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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短篇《很久以前》

短篇《很久以前》

你我,到底認識了多久?

是十年以上的日子了吧,這一年,我們二十四歲,你我都累。

記得我們的父母是親近的好朋友,他們是從小認識的青梅竹馬,兩個小孩子順理成章的成為兒時玩伴。

那時候,單純的玩耍,小孩子的人生不需要抱負和目標,打球、捉迷藏、盲目的追逐、跌倒、打架、吵吵鬧鬧、嘻嘻哈哈……

很喜歡、很想念,那情懷。

記得我們曾經睡在一起,是十二歲那一年發生吧,就在我家客廳的沙發上。

午夜時分,我們還在玩跳棋,你不自覺的假裝成年人,流露出一副認真思考的樣子,那不過是一個小遊戲,我從不認真執著,你卻懷著不服輸的決心。

於是,勝利者總是你。

成年人讓你在我家過夜,我們迷迷糊糊的睡在一起,分享同一張沙發、枕頭、被子,很純粹的作過各自的夢,我記得自己的那個夢,很白痴,關於一套勇者系列動畫。

很久、很久以前。

踏入青春期,我們到了同一家學校學習,分配到不同的班別。當初,你我都需要時間來適應新環境,沒有熟悉的朋友,產生了孤獨感,我們自然的走在一起,不論是乘車、午餐、回家,有影皆雙。

日子久了,同學間的圈子逐漸形成,順理成章的,他們猜說我們是一對,有著或多或少的曖昧。我打從心底的喜歡那些胡說,偽裝出一副煩躁的樣子,暗中的甜在心頭。那日子,我依然青澀幼稚,不曉得那是喜歡、那是愛情、那是追求、那是錯失。

日子久了,朋友多了,學業繁重了,吃飯的時間節省了,晚睡的習慣形成了,網絡的使用增加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卻減少了。

在不知道那一年的那一天,我重複的回想,卻得不出一個答案,你我的存在恍似不再重要,你的去向,我不感興趣,我的戀愛,你忘了八卦。

偶爾的碰面,點點頭,說聲「嗨」。

有些畫面裡,你有意無意的說我不是,在背後埋怨我。說真的,感覺怪怪的,有點不舒服,我卻茫無頭緒,不曉得自己在那個情況下得罪了短髮小丫頭。

我們都忙,漸漸忘記了一些基本、一些當初,還有生活。電腦、電玩遊戲、上網、文字聊天,忙的就是這些。不知不覺間,忘記了關心身邊的人和事,對周遭漠不關心,著了魔似的躲在房間裡玩電腦。

每當注意到你在線上,心裡自然的冒出一個懷疑,你究竟在和那個男生交往呢?我沒有為此發出訊息,沒有為此開口提問,我具備幾分勇氣,不再是沒用的膽小鬼,就算是校裡長得最漂亮可人的張惠藍,也接受了我的追求,但你的戀愛好像和我再扯不上關係。

從此不關心、不過問,漸走漸遠。

長大了,離開學校,踏入了殘酷的社會,這個重疊於世界的異空間沒有愛,我不會說是缺乏,而是根本不容許愛的存在,爭個你死我活,取勝的人沒有獲得真正的快樂,落敗的人卻沮喪頹廢。

隨著歲月,我們的輪廓變深刻強烈,迫不得已的掀動嘴角,發出虛偽的微笑,人的表面越見漂亮時尚,內心矛盾的逐漸墜落,我看不穿皮肉底下的那個你,你會像我一般討厭成年人的世界嗎?

或許,你我的靈魂早就天南地北。

覺醒的時刻晚了一點,工作有關的遭遇和打擊使我反思自己的人生,也試看清楚世界。

城市的人口密度每年提高,每條街道水洩不通,每個購物中心繁忙疲累,人多得像螞蟻,住屋問題嚴重,社會福利失去了平衡,資源分配不見得適當。

回歸後,政府腐敗無能,官員們不知所謂,露出陰險的嘴臉,只懂得奉承祖國,關顧那些不作貢獻的新移民。社會問題浮現,氣氛不和諧,政府不可信,具有私心的政黨也不可信,充斥著背叛和以權謀私的氣味。

放下了手機,斷絕了網絡,在車程裡、路途中,撐著疲乏的眼皮、認真的睜開眼睛看世界,原來我真的討厭這個地方,真的討厭長大,真的不打算記得那些嘴臉。

看清楚了,我想起有你的童年,青梅竹馬,一段不懂得回頭的舊歲月。

此時此刻,沿著走過的道路,踏著一起留下的足跡,拼命敲門喚醒當初的你,縱使明白到自己如何努力也是徒然,回不了從前,走不到當初,但我還是很想你,在回憶裡的老地方等著你、祝福你。

看到外在的精彩,看到躲藏的無奈,放棄外面的世界,回到你我的童年。

《3N8》 第二十六章:任務

《3N8》

第二十六章:任務

「小政,肚子餓嗎?」

女生的聲音打破了局面,她完成了那件要事並急步走到客廳向我問道。沒錯,我仍懷疑她剛才是忙於大便,一個剛完成排泄的人問我是否肚子餓,這個情況、這個問句,乍聽之下,免不了引起一些聯想,我把排泄物和食物拉到一起,不期然感到噁心。

我勉為其難地回答:「少許吧。」

把話說完,我漫不經心的去看女生一眼,她再度現身,站到客廳的中央,看到她,我有點驚訝,不過是短短十分鐘,她已經改頭換面,換上一個新形象,用又圓又大的橡皮筋束起長髮,架上一副黑色粗框架眼鏡,又換上一件印有可愛卡通圖案的粉紅色連身睡袍,顯得更年輕、更坦率。

這身造型,我看得入神,痴痴呆呆。

女生不解的問道:「你怎麼在發呆?是覺得累嗎?」

呆上幾秒鐘,我才意識到自己一直盯著她的身體不放,這個舉動有失禮儀,像個非常好色的老頭子。

我傻乎乎地說:「哇!你這身造型……」

女生咕噥:「難怪呢……少克也不喜歡這件睡袍,他說很幼稚,像個小孩子……」

她一臉沮喪,流露失望之情,雙眼失去本來的神采。

我立即作個手勢喊冤枉,急忙解釋說:「我說的不是這個意思啊。這絕對只是一個誤會,真相是我覺得這件衣服很可愛,也很適合你。」

說畢,女生又換上好奇的表情,用懷疑的口吻說:「真的嗎?」

我點頭說:「當然啦,很好看。」

我當然把話說得更小心謹慎。

女生先是有點不確定,想了想才放下懷疑,鬆一口氣說:「幸好你說好看,因為我真的很喜歡這種睡衣,穿上的感覺很舒服,只有在家裡才可以自由自在的穿成這樣子……而且那個圖案真的很可愛呢。」

睡袍上的卡通圖案其實是一個叫「鬆弛熊」的卡通人物,設計成咖啡色,樣子呆滯,木無表情,缺乏朝氣,仔細一看,倒是有點像八哥狗的趣怪臉。

我豎起大拇指加以讚許,女生欣然接受,甜絲絲地微笑,有點含蓄,又帶有羞澀。

女生保持笑容說:「小政,既然你肚子餓,不如我煮宵夜給你吃吧。你真是有口福呢,我的廚藝是公認一流的,嘗過的人都讚好。」

說話果然是一門藝術,女生用簡單幾句便說得天花龍鳳,輕易挑起我的好奇心。天下間,那有作者會吃到自己筆下人物所煮的飯菜,這真的是小說界的一大奇蹟。

我爽快答應:「好啊!謝謝你。」

「你先和可樂玩玩吧,牠會喜歡你的,你們會合得來。」

女生話未說完便離開客廳,迅速移步至廚房,到底她打算煮什麼給我吃呢?我估計應該是方便麵之類的麵食,已經來到午夜,我對宵夜沒有多大期待,味道可以便行了,千萬不要弄得太複雜。

女生需要花時間煮宵夜,我依她吩咐和八哥狗玩耍,唯一想到的小遊戲便是追逐,每隻狗都喜歡你追我逐,這是牠們的天性。我裝腔作勢追打牠,牠的尾巴本來緊緊捲曲著,這時候卻不自覺的垂下來,一邊慌忙逃走,一邊偷偷回望我。每當我成功抓住牠,都會摸一下其後腦門,示意牠離開並走遠,一會兒過後,牠會自動自覺的走到我眼前,邀請我再玩追逐遊戲,重複地進行好幾次,直至牠感到疲倦,氣喘得十分厲害,該是時候休息,果然不出所料,牠立即沒神沒氣的伏到地板上,伸出舌頭加快散熱,狗和人類不同,身上汗線不發達,牠們需要借助地板溫度使身體涼快,伸出舌頭也有一定幫助。

玩過十分鐘,我也有點累,和八哥狗一起坐在地板上散熱,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我看著牠那張趣怪臉,不期然發出微笑,頭大、黑臉、黑鼻子,額頭有很多皺紋,小小薄薄的耳垂,胸腹肌肉健壯,四肢短小,對一些人來說,牠的樣子可能有點醜,我卻覺得又可愛又溫馴。

八哥狗張開嘴巴,伸出嫩紅舌頭,樣子像在開懷大笑,看起來,比合上嘴巴更加愚笨,牠一臉好奇的凝視我,從其純真關切的眼神,我知道牠已經喜歡上我,我們很投緣。我有了預感,牠會是一頭與眾不同的八哥狗,和我認識的可樂同樣具有靈性,散發出獨特氣質。

我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興奮地問牠:「看你嗆到的樣子,玩得很累吧?玩得高興嗎?」

假如我是別人,以第三者角度去看自己,也會取笑這個人很白痴,竟然認真的關心一頭寵物狗。我不會妄想八哥狗給出任何回應,始終人狗有別,牠沒有人類的語言能力,假如能夠明白我的部分意思並以動作來表示,這已教我嘖嘖稱奇。

不過,八哥狗真的給我意外驚喜,用力地叫出兩聲「嗯嗯」,牠似乎努力嘗試回答剛才的問題,我猜牠想表達的意思會是「很累啊」、「很高興呢」之類吧。

我續說:「我也累,不過很好玩,你也很可愛。」

由於對象是一頭狗,我把話說得簡單淺白,看樣子,八哥狗應該有幾歲大,伴著女生,當了幾年寵物,牠應該聽得懂部分的人類語言,我認為這難不倒牠。

八哥狗又發出一聲「嗯」,稍微合上的嘴巴再次張開,展露其獨特而友善的微笑。

我漸漸覺得八哥狗很厲害,我每說一句話,牠都有所反應,雖然都是簡單的「嗯嗯」聲,卻包含著有不同的意思和感情,經過一輪對話,我已經肯定牠聽得懂我的話,牠努力嘗試用自己的方法來回答,不明白的人是我自己罷了。我問過牠幾歲,牠說「嗯嗯、嗯嗯」,總共四聲,是表示四歲吧。我又問牠喜不喜歡和我玩,喜歡的話便說「嗯」,不喜歡便說「嗯嗯」,不出所料,牠馬上說「嗯」,逗得我很高興。

只是約十五分鐘,我和八哥狗已經混熟,像一見如故的朋友。女生仍然忙於煮食,沒有空理會我們,可能仍需等待一段時間,她才會弄出宵夜。在這個時候,既然沒事可幹,而八哥狗又聽得懂人類語言,我決定作出一個挺大膽的嘗試。

「雞腿啊,可樂啊,請你把主人的名字告訴我。」

這句話重複說了三次。

我叫喚著八哥狗,而且首次說出其兩個名字,期待牠能完成我的要求。我用嚴肅的眼神凝視牠的一雙大眼睛,我們四目交投,眼裡只有對方,不敢離開半步,當中的幾秒間,出現一陣幻覺,我誤以為眼前的八哥狗是人類,而不是寵物。

霎時間,我得到了意外收穫,原來八哥狗長得相當不錯,就如我認識的可樂,就如小說《唏!我真的很想你》的主角阿九所養的八哥狗,五官分明,表情逗趣,性情溫馴,看起來很聰明,不像一些笨頭笨腦的八哥狗,牠特別討人喜愛。我對牠又添上幾分好感,看來我們緣分不淺。

我在心裡暗暗讚許八哥狗,回到現實世界,再次凝望牠,牠竟然在發呆,如同老僧入定一般,是因為我的要求太過分?對牠來說是一道難題,迫使牠費煞思量?

看到這樣的狀況,我並不著急,安靜地等待,我明白狗的思考能力和人類相距太遠,牠們的智商約等於三歲人類小孩,一下子要牠消化問題並給出答案會有困難,我沒有催促,給牠充分時間靜靜思考。我利用這些無聊時間,觀察八哥狗的烏黑大嘴巴、單純的平板臉、乖巧的站姿,非常討人喜歡,難怪近年掀起了養八哥狗的熱潮。

喔?

八哥狗終於有所行動,突然左顧右盼,再以箭步跑向睡房那邊,我不急於動身,繼續在客廳等待,牠可能要在裡面找些東西,向我證明主人的真正名字。我腦內靈光一閃,有了想法,馬上打開手機裡的記事軟體,記錄當前的靈感,寫下一句「八哥狗懂得說人類語言」,假如事情順著這句說話發生,將會更加有趣。

我把電視機音量稍為調大,不曉得要等多久,看看電視節目也不是壞事,給我解除悶氣的是一個歌手選秀節目。此類節目近年十分流行,各地電視台都爭先舉辦比賽以發掘新晉歌手,初時觀眾反應的確不錯,收視率驕人,引起坊間陣陣迴響。後來,參賽者的實力一季不如一季,熱潮逐漸冷卻,所以我也放棄追看,偶爾才會在網絡上重溫參實者們的參賽片段。

哇,真過分!

畫面中的大胖子參實者,仍然選唱那首耳熟能詳的《如果沒有你》,去年冬季,我仍在努力創作《唏!我真的很想你》,期間的分分秒秒,我都聽這首歌尋找靈感,成為代表小說的主題曲,這個午夜再聽一遍,感覺不討好,大不如前,是因為很膩了嗎?

評審委員大力稱讚參賽者演唱出色,發揮自然,這到底是發自內心的讚許?還是為了帶動節目效果的虛偽誇獎?

