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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短篇《哼唱者的疑惑》

短篇《哼唱者的疑惑》

你,聽過卡農嗎?

節奏伴隨雨點前來,一點點由輕轉重,情感從含蓄至激動,旋律由慢至快地敲進心房,淡淡喜歡,隱隱憂傷,像在形容天堂與地獄,相信不少人聽過這樂章,包括你和我,這就是我形容的《Canon in D》。

透明的,軟軟的,觸摸不到,能粘合,能分離,這就是我形容的自己。

地點,人來人往的購物中心,天氣,看不見的天晴,這裡是室內,無論天氣好壞,眼睛看不到,鼻子嗅不到,靈魂感覺不到。

時間,下午三點鐘,人流較稀少,但仍然擠擁。川流不息的人潮中,我站住不動,像個豎立於廣場中央的雕塑,嘴唇微動,哼唱出段段樂曲,心情非常愉快,內心激動秒秒增加,節奏更為急促,我在默默等待下一個碰撞我的途人。

「卡嚓」一聲。

突然間,我睜大雙眼,照相機的快門聲是個暗號,提示我,命中注定的人已經出現眼前,一個長髮女生迎面而來,嬌滴滴的身材,眼睛圓大,清秀可人,是個標致可人兒,要找一個相似的形象,我會說是松隆子,那一夜,在她的家,我無意中看過她的劇集。

半秒間的碰撞,產生出第二聲「卡嚓」,然後我像黏液般包圍她全身,似是液體,似是幽靈,似是附身,或許,我應該稱這種事為「附身」,對人類來說,比較適合。

這天有點冷,女生身披厚厚大衣,沉重累贅,在人群中,動作顯得笨拙,走路速度太慢,幸好我不焦急,繼續粘著她的身體,任由她帶領我走到下一個目的地。

我跟隨女生走路的節奏唱歌,越唱越慢,你有聽過卡農嗎?我正唱出緩慢段落,吐出淡淡憂傷,心情卻挺輕鬆,甚至興奮得轉換姿勢,爬到女生背部,頑皮地向迎面途人做出勝利手勢,摸摸其他女生的臉頰,暖烘烘的,嫩滑的,甚至吹起口哨,意氣風發。

好奇的我又騎到女生肩頭,左顧右盼,不知不覺,我們已經走出購物中心,來到戶外,左邊的風景很美,是一個供途人休息的小公園,有一家三口在嬉戲,孩子單純可愛,再望向右邊,那是一條單車徑,偶爾會有單車經過,為我們帶來一陣急風,十分涼快。

女生走完二十分鐘的路,結束歸家的路,她不知情把我帶回家,附身這種行為雖然古靈精怪,也不是每個人都接受,但我卻享受和女性碰撞的過程,喜歡「卡嚓」的聲音,那一刻實在很爽,感覺妙不可言,就如男與女的結合,教人捨不得放手。神秘的附身也有限制,我不能爬到任何人身上,包括所有男性,就算是女性,也有限制,我不懂得內裡的秘密,是隨機性?還是有一定條件?就是不懂,我只是個小角色,毫不起眼。

進入住宅大廈,走過長廊,女生等候升降機到來,她看過手機,回覆短訊,她按鍵的速度太快,我來不及偷窺內容,這時候,鐵門自動打開,她立即乘坐升降機,她住在八樓,不上不下的樓層,升降機內只有她一個……噢!錯了,還有我,透明的,軟軟的,觸摸不到。

一分鐘過後,女生步出升降機,向右走,走到第三間房子才停步,這時候,我幻想自己的心跳既急且快,手心冒出冷汗,由於我不認識女生,所以她的一舉一動都是不能預料,就如她住在那個單位?在那個地方停步?這裡到底是誰的家?一切來得突然,十分刺激,像懸疑片,像奇情片。

女生站到門前,準備拿出門匙,突然間,有人從後方突襲,撲向其背部,雙臂緊緊包圍她,我瞧過一眼,知道來者是個男人,非常健壯。這一下就慘了,我被夾到中間,動彈不得,這是個意外場面,過分緊張刺激,我感到疑惑,這個人到底是誰?一個個問句蜂擁而上,連一直哼唱的進行曲也唯有停下來。

女生沒有回望,沒有絲毫驚訝,似乎知道來者是誰,她羞紅著臉,吐出淘氣的一句:「哎呀……你總是壞壞的,喜歡捉弄我,喜歡嚇傻我。」

假如沒有猜錯,男人是女生的男朋友或老公,他們彼此認識,關係相當親近。

接下來,男人繼續抱住女生,捨不得放手,我們三個保持合體的姿勢步進屋內,異常親密,我夾在中間,卻不太好受,始終後方是個男人。我知道他相當興奮,某部位膨脹起來,像頭兇猛野獸,我甚至比女生更清楚事實,感受得更直接,更透徹。

從一舉一動,我彷彿知道這個男人看色情片的習慣,他喜歡呆滯地緊按快播,略過所有正常畫面和前戲,直至男女出現高潮前的兩三分鐘,他才拿出命根子,精神抖擻,怒目睜眉,不斷用力磨擦,直至撒出一道銀河,然後像死屍般攤到床上,色情片繼續播放,直至最後一秒鐘,男人的房間卻落得一片死寂,了無生氣,他獲得暫時的解決,卻得不到永遠的解脫。

「砰通」一聲。

男人粗魯地把大門關上,像餓狗般把女生撲倒到四座位沙發上,他拼命吸吮,自己連吻著那個部位都不清楚,他瘋狂了,喪失理智,思想被命根子操控,面目猙獰,相當可怖。我卻一目了然,他吻過女生的臉頰、頸部、胸口,咬過敏感的乳頭。轉眼間,他已經粗暴地脫去女生所有衣服,行動迅速得難以置信,我騎到女生肩頭,以免被男人碰到,眼裡看到的影像就如一幕庸俗的強暴戲,沒有優雅場景,沒有故事演進,缺乏吸引情節,欠缺精警對白,連演技也是九流,餘下的是一幕幕肉體磨擦,一段段激烈強暴,零碎的交流,咬尾蛇的性愛。

這幕戲只有一個觀眾,就是任誰也看不見的我,對此戲仍然有所期待,不會立即判斷它是爛戲,因為沒有人能夠正確無誤地預測劇情。

我不禁懷疑,除了滿足自己性慾上的需要,到底男人能否使女生達至高潮?還是這場性愛只是單方面的享受,他可能視女生為洩欲工具,一件死物,一件機器,一個吹氣娃娃。

或許,都不如。

很可惜,我估計錯誤,女生竟然享受被強暴的滋味,男人用力掌摑她的臉頰,她立即哭得慘痛,呼天搶地,這是演出的哭,屬於一種性愛情趣,她認同男人的做愛方式和態度,由於被雄性佔有,身體產生不停的抖動,我仍然站在她的肩頭,不過我已經換上另一個角度去欣賞好戲,回望女生,她的臉紅得像燃燒中的玫瑰,半開合的雙眼十分迷人,我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男人大喊:「快到了……快到了……這次我要全數射到裡面。」

女生不停地搖頭拒絕:「啊……不要……真的不要……要在外面……在外面……」

果然還是一齣庸俗色情片,連結尾的對白都像倒模般重現,他們愛用重複字句,懶得去想新對白和新動作。男人相當誠實,他企圖用自己的精液征服女生,女生相對地顯得羞澀和內斂,嘴裡抗拒,身體卻反映真相,她抱得男人越來越緊,捨不得放手,滿臉通紅,淚光閃閃,楚楚可憐,誰也為之心動。

我仍然看戲,兩人皆不知情,他們結合在一起,享受沒方向性的搖晃,製造一連串的抖動,搖搖晃晃,使我頭昏眼花。

突然間,又一個意外場面,第四者闖進現場,打開大門,站到門前的地毯上,男人察覺到異樣,面部變成死屍般蒼白,這個人到底是誰?是女生的家人嗎?那個人手上有門匙,輕易扭開門鎖,這裡就如自己的家,輕易得沒法相信。女生仍然沉醉於性愛,拼命享受男人送出的一連串衝擊,她緊閉雙眼,快要達至高潮,連天崩地塌都不顧。

色情片的節奏改變過來,男人想拔出命根子,立即逃離交歡現場,可是女生卻把他抱得用力,她進入高潮狀態,不會輕易放手,更發出一連串誇張的呻吟聲,相信鄰居也會注意得到。

第四者急步走至廚房,熟知布置,在櫃子裡找來一把小刀,用左手握住刀柄,他的右手好像也提著東西,黑漆漆的,比手掌略大,從我的角度偷看,看不出是什麼,卻有不好的預感。

第四者也是個男人,看上去,大概三十歲,比赤裸男大幾歲,他西裝畢挺,步伐拘謹,神情嚴肅,緊咬住下唇,有點緊張。顯而易見,他會走到大廳沙發那邊,赤裸男仍然逃不出女生的控制,他表現慌張,表情滑稽,如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他的身體禁不住出現震動,代表赤裸裸的恐懼,展示人前,肉洞內的命根子也打回原形。他想推開女生,情況卻相當奇怪,就算他如何使勁,也是徒勞無功,好像被卡住。

不消一會兒,第四者來到男女身前,他奇怪地把小刀丟到几子上,然後冷靜地說:「早就警告過你,叫你不要亂來,你偏偏不相信。」

我看得出他的緊張,其空出的左手躲在身後,出現輕微抖動,表面上的鎮靜掩飾不到什麼。

赤裸男頓時支吾以對,一時間,作不出回應,只是懷著驚惶的眼神回望第四者。

第四者續說:「拿起刀子吧。」

赤裸男疑問:「什麼?」

我也吐出一個問話符號。

第四者說:「給我提起刀子,然後刺死這個賤女人,我可以饒你一命,我的右手有手槍,要活命的話,就照做,我會留你活口。」

赤裸男的目光轉移到第四者的右手,那裡果然有一把黑色手槍,他毫不猶豫,立即拿起刀子,朝女生胸口刺去,他合上眼拼命去刺,為了活命,為了自己,他自私地宰殺和自己結合的女生,頓時血花四濺,女生死前不斷尖叫,胸口迅即變成一堆爛肉,原本羞紅的臉漸變蒼白,直至重要的一刻來臨,「卡嚓」聲再現,讓我明白她已經離開人世,又因為附身失效,我們被迫分離,然後,我從女生肩頭跌到地上,附身對象成為一具屍體,一個沒靈魂的軀殼。

色情片突變成變態殺人片,轉變來得突然,連我也感到詫異,被迫離開女生身體,我沒有粘著誰,剩下二人都是男性,我們不會發生碰撞,快門聲也不可能出現。

赤裸男知道女生失去呼吸和心跳,確定已經死去,他終於放下小刀,謹慎地放回几子上,他急忙穿回衣服,把屍體丟到地板,戰戰兢兢地問第四者:「那現在怎麼辦?如何處理屍體?這可是殺人啊!」

我走到第四者身旁,這邊看來比較安全和可靠,我討厭血淋淋的場面,也不喜歡碰到赤裸裸的男人身體。

第四者咧嘴一笑,笑容十分詭異,他反問:「這還用說嗎?」

赤裸男邊整理衣服邊提問:「這是什麼意思?這裡有一具屍體,我們需要處理……」

第四者打斷他的話:「明白,我明白。」

第四者行動迅速,右手提起手槍,動作乾淨利落,一張冷酷嘴臉使人心寒,赤裸男仍然懵然不知,忙於穿著褲子,他天真得以為只要合作便能化解怨恨,只要殺死女生便能逃生,事實卻未必如他想像般美好,甚至有點糟糕。

「呯」的一聲,我看到第二個生命體的結束,第四者沒有半點遲疑,狠狠開出一槍,轟至赤裸男的太陽穴,他食言,他說過會留下活口,這時候,我卻親眼目睹他殺人的過程,赤裸男隨即失去平衡,跌在地板上,像個斷線木偶,失去靈魂和生命,帶不走的,只有赤裸而醜惡的肉體。

第四者沒有檢查屍體,他閉起眼睛,抬起頭來,然後跪地,他哭出來,卻沒有製造聲音,這種無聲的哭還是第一次看到,是代表什麼呢?我還未搞清楚他們三人之間的關係,誰是女生的男人?誰是這房子的主人?活生生的二人,一個接一個死掉,究竟存在怎樣複雜的關係?

我想不明白,糊裡糊塗,好戲已經看完,什麼色情片?血腥殺人片?奇情片?以串聯形式放映到我的眼前,立體感十足,我略嫌節奏過分急促,轉折過於突然,有點不合常理。初時,我真的以為這是一齣沉悶的色情片,想不到最後竟然死去兩個人,差點嚇倒我。

這裡剩下一個男人,不會再有人和我碰撞,再逗留也沒有意思,我決定轉身離開,心情還是相當輕鬆,自然地哼唱出那首樂曲,節奏介於緩慢和急促之間,既不是天堂,又不是地獄,很簡單,這裡只是人間,以人類的觀點來看,我是夜空的精靈,不小心墮落凡間,頑皮搗蛋,極具好奇心。

終於走到門口,背後又傳來「呯」的一聲,子彈沒有射過來,他當然不可能發現我,我是透明的,就算我沒有看到落幕,也能了然於胸,明明白白,這裡出現了第三次結束,三顆靈魂蒸發得一乾二淨。

人類?

很有趣的生命體,喜歡性,多於愛,珍惜生命,又放棄生命,捨不得放手,情願勉強擁有。

我始終有點不明白,有什麼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呢?

不要緊,不要緊。

我要趕忙跑回購物中心,尋找碰撞的機會,要聽到美妙而神秘的快門聲,那感覺超級爽,值得回味。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短篇《象與鳥》

短篇《象與鳥》

憶起孩童時代,懷念住過的小鄉村,曾經的前路遙遙,經過幾小時的車程,目的地就在眼前,那舊房子仍在。

小時候,某一夜,趁家人熟睡,悄悄從睡床爬到大廳,輕輕抬頭,架著近視眼鏡,透過屋頂天窗,昂首仰望星月夜,月光溫柔,似在輕撫,幼小的心靈立時平靜下來,不再亂跳亂飛。

看到星月間的一點異樣,雲朵間閃現一頭活潑飛象,飛翔天際,無拘無束,代表自由,代表幻想,我一直堅守秘密,拒絕透露飛象真相,擔心牠會被活捉,失去自由,拿來煮吃。

另一夜,半夢半醒,迷迷糊糊,飛象降落房子,身上只有淺藍色皮膚,牠把我帶走,共遊天際,直闖月球。

我們穿越雲層,轉眼間,抵達月球,只許逗留片刻,尋尋覓覓,卻有點失望,因為找不到傳說,找不到樹,找不到兔子,甚至不小心遺下眼鏡,回程時候,模糊了雙眼。

時間如流水,如何追趕,如何追憶,往事都成過去,一去不返,後悔,亦來不及。

十八年後,人已長大,走出家庭,面對殘局,單純不再。

車子停下,抵達目的地,踩著青草地,別有一番感觸。

重回故地,熟悉的小鄉村,面目全非,人與事,剩下陌生。步入大門,看到荒廢舊房,差不多的午夜,相似的天色,獨個兒來到大廳,再次抬頭,與天窗的距離拉近,星月仍在,溫柔如昔,送我一片珍貴的平靜。

今非昔比,就如自己,放棄近視眼鏡,改用薄薄的軟膠片,放棄鄉村,走到喧鬧城市工作,放棄家人,選擇獨個兒蝸居,放棄想像,放棄飛象,始知道真相,飛象是由科技製造的大鐵鳥,硬生生,冷冰冰。

如今日的社會,如月光下的自己。

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短篇《王子》

短篇《王子》

這是逃走的一天,離開那個封閉宮廷,我假扮平民,輕易騙過所有守衛,他們故意視而不見,我清楚了解,原因不過是身份,簡單的一個決定,足以把他們置諸死地,世界便是如此不公平。

這是現代社會,人們依賴科技,甚至是過分依賴,幾歲小孩手握最新科技產品,失去童真。小時候,我們不是玩小遊戲,便是做運動、打球、追逐、捉迷藏,相當天真單純。每當看到小孩,他們都在打電玩,目不轉睛,認真專注,眼神銳利得快要吞噬熒幕似的,令人不寒而慄。

幸好,三十歲的我沒有孩子,害怕那一天會到來,幾歲的兒子向父親討手機,十分遙遠,也不敢想像。

時至今日,這個國家還存在皇室制度,王權仍然絕對,國會是不中用的裝飾品,一切大權握在國王手上,我是所謂的王子,原是個平民,真正身份卻是國王私生子,也是唯一兒子。兩年前,他們找到隱姓埋名的我,重新確認地位,從此,名字由「梓」變成「遙」,展開絕然不同新生活。

出走和微服出巡扯不上關係,我換上厚厚外套,穿上平民才喜歡的牛仔褲,揹負背包,一個人,有目的地。

正值寒冬,外套不能保暖,被衣物重重覆蓋的身體有點受不住,出現輕微咳嗽,額頭發熱,我明白自己著涼,將會病倒,卻不打算走回頭路,我要前往一個地方,找一個人,向他傾訴,還有敘舊。

跑過一段路,乘過地下鐵,轉乘公車,再走一段路,走到山區,繞過河流,來到一個只有我們的地方,是絕對的野外,沒有建築,只有一片密林,是個保護區,是傳說中的發源地,只要王室存在,這裡尚會保留,不會發展為城市一部分。我不相信,傳說很多時候來自謊言,經過口述,形成口誤,逐漸成形,化作公認的事實,我知道國王抱有相同看法,他親口說過「我認為那是不可信的謊言」。

國王是個親切的人,待我很好,欣賞我,教導我,友善得不像一國之君,他只得五十歲,仍然年輕,極具魅力魄力,人民對他既驚且畏,不奇怪,他的慈祥只會出現於宮廷內,面對國事,他殘忍果斷,「不絕情,難成王」,我佩服,且心服口服。

密林被稱為「松林」,名字不重要,不過是一片土地,而且這裡除了動植物外,幾乎什麼都沒有,荒蕪得令人不想逗留。

我踩過泥濘,穿越無數枝葉,小腿開始疲累,走過六十分鐘路,沒有路線,沒有提示,沒有地圖,憑記憶一步一步地走,前往那個久違的地方。

在大樹下,我不可能忘記眼前的樹,兩年前,曾用軍刀在樹幹刻上記號,兩年後,記號逐漸模糊,我仍依稀認得,那是一顆六角星,曾經代表我們的理想。

不知何故,草地呈濕漉漉,今天下過雨嗎?

沒印象,天氣報告說是天晴,沒有下雨記錄,我認為是野狗在這裡撒尿,牠們喜歡在固定地方排尿,留下自己氣味,霸佔地盤。這個推斷不會錯,我蹲下嗅過,有難聞尿味,沒有走開,因為氣味熟悉,我不介意。

難得有一天不用被稱呼為「遙王子」,心情舒服得多,壓力大減,內心卻是戚戚然,忐忑不安。

挨靠大樹,以樹幹作支撐,我閉上眼,享受熟悉的尿臭味,不曾忘記自己是平民,就算名字不同,身份不同,衣著不同,行為不同,我不會因此而變得尊貴。每當看到鏡子的反映,就明白自己仍然低賤,是纏繞一輩子的低賤,滿身看不見卻抹不掉的痕跡。

面向空氣說:「遙,兩年過去。」

當然,最好的朋友不會回應我,我想念他,只有他明白真正的我。

「離開這裡,離開你,經已兩年,我後悔不已。」

遙說:「後悔什麼?」

「當上王子,無論那一刻,我都很完美,得到所有人的肯定,連國王也欣賞我的才能,視我為最適合的繼任人,他也完美,你了解的。」

遙說:「我當然了解,不過你到底後悔什麼?宮廷生活不是很理想嗎?」

「可惜,我不是真正的王子。」

遙說:「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我已經是個死人,所有知情者都被我們除去,後來,你又把我殺死,死人守得住秘密,而且相當可靠。」

「哈哈,可惜我愛上她。」

遙說:「梓,你說過不會愛人,因為只有不愛,才懂得絕情,你說的,我都記得。」

「她是鄰國公主,完美,像國王般完美,身上散發不一樣的氣質,才智過人,知書識禮,最重要的一點,她是真正的公主。」

遙說:「那又怎樣?你已經是王子,是國家的未來君主,只要國王一死,你便可以繼位,心恨手辣一點,除去國王,奪取王位,也可以。」

「時移世易,我不再是當年的梓。」

遙說:「這可不像我認識的你,從小到大,我一直欣賞你,心服口服,就算卑鄙,就算恨心,就算絕情,你仍然是最有才幹的梓。」

「給你說中,我永遠不會是平平無奇的遙。」

遙說:「但你是王子,本身也是個人才,就算披上假身份,你們還是天作之合。」

「對不起,兩年前的梓才配得上她,兩年後,我是遙,虛假的遙,只要她在身邊,披上王子面目的我,仍然是個下賤平民,沒有誰知道,但心知肚明,只要我一息尚存,真相還在世上,正如和我對話的你……」

遙說:「是你想像出來的遙,因為我已經是個死人。」

「嗯,你平凡,卻了解雙面的我。」

遙說:「我的確了解,知道你把真正的遙殺死,利用他的身份,進入王室,我一早知道你的野心,理應除去你,但……」

怎麼?

聲音奇怪,意思奇怪……

這個人竟然不是遙,我馬上睜眼,根據聲音方向,回望後方,立時目瞪口呆,卻不感詫異,他是國王,偷偷跟蹤我,來到埋藏秘密的松林。

我笑說:「國王,竟然給你發現真相。」

國王身穿深灰色西裝,五十歲的他充滿魅力,單看外表,最多只有四十歲,仍然年輕。

國王說:「兩年前,我已經知道真相,你殺死我的獨生子,我不但沒有揭發你的罪行,而且刻意栽培成才。」

「這不是很奇怪嗎?到了兩年後,你才記得報仇嗎?」我懷疑問道

國王叉腰,一副從容不迫的表情,沒有怒髮衝冠,卻足夠使我心寒。

他說得認真:「告訴你,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聽後,我的臉隨即掛起一個問號,他的表情和語氣都輕鬆,仍然友善,卻營造出不刻意的可怕。

他續說:「五歲那年,一次墮馬意外,那畜牲踏過我,害我永遠失去生殖能力。」

我回應:「那遙是?」

國王回答:「二十歲那年,我親自製造出一個複製人,而那個複製人嬰孩,就是你的好朋友。」

聽完這番話,我才真正感受到巨大的震撼,呆呆地說:「換句話說,我殺死你的分身,而世上根本沒有王子?」

他說:「對!複製人的性格不像我,他友善,沒有野心,不曾嘗過恥辱,是個失敗產品。你卻不同,比遙絕情,比我殘忍,你的手段曾經把我深深迷住,是令人陶醉的藝術。」

我以微笑作回應:「謝謝誇獎,事實上,你應該感到失望,我不再是當年的梓,失去作為魔鬼的動力,對不起,我感到抱歉、感到慚愧。」

國王問得自然:「梓,你希望我用什麼方法去處理?」

同一時間,他從腰間拿出手槍,換句話說,當場把我解決,是其中一個選擇。

我回答:「就算真相怎樣,我也不是王子,配不上真正的公主,把我殺死會是最適當的做法,你絕情,你辦得到,不會傷心。」

國王卻說:「可是,你還未知道所有真相。」

我保持笑容說:「難道還有別的秘密嗎?」

國王走到背後,槍口對準我的後腦門,我感受到一股強大的壓迫感,他打算殺死我,事情只會這樣發展,他只得一個選擇。

「公主很完美,不是嗎?」國王把話說得莫名其妙。

我點頭回應:「完美的外表、內在、身份,不能挑剔。」

靜寂幾分鐘,我沒有追問,耐心等待他開口,他似乎打算披露另一個秘密。

國王語出驚人:「她是我製造出來的機械人,在她身上播下完美的種子,難怪你被她深深迷倒。」

怎麼可能?

公主是人,是完美的人類,怎會是機械人,他在說謊,我肯定,我牽過她的手,那嬌嫩的肌膚,滑不溜手,那含蓄笑容顛倒眾生,她的一舉一動,我記得一清二楚,假如那是冷冰冰的機械人……

想到這裡,我感到心寒,心裡冒出一個問號,禁不住懷疑:「那我是……」

行刑前,國王遺下一句話:「你是怪物,擁有天才基因,野獸意志,還加入我的絕情殘忍,你是頭合成怪物。」

「砰」的一聲,我不清楚到底是子彈抑或聲音把我結束。

國王製造遙,同時製造梓,只有我……明白其用意……

我甚至想像到他的下一步將會如何瘋狂。

而公主,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完美得可怕的夢。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人生》 第六章:赤裸裸的溫暖

《人生》

第六章:赤裸裸的溫暖

『安達臣篇』

「先生,奉上你剛才點的Blanc de Blancs。」

阿森的說話再次打破這裡的沉默,展露親切的微笑,向我提供友善的慰問。

「謝謝。」我向來習慣以禮待人,帶著客套的語氣來回應。

「不用客氣。」我估計這亦是阿森的習慣,或可稱之為職業操守,在工作時間內,他有必要禮待客人,儘量溫和客氣。。

然後,阿森繼續忙工作,他的表情表示自己正享受幹活,樂在其中,這應該是一份適合他的工作,到目前為止,他的言行舉止都切合交際應酬的需要。

「安達臣,我未喝過這種酒呢。」迷人的小二邊說邊將身體挨向我的胸膛。

「其實……」我有點吞吞吐吐,難以啟齒。

「咦?」小二好奇地關視我的臉。

「其實……我沒喝過。」我突然坦白,有點不知何故,但實實在在地感到內疚。

「哈哈哈,那一起喝吧!不要這麼沒精打采啦。」

小二的表情像一個人,經常在電視劇裡見到的一個人,是個可愛的美少女偶像,我反覆思索,想過一遍又一遍,腦袋環跑虛擬地球一個圈後,給出肯定的答案:楊丞琳。

「小二。」我忽然叫道。

「什麼啊?安達臣。」小二瞪眼問道,看起來可愛極了。

「你不會就是楊丞琳吧?」猶豫的我還是問出口,其實,腦筋清醒一點的話,我就不會問這種腦殘問題。

「嘿嘿。」阿森突然冷笑一聲,我理解不到他到底在笑什麼,我們的對話和他有何關係?

「哈哈、哈哈!」小二的笑聲緊接出現。

我嘗試活動一下肩膀,伸了一個懶腰,鬆弛身體,嘴巴不禁發出連聲「嗄嗄」,是表示舒服暢快的聲音,讓自己從疲勞中獲得釋放。

我是慢條斯理的代名詞。

一會兒過後,我才施施然問:「你們都在笑什麼?」

阿森再送來「嘿嘿」笑聲,含糊地向我說:「你問小二吧。」

他將焦點和回答的責任轉移到小二身上。

我不禁在心裡懷疑:「她真的是楊丞琳嗎?長得超級像!」

我望向旁邊的小二,那張俏臉寫上「難為情」三隻字,眼神既害羞,又無可奈何。

「我真的不是她啊!」她舉手展示又小又白的手心,搖搖頭,甩甩手,又是另一番可愛味道。

她咕噥說:「已經是今晚的第二個人了……」

小二眼神閃爍,不經意的投向阿森那邊,我嘗試大膽揣測,她的意思應該是指……我是這個晚上第二個說她像楊丞琳的人,而望向阿森的舉動是暗示阿森是第一個人嗎?

