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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三章:運動場上的每一步

《好想你》

第三章:運動場上的每一步

冬天的某個晚上,我如常出沒,目的地就是那個熟悉的運動場。由於愛上跑步,由於一身的累,我染上一個壞習慣,在下班後會先到便利店或超級市場買一排黑巧克力,然後一口氣吃掉,再出發跑步。來到這個晚上,我已經戒掉黑巧克力,儲備了充足的體力去應付十多個圈的目標。

從家中出發,直至走到運動場,本來不打算說明整段路程,但仔細一想後,還是想說一下。

我必須乘坐那笨拙而孤單的升降機離家,一身不尋常的運動裝束經常引起住客們的奇異目光,大概是因為近年愛作運動的人不多吧。部分友善的住客會主動向我打招呼,說些鼓勵說話,我沒有多大的感覺,那些人對我來說只是陌生人,我的回應大多是點點頭或說聲「你好」。

離開孤單的升降機,來到大廈大堂,每晚都會遇到時常打瞌睡的管理員大叔,看到他在坐位上呼呼入睡,我倒是鬆了一口氣,不用和他寒暄,不用回答他的無聊問題,輕鬆自在。

繞到住宅大廈背後,那是一家中式酒樓,馬路的另一旁是一家小酒吧和寵物美容店,上方是另一座住宅大廈,那街道給我陌生的感覺,因為我不是一個愛喝酒的人。往前走,會看到一家新開張的甜品店,我曾經質疑到底有沒有人會來到這麼偏僻的地方吃甜品,事實卻使我略感意外,這家店經常坐無虛席,那些甜品真的很可口、很吸引嗎?有些客人甚至要坐到店外進食,每當我經過這些客人面前,他們又會一臉懷疑的注視我,或許他們認為我是個怪胎,這年頭果真沒有什麼人會努力做運動……

以下是本人和朋友的一段對話:

我問:「你有多久沒有做過帶氧運動啊?」

朋友甲:「噢,給我一點時間想一想……可是到底那些是帶氧運動?」

「不會吧?你連這個都不知道,真無知呢!」我禁不住取笑他。

朋友甲:「哎呀,告訴我吧。」

「簡單來說,跑步、游水、踏單車等都可以叫作帶氧運動,你到底有多久沒有做過這些呢?」我用著無奈的語氣說道。

朋友甲正經八百的說:「半年吧,我是認真的。」

嘿,我有著一百二十巴仙的無奈,時下年輕人沉迷玩樂,疏於運動,難怪這一代人老化得如此急速,有些朋友的年紀比我小,卻長得像三十多歲的中年人,很有趣呢。

別過偏僻的甜品店,走到陰暗的行人隧道,我總是小心翼翼的走過,這段小路的危險之處是其異常黑漆的環境,伸手不見五指,不注意一點就會踩到那些可惡的狗糞。

捱過黑暗,躲過狗糞,我來到一個使人內心平靜的世界,就是游泳池跟運動場一帶。晚上的八點至九點是所謂的黃金時間,最少也有數十人在場內做運動,有些人做著暖身運動,有些人在散步談天,有些人在第七、第八跑道上練習長跑,有些人利用內線練習短跑衝刺。

至於我是那一種人?

我喝下一口水,完成十分鐘的暖身,立即拼了命、無間斷的跑圈,一跑便是十多個圈,是個徹頭徹尾的傻瓜。

在運動場上,在跑步期間,在歇息時候,我會不小心聽到不少對話。

健碩男人向體態健美的女生說:「以女生來說,你真的跑得很快呢!」

女生一臉驚奇的問:「真的嗎?我經常努力練習的,有了進步嗎?」

男人昂首說:「當然有啦,我們每晚也一起來練跑的。」

女生沒話說,給出一個甜絲絲的微笑,他們可能是朋友,可能是戀人。我孤身來到運動場,一個人跑步,拖著自己的影子離開,在我眼中,有人願意在身邊相伴、努力、奮鬥,已經是一種難得的幸福。

有一次,看到幾個中學生在場邊休息。

學生甲問學生乙:「你會參加今次的運動會嗎?」

乙一臉死灰的說:「不會啦……」

這個人似有難言之隱。

無知的甲追問:「為什麼?今次的三千公尺賽跑很少人報名參加,你有機會取得獎牌呢!」

乙臉色一沉:「上一次,我就是參加了三千公尺賽跑,老師將我的成績計算錯誤,最後竟然由第三變成包尾……」

聽到這番說話,我幾乎爆笑出來,這個男生真倒霉,觸手可及的獎牌竟成為夢幻泡影。

人們常說學校是真實社會的縮影,我覺得運動場亦是一個小社會,有著各形各色、各行各業的陌生人,聚集在一個平靜的地方。很喜歡看到一個畫面,那些帶著孩子的一家幾口,來到這裡作輕鬆的散步,假如小孩子在我身邊走過,我會向他們點點頭,交換一個簡單的微笑。