我只是個觀眾,分辨不到真與假,評定不到好與壞,可能是先入為主的關係,我始終最喜歡蕭敬騰翻唱的版本,他唱出歌裡的靈魂和感覺,百聽不厭。

我繼續收看節目,一邊享受音樂,一邊埋怨部分參賽者的糟糕表演和評審委員的爛透眼光,如那些喜歡投訴電視台的家庭主婦,一邊罵,一邊看,沒完沒了的進行投訴,埋怨成為她們的生活樂趣,變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討厭這些人,卻不自覺的犯上相同毛病,人類便是這樣子的寬己嚴人,表裡不一。

十分鐘過去,八哥狗終於跑回來,嘴裡咬著一封疑是信件的東西,使我既驚且喜,驚與喜各佔一半,牠真的聽懂我的說話,清楚明白,沒有遺漏。

八哥狗急步跑來並張開嘴巴,把信件丟到我眼前的地板上。

我壓抑住驚奇,假裝著鎮定,期待著一個快要被我親自揭曉的答案,審慎地拾起信件,看著讀著,知道這是銀行寄給女生的信,內容關於申請信用卡的批核,我沒有興趣知道詳細,沒有仔細看裡面的文字,草草略過。

幸好,此信不是情信、告白信、告密信之類的私人信件,裡面只有一大堆難明的英文字和數字,我該不會侵犯到女生任何秘密。我小心查找想要的答案,讀到這裡的地址,讀到女生的英文姓名,結果毫不意外,但足以使我震驚,我勉強保持鎮靜,沒有大叫大嚷……

錯了,我被嚇得說不出話來。

信件上印有的一個英文姓名:「Yip Chi Ying」

2011年9月22日 星期四

《3N8》 第二十五章:她不在

《3N8》

第二十五章:她不在

女生說到八哥狗的名字,本來是好端端的,又突然表現得欲言又止,對話的氣氛變得不自然,看到她這副猶豫的表情,我也看不慣,於是嘗試打破悶局,試試說些無聊笑話:「哈哈,真有趣,雞腿顯然是個很可口的名字啊!」

雞腿?

這個名字似曾相識,我好像在那裡聽說過,一下子又想不起來,嘴裡說不出關連的人物和故事,所以暫時把懷疑擱下,輕鬆一下。

女生忍俊不禁:「我經常咬牠的背部,味道很一般的。」

這個爛掉牙的笑話引得她笑不攏嘴,笑話總是越單純越可愛,越容易換取歡樂。叫「雞腿」的八哥狗在女生的細心按摩下舒服得瞇起眼睛,流露一副享受狀,牠安靜地伏到地板上,乍看來,像一團米白色的棉花糖,叫牠雞腿,倒不如換個名字叫「棉花糖」,和雞腿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同是美味可口的食物。

關於名字,女生不是說過八哥狗有兩個名字嗎?我決定追問一下:「那牠的另一個名字是?」

心情舒緩下來的她解釋說:「雞腿這個名字是前度男朋友想的,他突然把小狗買回來,所以名字也由他決定,由於他喜歡吃雞腿,卻從來不吃雞翼,所以很直覺的用上雞腿這個名字。」

我假裝恍然大悟說:「喔?就是照片中的那個男生?」

女生笑嘻嘻的說:「小政,你很聰明呢,那個人就是我的前度男朋友,他叫少克。」

少克?

這個名字使我大感錯愕。

第一個反應,第一個想法,我聯想起《凌盜》裡的駱少克,那傢伙被狄米爾啟蒙成黑暗超凡人,他另有一個身份,是古絲的親弟,恰巧的是,他的前度女朋友不就是叫葉什麼的嗎?而那個葉什麼不就是養了一頭叫雞腿的八哥狗嗎?事情竟可以巧合至這個地步,難道女生又是個小說人物?繼古絲之後,又一個超凡人闖入現實世界?

根據這個想法,我已經被一眾小說人物纏身,想逃也逃不了,除非我擁有跳進另一個空間的能力,才有逃出生天的機會,當然這只是個空想,我純粹是個勤於寫作的普通人類,跳不進第二個空間,跳不進我虛構出來的凌界。

接下來,我的第二個想法屬於一種自我安慰,常說「如有雷同,實屬巧合」,我是碰上一連串非比尋常的巧合而已,女生是個現實世界的人類,不是小說裡的葉什麼,但願真相的確是這樣,我可不想惹到大麻煩。

還有第三個想法,是最無稽的「卡到陰」,意思是碰邪或看到鬼,其實和碰到小說人物差不多,幾乎沒兩樣,兩者都是不存在的東西或憑空想像的形象。

我仍然相信自己身處現實世界,眼前的一事一物都能夠觸摸得到,我確實和女生有過手牽手的感覺,這是假不了的,而身上的疲勞也一如既往的存在。

想到以上的種種,背部出現一種冰涼感覺,一股莫名奇妙的寒意撲至,和「卡到陰」不謀而合,這純粹是自己愚昧的猜測,我從來都反對鬼神之說,所以寒意的到來肯定是另一個巧合,也只有巧合可以把一連串事情解釋過去。

事到如今,女生的名字仍然有待查證。

我放下胡思亂想,把注意力轉移到身處的陌生環境,並為無奇不有的世界冷笑兩聲:「嘿嘿,是少克。」

女生認真地問道:「小政,你好像不認識少克的,對嗎?」

可愛的臉蛋配合固執的神情,互不協調,卻相映成趣,我漸漸認為這個女生比奧治的書迷娃娃更有意思。

我以搖頭表示「不認識他」,沒理由直接把真相告訴女生:認識少克是由於自己的寫作,而他正是我的筆下人物。依照事實說出來真的沒有問題嗎?可以解釋過去嗎?她願意接受自己也是虛構而來的真相嗎?

代入女生的角度去想,我完全接受不到,假如我不小心吐露心聲,將會惹來更多麻煩,現階段只能放棄這個打算。

這裡有葉小姐,照片上有駱少克,在老家碰過古絲,接下來,我可能還會遇上伊伊奇、費蘭度、桑比、沙文等人,我用悲觀的思想去看事情的發展,一堆擁有法力的小說人物闖入現實世界,造成翻天覆地的混亂,後果不堪設想。

為了拯救世界,我需要停止寫作嗎?

哈哈,算了吧,我不是個超級英雄,而且不相信世界大戰的起因會和自己的寫作有關。

話說回頭,那頭叫雞腿的八哥狗,牠有著另一個名字,身為作者的我從來沒有這種想法和設定,這部分似乎和《凌盜》小說存在差異,說不定這是不起眼的破綻或線索。

我繼續追問:「那雞腿的另一個名字是?」

「剩下我們相處的時候,我喜歡喚牠『可樂』……」

女生沒有把話說完,她情不自禁的用手掩住嘴巴偷笑,大概是因為八哥狗的第二個名字也非常可口,她自己也禁不住取笑一番。

我順理成章的說:「這同樣是個很可口的名字啊!」

事實上,我的所有手指頭都在顫抖,這個玩笑鬧得太大,雞腿的另一個名字竟然是可樂,這個名字對我來說別具意義,我最喜歡、最疼愛的八哥狗弟弟正正就是可樂,一直以來,最愛的小狗便是牠了。

我在暗自震驚的同時,女生卻笑個不停,像個樂透的傻瓜,像個天真的孩子,可愛得沒話說,我也被她的笑聲所感染,心情愉快起來。

氣氛很好,感覺良好,縱使我懷疑女生是個小說人物,卻未有影響我對她的觀感,我們相處融洽,她扮演我的神秘女生,我扮演她的小政,不分現實和虛幻,享受開玩笑的樂趣。

我察覺到一件大家都忽略的事情,然後用不耐煩的語氣說:「喂,我們兩人一狗已經站在大門這邊很久了,到底還要待多久呢?我們不是要進去的嗎?」

這種不耐煩的態度是慣常的偽裝,我只是趁機戲弄她。

女生晃動食指,煞有介事的說:「不、不、不。」

我想不明白,臉上掛起一個問話符號。

她擺出更認真的表情說:「不!可樂是伏在地上的。」

我給惹火了,指著她罵道:「這是胡扯,這是強詞奪理,這是胡說八道!」

我的臉維持在睜眉突眼的生硬狀態,她的簡單一句已把我氣得死去活來。

女生補充:「你剛才是說兩人一狗站在這邊嘛,你有這樣說過的,不是嗎?就是有嘛,不是嗎?有說過的……」

女生重複說著相同的話,沒完沒了的,使我感到頭痛,面對這個情況,我需要使用一次省略號,讓文章好看一點。

我搖頭輕嘆:「女生真是一種……」

女生心有不甘,迅速打斷我的話:「我們女生就是這樣蠻不講理的,男生不就是喜歡這樣子的女生嗎?真的不喜歡的話,男生又怎會為了追求女生而忙個不停呢?」

這番說話非常有效,是我的意料之外,我立時被唬住,給不出任何回應,落得啞口無言的困局,她果然不簡單,絕對不能小看。

女生樂見我的無奈表情,展露著勝利者才值得擁有的燦爛笑容,她沾沾自喜的說:「呵呵,無話可說?」

我無奈點頭說:「我認命了,不要再說下去。」

女生對此非常滿意並輕鬆笑說:「嗯,我們先到沙發那邊休息一下,收看電視節目,好嗎?」

我爽快回答:「好的。」

然後,我和那頭不知道該叫雞腿還是可樂的八哥狗尾隨女生走進客廳,屋內的擺設和家具都很簡單,可以說是剛剛好足夠應用,乍看之下,沙發、櫃子、桌子都是用上一段時間的二手貨。我朝廚房那邊一看,發現煮食用具非常齊全,電磁爐、微波爐、焗爐、榨汁機、真空煲、多士爐等一應俱全,塞滿了空間狹小的廚房,這個女生該是個煮菜高手或愛好者,假如她真的是由我所創作的小說人物,我枉為作者,完全沒有想過她擁有這方面的才能和興趣。

依照女生指示,我像屍體般攤到黑色的三座位沙發上,它由真皮製造,軟綿綿的,應該不是便宜貨色。這一個星期,我一直忙於寫作,缺乏充分休息,體力經已透支,我只是憑堅強的意志力勉強支撐身體,來到這個安靜環境,攤到舒適度不錯的沙發上,讓身體得到休息的機會,適當地補充體力,要不然,我害怕自己會就此掛掉。

躺下來的感覺舒服得要命,我自然地閉上眼睛,享受這難能可貴的片刻,顯然是二手貨的沙發,其舒適度卻無從挑剔。我又想,假如這是貨真價實的「卡到陰」,就讓我愉快地卡下去。屋內溫度適中,環境中沒有產生出半點噪音,想不到女生的家給予我莫大的安全感,有想待下去的想法。

品嘗著寧靜的這個時候,偏偏又有東西意圖打擾我,我心知肚明,那東西便是女生家中的八哥狗,牠有兩個名字,有點麻煩,到底該喚那個名字才好呢?是雞腿抑或可樂?

這問題既困難又無聊,我不想浪費時間去思考,乾脆叫牠八哥狗比較直截了當。八哥狗熟練地跳躍至沙發上,整個身體伏在我的大腿上,我睜開一隻眼看著牠,其躺臥的姿態猶如埃及名勝獅身人面像,試想像一下,舉世聞名的獅身人面像換上了一張趣怪的狗臉,畫面搞笑逗趣,看著牠的可愛模樣,我禁不住抿嘴發笑。

我嘗試觸摸沙發的表面,感受到不一樣的觸感,發現一些大大小小、有粗有幼的抓痕,數目眾多。不用懷疑,必定是頑皮八哥狗的所作所為,牠們喜歡借助皮革磨平自己的利爪,我認識的可樂也有這種習慣。

八哥狗運用其靈敏的鼻子放肆地嗅我身上的味道,我仍然躺著,牠跳到我的背部走來走去,牠長得健壯,身上長有結實的肌肉,我默許牠的踐踏,沒有開口阻止,可是牠變本加厲,更把整張臉貼到我的屁股上,估計其目標會是我的內褲和下體,因為狗的鼻子對濃烈味道和臭味特別敏感,牠的舉動使我有抓癢的衝動,說時遲,那時快,牠已經鑽進我的大腿之間,狀甚不雅,感覺怪怪。

八哥狗和我玩作一團,我們均沒有離開沙發的意欲,同時間,女生靜悄悄的走開,我猜她可能是躲到廁所裡,說不定是突然而來的肚子痛,趕著上大號。不知不覺間,從走進客廳起計算,她已經在我眼前消失了將近十分鐘,我有點不習慣她的不在。

2011年9月18日 星期日

《人生》 第十一章:拼了命去吸吮

《人生》

第十一章:拼了命去吸吮

『安達臣篇』

一絲不掛的我與她。

耀眼的陽光穿越破舊而滿布灰塵的窗戶透射進來,直接映照到我的臉上,輕閉的眼睛深深感受到陽光帶來的灼熱感。其實我應該一早就感覺得到,它在十五分鐘之前已經將我從睡夢弄醒,我卻依然選擇逃避,缺乏勇氣去面對現實,我不想隨便擺脫這種久違了的溫暖感,不論是遙遠的太陽,還是近在咫尺的小二。

看著她那張年輕優雅的悄臉,我從這漂亮精緻的人體藝術品中發現生命中的另一顆太陽,假如有人說她像楊丞琳,我倒是模糊的看得到她的身上帶有另一個人的影子:母親。

我所說的母親是最原始、最當初誕下我的女人,由我還是小寶寶的年代,瓜瓜落地那一刻,我開始享受第一段快樂的人生,也是云云人生之中的唯一一段。那些年我初嘗記憶的味道,有苦有甜,然後我以傳奇的方式死去,輪迴轉世到下一生。正常的人可以輕易忘掉前一世的一切,然後簡單的重新開始,有些說法是人類會轉世成別的動物,甚至是老鼠、蟑螂、蚴蚓,但我知道這顯然是不正確的,我保證自己的每一段生命都是操控著人類的軀殼去進行和結束。

我不曾擔當其他動物,一直都是扮演著人類的角色,而各色人種、各邦人民我都演過,可是我最想念的還是那些年,正是那個被塑造成全能之神的兒子的我,那是我的第一段人生、第一段經歷。顯然後人都喜歡擅自改編我的故事,說到底,我並不是什麼先知、神之子、救世主之類的東西,首先我不懂得以非醫學的方法治病,而軀魔這種荒誕的事情在這個年代發生的話,大家都不會相信。