我望向阿森,他只笑不語,故作神秘。

我鼓起勇氣向她邀酒:「小二,你想試試喝一口Blanc de Blancs嗎?」

小二先是發呆,同時收起笑容,然後羞澀地點頭,看起來毫無理由,卻相當可愛。

剛才,她向我邀酒時十分爽快,對換角色後,她卻把態度也改變過來,我大惑不解。由始至終,我們都是僅僅知道名字的陌生人。此時此刻,我不了解她的想法是理所當然的。

「小二,喝吧。」出來攪局的人是阿森,他忙於整理用具和工具之餘,雙眼和雙耳依然不忘留意我們的對話。

這個時候,甚至連一個更陌生的年輕人也來搭訕,他經過我們背後的一瞬間,送上支持小二的說話,由於環境太陰暗,我看不清他的臉,那男生只隨口丟下一句「喝吧」,然後又走到酒吧的其他位置坐下,我猜他走到大門那邊的出入口處,遠離我的視線範圍。

猶豫了好一陣子的小二有所行動,提起白酒杯,吐了吐舌尖,緩緩地品嘗由我付款買下的香檳酒。

「啊!」小二突然驚叫。

我被尖叫聲牽動,連忙安撫她,隔著薄如絲的小背心,輕揉那暖烘烘的背部,感受那不高不低的體溫,我猜測,她一入口就受不住香檳酒的強烈味道。

她的喉嚨發出「咳咳、咳咳」的聲音,我的手自然地往上游,貼心地按摩那些沒有被衣服覆蓋的部位。

經過三數分鐘。

「安達臣,謝謝你,我沒事。」小二的狀況好轉過來,送出微笑,向我表達謝意。

轉過頭來,阿森又來插嘴,細心地解釋說:「其實這是一款個性強烈得有點霸道的重量級香檳,一般是用來搭配風味濃郁的主菜,小二之前沒嘗過,所以受不住。」

「小森,你很過分!」小二埋怨道,這張臉更酷似楊丞琳。

不知不覺間,是自己不經意?還是潛意識在背後所操作的點點刻意?我的右手還停留在小二那白滑無比的背上,手心粘貼她那接近完美無瑕、白晢嫩滑的肌膚,感應一段段急促心跳聲,我暗中揣測,到底引起其動盪的是我?還是烈酒呢?

我竟然對這個女生產生感覺?我不該擁有這種感覺吧?

不該,不配,我明白。

我害怕重蹈覆轍,害怕有第二位受害者出現。

我赫然發現這個狀況,幾秒後,我以不尋常的速度急忙移離那隻不停顫動的右手,當作我們之間什麼都不曾發生,甚至勉強將話題轉移到阿森和香檳之上。

「阿森。」

「是?」他又轉身面向我,他一定感到好奇,何以我會主動挑起話題。

「其實這酒真的是香檳嗎?」我提出一個愚不可及的問題,這東西不是香檳,難道會是啤酒嗎?

「真是個好問題!」阿森的回應乾淨利落,超出我所預計,這樣爛的問題需要認真看待嗎?

我屏息以待,小二亦不敢貿然作聲,我們都在默默地、悄悄地等待阿森開口。

「其實,這酒有濃郁厚重的陳皮味,以至於中等偏高的酸度都被罩住,而礦物風味亦被包裹住,在口中也難以感覺到氣泡,要不是看到杯中纏綿起舞的氣泡,一般人難以相信這會是香檳!這更像一款濃重酒體的干白啊!」

阿森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好傢伙,我這個人經常喝不同的酒,但對酒的認識仍然接近零,他竟然毫不介意,願意向我詳細解釋一番,由這一刻起,我喜歡他的為人、個性、修養,還有品格,結論是:喜歡他。

「怪不得!」我假裝聽得懂解說,然後迅即從小二手中將酒杯搶過來。

先用鼻子嗅一嗅香檳散發出的酒香,初聞之下發覺有奶油殘存的香味,然後是陳皮味,接著是海水味。

「對啊!正正是大海的鹹腥氣息,強烈而持久。」我吐露想法。

「說得好!」聽到我的驚嘆,阿森為之激動興奮。

然後,我才喝進第一口酒,他們不約而同關注我的反應,我有一種被當作稀有動物的感覺,有點怪異、陌生、不舒服。

「味道的確如阿森所言啊,雖然有點剛烈,不過是好酒!」

我一說完,立刻有一連串「啪啪、啪啪」的拍掌聲從耳邊傳來,做出這種白痴行為的人,當然就是那個抵受不住烈酒的小二。

「很高興你認同了Blanc de Blancs。」阿森激動地說道。

「你很喜歡喝?」我問。

「除了冰咖啡,我最愛喝的便是Blanc de Blancs。」他答道,並作出一個意外的舉動,便是除下太陽眼鏡。

「難怪啊。」我頓時放下心頭大石。

因為阿森一直架著太陽眼鏡,我一直看不穿鏡片後的他,一直揣測他的確實眼神和表情,他卻突然把眼鏡除下,然後向我顯露一雙明亮眼睛,第一眼就給我帶來強烈印象,他……很像古天樂,無論五官、臉形、眼神等等,而且更高大,更健壯,我沒有把這些話說出來,只是暗暗吃驚。

「這是我的小休時間,你們慢慢喝吧,我要到外面抽煙,放鬆一下。」阿森大聲喊道,他已經離開工作崗位,正正站到我們眼前,一副輕鬆的樣子。

「待會見嚕,小森!」小二揮揮手說,動作很大,很誇張。

「再見,阿森。」我揮別阿森,動作很小。

於是,圍繞這張檯的人只剩下小二和我,阿森一直沒有再回來,我們等了又等,提了又提,想了又想,直至大家選擇放棄,不再提起阿森。小二原來是這裡的常客,差不多一年前開始,每隔兩晚便會來這裡一次。

這裡是「愛琴海」,我不刻意去記,卻偏偏記得這家小酒吧的名字。

小二說過一些莫名其妙的話,說自己有一項任務在身,說阿森是狼人,說自己將會離開這個暫住十年的地方,回到那個遙遠的舊地,那個沒名字的故鄉,不再歸來。我認為這些都是她編出來的天方夜譚,統統都是最美麗的少女幻想,換轉來說,假如我將自己荒謬的記憶和人生都告訴她,她亦絕不會輕易相信。

原來,我們都活在幻真幻假的荒誕世界。

可能是由於阿森的暫別,我們都沒有再點酒,只是輕鬆地閒聊,從對話裡知道我們各懷心事,有所保留,要說出真心話,是難事嗎?我想隨便找一個人,認真的、專注的去聽自己說神話故事,同時間,我卻不敢將自己暴露於人前,坦蕩蕩展示內裡的一切,我辦不到,不想再有別人成為另一個她……

小二無聊的把玩著空酒杯,裡面沒剩下半滴,經已乾涸,她讓酒杯在檯面任意滾動,在墜落前,到最危險的一刻才把它接住,這個幼稚遊戲很無聊,她卻樂在其中。

「安達臣,我想知多一點她的事,她到底在那裡?」小二的表情變得異常認真。

「我不是說過她在病院嗎?」我有點不耐煩,討厭重複說話,亦討厭重複的人生和記憶。

「那究竟是什麼病院?」她繼續追問,似乎不滿意我用來打發她的回答。

「沒什麼大不了……」我呢喃自語。

「又是這一句?嘗試打開心窗好嗎?」我望得見她那關切的眼神,並不尋常。

「……」

「不要沉默下去。」她肯定地說道,堅定得可怕。

這個時候,小二緊緊擁抱我,像母親安慰小孩,像姐姐照顧弟弟,此刻的親密接觸和性愛扯不上關係,我們的心跳頻率沒有出現瘋狂加速,而是寧靜地、平穩地、一步一步安靜下來。這個女生使我大感意外,這是前所未有的擁抱感覺,她在溫暖一顆寂寞心靈,我背負太多,每一段生命,每一份記憶,總是不斷地糾纏我,沒有喘息機會,缺乏傾訴對象,失去了解自己的某人,當那個她知道真相後,她受不住,然後精神崩潰,那到底是神的出錯?還是我犯下的罪?我要孤獨地承受這一切嗎?活該嗎?

這個時候,我又會想,結束生命有用嗎?

在我的例子上卻是絕對沒用。

我們相擁相依,我向距離不足一厘米的小二耳語:「我可以帶你去見她……」

這一次,她輕撫我的背,把我當作小孩,我彷彿回到那段單純天真的童年歲月,是久違的、懷念的、帶有遺憾的母親……給過的感覺。

「可以嗎?安達臣。」她問道,就算她喚我這一世的名字,依然覺得溫暖。

「嗯。」我欣然答應。

然後,我們離開躺滿醉酒鬼的愛琴海,亦沒有再發現阿森的蹤影,至於那個曾經鼓勵小二喝香檳的年輕人,我在推開大門前,特意環顧店裡一遍,每一張臉都沒有絲毫印象,是我認不出他?還是他已經離開?

最後,我們到附近的廉價旅館住上一晚,費用相當廉宜,微不足道的三百五十塊錢,值得,甚至是超值。

赤裸裸地睡在一起,我在睏,她在累,窩在那張帶有陌生異味的白色棉被裡,我們相擁入睡,她撼動我封閉已久的內心,前所未有,我安靜地酣睡,是這一世的人生裡的第一次。

她像我真正的母親,所以我們之間沒有發生性愛。

我躺在小二懷中,這裡洋溢暖意。

同時間,我流下眼淚。

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短篇《海玲與若倫》

短篇《海玲與若倫》

人來人往的車站,繁忙的正午十二點,認識兩年的男女出現在畫面右方,他們挨在出閘口外面的一幅牆。

二人都是廿二歲的年輕人,相同的年齡,合襯的外表。

女的堅強獨立,總是忙這忙那,喜歡自由,不甘受到束縛,視裙下之臣為朋友,名字是「海玲」;男的痴心單純,對愛情有著憧憬,投入每次戀愛,將滿潟的愛向對方傾注,渴望搏紅顏一笑,名字是「若倫」。

二人透過朋友認識,初時大家都沒有特別感覺,只視對方作點頭之交。經過數次多人聚會,他們聊起戀愛,若倫發現外表平凡的她有點特別,性格鮮明,渴望獨立自由,討厭被監管,害怕被一段關係綁得死死,喜歡自由自在的一個人睡。

若倫自知他們是兩種人,回想過往,兩段曾經的關係裡,從來不懂收放自如,只要一旦喜歡,定必全力以赴,給予對方最多的愛,自己被愛淹沒,對方被愛淹死,最後留下遺憾。

在熱情的若倫苦苦要求下,海玲留下聯絡資料,分別是手機號碼、面書、即時通等,初時,她表現得有點抗拒,害怕走得太近,擔心出現如夢魘般的壓迫感,所以總是不自覺的與他保持距離,偶爾熟絡,偶爾疏遠,就這樣子,在兩年間,關係如知己好友。

回到忙碌的車站,若倫作出勇敢的表白,短短一句「我喜歡你」,包含莫大決心,他了解海玲的個性,於是把情感壓抑,將近一年,就像無了期的監禁,親密的說話不能說,越軌的行為不能作,其他的女生不敢想。

車站內川流不息的數百人裡,眼裡只有她。

海玲默默無語,表現得模稜兩可,甚至逃避對方的眼神,她不曾認為這一天會出現,以為他會懂得妥協,以朋友的方式交往下去,所以這突如其來的坦白,教她不知所措,一時間,反應不及。

十五分鐘轉眼過去,若倫有所行動,衝動地嘗試牽手,他犯下大忌,手指觸碰的瞬間,她立即把手甩開,選擇轉身離開,逃進車站,登上火車離開,沒有遺下半句。

若倫沒有立時哭得死去活來,強忍著淚水,讓它留在眼眶裡,他明白自己犯禁,多餘的一個舉動,嚇怕朝思暮想的她,沒有勉強去追,因為不可能一錯再錯,再追等同判處自己死刑,永不翻身。

一陣子過後,若倫轉身離開,前往工作的地方,每一步都懷著怛惕不安的心情,路程很短,步行只需十分鐘,卻感到舉步維艱,途人的臉頓化幻影,略過眼前,他沒有專心望著前路,仍然苦苦的想,關於海玲。

手機突然震動,他收到一個來自海玲的短訊,內容是「對不起,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時間是一個星期,我最近都在忙,暫時還是不要見面,不要聯絡,一星期後,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再見。」

若倫讀過短訊,心情複雜,短短幾十字,字裡行間難以猜透海玲的想法。平日,二人總是不斷對話,話題源源不絕,包括手機短訊、面書、即時通,他喜歡聊天的每一刻,渴望了解海玲更多,沉醉在介於戀人和朋友的曖昧,他以為事情順著自己的想法發展,以為時機來到,是時候表白,怎料到,她這樣的一逃,為故事留下難以預料的伏線。

又經過難捱的兩天,若倫對時間有了不同的概念,只不過是兩天,感覺就如兩年,是時間突然間走得慢了?還是他過於著急呢?這是場老掉牙的龜兔長跑,他知道自己是擁有過度自信的兔子,走得既急且快,總是不小心做錯決定,時間是不斷努力的烏龜,慢得可憐,卻從不鬆懈。

分秒的價值,對每顆心來說,各有不同,焦躁不安的兔回望落後的龜,禁不住跑回去推牠一把,可惜那沉重的龜殼卻使其努力白費,時間仍然走得緩慢,甚至比平日更慢,若倫的心情猶如那移不開的龜殼,同樣沉重。

專心工作,更多睡眠,讓時間過得比較容易,多餘的時間裡,若倫故意不去想,結果腦海浮現的只有海玲,於是強迫自己去睡,逃進隱藏的異空間,八小時過後,來到清早,睡眼惺忪的自言自語:「啊……天亮啦,又過了一天,真好呢!」

很多人把一星期視作等閒,轉眼就過去,若倫卻認為度日如年,一星期很是漫長,時時刻刻留意手機,渴望收到海玲的短訊及來電;長期連上即時通,打開對話盒發呆,盼望收到一句簡單的「哈嚕」;長期凝望面書的海玲專頁,留意最新動態。以上這些,讓日子過得更慢更苦,苦候的味道教人難受。

友人說得若無其事:「這星期你可以過得很自由啊!」

若倫卻不可能認同,視一星期如刑期,感到空虛寂寞,不容許主動找她,越去想什麼,越感到難過,別的女生提出約會,他不為所動,因為了解自己沒有心情結識別人,繼續看海玲的面書動態,讀她的照片,從記憶中找出二人對話的時刻,憶起表情、舉動、聲音。

捱過沒味覺的一星期,終於來到約定會面的一天,地點同是車站,時間同是午間,海玲故作鎮定,眼神卻隱隱閃爍,看來有所決定,到底會給出怎樣的回覆呢?

相對地,若倫表現得出奇地冷靜,展露微笑,狀甚輕鬆,沒有作出催促,讓時間緩緩的走,讓對方好好調整心情,說出猜不透的答覆。

「對不起……」

開場白往往是一聲對不起。

若倫輕輕點頭,鼓勵海鈴說下去。

「我認為還是當朋友……比較好。」

看來答覆不似預期,足以創傷一顆心,他會哭至呼天搶地嗎?會像個瘋子般緊握一雙纖幼的手,怒吼一聲「為什麼」嗎?會像個小孩般拂袖而去,逃避現實嗎?

出乎意料,他只是抿嘴一笑,一臉溫柔的說:「不要緊。」

一般來說,作結的總是一聲一甘心的不要緊。

雙眼通紅的海玲懷疑的問:「真的嗎?」

她沒有討厭若倫,只是不想投入戀愛,不喜歡被關係約束,希望自由自在一點,同時間,她了解他的認真執著,擔心不小心造成傷害。

她珍惜他。

若倫笑得自然,說得淡然:「沒什麼的,我想通了,不會為難你。」

海玲禁不住多問一句:「真的嗎?」

若倫瞇起眼回應說:「肚子餓嗎?我很想試試那家新開張的日式拉麵店,好嗎?」

她想了想,才欣然回答:「好啊。」

兩個背影走得漸遠,並肩離去,沒有牽手,保持著似遠還近的距離,介於戀人和朋友之間。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短篇《挫敗感》

短篇《挫敗感》

二千一零年,十月十五日。

午後兩點鐘,陽光異常猛烈,穿過窗戶,透射到睡床上,無情的把我弄醒。

三位家人外出工作,家裡剩下自己一個人。我是個三十歲的男人,正值盛年,也有一份正當工作,在大企業裡糊裡糊塗的混過幾年。今天是珍貴的額外休假,因為公司有一項政策,員工可以在每年裡選擇三個工作天,到慈善機構當義工,那天既不用上班,而且可以換來額外的休假,相當划算。

睡眼惺忪的我醒過來,立時口渴非常,赤裸著上半身,下半身僅穿著通花內褲,吃力地爬到客廳,打開冰冷冷的雪櫃,想找些喝的,可惜裡面沒有汽水、果汁、益力多,只餘下一壺開水,沒有選擇的情況下,我找來一個杯子,倒下半杯開水,準備開動。

三秒鐘之前,我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感受著了無生氣的一片死灰,這裡只得自己一個,悶得心裡發慌,同時間,由於電視機壞掉,這裡沒有半點聲音,機器靜待維修,沙發上什麼都沒有,只餘下白白的一個我。

我提起杯子,一個全透明的圓柱體,不期然的喜歡它,它像個酒杯,格外晶瑩剔透,諷刺的是,我從來不喝酒,這是三十年來的堅持。

我仰望著自己喜歡的透明杯子,它裝載著半杯分量的透明開水,我的心情也是平平無奇的呈透明狀,我將杯子的尾部稍稍提升,呈現微微傾斜的狀態,起床後未曾刷牙的我張開臭氣沖天的嘴巴,打算將水倒進嘴裡,在現實世界,這個行為一般被稱作「喝水」。

不過,在最後的零點二秒,我突然改變主意。

請不要提問,三秒鐘,零點二秒,這些短暫的瞬間到底是用什麼方法作計算,反正,時間只是一種概念,我說出大約的時間,別人聽得懂,便是……在荒謬的世界裡,大家不是總喜歡以糊裡糊塗的態度混過去的嗎?

我立即跑到睡房,移開兩張已成多餘的薄被子,在睡床上尋找一件重要的物件,翻開兩張被子,看了又看,一無所獲,曾經以為物件靜悄悄的躲進裡頭,卻猜錯了。於是,我又換個想法,認為它應該跌在地板上,彎身像個傻瓜般繼續進行搜索,又得到多一次的遍尋不果,經過連續兩次的挫敗,我開始感到沮喪,像頭死屍般躺到睡床上,希望得到意外的想法,躺得貼貼服服,閉起雙眼進行不一樣的冥想,我突然注意到一些異樣,一些不舒適。

在後腦門!一定是在後腦門。

我赫然發現真相。

頑皮的物件竟然偷偷躲在後腦門之下的枕頭之下,難怪枕頭有點怪怪的,我在睡床上向右翻滾半圈,又移開那布滿唾液痕跡的枕頭,它果然在這裡,它便是那部被自己遺忘的手機,不僅忘記它的存在,而且昨夜在睡覺前也忘記給它充飽電。

按下開關按鈕,手機熒幕隨即亮起,我感到相當詫異,竟然在睡眠期間,沒有任何來電和訊息,難道命運終於懂得體諒我嗎?每天也在辛勤工作,勞勞役役,像個愚昧的奴隸,甚至比奴隸更加可憐,洶湧的來電和短訊嚇怕了我,一直承受著沉重的工作壓力,不為外人所道,甚至在會議上沉不住氣,向漂亮的女同事動武,那動作是猛烈的一下「飛筆」,假如傷及她,我將會被立刻辭退。

找到手機,我掀起嘴角,咧嘴一笑,這個午後有別於平日,放棄喝水的時機,跑回睡房尋找手機,果然這是個絕對正確的決定,我感到相當安慰。

它是具有觸控熒幕的智能手機,我用指尖在熒幕上指手劃腳,打算查閱郵件,讀讀今天的新聞,這是日常習慣,就如老人家喜歡在每個早上都拿著報紙,總是改不掉的習慣。

咦?怎麼?

再一次教我吃驚的是手機的電量,只有可憐的七個巴仙,相信當連上網絡,完成郵件的同步化後,手機將會自動關機。這時候,我冷靜得可怕,像個絕情殺手,我沒有依照原定計劃去看郵件和讀新聞,來一個漂亮轉身,成功的懸崖勒馬,因為我又要找東西,那是手機的充電接線。

兩秒鐘過後,我再一次遭受挫敗,用右手緊緊握著手機,身體卻不聽使喚,軟弱的盤坐在地板上,睡床為我支撐著腰部,要不然,我很有可能直接攤在地板上。

第三次挫敗的真相,是那條接線的所在位置,是公司裡的某一個抽屜,白痴的我竟然一時遺忘帶它回家,真可惡,又犯上人類的其中一種劣根性:粗心大意。

我喵過手機熒幕一眼,更感沮喪,它殘酷地告訴我,手機的電量是五個巴仙,它快要掛掉,這是個沒有別人的空間,呼天不應,叫天不聞。

我不可能立刻跑到街上買一條接線,單是乘車到購物中心,也得花上三十分鐘,就算真的要買,也只會是吃過午餐後的事。

我望著小得可憐的幾巴仙,換上一個狐疑的表情,沉醉於深思熟慮當中,想了想,大概的幾秒鐘過後,終於想到該用這幾巴仙來作什麼,我再度指手劃腳,按下了通訊錄,然後手指頭作出上下來回的高速滑動,儘量爭取時間,終於找到那個人的名字。

那是個數年前交往過的對象,她是個小我兩歲的女生,名字是充滿古典風味的「小倩」。

我二話不說立即撥號,打電話給很久沒有作過聯繫的小倩,我在想,她最近過得可好呢?這一刻,她在幹什麼呢?這個突然的來電又會為我們帶來什麼影響呢?

通話接駁中,我耐心等候,聽筒傳來一些胡鬧的跳舞音樂,我從來不欣賞小倩的愛好,包括聽音樂的取向,我喜歡懷舊,喜歡細味,她喜歡刺激,喜歡舞蹈,我們是絕然不同的兩種人,難怪最後會以和平的方式分開。

小倩精神奕奕的說「喂。」

我冷靜的道:「是我,你的前男友。」

小倩恍然大悟說:「哦……原來是玉龍。」

「你在那裡?我在家,突然想打電話給你,想知道你的近況。」我問道。

「我在街上啊。」小倩說得活潑,心情看來不錯。

我又問:「哦,在逛街嗎?」

小倩回答:「逛完了,剛買了手機,現在打算回家。」

「手機?難道是傳說中的蘋果四代?」我嘗試猜測。

小倩帶著愉快的口吻說:「哈哈,你怎麼會知道的?」

「唉,最近的女生都只愛買LV和蘋果,不用猜也知道吧。」我無奈答道。

「哈,你真聰明呢……」這幾乎是小倩遺下的最後一句對白。

媽的!

我的手機突然傳來陣陣「嘟嘟」的聲音,它肯定在提示,電量快將用完,通話即將完蛋,我遭受到第四次挫敗,非常沮喪,甚至不欲說話,小倩那邊傳來的聲音越見沙啞,手機差不多沒電,通話質素也會受到影響,我默默無言,小倩卻不斷的喊出「喂、喂」,乍聽下,以為她遭遇意外,所以聲音慌張,我知道真相不會是這樣,這個城市太擠迫,根本不會留有發生意外的空間。

我看了看手機,熒幕徹底變成絕望的黑色,代表手機完蛋,通話無疾而終,數年後再次聽見小倩的聲音,沒有多少感觸,反正我們都是不存芥蒂的普通朋友。

事情完結後,我遺下失去靈魂的手機,離開缺乏動力的睡房,一個人傻乎乎的走到廚房,慢條斯理的煮好一個即食麵,清楚記得,那是麻油味的出前一丁,是我的最愛,也是小倩的最愛,這是我們難得一起擁護的事物。

時間走得很急,又走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多個小時,不知道多少秒,我懶得計算下去,很麻煩。

今天同樣是十月十五日,同樣是小倩的死忌,一年前她接過我的電話後遭遇交通意外身亡,是命運?是巧合?天曉得。

一年前的兩點鐘,她捧著心愛的新手機,就是那部鬧得熱烘烘的蘋果四代,新手機的第一個來電是屬於我的,我們寒暄一番,內容相當無聊乏味,然後我的手機因為耗盡電力而自動關機,通話也被迫終止,小倩突然被這個狀況嚇呆,一心以為是新手機出了毛病,很是擔心,慌慌張張,眾人皆了解蘋果四代有著嚴重的訊號接收問題,難怪她會有這種想法。

那時候,她身處人多車多的市中心,忘記注意交通燈號,行人過路燈顯示的是生硬的紅色人形圖案,代表路人不容許通過馬路,她卻不自覺的走到馬路中央,那一刻,通話中止,嚇得她目瞪口呆,站著不動,不幸隨即降臨,一輛大型貨車以高速衝過馬路,正好撞向小倩嬌小的身體,她立時被撞飛至十字路口的另一方,巧合地又有一輛小型貨車駛過,司機反應不及,小倩慘被輾斃。

這場交通意外造成很大的轟動,登上翌日的報紙頭條,原因相當無稽,其中的一個標題是「蘋果美女用家慘遭輾斃 手機卻絲毫無損」。

原來大眾市民關心的不是人命,而是那部用錢就買得起的智能手機,那只是部死物,死不足惜,小倩卻一去不返。

數巴仙的手機電量,害我無緣無故打電話給小倩,害她手持著自己鍾愛的手機,命喪於繁忙的十字路口,這到底是我的錯?手機的錯?還是蘋果四代的錯?

我沒有勉強思考答案,因為根本不會擁有滿意的答案。

事後,我下定決心,以後也會為手機充飽電才使用,以後絕對不會買蘋果牌的手機,至於為什麼?是因為討厭蘋果嗎?才不是,只是不想憶起憾事。

今天是小倩的死忌,我握著新換的三星手機,它理所當然的被充飽電,要不然,我根本不敢打電話。神推鬼拱下,無聊的再打電話給小倩,俗語有說「好奇心害死貓」,突然而來的好奇心到底會帶來什麼呢?我渴望知道小倩用過的手機號碼現在落在誰的手裡,假如是個聲音甜美的女生,我應該也會冒昧的聊上幾句,碰碰運氣。

我打電話,十五至二十秒過後,電話終於接通,我竟然聽到一把非常熟悉的聲音,我幾乎立即摔破自己的手機,幾乎對著空氣破口大罵一番,幸好新手機才到手兩天,理智壓抑著近乎失控的手臂,我神情呆滯,勉強聽完那把聲音所說的一番話,才掛斷通話,軟弱的跪到地板上,我在家,我在吐,吐了大半天,不得不送院觀察。

很想忘掉那段說話。

「你好哇!我是人見人愛的小倩倩,我現在沒有空喔,有事情要告訴我的話,請在『嘟』的一聲後留下遺言,這裡是小倩倩的遺言信箱……」

我身處擠迫的醫院,整整的三天三夜沒有吃過什麼,葡萄糖水給我補充些微體力,又再想吐,不過還可以吐出什麼?

我又想起小倩的遺言,不期然在怨天尤人。

怎麼,那部蘋果手機沒有被輾過?

怎麼,小倩的家人仍然在用那部手機和號碼?

怎麼,他們會忘記刪掉留言信箱裡小倩的錄音?

我一下子就整理好以上幾個問題的解答。

第一個問題的解答:這不是兩位司機的錯,十萬火急之下,他們又怎可能準確將貨車撞向蘋果四代呢?