曾經看到一個腳受了傷、行動不便的年輕男生,他坐在場邊,一直注視著外面的跑道,我想他一定是個熱愛跑步的人。我在心裡祝福他能夠及早康復,再次踏上親切的跑道,留下新的足跡。

我拼命跑了十多個圈,完事後,故意不喝水,把瓶子帶來只是以備不時之需。離開前,我再做了一些舒緩關節的運動,又花上十分鐘時間。當我打算步出運動場,卻突然降下傾盆大雨,面對如此困局,本應等待停雨才離開,但考慮到身上只有一個瓶子和一身汗水,所以我決定快步離開。回家的路可以用五分鐘跑完,乾脆將臭汗跟雨水來一次混合。

路上,我遇上為數不多的途人,他們都提著傘,早就為下雨天做好準備,唯獨我是怪形怪相的光著上半身、淋著雨,只好怪自己沒有像手機製造商宏達電子般關注天氣狀況,懂這個冷笑話的人可以和我一起發笑,不懂的話也沒有辦法,我不會介意的。

再次通過行人隧道,我站到甜品店的一旁,碰到這個雨夜的唯一生命共同體,是個一臉無奈、望天打卦的女生,看上去約是二十二歲,頭髮長度介於耳垂和肩上之間,皮膚白晢,衣著斯文。她給我的感覺集陌生和熟悉於一身,陌生的是外表和長相,熟悉的是一種虛幻的感覺,我不自覺的想起了另一個人。

我把女生的樣子簡單的記下來,假如有雨傘在手,我會毫不猶豫、絕不吝啬的和她分享,可惜在此時此刻,這個機會並不屬於我。

有些東西越不明白就越想弄懂,特別是那種虛幻的熟悉感覺。我花了整個午夜來翻閱腦海裡的舊日記憶,一頁一頁的仔細閱讀,想了解更多。腦袋十分奇妙,能夠裝下很多複雜的東西,不過要打開那些關閉已久的檔案卻不容易,它的延遲值高得可怕,看來要花更多時間去回想。假如腦子失靈,那熟悉的感覺將會變成失蹤人口,再也找不回來。

晚上遇上的人是個女生,這似乎是唯一的線索,她的出現使我憶起某一個人,可能是喜歡過的女生,而且印象深刻,只是碰巧遺忘了。我有點固執,沒有放棄聯想,又將一些存放已久的信件從櫃子裡挖出來,希望找到一些有用的線索。

印象中,我曾經將舊手機裡的短訊備份下來,靈機一動的用電腦搜尋一下,用上「SMS」這個關鍵字,不出幾分鐘結果就會跑出來,這是電腦戰勝人腦的優勢,人腦對關鍵字可以是視而不見的。我頓時欣喜若狂,那個檔案仍然存在,它會是我的最後希望。

不久之前,我才取笑過一位朋友。

朋友丁:「換手機真的很麻煩,要將聯絡人和號碼備份起來,還有短訊呢,也要啊!」

我冷笑說:「這是什麼年代?還用短訊?還要備份?真的有需要保留嗎?我不覺得有什麼值得紀念的地方。」

朋友丁:「那些說話都是回憶,對我來說很重要。」

那時候,我覺得朋友丁是個傻瓜,這一晚,我也成了自己口中的傻瓜。

仔細的看一段段對話,大多是閒話家常,有些是相約在那裡見面的廢話,有些是沒意思的無聊話,多年以來,累積了幾百個短訊,我早就忘得一乾二淨。直至讀到最久遠的一個短訊,發件人是那個離開了的女生:阿妍。

我對這個短訊沒有印象,我們已經成為對方的失蹤人口,失去聯絡方法,失去重疊著的生活圈子。我對短訊內容相當好奇,那時候,她究竟想說什麼?

「對不起,我要走了。」

她到了那裡?

我沒有任何概念。

阿妍的聲音彷彿在我耳邊再次播放,一段段回憶、一句句對話再次浮現,腦袋果然神秘奧妙,以為忘記的卻依然存在,刻意丟下的又不得不彎腰拾起。

記憶湧現的同時,痛心的感覺越趨激烈,我呢喃自語:「我真心喜歡過阿妍嗎?」

「唏!我真的好想你,不知道你現在到底在那裡?」

這該死的歌詞由房中的揚聲器狠狠的打進心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