至於那些信徒何以會信得貼貼服服,只因兩個詞語:神話、盲目。

而當中最荒謬、最不可理喻、最流傳萬世的杜撰是:死後復活。

那時我確實被釘死於十字形的木製支架上,這一點不容置疑,我保證自己不曾復活,假如真的有人利用我的身份重現人世,那個最多是長得酷似我的人罷了。所以什麼媽的復活節,根本不應該存在於這個世界上,一切都是騙人的!我想念我媽馬利亞,想念我的親父約瑟,那些曾將歷史改寫掉的人,我恨不得將它們統統殺掉,因為他們不曾尊重我的家族,不曾尊重我敬愛的親父,從自私虛偽的出發點改掉我們的人生、刪去曾經的真相,編成所謂的歷史。

事實上,我的確想推翻舊政,自立為新一代的君王,他們將我說成神之子,我同時憑藉這種本人也不相信的理由,以此招攬門徒和信眾。我小心翼翼的實行這個計劃,短短三年內在北方地區進行大範圍的傳道活動,而我的號召力竟比當初預想的大得多,跟隨我的勢力聲勢浩大,開始逐漸威脅到當時的王,而且並不是一個,而是三個擁著同一個名號的王,最終我被加害、被處死,同時我的一生、種種經歷也被修改和神化。

二十世紀初期,有一名醫學家史懷哲醫生,曾經著書立說,說過一句話「他……從來都未存在過。」,當時是歐洲人的我得悉後,不怒反笑,如他所言,我情願自己未曾真正存活過,比活於重疊又重疊、重複又重複、不斷輪迴、痛苦而沒完沒了的人生更加好受。

我不曾以自殺的方式來毀掉自己的生命,清楚明白到就算是自殺死後,我還會轉世成另一個人類,還是嬰孩的形態下,於剛出生的那一刻,從有了知覺開始,便會更刻骨銘心的感受多一次前一世的痛、苦、哀、傷,唯獨快樂被拒諸門外,因為我不曾擁有。

這一刻,雨過天晴的午後,我在躲懶,重新想像自己經歷著第一世的人生,竭力將別的人生和記憶拋諸腦後,將它們暫時擱下。我懷念那一天、那一刻,想念我的親生父母,特別是母親,很想回到那些年,很想嘗回那熟悉的味道,感受母愛的溫熱。

回到房間,在白茫茫一片的牆紙包圍下,只有一張四呎長的睡床,還有一個簡陋的浴室。

小二尚未醒來,她在同是白色的枕頭上側睡著,那絲微的唾液在她的嘴角溜了出來,粘在嘴唇和下巴之間,透明的、奶白的,我想嘗一嘗,於是我舔她,我也側著身體,我們的臉粘貼起來,我伸出了笨拙的舌頭冷靜地接近她的臉頰,我舔著她,正是殘留著唾液的位置,觸碰的一剎那,她出奇的沒有醒過來,整個身體微微一震,但終究還是沒有醒來,就如一個昏迷了的植物人。她好像知道似的、了解似的,分泌出更多帶有氣泡的唾液,統統都經由她的嘴巴,到下巴,再送進我的嘴裡,我的內心出現難得的貪婪,將它們吞進喉嚨裡,我竟然再次感受到二千年前的味道。

其實,我應該對她感到好奇:小二,除了樣貌以外,這個普普通通的年輕女生,何以會供給我這種窩心的親近感,她甚至一點都長得不像我的母親馬利亞,面相、五官、外型、身材,一點也不像,一個是西方人,一個是東方人,怎可能會像呢?

小二會像我一樣擁有不斷輪迴的人生和記憶嗎?

「她就是我的馬利亞!」

我有這種天馬行空的想法,不過這只會是其中一個可能性,而且是事實的機會甚微。假如她就是馬利亞,在這漫長的二千年裡,我不可能一次都遇不上她,看似偉大的世界其實不大,在不刻意的情況下碰到故友是正常不過的事,我們有一定的可能性碰上那個被擬定妥當的機遇。

我繼續說服自己「她不是馬利亞……」,不斷的呢喃著、重覆著剛剛這一句,她不是馬利亞。

我是那個被虛偽人類塑造出來的神之子,是假的、是騙人的,我最終都得不到任何神力或法力,那他媽的「父」只送了我不斷重疊上去的記憶,假如我能夠把記憶一一抹掉,那一定是所有人生之中最幸福、最笑得出的一件美事。

「馬利亞……」

我吐出這個二千多年前的名字,終於有機會將它說出來,在第一個我以為是馬利亞的人的耳邊,我悄悄的呢喃著,聲音微弱,快要斷氣似的。我不打算弄醒她,因為不希望她告訴我真正的答案,讓我繼續沉醉於自己的幻想之中,緬懷唯一一段很想回到的過去。

「喀嘞」的聲音是來自我身上的骨頭和關折,我在鬆弛身體和肌肉,於有點擠迫的床上像一條毛蟲般磨擦著、蠕動著,感受到這一副說不上年輕的中年人身體開始耐不住歲月的洗禮,明白它逐漸衰老,明白它尚有一段路要走,明白自己會再擁有一段新生命和軀殼,所以一點都不在意這身體。它不重要,終有一日會被取代,只有不滅的靈魂和意志會長存下去,假如真的有地獄之火,我很希望被它不斷折磨和燃燒,我盼望有這樣的一種東西、魔力、法力、科技,什麼也好,使我灰飛煙滅,真心的、執意的,這樣想。

仔細一看小二的臉,一種不自然、不協調感浮現在空氣之中、我的眼前,她睡得不像我們,她的呼吸聲接近零,可能真的是零噪音,我聽不見人類應該有的喘氣聲和夢話……她有作過夢嗎?不見得有,由我們擁著睡到剛剛的一刻,她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她是死了嗎?

不見得是,她有為我提供更多的唾液,一個死去的人沒可能滿足得到這種別人眼中近乎變態的要求。

她生存著,只是氣息有點奇怪。

不像人類。

這一刻到底是那一刻,又是那一個時分?那一分鐘?那一秒?

一切都不重要。

我不顧一切將整顆頭鑽進被子裡,雖然沒有光,但我知道眼前的便是一雙小小的乳房,以現代人的要求,我不會說它是大,小小的、剛剛好的、白滑的,我握著她左邊的乳房,一口咬著奶頭,她一聲不響,不過還是流露出合理的身體本能反應,那奶頭被我的嘴唇和舌頭吸吮著,被我的激烈行動所占據,它硬了起來,看來是我剛才多心了,小二一定是不折不扣的人類,至少她的乳房和奶頭都很正常。

咬它,只因為我想吸吮,重溫那時候哺乳的感覺,第一口有點腥味,使人難受,可是我很快又適應過來,味道變成淡淡的,但又隱約帶著甜味。當然我是憑記憶去說出這些話來,那些都是屬於馬利亞的味道,小二的奶頭只懂得硬起來,而不會分泌出任何奶汁。

不過,昏迷著的小二還是使我想起了母親。

這天的事就如同我虛幻的第一世一樣演下去,很奇怪,旅館的人未有打擾我們,他們理應要我先加付房租,他們理應敲門問我有什麼需要,例如吃的、喝的、穿的、日常用品等等,還有熱門的多款、多色、多味避孕袋供我選擇。小二和我的手機應該響起來,就算沒有人找我,應該也有人會找她,她的樣子看上去不愁寂寞,不似是孤單一個人。最虛幻的是小二一睡不起,自顧自的昏睡著,可是身體卻誠實得很,嘴裡斷斷續續釋出唾液,兩邊的奶頭輪班似的硬崩著,一雙大腿夾得很緊,有著說出不的緊張感,我不打算將它們往外拉開,我只動用過自己的嘴巴和舌頭,手腳都是閒著的,因為我不會和小二做愛,一心希望當回嬰孩,重嘗二千多年前的味道,就是這樣的簡單。

我再一次入睡是午夜兩點鐘,可以想像到自己睡得有多好,沒有多餘的聯想,沒有作額外的惡夢,平靜地進入了常人的睡眠時間,是四小時、八小時也好,我對這種難得的自在也感到驚奇,那些纏繞多世的情緒、壓力一下子就跑掉,我……有可能徹底的重獲新生嗎?

我的新母親小二會拯救我嗎?我為什麼而生?是為了一段段的慘痛回憶嗎?還是我的人生是尚有希望的?而那個人正正就是神送給我的救世主小二嗎?毫無疑問的是,一個個問號都存在著,可是我選擇繼續的呼呼大睡,小二則維持著昏迷不醒的狀態。

「安達臣……」

我懷疑是夢境,但我不曾有過如此逼真的夢境,所以知道有人在喚我,而那個人只可能是小二,那個昏睡超過一天的她。我記得醫學上真的有睡公主症,有些病人可以一睡便是十多天,短時間離開床舖期間,只會吃飯和上廁所,然後像著了魔般繼續昏睡下去,小二是這一種嗎?

「你有睡公主症?」我睜不開眼睛,只是輕輕的說。

「沒有呢,我只是睡多了。」

「這一天,睡多了很多。」我說道。

「真的只是睡多了。」她淘氣的說道,狀甚不忿。

「我以為你死了。」我的確曾經有半秒是這樣子以為。

「我有呼吸的。」小二說。

「很微弱,接近零。」我道出事實。

「我真的有呼吸!」她強調,其實也沒必要強調。

「明白,我不想討論下去。」我不打算沒完沒了地環繞這個話題說下去。

「哈哈。」她莫名奇妙地大笑起來。

我伸了懶腰,聳動頸部。

然後問:「有作夢嗎?」

「呃……應該沒有。」她的表情不自然,說話吞吞吐吐起來。

是因為昨天的事?

看來她是知道的,甚至可能是一清二楚、一字不遺地牢記住了。可是我卻立即否定了這個假定,她的臉是有點不自然,但不屬於尷尬的表情,她有話,但開不了口。

「那就好。」我的回應有點模稜兩可。

小二也依樣伸著懶腰來。

再問:「有什麼好?」

我先是搖搖頭,再回答:「表示你睡得很好。」

「那你呢?睡得好嗎?」小二笑說問道。

我流露出一種久違了的笑容,只要是淺淺的微笑,掛到我臉上便是罕有和貴重。

「睡了好得不可思議的一晚!」我用興奮的語氣強調著整句說話。

「你笑著,很難得呢。」

「嗯。」

我們竟然可以一絲不掛地聊天起來,一切都不可思議,小二會是我的誰?誰也不會是,是剛認識了兩天的陌生人,我們如墮進井底的無底洞,相依為命地緊挨著,走到了這一刻,我很需要她,而且這種直覺來得急切。

「安達臣,你記得你說過帶我去見她嗎?」

她問完,我聽完,然後我用右手的數根手指輕揉著頸後的肌肉,希望弄斷一些微絲血管來消除又再重生的疲勞。

「記得。」我看著她,刻意凝視她的臉。

「不過你要有心理準備。」我補充說。

「啪啪」的聲音響起來。

小二拍打著胸膛說:「我不怕!」她拍打的卻是我的胸膛,聲聲作響。

「不論那個地方、她、還有我和她的關係,這些都足以將你嚇怕。」

我回復一貫沒有起伏、有欠抑揚頓挫的語調,一臉嚴肅的說道。

「沒問題。」小二笑著說著,她不是小女孩,她的心智狀況應該跟身體發育同樣成熟。

她揉搓著我的手背希望使我安心一點,看穿了我的軀殼,了解隱藏著的心緒不寧,我的雙手和身體都在抖動著,因為我已經從二千多年前的美夢中驚醒過來,我面對眼前從昏睡中清醒過來的少女小二,面對我之前許下的承諾,帶小二去見那個女人,我的老婆,我記得我們的兩段關係,這已經足夠使我體驗到現實的可怕殘酷。

「安達臣,我們動身,我有點迫不及待了!」小二擠出一個迷人的笑容。

我對她的踴躍有點意外,自然的提問:「有需要這麼急嗎?」

「有!」她肯定的回答,她的手由按著我改為捉緊我的數根手指。

手牽著手,像小孩,像戀人。

她的眼神有點異樣、有點神秘,我看不穿她在想什麼,應該說,由在愛琴海認識她的第一刻開始,不曾看得透她,這個人身上有層迷霧,比別人眼中的我還要來得神秘、高深莫測。我很想問她「我們都是不正常的嗎?」,不善於表達的我只將這句話埋藏在心底裡,不吐出來,不溜出來。

「你到底害怕什麼?」她突然問道。

我立刻垂下頭來,放棄和她作直接的眼神接觸,我害怕她已經看穿我的秘密,她比我更神秘,使我更害怕。

害怕她會懂我的心。

「……」我堅持沉默。

「有事情發生的話,我們可以解決的!」

當聽到「我們」兩個字時我感到陣陣茫然,這個世界有著另一個我嗎?有人和我同樣擁有一段段重疊又重複、累積著又不能洗去的記憶嗎?假如有的話,那是一個人還是一群人?或許我真正的身份並不屬於這個地球,或許我真的只是靈體,是什麼神的兒子……可是我不曾見過那個神,也不願意相信有神,有神的話,我會恨祂,恨祂的把戲、愚弄,將我當作馬戲班小丑、實驗室的白老鼠、不斷被動地輸入無盡資料的老硬碟,這些都不是考驗,是徹底控制著我的人性、個性的冷血布局。

我被愚弄。

「我相信你……」

這句話說了出口之後連我自己都不敢點頭相信,我將所有賭注推到賭檯的正中央,壓下手上僅餘的籌碼,因為我選擇相信這個陌生的她、赤裸裸的她。

「要快一點,我有任務在身。」她這樣回應。

我沒有追問那到底是什麼任務,每個人身上都應該有著一定數量的任務,或多或少都會有,有輕有重,生存本身已經是一項任務,而且很艱難、很煎熬。

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3N8》 第二十四章:大廈

《3N8》

第二十四章:大廈

什麼?

我沒有看錯吧,眼前的大廈是福明大廈,不就是位於我所住的唐樓附近嗎?怎可能是這樣子,我離開快餐店,走到便利店並碰見女生,我們一起走過一段路,最終回到唐樓附近的地方。

這是巧合?是諷刺?是幻覺?