第二個問題的解答:小倩買手機的時候簽下兩年使用合約,她的家人只是在廢物利用,始終那是合約,手機到手後,還是要履行合約的。

第三個問題的解答:這是人類的劣根性,一時遺忘或粗心大意,用手機的人一般不會注意自己的留言信箱,反正那只是給別人聽的,注意來幹啥。

結果,我的精神飽受打擊,在醫院住上兩個星期,瘦了整整一圈,比卡到陰還要可怕的留言信箱,嚇得久久不敢碰手機。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短篇《戀棧》

短篇《戀棧》

眼裡看到的戒指。

兩年間。

它,曾經是珍視的信物,
它,曾經閃閃發亮,
眼裡看到的,不單是戒指,
而是不惜代價的憧憬。

分別後的日子裡,
有些時候,喜歡用指尖輕輕的磨擦它,
那一刻,淚在眼眶不期然打轉,
憶起很多不堪記的往事,
憶起那張簡單的笑臉。

午夜三點鐘,
仍然沒用卸下它的勇氣,
環狀的金屬體依然糾纏,
就如淡淡的思念裡,
隱含著絲絲的憂傷,

木訥的關視它,眼神凝重,
勉強的戀棧一件死物,
留得住冰冷的金屬軀殼,
卻留不住昔日的光輝。

如今,戒指表層已然暗淡,
人的每一步已然沉重,
受過的傷口不可能痊癒,
破裂的關係不可能挽回,
看來,沉重的不單是步伐,
而是放不下的無奈,
一輩子的包袱。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短篇《陰天》

短篇《陰天》

『改編自友人Joshua的一篇短文,非常感謝提供靈感』

陰天,愁雲慘霧,天空快哭下雨,經過大半天,它仍然欲哭無淚,大概是上天於心不忍,讓雨留待另一天才哭出來。

棺木裡躺著一副熟悉的軀殼,以第三者的角度去看自己,感覺大不相同,老實說,我不喜歡自己的長相,不英俊,不醜陋,幾乎缺乏任何特色,平凡得可憐,就是本來的一個自己。

一場葬禮正在舉行,墳場彌漫著哀痛氣氛,用顏色去形容,最接近的應該是灰色,一張張熟悉的面孔齊集,這個地方對他們來說很是陌生,不過朋友、舊同學、同事們、親人還是準時前來,沒有人預料到今天的出現,一場嚴重的交通意外造成了今日的局面。

眾人排立得相當整齊,與我一起憑弔死者的遺容,化妝師的鬼斧神工叫人驚嘆,它幾乎與生前的我無異,只是臉頰稍稍飽滿了一點。

一個呈半透明狀態的自己……

一個屬於自己的葬禮……

一點都不好受……

烏雲阻擋著陽光,我抬頭望向一片灰色的天,它還是強忍著雨水,雲朵裡閃現過數次閃電,知道暴風雨在暗暗醞釀,明天將會是一個麻煩的雨天,可惜我失去感到煩憂的機會。

神父的樣子很慈祥,像我生前的一位同事,他的洋名是艾頓,胖胖的、傻乎乎的,甚為惹人喜愛,他開始讀出一連串沉悶冗長的禱文,齊集的眾人都沒有將一字一句聽進耳裡,他們都在回憶與我有關的往事,我沒有細聽禱文,只是不斷四處張望,眾裡尋她,盼望看見那嬌小的身影,可惜偏偏沒有出現,我感到失望,還有痛心,可能我的生或死,對她來說不再重要,可以毫不在乎。

她的名字是霞,是我的青梅竹馬,亦是前妻,以為她還會記掛著我,以為她忘不了我們一起有過的種種經歷及回憶,以為在生命裡的最後一場電影,仍然可以見她一面。

或許,霞的工作太忙了吧。

或許,霞有要事在身,正駕著私家車前來。

事實上,我了解她不會前來,虧欠她的實在太多,那三年間,我活得相當自私,不曾顧及她的感受。

漸漸透明的我開始支撐不住,軟弱得跪坐到草地上,挨到別人的墓碑旁,大概將來會有另一個透明人借自己的墓碑來挨一下,我樂意給予這樣的幫助,可惜我不會目睹什麼。

眼睛快要睜不開,我勉強瞇著眼關視前方,目光停留在一眾憑弔者身上,終於找到霞,她站在前方的第二排,我滿心歡喜,可惜喜悅只是閃現過一瞬間,轉過眼,便知道那是比她小四歲的妹妹,她已經長大成人,她們的長相多麼相似,在妹妹的臉龐裡,看見那個活在過往的霞,憶起她為我做過的一切、一切。

妹妹很喜歡我這個前度姐夫,她喜歡喚我大哥,小時候,很疼愛淘氣搗蛋的她。她禁不住悲傷,淌下熱淚,她不停用紙巾抹走臉上的一滴滴,越阻止悲傷,越感覺悲傷,她的淚再也控制不住,不斷往下流,最終的落腳點是草地。

我勉強站起來,踏著東倒西歪的路線往前走,透明的我穿越一個接一個的親友,彷彿向他們說出最後一聲再見,直至穿過了五排人,逐一作過道別後,我不再回望眾人,還有那冷冰冰的軀殼,我亦向它說了再見。

告別了,大家。

我打算轉身離開自己的墓地,第一趟來到這裡,亦會是最後一趟,靈魂將會化作一縷輕煙,消散於空氣當中,分分秒秒、日日月月過後,他們會逐漸遺忘我,那份傷感亦會隨著時間而淡化。

我花了不少時間及氣力才走到墓地邊緣的石梯級,從身體的透明程度,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可能只剩下短短的幾分鐘,我將會徹底消失。

突然間,下方傳來了一陣陣「嗒嗒、嗒嗒」的急促腳步聲,聲音引起我的注意,不期然期待那個人會是霞,這是生命盡頭前的緊張關頭,那個人到底是不是我錯失過的霞?

果然,那是霞。

披著黑色大衣的她,與往日有點不同,她削去長曲髮,束著不曾有過的短髮,架著一副粗框眼鏡,眼皮浮腫,雙眼通紅,淚水徘徊在眼眶與眼皮之間,我知道她哭過,而且曾哭至呼天搶地的程度。

霞的腳步頻密得難以置信,快要穿過透明的我,就在活人與靈魂碰撞到的一剎那,我像觸電般整個人呆住,竟然感到些什麼,她的心意把我震懾和震撼。

事隔兩年,霞仍然深愛我,我悄悄的說出一聲聽不見的「我愛你」,自知說得太遲,一切再也挽不回,錯失了她,委屈了她,她卻一早原諒了過往的那個我。

這時候,我的心情出現極大矛盾,看到霞,感到欣喜若狂,看到霞,感到慚愧,無地自容。

霞快步走往眾人那邊,我背向她,準備沿著梯級往下走,離開這片灰色,灰飛煙滅前,嘗到最後一口甜蜜,卻懷著化不掉的哀傷。

天空終於下雨,不是說過的暴風雨,而是綿綿細雨,它悄悄的哭,為故事寫下最後的落幕。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短篇《傻乎乎》

短篇《傻乎乎》

這是個簡單的故事,圍繞著一個傻乎乎的約定。

不曾見過面的我們是網絡朋友,剛認識的時候,彼此無所不談,坦白說出自己的想法,久而久之,我們之間建立出情,用「情」去形容它,是因為自己純粹的不理解,它是不明不白的曖昧?眾裡尋他的愛情?關愛對方的知己?還是什麼都不是?

我放棄探究,反正「情」確實存在。

回到當初,我經常嚷著要約她吃火鍋,每次提起,她都欣然答應,她到底抱著什麼態度來看待那些邀請呢?

她一定以為是在開玩笑。

事實上,由第一次的邀請開始,我已經是認真的。後來,我們說好了要在一年後到火鍋店吃火鍋,這就是故事裡的約定,不有趣,不浪漫,第一次約會的地點竟然是熱鬧非常的火鍋店,現在想起來,也覺得自己笨得可憐,應該一起看場愛情電影,又或者到更有情調的西餐廳吃晚餐。

阿珊,不起眼的名字配合著平凡的個性,她給人傻乎乎的感覺,電腦熒幕永遠死氣沉沉,但字裡行間卻流露著獨有的傻氣,初時,我認為她是個簡簡單單的傻瓜,以為她一直過著簡單,而且沒煩惱的生活。

直至某一個午後,我們忙裡偷閑,聊起過去,她提及一首歌曲,指歌詞的文字完全符合自己的想法,我本身對歌曲沒有印象,因為對廣東歌一直興趣缺缺,還是喜歡國語歌多一點,歌詞寫得精美,歌手的歌藝也較為出色,且富有感情。就是這樣,重複又重複去聽那首歌,歌名是可憐兮兮的《如無意外》。

阿珊的故事是個謎,我猜不出來,她為某件事情深感後悔,應該是其生命中的最大遺憾,我不曾追問究竟,短暫的時光過去,開始漸漸了解她的個性,她喜歡把話說得模模糊糊,特別是關於自己的往事,她總認為自己不夠優秀,不配被善待,甚至有點看不起自己。

結果,我始終不了解阿珊的往事,嘗試根據歌詞暗自猜測,假如沒有意外,她與他應該過著美滿的生活,會成為他的妻子,他會努力工作維持家庭的經濟,甚至誕下自己的孩子,一男一女的,會是個一家四口的幸福家庭。

該出現的意外還是會發生,情節往往喜歡捉弄主人翁,合襯的兩人最終分開,阿珊抱著遺憾,度過往後的每一天,事發前後的她大概是兩個不同的人,單純的女生不再快樂,一次意外足以致命。

阿珊習慣早睡早起,在繁忙都市裡算是個異數,早上醒來,除刷牙、洗臉、更衣、整理行裝外,她還需要架上一個虛幻面具,在別人面前假裝精神奕奕,滿面笑容,喜歡說個不停。我知道面具底下的她悶悶不樂,懷著心事,缺乏傾訴對象,就如其面書裡,有著數百個朋友,卻沒有一個知己,有些時候,很寂寞。

這是我想像出來的阿珊。

因為阿珊的故事,我漸漸喜歡上《如無意外》,每天也要聽數遍,無論仔細還是隨便的聽,都會想起那個抱著遺憾的女生。後來,我們真的定下吃火鍋的約定,日子就是相識的一周年,亦即是今天。

事情發展總是不如人意,約定的不久後,我們漸漸失去聯絡,她沒有再在網絡上出現,我們沒有交換手機號碼,不可能給她打電話,唯有嘗試其他方法,我發過很多電郵,可惜每一封郵件都出現傳送錯誤的回報,換句話說,我們真的聯絡不上,她不見影蹤。

五個月前,我再次認真的想起阿珊,重新閱讀那些對話記錄,幸好沒有多餘的刪掉,從文字裡,我再次記起她的喜好,她喜歡親自炮製食物,如麵包、蛋糕、曲奇餅等,還發過一些食物照片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些長得像炸雞塊的曲奇餅,每個人也會認為那是KFC叔叔裡買到的炸雞塊,她卻狡辯說自己是用麥粉來當材料的,所以才會長得那麼醜,這樣的解釋教人啼笑皆非,她還開玩笑的說過,一定要找機會給我試試,我勉為其難的答應。

那時候,覺得這個女生很有趣,開始懷念她的傻氣,總認為在段段對話裡,她曾經在電腦熒幕前流露出難得的真摯笑容,我的冷笑話曾經逗樂她。

對話記錄中,阿珊說過很想擁有時光機器,給她機會回到過去,改變犯過的錯,扭轉原來的結局。碰巧地,我看過一位作者ocoh的小說,故事裡提及過時光機器,決定再看一遍他的所有小說,我認為那些情節都是源自真人真事,於是每天都在研究那篇關於時光機器的小說《人生》,希望找到有用的線索。

兩個月後的一個午夜,我依循小說的提示,幾乎找遍半個城市,終於來到一家叫「愛琴海」的酒吧,原來愛琴海是真實存在的,沒有借助谷歌地圖的街景功能,走過不少大街小巷,花了差不多兩個月時間,來到ocoh妙筆下的酒吧,假如小說情節屬實,酒吧裡一定發生過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

我如小說裡的安達臣,拉開沉重的木門,進入環境嘈雜的愛琴海,雙眼在昏暗的環境下來回亂跑,終於找到一個感覺親切的中年胖子,他的頭髮很古怪,染上紫紫綠綠的髮色,身穿普通的灰色T恤,黑色的運動長褲,個子矮小,這個人不就是酒吧的老闆洛克先生嗎?

難得來到愛琴海,絕對不可能白走一趟,我不理會其他客人,立刻衝跑到洛克先生身前,緊緊的握著他的雙手說:「你是洛克先生嗎?」

如無意外,胖子會告訴我,他不是什麼洛克,然後叫我滾回去之類。

他一臉從容的說:「我就是,你找我嗎?」

對我來說,這是個天大的喜訊,酒吧是存在的,洛克先生亦不是虛構,他活生生的站在眼前,需要好好把握這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我興奮莫名的說:「我想借你的時光機器來用,可以嗎?」

洛克爽快回答:「我可沒有什麼時光機器在身。」

什麼?

那個午夜,我糾纏了洛克數個小時才肯罷休,最後相信他的說話,他沒有那部iPad模樣的時光機器,我向他表明來意,他亦解釋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作者ocoh是他的朋友,所以小說裡出現了酒吧及洛克,至於時光機器?的確是不存在的,ocoh眼中的洛克是個瘋狂的蘋果產品支持者,所以特意用iPad來暗暗諷刺洛克。

離開的時候,洛克打算康概送我一部全新的iPad,初時我不打算收下,但盛情難卻,他不斷將iPad往我手裡推,結果尷尬地收下禮物,他說那是見面禮。

世上果然沒有時光機器,ocoh欺騙了我的忠誠,本來還打算當他的忠實支持者,自此以後,我放棄再讀他的所有小說,他根本是個胡說八道的騙子,不再值得擁護。

找不到時光機器,我亦沒法為阿珊改變已發生的過去,本來希望在吃火鍋的晚上將機器送給她,但事到如今,不得不放棄,只好兩手空空的赴約。

約定的晚上終於來到,吃火鍋一事,阿珊還記得嗎?

我一直牢牢緊記,因為這是個重要約定,我在火鍋店門外呆呆站著,已經一個多小時,沒有感到失望,如無意外,她應該不會出現,這樣無聊的火鍋約定,忘掉是理所當然的。

我沒有緊盯著升降機,就算阿珊真的會從那裡跑過來,我亦執意的望東望西,抱著一顆安靜的平常心,不著急,不焦慮。

時間一秒一秒的流逝,我差點以站立的方式睡著,環境喧鬧,卻更添睡意,沒焦點的雙眼已經呈半開合的狀況,不知道時間又走過了多少。

突然間,有人連續拍打我的左肩膀,我「啊」的一聲驚叫出來,一個外表冷酷又陌生的年輕長髮女生出現,她帶著凶狠的眼神望過來,我立即驚醒,氣氛十分凝重,開不了口,偏偏知道這就是阿珊,她依約前來,情況卻有著說不出的古怪。

她抿著嘴說:「你就是那個傻瓜?」

我擠出一個苦笑,支支吾吾的說:「我……就是……」

然後,她從小紙袋裡掏出一個用來裝載食物的透明膠盒子,遞到我的手裡,一臉認真的說:「傻瓜……」

她邊說邊弄開膠盒子的,然後又說:「這是我們說好的炸雞塊呢,哈哈!」

她的表情在一瞬間轉變,瞇起眼傻笑起來,隱藏著只有我才了解的吸引力,相當迷人及自然。

我卻垂頭喪氣,看到她的笑臉,使我難以啟齒,只好儘量把話說完:「對不起……我……找不到你想要的時光機器。」

「什麼?」聽罷,她顯得一臉茫然。

我續說:「沒有時光機器,我們改變不了過去。」

她卻若無其事的回應:「哦……你說的是這件事。」

然後,她彎下身嘗試與我作眼神接觸,說實在,她不說話的時候,樣子真的有點冷漠,會令人不期然膽怯。

我鼓起勇氣關視她的大眼睛,然後問:「你不會怪責我嗎?」

她想過一會兒,表情又來一次徹底的轉換,眼睛再次瞇起,帶著最切合她的傻氣笑著說:「不要緊的,過去已成過去,你可以試試改變我的將來嗎?」

來到傻乎乎的故事的最後一個畫面,兩個第一次見面的傻瓜在一家擠迫的火鍋店裡進行第一次約會,約會的地點是火鍋店,他們毫不浪漫地夾起牛奶窩裡熱騰騰的食物,一起狼吞虎嚥。

感言:

忘掉什麼是很多人的意願,忘不掉很多是更多人的遭遇,世上沒有隨手買來的洗腦機器,亦沒有電影中的時光機器。往往,我們需要背負著沉重的記憶來度過每一天,親人的離世,遺憾的戀人,朋友的背叛,不愉快的因子纏繞心靈,快樂的卻需要苦苦回想才能憶起,矛盾的兩者不斷在無數條生命線上來回奔波,過去是個包袱,記憶是種壓力,壓得人快要窒息,抖不過氣來。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短篇《獨生子》

短篇《獨生子》

這是二千年起的第十年,十一月的第十七天,該來的季節依約到來,是亙古以來世界的約定。

大約是冬季,是叫人又愛又恨的冬,喜歡她冷得可怕,不得不躲在暖暖的被窩裡,不捨的賴著床,抱著枕頭大睡,初初忘記上學,後來又忘記工作,最後是忘記生存,她是個誘惑人們逃避現實的季節,有些人總是對溫暖充滿渴望,可惜那只是虛空。有些人擁有不一樣的想法,視冷冽寒風作等閒,身穿薄薄的運動背心,一條短無可短的跑步褲,一雙保護性顯然不足的運動鞋,就是這個樣子,頂著強風到街上奔跑。

來到晚上七點鐘,黑夜提早降臨,這是它的忙碌,太陽不為什麼的趕著回家,這是它的休息,在晝夜交替之間,眼下放著一場生動有趣的動畫,影像中出現了兩個男子,身穿差不多的裝束,分別在於顏色,一個是黑,一個是白。

在寂靜無聲的單車道上,這裡沒人,也沒有單車,整個空間似為他們而設,沒資格的人統統都消失了,只容許這兩個人出現。路旁的大樹緊繃地、僵硬地站直,不敢哼出半聲,還有附近一帶的流浪動物,狗兒、貓兒、鳥兒、蟲兒紛紛去找安全的地方躲藏,動物擁有敏銳的觸覺,在遭遇危險之前已經選擇了逃亡。

危險是在步步進逼嗎?

還是這是牠們天真的以為呢?

回到畫面的中央,兩個男子做著暖身運動,儘量伸展身體,目的是增加肌肉的反應和敏感度,進行暖身接近十五分鐘,他們好像沒有開始跑步的意欲,冷風無情地吹打臉頰,看兩人的表情卻是毫無懼色,說不定,他們都擁有超人一等的勇氣啊。

長髮男先開口:「知道,到這裡的原因嗎?」

「天曉得。」小平頭展露自信十足的笑容。

長髮男似有所思,瞇眼笑說:「說的沒錯,的確是天曉得。」

小平頭換上另一個表情說:「來這裡是為了跑步。」

認真的、嚴肅的、專注的,他不是在開玩笑。

長髮男模仿對方,收起笑容作回應:「錯不了。」

對話一下子結束,事情由這一刻出現了重大變化,在路旁的一棵大樹下,有著一片不起眼的小樹群,有著一堆不幸的落葉,也不知何故,從那看不見的洞裡跑來了一頭混種的黑色流狼狗。說得動聽是「混種」,事實上,人們更喜歡叫牠「狗雜種」,牠拼命似的逃跑,直奔他們那邊,牠和長髮男之間只餘下三公尺的距離,牠跑得狼狽,完全超越了自身的極限,是為了保命嗎?

可惜牠犯下了一個致命的錯誤,意圖逃離原來的危險,卻遇上了不能避免的劫數,所謂「在數難逃」,一切自有主宰,大概是這樣吧。

狗雜種邊跑邊發出「哇嗚、哇嗚」的吠叫聲,是種煩憂和討厭的聲音,聲量逐秒遞升,直到沒先兆的被制止下來,時間的消耗是人類無法察覺的,牠連發出最後悲嗚的機會都被奪去。

牠死了。

這是結局。

揉揉眼睛去看清楚,殺狗的兇手不是長髮男,而是距離較遠,年紀較小的小平頭。剛才,他指向狗雜種,在約為半秒鐘的一瞬間,牠灰飛煙滅,恍似不曾存在於世上,恍似經歷了一場短暫的夢,生命渺小如幼沙,怎樣抓也抓不住。

「哈哈!」冷冷的一笑來自長髮男。

他關視著小平頭,說:「這到底是什麼來的?很神奇,很有趣,完全超越我的想像,你太厲害了!」

形容這一段話是種讚嘆,倒不如說是技巧低劣的嘲諷,長髮男顯然在諷刺對方,故意假裝不明不白,事實上,他洞悉一切,了解所有,他在裝傻罷了。

小平頭的反應有些不尋常,他沒有為嘲諷而表現憤怒,反過來,他露出含蓄內斂的笑容,一臉滿意地說:「沒什麼,不過是鵰蟲小技,真的沒什麼。」

虛偽的語氣把小平頭的心意出賣,在剛才的殺狗影像裡,他故意出手,施展出不留痕跡的魔法,在一瞬間殺掉一頭狗,把牠分解於空氣之中,這麼偉大的魔法在人類眼中才不可能是小技,小平頭在炫耀,在撒謊,似是興奮的心情沖昏了頭腦。

「穿梭時間的畫面的鐘 從反方向 開始移動」

一首流行曲出現在冷冷的街,這是一首半老的歌,感覺沉重,意識消極,關於時間,也關於記憶,這是一首代表長髮男的歌,歌聲來自他的手機,是他最喜歡的來電音樂。

「誓言太沉重淚被縱容 臉上洶湧 失控」

歌曲未捨得播完,像龍捲風般旋轉,只因長髮男沒有接聽來電,通話未能建立,歌不由自主的一直播放,沒完沒了的,脫離了時間的約束,歌來來回回的播過幾遍,一如剛說的,沒完沒了的,直到……

「怎麼不聽?」小平頭感到好奇。

長髮男反問:「那歌,你不喜歡嗎?」

小平頭無奈搖頭:「是厭了。」

長髮男低頭沉思一會兒,歌一直在放,沒完沒了似的,他忽然又問:「你可有方法不弄壞手機,不按下按鍵,不制止來電者,卻可以令音樂消失呢?」

此時,風吹得更盛,而且來得不尋常,像一股看不見的力量突然顯現,像個不懷好意的第三者,暗中觀察著兩人的一舉一動……

當然,以上的只是虛幻的聯想,畢竟,那只是一陣源自大自然的風,冬季有風正常不過。

小平頭作個招手的手勢,示意對方把手機遞來,長髮男沒有異議,二話不說奉上手機,這些都是在幾秒間發生的事情。

然後,小平頭一臉自信的握住手機,瞄過一眼,沒有啟動手機熒幕,沒有按下任何按鍵,音樂也沒有停止下來,他的身體往後一挨,揮動右臂,令人意外的全力把手機擲出去。

哎呀,長髮男的其中一項要求,不是「不弄壞手機」的嗎?怎麼小平頭會做出這樣不符合條件的舉動?難道他不懂規矩嗎?難道他是個白痴嗎?

我感到迷惑了。

一切事物很接近完全的靜止,還在移動的只剩下被擲出來的手機,按道理它將硬生生的和石地碰撞,然後跌得支離破碎,按道理,按常規,事情會順著這個方向發展下去,這是誰都可以想像得到的。

然而,手機竟然在半空中消失,假如這裡是個表演場地,假如小平頭是魔術師,假如這裡存在一定數目的觀眾,他們會被嚇得目瞪口呆,然後再發出雷動掌聲,鼓勵那外表不起眼的偉大表演者。

這肯定是魔法,手機消失了,音樂消失了,小平頭徹底辦到了,這場演出實在是神奇精彩,值得花一輩子去讚嘆。

那麼,長髮男又在忙什麼呢?

原來他沒有被嚇倒,還氣定神閒的說:「很好,你果然做到了,很完美,很神奇,你成功了。」

小平頭高興得不亦樂乎,眼睛瞇得小小的,幾乎看不見瞳孔,他打算走近長髮男,看來有話要說,而且要在最接近的距離才願意說出來。

他激地動按著長髮男的雙臂,然後大聲高呼:「因為我是被選中的人,我是那傢伙的獨生子,我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足以愚弄每一個劣種人類,哈哈哈……」

小平頭笑得非常狂妄,假如笑聲傳播開去,這裡又是精神病院的話,他鐵定是個瘋子。

長髮男懷疑問道:「是神嗎?冒昧一問,祂不是只有一個獨生子的嗎?」

小平頭勉強壓抑自己的笑聲,他回應說:「第一個獨生子已經不在人世了,所以在日光之下,我成為祂現在的唯一。」

長髮男續問:「嗯,打算愚弄人類,那麼……你會殺掉我嗎?」

小平頭花掉兩秒去考慮,他想得認真,這關乎一條性命,不過他應該不在乎,甚至以行動來表達想法,再次運用自己的右手,五指緊合,以手刀刺向長髮男的胸膛,是心臟的所在位置。一擊命中,小平頭在血淋淋當中瘋狂挖取,他打算取走什麼呢?

這時候,被襲擊的長髮男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他是死了或是怎樣了?

「啊!」

短促的驚叫聲響徹雲霄,震撼本來寂靜的晚上,本來靜止的一切事物再次活動,包括花草樹木、流浪動物,甚至是沉著的空氣,還有曾經歇息的冬季的風。

畫面出現了半秒的靜止,然後是一道閃電掠過,點陣圖再次轉換為動畫,長髮男和小平頭,究竟這兩個人的結局將會如何?

畫面的正中央出現了一個男人的背後,他披著一頭凌亂長髮,身體完好無缺,狀甚輕鬆,他作出起跑的準備,打算通過眼前的行人隧道,卻突然回身一望,半空中出現熟悉的人體,原來是小平頭,他被橫放在空氣之中,沒有半點氣息,像個死人,或許他已經是個死人。

長髮男伸出左手向橫屍那邊指手劃腳,然後出現奇怪的「咔嚓」一聲,像個神秘的暗號,小平頭應聲消失,音樂聲再度揚起,歌唱至這一段「痛不知輕重 淚水鮮紅 全面放蹤」,本來消失的手機再次出現,並回到長髮男手中,他自言自語,說出一句:「對不起,世上從來不存在第二個獨生子,這是胡說的代價。」

風再次激動起來,捲起地上散落四處的落葉,一股微形的龍捲風神奇地形成,飛往長髮男的身後,如影隨形。

長髮男起跑,與風並肩前進,他對著空氣說:「父啊,我不喜歡這種訓練。」

經過三秒鐘的寂靜,他再說:「是契約嗎……殺死一個人類朋友實在很沒趣。」

再重複一次相似的三秒鐘,他又說:「可惜他不了解你的身份,才會上當。」

五秒鐘過去,他遺下最後幾隻字,然後加快跑動的速度,前往下一個目的地。

「你是惡魔……」

長髮男的身影消失於空氣之中,音樂聲隨之消失,一切恍似回到當初,當然,時間還是不留情地流走。

狗雜種和小平頭是消失了或是死了?

如小平頭所說,天曉得。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短篇《緣》

短篇《緣》

眼前的人,是她,中年的她。

地點,西式快餐店,街知巷聞的麥氏,幼童才愛到的地方,沒說錯,來到這個年代,十歲上下的孩童最愛的只是電子產品,如父母的智能手機、手提遊戲機,而麥氏裡的兒童套餐及小玩具,他們都不屑一顧。

我戰戰兢兢的來到相約地點,熱鬧的麥氏快餐店,今天的顧客特別多,不奇怪,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九月一日,這是星期二,新學期展開的大日子,亦是我人生的轉戾點。

時間,下午的一時正,碰到學生們的午餐時間,整間快餐店都布滿細菌,我指的是學生們,他們是不幸的一群,亦是不知所謂的一堆,他們被成年人唾罵,被罵成「地底爛泥」,沒出息,沒意志,沒堅持,沒理想,只懂玩樂,他們出生於九十年代,快將完蛋的一代人。

這是他們一出生的錯嗎?

不曉得,說不定。

我是個廿四歲的大男生,不再是學生,亦不是社會上的細菌,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薪水算是豐厚,老闆待我不薄,曾經有過一個交往數年的女朋友,她偷偷有了結婚的計劃,對……只是偷偷的,她將這件心事寫在私密的網絡日記裡,可惜百密一疏,我輕易破解她那自以為天意無縫的密碼,然後知道她的想法、心意、秘密,我選擇離開,這又是另一個故事。

見面只因緣,緣起於網絡,正是近年最著名的社交網絡:「面書」。

經過半年時間,我在面書裡不斷加入朋友的朋友,亦即是所謂的「共同朋友」,這個行為其實相當無聊,而事實上,在面書上實際認識的朋友為數不多,這似乎是理所當然的,經常有個想法:幾乎天天碰面的朋友又何須借用網絡聯繫感情呢?