假如我在這個時候選擇轉身回家,將會是很愚蠢的決定,快要步進大廈,時間一秒秒的在倒數,我顧不及太多,還是依照原定計劃,繼續前往女生的家,這樣才顯得聰明。

不曾踏進的住宅大廈,沒名字的神秘女生,我們不約而同的喜歡八哥狗;我遇過馬政,她喚我小政,他和我之間會否有酷似之處?

這些元素微妙而巧合,拼湊在一起,形成一幅拼圖,可以是一齣電影,也可以是小說情節。遇上了太多巧合,閃現隱隱的不安感,以及不易察覺的不協調感,我感覺茫然,彷彿陷進一團迷霧當中。

在真正進入大廈前,我們仍需要走過一段小路,通過外面鐵閘,沿途看得見空地和停車場,最後來到大廈的玻璃門,這是地面之路的終點,同樣是進入大廈的起點。

女生純熟地按下四位數字保安密碼,按鍵速度驚人,我暗中偷看並順利記下密碼,不曉得將來有否機會利用,但不要緊,反正只是幾個簡單易記的數字。

大堂的溫度被調較至很冷,形成一種刻意營造的涼快,我們已走過一段路,身上自然地冒出汗水,但一來到大堂,本來被汗水沾濕的衣服都一下子乾透,溫度急劇改變容易使人著涼,我卻不甚在意,放肆地享受透心涼快的冷氣。

這裡不愧是管理完善的住宅大廈,來到午夜時分,仍然有盡責的管理員站崗,他是個皮膚黝黑的中年男人,身形瘦削,身穿整齊制服,包括白色恤衫和黑色西褲,乍看來是衣不稱身,但尚能給人留下良好印象。他注意到剛出現的我們,並關視著玻璃門的方向,我們緩緩經過他的崗位,他用著懷疑的目光看著我,顯然發現我是個新來的陌生人,不會是這裡的住客。

管理員也注意到女生,他帶著微笑,一臉誠懇的說:「葉小姐,你好啊!這位先生是你的男朋友嗎?」

這個人分別面向女生和我,抱有各走極端的兩種態度,這倒是正常,絕不稀奇,他是個壯年男人,面對如此漂亮的女生,自然被收拾得貼貼服服。

女生望向身旁的我,拋出一個疑惑眼神,我以不知所措的表情作回應,面對管理員的誤會,我們均感無奈。

女生向他說:「才不是呢,他是我以前的同學,也是現在的朋友。」

話未說完,她又轉身回望我,做出吐舌和單起眼的小動作,頑皮地作鬼臉,表情生動,淘氣非常。假如這是小說情節,她必定希望我來當她的男朋友,然後光明正大地向別人炫耀我們的甜蜜。偏偏這是現實,她誤以為我是小政,她真正喜歡的人也是小政,實際上,我是一件趁機混入大廈的假貨。

聽完女生的話,管理員立即呵呵大笑:「喔!是我誤會了,原來這位先生是葉小姐的朋友,我失言了,真是抱歉。」

女生和我有默契地相視而笑,我們都認為這個誤會無傷大雅,我的內心甚至有著陣陣興奮。

管理員續說:「想了想,原來這一年以來,是這一次碰到葉小姐帶男性朋友回來呢。」

女生立時瞪眼,然後點頭說:「對啊!因為沒有男生願意和我交往,所以一直沒有男朋友,往後的日子裡,我也會是孤孤單單的一個人……」

管理員搖頭說:「才不是呢,葉小姐長得很不錯,又年輕,應該很受男生歡迎才對。」

我不期然的點頭附和,幸好動作很小,他們都注意不到我的舉動,管理員說的話實在太正確,女生的長相一點都不失禮。

對了,我無意中獲知一點線索,在剛才的對話中,管理員一直稱女生為「葉小姐」,我得知她的姓氏是葉,這算是一個好開始。

他們繼續寒暄,身為局外人的我自然插不進話,由於不了解別人在說的話題,我一邊旁聽,一邊納悶,漸漸出現頭痛,視線變得模糊,縱使站直,卻差一點睡著。為了保持頭腦清醒,我決定不再理會他們,把注意力轉移到頭頂的閉路電視熒幕,黑與白的畫面裡出現了兩個人影,拍攝鏡頭被置於升降機的上方位置,影像模糊不清,我從中依稀看到一對男女,男的身高顯然比女的高一截,二十秒鐘的觀察時間結束,男女離開升降機。同時間,管理員和女生的冗長對話也告一段落,他們同以一聲「拜拜」作結。

我的視線重新回到女生身上,看著她的側臉、上半身、雙手,我終於明白引起管理員誤會的原因。從便利店一路走來,來到這個大廈大堂,我們都是親密的牽著手,來到此時此刻,女生仍然沒有甩開手的意圖,難怪他以為我們是情侶。

在大多的日常情況下,等待和沉悶會扯上關係,等候升降機的來臨使人悶悶不樂,周遭頓時死氣沉沉,我四肢無力的挨到牆壁,以它作支撐點,舒緩身上疲勞。我朝上方的熒幕一看,顯示停留層數為十三樓,即是說,曾經在畫面裡出現過的男女是在十三樓步出升降機,這使我想起老家,我一直住在十三樓,不知不覺間,已有十多年的日子。

我的心裡冒出一個疑問:女生是住在那一層呢?

我選擇默不作聲,只需稍待一兩分鐘,我們到達那個樓層,自然會清楚答案,不必浪費唇舌開口提問。

「我住在十二樓。」

等待已是多餘,毫無提防下,女生突然把答案暴露,難道她可以看穿我的內心疑惑?我想起《凌盜》裡的情節,有些超凡人擁有讀取記憶的法力,但能夠即時讀取思想著實不容易,除非她懂得使用更高級的讀心術,我認為這絕非易事,看來自己又想多了。

我沒意識的以一聲「哦」作回應,女生的舉動總是教人意外。

剩下來的等候時間,我們都沒有說話,安靜地等待升降機的到來,短短的幾分鐘,時間緩慢如三十分鐘,除了思想以外,彷彿一切都在漸漸減速,我認為這只是一剎那的錯覺,不以為意,沒放在心上。我仍滿心期待將會發生的事情,可以是精彩,可以是平平無奇。

遇上的將會是意想不到的驚喜抑或老掉牙的情節?

葉姓女生和我的相遇或許能成為奧治小說的素材,她莫名奇妙的闖入我的世界,提出冒昧的邀請,她是個古靈精怪的女生,恰巧的是,我寫的東西向來也是離經叛道,這個組合應該會產生意料之外的火花。

我們終於進入升降機,裡面沒有別人,氣氛卻有點沉重,異於平常。我的心情雖是緊張,但將氣氛帶進升降機的人不會是我,再看一下女生的表情,她表現雀躍,更加不會是她。我頓感疑惑,不動聲息的留意四面鐵牆,銀色金屬表面反映出我們的身體,表示這裡的確只有我們存在,看來不安感只是出於我的多疑。

升降機到達十二樓並迅速停下,這是我們的目的地,困住我們的內外門隨即打開,事情的發展很順利,女生率先步出升降機,她用著輕快的腳步,我緊隨其後,一起走出如鳥籠般局促的升降機,然後朝右方進發,她說那邊是「C室」,即是她和八哥狗的家。

我躲在女生背後,默默無語,待她打開鐵閘和推開大門。到目前為止,我已得悉她的姓氏,仍渴望知道完整的名字,我會想盡辦法得到,直接向她套問又好,找來證據又好,就是為了滿足渴望。

甫踏進屋內,即浮現不自然的古怪,有些東西圍繞著我的腳跟,好像在團團轉,總之十分詭異。女生尚未啟動照明,在缺乏光線的情況下,我搞不懂屋內的實際狀況,不期然有點擔心,於是我從口袋裡拿出手機,打開手電筒軟體,照亮前方的一公尺範圍,立時看得比較清楚。但一種「嗯嗯」的怪叫聲卻隨之而來,像小孩的聲音,難道這裡藏有一個小孩?

我不能自控的陷進懷疑裡,女生應該有二十多歲,已經是個成熟女性,不能完全抹去她育有小孩的可能。

近年來,年輕人漸趨早熟,特別是在性愛方面,有些人為了一時之快犯下不能彌補的錯,徹底改變自己和別人的下半生,例如社會上流行的「未成年懷孕」、「性濫交」、「因姦成孕」等事件,成為八卦的家庭主婦和正義的衛道人士議論紛紛的熱話,造成莫大迴響。

所以我懷疑女生是個年輕媽媽也不無道理,我快要衝口而出的提問,幸好,她終於捨得開啟部分電燈,照亮我們身處的門內範圍,好讓我查出是誰製造那擾人的「嗯嗯」聲。

女生蹲下並望向地板,幾秒鐘過後,她又回望著我,喜孜孜的說:「小政,這就是我家的八哥狗。」

從她的眼神和笑臉,我充分感受其內心喜悅。

我有點不確定的說:「什麼?」

霎時間,我不曉得該作出怎樣的回應,剛才好奇的東西原來是一頭狗,我竟然忘記女生養狗這件事,真的笨得沒有說服力。我安慰自己,大概是進入大廈後,心情過分緊張,造成記憶有所缺失,害自己瞎擔心一場。

女生維持蹲著的姿勢,一邊撫摸八哥狗的額頭,一邊問我:「小政,想知道牠的名字嗎?」

我不假思索地說:「想呢,快說吧。」

爽快得連自己也不太相信。

女生故意說得慢條斯理:「牠是一頭八哥狗……」

我心想:「廢話,拜託不要故弄玄虛,好嗎?」

當然,我不敢貿然說出這樣的心底話,只能暗暗埋怨,壓抑著不滿,控制著表情,以免無意中把自己的真正想法洩露。

女生沒有理會我,似乎不在乎我有否作過回應,她自說自話:「其實呢,牠有兩個名字,在別人面前,我都叫牠『雞腿』……」

女生欲言又止,說話給她硬生生的停下來,我認為這個停頓過於突然,內裡一定另有文章。

2011年9月14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十九章:逗你發笑

《好想你》

第十九章:逗你發笑

由於這是宿命的戰鬥,阿偉選用曼聯,我也必須選用車路士,所以這場紅藍大戰別具意義,我們都會記得這一夜、這一場。比賽時間合共二十分鐘,假如法定時間內戰平,我們需要進入加時階段,如果加時也無法分出勝負,最殘忍的互射定點球決戰便會降臨,我肯定自己和阿偉的手心都已經冒出汗水,我們都處於精神緊張的狀態,出現心跳加速的現象。

比賽不如預期,沒有想像的緊湊,對我來說,過程是無驚無險,那傢伙的技術實在無法和我相比,這似乎是一場比籃球比賽更加不公平的決鬥,三比零的比分未有反映出一面倒的真實形勢,我做出的七成控球時間和十五次的攻門次數才能證明他根本不會是我的對手。他願意接受如此不公平的比賽,原因只得一個,他仍然尊重我這個老朋友。

「唉!這次是你贏了。」他的確在嘆息,騙不了我。

我認真問道:「阿偉,我們還是好朋友嗎?」

「我很想說不是,但我還是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所以我們仍然是好朋友。」阿偉的語氣相當無可奈何。

「謝謝你!接下來我會用自己的方式追求阿九,在此之前我想再一次向你道歉,對不起,阿偉!如果你要怪責我,這是理所當然的,真的對不起!」我抱著挨罵的決心作出深深的道歉。

「算了吧,我們只是重新回到起點罷了,而且她還是我的女朋友。」阿偉假裝樂觀,給我看出來。

「那麼再來一場比賽吧,這場又是我贏的話,你不如直接退出好了。」我嘗試用笑話舒緩他的失落情緒。

「阿寧,別發夢,來場友誼賽好了,這一次我不會讓你贏得那麼輕鬆的。」

「嗯,不如改用其他隊伍吧……」

「也好呢……」

接下來,我們又對戰了幾場比賽,他也是輸多贏少,我們未捨得睡,還組隊挑戰其他國家的玩家,玩到凌晨四點鐘才肯罷休,假如換轉是別人發生了同樣的事情,還可以沒有芥蒂的再次並肩作戰嗎?相信只有我們才會是這樣子。

這兩個喜歡阿九的人都是同一品種的傻瓜。

兩天後,我收到阿九的一個手機短訊,看到的一剎那,我感到不知所以,我們向來都是用電郵來發訊息的,怎麼這一次她卻懷舊的選擇了手機短訊作為回覆的途徑?

內容是「我收到了」。

下午三點鐘,工作了大半天的我用著猶豫的目光凝視手機熒幕,默不作聲,思索著下一步,還有再下一步,和最後一步的棋局應該如何下子,旁人一定會以為我又在發呆作夢。過了一陣子,我突然舉起手臂喊出一聲「對啦」,不單是在旁邊工作的同僚,就連在遠處大房間內熟睡的洛克先生也給我驚醒過來。

他睡眼惺忪的走到工作間,好奇地問:「阿寧,你到底怎麼了?」

「老闆,我現在就要動身離開。」我興高采烈的說道。

「又像那時一樣要停薪留職嗎?」洛克又在開玩笑。

「不是啦,我要請半天假,現在有很重要的事情等著我去辦。」我直接提出要求。

「那麼快點起行吧,我看你所說的事情肯定是和女生有關,沒猜錯吧?」洛克是個寬容的老闆,不拘小節。

「全對!」我點著頭傻笑。

我沒有收拾任何多餘的東西,沒有揹負背包,隨身帶備的只有手機、錢包、八達通卡。我開始學懂什麼是刻不容緩,沒有向辦公室內的眾人說再見,十萬火急似的衝出辦公室。

我一邊奔跑一邊打電話給阿九,期待她會立即接聽,我很想聽到她的聲音,我們已經有一段時間未有通電話了。越是期待越是失望,我打了幾次電話,她還是沒有接聽,我開始懷疑她抱有的心情,為什麼她不接聽呢?

然後,她又發了一個短訊給我,內容是「為什麼」。

跑到了斑馬線前,行人過路燈亮起紅燈,我立時停住腳步,回覆她「我好想你,你在那裡」。

等待過路,等待回應,代表行人可以通行的綠燈亮起,我還未收到她的回覆,看不清前路的我決定直接跑到火車站,直覺告訴我這個決定會是正確的。此時此刻,我感謝運動場,無數個練習跑步的晚上未有白費,這天的我跑得特別快,比冷笑話中的小明還要快。

我趕到火車站,終於收到阿九的回覆「我在尖沙咀的金馬倫道」。

喘定後,我急著回覆「清真寺東面的匯豐銀行,請你在那裡等我」。

還未等到她的回覆,我已經走進火車車廂內,站立的我著急焦慮,閒著的雙手緊緊握著扶手環,心臟的跳動頻密得不可思議,理應收到的短訊尚未出現,我只想收到她的一句「我會等你」。

由於火車路線有所改動的關係,我在終點站紅磡下車,轉乘地鐵,到了尖東站再次下車,因為我要用跑的方法通過那段連接到尖沙咀的行人隧道,要用最短的時間跑到阿九眼前,雖然她未必會在那裡默默等候。

最後我在車站的B1出口走上地面,在人流眾多的尖沙咀街頭堅持狂奔,不同國藉、種族的途人都向我投下好奇的目光,我沒有空去理會他們,只是更拼命的跑,終於到達那個指定要她等候我的地方,就是匯豐銀行的前方。

我環顧四周,仔細留意眼前的每一個身影、每一張面孔,就如抓錯處遊戲,越找越著急,直至發現在遠處垂下頭默默守候的阿九,我的心才能安定下來。她沒有刻意打扮,一身寬鬆的灰色格子連身裙,繫著皮帶,搭配短褲,這一天的她很簡單,卻是最美的,不論側面還是正面,只有她才是我的眼裡焦點,只有她才是我心目中最漂亮的女生。我來到她眼前,彎下身將頭貼近她的臉頰,凝望她的雙眼,捉到她的閃爍目光,察覺她在流淚。

我們沒有說出半句話,她保持沉默,而且不敢抬頭望我。靈機一動,我有了一個念頭,從口袋裡拿出錢包並將它翻開,就如警務人員出示證件的情景,將錢包裡的一張照片端正的捧到她眼前。

這就是我的鬼主意,故意給阿九看到那張最特別的合照,她隨即瞪眼起來,目不轉睛的看著照片,那裡有阿九、阿八,還有我,是一張又特別又滑稽的照片。她越看越哭,哭得更加厲害,失去控制似的。我依然沒有開口,挺起胸膛,像個男子漢般站在她身旁,我握著她的手臂,交換了往日的角色,溫暖著心愛的她。

阿九嘗試說話:「原來你……」

我沒有插話,點著頭鼓勵她繼續說下去,開口從來也是不容易,我深深明白這種感覺,曾經苦苦埋藏自己的心意。

「你有將這張照片帶在身邊……我以為只有我在珍惜它。」

話未說完,我已張開雙手嘗試擁抱她,她沒有躲開的意圖,這就是我們的第一次擁抱,我沒有感到絲毫緊張,因為眼前的人是最熟悉、最喜歡的阿九,從她的身體感受到其心臟的急速跳動,原來這種心動的感覺就在咫尺之間。過往都只有她在支持著我,我沒有為她付出過什麼,這天就換我去溫暖她、支持她,安慰這個快將崩潰的她。

我在她的耳邊悄悄說:「這就是我們彼此間最特別的合照。」

她破涕為笑說:「可是你很遲呢。」

我挨近她,自然的吻下她的臉,然後溫柔的說:「對不起,只是延後了,現在我要告訴你,我最喜歡的人就是你。」

「什麼是然後啊?」她對我的用詞感到奇怪。

我頭頭是道的解釋:「延遲的延,後來的後,所以是延後,英文是delay。」

她抿著嘴說:「你可以直接說延遲嘛!你很無聊啊!」

我腼腆地說:「我的無聊爛話都是用來逗你發笑的,哈哈!」

「哈哈,這樣就顯得更無聊!」

之後,笨阿九開始重複指責我是個無聊透頂的人。

唉,所謂的無聊爛話、冷笑話,一一都是我挖空心思去想,不顧面子去演繹,就是為了賺取她的笑容,製造屬於我們的共同快樂。

這天結束後,故事會怎樣延續下去也不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終於鼓起勇氣向她表白,突破那條界限線的人正正就是自己,而不是依靠別人。

阿九的紙卡不再是一張毫無作用的廢紙,我們的關係也不再是含糊不清的曖昧,和阿八的合照還是最特別的。我忘了向她說自己喜歡那一種口味的糖果,她也傻乎乎的忘了這件事,沒有追問下去。在工作方面,洛克先生依舊器重我。回憶過去,遠走他方的阿妍同樣是失蹤人口。

我和阿偉始終是好朋友,雖然我們喜歡著同一個阿九,卻沒有因此而築起阻擋對方的圍牆,我們還約好了重溫兒時的回憶,結伴探望我們的老朋友「鬼屋老大」。

「唏!我真的好想你……」

現在的這個唏字,大概是輕鬆的、愉快的。

「如果沒有你 沒有過去 我不會有傷心」

「但是有如果 還是要愛你」

如果……

「如果我沒有對你坦白,我會一直後悔。」

【本故事完】

2011年9月9日 星期五

《3N8》 第二十三章:誘因

《3N8》

第二十三章:誘因

我的安慰未有奏效,女生垂下頭,楚楚可憐的說:「我還以為你會介意,想不到你一點都不在乎……」

同時間,她甩開一直牽住的手,故意走開數步遠離我,真是個難懂的女生,使人摸不著頭腦,她莫名其妙地說我是小政,又擅自作主的拉我回家,到底她懷著什麼目的?

我覺得女生奇怪的同時,又想起另一件不合理的事情,母校和老家位於相同區域,而新居和老家相距甚遠,即是說,母校怎可能會在這一帶呢?除非眼前的校舍並不是我的母校,又可能校舍被連根拔起並移動至這一帶,兩個可能性皆不合理,我想不明白當中的原因,不能妄下判斷。

我先撇下對母校位置的懷疑,女生的狀況較為急切,我是個用功寫作的傻瓜,常陷入自我封閉的境界,不善辭令,討厭表達,所以安慰女生這道難題可真考倒了我。

我支吾以對:「不是啦……」

「不是?」她懷疑。

我續說:「我只是有點難為情才會這樣說。」

女生維持垂著頭的姿勢,稍稍側身偷看我的影子,用不願意相信的語氣問道:「你的意思是?」

「自己猜吧,哈哈哈!」

我以牽強的笑聲掩飾單純的腼腆。

女生沉默不語,流露羞澀的表情,若有所思的,她再走過數步,挨靠到學校圍牆,那是一個較為黑暗的角落,兩盞明亮街燈都照射不到這個位置,我看不清其臉上表情,不知道她在苦惱或是微笑,我們認識的時間還太短,要立即猜到她的想法真是談何容易,無計可施之下,給她牽著鼻子走,我繼續處於被動。

我不敢貿然走近,既無奈又無助的讓她獨處,我不了解女生和小政近來的關係和過去的往事,他們可以是熟悉的朋友、小學同學,或是難忘舊情的戀人。

幾分鐘過後,女生終於開口說話,我期待她再次語出驚人,也希望她能恢復笑容。

「小政,不如先回家吧。」

果然,女生向我報以燦爛笑容,予人健康自然的感覺。她花掉不少時間思索,卻什麼都想不起來,純粹看她的外表,會以為這個人擁有一點小聰明,誰不知骨子裡只是一個笨小孩。

「好主意。」我點頭贊同。

女生帶著微笑走向我的方向,我們自然地手牽手,並肩前行,感覺輕鬆浪漫,這一次,我樂意給她牽著,沒有半點遲疑,兩隻手未有產生出觸電感覺,氣氛愉快得像一對老朋友,我的緊張情緒也舒緩過來。

沿途,我們斷斷續續的聊天,說的都盡是無聊話題,她簡單的講述近年生活,說自己一個人搬出來,租下住宅大廈的單位,離開家人護庇,勇敢嘗試獨立又自由的新生活,她說自己現在沒有男朋友,最後的那一位因為太愛她,佔有欲太強,使她吃不消,她抵受不住過分濃厚的愛,於是主動提出分手。

這時候,女生拿出手機,打開一張兩人一狗的合照,分別是她、前度男朋友和一頭八哥狗。

八哥狗?

真巧呢,八哥狗是奧治作品的重要元素,想不到女生也有養這種狗,命運的安排果然有趣而巧合,難以猜測下一個遭遇和相遇。

我情不自禁的喊出一句:「喔,是八哥狗啊!」

手機熒幕亮出一張和我無關的合照,當中有一頭可愛逗趣的八哥狗,是一個意外驚喜。

「小政,你不是討厭狗的嗎?」女生一臉狐疑地問道。

什麼?

哈哈,那個小政竟然是個討厭狗的傢伙,我沒有太大的錯愕,已漸漸適應這種不屬於自己的對話方式,從對話一步步的認識女生,也一步步的了解小政。

我想起過往的自己,同樣不太喜歡小狗,後來想法改變了,喜歡狗的親切多於貓的高傲。

我坦白說:「那是小時候的事情了。」

女生好奇問道:「那現在呢?」

我掀起嘴角笑著回答:「哈哈,愛得要命。」

說畢,女生先是呆住,然後像是靈機一動,她可能又想起小政說過的話,她一臉疑惑的說:「意想不到呢,我記得你說過的話,除了人類,你不會喜歡任何動物的。」

「有嗎?有說過這樣的話嗎?」我裝出一副無辜的表情來應對。

事實上,我不會知道女生和小政之間的往事,假如突然闖入咖啡室的男生馬政就是其口中的小政,他和我只是有過一面之緣和幾句廢話,談不上是相識。自睡醒後所發生的事情好像過分地巧合,瘋瘋癲癲的中年男人、冒昧的馬政、錯認我的女生,他們何以巧合地逐一出現在同一個午夜?

並且……圍繞著同一個目標人物:我。

空氣中有著一張看不見的關係圖,實際上,各人關係微妙。

我扭動頸部,讓自己清醒一點,最近為了寫作實在消耗太多體力,疲憊不堪,精神狀態也很糟。自從古絲出現後,我常把現實世界的人和事想像成小說情節,我一定是想多了,經常胡思亂想,只有小說才會存在太多刻意的安排和巧合,這裡是現實,我活在現實,不會存在那一張作者才知道的關係圖。

女生再問:「那你喜歡那種狗?」

同一時間,她的臉上掛著期盼的神情,不用猜都知道她心目中最想要的答案會是自己的寵兒八哥狗。我把女生的手機搶過來,指向照片上的小狗說:「就是牠。」

「哇、哇、哇!」

她高興得發出連聲尖叫,突然用力地握住我的手,她顯然不盡信我的回答,需要再確認一下,她著急地問:「小政,真的嗎?你真的喜歡八哥狗?」

「嗯。」

這是奧治一貫的回應方式,熟悉的朋友會清楚我這種不多言的個性,解釋太多也是無濟於事,倒不如只說簡單的一聲「嗯」。

女生向我報以目前為止最燦爛的笑容,笑瞇瞇地說:「實在太意外了,我很高興呢,想不到我們都喜歡八哥狗,你怎麼會喜歡牠們的?」

「呃……」

突然給她這樣一問,我措手不及,腦內只剩下一片空白。

我需要儘快想出回答,女生問得認真,假如我胡說一番,她是絕對不會容許的,我要想起當初喜歡上八哥狗的原因。呆了一呆,想了一想,我這樣說:「八哥狗很少張開嘴巴亂吠亂叫,一般情況都表現很安靜,樣子笨笨呆呆,張開口時像面帶微笑,不威猛、不帥氣,感覺卻分外親切。因為臉上布滿密麻麻的皺紋,看起來,牠們總是愁眉苦臉、可憐兮兮的,看在眼裡,我覺得很可愛,想給牠們一個擁抱。」

她大喊:「全對。」

「什麼?」

我不知所以。

女生眉飛色舞說:「唏,笨蛋,我是說我們喜歡八哥狗的原因完全相同,所以才說『全對』。

「喔?是這樣。」

「真好呢,真巧呢!想不到小政和我這樣合拍,我現在的心情很興奮呢。」

我不願意相信世上會有這種巧合,心裡頓生懷疑,眼睛注視著女生那張俏臉,她正在得意忘形,活像個天真單純的小孩,本來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她卻從中獲取不合比例的滿足。

眼前人是高深莫測抑或簡單不過呢?

我轉移視線說:「那八哥狗在家嗎?」

話題仍然圍繞八哥狗,不會引起女生懷疑,她樂意說下去。在不自覺的情況下,我竟然立壞心腸,嘗試更出色的演繹小政這個新角色,騙取她的信任。

女生搶著說:「在這個時候,牠當然在家睡覺啦,而且會發出誇張吵耳的鼻鼾聲,相當可愛有趣的。」

我點頭附和:「很有可能呢,牠們很愛睡,可以動也不動,直接睡上大半天。」

女生急著說:「不、不、不!最誇張的紀錄是差不多沉睡一整天,我還以為牠真的死了,花很多時間才能弄醒牠。」

這樣的說法雖然有點誇張,但也是一個不容否定的事實,有些狗很愛睡,而且愛得喪失理智,連吃飯此等重要事情都可以忘得一乾二淨,我相信女生所養的八哥狗也擁有這種個性,偏愛睡覺,花很多時間睡覺。

我笑說:「哈哈,我也想要一頭八哥狗,應該會很好玩的。」

「牠會很喜歡你,你可能是個甚受小狗歡迎的人。」女生說道。

我懷疑這句說話的真實性,像小學生般好奇發問:「會有這種人嗎?從來未聽說過呢。」

「當然有啦,我不是胡說的,有些人很容易引起小狗關注,牠們會自動走近,嘗試嗅人類身上的味道,甚至會挨近、親近,努力不懈的舔人類的臉,包括眼、耳、口、鼻等位置。而且牠們會不理勸阻,忽視主人命令,尾隨陌生人離開,一去不返。」

女生的解說十分認真和詳細,身為八哥狗的主人果然對小狗的個性有所了解,而且說得頭頭是道。

我隨意一問:「我會是你說的那種人嗎?」

女生故弄玄虛說:「沒有嘗試過,我又怎會知道呢。」

我又問:「有什麼方法嘗試?」

女生蠱惑地說:「我們不是正前往那個地方嗎?」

我恍然大悟:「就是你的家?」

女生瞇眼點頭說:「嗯,小狗就在那裡,就在我的家。」

預料不到的相遇,不曾想像的聊天話題,八哥狗成為前往女生家的最大誘因。我糊裡糊塗的成為小政,對她一無所知,說不出其名字,更不敢開口詢問,該如何是好?