機緣巧合下,我把四十二歲的她加入朋友名單裡,我開玩笑,說出追求她的話,在網絡上,我們交換生活照片,談天說地,每個晚上,都需要花上幾個小時在網絡聊天上,不知不覺的時間流走,我可能已經愛上她。

而她,大概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我們到底有沒有共同認識的朋友?看來並不重要,沒有興趣認真探究。

畫面回到麥氏,我的心情異常緊張,約會一個中年女人,是非常新鮮的體驗,曾經交往過的女生,年齡都比自己小一兩歲,所以這是個不曾想像過的約會,新鮮感帶來期待,陌生感帶來不安,兩種心情在內心交疊著,手心不期然冒出汗來。

喧鬧的環境影響不到什麼,沒完沒了的吵嚷聲恍如無物,我眼裡只有她的俏臉、髮型、衣著、肌膚,我貪婪的飽嘗眼睛裡的甜點,說真的,我不相信她已經是四十二歲的中年女人,認真仔細去看,歲月沒有在她的臉上留下痕跡,依外表來估計,只有三十多歲,成熟亮麗,像個著名的電影女明星,可惜想不起關連的名字。

在面書裡,她的名字是簡單的洋名Janice,認識她之前,她是個神秘的謎團,經過數個月的交心,她仍然是個謎,了解不多,但已經被深深迷住,我一直不明白,怎麼自己會喜歡上中年女人,而我偏偏是個年青有為的大男生。

後來,我對Janice的私事略知一二,她是個獨身的事業女性,幾乎每天都躲在辦公處工作,工作是生命的全部,沒有老公或男朋友,甚至是沒感情來往的性玩伴,全心全意專注於工作,她說過自己什麼都沒有,親人都離她而去,所以不喜歡提及過去,因為過去並不光彩,在對話裡,我故意不提她的過去,希望沒有影響她的心情。

同樣地,我亦不打算坦白自己的過去,因為它同樣有著不愉快的因子,甚至連小時候更改名字一事都沒有提及,我丟棄所有與那時候有關的物件和相片,以免自己憶起不快。

Janice架著一副黑色粗膠框眼鏡,展示極具自信的笑容,她作出刻意打扮,身穿一件印上碎花圖案的薄薄連身裙,白色的,略帶透明感,配合一雙華麗的高跟鞋,體型苗條,絕對不會屬於一個年過四十的女人,手腳纖幼得像個小女生,臉上沒有半點多餘肉,是最傳統的瓜子臉,化妝有點濃,但尚可接受,我暗自給她極高評價,真實的她比電腦熒幕上的照片還要迷人,散發著成熟知性的魅力。

我緊張得沒法說出約會的開場白,腦袋裡剩下一片空白,約會以沉默展開,很想衝口而出說些無聊話,用作充撐場面,可惜,我辦不到。

幸好……

一首流行曲拯救了我。

Janice手機傳來動聽歌聲,是首國語流行曲,名字想不起來,不過這不是重點,她看過手機熒幕一眼,然後按下接聽鍵,我無意偷聽,卻得知通話另一方來電的目的,是談工作。

Janice一臉認真的翻閱一堆文件,圓檯的空間都被紙張霸佔,我們沒有買下任何食物,因為二人都不餓,她的表情雖然認真,但卻沒有絲毫的緊張,從容不迫面對工作,細心向通話的另一方作詳細解說,總通話時間約為十五分鐘,期間,她重複做出相同的小動作,用手指輕托眼鏡,這個充分表現出知性的舉動,立即牽動我的心,我感到目眩,因為更加喜歡上她。

打開話匣子的人是Janice,她繼續散發出成熟女人的魅力,俘虜年輕的我。一向討厭思想幼稚的人,她偏偏是知性的代表,好像看穿我的心思,明白我的感受,像個懂法力的女巫,使人神暈癲倒。

主動牽手的人亦是Janice,結束那通話的不久後,我們一同離開麥氏快餐店,她毫不猶豫的牽著我的手,十指緊扣,我感受到一股莫名的親切感,既感動又溫暖,那些緊張及不安隨之消散,感覺告訴我,她沒有討厭我,我們甚至會發展出一些什麼。

故事的發展快得驚人,我將會說的是三個月後的事情,經過那天的約會,我們有默契的交往起來,沒有人在意年齡和身份,這些因素不是考驗,根本不重要。我們過著有趣的同居生活,輪流居住在對方的家,我們本來都是獨居的人,無論是她的家,還是我的家,我們都享受著只有對方的二人世界,甜蜜美滿,一切皆依循正軌前進,浪漫滿屋。

一個夜晚,九點鐘,我一個人來到Janice的家,這天的工作很累人,我筋疲力盡,像具屍體般拖著沉重的步伐來到十九樓,她的家。

Janice需要留在辦公室加班工作,相信接近午夜十二點才會回家,她一早為我準備好飯菜,可是我沒有力氣吃飯。

我脫掉衣服躺在大床上,利用遙控器啟動冷氣機,將溫度調節至攝氏二十二度,享受著難以形容的舒適感,身上的肌肉得到喘息的機會,本來迷糊的精神狀態舒緩過去,我在約三十分鐘後始睜開眼睛,赤裸身體,抱著棉被的感覺妙不可言,我無聊的發現到一個平日不可能注意到的地方,屬於大床一部分的抽屜,好奇的拉開它,在裡面,發現到一些不可思議,那裡塞滿了一些舊照片、舊信件、舊玩具,翻開一本舊相簿,照片保存良好,沒有發黃,我讀過一幀又一幀的舊照,看到一個跟一個的年輕版Janice,以往與現在分別不大,那些年,她已經是個美人。

無意中,看到Janice懷孕時的照片,記錄著那十個月的神奇變化,我雖然意外,卻沒有遭受很大的震撼,一個四十二歲的女人,有過孩子,不足為奇。

然後,我摸摸那些舊玩具,看來是Janice孩子的玩具,同樣是保存得很好,沒有沾上灰塵,看來她會定時打理及清潔,看著舊玩具,憶起自己的小時候,我有過不愉快的童年,不堪回憶,不曾向別人坦白,包括Janice,我們有著可憐的共通點:不提及過去。

我翻閱另一本相簿,那裡有她與孩子的一幀幀合照,照片裡的二人笑得燦爛天真,孩子有些過胖,但長相討人喜愛,一張張的笑臉略過眼前,我卻哭成淚人,合上相簿,重複查看一次封面上的文字,我的內心遭受到真正的震撼,那裡簡單的寫上工整的四隻字:

「親愛的倫」

我沒有立即相信什麼,立刻再次翻看裡面的所有照片,印象逐漸浮現,淌下更多的淚,我知道闖出大禍,遺下一發不可收拾的結局。

我以極速跑到Janice的書房,門沒有鎖上,被我輕易推開,在工作檯上找到一堆信件,然後看到一個難以置信的名字,我有著「怎麼會這樣」的想法,中文名字是李美婷,而英文名字則是Janice Li Mei Ting,一個不斷在記憶裡被我抹去的名字,我的手不期然抖動,無論我拆開那一封信,給出的答案都是相同的一個。

事情來到這個地步,真相顯現,我不得不面對。

我打開自己的手機,查看那些與Janice有關的短訊,現在我渴望刪去其中一個,內容是「文,恭喜你,快要成為爸爸了」,我對著空氣破口大罵,不斷說著「媽的」之類的髒話,頓時,一切變成沒意義。

短訊沒有被刪去半個,我走到購物中心的廁所,躲到氣味清新的廁格裡抱頭大哭,像個瘋子般將手機扔到馬桶裡,衝動地按下沖水機關,希望所有事情隨著手機流向大海。

顯然這個行為相當幼稚,畢竟我只有廿四歲,與她相比,只是個沒頭腦的孩童。

緣……

我們的緣怎麼會是這樣?

到底是誰躲在背後偷偷操控,命運的一場戲,是一場亂倫常的兒戲,假如有神,祂肯定是不小心將情節交疊或弄錯,怎可能二人間有著雙重關係,互有矛盾,巧合地不提過去的二人,在這種不知情的情況下製造出一場悲劇。

我不曉得何謂對錯,這是我們本應承受的錯嗎?

我的腦袋一片空白,只想保留這片白,白代表什麼都沒有,失去與擁有都不再重要,難道還要抱起悲劇來親吻一番嗎?

李美婷在十六年前離我而去。

現在,我不得不撇下Janice及其將出生的孩子離開。

大概,我要辭去工作,離開這個城市,到一個陌生的地方生活,除了這條路,我還可以做的,可能只有自殺。

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人生》 第五章:蘋果的老古董

《人生》

第五章:蘋果的老古董

『洛芙篇』

二零三零年,這是個荒謬的年代,有著前人無法想像的環境,只剩下一片愁雲慘霧,這裡卻伴我成長。

曾經的海港終於消失,由於政府需要開發更多建築土地,將本來已經容不下大型船隻行駛的海港用垃圾和泥土填平,海島和半島完全接壤,連成一片更廣闊的用地,前人所說的「水深港闊」成為虛幻的傳說,我從未親眼看過海港,甚至懷疑那些關於海港舊貌的照片都是由別人偽造而成,生於二零一二年的我慘被欺騙,忿恨不已,很想哭,很想了解過去,很想……知道真相。

我從網絡論壇中找到一些舊留言,當中竟然有人說過這樣的話:「接壤是好事啊,現在可以直接步行到對岸,很方便呢!」

那個人提及「對岸」,看到這兩隻字,我不禁輕輕皺眉,勉強擠出苦笑,因為現本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對岸,海港已經和它一同消失。

今天日間,地面溫度高達攝氏四十五度,熱辣辣嗎?沒錯,炎熱刺痛每一寸皮膚,因此大多數市民都被迫躲在地下城,那裡的溫度長期被控制在三十度以下,擁有較為適合人類生存的氣候,而且地下城裡的生活質素比地面更佳,他們為地下城引入水源、人造陽光、科技、學校、購物中心、體育館等設施,別無他選之下,我們都要無怨無悔的住在地下。

只要熾熱的太陽一下山,地面溫度會變得瘋狂,誇張的掉到負四十五度,溫差比所謂的沙漠還要恐怖,無論日間或晚上,地面都是空無一人,走出地面是一種華麗的冒險,耀眼又勇敢,甚至連回頭路都找不回,是條不折不扣的不歸路,沒有人願意離開地下城,沒有人具備冒險的勇氣。

今天,最具爆炸性的新聞都是關於「藥物」,兩種性質和效用絕然不同的藥物在同一天降臨於這個荒謬年代,相當破天荒,十分劃時代。

首先介紹第一種,是解除無線網絡病毒的特效藥「威力登」面世,看似毫無意思的名字,我不會去想是那個腦殘給它命名,因為這只會是浪費力氣的惱怒,我不再在乎,反正這裡的一切都是不問理由,不用目的。

好奇吧,想知道什麼是無線網絡病毒?

讓我先作簡單解釋,無線網絡病毒於三年前開始爆發,人類只要長時間於無線網絡的覆蓋範圍內逗留,便會有七成機會中毒病發,它會引起各類癌症,影響最深的會是腦部,因為腦部對無線網絡病毒的抵抗力接近零。所以在三年前,專家正式確認這種新病毒後,全城都改為使用有線網絡連接上網及通訊,而手提電話亦一下子絕跡於市面,什麼諾基亞、索尼愛立信、宏達、蘋果、谷歌等採用無線方式連接的手提電話亦只能在電訊博物館裡才能看得到。

三年前,很多事情發生,而且翻天覆地。

直至今天,特效藥終於研製成功,這表示什麼?

代表人類不再懼怕病毒,代表無線網絡技術復興,代表我們可以再次脫離有線網絡的約束……人類生活可以重回正軌,好像是……又好像不是……事情永遠不會如想像般美好,凡事應該留有一線。

對於這件事,我的想法比較悲觀,因為沒有人敢保證無線網絡病毒會否產生抗藥性和再生變種,會否出現另一次的來襲。未來有很多可能性,特效藥可以是完美無瑕,亦可以帶來更恐怖的生化災難,產生出更可怕的病毒。一想到這些,我開始擔心人類的未來,還胡思亂想:明天會否就是世界末日?

城市裡有七成市民都是無線網絡病毒的帶菌者,這種病毒無處不在,每天都營造出一層層昏暗的陰霾,肉眼看不見,我卻感受得到,它會如此簡單便煙消雲散嗎?

再說第二種藥。

極具震撼性的「長生不老藥」。

國家派員成功登陸火星後,發現一些埋藏於地表底下的生物化石遺跡,出現不尋常的反應,然後領導人立即召集全國最頂尖的科學家及生物學家,成立名字有點不知所謂的「長生研究所」,致力研究、分析和破解火星古生物化石所隱藏的秘密,化石於肉眼看過去是一片深不見底的紫黑色彩,如黑洞般神秘迷幻,看不見盡頭,所以亦被稱為「黑洞化石」。生物學家從化石裡抽取出物質作研究,發現它擁有黑洞色彩的原因,是由於擁有一種不斷自我複製及更新細胞的機能,亦正是這股源源不絕的生命力,人們斷定它絕對不是一塊普通化石,而是能於火星這種極端環境下頑強生存的有機生命體。

最可怕的事情終於發生,難以避免,什麼長生研究所,最終目的是要製造出古代帝王一直夢寐以求的長生不老藥,碰巧黑洞化石的基因排序竟和人類有著超過九十八巴仙相似,國家決定投入更大力度去研發藥物,經過研究人員的十年努力及國家在金錢上的無限量資助,人類長久追逐的夢成真,傳說的長生不老藥真的研發成功!

不過,我沒有為此而高興,由於原料珍貴,加上需要長年開發,造成藥價高昂,只有站在政治世界最頂端的國家領導人和富可敵國的李氏、郭氏等億萬富豪才可以享用藥物,這還會是好事嗎?藥物被生產出來,只能落在一小眾人手上,這代表世界的種種不公,代表金錢、權力、欲望已經逐步吞噬人類的思想和心靈,變得腐化不堪。

在快餐店裡,我正在使用電腦上網,讀著一段段使人不安的新聞,不禁發出連聲「唉、唉」的嘆息,像老人家般搖頭輕嘆。

「喂!洛芙,我終於找到你了。」

我專注的面向電腦,背向快餐店的出入口,聽見一把聲音呼喊著洛芙這個名字,我為之好奇,到底會是誰呢?

感覺熟悉,而且是非一般的熟悉。

不出所料,聲音屬於他,是一把甚為厚壯的中年男人聲音。這個人嘛,別人常說他酷似電影明星古天樂,身材十分高大,體型健碩,皮膚黝黑。在二零三零年的世界裡,古天樂這個人應該已經有六十多歲了吧?大概是個滿頭白髮的老人家,雖然我對古天樂沒有印象,但在背後呼喚我的人,我非但不能忘記,而且還很想念。

「爸?」

我轉身一看,並驚訝地喊出只有他才配得上的稱呼:爸爸,我唯一的親人。

他工作忙碌,行蹤飄忽,需要周遊列國工作,我們不一定每個星期都可以碰面,每當他回到地下城,都會四處行走並尋找我,要找到我並沒有多大困難,我不是在家,便是窩在快餐店。

「小芙,我的乖女兒,我們有一個星期沒有見面,不如先給爸一個擁抱吧!」爸爸立刻關掉大門,跑往我的方向。

我站起來,給他一個輕輕的擁抱,很想大聲告訴他,他已經離開這裡整整一個月了,而不是其口中所說的一個星期,不過我沒有說出口,因為爸爸能夠回到我身邊已是最難能可貴的事情,我真的樂透了。

除了爸爸以外,我還想起另一個人,那是爸爸的妹妹,我們擁有相同的名字,我一出生便認識她,她經常陪同爸爸到外地工作,我一直喚她「芙姨」,是個年輕的可愛女人,我們很合得來,十分投契,就如我的親姐姐。

「爸,芙姨有一起回來嗎?」我自然地問道。

「小芙,先不要說她,我們先坐下吧,我有禮物送給你。」

爸爸的語調有欠自然,在逃避什麼似的,是和他自己有關?還是和芙姨有關?他故意略過芙姨不提,難道她在外地遭遇意外?從爸爸的閃爍眼神,獲悉的只有相當的疑惑和一堆問號。

還是稍待一會,才向爸爸追問。

我用快餐店的電腦點了一杯冰咖啡給爸爸,他最愛喝這種飲品,而且一定要喝冷的,暖暖的他一定不喝,在這方面,他倒是非常頑固。

「乖女,你真貼心,還記得我的冰咖啡。」爸爸的雙眼泛起感動的淚光。

「誰叫我是你的女兒,我只有一個爸爸呢。」我抿嘴一笑,心頭一震,雖然我們見面的機會不多,但爸爸依然是我最親密的人,我沒有兄弟姐妹,是個獨生女。兩年前,媽媽死於無線網絡病毒所引致的腦癌,家裡只剩下爸爸和我相依為命,有些時候還有芙姨。

「先生,小姐,冰咖啡送到。」

機械人侍應生送上飲品,其胸口鑲有一個長方形卡牌,名字是「巴」,它有自己專屬的名字,外表卻和其他機械人無異,同型號的機械人,負責差不多的工作,不斷重複又重複,停一停,想一想,這和人類的分別其實不大。

它們是被設計出來的機械人,我們是思想被機械化的人類。面對機械人的好處是我們不需要待它客氣,它放下咖啡便自動自覺的離開,返回其崗位繼續幹活。

「哎呀,爸!我忘記按『多奶』呢,超笨啊!」我裝出一副可憐相,希望爸爸不會為此而生氣。

「沒關係,小事一樁。」爸爸看似完全不介意,嘴角還是掛有微笑,感覺溫暖窩心。

爸爸喝過一口冰咖啡,連聲讚道,然後又一口氣喝掉半杯咖啡,幾分鐘過後,突然整個人靜下來,放下那個一直揹負的藍色大背包,那是個殘破不堪的舊袋子,他說那是媽媽當年送的禮物,所以一直是他的隨身裝備,無論在這個地下城,還是到外地工作,總是對袋子不離不棄。

爸爸從背包裡掏出一盒東西,是個白色的紙盒,我不清楚那是什麼,因為包裝上既沒有圖片,亦沒有文字說明,應該還會有另一層包裝吧。爸爸將整個紙盒平放在眼前的餐桌上,作個簡單的手勢,示意我試試打開它……

哈哈,有點像收到生日禮物時的感覺,滿心歡喜,十分期待。

其實,還有兩個月才是我的生日,不過相信這份禮物會是爸爸特意為我準備的生日禮物,因為兩個月後的那時候,他又未必會及時現身,他總是忙工作,不斷往返各國。很多時候,家中只有我,和一頭爸爸寵愛的八哥狗,他把我們留在家,其實悶得發慌,我最常進行的活動便是玩電腦、玩遊戲機、睡覺、照顧八哥狗。說起八哥狗,爸爸說過這是他養的第二頭八哥狗,第一頭八哥狗陪他度過十二個年頭,爸爸常說自己很愛狗,甚至會把牠們視作兄弟般看待。

我的心情既緊張又興奮,廢話少說,決定立即打開紙盒,期待裡面會有什麼可愛東西,難道是很受歡迎的WTP玩具?

轉眼間,我變得木無表情,茫然若失的呆望著盒內的東西,同時爸爸又喝一口咖啡,低下頭來,偷偷觀察我的雙眼,他看穿我內心的驚訝,表情已經將我的內心世界徹底出賣。

「不喜歡嗎?」爸爸問道。

「爸……這是……」我連聲音都帶點抖動。

「你以為是什麼?」爸爸續說,他嘗試引導我說出些什麼似的。

「不是蘋果的古董級平板電腦嗎?是當年的失敗產品,叫什麼……」

一時間,我想不起它的名字,對其印象只有剛才所說的兩個字:「失敗」,至於其他,我根本沒概念。

「小芙,想說的是iPad嗎?」爸爸保持微笑,他在故弄玄虛?還是在開什麼玩笑?

我點點頭,然後無奈苦笑說:「你還笑……這是古董耶,幹嘛送我這種怪東西?」

「小芙,別著急。」

爸爸是個懂得溫柔的男人,一直很受其他女生和女人愛慕,不過對媽媽的愛卻永恆不變,他未曾有過外遇,在媽媽死後,只寄情於工作,拒絕各形各色的女人投懷送抱,他大概是別人眼中的模範丈夫。

「爸……」我裝出一個絕望眼神,發出一股充斥著整家快餐店的怨念,幸好機械人侍應生不會因此而討厭我。

爸爸沉住氣,默不作聲,這不是他的作風。

有些時候,他的話可以很多,健談之餘,給人溫柔親切的感覺,芙姨說過他曾經在酒吧裡當調酒師,懂得交際應酬,警於挑起話題,每個人都樂意結識他,找他聊天。

我望了望爸爸的臉,他表情不變,依舊微笑,完全不感意外,不慌不忙似的。他牽起我的手,引導我的手指頭緩緩走往那蘋果牌的古董機器上,他示意我按下平板表面唯一的圓形按鈕。

「什麼?」我很想喊出這兩隻字,嘴巴卻動不了。

一股耀眼的金色光芒從平板熒幕不斷湧出,如液體般流動,這是川流不息的光線?意境非常抽象,但的的確確出現在我們眼前,我不懂得運用更仔細、更深奧的文字去描述,我的語文科成績一向很糟,寫的字也很醜。

「爸?」我恍恍惚惚的回望爸爸。

他堅持說:「這不是iPad。」

沒聽錯吧?那平板造型的東西那有可能不是蘋果牌的老古董?我的臉寫滿複雜無比的情感:無奈、吃驚、茫然、呆滯。

「小芙,它的確不是iPad啊。」他再次強調。

爸爸在浪費時間,嘗試努力說服我,我唯有假裝接受。

「爸,那到底是什麼呢?」我好奇地問道,假裝孩子氣,演得很不錯。

大致上,整家快餐店的一事一物已經被流水般的金光完全隱蔽起來,金光圍繞我們,視線範圍內只剩下:爸爸、蘋果的老古董、自己。在過往十六年的人生裡,在爸爸的悉心照顧下,一直豐衣足食,什麼都不缺,過著幸福快活的日子,未曾遇過這種怪事。

爸爸搖搖頭,合上眼睛幾秒,思考什麼似的,我感覺到他在黯然神傷,知道他有話想說,卻出現少許遲疑。一會兒過後,他再次張開眼睛,向我送出代表別離的哀傷眼神,帶來最後一句說話:

「小芙,好好活下去。」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短篇《命》

短篇《命》

這是日,還是夜,不重要,眼裡看的是黑白的懷舊畫面,頭髮蓬鬆的我一臉憔悴,忘記上一次洗澡的時間,亦憶想不了洗臉和刷牙的動作,幸好沒有鏡子,沒機會讓自己去看那張臉,頭髮長得像個深山野人,長度已至腰間,一個男性需要花多久的時間去刻意留有這樣的長髮呢?沒印象,沒概念,亦即是說,忘記時間,忘記鐘。

眼裡的,沒彩色,為何這樣子?

我老是說服自己這是身體的殘障,沒法子解決,醫學或科技都醫治不成的絕症,很圓滿的一個理由,潛意識卻有意無意間透露真相,這是徹底的心理病,心裡故意忽略視野裡的多彩多姿,讓自己悶蛋呆滯,這才是生活、生命、態度,隨時可以修正過去,不過我陷在裡頭,這是選擇,這是命。

命……

與其說是被遺棄,倒不如說我採取主動去背棄所有人,把親人、戀人、朋友、伙伴,一一忘掉。

他們有個說法:失憶。

這是人類恆久以來逃避命的一種絕佳方法,記憶喪失,一切都不用負責,辜負過的親人,不用回報;愛得極深的戀人,視若無睹;共患難的朋友,如同陌路;奮勇戰鬥的伙伴,「什麼?你是誰?」,這樣的話,責任逃得一乾二淨。

我選擇的命,不只刪除記憶,還有「癲狂」,每張熟悉的臉都把我說成瘋子,他們面上肌肉由緊繃演變成扭曲,曾經亮麗的面孔變得醜陋噁心,難怪的,瘋子嘛,有誰會對一個被精神病院診斷為瘋子的人拋眉弄眼,我故意裝瘋賣傻,演技一流,沒有人發現內裡的破綻,近乎完美的表演當中的一絲遺漏。

朋友甲(男性,三十歲)的到訪,不設防的會面,精神病院的疏忽,不為人知的恩怨,以咬掉其耳朵告終,沒有人知道我們的故事,我以往單純,他做得太盡,換來如此下場,我是瘋子,可以放棄一種成年人社會的約束,便是承擔,一隻耳朵,兩根手指,這樣已經算他便宜,我亦演得像當年的他,做得更盡。

朋友乙(女性,廿五歲)的到訪,這次的會面被設定為朋友甲事件後的一個月,兩年以來,她終於來訪,她隻身前來,大概是偷偷逃出來的,沒辦法,她需要作出隱藏及付出,帶著憐憫的眼神關注著我,內裡包含很多的恐懼,我幾乎衝口而出坦白一聲「對不起,我騙過所有人,只是不想騙你」,最終,辦不到,我的眼神沒帶著告白,奈何,就算透露出來,又如何?你不會喜歡真相。

被監管下的十五分鐘過去,我表現反常,出奇地冷靜,像個自閉症患者,而她送我的,並不是一聲溫柔的慰問,而是教我絕望的顫抖。

呵、呵、呵!

她的名字是寧奈,帶給我的卻只得無奈。

她選擇沉默,不發一言,讓緊張的十五分鐘輕鬆過去,曾經誤會她的來意,以為她會熱烈提及「深深後悔」,會自然的說聲對不起,然後給我一個擁抱。

敲鐘的是一句話……

「寧小姐,約定的十五分鐘過去,你必須離開這房間。」

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員的一番冷言冷語,他們不害怕真假瘋子,反正對他們來說,沒分別,他們又那會相信我的腦袋正常得過分呢。

寧奈的離開,在我身後的兩位工作人員亦隨即鬆懈,他們談天說地,聊起下一次休假的打算,所謂的休假是悠長假期,平日的一星期七天,都要躲在這個猶如監獄的地方監視我們,他們過的生活不見得精彩,選擇這樣枯燥乏味的工作,原因只有薪水,比正常的工作加倍的工薪,促使放棄人生,成為精神病院的一部分,成為我的伙伴。

我心裡暗暗計算時間的進行,想像寧奈的腳步,因為恐懼,而且沒必要留下,她急於離開,這是由我作肯定的,我被兩位工作人員看管下準備回到房間,那是白房,將會再次把我圍困,亦是監獄,沒法逃生。

八分鐘過去,逗趣的地方出現,我忘記日與夜,卻能準確計算分分秒秒,毫無偏差的八分鐘,逃過二人的約束,奮力狂奔,目標是頂樓天台,本來已走到五樓的我只需要跑上兩層,便能到達終點,兩分鐘很充裕,剩下多餘的十秒鐘,屏息以待她的出現。

兩位工作人員沒有追上來,他們只是打工的,沒必要為這樣的工作而拼命,而且這是種每天也會出現數次的意外,人命死不足惜,我的舉動,他們選擇接受及諒解。

五秒後,她出現,是無奈的寧奈。

五秒鐘,足夠讓我投下致命的炸彈,死神取走的是我的命,給寧奈製造出比會面時的十五分鐘還要恐懼的一輩子,血肉模糊,血濺其俏臉,恐懼延續下去,她會因為我的一躍,而成為真正的瘋子,朋友甲大概會痛恨我的報復行動,為期十年。

命,沒有因為這樣而終止,一剎那的痛換來一連串的等待,命還是會重來,周而復始,息息相關,我放棄自己的命,換來他們下輩子的苦。

而命,果然滿是神奇,死亡並不純正,我誤墮另一個空間,那裡是夢?是意識?是現實?

亦是說,有寧奈的世界是現實?還是夢?

說不定。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迫不得已的《告白》


《告白》

一齣本來也沒有興趣看的電影,因為電影生日禮卷的關係,到期日便是可惡的十一月一日,於是硬著頭皮去觀看。

故事內容:主要講述中學教師松隆子的故事,由其女兒的「意外身亡」展開,本來每個人都認為是純粹的一宗意外,就算連警方亦以這種想法完結案件,後來她發現到所謂的真相,原來「意外」是一宗謀殺案,兇手正是班中的兩名男中學生。由於日本「少年法」保護少年罪太犯,就算犯下殺人罪,就算罪成,他們卻只需要監守行為一年,然後又可以重投社會,於是松隆子放棄推翻案件,改以更加激烈、有趣的方式作出一連串的報復。

電影一開始便是松隆子的個人表演,出色的演技,演活了一個進行復仇的單人母親角色,一步步說出真相,引起陣陣嘩然,學生們在背後揣測兇手,眾說紛紜,有趣、有趣。

介紹說到這裡,其實電影不錯看,當初以為松隆子會佔有很重的戲份,事實卻不然,學生們有不少表現機會。電影以段落式、第一身告白形式表達,一段段的獨白、內心世界、個人感受,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故事,雖然有些牽強、有些矛盾、有些或可劃去,但總括來說,還是可觀及完整的,值得到電影院欣賞。

電影裡有個地方討不到我的歡心,便是有點過多的LOMO style鏡頭,導演刻意營造出來,初時的確賞心悅目,電影進行到一半不到,有些膩了,我倒是想看一看畫面比較寫實的《告白》,可能比較適合我。

看過電影後,不禁想像:現代的日本人,真的過得這麼苦嗎?