霎時間,我靈機一動,有了新想法,要知道女生的身份,最容易找到線索的地方便是她的家,只需要乖乖的跟隨腳步,回到那獨居的家,便會找到我想要的答案,順便可以認識一下她家的八哥狗,也可以是一件樂事。

我們牽著手多走了五分鐘,女生表示我們快將抵達目的地,這一帶給我熟悉的感覺,她負責帶路,不斷的繞路,直至眼前出現一座住宅大廈,名字是福明大廈。

2011年9月8日 星期四

《好想你》 第十八章:頑固的要求

《好想你》

第十八章:頑固的要求

我抱著能量補充飲料和一排三號電池繼續趕路,途中經過那家不曾光顧的甜品店,我曾經相信緣分,這東西真的很奇妙,越相信緣分,越認定非愛她不可,抱著這個人就是一生摯愛的心態,越得不到真正的愛情。

這個雨夜,緣分再一次使我們相遇。

在甜品店旁邊,我再次見到那個雨夜共同體,她依舊木無表情、翹著嘴巴,看著從天而降沒完沒了的暴雨,她的外型沒有多大改變,上一次我只是簡略的記下她的樣子,這一次終於可以用一張明星臉來形容她,就是少女版的松隆子。

「知道自己長得像誰嗎?」我走到她眼前唐突的問道。

淘氣的她說:「不要告訴我,一定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為什麼你會這樣說?說不定我會說些好話來讚美你。」我一邊抹掉臉上的雨水,一邊笑道。

她神情失落的說:「每次別人說出這樣的話,都是在取笑我的。」

「哈哈,告訴你吧,你長得像松隆子!」我的確甚少這樣讚美女生。

聽罷,她的表情產生改變,興奮的說:「哇!真的嗎?我很喜歡她的,在小學時代我還會將她的照片放在課本的封面上呢……」

興奮雀躍,妙不可言,不過這些都是腦海中輕輕掠過的設計對白。

每次都是擦身而過的相遇,每次我都是急著跑回家,每次她總是忘記帶備雨傘,每次我也不能為她阻擋風雨,最後大家只是互不認識的陌路人,我們的緣分早就注定是這個樣子。或許在另一個時空裡,那個不同的我會握著雨傘,毫不猶疑的和她築起關係。

接下來,回家的過程都很普通,除了等待升降機時被鄰居用著古怪的目光打量外,也沒有什麼特別想說。

「阿寧,你又搞什麼鬼?滿身都濕透了,沒有帶雨傘嗎?你這個傻孩子,快點去洗一個熱水澡,小心著涼啊。」給老爸看到我的狼狽樣子,他大表意外。

「知道啦,老爸,不用擔心太多,沒問題的。」

來不及了,不能再耽誤時間。

我用心愛的維尼熊大浴巾抹乾身上的雨水,手忙腳亂地更換衣服,看來那個熱水澡還是需要延遲一點,更重要的事情正在等待,我要立刻解除內心的焦急。

瞬間過去,我已將整支能量補充飲料喝掉,在房間裡做著一些簡單的暖身運動,又給我的重要裝備補充了兩顆三號電池,再啟動眼前的那台機器,我對這個行動充滿信心,那傢伙一定窩在那裡,他是注定走不掉的。

那台機器就是擁有最多網絡玩家的家庭遊戲機,我和阿偉都是它的忠實擁護者,我們只會沉迷足球遊戲,他會選紅色隊服的曼聯,我就是他命運中的對手:藍色隊服的車路士,在過去兩年間,我們之間的紅藍大戰會在每個星期上演好幾個晚上。

不消幾分鐘,我就看到阿偉出現於在線好友名單上,二話不說的邀請他進入通話派對內,簡單來說,這個派對就是一個網絡電話,提供玩家邊玩遊戲邊聊天的功能。

喔,他目前沒有玩遊戲,遊戲機顯示著閒置狀態,於是我們開始通話。

「喂,阿寧?還以為你已經睡了,不會上線呢。」阿偉友善的說道。

「對不起。」

「你只是遲到了,小事一樁,不需要道歉啊。」他還是察覺不到什麼異樣。

「真的對不起。」我用著更誠懇的語氣道歉。

「你在說什麼奇怪話?快點開始遊戲吧,你想和我對戰還是組隊挑戰日本人啊?」阿偉茫然問道。

「阿偉,你是我的好朋友嗎?」

他搶著說:「當然是,我們由十四歲認識到現在,差不多十個年頭,我早就認定你是最好的朋友。」

「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有點開不了口,免不了的感覺慚愧。

「阿寧,你到底想說什麼?有事情嗎?你的語氣怪怪的,是心情不好嗎?」這傢伙還是很關心我這個朋友。

「還記得那場籃球比賽嗎?」

「記得,你輸了一球,最後比分是十比九,那場比賽之後你一次也沒有再和我打籃球,就是因為缺少了你這個對手,所以我的球技退步了不少。」他說著說著,語帶唏噓。

「記得起因嗎?記得怎麼要分勝負嗎?」我嘗試引導他、提示他。

「為了阿九嘛!不過我們都沒有把比賽的事告訴她。」

「對不起!我希望現在能重賽。」我抱著歉意的向他提出這個要求。

頓感疑惑的阿偉說:「阿寧,我不了解你的意思,可以解釋一下嗎?」

我將深藍色玻璃樽的故事說了一遍,也將自己和阿九的往事簡要地敘述一次,直至阿偉說出一句「我明白」。我有必要向阿偉坦白,不能使他蒙在鼓裡。

「你明白所有事情就好了,我現在的心情只會比當日的你更加激動,我對她的思念只會比這一刻的你更加無盡,我對她的執著也將堅持下去。」我居然對亦敵亦友的阿偉說出這樣的話。

「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阿九已經是我的女朋友了。」他給了我一個狠狠的回應,像摑了一記耳光。

「這樣又如何啊?你娶了她嗎?還是父母一早給你們指腹為婚了?還是因為你是我的好朋友,而我就要強迫自己裝作偉大,為你放棄自己喜歡的人嗎?」我給他氣得火冒三丈,語氣隨之強硬起來。

「阿寧,先不要這樣激動,這個狀況的你很可怕,和平日實在有點不同。」先冷靜下來的人是他。

「因為我不是電視劇集的男主角,更不會默守城規的放棄阿九!」我的語氣變得更激動。

「那你想怎樣解決呢?難道我需要將阿九雙手奉上,然後在背後衷心祝福你們永遠幸福快樂?」阿偉說著符合現實的話,不算是冷嘲熱諷。

「我是你的話也不會做出這樣賠本的事,我最能了解你喜歡阿九的程度,你們的認識也是經由我介紹,你們約會的機會也是由我特意製造。你追了她三年,這段時間你做的事我都看在眼裡。」只有我能了解這個情敵抱著的心情,他不會覺得好受。

「唉,那就頭痛了,我想不到解決方法。阿寧,不如你放棄好了,你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更優秀的女生。」他提出最簡單的方法。

「很可惜,我已經下定決心,不會再放棄爭取阿九的機會。」我堅定的說道。

「可是……我也不會放棄阿九。」那傢伙顧及我的感受,說話變得吞吞吐吐。

「我沒有要求你放棄她,你一定是愛她愛到瘋了。我的要求很簡單,現在就來一場重賽,如果我贏了,我可以無視你這個好朋友的存在,直接追求阿九。而你也沒有需要離開她,你繼續當她的男朋友,我和你會展開一場公平競爭,最後的選擇權在阿九手上。」

「哈哈,智力正常的人應該不會答應這個要求。」他還是親切地笑著回應。

我胸有成竹的說:「對不起,其實你真的是個白痴,智力正常的人應該知道無論勝負如何,我也會追求阿九!」

「這個說法就顯得更加奇怪,無論如何你也要追求阿九,即是說,這場重賽根本沒有進行的必要。」他仍能作出理性分析,這個人其實比我更像個怪胎。

「阿偉,你大錯特錯了!因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最強的對手,除了喜歡阿九,我還需要尊重你。」

我續說:「當日你提出了比賽,輸掉的一方就要放棄阿九,我明白你的用心,知道你給我的尊重,你絕對不是笨蛋,而且是個了解我的朋友,知道我暗地裡喜歡阿九,所以才給我一次盡力爭勝的機會,對嗎?」

「嘿!居然給你說中了,那時候我的確覺得很為難,我猜你是喜歡阿九的,於是嘗試用那場比賽來試探你的決心,結果我沒有猜錯。」阿偉坦道出實情。

「當時我二話不說就答應你打那場比賽,所以你也沒有選擇的機會,現在就要開始重賽!」我說得決絕。

「拜託,現在下著大雨呢,不如改天吧!」阿偉用著開玩笑的口吻說道。

「誰說要跟你打籃球,這次是用足球遊戲分勝負,上次的籃球比賽根本是你在欺負我,我用盡全身氣力和鬥志都一定輸給你,一點也不公平!」我沒有鬆懈,不讓他有喘息的機會。

「現在你用足球遊戲來比賽也不見得公平,你的技術比我好太多了。」阿偉苦笑說道。

「將兩次比賽加起來看就是絕對的公平,這一次你是輸定的,廢話少說,開始比賽吧!」我只是在強詞奪理,既然他已經知道我的決心,我便不需要客氣,所以這場比賽他是注定逃不了。

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

《人生》 第十章:誤入狼群的羊

《人生》

第十章:誤入狼群的羊

『洛芙篇』

不知在那時候掉下來的,不知是屬於我還是他的,一串串的淚光隨著我掉進來。

爸只留下這短短的一句說話:「小芙,好好活下去。」

我聽不懂,只想追問下去,同時間,這個機會不再屬於洛芙,我被無形無色的力量送進白茫茫的異空間隧道,我在裡面天旋地轉的逗留了一個多小時才被送到出口處,最終被一隻眼看不見的巨人之手硬生生拋到地面……

地面?

在晚上,地面的溫度不是負四十五度嗎?怎麼我感覺不到那誇張且極端的寒冷,這裡不是我住的城市嗎?難道是別的地方?

我嗅了嗅這個陌生環境的氣味,換來的只是更摸不著頭腦的內心反應,我呼吸到自然的空氣,一時之間氣管和肺部皆未能適應,我輕輕的咳嗽著,小小的聲音未有引起任何人的反應。

我在街道上走啊走,發現這裡竟然還下著雨,是久違了的雨水,長期住在地下城的我,已經有幾個月未見過下雨天,有雨水的地方,空氣顯得格外清新。

是碰巧還是命運的安排,有一個男生和我擦身而過,我沒有因由的注視著他,好奇他手上握著什麼東西?

竟然是手機!

不可能的,全世界都禁止使用手機,他是不可能握著手機的,有些奇怪的懷舊音樂從他那邊傳出來,歌者唱著的歌詞:

「而我已經分不清 你是友情 還是錯過的愛情……」

雖然有點過時,乍聽來,卻覺得有點傷感、無奈、浪漫。

我轉身望向他,而且用瞪的方式,眼神陌生又茫然,他也注意到我的存在,同時間回頭和我對望,我們並沒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我留意的是他握著的手機,他留意的卻是我一身的衣著配搭,將我由上至下掃瞄了一遍。他的身高約為五呎九吋,頭髮長度過耳,明顯是特意電直的,有一雙不屬於男生的大眼睛,一張善良的臉。

「喂,我是樂樂啊,是梁太嗎?」

他說話的神態和語調有點娘娘腔,比我還要像女生,但不必懷疑他的性別,他肯定是個男生,因為他的喉核很大,看上去比我大好幾歲呢。

我壓抑不住的取笑他的嬌態,這樣被我一直竊笑,那個自稱為「樂樂」的男生竟然一下子羞紅了臉,掩著嘴巴和電話另一邊的梁太繼續談話,他故意悄悄的小聲說話,我肯定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男同性戀者。

樂樂聊完那幾分鐘的通話,我一直在旁邊站著不動,只是留意著他那可愛的神態和有趣的衣著:衣服花花的,很貼身,身材很瘦削,而且提著一個粉紅色的包包,那條寬鬆的裙褲也顯得很女性化。

他掛線後用奇怪的眼神凝視我,他說:「你到過葬禮了嗎?」

「哈哈,你到底在說什麼?」我的確不明白他的意思。

樂樂用右手指向我,由頭至腳再掃瞄一次,我大概懂他的意思,他說的是衣服。

我問:「有問題嗎?」

他使勁地搖著頭說:「多醜怪……那有人會穿著一身白衣跑到街上呢,只有去葬禮的人才穿成這樣子的,唉、唉!」

他那張臉失望極了,發出連聲嘆息。

「這是一身很正常的打扮呢。」我自豪的回應,而且作了個鬼臉,反白眼、伸出舌頭,好讓他知道自己有多笨,連衣著品味都一樣笨。

我覺得一切都很正常,白襯衣、白短裙、白鞋子,這正是今年最流行的衣著配搭,有什麼問題?難道要像他那樣穿得花花的、色彩鮮艷的才漂亮嗎?很過時、很土、很俗。

「今年最流行的顏色是粉紅色、藍色、紅色,夠鮮艷才好看。」他說出更莫名奇妙的話來。

「什麼?」我不知所以的呆望他。

樂樂雙手叉著腰,表情很著急似的,大概是因為我們之間的溝通出現問題,三言兩語也未必可以解釋清楚。

「哎呀,我在說今年二零一零年最流行的衣服顏色啊!」

驟然間,我就如受到重大打擊,表情以急速轉換,一切都來得很突然。

「你……剛才說的是那……一年?」我勉強把話說完。

「二零一零年啊!聽見了沒?」

我沒法子再說出話來。

「……」

我茫然若失地看著他的臉,我的眼神一定空洞得使他懼怕,因為他也說不出話來,我們像時間停止般呆望著對方,小雨點沒完沒了的下著,途人一個跟一個在我們身邊走過。有些好奇的人會特意回望我們,有些會視若無睹,期間有個小男孩走過來嘗試喚醒我們,他拍打過我的手臂,又大聲喊過「哥哥、姐姐,你們在玩什麼?」過了好一陣子,小男孩也放棄了我們,突然飛快的跑走了,回到親人身後,剩下樂樂和我。