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人生》 第四章:情迷佐佐木希

《人生》

第四章:情迷佐佐木希

『小豬篇』

吸血鬼到底好不好當?

這個問題,一般人難以解答,但我可以給出真正答案,因為我就是所謂的吸血鬼。

坦白說,我本來不想當吸血鬼,寧願當一個平凡人類,身體健康,生活愉快,逍遙自在,簡單自然,這樣才適合原本的自己,符合真我個性。

命運往往出人意表,被她咬成吸血鬼後,上班以外的時間,我都很少外出,生活方式和宅男無異,而我亦相信自己擁有宅男的特質。這樣倒是不錯,至少她不用擔心我會喜歡上別的女生,我的深情,只有她值得感受、有權擁有。

追溯到兩年前,地點是某的士高,我茫無頭緒,像盲頭蒼蠅般尋找這晚的目標,不用說明,目標當然是女生,最好是性格隨便,外表漂亮,身材火辣。

說得輕鬆,我其實只是個夜場新手,第一次到訪的士高。

我不喜歡吵耳混亂的音樂,不喜歡搖擺身體,不喜歡展示雜亂無章的舞步,不喜歡那個使人呼吸困難的環境,我眼中的這裡天昏地暗,龍蛇混雜,從任何角度看,都不會是個好地方。

不知不覺間,我和朋友失散,大概他們是找到心目中的目標人物,所以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他們來這裡的目的不是單純的把妹,最終目標是上床和性愛。在這裡,無論男女腦中皆只有性愛。朋友們都是這方面的高手,搭訕和挑逗女生對他們來說沒半點難度,技巧純熟,定必找到合適的獵物。

剛才曾提及宅男,我亦是一個典型的住家宅男,主要「宅」在動畫、漫畫、高達模型,還有重要的足球。

我熱愛足球,但不會跑去踢足球,而是支持我最熱愛的英超球會:阿仙奴。戰績不是最輝煌,但好歹也是聯賽中的四大強隊之一,大打進攻足球,重用年輕球員,經常以大比數戰勝對手,有時候卻會大意落敗,心理質素有欠穩定,尚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及潛質……

不過我喜歡他們的踢球風格,所以這幾年都支持他們,我的人生曾經被「熱愛阿仙奴」這個信念所支持,等待球隊贏取冠軍的一天。

以上的種種,在的士高之夜過後,將會改頭換面。

在昏暗的燈光影響下,我的腦筋變得遲鈍糊塗,不為意的喝下一杯沒名字的雞尾酒,甚至是誰給的也搞不清楚,我相信有人在裡面下藥,應該是不明來歷的春藥,喝後感到酒醉及頭暈,而且還出現性衝動,在星色犬馬的場合內,我開始失去自我控制能力。

唱片騎師把音樂轉換,換成更激烈的音樂,他是個瘦削老頭子,操縱節奏和氣氛,我不由自主的跑到舞池的中央位置,那邊的女生們衣著火辣,身上的布很少,褲子短無可短,我沒有運用僅餘的幾成視力去留意誰在走光,事實上,說得難聽一點,幾乎每一個女生也在促銷肉體。我穿梭於人肉圍牆裡,拼命亂闖,慘被圍困,找不到該存在的出口,既享受,亦沉淪,應有的分析力都被埋沒。

我的理智到底跑到那裡去?

思想都被那話兒主宰,它全權控制我的一舉一動。

直至那無法理解的一剎那,在人肉圍牆裡,我看到一線閃現的曙光。

綠綠的、刺眼的,一點也不溫柔,有點像螢火蟲之光,
卻是一個變種強化版。說起螢火蟲,五歲那年有過一個小故事,是一段珍貴回憶,關於我,亦關於一個小女孩,有機會的話才說一遍,現在還是先回到的士高的畫面裡。

我揉眼,試圖讓視力變得清晰,卻收不到預期效果,刺眼感覺不但沒有消退,眼睛竟變得更加疼痛,使我聯想起一種近似感覺,就像沒戴泳鏡去游泳,眼睛被海水浸得麻麻痛痛,正正就是這種相似的感覺。

那道綠光持續增強,牽引我的好奇心,燃燒內心的激情,旁邊的女生們嘗試阻止我走向那邊,不斷叫嚷「不要靠近啊」、「會死的」、「危險啊」,她們一直拉扯我的手臂,我不理會勸阻,雙腿自然地走往那道光,腳步異常頻密,難纏的她們沒有立刻放棄,雖然勸說不成,仍企圖把我拉住,我得到意外的神力,推開她們強行前進,她們被誇張的力量震開,我聽見朋友的聲音,他大喊:「華仔!不要啊!」。

我開始頭昏腦脹,沒有理會那把聲音,堅持走往綠光,漸漸遠離人群,他們的聲音變小,直至完全寧靜,我不明白自己在想什麼,亦不理解原因和動機,總之命運在呼喚,要我走往綠光,事情便是簡單如此。

光芒過分耀眼,我開始抵不住,被迫閉上眼睛,憑感覺往前走,不知道時間走過多少,我一直的走,直至一切似是靜止下來,而那本來喧鬧討厭的地方:的士高,好像在我的世界徹底消失,到底是它消失了?還是我離開了,來到另一個空間?另一顆星球?另一處鬼地方?

突然出現一句說話、一把聲音,令我意外。

「你好,朱柏華。」

聽起來好像是女生的聲音,相當嬌柔,感覺陌生,她喚出我的名字,我卻毫無頭緒。

「你是……」我吞吞吐吐起來,一個宅男面對一個神秘女生,感到害羞和緊張亦屬合理。

「我就是吸血鬼。」

那聲音用輕鬆自然的語氣說出使人震驚的一句。

「吸、血、鬼?」使我愕然。

一時間,我反應不及,吐出簡單的疑問句,每隻字都延伸得比一般的長,這是最自然和最基本的反射動作,沒有特別含義。

「你好像不怎麼驚訝。」那聲音續說。

「媽的!吸什麼血?什麼鬼?」幾秒鐘過後,我才突然失儀,開始語無倫次起來,這到底是怎樣一回事?我怎會如此緊張?她又怎可能是吸血鬼?

「哈哈,你真可愛啊。」

那嬌笑聲立時把我迷住。

遲鈍的我漸漸恢復思考能力,意識到恐懼和驚慌,禁不住朝著空氣大叫大嚷:「告訴我……告訴我!你是在說笑!你只是人類!」

「想做愛嗎?」她的提議出人意表,縱使說得理所當然,但其實風馬牛不相及,吸血鬼和做愛沒有關連吧……

她提及「做愛」。

什麼?兩個素未謀面的人做愛?她是在說笑?我是在幻聽?剛才不是在說吸血鬼的古老傳說嗎?幹嘛突然扯到做愛身上啊?

真的有夠胡扯!

「什麼?」我的本能反應只能吐出這兩隻字。

「這個人超可愛,哈哈哈!」她顯然在取笑我。

「不如先張開眼睛,看看我的俏臉,好嗎?」她用活潑的語氣誘惑我,在腦海的字典裡,我找不到誘惑以外的詞語去形容這個行為。

「有點想吧。」這根本就是爛得徹底的回應,我知道自己渴望看到她的臉,卻不想經由嘴巴承認。

「那就張開眼睛啦──啦。」她的聲音絕對屬於少女系,是可愛迷人的那一種,故意把尾音拉長,使人禁不住想再聽下去。

「快點啦……快點啦……」她嚷著說,聲音更顯嬌俏,這樣甜蜜的催促只會使我更加把持不住。

我只好說:「好了,我完敗。」

說畢,我已經變得服從,乖得像馴養的小狗,自動自覺、一先一後睜開雙眼,先是右眼,後是左眼,時間沒有花太多,因為我是個只有兩隻眼的人類。神秘的綠光仍然閃耀,但不再刺眼,大概是瞳孔開始適應惡劣的光影環境,就像有些人不適應立體電影或第一身電玩的畫面,一開始會感到頭暈不適,看得多便會逐漸適應,到最後甚至會迷上這些娛樂玩意,每個晚上也要玩至通宵達旦才捨得收手。

廢話少說,倒不如先看看聲音主人的真面目……

結果我再次完敗,敗得心服口服,因為她實在……

「太、美、麗!」

怎麼……我會說出台灣歌手陶喆的一首歌?

只怪眼前少女長得過分美麗,一時間,我想不出她到底像誰,只好走進茫茫腦海,嘗試在一大堆記憶當中找出一個關連的名字,我想喊出一聲「媽的」,因為這是人腦,而不是電腦,沒有偉大的谷歌搜尋引擎,進度慢得可憐,結果遲遲跑不出來。

那到底她長得像誰呢?

「你在想什麼啊?表情認真,很入神呢。」少女單起眼問道。

一個造作的單眼小動作助我在一瞬間找到答案,
她酷似一個人,幾乎毫無分別,那個人相當受大眾歡迎,特別是男生,那個人就是……

「佐佐……木……希……」

「哈,你在說什麼?是人名嗎?是地方名嗎?還是食物呢?」她好奇地問道,像頭初生小動物,那懵懂無知的表情再次帶來衝擊,迅速擊潰我的忍耐力。

先介紹一下「佐佐木希」這個人物,她在秋田縣秋田市出身,是日本的寫真偶像、演員、模特兒。之前在PINKY當模特兒,現為時尚雜誌non-no模特兒,樣子嗎?圓圓的大眼睛,典型的日本小臉蛋,皮膚滑不溜手,經常拍攝火辣但純情的泳裝照,身材不誇張,但白嫩的肌膚十分誘人,每次看到她的寫真集,總有衝動想伸手摸摸,總而言之,她是最受宅男歡迎的日本美少女!

「沒什麼。」

我在半夢半醒的迷糊狀態下回答,剛才的搜尋消耗太多心神,我覺得有點累。

更要命、更重要的事情還未說,眼前自稱是吸血鬼的美少女,僅僅穿上比堅尼泳裝,是桃紅色和白色交錯的格子圖案,繫上淺綠色的幼帶子,一副充滿青春氣息的肉體,而且……她的胸部比原裝的佐佐木希豐滿得多,憑肉眼觀察和估計,比原裝大兩個級數,山寨貨也可以是價廉物美的。我對這個畫面有些印象,那格子圖案的比堅尼,是正版希妹代言過的產品,事情巧合至不可思議的程度。

相同的長相,同樣的泳裝,更大的胸部。

此刻,我才注意到一件事,就是在這個奇奇怪怪的晚上,面對突然亂入的性感吸血鬼,我該小心提防有可能發生的危險,陌生的異空間,不認識的美女,孤身作戰,處境並不樂觀。

吸血希妹(我又將她的外號換掉)羞紅著臉,隔著空氣送出一個羞澀的淺笑,我迅即被迷住,而且陷入最徹底、最過分、最不可挽救的階段,在其微笑攻勢下,我不願意抵抗,甚至拒絕提防,自打嘴巴的服從她。

「想做愛嗎?小豬。」

這到底是什麼奇遇?

我整個人立刻軟掉,失去支撐身體的力量,喪失本來算是不錯的平衡力,跌下重重一跤,雙膝立即瘀黑起來,痛楚不斷蔓延,透過不知名的神經線傳送到最脆弱的腦袋裡,我很痛,但喊不出來,因為我只想一直看著她的臉,永遠、永遠……

吸血希妹婀娜多姿,雙手叉在肯定只有二十二吋的纖腰上,一小步一小步含蓄地步向我,我的視線逐漸轉移到處於跳動狀態的巨大乳房上,刺激起原始性慾,目不轉眼地觀察有規律、具彈性的晃動。

直至吸血希妹走完這段可能是世界上最短的路程,她蹲下來,挨在我軟掉的身體上,吞噬我僅有的薄弱意志,然後再次說出最要命、最瘋狂的一句「想做愛嗎?小豬。」

那有宅男會無故獲得這樣的幸福?說這句話的人正是大家朝思暮想,渴望一親香澤的美少女佐佐木希。

「很想……」

我支支吾吾的吐露心聲,可是她沒有打算讓我把話說完,她認為這一刻不需要多作說明,要用心靈、感覺、欲望去意會,一個吻代表一切。

她軟軟的嘴唇主動吻向我,頑皮的舌尖嘗試攻破牙關,我的最後防線徹底崩潰,一下子被她攻至措手不及。

我坦承自己的確很享受。

事實和原先估計有所出入,她沒有和我做愛,熱吻轉眼完結,我仍在回味,她卻熟練地咬下我的頸部,留下兩個小小的血洞。原來希妹沒有說謊,她真的是吸血鬼,是一個美麗得可怕的吸血鬼。

「小豬,謝謝你的血啊!很美味呢!」她的表情相當滿足。

「啊……」我意志清醒,嘴巴卻硬掉,牙齒都在顫動,發出「咿咿、呀呀」的聲音。

「小豬,想做愛嗎?」

「啊……」我雖然說不出話來,但可作稍微移動,我向她點頭,做出一個微乎其微的小動作。

「乖,小豬,乖。」

她──溫柔得可怕,就算被咬過一口,這一刻的我仍然為之著迷。

「我們會再見面的,你要耐心等待那一天,到那個時候,我會遵守承諾,不單是一次,可以是一千次、一萬次,會任由你作主,你要一直等待,每個午夜都要在一家叫『愛琴海』的小酒吧等我……」

我想喊出一聲「我會等她」,卻可恨的辦不到,笨拙的嘴巴根本不聽使喚,像個傻瓜、像個啞巴。

她咬過我,吸過血,我沒有就此死掉,是幸運或不幸,我變成她的同類:吸血鬼,我得到的可能是永恆的生命,面對的卻是沒完沒了的等待和一場不會開花結果的戀愛。

我堅信自己會等下去。

綠光消失,吸血希妹亦消失,換來的是一條疑似時光隧道的通道,閃光不斷吹襲我的眼睛,不得不再次閉眼,然後漸漸抵受不住,昏睡過去。

重獲活動能力的一刻,我赫然發現自己躺在陌生醫院的病床上,第一時間摸摸頸部,兩個被咬過的小洞遍尋不到,那片皮膚竟然完好無缺,真實的痛楚卻依稀存在。我肯定她不是虛幻,不屬幻想,她曾經確確實實來到我眼前,有過最親密的接觸,她的話,我一直緊記,她的臉,我不可能忘記。

我對吸血希妹抱有一份堅持和執著,但不打算和朋友分享這件事,反正說完以後,他們只會當我是瘋子,將我送往那個傳說中逃不出的荒島精神病院,然後在島上會碰到壞人,企圖打開我的腦子,洗掉珍貴的記憶和意識。

我選擇一個人默默守護與吸血希妹有關的記憶。

這兩年裡,我在朋友介紹的便利店工作,當不起眼的收銀員,是一份看似簡單,卻傷腦筋的工作,裡面的辛酸不為外人所道。

以往,賺取金錢都是為了買更多的高達模型,現在,我的錢卻統統花在購買黑市血包上,一包三百七十五毫升的紙盒包裝血約售七百塊,一個星期要喝兩包,每個月的薪水單是買血已經花掉一半,所以我說過……吸血鬼不好當!

我只會在日間工作,原因嗎?

相當簡單。

每個晚上,我都會來到小酒吧,由於交通問題,我離家出走,獨個兒搬到附近的公寓居住,便利店的工作結束後,我會在小酒吧逗留,直至所有客人都離開。一段日子過後,這裡就有了我專屬的坐位,每次都坐在出入口旁的小木椅上,為何偏偏會是這個位置?因為我要一直緊盯出入口,保證不會錯失再次見到吸血希妹的機會。

我承認自己有點瘋狂,愛上她,卻不曾想過原因,因為我認為喜歡一個人可以是無緣無故,可以是不問理由,甚至徹底喪失理性,全心、全意、全力去愛。

由於是吸血鬼,我將會比一般人類長壽,在往後漫長的生命裡,支持我生存下去的理由,只剩下一個來去匆匆的她。

不論在那一刻,我都很想她。

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人生》 第三章:愛上了藍地球

《人生》

第三章:愛上了藍地球

『小二篇』

命中注定的十年。

十年前,初來到這顆尚是美麗的星球,雖然其可貴的身軀和生命一直被各種污染所吞噬,日漸敗壞,但我仍然看到各種美麗的自然景觀。那時候,我被指派到這顆宇宙中的小星球,它位於奇妙的太陽系。

十年後,在不知不覺間,我愛上了這個地方,就是這個藍地球,成為我生存下去的重要元素。

太陽系──是一個以太陽為中心,受太陽重力所約束的天體集合體,共有八顆行星,至少有一百六十五顆已知的衛星,五顆已經被辨認出來的矮行星,和數以憶計的小天體,包括小行星、彗星、星際塵埃等。

地球是其中一分子。

那時候,我身在故鄉星球,由於遭到失戀打擊,我失意沮喪,而且又考不上旅行社的導遊職位,是個同時發生的雙重打擊。那曾經是個觸手可及的夢想,渴望周遊列國,穿梭各個天體,帶領故鄉居民到訪每一顆美麗星球。很可惜,自失戀後,我變得意志消沉,過往曾經有過的自信都不復現,在父母迫使下,勉強參加導遊的求職面試,第一回合就碰上辨識地球文字的題目,那是完全不認識的日語,我遭受徹底的挫敗!

有誰會想過那考官竟然問起和地球有關的題目,那時候我對地球一點認識都沒有,在最初的階段已被踢走,受到這樣嚴重的打擊,我再消沉了整整兩年,以地球語言來形容,我當過很久「宅女」,茶飯不思,以絕食行動來報復拋棄我的前男友。兩年過後,我由恐龍妹消瘦成美少女,現在想起來,情傷其實也不是壞事。

我重新振作,再次投考旅行社,不斷苦讀關於地球的知識和語言,今次終於成功,輕鬆以第一名的成績通過面試,不過最後還是當不成導遊,旅行社將我直接推薦給軍方,我被委派為宇宙情報員,直接到地球執行為期十年的情報搜集和監察任務,定期將得來的資料向軍方匯報。

今年會是最後一年,任務期滿後,我會回到故鄉,離開這個曾經美麗得使我著迷的地方,一直支持我的便是這顆垂死掙扎的星球,愚蠢的地球人類發展他們所謂的高科技之餘,不忘破壞地球,十年前後,這裡的科技與故鄉拉近了五十年(尚有二百年差距),但地球卻加劇哀老,這些都是地球人類的錯,他們知道自己有責任保護家園和愛惜環境,可是列國政府都將已知的事實置身事外,科技、金錢、戰爭等人類罪行持續破壞地球,臭氧層一天比一天稀薄,大海裡多添一個新大陸,是由遠方漂浮過來的垃圾群所組成,人類不肯處理垃圾問題,把污染推向大自然。還有北極冰層持續溶化,天氣變幻無常,時冷時熱,四季交替變得不明顯,傳染病流行度大幅增加。

聽說過國際化、全球化嗎?

現在就連疾病傳送速率都變得誇張起來,是國與國之間交通過度方便、頻繁的副作用,更利於殺人病毒經由人體這個活生生的容器來儲存及傳播,愚蠢的地球人類最終會害人害己,不但傷害地球,還將危機帶給自己和下一代,至於挽救地球的責任,他們本應責無旁貸,卻只顧眼前利益,自私的拖延下去,禍延下一代。

我是個情報人員,這次來到地球只作監視,不作修正,挽救地球的責任還得由這裡的人類承擔,故鄉的人有能力解決地球面臨的難題,但那邊的政府不欲插手,他們的先進科技能使地球重現生機,甚至是綽綽有餘,不過他們並沒有干涉的計劃。

離開地球的限期將至,尚有數天便要回到故鄉,軍方有兩種離開方法供我選擇,第一種是瞬間轉移,不用太空船,不用交通工具,利用物質分解、編譯、重組法於一瞬間把我送回故鄉,回到家人身邊。

我終於可以脫下地球美少女外殼,事實上,我不討厭這副虛幻模具,迫不得已的穿上它,卻不由自主的愛上它,它讓我進入地球社會,讓我在地球死亡前和它戀愛十年,這是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我把地球視作最愛的人。

我選擇了第二種方法,愚蠢地乘坐太空船,到離開的那一天,在太空船裡遙望美麗的地球,獨個兒來到,孤獨的離開,凝望那日漸稀薄的大氣層,我會嘆息至倒下為止。

說回現在,天氣變幻無常,我們通常都敵不過天氣,持續的冷鋒和降雨是地球死前的怒吼,它試圖用這種極端而不過分的手段提醒地球人類它到底有多不滿,有多憤怒!

這個晚上還是下著雨,溫度很冷,大約是攝氏十五度,我本身不怕冷,但穿上模具卻使我擁有地球人類的身體質素和環境適應能力,只要氣溫降至二十度以下,我會感到寒冷,身體抖震,和這個城市的人無異。

我走到經常光顧的小酒吧「愛琴海」,由一年前開始,差不多每隔兩晚便會來訪一次,每次都喝不同的酒,目的是嘗盡那個調酒師親自調配出的各種美酒。他是個年輕男人,身材高大,皮膚黝黑,像更為高大的古天樂,他親切、溫柔、有禮,接近每一晚都上班,除了一些月圓夜會缺席,我沒有過問原因,而他的名字是「阿森」。

由於是雨夜,店裡客人不多,空出不少座位,我是個常客,獨個兒走進店內,霸佔最能粘著阿森的位置,那些高椅很適合女生,特別是擁有修長美腿的美少女。這個晚上,我穿上短無可短的迷你裙,上半身是一件淺黃色的小背心,穿這麼少的原因是想用這副模具感受一次地球的寒冷,大概這就是最後體驗的機會吧。

「唏!小二,今晚早來了呢。」阿森的眼神最是無懈可擊,有一點野獸本性,銳利得可怕,的確很吸引,女生就是喜歡這種大男人。不過,他架著一副冷酷的太陽眼鏡,顯得略為失色。

「在家沒事做嘛。」我輕輕說道。

「沒男生約你?」阿森問得很直接。

「有啊!可是我都不喜歡呢,都給我一一拒絕了。」我帶著愁容悄悄的答道。

「我早就知道你很受歡迎,因為你的臉很像那個……唉……我一時忘記她的名字。」阿森苦惱時的樣子很可愛,不要看他高大威猛,暗地裡,我覺得他的動靜很像一個可愛活潑的小弟。

「你想說楊丞琳吧?」我假裝隨意的猜。

「哈哈,就是她!的確很像啊!你比她還要可愛呢!」

阿森所說的都是真話喔,因為這副新模具是兩年前依照楊丞琳的真正身體來打造,當然會是一模一樣,假如遇上她的本人,保證她會嚇至傻眼。

「當然啦,阿森,我一直很好奇你怎麼不追我。」

「嘿!因為我有任務在身。」他的回答是我始料未及的,教我略感意外。

「什麼?任務?」我好奇地問道,其實自己也有任務在身,不過快要完成便是。

「我在這裡做調酒工作只是一種掩飾,實際上……在找同類的下落。」

「哈哈哈,你的說話超好笑!我才不信你。」

我對阿森的話半信半疑,不相信,是因為阿森那說笑般的口吻;相信,假如我將自己的任務內容坦白告訴他,他都不會輕易相信。

「小二,有看過那齣叫《變種特工》的英雄電影嗎?」阿森問道。

「有啊!不好看。」我不假思索,立即回應。

「嘿嘿!我就是金鋼狼!」他的眼神變得比剛才更為銳利。

「騙人!」我單起眼睛看著他。

「我沒有騙你啊!」他一邊說話,一邊整理工作間內的器具和杯子,並不忙碌。

「你比他帥得多呢!所以你有騙我啊!」我野蠻地叫嚷,在地球的最後幾天,希望能盡情地撒嬌,阿森是個適合的對象。

「嘿嘿!這年頭的女生很難搞,只愛聽美麗謊言,真相卻拒絕相信。」

阿森的話使我更感懷疑,可能他有些秘密想吐露,可是軍方資料庫並沒有金鋼狼的資料,一定是關於別的秘密,乍看來,他只是個普通地球人類,而且是外表帥氣、個性可愛的那種。

「算吧,小二,今晚我請你喝一杯,想喝些什麼?」

自從和阿森熟絡後,他便沒有停止過請客,我不曾見過他對別的女生做出同樣的事情,他待我特別好,不會是喜歡我吧?我可是地球人類口中的外星人,和他根本是兩類人。

「沒所謂,你拿主意吧!」我笑說。

「真麻煩,最討厭女生說沒所謂。」阿森裝出不滿的表情。

「真麻煩,最討厭男生自動請客。」我模仿他說話的語氣來回應。

「嘿嘿嘿!」

「哈哈!」

我們有默契地以笑聲結束一些無聊對話。

就這樣子,他給我送上一杯清香的白酒。阿森一直表現體貼,具有風度,而且記憶力很好,我來過這裡三次後,他便清楚我是不會吃小盤子裡的小食,所以後來他都懂得自動自覺,只送上酒,而沒有那盤多餘的零食。

突然間,我們都聽到雨聲,這表示有人推開酒吧入口的木門,我探頭往外看,有點八卦,阿森不以為意,好像對打開門的某人不感興趣,這是理所當然的,假如他每次都特意轉身關注大門,那粗壯的頸項早晚會斷掉。

門右方的小圓形桌子,有一個男生喝著一個人的悶酒,原來我一直沒有留意到他的存在,我進來前他已經在了嗎?還是在剛才和阿森聊天時他才不動聲息的走進來,他窩在這裡,似乎有所企圖,身上有種說不出的古怪,但對我的心情影響不大。

推開門的人是一個神情落魄的中年男人,表情複雜得像電腦軟件的編碼,甚至是多重加密的那一種,就像一層層感情都混合和重疊在那張大小適中的臉上,他有著神秘孤單的氣質,給人帶來深刻印象,程度好比英俊的阿森。

獨自一人,漫無目的,他在命運的奇妙牽引下,偏偏來到我和阿森這邊,他注意到我,我亦有著同樣反應,他選擇我身旁的椅子並坐下來。我內心湧現一股莫名衝動,嘗試和他交談,他的話不多,但尚有回應。

我將名字告訴他,當然是常用的小二,故鄉用的名字必須保密,並不適用於地球,就算是阿森也不能例外。

他說自己是安達臣,我不相信,那張黃種人的臉怎可能會叫安達臣,根據資料顯示,歐洲人或美洲人才會叫安達臣,他是故意騙我!