「樂樂……」我輕聲喚著他,陌生的一個他。

他剛剛還處於極度慌張的狀態,聽到我的聲音他才稍為回過神來,微微的點點頭,然後在臉上用表情畫出一個問話符號。

「現在是二零三零年嗎?」我內心盼望他會回答一聲「是」,同時間,我卻知道機會渺茫得很,就算我怎樣騙自己,是一遍還是千萬遍,最終還得面對真相。

這裡是地面城市、街道,不再是我熟悉的地下城,這裡下著雨,而且雨水流滲至我的嘴唇,我舔了舔、嗅了嗅,味道很天然;這裡的每一個途人都握著被禁止使用的手機,而且有些還利用它來作無線通話;這裡的人衣著和我相距甚遠,他們都愛花花的、活潑的,我有九十九巴仙肯定自己身處的並不是原來的二零三零年。可是,我仍傾向否定這個想法,希望一巴仙的希望並不是一種奢望或絕望,而是有可能降臨的。

我知道眼眶泛起點點淚光,並竭力讓它們回到眼睛裡,我偽裝堅強,在這個不屬於我的年代,不得不堅強一點,這裡只剩下我一個人,孤單的、唯一的,一個來自二零三零年的陌生人……

樂樂看著我那張苦透的臉,有口難言的說:「是二零三零年。」

我知道他在說謊,是個善意而美麗的謊言,我知道自己需要面對現實,可是我實在很無助,整個身體失去了支撐點,軟弱無力的坐在濕漉漉的街上,樂樂急忙用雨傘替我阻擋風雨,他驚慌失措,顯然他沒有這方面的經驗,他蹲下來並在我耳邊不斷說道、叫道、喊道,「吱吱、喳喳」,我只能夠聽到一串串沒意義的音波,我彷彿進入了有別於樂樂的空間或世界……

我內心只有一個執著,來到這個不屬於我的二零一零年,我不會再見到爸爸了,他將我送來這個年代,代表我們兩父女的永別,我洛芙……死了媽,別了爸,是個孤兒。我讓眼淚肆意淌下,和雨水混合,再也分不清那是雨、那是淚。

然後,樂樂告訴我時間又過了三十分鐘,我竟發呆了這麼久的時間,他在旁相伴三十分鐘,搖動過我的上半身、手臂,用手心輕輕拍打過我的臉,又替我拭去眼淚,我都不為所動,因為流淚的速度遠比他的動作快。最後,我突然從惡夢中驚醒過來,差一點就真的崩潰於那個快要倒塌的孤單異空間,再逃不出來……幸運地,陌生的樂樂,娘娘腔的樂樂,不刻意的帶給我一點溫暖、一點曙光,教我死裡逃生。

友善的樂樂帶我回到他租住的房子,裡面還有一個中年男人,樂樂說那個人是他的男朋友,也是個中學教師,我不感奇怪,因為同性戀婚姻在二零三零年已經是合法的,而且廣為大眾接受。

除此之外,樂樂還是個做菜高手,他躲在廚房一段時間就煮好了咖哩薯仔雞翼、蕃茄炒蛋、蒸石班魚,這些都是家常便飯,味道卻很好、很溫暖,一時之間我竟然將所有煩惱擱在一旁,不客氣的用樂樂細心準備的飯菜填滿我小小的肚子,它顯得滿足,但心靈仍然空虛。

我洗過熱水澡,那雨淋式的花灑裝置很高級豪華,我不曾見過,我花了四十五分鐘來洗澡,這一次眼淚和花灑水混合起來,再一次分不清那些苦澀的東西到底是不是淚,我想念爸爸,他不在的情況下,我又怎可能好好的生活呢。

樂樂為我找來了一些女生合穿的衣服,而且是全新的,出奇地合身,包括淺黃色的T恤、及膝的卡其色短褲,還有一些內衣褲,都是花花的,他都替我準備妥當。

第一夜,我一個人躺在硬崩崩的小睡床,試著去睡,結果還是花了很長時間,直至天空漸漸亮起來,鳥兒開始鳴叫,我的眼皮腫脹至只要稍微活動都會刺痛大腦神經的地步,才能夠倦極而睡。

第二夜,我一直待在他家,看無聊的電視節目,在二零一零年的電視框框裡,我看到了二零三零年的特區首長周秀娜女士,原來她在這個年代只是一個胸無半點墨的性感少女模特兒,我懷疑是自己誤會了,然後再看清楚她的臉,專心聽她的掘強聲線,我肯定她們是同一個人,只是年紀的分別罷了。入睡的時間和第一夜差不多,清晨時分的鳥兒也很準時起床。

第三夜,同樣是看電視,悶悶的,意外地我很早便睡著了。

第四夜,我想到街上散散步,樂樂晚上十一點才會下班回來,他曾經吩咐我不要亂走,可是悶著三天三夜,在早上和午間睡覺,晚上吃樂樂煮的飯菜,這種生活方式,我開始厭倦,感到悶悶不樂。

我還是按捺不住,打開房子的大門,乘坐升降機,走過長廊,離開住宅大廈,呼吸著屬於二零一零年的新鮮空氣。

現在只是晚上八點鐘,我身穿樂樂給的另一件T恤,是淺淺的粉紅色,外加一件薄薄的灰色長袖外套,下身還是那條卡其色短褲,腳上穿著一雙深藍色的小布鞋,我不曾想像過自己會穿上這種配搭,在二零三零年,沒有人會這樣穿,每個人都愛穿白衣、白褲、白裙子,我逐漸適應這裡的衣著品味,看過鏡子裡反映出的自己,看上去配搭得很不錯、很可愛。

我漫無目的,放開心情、放鬆身體邊走邊跳,沒有任何人對我投以奇怪和陌生的目光,大概因為我身上的衣服已經和這些人無異,他們都將我視作同類,我發覺年紀和我相若的少女都很喜歡穿超短熱褲,她們都喜歡炫耀那雙又修長又白滑的美腿,再配上一雙鮮紅色或粉紅色的涼鞋,見過最少十個少女是這樣穿的,我卻一點都不懂得欣賞。

我小心翼翼地記著走過的路,以便讓自己記得「回家」的路線,樂樂的房子成為我暫住的家,在這個陌生的世界裡,我可以依賴的人大概只得樂樂,幸好他是個男同性戀者,幸好他是個娘娘腔,我認為他終有一日會成為我的好姐姐。

走過兩間中學、一間小學、三間幼稚園,最有印象的是其中一間中學,名字是王樹枝,我覺得很奇怪呢,樹枝嘛……難道那個創校人真的叫王樹枝嗎?是個感覺怪異的名字呢。

走過了五條行人隧道,隧道裡牆身的顏色很有趣,有黃色、紅色、藍色、白色、綠色等,這個年代的人喜歡將身邊的一切事物都塗上色彩,我不禁疑問:「他們真的過著那麼色彩豐富的人生嗎?」

走過了數之不盡的高樓大廈、住宅、公共屋宇,我看了看樂樂給我的電子手錶,原來離家已經有兩個小時,時間到了晚上的十點鐘,天色漸暗,轉身望著回家的路,我摸不著頭腦,感到陌生,拼命回想剛才見過的一切,印象卻模糊起來。料不到在前方又遇上了分岔路,我隨意的選擇右手邊,那是一條長長的斜路,路旁都是樹木、園林,它們的枝葉延伸至我頭頂上的半空之中,阻隔著街燈和月光的照射,我漸漸處身於一片黑暗之中,無奈的繼續往前走下去,甚至隱約聽到懷疑是青蛙的叫聲,是「呱呱、呱呱」的聲音,眼前的景象、聲音都變得詭異極了,我認為自己走到了遠離市區的郊外地方,因為這裡的空氣變得不一樣,格外清新舒服,天色也不一樣,這裡的天空不屬於有光害的不夜城。

我走到了死胡同。

一股隨著環境而帶來的壓迫感驟然形成,我感覺到一些異常激動和混亂的氣息開始闖進我身處的荒野之中,這裡的風停吹了,花草都靜止不動,我猜它們可能和我一樣是不敢亂動。

三個影子迅速從我身後的遠處跑到眼前,那些身影快得使我差點連影子都捕捉不到,我見到的竟然不是人,而是三頭怪獸,牠們用四條粗壯的腿跑過來,那些嘴臉似狗似狼,嘴裡露出恐怖的獠牙、一雙雙銳利而呈血紅色的眼睛,全身都是灰黑色的長毛,假如牠們是人的話,應該擁有超過七呎的身高,三頭怪獸把我重重包圍,用看似靈敏的長鼻子試嗅我身上的味道。

牠們發出「嗷嗷」的聲音,牠們在仰天嚎叫,那聲音使我感到毛骨悚然。

我軟弱地、全身乏力地跪在草地上,沒想過世界上果真有怪獸存在,牠們活生生出現在我眼前,大概會吃掉我這個人類吧?牠們那麼壯、那麼兇,這裡只有一個我,不會足夠填飽牠們的肚子。

其中一頭怪獸搶先行動,企圖撲向我,我根本不可能抵抗牠,我是個手無寸鐵的十六歲女生,閉上眼睛等待死亡來臨的一刻,等待牠們將我分屍,吞噬我身上的每寸皮肉、骨頭,喝掉我剩下的最後一滴血,榨盡我最後一顆意識。

我失去意識……

以為怪獸把我吃掉……

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身在一輛私家車裡,攤在軟軟的皮製座位,不溫暖、不熟悉,卻舒適得很。

「你醒來了?」

前座位司機的位置傳來了一把成熟男人的聲音,聲音沙啞、滄桑,從聲音來判斷,這個人年紀不輕。

我挺直身子坐好,看著車裡倒後鏡的反映,原來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留有一頭長直髮,樣子看起來很憂鬱,緊緊的皺著眉頭,臉上布滿皺紋。我還看得出他骨格碩大,年輕時應該是個高大英俊的男生。

「你是……」

我不期然斷斷續續地說話,因為眼前的人又是一個陌生人,而且我是莫名其妙的出現在他駕駛的私家車裡,剛才不是在荒野嗎?不是被三頭怪獸襲擊嗎?何以我的處境又變得絕然不同?

我滿腦子都是沒完沒了的問句。

「是你救了我嗎?」我向男人問道。

「嘿嘿嘿,我救了你?」他一邊說話,一邊發出古怪的笑聲。

我無知的說:「我剛才被三頭怪獸襲擊,然後昏倒了,是你救了我吧?」

「嘿嘿,其實那三個人是我的手下啊。」他的話使我更摸不著頭腦。

我驚疑地說:「手下?人?那些都是怪獸呢,不要騙我。」

突然間,車子拐過一段幅度誇張的彎路,車身都搖晃起來,男人專注地駕車,並沒有立即回應什麼。

「先生,請你說清楚!」我追問。

「小妹妹,那些是狼人,他們三個都是我的手下,都是狼人,都是守衛,剛才你到過的荒野是我們的根據地狼人古堡的入口,你不小心踏入了禁地,驚動了他們,於是他們由人類化身成狼人攻擊你,幸好我嗅到你身上的獨特味道,你身上有著和我們相近的血,於是我從古堡中衝跑出來,阻止了他們,然後你一直昏睡著。」他清清楚楚的說完這番話,很詳盡,使我大為吃驚。

「什麼相近的血?你的手下?你的意思是你也是狼人嗎?」我接受不了他混淆不清的說話。

「我叫麥格理,是狼人族的領導,我們長居於古堡之中,不會隨便闖進人類城市,我理所當然是個狼人。」他作簡單解釋並向我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我最關心的還有他剛剛提及的「相近的血」。

我低聲說:「我叫洛芙……」

「小芙,你的表情好像還有疑問,對吧?」他洞悉一切似的。

他喚我小芙,出現一種莫名的親切感,像親人的感覺,但這個姓麥的人會和我有什麼關係?我想了想,家族裡沒有姓麥的親戚,而且我並不是這個年代的人。

「你說什麼相近的血,是什麼意思?」我繼續問道。

「嘿嘿,看來你擔心自己也是個狼人……」他顯然是在取笑我。

我無奈地點點頭。

「放心吧,你不是狼人,大有可能你的祖先曾經是狼人,然後又放棄了狼人身份,變回人類繼續生活,所以從血液上來說,我會感應到你身上特有的血,我一直堅持不傷害人類,特別是你這類近親。」

聽完他的一番話,我鬆下一口氣,雖然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成為了狼人的近親,但總比他說我是狼人好千萬倍,一個小女生變成毛茸茸的大灰狼是件超可怕的事。

「小芙,你的家在那?」

車子走到了十字路口。

我環顧四周,我發覺自己對這邊的路很有印象,在附近下車的話,再走十分鐘便可以徒步回到樂樂的家。

「其實你在這裡讓我下車便可以了。」我說道。

「好吧,在前方的計程車站放下你。」他回答。

正當我打開車門準備下車之際,麥格理喊住了我。

他說:「收下這件法器,戴著的話可以阻止低級的狼人襲擊你。」

我相信眼前的狼人領導的話,欣然收下它,是一只銀色的戒指,款式簡單,沒有多餘的圖案。

「謝謝你,麥格理。」我衷心向他言謝。

「看到你這個近親總是特別有親切感,假如將來再碰見的話,你一定要陪我吃火鍋啊!」他的邀請竟然是吃火鍋,這個中年男人很有趣,是個與眾不同的領袖,我對他刮目相看。

「我答應你,有機會再見,拜拜嚕。」我爽快地答應,不可能拒絕這樣的一個性情中人、有趣的狼人叔叔。

下車後我隨即戴上銀戒指,麥格理說它是法器,想不到這種傳說之物竟然真的存在,一切都是不可思議,受驚過、安定過,最後我的腳步卻輕鬆得很,在回家路上我碰到下班後的樂樂,真巧合。

他表情緊張的問:「小芙,你究竟到了那裡啊?」

我微笑著回答:「我在附近一帶隨便逛逛罷了。」

這個晚上的十二點前,我還是如過去數天般吃著樂樂做的飯菜,美味極了,有家的味道,不同的是,我手上添上一只麥格理送我的銀戒指。

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3N8》 第二十二章:討好她

《3N8》

第二十二章:討好她

我究竟是奧治抑或馬政?