不過,這個人看起來不像有惡意,其實我也在暗中瞞騙他,在所有地球人類面前,我時時刻刻都隱瞞著外星人的身份,啞子吃黃蓮,有苦自己知。

他沒有猶豫,爽快點了Blanc de Blancs香檳,阿森示意他耐心等待,因為他正在忙別的,沒時間照顧這位陌生的客人。

在等待期間,我主動吻他,他卻無故哭起來,那眼淚冰冷得可怕,比冷風還要冰凍,我的吻出於突然,他卻回應得很快,在舌尖與舌尖的緊密接觸裡,深深感受到他內心的孤單,以及複雜無比的心情,想不到地球人類之中,竟有一位代表孤寂的人物,其故事一定寫滿了密麻麻的文字,而且是花一輩子都看不完的超長篇巨著。

我將白酒分享,他將自身的孤獨感不刻意地洩露,我舔著他舔過的酒杯邊沿,想嘗嘗他心裡的百般滋味,希望從唾液之中獲取線索。

在後來的對話中,安達臣突然談及他的老婆。

「你的話很少。」我問。

「不喜歡?」他的話的確很少。

「倒不是呢,你有心事嗎?什麼在困擾你呢?安達臣。」我溫柔地問道,並輕撫他的背。

他先是呆住,然後開口說:「我的老婆在醫院。」

「她生病了嗎?」我問道。

「不是。」他回答。

「那……?」我卻突然接不上話來。

「沒什麼大不了的。」他一直緊繃的臉卻變得有點放鬆,肌肉鬆弛下來,這使他的樣子看起來比較年輕。

後來發生的事,又是另一個故事,我不想花時間說下去,因為很累很睏。這一刻,在陌生的狹小房間裡,我只想擁抱枕頭赤裸裸的睡下去,讓心靈沉睡,讓模具休息。

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

《人生》 第二章:狼人與八哥狗

《人生》

第二章:狼人與八哥狗

『阿森篇』

其實,並不討厭雨天。

這幾天,雨天持續到訪,天色變得陰沉冷漠,使人意志消沉,生存意識薄弱,這對我起不了半點作用,因為我要找到牠們,甚至妄想自己可以找到變回人類的方法。

古老傳說中就有一種叫「狼人」的生物,每當來到滿月之夜,他會變成牠,由人類幻化巨狼,常人對牠的存在一直半信半疑,沒親眼目睹或經歷的話,背後的一眾故事的確缺乏說服力。

「狼人或人狼,日語是『狼男』,是一種傳說中的生物,屬於世界三大怪物(吸血鬼、狼人、科學怪人)之一。據聞這種生物每逢月圓之夜,就會從人身變為狼身(也有說法是只要看到跟滿月一樣圓的東西就能變成狼)。轉變為狼身的狼人不能控制自身的獸性,所以會襲擊周邊的家畜或人類。」

甚是可恥的維基百科用以上一段話來形容我們一族……一族嗎?老實說,我不曾見過別的狼人,父母皆是正常人類,親戚嗎?我調查過,沒有一個是狼人或吸血鬼,至於科學怪人,這更加不可能,因為那是不存在的虛構人物,小說中才會有。雖然沒有親眼見過吸血鬼,但野獸的本能直覺和危機意識曾經告訴我:「他曾經在我身邊出現。」

大概到了十八歲,在成人禮的不久後,我才無意發現自己的真正身份,那一晚我呆了,我哭了。

接受不了現實的哭至崩潰。

午夜十二點,家中只剩下自己一個人,父母跑到澳門作兩日一夜的短程旅行,澳門和這個城市相鄰,他們老是愛到那裡,為什麼?只因一個字:賭,賭博是現代人類的一大嗜好,很多人嗜賭如命,父母也愛賭,難怪可以一起生活多年,每次兩老吵架到接近鬧翻的時候,只要其中一方提出到澳門一趟,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他們是一對有趣的中年夫婦。凝望他們的背影,我有點擔心,害怕重蹈覆徹,所以在小時候,我立下毒誓:不賭,絕對不賭!我連彩票都沒有買過一次,這是過去十八年人生中的一個很大堅持。

那毒誓?是後話吧。

家中除了我,還有可愛小狗作伴,牠是頭八哥狗,樣子笨笨呆呆,天生一副可憐相,十分懶惰,喜歡睡覺,只有進餐前才會精神抖擻起來,瞪著我手捧的狗糧,焦急地環繞我的雙腿來回狂奔,到了這個時候,牠會坐立不安,我開口要求牠冷靜一點,但經過多次實驗,證明這是徹底沒作用!牠只關心味道濃烈的狗糧,根本不理會我,牠渴望擁有的只是狗糧!媽的,我才是牠的主人嘛,理應聽令於我,可是這種狗中白痴(狗類中的智商排名約於六十多位),經過多番訓練後,還是依然故我,甚有個性,這一點很像我!雖然我偶爾作出責罵,但依然十分疼愛牠。我是家中獨生子,沒兄弟姐妹陪伴,自從養了八哥狗後,就視牠如親弟弟般照顧。

閒來無事,我決定打電動,是個美國職業籃球遊戲,用遊戲機和網絡上的朋友對戰,結果輸得極慘,玩了兩場便放棄,最近手氣不順,加上家裡的寬頻網絡不穩定得可憐,在玩這類網絡遊戲時,只要有半秒鐘的網絡延誤,一些必入無疑的投籃最終都會失手,相對來說,對方亂擲一通的三分球統統都會變成進球。由於兩場比賽也是以大比分的差距完敗,我有點不高興,暗呼不爽,所以還是決定放棄,再玩下去也沒有意義。

八哥狗掛起可憐的表情,呆呆的凝視忙於打電動的我,我知道牠很累,而且很想睡,但由於牠是一頭忠心的小狗,假如我堅持不睡覺,牠亦會陪我傻下去,我喜歡牠的愚蠢,欣賞牠的忠心,難怪別人常說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一刻,牠徹底證明了這句話的真確性。

「累了嗎?」我讓身體攤在沙發上,向右手旁的可憐八哥狗問道。

「嗯、嗯。」這是牠的叫聲,相當可愛。

牠使勁地、盡情地擺動身體,厚厚的毛髮應聲飛揚,散落四周,這是牠最讓人討厭的地方,家中什麼東西都缺,只有由牠身上掉下來的毛髮滿地皆是,媽媽經常說要丟棄牠,我每次都替牠說盡好話,最後牠得以幸運的待下去,我們一起生活兩年了,牠是頭幸福快樂的小狗,每個認識牠的人都曉得這件事。

牠的外表和動靜皆討人喜愛,每個人都喜歡牠,而且不害怕陌生人,很容易便和新面孔混熟,是個逗趣的小寶貝。

我離開暖烘烘的沙發,拍拍屁股上的灰塵和狗毛,關掉電視機、遊戲機、冷氣機、天花板上的光管,總之一切電器用品都給我斷掉電源,一直蹲在背後的八哥狗迫不及待緊隨,「跟尾狗」這外號來得不無道理,牠喜歡尾隨我們,擔心大家有食物不讓牠吃,有玩具不給牠玩之類,家中大小事情都和牠有關似的,牠像個頑固又好奇的小男童,讓人又愛又恨,啼笑皆非。

我走進廁所,地板一片濕漉漉,因為在打電動期間,我曾經稍作休息,還洗過澡,此時的地板呈半乾半濕的狀態,幸好我穿上拖鞋,不致弄濕腳底,我習慣將門關掉,不讓八哥狗闖進來,牠於門外「嗯嗯」聲的叫嚷,狀甚不滿和不安。其實不單是這種狗,很多不同品種的狗都喜歡霸佔家中廁所作牠們的地盤,使主人頭痛不已,至於內裡原因何在?我給不出答案。

「夠了,夠了!快完成啦。」我繼續和牠對話。

「嗯、嗯、嗯!」

牠的聽覺很敏銳,一聽到聲音就自然地作出更激烈的反應,發出更高音調的叫聲,興奮莫名,渴望我回到牠的身邊,一起跑跑跳跳。

「是啦。」我無奈地向門外的牠低聲說道,基本上不需要使用太高聲量,牠便能輕易接收得到,狗的聽覺總是靈敏得使人難以置信。

我漫不經心地清潔牙齒,是整整一個星期裡的第一次擦牙,我的個性很懶,特別在清潔牙齒這種不起眼的事情上,因為一般而言,我每晚都夜睡,最早約為午夜兩點鐘,這是累積多年的老習慣,很難一下子就改得掉。由於大多是耗盡體力而睡著,累成這樣子,我怎可能還有氣力去擦牙啊?於是夜睡和不擦牙都成為最老掉牙的壞習慣,人類總喜歡保留壞習慣,日夜重複去做,而輕易遺忘一些必須做好的事情。

我不確定日子,甚至是星期幾好像也忘記,但肯定外面的夜空是掛上滿月,它留下難忘印象,這是個難以解釋的晚上,發生一些意思不到的事情,而且不容易接受。

花上十分鐘,我才徹底洗掉牙齒上難纏的污垢,差點連牙肉都磨擦出血,出現隱隱作痛,這應該是牙周病的病徵,我很少擦牙,所以患有這種病並不奇怪,我明白牙齒確是有點毛病,只是懶得處理,我估計狀況還好,未壞到要立即跑往求醫。

「嗯、嗯!」

八哥狗顯得不耐煩。

廁所的窗微微打開,勉強看得見外面的風景,我家面向一座「大火山」,這個城市沒有火山,但經常有無恥之徒在那邊縱火,所以戲稱為火山,一年裡會發生好幾次這樣的意外,從家裡望向那邊山頭,會看得見一條大火龍,八歲那年第一次見到它,我幻想它會突然穿越火山,飛過馬路,最終直撲到我身上,將我溶掉、吃掉,再活生生燒死。

當然,我仍然生存,以上的空想終究沒有實現,小時候,每個人都有特別的幻想,小時候,想法總是天馬行空。

在西方國家,「月圓」這個詞往往跟神秘和瘋狂有關,英文字lunatic,意思是瘋子,恰巧又是和月亮有關。

月圓夜其實真的會激發起人類體內的潛在獸性,行為表現會明顯變得較平時更具侵略性,隨時會成為咬人、吐唾液、抓人、殺人的野獸。澳洲悉尼北部一間醫院,某一年內,急症室共收過九十一名出現類似狼人或急性精神問題的病人,其中有二十五巴仙是於月圓夜送院,人數竟是其他日子的一倍,部分人會像野獸那樣襲擊醫護人員,而那些狼人其實大多受酒精或藥物影響才會變身。

三秒後,我的身體毫無預兆的出現變化,視線變得模糊,周遭的景象都開始失去色彩,包括我家的廁所,、手握的牙刷、殘舊且滿是銹跡的窗框,它搖搖欲墜,不再花錢請人修理的話,數年內它可能會掉到樓下。更肯定的事情出現,眼裡唯一清晰可見的景象就是那滿月,她具有色彩,似乎在呼喚我,嘗試喚醒我體內的一些神秘元素,那到底又會是什麼?我體內潛藏一些莫名奇妙的物質或細胞嗎?我摸不著頭腦,一切都變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我瞬間被神秘的月亮所迷惑,蒙在鼓裡。

我的身體和四肢變得健碩,身高突長至七呎,幸好天花板有九呎之高,不然的話,那突然變形的頭顱會刺破它,同時間,衣服已經開始被不屬於我的肌肉所撐破,需要丟棄,不過汗衣、短褲都是便宜貨,所以不要緊,將來可以再買新的。

我盡力安慰自己,試圖舒緩內心的焦慮不安。

媽的!我根本不想要這副誇張醜陋的身體,毛髮布滿身上,無論手臂、胸口、雙腿都長出不該有的……毛?這不就是狼毛嗎?難道我在月圓夜化身為狼人?我才不相信這種無稽之談,狼人是三大虛構怪物之一……

虛構……的嗎?

我雖然十分慌張,但沒有忘記廁所牆壁上的鏡子,我認為鏡子影像內的自己才是最真實的,剛才的一切都是虛幻,一定是月亮中的某些東西企圖進佔我的靈魂,在一瞬間,思緒被影響、被煽動,我認定這股邪惡是來自神秘的月亮,那顆一直安分守己,圍繞地球跑動的小星體,她很蠱惑,很詭異!她肯定使用催眠術來把我玩弄。

我轉過身望向鏡子,白色的木框,呈橢圓形,一切仍然熟悉,我將所有籌碼都壓在它身上,沒宗教信仰的我不禁祈求,神也好,鬼亦好,可以助一臂之力的東西,如何怪力亂神都要統統給我出來,給我些少信心去正視橢圓鏡子,讓那一個擁有正常人類長相的自己再次跑回來。

「……」

那瞬間,我整個人軟掉,跌倒在硬崩崩的地上,那無力感、挫敗感把我糾纏,與其說是糾纏,倒不如說成被這些感覺所困,我是一頭籠子裡的野獸,是不折不扣的狼人。

頃刻間,一切都靜止下來,上演默劇似的,是時間停止了?還是被硬生生停掉的只是自己的一顆心,我感到它停止跳動,甚至感到生命力逐漸流逝,脆弱的生命會就此結束嗎?

我抬起頭,目光呆滯,仰望天花板,那來自白光燈的刺眼光芒快要使我昏暈,實在太耀眼了,比剛才滿月映照出的光還要刺眼。

「汪汪、汪汪!」

劃破寂靜的是八哥狗的吠叫聲,使我從迷糊之中驚醒過來,勉強把廁門往內拉開,好讓牠闖進來,牠隨即興奮地跑到我身上,一如既往傻乎乎的望向我,從那雙熟悉的大眼睛,我看見一張反映出來的狼人臉,既陌生又醜陋,我知道牠記得我,就算我的樣子變得不堪入目,命運的路將會如何難行,牠還是我最疼愛的小狗弟弟,牠毫不猶豫爬上我的肩上,舔走我不期然淌下的眼淚,舔著那張比豺狼更為醜陋的狼人臉,幸好牠還認得我,知道這就是牠的哥哥。

小小的牠拯救了我那顆脆弱得隨時會毀掉的心。

幸好,在這晚以後,我只會在月圓夜才會化身成狼人。

幸好,就算是月圓夜,假如是雨天的話,我還會是個看上去很正常的人類,只要看不見那顆又神秘又邪惡的月亮,我就可以安心抱起八哥狗,躲在家裡打電動,沒有人知道狼人的秘密,除了家中的八哥狗。

後來,為了打聽狼人族的一切,我毅然放棄當醫生的夢想,四年後當上調酒師,在一家叫「愛琴海」的酒吧工作,原因是狼人和酒類飲品有點關係吧,我希望找到別的狼人,希望找到共鳴,不想當一頭孤獨的野獸,這個目標支撐著我,在不可思議的人生路繼續走下去,還抱有一絲變回人類的希望,總認為那一天終會來臨。

這夜本應又是月圓夜,不過持續數天的大雨阻擋了可惡月亮的來訪,於是我放棄固定休假,提起雨傘上班去,很喜歡這個雨夜,因為變成狼人的機會又減少一次。

因為雨天的關係,酒吧裡客人不多,工作輕鬆得很,工作檯前有兩個客人,一個是熟悉的美少女小二,另一個是一臉愁容、目光呆滯的陌生中年男人,他們分別點了清香的白酒和一杯Blanc de Blancs香檳,小二主動和他聊天,嘗試打開話匣子,可是那男人的話不多。

我將這兩個人的舉動都看在眼裡,他們看來殊不簡單,但不會是狼人,我嗅不出那相近的氣味。

《Inception》不及預期

電影《Inception》給我的感覺,好像不及《Shutter Island》帶來的震撼。

故事的某些設定很相似,例如主角Cobb的太太在故事展開之前已經是個死人,但又會偶爾出現並試驗一下Cobb的心理狀況。Cobb喜歡大叫大嚷,表現得時而冷靜,時而衝動。

整齣電影的說服力很不足,進入別人夢境似是一件很兒戲的事情,事情的進行容易得不似一齣電影,一切就如預先準備妥當的一個遊戲,或一個圈套。

Cobb對太太的愛描寫不足,從頭到尾我也知道他並不會徹底的敗在其太太這個暗藏的危機之下,就算是他曾經將意識移植到太太這一個很應該「wow」一聲的點子,揭曉之後,我根本沒有感覺……是因為這點子不夠wow嗎?我認為並不是點子本身的問題,而是整齣電影,過分的虛幻,不切實際的現實與夢境的交錯,使觀眾投入度大減,感受不了Cobb有過深情,感受不了他曾經在第三層夢境之中經歷了幾十年戀愛的無力感,感覺上他只是個沉溺於夢境的瘋子。

特技嘛,在夢境裡的特別畫面叫人嘖嘖稱奇,可是又如何呢?翻天覆地的畫面看一兩次便足夠,就算夢境裡面如何不可思議也好,我們也要回到故事的情節裡,特技用得實在過多了,而且吸引不了我的眼睛,看電影的時候我想起了《Matrix》的第二、三集,理論與對話的結合,使人跟著電影不斷思考,不斷想抓破頭顱,那才是一齣使人會反思的科幻電影,《Inception》是一頭掛著科幻羊皮的特技狼,企圖以誇張的特技征服觀眾,可是卻征服不了我。

結局過後,我認為Cobb最後去到的地方並不是真實的世界,而是另一更深層次的夢境,或許從頭到尾他也沒有存在於真實,一直活在自己的夢裡面,畫面中的每一個人物都只是他的潛意識的投影,Cobb將「否定世界是真實」的意識移植給太太,那Cobb本人是否有著另一個蠻有意思的意識呢?

「否定自己存在於夢境」。

2010年7月21日 星期三

臨時插入的專訪:有關ocoh大大的小說

臨時記者卡尼洛:你眼中,什麼才是小說?

ocoh大大:啊……我認為就是腦子裡的一些想法、思路、故事、意念、記憶、印象、聯想,還有虛構出來的一切一切,集腋成裘,裡面可以是天馬行空、可以是胡說八道、可以是真實體驗、可以只是道聽途說。除了自己,還有很多人「想」寫小說,但卻擔心寫不出、寫不好,其實這只是很多餘的擔心,就算是多爛的文筆下,也可以寫得出值得看的小說,問題只是「寫」與「不寫」。

臨時記者卡尼洛:寫了「這麼」久,技巧怎樣了?

ocoh大大:我寫了超過半年的日子,說故事的技巧無疑是比當初的自己純熟得多了,但並不代表我寫出來的是好故事,不代表情節會引人入勝(如果寫得好,幹嗎出版社不敲門?),有些時候自己喜歡的作品,卻沒有人會在意,反而最隨便寫出來的練習小作卻廣受認同,矛盾得很。
我很喜歡《凌盜》,它卻不合別人味道。
我更喜歡《人生》,他們卻讀得很艱辛。
請見諒,因為在認真的同時,我開始又玩「食字」遊戲了。

臨時記者卡尼洛:還喜歡寫言情小說嗎?

ocoh大大:早就說過自己不喜歡寫言情小說了,而且這答案肯定了不下數次。坦白說,寫言情小說其實是很可怕的,不斷挖出自己的過去,不斷掏出腦裡面的回憶,一幕幕傷心的畫面、一段段難忘的經歷,一一需要重溫,直至到了某一刻,心裡面會有想法、會很想回到過去,當然,結果是回不了。

臨時記者卡尼洛:那……你寫過的三篇言情小說中,你最喜歡是那一部?

ocoh大大:我的答案竟然是《寂寞監獄》啊!
原因很簡單,那並不是我自己的故事,短短的八章裡,我改變了故事兩位主角的人生,他們在別人的故事裡本應要死,而且死得很慘,我的妙手卻為他們寫出了不一樣的未來,帶出難得的正面態度。
最重要的是,故事裡並沒有我自己的回憶。

臨時記者卡尼洛:既然已經寫了「很多」的故事,還打算寫更多的嗎?

ocoh大大:啊……老實說我沒有很實際的答案可以給你,因為我還在忙於寫新作《悲劇戀人》,不吸引的、不浪漫的、不愉快的、不精彩的一個故事,裡面很複雜,比《人生》還艱辛,這故事會發展到多少章,亦是很難確實的說出來,可能是三十章……哈哈!對以往的小說來說,三十章很是誇張,最多字的《人生》共廿二章,《凌盜》共二十章。假如幸運地寫得完《悲劇戀人》,可能真的需要抽一段時間來休息及充電一番,所謂「休息是為了走將來更長遠的路」嘛。

臨時記者卡尼洛:喔!那《悲劇戀人》當中會有什麼新元素?

ocoh大大:最大的元素是我本人會進入故事裡,與以往小說中的角色作crossover,這種玩法很有趣,我並不是在裡面擔當跑龍套的閒角,而是這樣:「我寫故事,我卻也在故事。」
其中有一個想法是讓自己在故事裡遇害,這樣就會更有趣!
還有什麼新元素嘛……讓我想一想。
這次的故事裡除了大家熟悉的八哥狗外,還會加入另一個由狗去擔當的角色,在此先故作神秘,將來讀到的時候才會更覺驚喜。
此外,《悲劇戀人》除了愛情的元素外,科幻、奇幻元素比例甚重,所以我認為它不會是言情小說,而是實實在在的科幻小說,絕對不會被市面上的任何一本中文科幻小說比下去。

臨時記者卡尼洛:真的感謝你接受我們的訪問。

ocoh大大:嗯、嗯。

以上就是我突然萌起的自問自答、人格分裂小遊戲,你也許會想知道誰是卡尼洛,現在先賣關子,不久的將來就會自然揭曉,訪問自己是件超有趣的事情,特別是問關於寫小說這回事,我是一直都很努力、很用功去寫的啊!

熟悉的電影院,值得一看的《Toy Story 3》

這個晚上又到了又一城的AMC電影院,又是熟悉的1號院,又是特意挑選的所謂「皇帝位」,自從玩過影音之後就明白到觀賞電影時必定要選好一個自己喜歡的位置,大概就是熒幕的正中位向,不能太前、亦不可太後,總之大概是由最後數上的第四、五行,便是我心目中的「皇帝位」。

最近都大家都愛看3D電影,其實這次看的Toy Story 3亦是3D版,如以往的看過的3D電影的情況相似,就是「沒有3D的必要」,不過在3D版可以賣更加多的錢的情況下,片商怒推3D電影也是情有可原的。

這次隨電影送上一副3D眼鏡,質素好像比以往借用的都為佳,不知道是電影本身畫質,還是眼鏡的關係,Toy Story 3的畫面色彩很亮麗、色彩繽紛,很適合一家大小進場觀看。

一如既往,我也執著地買了英文版的戲票,這樣才夠原汁原味,才夠過癮,另一方面,我早就抵受不了那班所謂的香港明星演繹的廣東話配音。不過,我不喜歡,並不代表沒有人欣賞,在此方面,我亦懶得再下評語。

電影很好看,以一齣續集電影來說,我看得出內裡花過的心思,並不是那些如Shrek之流的「食老本」之作,假如Disney真的有意食老本,亦不需要在事隔多年之後再推出續集,且事實勝於雄辯,就算Toy Story 3不是續集,首次看亦不會覺得不明白。

故事交代得十分清楚,便是玩具主人Andy長大成人,快要展開大學的生活,於是乎在一個誤會產生了的情況下,那班Andy心愛過的玩具決定離開他們的主人、家。

常人常說「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這齣電影的開端卻是「因誤會而分開」,我沒有打算說什麼大是大非,很簡單的現實是就算了解、相識多年,任何人的性格也會適時而變,這些改變都是自然而來、無法抵抗,於是乎,相交多年、以為了解的雙方都會有產生誤會的一天,而導致分開的結局。

電影的結局算得上是大團圓,因為既然引用了剛才那句俗語,我還是要繼續引用下去,因為Andy與玩具們最終是「因了解而(再度)分開」,這次的分開很是傷感,但Andy已經成長了,再也不需要玩玩具,而玩具們(特別是Woody,且與Andy感情最深)亦明白這個道理,於是有共識地分開,各自展開新的旅程。老實說,故事的結尾十分感人,眼淚差點就溜出來,特別是Andy在那個花園裡與小妹妹一起玩玩具的場面,他從紙盒中掏出了一件件的玩具並作逐一介紹,他清楚地介紹玩具們的身分及背景,事隔多年,他雖然已經沒有了玩玩具的習慣,改為只玩電腦,但他並未有忘記一班玩具朋友的老故事,這場面甚是感人,雖然玩具有思想、有意識、懂行動,是件超乎現實的怪事,但相信看完此電影的人,也會為之動容。

Toy Story 3除了故事感人之外,也是笑料百出,我最有印象的人物竟然是Barbie&Ken,他們生硬的動作與甜蜜的對話都引起我捧腹大笑,還有Lightyear突然說起西班牙語、跳舞等場面,薯蛋頭先生由肥變瘦等,都是值得一笑的情節。

未看的人,有空便去看看吧,順便重拾一下童真。

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

不欣賞、只批評的《獨家試愛》

好一段時間沒有認真去看過一齣電影,星期天的晚上碰巧J2台在放《獨家試愛》,過往對葉導演一系列有關愛情的電影都興趣不大,這一次我卻完整的看完了一次,原因並不是電影拍得好看、題材引人入勝云云,只是很簡單的,我想一個人去看完一齣電影。就算電視台那個時段沒有在放電影,我也會在自己的收藏庫中挑出一張未開封的藍光碟來看個飽,一個人去看電影,去感受導演想拍出來的味道,感覺就如看完一本短篇小說,這樣的事情還是較適合獨個兒去做。

我不可能說《獨家試愛》是一齣好電影,它只會是不過不失的年輕導演作品,作品的說服力不夠,人物的背景構成不足,關係來得不明不白,一切都好像來得太輕鬆、太兒戲,某些情節刻意,但張力來得不夠,甚至有點兒薄弱。

葉導演很喜歡玩的一招是,在故事發展後期才披露一些關於過往的情節,這樣的玩法其實不錯的,很多電影、小說也在玩這一招,我自己的小說也是……但很要命的是,導演並未有故意在初段留下什麼伏筆,所以一切都變得很突兀、不協調、不適當,同時又很兒戲,像在自圓其說。

電影情節並不出人意表,可能因為大家都是當代的年輕人,導演想拍的、想舖排的,我大概都估計得到,例如「弄假成真的外遇」、「分手又復合、又分手、又復合的配角情侶」、「兩人都有第三者」、「第三者突然抽身離場」等等,都是意料中事。

這齣電影可以拍得更加真實,昨晚我看得到的是一副刻意模擬著真實的軀殼,但內裡的內容卻過於浮誇、造作,例如「明知故犯的第三者,描寫得很不足」、「不知所謂的男主角,這種沒才、沒個性、沒外表的人並不會有這麼多女伴」、「女主角忽然成為空中小姐,這大概是萬中無一的特例吧?」、「白痴地去K房偷『大量』廁紙的CEO,更加是天方夜譚」、「半年後還未賣得出的同一隻小狗」。

說完這麼多的不是及批評,該說說別的。我唯一喜歡的人物是女主角,本身對她沒有好感,但電影裡面的角色卻出奇地討好,假如這並不是葉導演的故事,女主角大概會一直以弱者的形象帶到尾,這樣其實也很好,誰說人一定要成長?一定要改變?以不變應萬變,單純地活下去不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嗎?

那個穿上T恤短褲、精神崩潰從家裡逃到街上的她,赤著腳板、漫無目的地慢慢的走,甚至在人來人往的街頭上抱膝悲鳴,這根本就是我以往會喜歡的女生的形象,簡單的打扮、不施脂粉,將情緒赤裸裸的表達出來,愛便愛、痛便痛,說結婚便結婚,說走便走、但又情不自禁回了頭,甚至在家裡煮好飯菜等待男主角,然後被剌激、崩潰、暴走。

說完了,可惡的人是我,沒期望的去看電影,卻要求多多的去作出批評,雖然不算精彩,但差不多的兩個小時,我卻未有白白浪費掉。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人生》 第一章:嘗香檳與白酒

《人生》

第一章:嘗香檳與白酒

『安達臣篇』

這是個下雨天,連綿不斷的大雨,竟然誇張地持續接近一星期,心情淡淡的,表情呆呆的,意志薄弱的,這個時候,我開始搞不清楚真正的心理狀況,這到底會是最平凡的一天?還是世界逆轉過來的奇蹟日?就算答案如何,它終於還是來到,可是……我這個中年男人卻沒有半點樂觀的感覺,包括興奮、盼望、喜悅,大概記不起這一切一切人類根本擁有的最基本情感。

我提著一把伸縮型的小雨傘,藍色、布滿星形圖案,在氣勢磅礡得使人膽戰心驚的暴雨底下,手握單薄的它,顯然是不足以擋風擋雨,呆望它,脆弱得隨時會被吹飛,會被狂風毀壞,我注意到大街上的途人們,他們大多有備而來,手裡都提起一把大雨傘,看起來是足以應付八號級別颱風的威力……

當中,有特別的一個,看上去十八歲上下的小伙子,樣子笨得可憐,束有一頭短髮的他,眼睛小小的,架著款式過時的金屬框眼鏡,兩片鏡片都沾滿雨水,我勉強從鏡片中看得見他的雙眼,其衣服和背包無一幸免,濕得徹底,濕得狼狽,他沒有在大街上跑動,緩緩地走,用比老人家散步時還要慢的步伐,嘴角掛上心滿意足的微笑,顯而易見,他享受著愚蠢的雨中漫步。

我希望忘得掉她的名字,以為是彤彤、螢螢、琳琳、晶晶,以為她只是活在過去的女朋友,而不是這一世中最疼愛的老婆,我用過相當複雜的方法去麻醉自己,嘗試抹去記憶,還是不得要領,無法成功。

我帶著一段段重複又重疊的記憶,到底已經來到第幾世?第一百六十七世嗎?這是瞎猜的,答案很可能錯得離譜,腦袋就像電腦廣場裡最大容量的硬碟機,它已經被塞得滿滿,很想刪掉那些多餘的東西、事件、人物、感情、感受、快樂、憂愁,反正我開始搞不清楚甲事件與乙事件,甲人物與乙人物,一切都在混淆,重複無間的人生,就如活在沒句點的地獄裡,最大的懷疑:是生存在世?還是掙扎於地獄?我說不出肯定的答案,要編故事的話,只有那個不曾存在過的人類口中的神最能了解,忙碌的祂不會有空理會,將我放逐到殘酷人間界苦苦掙扎,無助、受苦、受難,活於一段段的人生中,陷於層層記憶的浮沙裡。

下班後,我來到一家陌生的酒吧,名字是「愛琴海」,這是多麼過時土氣的名字,希望糊裡糊塗的我並沒有將店名搞錯,希望沒有誤導正在讀這段文字的你,字裡行間,我會盡量將自己的故事表達得清清楚楚,但只限於僅僅記得的部分,因為有些時候,我會刻意讓自己將一大堆事情記得一塌糊塗。

腦袋這東西很神奇,裡面裝載的記憶亦然,一般人的腦容量其實是用之不盡,記憶是有先後次序地以不順時的方式記錄,人總會於最重要時刻過後才會驚覺,如夢初醒,想起那件事錯過,那件事忘記,沒記性只因為那件事在潛意識中根本一點都不重要,才會得以暫時擱下,事情過後,一切都會再次想起來,所以有人說過「失去後才懂得珍惜」,嘿!你的媽死後你才會他媽的珍惜,你的爸亦然,你的老婆、兒女亦然,我建議每一個人於每一天的行事曆裡直截了當寫下「珍惜身邊的一切」,要不然,大家都會重複犯錯,踏著往日的自己來犯更多的錯,踏著前人的影子犯下更錯的錯。

珍惜──大家都忘記要珍惜,眼前和身邊的一切都是得來不易。

我……

我的腦袋和以上言論扯不上半點關係,理應用之不盡的腦容量快要用完,超過一百世的人生、一萬段的記憶重複地上映,我看不見那條搖擺不定的小木橋,沒有喝過那碗可以洗掉記憶的湯,對!是由那老女人親自烹調,味道不怎麼樣的羅宋湯,淡而無味,番茄味缺缺,是她偷工減料嗎?不知道,不了解,不曾見過那條橋、那老女人,沒喝過乏味單調的羅宋湯。

來到愛琴海門外,我的視線穿透過那幅漂亮精緻的落地玻璃,往店裡看看,這晚客人不多,內部氣氛不錯,暗淡的燈光下,勉強看得見人影,但看不清人臉。

在裡面,我注意到她。

「一個人?」她友善地問道。

其臉上泛有兩片紅,理所當然的不是什麼羞澀紅,而是酒醉紅,栗子色的長曲髮,臉上畫上和年紀不符的濃妝艷抹,已經是晚上十點多,她剛才曾為那張臉花盡心思美化一番吧?看上去是一種俗不可耐的美麗,是現代人沒神采、不持久的瞬間美,就算我沒有一段段的記憶,只是在最近的日子裡,也看過無數張類似的臉,她們努力將自己化身成日本娃娃,每張臉都幾乎相同,同樣的美,同樣的俗,眼前的這個她,我曾經上過嗎?

我緩緩走到她身旁,那張高椅高得可怕,我本來就有點畏高,不過還是勇敢爬上去,椅子的面積小得可憐,設計師大概是個女人,而且是瘦小、嬌滴滴的女人,椅子不適合我這種中年男人坐,讓我感到很可憐,很委屈。

「嗯。」我點點頭。

「你可以叫我小二,怎樣稱呼你?」她臉上掛有神秘的笑容,很嫵媚,我更注意到她的頸旁有一顆顯眼的痣,想了想,對這顆小黑點沒印象,幸好不曾有過印象。

「小二?」我問道,帶著意外的口吻,第一時間聯想到的可就是客棧的店小二。

「因為我叫阿怡,小時候大家都叫我小怡,逐漸改叫小二。」她解釋得簡單,說得直截了當。

我點點頭微笑,笑得滿意,我喜歡一些簡短說話,因為不想為本來已經超過負荷的腦袋帶來更多額外負擔。

「叫我安達臣就好。」我邊說邊重新整理坐位,它坐起來相當不舒服,弄得屁股有點痛,而且最要命的是它毫不穩固,搖搖晃晃。

「你是外國人嗎?」她吃驚的樣子同樣很美,嘴巴半開半合,看得見桃紅色的舌頭,那活潑的跳動使人著迷,快要向她拜服。

我搖搖頭。

「是混血兒?」她追問下去。

我還是搖頭。

「是純種的中國人?」

我依然是搖頭。

她竟高興地說:「你很有趣啊。」

持續沉悶的搖頭不會使她感到無聊或討厭嗎?

不可能告訴她,我曾經是白人、黑人、黃種人、印地安人、混血兒,她大概不會相信,甚至以為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不管她怎樣猜下去,我唯一可以做到的,便只有保持搖頭這個動作。

「其實不怎麼有趣。」我呢喃道。

這段對話中的第三者出現,是調酒師,擁有一身黝黑的膚色,健壯的身形,架著一副不搭調的名牌太陽眼鏡,我感到好奇,在這種昏暗的環境下,太陽眼鏡到底有啥用?

「先生。」他一開口,我便知道他的用意。

「阿森啊。」小二搶著喊出他的名字。

他是阿森吧?他用食指尖指向自己的嘴唇,示意小二閉嘴,她一臉不滿,帶點可愛,有點淘氣,這副神情使我看不穿她的真面目,搞不懂她的真實年齡。

阿森望著我,用眼神作鼓勵,希望我會說些話,或給出一個回答。雖受著鏡片阻隔,仍可見他眼神溫柔,這一刻,假如我是女生的話,定必被他迷倒,可惜這一世是個男人,我用心感受過身體整整一遍,還是個完整的男人,身體的每一片每一處都帶有雄性細胞。

「給我Blanc de Blancs香檳。」我向阿森點酒,我知道自己的臉充滿自信,顯得胸有成竹。

「稍候片刻,立即送上。」調酒師阿森說出矛盾到極點的話,既然是立即送上,又何需稍待片刻呢。

立即送上的是零食小盤子,盤子裡有蝦片和脆豆,我從來都不吃,曾經不喜歡,曾經很討厭,曾經認為那盤子不乾淨,是散播細菌的溫床,原因可以超過一千個、一萬個。

「你在喝什麼?」在等候香檳期間,我開始和小二聊天。

「我點的是白酒。」她慢慢品嘗,不焦急的,享受著那味道。

「想試嗎?」小二問道。

「我不客氣。」我爽快答應。

她將手中的酒杯推到我手裡,我合上眼睛輕嘗眼前的這杯白酒,刻意讓我們的嘴唇出現接觸,咬住小二剛剛喝酒時咬過的酒杯邊沿。

「清香純正,醇甜柔和,自然諧調,餘味爽淨。」

「是清香的白酒。」我總結說。

「你懂酒呢。」小二的讚賞很窩心。

「只懂皮毛。」我淡然回應,這個晚上的心情一直都是淡而無味,了無生氣。

她一聲不響的、沒有先兆的、魯莽衝動的,給我送上一個預料之外的熱吻,我用貪婪的方式去回應,苛索更多的吻,奇妙的暖流從她活潑生動的舌尖傳送到口腔內,是一種把我撼動的身體接觸,雖然說不上是性愛行為,但卻使我短暫重拾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是快感?是高潮?

是人……我還是人,縱使人生無間斷地延續,甚至是周而復始地循環,但這一瞬間,我被她的吻所感動,眼淚不禁溜下來。

打在心底裡哭出來。

「你為何流淚?」

小二察覺到,將本來不停輸送的熱吻和唾液暫緩下來,仍然擁著我,輕輕撫揉我的背部,幼細的手,手心暖暖烘烘,送來一種久違了的溫暖。

「沒什麼。」我嘗試將眼睛睜大一點。

「你的話很少。」她說話。

「不喜歡?」我簡單回應。

「倒不是呢,你有心事嗎?什麼在困擾你呢?安達臣。」

這一刻我有點想笑出來,因為安達臣這個聽起來虛假的名字其實是真實的,在這種場合、場所、環境下,沒必要付出真心、說出真話、吐出真情,本來想向她編一個假名字的我,一時之間卻神推鬼使的改變念頭,向她吐露名字,還有接下來的真相。

「我的老婆在醫院。」我道出所謂的真相。

「她生病了嗎?」

「不是。」我回答。

「那……?」

「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假裝輕鬆地說。

小二沉默下來,再喝那杯一起喝過的白酒,嘴唇依然緊粘在那個邊沿上,她原來不是在喝酒,而是舔著那片一起親吻過的酒杯邊沿,細嘗那殘留的唾液味道,那感覺著實詭異得很,然後她轉過身再輕吻我的臉頰,我頓時目瞪口呆,因為剛才那滿有意識流的行為,我實在是看不懂、搞不清、想不明白,舔酒杯是有動機的嗎?有原因的嗎?我不敢問小二,呆呆望著她,擔心她給出的答案會使我更為意外。

我只好壓抑著驚奇,假裝著安靜,等待著那杯酒:Blanc de Blancs。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人生》 序曲二:嘴裡說

《人生》

序章二:嘴裡說

『嘴裡說的都是心底話』

安達臣:
不想被那些記憶拖累,重複又重複,重疊又重疊,以為忘了,又忘不了。不想發生的偏偏發生,那是命運的作弄,是一場對她不公平的悲劇。

阿森:
後悔望過那一眼,讓我變成不三不四的東西,幸好牠及時出現,舔走眼淚,沒有畏懼,願意親近。自此,我害怕孤單,希望找到同類,亦希望找到解決方法。

小二:
因為挫敗,我來到這裡經已十年,深深愛上這個地方,我依依不捨,可惜限期將至。我還有一項任務在身,說易不易,說難不難,我會否遇上一個更不可思議的他?

小豬:
本是毒男的我,被一個諾言徹底改變命運。喜歡的不再是英超足球隊阿仙奴,而是那個擁有仙女外表的她,放棄本來的一切。等待縱使漫長,卻心甘情願。

洛芙:
熟悉的國度,陌生的年代,按完那按鈕,我成為一名孤兒。想念把我送進這裡的爸,讀著他寫的遺言,邊讀邊哭,淚顆再也留不住。

《人生》 序曲一:我不配

《人生》

序章一:我不配

『他要說出這個故事的序曲』

不知不覺間,我花掉很多時間在自己的事情上,不論是近期的興趣或工作,都不願意和她分享,她過簡單的生活,是個快要畢業的大學生,我過自我封閉的生活,是個愛自由的上班族。

逐漸,當初的甜蜜、吵鬧、鬥嘴、鬧翻、和好,已經一去不復返。

錯的是我,當初的一步步棋,一步接一步下的都是失誤,讓一段美好的關係布滿裂痕。直至某一天,一切都變得無可挽回,她發現棋盤另一邊的對手一直心不在焉,她努力不懈地下著一個人的棋,曾經希望讓棋局延續。

到分開的一刻,她含著淚、背著我,還展露微笑的送我祝福,我知道自己配不上這樣的一個她。回望她的面容,絕望的、憔悴的、心碎的,臉上只有一道道淚痕。

我記得當初認識的她是個可愛高中生,無憂無慮的過日子,唐突的我闖進她的人生,我逐漸將當初的諾言一一遺忘,她卻牢牢緊記著那些話,自私的我奪去她的快樂、她的生活,佔據她的記憶,裡面都有我的位置,卻不該存在。

本是一片綠油油的青草地,卻被殘忍的踐踏成泥濘。

半年後,我走到街上,發現這個城市實在太擁擠,特別是身處繁忙的街道裡,人頭湧湧,車來車往,空氣及噪音污染嚴重。每個人的面目都很模糊,概括出一張張愁眉苦臉,內裡包含太多故事,藏有太多秘密。理應熟悉這一帶的我出奇地迷了路,因為剛才一直在想她,想到她心碎,想到我不配,眼淚便禁不住湧出來。

憶起半年前分開的情景。

憶起她的一句:「我知道你不再愛我。」

「什麼?」我只懂在裝傻。

時間停止,空氣靜止,連藍天白雲都化成點陣圖。

她帶淚說:「我很了解,那感覺已經不對。」

我垂下頭低聲說:「你需要人陪,是我忽略你的感受……」

她不語,我補充:「有些應該體貼你的時刻,我也錯過。你卑微的妥協過,讓我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我卻越走越遠,甚至回不來……」

她哭的聲音很微弱,背向我說:「我以往的願望很簡單,只是要你陪。」

她等待回應,我羞愧得不敢正視她,留下這樣一句:

「對不起,我配不上你。」

她:「嗯……」

「我很想努力挽回。」這遲來的一句出自我嘴裡,卻不再甜蜜。

她:「太遲了。」

我無地自容,只懂不斷說「對不起」,不是不愛她,只是錯過的、忽略的、犯錯的,都太多;她不是不愛我,妥協過的、原諒過的事情、掉過的眼淚,都太多。

她表現出有別以往的堅強,勉強擠出一個微笑,假裝輕鬆,然後說出一番話:

「分手後也是朋友,你會找到個更適合自己的女生,她會很懂你,會走進你的心,你也會坦誠和她分享你的所有,你會知道她是唯一,而你也是她的最愛……我祝福你,好好活下去,再見。」

然後她轉身離開,揮別落魄的人。

我呆過幾秒鐘,情緒零碎,緩緩抬起低過的頭,望向她那熟悉的背影,當初,仍是高中生的她留有一頭長黑髮,滿有少女味道、青春氣息。後來,因為我的一句話,她決心剪掉心愛的長髮……望著一頭栗子色短髮,彷彿看得見初次見面時的那一個她,原來我浪費了她的青春、歲月、心血。

後來,我獨個兒到過我倆最喜歡的電影院,碰巧裡面正放映一齣不賣座的文藝電影,一列列座位上只得我一個人,向來坐在身旁的她不在,只剩下空空的座椅,我勉強看完整齣電影,最後的結尾是苦盡甘來的幸福,我卻擠不出一個微笑。

回到家,亦即是我倆曾經一起居住的地方,只得三百平方呎的小房子顯得有點空。我從背包掏出紙筆,打算仔仔細細寫下關於她的一切,描述我倆的開始、甜蜜、熱戀、趣事等等,待寫完以上的美好回憶,當快要寫到感情變質的一幕幕往昔,我垂淚,我停筆,實在寫不下去,裡面有自己親手破壞過的種種,有不忍翻閱的情節,實在不能接受這樣的一個自己。

鏡頭回到讓我陷於迷途的街道裡,焦點落在一張愁眉不展的臉。

我沒帶手機,不知道身處什麼地方,一些路標、路牌也不見得喜歡我,它們躲在一些不可能找得到的暗角,我漫無目的,繼續走下去,穿過幾間中小學校,一些翻修過的住宅大廈,一家有兩個店員在工作的便利店,一些草地、一些園林、數條馬路,終於來到一家小酒吧,氣氛死寂,如同我的思緒,處於靜止狀態,正在漂浮。

拉開酒吧入口的木門,它超乎尋常的沉重,如同我的腳步。

昏暗的環境下,我環顧裡面一遍,一個客人都沒有的小酒吧,卻有一個似是調酒師的中年男人在工作檯那邊,大概是酒吧裡最深入的一個位置,我不揚聲,悄悄走過去。才發現他比我想像中矮小,身材胖胖,滿臉鬍子,束著奇怪髮型,是一個六角星形圖案,頭髮都被漂染成不自然的金色。

他注意到我,給我打招呼,並作自我介紹:「小朋友,你好,我是這裡的調酒師。」

「哦……你好。」我的反應有點遲鈍。

調酒師問我:「來這裡是想喝酒嗎?」

我吞吞吐吐的回答:「……不是……是……」

「來這裡是想回到過去吧?」他說的話巧合得可怕,我的確想回到過去,想挽回一切。

「給你說中。」我點點頭答道。

他不知從那裡掏出一個白色紙盒,讓我想起蘋果牌的科技產品,簡約的包裝和這個紙盒類同,然後他毫不猶豫的將它推到我的手裡,單起眼睛說:「給你的。」

「什麼?」震驚的我雙手抖動起來。

他單起另一隻眼,面帶友善、但又有點詭異的笑容說:「帶它回家,仔細想想,假如你真的想要回到過去,才打開它;假如思前想後,決定放棄回到過去的機會,那不要緊,好好替我保管它,終有一天會有人用得著它,保重。」

「保重……」

我頭也不回,立即奪門而逃,雙手緊抱白色紙盒,我根本不曉得裡面放的是什麼東西,假如是威力恐怖的炸彈,拿回家之後,很有可能會將住在附近的人都一併炸死。我有這種擔心,卻仍然緊緊抱著它,將它帶回家,這場賭博正挑戰我的心臟負荷。

翻開平日工作用的筆記本電腦,立即上網,查看她的臉書主頁,按下「資料」一頁,感情狀況換上「和某君交往中」,我隨即按下某君的名字,在他的主頁,看見一張張合照,我想起我們的當初,那張純真的臉再次出現,那久違的真摯笑容亦跑回來,我邊看照片邊哭出來,不憤怒、不妒忌,以淚洗了一個晚上的臉,我責怪的人並不是她或他,犯過錯的只是自己一個,默默受罪的亦希望只是我一個。

我望向餐桌上躺著的白色紙盒,腦海中浮現出調酒師的說話,再看看熒幕中那個幸福的她,我決定不打開紙盒,不回到過去,好好替世界上的某一個人保管裡面的神奇法寶。

哭至午夜,我努力拭走眼淚,別人總以為哭久了便會累,我靜靜觀賞旁邊的一杯冰咖啡,它滿滿的,我清醒的,決定寫下和她一起經歷過的事跡,有快樂的,有痛苦的,敲打鍵盤的「啪啪」聲響徹整個午夜,手指頭不由自主地舞動,停不了,一頁頁回憶被我重新揭起……直至清晨,聽得見早起鳥兒的鳴叫聲。

在午夜,我放棄回到過去,到明天,還是要勇敢面對。

《人生》 故事簡介

《人生》

故事簡介:

一個故事,五個主人翁,被放進一個框架裡。

不刻意的舉動,輕描淡寫的話,足以改寫別人命途。

最疼愛的親人,交心的朋友,值得信賴的伙伴,甚至是不認識的陌生人。

穿越時空,走進小酒吧。

有人轟轟烈烈的醉倒,有人喝的只是一杯冰可樂,有人默默等待命中注定的她,有人在尋找,有人在躲避,有人想不開,有人看破了。

世界很擁擠,太多人有秘密。

關係交織出一段段人生,互相影響,難以預料。

毋須精彩絕倫,卻不可輕言後悔。

2010年6月24日 星期四

《寂寞監獄》 第七章:我們的心定下來

《寂寞監獄》

第七章:我們的心定下來

『唯健說』

周遭的空氣和花草樹木都停下來,時間亦彷彿被超自然力量送進另一個空間,在只有杏怡和我的小公園內,我們緊緊相擁,互相慰藉彼此的寂寞心靈,雖然一切來得不可思議,我們還是被命運挑選出來並放到同一個密室之中,經過一星期的了解,漸漸明白到原來杏怡亦擁有一顆寂寞的心,與我根本沒有兩樣。

活在表面上繁榮美麗的大城市,每個人的臉上都掛著虛假的笑容,每個人獨處時都會被寂寞這種超自然生命體不斷纏繞,要逃出這一座隱形監獄並不容易,至少需要找到一個願意深入了解自己的人,至少自己需要向那個人坦白,毫無保留,坦然承認孤單寂寞,我和杏怡都做到這一點,我們本是扯不上關係的陌路人,由那個晚上開始,我們的人生出現重大變化,既急劇亦急需,假如沒有杏怡的出現,我大概會繼續當一輩子毒男,而不是杏怡口中親暱地說出的名字「小唯健」,我沒有將這些話說出口,因為本是寂寞的我們,一切盡在不言中。

這一刻,我很幸福,甚至連剛才動過的邪念亦識趣地消失,過去的十七年來,一直都欠缺一個能溫暖我心的人,不論是朋友、同學、家人,他們都未曾給予這種感覺,導致我變成一個大家口中的毒男,缺乏自信,不懂與別人相處和溝通,當然自己亦需要負上責任。最意想不到的是,改變命運的人是身旁美麗可人的杏怡,我希望自己同樣能夠改變她,她並不需要再過以往那種不安穩的縱欲生活,可以過得很好。

正當我們沉醉著、享受著寧靜的午夜,公園內的某處傳來一陣陣使人毛骨悚然的嘰笑聲,我們都意識到那聲音的存在,一步一步逼近我們所坐著的長椅。

「到底是誰?」我喊道,其實心裡亦很害怕,出現的大有可能是企圖打劫的強盜。

這個時候,杏怡驚慌得不敢開口說話,只是緊緊的依偎著我的肩膀。

「嘿嘿嘿!」一個大概三十歲的男人從不遠處的草叢之中緩緩走過來,那沉重的腳步聲而使我心寒。

我們三人都沉默,我想了想,知道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個男人,而杏怡卻掛著一個奇怪的表情,似乎她有些印象。

「Patrick?」打破沉默的人是杏怡。

「就是我!我很奇怪,為何生日這種大日子,你不但沒有找我這個舊相好出來慶祝,甚至沒有相約那些姊妹及朋友開派對,我就是感到很奇怪,於是決定跟蹤你,料不到原來你竟然看中這個臭小子!」男人的臉寫上猙獰兩隻字,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成年人的醜惡,他放下那部攝錄機,顯然已經用它拍下剛才發生的一切。

「嘿嘿嘿!」他繼續狂妄大笑,根據這些噪音,我有點懷疑他是個瘋子。

「滾吧!這裡不歡迎你!」我擋在杏怡身前,不知道那裡來的勇氣,竟敢作出越級挑戰。

「臭小子,你知道我到底是誰嗎?」男人帶著輕蔑的口吻問道。

「……」我和杏怡都默默不語。

「你居然不知道?我是盧杏怡這個賤女人的前男友啊!」所以剛才男人說他是杏怡的舊相好,似乎所言是虛。

「那又怎樣?」我反問。

「你到底知不知道她有多賤?她是我女朋友的一個月內,我們幾乎每晚都上床,而且每次都是她主動挑逗我,她說過每次都有高潮啊!臭小子,知道什麼是高潮嗎?需要哥哥和姐姐即場示範一次給你看嗎?」

他繼續放肆叫囂,破壞這個晚上,騷擾酣睡中的居民,製造出陣陣噪音,影響地球生態環境,總之他做的一切對我來說都是一種徹底的錯。

「不用了。」我說得堅決。

「看來你已經愛上這個賤女人,假如將來與她做愛,有什麼不明白的話,不妨向我請教,其實不單是我,有些兄弟都上過她,基本上是無男人不歡,是個經驗豐富的死賤貨,叫我一聲大哥,便免費收你為徒,將我和這個女人的性經驗一一傳授,好嗎?」

「真的不用了!」我不但沒有憤怒,反而覺得這個人很可笑,很可悲,而杏怡,她雖然沒有說話,但還是悄悄哭起來,沒有聲音,但使我痛心。

「臭小子,不要這樣囂張,所謂一夜夫妻百夜恩,說到底她都是我的女人啊!」

男人的怒火已經按捺不住,被我的冷靜刺激得喪失理智,他二話不說,迅即拿起長椅上的其中一個紅酒空瓶,毫不考慮便劈在我的額上,害我立時頭破血流,我趁自己尚有意識,逞強喊出一句「不要動她!」,然後眼前一黑,當場暈倒,最後一刻閃現的一張臉是處於驚慌狀態的杏怡,看來我成功保護自己喜歡的女人……

雖然因為暈倒而進入昏睡狀態,我還是作過一些夢,有好有壞,又想起生日那天發給自己的短訊:

「只有兩條路走,一是破掉處男身,一是隨便找個人來殺,以殺人的快感去取代做愛帶來的高潮,用來滿足我內心的不平衝。」

最後,我不但沒有破掉處男身,更沒有殺死任何人,生命亦幾乎完蛋。對與錯?我開始擁有自己的觀念,挺身而出保護杏怡是我內心絕對的對,如果像那個Patrick般傷害別人是壓根兒的錯,在這個先是甜蜜,後是血腥的晚上,我好像比以往又成熟一點。

當再次醒來,我已經身處我家附近的醫院,第一眼看到的人是愁眉不展的杏怡,她憂心忡忡,一直守候,接著是負責調查此案的警員,他說自己的名字是「林飛雲」,這個名字真是土氣十足,好像那一齣動畫的主角,什麼神什麼英雄傳的,他向我詢問一些簡單問題,記錄口供便離開,他還簡單敘述一次事發經過,
原來當時有兩個巡邏警員經過小公園,目擊我被擊倒的過程,然後Patrick還想對杏怡動手,於是警員立刻阻止並拘捕他,後來受傷的我就被送來醫院。

Patrick的那部攝錄機拍下一切,成為最重要的證物,幸好我沒有出手打過他,假如無意中幹掉他的話,大有可能需要住上一段長時間的監獄。

經精神醫生診斷後,發現那個前男友Patrick患上精神錯亂,而原因是他去年買下的股票都大賠本,給金融海潚害至血本無歸,總之就是個瘋子,需要被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及觀察。

最後,我和杏怡的生活重回正軌,我繼續當學生,遇上杏怡後,運氣變得很好,她的無邊法力比轉風車還要厲害,我僥幸升讀大學,雖然不是什麼著名學府,但好歹也是個大學生,說不上有光明的前途,不過尚有努力奮鬥及進步的空間。而杏怡則繼續在大集團工作,過著安穩的生活,收入不錯的她已經認為自己不用急於出嫁,不介意被朋友說成中女,懂得修心養性,在工餘時間修讀一些興趣班,不錯!那些真的只是興趣,畫油畫、插花、社交舞、鋼琴,她說這些都是兒時的心願,亦是母親的遺憾,卻在快要成為中女時才能達成。

一年之後,我們一起度過我的十九歲生日,特意重回舊地,即是那個小公園,時間卻變成日間,我們手牽手,十分甜蜜,我的右手提著一個黑森林蛋糕,而杏怡的左手提著兩支綠茶飲品,我們都決定戒掉酒癮。至於接下來的杏怡生日,她滿三十歲,亦是正式獲取中女身份的同一天,我們躲在她的家中進行一些大人們的事,這次是我人生的第一次,她說這才是真正的成人禮。

總之,我們的心都定下來,不再寂寞,不再逃避。

《愛愛、愛》 第三章:三人晚餐

《愛愛、愛》

第三章:三人晚餐

『日鳴說』

我的工作說易不易,說難不難,在大型百貨公司裡的一家時裝店任職售貨員,月薪大概是一萬多,工作十分刻苦,我也相當耐勞,由於客源是中年婦女,根本沒有機會結識妙齡少女,所以貝兒很放心讓我在這裡工作。

近年經濟不景氣,百貨公司經常進行清貨大傾銷,那時候會忙至不可開交,人山人海的景象幾乎每天都見到。初時我很害怕那些陌生人的嘴臉,出現陣陣壓迫感,日子久了,才開始適應,甚至覺得這是很平常,雖然大家都是陌生人,同時也活在同一個世界,或許有一天我們會認識,世界很大,城市很小,相識的機會多得很。

「喂,老公。」又收到貝兒的來電。

「很忙啊。」我作出冷淡回應。

「今晚一起吃晚餐好嗎?」貝兒根本不懂得尊重我的工作。

「好的……」我邊握著手機,邊將貨品輸入電腦,冒著很大風險,假如金額出錯,後果相當嚴重。

「不過我會帶一個朋友來。」貝兒若無其事地提起。

「什麼?」我繼續發呆。

「我的朋友剛剛失戀,所以帶她一起吃晚餐,舒緩一下心情。」貝兒解釋。

「好的……」我還是只有這一句。

結果,我繼續忙工作,這天中年婦女特別多,一件原本是八百塊的衣服,當低於半價出售,她們會突然趨之若鶩,一窩蜂湧進來,根本不了解每件衣服的成本有多低,一件成衣的成本是多少?客人難以估計,不過只要她們認為是值得便可以,因為那些都是公司的獨家貨品,不可能在別的店舖找到,自然不能作比較。

晚上八點鐘,該下班的時候,我拖著疲乏的身軀離開工作的地方,假如不是工作忙,我不會累成這樣子,假如工作不忙,上班時間卻會變得更漫長,有人說過快樂的時光過得特別快,我倒認為忙碌的時光快得更誇張,如光速般流逝,上班至下班的八個小時裡,感覺只像三個小時,我和同事們都沒有機會閒聊,我們各自忙自己的工作,作介紹、推介、試身、整理貨架、入帳、收款,不斷忙這些那些,除了我,戰友們的臉上都帶著絲絲疲憊,我們的心本來都很累,每晚懷著依依不捨的心情上床睡覺,儘量回復體力,到了另一天醒來的一刻,必須重回戰場,大家都累,卻苦撐下去。這是悲哀的現實,因為我們活在城市裡,一個使人透不過氣、呼吸困難的城市,大家都走在窒息的邊緣,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間,卻找不到出口。

「喂,老公。」工作結束後收到的第一個來電依然是貝兒。

「是……」我累得不想移動身體,不想張開嘴巴。

「我們在奧利華餐廳。」貝兒說。

「你們?」我感到十分詫異。

「是啊,你忘記嗎?我和我的失戀朋友。」她故意將話說得輕一點,那個朋友應該就在旁邊。

「哦,我記起來了。」這代表我根本沒有將她說過的話放進心裡。

「地點是?」我續問。

「那家意大利菜館,奧利華餐廳,你記得的,對吧?」她開始有點擔心。

「沒問題!」我作出肯定的回應。

我當然記得那裡,那是戀人們的晚餐勝地,氣氛浪漫,食物滋味,是一處好地方,這也是我的朋友少克和子螢的老地方,他們的第一次約會都是在那裡發生,想不到事隔多年他們仍然手牽手走在一起,當然這又是另一個故事。

下班後,我緩緩步行到奧利華餐廳,心情沒有什麼特別,只是輕輕的、淡淡的、冷冷的,寒風吹打我身,幸好有備而來,穿上足夠的衣服,總共是四個層次,對我來說是個罕有紀錄,一般情況下,我只會穿一件T恤和外套,這晚是個例外。原因有二,貝兒千叮萬囑,她擔心我會大意著涼,而且天氣真的很冷,我感到有點頭痛,就算身穿四個層次,那種被寒風吹打的頭痛還是揮之不去,或許我需要的不是衣服,而是止痛藥物,減輕那陣陣隱隱的頭痛。

餐廳的那扇木門,毫無理由地沉重,可能這是一種故意的設定,男生必須展現紳士風度幫女生推開木門,我勉強推開它,探頭一望,餐廳內洋溢著浪漫氣氛,一張張餐桌,一雙雙戀人,著名的奧利華餐廳一直吸引情侶到訪。在食評網站裡翻查資料,發現大多數的留言是來自女生,而結伴而來的總是她們的男朋友。

這個晚上,座位上將會有三個人,貝兒、她的朋友、我。

我站在門後的位置,向遠處的她們揮手,是貝兒和朋友,侍應生依舊向我詢問「先生,有沒有訂位?」,我依舊回答「已經有朋友在」,謹慎地走過大廳,她們的位置是在大廳後的長廊,何以會挑這種位置呢?大概是侍應生的隨意安排,平日我喜歡坐在大廳的沙發座位,它軟軟的,很適合疲累的我。

「老公!」貝兒興奮大叫。

「貝兒,我到了。」我已經活生生的出現在她眼前,這個反應顯得有點多餘。

我往貝兒身旁一瞧,禮貌地向那個人說出一聲「你好」。

「你好。」她斯文有禮地回應。

「老公,我先作介紹,這是我的朋友慧晶。」貝兒拉著我的手臂,示意我坐在她的身邊。

我輕輕點頭,實在不想說太多廢話,實在很累,身心俱疲,很想就此睡下去。

「慧晶,這是我的好老公。」貝兒興奮地把我介紹給朋友認識。

慧晶含蓄地點頭,看來心情不佳,失戀的確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貝兒這種不識趣的行為,我實在很想責罵她,可是我真的很累,而且要罵她的人也不會是我,當那個慧晶忍無可忍時,她大概會破口大罵。

兩個女生都在聊失戀的事,我沒有聽進耳裡,只是忙於把玩手機,它不是蘋果牌,我故意不買它,所以買了宏達電子的手機,我刻意與眾不同,萬萬料不到宏達也逐漸成為熱門品牌,很多女生都選用它生產的手機。

唉!

人生便是這樣,連買手機都是一種戰鬥,我們活在倒模世界,類同的衣著品味,相似的生活態度,最熱門的手機,最混帳的男女關係,最不和諧的家庭,大概是八十後的真實寫照。我其實不常使用「八十後」這個以偏概全的標籤,不過以上種種都屬於八十後的我們,還是認命罷了。

手機裡到底有什麼玩意?我喜歡玩「推特」、被迫玩「臉書」、檢查電郵、到論壇灌水(主要是看別人灌水)、看網絡小說、玩遊戲、下載各式各樣的免費軟件、瀏覽照片等等,手握一部可以任意於網絡縱橫的手機,便可以輕鬆搞定以上事情,難怪有預測表示於數年後使用手機上網的人會比用電腦的還要多,我認為這個可能性十分高。科技努力地把我們改變,卻忘了改善我們,科技越先進,我們越寂寞。

就像身邊的貝兒,我們近在咫尺,卻缺乏精神交流,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在身邊,卻欠缺溝通」,我們便是最活生生的例子。

「貝兒,你男朋友的名字是?」慧晶突然提問,我略感意外。

「陳日鳴。」搶答的人理所當然是貝兒。

「嗯。」我點頭。

「好像在那裡聽過。」慧晶說得莫名奇妙。

「他的外號是『日仔』呢。」還是貝兒成功搶答,我根本搭不上話。

這個時候,我才認真一點看看同桌的另一個女生:慧晶。

只是簡單的一眼已經足以使我驚訝,這個人不就是早上在車廂內見到的那個女生?

來到奧利華餐廳,我竟然一直忽略她,由進來的一刻開始,只關心自己的手機,完全無視兩個女生。

無論樣子、髮型、衣著,不用檢驗和鑑定都知道她就是火車內的那一位,我曾經關注她。那時候,她流露出一份最孤單的氣質,深深的牽動我的眼睛。怪不得當時她的身邊總是彌漫著一片哀愁,原來是因為失戀,我開始明白。

我向慧晶作個眼色,是種暗示,代表我們見過一面,她沒有逃避的意圖,凝望著我,依然是一份孤單氣質,它正在不斷散播,是一種可怕的病毒,使每個人都感到孤寂,她的眼神十分柔弱,偏偏讓我知道真相,在車廂內她也注意到我。

「可能是我記錯。」慧晶搖頭說。

「當然啦,你怎麼可能認識我的老公呢。」

說到這裡,其實我很討厭「老公」這種稱呼,明明我們只是戀人關係,卻被這個別有用心的稱呼捆綁得死死,大概只有女生會喜歡用這麼親暱的名字來喚另一半,我討厭,所以不會喚她「老婆」,無論如何都不會喚,一次也沒有。

我們吃過蚧肉三文魚意大利飯、意大利千層麵、什菜薄餅、龍蝦湯,想不到她們的胃口大得誇張,這些餸菜都是兩位女生的主意,我提不起勁去思考,由得她們亂作主,結果她們還是可以吃得光光,誰說失戀的人會沒胃口,相當荒謬。

最後我們一同離開餐廳,先送貝兒回家,因為慧晶住得比較遠,所以貝兒堅持要我送她回家,我初時萬般不願意,慧晶臉上也寫上「不需要」,結果還是被迫二人同行,緩緩的和一個陌生人走上一段不陌生的路。

於是,我們離開貝兒家,一直往前走。

話說,貝兒一直是我的人肉谷歌地圖及定位導航系統,每次外出都靠她認路,這方面她的確厲害。雖然我是個天生的路痴,這一次卻不擔心迷路,因為我熟知接下來的一段路。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愛愛、愛》 第二章:似曾相識

《愛愛、愛》

第二章:似曾相識

「分手嗎……」

「想不到向他提出分手的人最後是我自己,他是我的男朋友梁偉賢,至於我……是麥慧晶。」

以上是一個廿四歲的女生,麥慧晶的內心自白。

他們分手的場境是近年頗受歡迎的咖啡室,那裡總會有一班人在喝咖啡……

不、不、不!

在用筆記本電腦上網、聊天、看小說、看雜誌、做家課、睡覺等,來到這裡的主要目的其實都不是喝咖啡,每個人都「各懷鬼胎」,大家都感到寂寞,想找個地方安靜下來,停下來,讓腦袋休息一下,而偏偏那個讓人舒緩精神緊張的地方並不是最溫暖的家。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煩惱:老公不想回家,因為那裡有老婆;子女不想回家,因為那裡有囉嗦煩厭的父母;中年婦女不想回家,因為那裡有做不完的家務,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問題和煩惱,包括畫面中的一對男女:梁偉賢、麥慧晶。

男的高大英俊,是個專業人士;女的是個外表爽朗的女生,留有一頭清爽短髮,有著與眾不同的氣質。

「分手?」偉賢感到驚訝。

「是的,我想分手。」慧晶的語氣冷靜得可怕。

「因為你心裡還有她。」她補充說。

「那個她?」偉賢問得無知,十分迷惘。

「不要裝模作樣,我看到她在你的『臉書』上留言。」慧晶說的全部是事實,偉賢和那個她還有解不開的曖昧關係。

「她留言是她的自由,我怎麼阻止呢?」他顯然是在裝模作樣。

「你說過已經在朋友名單上刪除她,但你再次說謊。」慧晶保持剛才的冷靜,而且表現得更冷酷。

慧晶口中的「她」是偉賢的前度女朋友,兩人曾經共度一年的快樂時光,及後慧晶的出現,成為他們的第三者,感情繼而轉淡,最終導致分手,但這個結果並不代表他們不會再有愛情和曖昧,他們只是暫時性的淡化了。

「給你知道了……」偉賢支吾以對。

「已經沒有必要再說下去。」慧晶說。

「可以給我一次機會嗎?」他懇求慧晶,眼裡沒有淚光,看上去有點假惺惺。

「不可以。」

慧晶斷然拒絕偉賢的挽留,一口氣喝掉杯內剩餘的冰咖啡,然後站起身離開。

「慧晶……」偉賢自知理虧,所以只是默默的坐在沙發上,沒有行動,並不打算追回她。

慧晶沒有哭,只是揹負咖啡色袋子腳步急促地步行,堅決離開咖啡室,離開大型購物中心,離開人群。她一直知道偉賢不可靠,曾經共度十一個月,最終她還是找到一個爛理由來抽身離開,便是「她曾經在他的『臉書』上留言」,其實這根本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慧晶是不是真的很在意呢?大概只是借這個機會來分手,始終要找一個合理而不能反駁的分手理由殊不容易。

偉賢不是不能反駁,只是不想反駁,慧晶不值得他這樣做,他一直認為他們是在互相利用,不斷利用對方填補內心的空虛寂寞,喜歡留短髮的慧晶並不是他最愛喝的那杯茶,不過有一個漂亮女朋友絕對不失禮,所以他們維持著戀人關係。至於那個前度女朋友,偉賢和她一直保持曖昧,在她面前,他從不抹殺復合的可能性,偉賢在想,慧晶的離開根本不是什麼一回事,他還有另一個,一直等待復合的前度女朋友,他們分手後,前度女朋友沒有再投入戀愛,一直等候,是一個完美的後備情人。

回到家中,慧晶一言不發走回房間,狠狠關門,父母都明白一定有些事情在困擾她,所以假裝視而不見,其實他們心裡卻焦急得要死。

慧晶關掉房中所有燈光,將自己埋藏在黑暗中,利用陰影供給自己一種庇護、一種依靠。

「麥慧晶……你到底在哭什麼。」她自言自語,那聲音細微得不會有人聽見,包括正在用耳朵貼著房門偷聽的媽媽。

然後,她使勁地對枕頭拳打腳踢,很多時候這東西都是上佳的發洩工具,因為它不懂得痛,至少每個人都認為它不會痛。它不懂反抗,它沒有生命,最要命的是,當你打它的時候,其實你的皮肉都不會痛,所謂的劇痛只會出現在心裡。「噗噗」聲音響徹整個房間,這裡黑漆一片,不再光明,媽媽聽見後,決定放棄偷聽,讓女兒好好冷靜一下,慧晶上一次傷心成這副樣子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

「麥慧晶……明明是你提出分手,何以又哭出來,沒用鬼!」

慧晶再次自言自語,她知道自己傷心的原因並不是失去偉賢,而是分開代表寂寞的開始,她害怕寂寞,討厭沒人愛護,所以在十一個月前接受了偉賢。差不多一年後,她突然又想擁有真愛,於是選擇放棄他,這便是事情的前因後果,相當簡單,十分兒戲,但非常真實。

經過三十分鐘的不斷虐打,慧晶饒恕枕頭,放過自己,發出短訊給一個好朋友,年齡小兩歲的蘇貝兒,內容是「貝兒,我失戀了,該怎麼辦?」,貝兒於十分鐘後才施施然回覆「舊的不去,新的怎來?」,慧晶看到後竟然掛起微笑,這看似簡單而像開玩笑的八隻字,竟然恰巧說中慧晶的心情,她擔心舊的走了,新的不來。她是一個寂寞的廿四歲女生,卻不甘寂寞,一直渴望有人愛惜自己,所以很少拒絕過條件不俗的男生。

慧晶和貝兒的認識是從一個油畫學習班開始,一起學畫,一起放棄,大家都忘記當初學畫的原因,最後卻成為好朋友。

慧晶心情憂鬱,於是打電話給貝兒。

「喂,慧晶?還好嗎?」貝兒用關切的語氣問道。

「唉,一點也不好……」慧晶無奈回答。

「那個偉賢嘛……很一般的啦,他只是不懂得珍惜你罷了,哈哈哈!」貝兒說得儘量輕鬆,嘻嘻哈哈。

「不是啦,提出分手的人是我。」慧晶回應。

「哦,我還以為是他提出分手,那麼更加不用哭,快點找個新男朋友吧!」頓時間,貝兒恍然大悟。

「不是那麼輕易的事,公司裡只有女生,根本沒有男同事。」慧晶在不知不覺間將話題由失戀轉移至認識新男朋友。

由此可見,慧晶是擔心多於傷心。

「怪不得啦,下星期是你的生日,那天我們一起為你慶祝吧,順便介紹男生給你認識。」貝兒忽發奇想,想出這樣的鬼主意。

「真的嗎?好像怪怪的,我不喜歡相親……」慧晶有點難為情。

「怎會是相親呢,是介紹,你不用介意,認識多些朋友也不是壞事,就這樣決定吧!」貝兒興奮地說。

「就聽你的……唉。」慧晶只好苦著臉答應,她明白這是貝兒的一番好意,沒辦法坦白拒絕。

不過到了後來,「相親大會」還是搞不成,因為貝兒大意忘記自己說過的話,這是她的個性,喜歡胡說,喜歡興高采烈,事後卻忘得一乾二淨。

兩人的話題圍繞著八卦是非和生活鎖事,用手機聊過十多分鐘便掛線,慧晶關掉手機,步出房間,在客廳的雪櫃拿出一支能量飲料,一口氣喝掉,然後洗過澡、刷過牙後便攤到睡床呼呼入睡。這個人的構造很奇怪,照道理喝完能量飲料的人會精力旺盛,難以入睡,她卻不顧一切地熟睡,是個怪女生。

第二天的早上,慧晶出門的時間比平日提前十分鐘,就是這短短的十分鐘,在火車上遇到的人已經面目全非,她認為每天看到同樣的乘客是種緣分。過去的一年,習慣了他們的存在,無論男女老幼,在不知不覺間都成為了慧晶的戰友,工作是打拼,上課也是打拼,他們陪伴著沒名字的大家。

因此,這天的改變使慧晶不習慣、不自在,原來過往熟悉的並不是火車,而是在同一時段上車的乘客,由登車一刻開始,大家身處同一個空間,各自散發出寂寞氣息,每個人都是默默無語,卻互相扶持。

下車的一刻,便是作戰的開始,而且無處可逃。

在過往,好奇的慧晶喜歡觀察車廂內的每一張臉,例如忙於玩電玩的少年,把玩智能手機的少女,握著手機說八卦的主婦,發出陣陣鼻鼾聲的大叔,因為沒有人讓座而被迫緊握把手的婆婆,她站得搖搖晃晃,教人擔心。以上種種,慧晶都看在眼裡。

來到這個早上,一切徹底改變,熟悉的陌生人離她而去,離別是必然,傷感在所難免。

不過,所謂的真相,到底是他們離開慧晶,還是慧晶隻身離開?

慧晶身上的色彩有灰色、黑色、紫色,其中褲子和鞋子皆是其最愛的紫色,那是神秘而複雜的顏色,正正代表此刻的心情。她不斷往窗外看,用空洞無助的眼神遙望熟悉的世界,看到的並不是外面的景物,而是一片虛無,望窗是為了逃避面目全非的現實和乘客的陌生面貌,她繼續往外看,以為只要維持下去,便可以儘快忘掉種種不快,直至下車前的那一刻……

逃避是人類的本性,慧晶亦然,你我亦然。

後方有一個短髮男生,他的手機突然響起,聲音沉悶,因為那個男生沒有換掉廠方預設的音樂,沉悶得像一個巧克力廣告的音樂,很多人會將它當作來電音樂使用。

那男生向通話的另一方說:「是啊,我在乘火車。」

慧晶認為男生正和自己的女朋友對話,因為他帶著無奈的語氣說話,隱藏渴望掛線的衝動,何以慧晶會注意到這樣簡單的一句話?是因為那個男生從上車的第一刻便將視線停留在她身上,當一個人望向自己,經過一段時間,被關注者總會察覺到被監視的異樣,慧晶覺得這個男生的眼神十分怪異,他用一種懷疑的眼神偷偷看著她,到底他在懷疑什麼?

慧晶感到相當好奇。

當然兩個人都沒有說出口,他們是彼此的陌生人,當一同於商店街站下車後,那兩秒鐘的眼神交流迅即被急於下車的乘客阻隔。

他們有點似曾相識。

他們也只是陌路人。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愛愛、愛》 第一章:四年感情

故事簡介:

歲月的洪流,四年的時間,流逝的愛情。
往日的遺憾,羞怯的時刻,錯失的暗戀。

日鳴的第廿四個年頭,生命中的兩個女孩,貝兒是代表現在的親密戀人,慧晶是代表過去的傾慕對象,他要作出選擇,並不是愛上誰,而是愛不愛。

不止他,很多的你也曾遇上種種猶豫,應不應該。

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到底選擇「愛愛」?還是「愛」?

或許,該放下昔日執著,珍視現在擁有。

《愛愛、愛》

第一章:四年感情

『日鳴說』

你有親眼看過螢火蟲嗎?

我沒有,她沒有。

她曾經堅持:「我要和老公一起看真正的螢火蟲。」

四年裡,我們一次都沒有看到,那是她的小小心願,她總認為有一天必定能達成,但到底這個夢會成真嗎?

有我相伴的她可以於黑漆漆的某午夜看到大自然界的小奇蹟:螢火蟲嗎?

這是一段曾經四年的關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總之我感到厭倦,模式固定的在一起,每逢休假都需要陪伴她,她也認為我需要她的相伴,甚至她的父母已經將我當作是兒子或女婿般看待,到底我們之間欠缺些什麼……

便是不知不覺間失去的愛情、激動、火花。

我的名字是陳日鳴,大家都愛喚作「日仔」,其實我有點不明白,何以不喚作「鳴仔」,其實外號這種抽象的東西都是給別人喚的,他們喊得爽便是,不用干涉太多,而且日仔這個名字也容易記住,予人一種親切的感覺。

和我有著四年戀人關係的女生,名字是蘇貝兒,曾經覺得她很美,當年作出主動追求的人是我,她是班中之花,不過美的程度尚未達到校花水平,尚欠一點脫俗的氣質,所以不曾有人提名過她參加什麼無聊雜誌搞的校花選舉。欠一點就是水平不足夠,四十九分永遠不會是及格的分數,售價五元的汽水不可能只付四元便可以在汽水機買到,除非整型,否則B罩杯永遠不會是D罩杯。

「星期天看電影好嗎?」我的女朋友貝兒問。

「想看什麼電影?」我答。

「愛麗絲夢遊仙境啊。」貝兒說。

「可是影評一般呢……」我答。

「哎呀!我期待已久呢……」貝兒埋怨說。

「『推特』上的網友們都說這齣電影不值一看啊。」我說。

「真的嗎?」她問。

「是啊,他們說這齣電影根本沒有太多立體特技效果,都是騙人的。」我答。

「那算吧,你星期天來我家,陪媽媽逛街。」她終於捨得放棄。

不用奇怪何以上述對話都沒有配上語氣,因為我們正在用聊天軟件對話。四年後,我已經懶得和她在電話裡聊天,聊過三年多,相當足夠吧?根本彼此都不想再開口聊天,不單在電話裡,其實在網絡或真實世界裡,我都沒有什麼話題可以和她再聊,我對貝兒並不是沒有感情,只是那種感情由愛情「升華」至親情的關係,她彷彿成為我的第四個至親,繼爸媽、姐姐之後的第四個親人,最親密,卻最平淡,有點像老公公和老婆婆那種長相廝守的關係。不過,畢竟我只有廿四歲,還未有直截了當地走進白頭偕老這階段的準備。

假如不出意外,到三十歲的年紀我們都會順應自然的結婚,她甚至計劃好將來以旅行結婚的形式來進行,因為貝兒不喜歡人多,不喜歡熱鬧,她甚至計劃不生育,將來養小狗來當我們的兒女,她的內心抱有很多人生計劃,大概準備好下半生都會和我度過。

我們曾經分手,而提出分手的人,理所當然是我,那大概是兩年的事,當時貝兒是二十歲,分手的理由很簡單「跟著我不會有將來」。

其實這並不是無中生有的原因,我的個性有點古怪,動不動就想分手,過往最無稽的分手理由是「忙於玩網絡遊戲」,是對前前前前度女朋友說過的,她居然欣然接受,她根本就不愛我,否則又怎會輕鬆的接受我的怪誕分手要求;另一個奇怪理由是「我根本不了解你」,這是千真萬確,記得那傢伙說過她需要一個百分百理解自己的男朋友,我自知不可能辦到,於是以這種理由提出分手,她沒有立即接受,並痛罵我幾個小時。

至於貝兒的那一次,當時我很愛她,愛到一種不想她受到永久傷害的程度,二十歲的她還有很多機會結識一些條件更好的男生,我這種內心布滿陰暗意識的人根本不會帶給她幸福。於是我提出分手,她曾經哭得厲害,曾經拒絕進食三個晚上,曾經在我家門外站過好一整夜,每天更新網上日誌來告訴我她到底有多愛我。

我強忍三個月,掩飾對她的愛,結果在一個寒冷的晚上,收到一個她發出的短訊「老公,天氣很冷,記得穿多些衣服,小心著涼」,就是這個短訊,我哭出來,而且哭得徹底,當時我還是放不下她,於是我傳回短訊給她「晚上八點鐘,老地方不見不散」,她立刻回覆,快得可怕,「可是……我不能出來啊」,我回覆「不出來便算了,只有一次機會」。

結果,她還是出門,在老地方的門前,她一看到我便哭出來,我們已經有整整三個月未有見面,我的心立刻軟掉、溶化掉,結果我們再次走在一起,曾經以為這種關係、這種互相的愛會一直走到永遠,無論走到那一天,我都不會再次丟下她。不過這些都是我的自以為是,人類總是一種缺乏理性的動物,永遠認為自己那時候的想法和決定是正確無誤。

兩年過後,我還是感到厭倦,很想讓自己逃離這種感覺,可是我辦不到,思前想後,我知道它「升華」為親情,還是喜歡她,但那已經不再是愛情,總有一天我會真的離開她,希望提出分手的人會是她,是她另結新歡,或者不再喜歡我,或者她終於發現自己不受寵愛,我希望有這一天的出現。

我還想睡……

氣溫只有攝氏十度以下,由晚上十點我便開始入睡,原因只得一個,就是不想於冷冰冰的空氣中活動,是完全暫停所有的身體活動,我想睡……相信這個晚上想這樣睡下去的並不止我一個,這個繁榮進步城市裡的每一個人亦然,其實春天不應該如此寒冷,這根本是屬於冬天的天氣,誰都想好好的睡多半天、一天,甚至是兩天。

幸好有一部暖風機的存在,在兩個星期前才購入,氣溫一度回暖,曾經以為自己作出錯誤投資,想不到寒流於一星期後再次來襲,睡房內洋溢著暖風機製造出的暖意,沒有家人的家出現這種感覺真是奇怪,我顧不及想太多,緊緊抱著兩張棉被,貪婪地將身體鑽在兩張被子裡,甚至連頭都被淹沒,懶得連燈也沒有關掉,澡沒有洗過,牙齒沒有刷過……

哎呀!

怪不得肚子總是覺得空虛的、餓餓的,原來自己連晚餐也忘記吃。

算吧,算吧,還是繼續貪婪的睡。

我一直作夢,夢的數目多不勝數,對其中一個夢的印象較為深刻。一個曾經喜歡過的小學女同學於夢中主動挑逗我,說挑逗似乎有點誇張,她只是用暗示性的說話來試探我,其後我們也只是熱吻過十多分鐘,更深入的東西都沒有發生,因為當我脫掉她的無咀貓卡通圖案奶罩時,她羞叫一聲,然後完結,我夢醒!

媽的!幹嘛在這個重要時刻醒過來,我還想延續這個美夢啊!可是這個機會看來不會屬於我,因為夢境的對象總是隨機性,不可能勉強大腦再去夢見她,完結便是完結。

那個女同學的名字我忘了,畢竟那是十多年前的事,小學時代的往事,一些不清晰的記憶和印象,而且除某幾個男同學外,我根本沒有和當時的女同學保持聯絡。

早上九點鐘,聽見手機的來電音樂,我不懂得用文字將它形容至活靈活現,總之它只是宏達電子手機的預設音樂。幸好貝兒不太喜歡周杰倫,幸好她不會隨便為我的來電音樂亂作主。使用預設音樂是因為懶得去想,正如我懶得去解決我和貝兒之間的問題,一切恍似沒有方法,沒有盡頭,沒完沒了,無助的我只有等待。

「喂,老公,要起床啦!」是貝兒的聲音,她擅作主張,扮演我的人肉鬧鐘。

「是……是。」我說得無奈,睜不開眼睛,還想睡下去,根本不想逃出暖暖的被窩。

「快遲到了,起床吧!」她不耐煩。

「不如給我五分鐘時間吧……」我苦苦哀求道。

「好吧,五分鐘後我再打電話給你。」她還是答應了。

五分鐘後,事情如被命運安排般發展,貝兒再次打電話來,我接聽後終於醒來,起床後梳洗一番,然後施施然上班去。

平日的我一定會戴上隱形眼鏡,還有一副紅黑配色的大耳機,幹勁十足的走進火車車廂內,可是這個只有攝氏十度的早上,我根本一點都不想動,於是決定佩戴殘舊的黑色膠框眼鏡,兩片鏡片上皆劃有不止數道的花痕,它陪伴我兩年,它的臉上已現歲月的痕跡。除了眼鏡的突然改變外,我放棄聽音樂,很想睡,一點音樂或半分旋律都不想聽到,耳機勉強送進耳朵裡的聲音只會使我更加薰薰欲睡,看來還是將注意力放在車廂裡面好了。肩膀揹負一個手提電腦袋,那袋子很精美,才三百多塊,實在是物超所值!

可是這些都不是這個早上的重點,我逐漸注意到車廂內的一個乘客,她……對我來說,有著一種說不出的熟悉感,究竟在那裡見過呢?

先形容一下,紅黑色膠製框架的眼鏡,兩層的衣服,一件黑色的中袖上衣,長度至腰間位置,另一件是黑色灰色橫間長袖衫,紫色的鞋,紫色的褲,右手戴著一只配色奇怪的手錶,黃色的錶面配合桃紅色的錶帶,揹負咖啡色的斜揹袋,一頭短髮,長度至耳垂,我見過她嗎?

她帶著孤單的眼神望向車廂外的景物,漫無目標似的,我被她這份氣質所吸引,而且真的是有一點熟悉感。從上車至下車的整段車程,我一直注視她,可能會有別的乘客會發現我的雙眼不曾移動過,一直定焦在她的身上和臉上,我沒有理會別人,只是繼續關視。

手機音樂突然響起,是貝兒吧?

我看過手機熒幕一眼。

的確是她。

「喂,你真的起床了?」她問。

「是啊,我在火車裡。」我答。

「太好了,再見嚕!」她其實也沒有什麼話想向我說,只是打電話來關注一下狀況,始終我在她心目中是個超級賴床鬼。

結果我要下車,就在商店街站,在七百多萬人口的繁華城市裡,這是人流最瘋癲、最擠迫的一個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