女生的話使我的思想處於模糊狀態,陷入一陣迷惘。

我用雙眼掃瞄女生一遍,從頭髮到鞋子,仔細的去看。她是個長髮女生,髮色烏黑亮麗,擁有完美的雙眼皮,配合一雙晶瑩剔透的大眼睛,左邊臉頰有一個小酒窩,身高約五呎六吋,不肥不瘦,擁有剛剛好的標準身材,胸部微隆,不誇張造作,膚色白晢得像上海姑娘,看來她不會和陽光玩遊戲。

表面上,她顯出的一切都很美好,應該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完美女生,喜歡漂亮東西乃人之常情,沒什麼大不了。

看完又看,想過又想,就是沒有半點印象,我們該是不認識的,相信她是一時腦殘,把我誤認作馬政或其他叫小政的人。

面向她,我難以啟齒,略帶羞澀的語氣問道:「小姐,我們是認識的嗎?」

一瞬間,女生立刻變臉,一臉無奈的抿著嘴,擺出不滿意的表情埋怨說道:「小政,你到底在玩什麼?我們怎可能是不認識。已經多少年了?你忘記得一乾二淨嗎?我猜你是故意戲弄我吧?是嗎?是嗎?請你作出合理解釋!」

我未來得及回應,女生已再補充一聲「哼!」

無緣無故遭到如此堅決的埋怨,我覺得事情不對勁之餘,也感到難堪和困惑。我的確不認識眼前人,她硬要說是舊相識,假如其言非虛,記憶力一向不錯的我又那有可能想不起來呢。

我不清楚怎樣的回應才是適合,不知所措的吐出一聲:「呃……」

我們本來維持著三公尺的距離,我樂見這個狀況,可惜事與願違,女生魯莽地越過界線,狀甚自然的走近我身邊,瞬間過後,距離改寫為「近在咫尺」。我們的身體如此靠近,身為正常男生的我順理成章的害羞起來,難再保持理性和她對答如流。

害羞的反應持續加劇,我摸了摸自己的臉,赫然發現兩邊臉頰都在發熱發燙,相信我已經羞紅著臉。從小時候開始,我就是一個容易臉紅的孩子,特別是在漂亮姐姐或女生面前,一下子會變得非常害羞,何況是現在,我們處於觸手可及的恐怖距離,這是一個不容易應付的處境,她是一個難纏的對手。

下一步該如何是好?

我可以誠實的表明身份,說明自己不是小政,結束一場誤會。

我又可以選擇欺騙她,讓她繼續蒙在鼓裡,誤以為我們是老朋友,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發展。

這是天使與魔鬼的抉擇,很難下定決心投靠其中一方的勢力。

在我猶豫不決之際,女生竟然出人意表地出手!

她的右手有所動作,突然移至我的臉旁,我猜她純粹是想摸一下臉,這較為合情合理,勉強說得過去。距離逐秒逐秒收窄,我也焦急起來,擔心給她發現我在害羞,然後出言取笑或諷刺。不用多作考慮,我需要立即制止她,可是……來到緊張關頭,手腳竟緊張至不聽使喚,我真的應付不到,只好當個懦夫,緊閉雙眼,希望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會比想像中樂觀和正常。

「啊!」

誇張的尖叫聲由我發出,只是一瞬間,我慘被擊中。

真是超級痛啊!

我有點愕然,女生出奇地沒有摸我的臉,她認真的揮出力度十足的一拳,狠狠揍中我的左臉頰,轉眼間,該位置紅腫起來,痛楚難當,怎樣也料不到會給女生用拳頭偷襲,她到底是什麼人?

「咦?小政,你的身體不舒服嗎?額頭熱熱的、怪怪的。」

女生邊摸我的額頭邊說話,其態度起了急劇轉變,如此溫柔的慰問著實出現得非常突然,剛才中拳的痛楚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久違了的感動和快要遺忘的溫暖。

我只好編個小故事來回答,支吾地說:「沒事,我是……著涼罷了,不要緊的。」

「那就好了。」

女生說得輕描淡寫。

她抿嘴淺笑,眼神動人,笑聲迷人,語氣溫柔婉約,我開始心動,英雄果然難過美人關,面對一個集兩種矛盾個性於一身的可人兒,我就算捱過她的重拳,也不會當作一回事,怒氣煙消雲散,享受著一種難以言喻的甜蜜。

接下來的幾分鐘,我們默默無語,經過尷尬的時間,女生再度主動出擊,用左手握緊我的右手,來一次擅自作主的牽手,我顯然處於被動,心跳猛然加速,難道這就是怦然心動的感覺?

大概是,我相信這是午夜中的一個奇蹟。

有趣的地方是我們都沒有鬆開手的意圖,輕輕的手牽手,像認識已久的知己好友,像一個自然到不得了的習慣。

「小政……有什麼事情急著去辦嗎?」

女生又喚我小政,對這個不屬於自己的名字,我理應感覺陌生,可是出自她的嘴裡卻大大不同,變得熟悉和親切。經過短暫相處和一些不尋常的親密舉動,我的想法已被改變,逐漸接受小政這個名字,半推半就的享受著美麗誤會,我把它視作外號,隨便讓她喚好了。

「沒有啊,已經夜深了,我還有什麼可以做?」

我如實回答,除了寫小說,的確沒有急著要辦的事情,睡覺嗎?我習慣晚睡,午夜才是我的朋友,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寫作,特別痛快。

女生大膽地提議:「來我家吧!」

如果這裡是小說世界,女生是我的筆下人物,必定是個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奇怪女子。

我不禁亂七八糟的吐出幾隻字:「不……是……吧?」

每一個字都充滿著懷疑和不確定。

不違言,我又被她嚇住。

女生作了個單眼的鬼臉,然後說:「是啊!你沒有幻聽,我叫你來我家作客,聽到沒有?」

我笨拙地回應:「有什麼要事?電腦開不動嗎?何以要來你家?」

這些問句符合我的個性,遇上始料未及的邀請,加上對方又是個初次見面的陌生人,感到不安是合情合理的。

女生反問:「你認為呢?」

語氣帶有若隱若現的誘惑意味。

這些時間裡,我們一直若無其事的手牽著手,我知道自己的每根手指都在微微抖動,假如女生不是個白痴,也會明白我處於極度緊張的狀態。手臂懂得便送信號,我的心跳頻率逐秒遞增,透過手臂傳送這訊息給她,她當然接收得到。我總是喜歡親切友善的人,這時候,我對女生的好感已在無聲無息的情況下萌生。

靜悄悄的,有口難言的,只能偷看她的側臉。

我假裝鎮定說:「我沒有特別的想法。」

實際上,內裡的我緊張得要命。

「呵呵,果然是男生,果然是色鬼,你一定在想那回事呢!」

女生說得不無道理,這就是男生的天性,改不掉的,但我依然選擇否認,作了個搖頭動作來表達「沒有」的意思。

她似有暗示的說:「算了吧,你可以不來的,可以拒絕的,不過……我只是一個人住,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唉……」

這個女生不簡單,用著高明的方法引誘我的意志,挑動我的好奇心,牽引我跌入圈套。話是這樣說,道理也是簡單,但人是犯賤的,所以我心甘情願墮進她設下的陷阱。

偶爾愚蠢也是人類一直以來的特質。

我輕聲說:「我不是不想來……」

我認為這樣的回答會使她滿意。

「好吧,這表示你想來,我們走吧。」

當話說到一半,女生已經主動牽著我的手離開,手牽手,冒著細雨,來一次沒有約定的雨中漫步,我不明白她的魅力和吸引力怎會如此厲害,假如是平日的自己,就算對方是何等級數的美女也不為所動,現在就是這樣子,不明不白的給她帶走。

走著走著,我有點不甘心,閃過一絲念頭,想進入便利店買飲品,一個這樣簡單的舉動,面對一個古靈精怪的女生,我卻不敢貿然開口。她帶頭離開,把我的手捉得更緊,我自覺可憐的處於被動,一秒一秒適應其走路節奏,配合她的凌亂腳步,她跌跌碰碰的,像盲頭蒼蠅般亂走,乍看來狼狽滑稽,幸好沿途沒有遇上誰,不會有人目睹她的笨拙。來到夜深時分,需要歸家的人都窩在家裡玩電腦、看電視、休息、睡覺,未歸家的人依然活躍於午夜場所,如酒吧、的士高、桌球室、私人會所之類,在街上行走的只有我們。

我樂意擔當被動的角色,一直以來也以這種方式混日子,而且混得不錯,在我的人生路上,總有人願意替我作主,處理大大小小的煩惱,崎嶇的路也變得平坦容易。我不曉得女生家在何方,不清楚餘下路程尚有多少,我粘著她,走得親密,如別人眼中的小情人。同時間,我茫茫然,惶惶然,接下來的可能性有很多,難以預料,我面對的可能是個設計完善的致命陷阱,由於我寫小說,知道故事會有不起眼的伏線,可以隱藏得全無破綻,就如現在的我們,她莫名奇妙的出現,毫無顧忌的邀我回家,表面上,這是不可多得的艷遇,甜蜜的、暖暖的、窩心的、驚奇的,機率只比贏得彩票頭獎稍高一點。

總而言之,這是一個難以解釋的情況,我將面對不明不白的將來。

半路中途,我再次碰上離奇怪事,我們竟然經過我以往就讀的中學:王肇枝中學。

我不禁懷疑:「它真的位處這一帶嗎?」

在昏暗的行人道上,我隱約看到一高一矮的兩座校舍,在我離開學校的幾年後,延誤多年的校舍翻新工程終於完成,它們不再破舊醜陋,煥然一新,亮麗得使人不敢確信,眼前的建築物那有可能是自己曾經就讀的母校。它獲得了新生命,我展開了新使命,在有生之年、有用之日,腳步不會放緩下來。

母校曾經在我的兩篇作品亮相,首先是《愛愛、愛》,它擔當主角陳日鳴的母校。提起他,有一件不為人知的趣事,陳日鳴的外號是「日仔」,這同樣是我有過的外號,沒有太多朋友知道,更不會想到我和日仔的關連;還有短篇小說《三》,這是一篇講述友情歲月的熱血故事,三個男生曾就讀王肇枝中學,故事的寫作風格和現在稍有不同,較為樂觀、正面、熱血,我曾經用它來參加一個公開徵文比賽,最後黯然敗北,我認為自己寫得不好,落選合情合理。

我故意放慢腳步,一邊走,一邊回望母校,情不自禁的關注著左方,女生不是個白痴,也注意到這異樣,她一臉好奇的問及原因,我解釋說那是我以往就讀的中學,奇怪的路經此地,禁不住憶起往事,感觸良多,中學生涯往往最能影響一個人的成長,曾經叛逆,曾經少不更事,有誰不是糊裡糊塗的長大成人。

女生臉帶愁緒說:「小政,很可惜呢……」

「什麼?」

她續說:「我是說當年我選擇了另一所中學,所以我們未能一起度過中學時代。小時候,我們常嚷著要一起上中學、大學……後來父母替我作主,硬要我讀另一所學校,我是迫不得已才服從他們的,你會不會怪我啊?」

女生受委屈時的樣子特別可愛,我看著看著,看得入神,看得痴呆,有了竭力保護她的衝動。

我咧嘴一笑,擠出一個難看的笑容說:「不會。」

這樣的回答很勇敢、很乾脆、很誠懇,我搞不清這是否屬於一個謊言,女生的問話對象是小政,我不是他,什麼都不是,卻不負責任的替小政說出一個善意回答。

不知何故,我試圖討好她,給她安慰。

《好想你》 第十七章:不帶著傷悲

《好想你》

第十七章:不帶著傷悲

我遵守和阿偉一起立下的約定,緊緊約束著心裡對阿九的激情,將我們的關係停留在朋友階段。假如追逐愛情是一場累人的長跑,我和她曾經只有數步之距,我卻故意放慢腳步,讓大家的距離繼續拉開。我在想,她可曾對這種突變感到錯愕呢?

我總是隨便找些理由推掉阿九的邀約。

接到阿九的電話,手機熒幕顯示著多麼親切的名字,猶豫驟然產生。

「喂,阿寧,這個晚上有空嗎?和我去看電影好不好?」她一如既往的邀請我。

我刻意說謊:「對不起,我已經有約了,改天可以嗎?」

「唉,那電影快要落畫了,再不去看的話就要買影碟來看,可是我手上還握著兩張免費戲票,該怎麼辦啊?」她嘆息說道。

我故意說出違背心意的話:「不如找阿偉吧,我記得他說過整天也會閒著的。」

聽罷,阿九考慮了一會兒。

「嗯,好主意,我也不想浪費手上的戲票,我去找他好了。」一下子,阿九又恢復過來,不再悶悶不樂。

我笑說:「快點吧,回來後再告訴我電影精不精彩。」

連這種不用花錢的約會我也白白送給阿偉,不只是為了遵守那個約定,還因為自己對阿妍仍然存有一點依戀。在這個時候,尚未有足夠的準備再去追求別人,對自己、對別人也是有欠公平,於是我繼續否定和阿九發展的可能性。

時間軸回到現在,故事再次落到二十三歲的我身上。

這是一個狂風暴雨的晚上,持續幾天的下雨天,使我沒有機會走到運動場跑步,只好留在家中享受音樂,翻開那本收藏著舊唱碟的簿子,一張接一張的播放,該死的我居然買下了不少情歌專輯,聽了數個小時音樂後,心情變得沉重低落,還聽到了那首可惡又動聽的「如果沒有你」。

「唏 我真的好想你
現在窗外面又開始下著雨
眼睛乾乾的 有想哭的心情
不知道你現在到底在哪裡」

碰巧,窗外也是下著大雨,聽過一首首「地獄情歌」,我不期然的有了想哭的心情,現在想念著的人便是阿九,那個曾經走得親近的女生。

不小心看到那個放在電腦桌上的深藍色玻璃樽,那是阿九送我的信物,我一直將它放在身邊。還記得那張放在抽屜內的紙卡,在這個彌漫著憂鬱氣氛的晚上,我忽然有衝動去解讀一下阿九當時寫下的字句。

曾經想像過很多遍,假如我是阿九,究竟會在紙卡寫下怎樣的說話?我未曾嘗過暗戀的滋味,需要故作浪漫的話,一定會寫上「Radius傾心──第四句歌詞」,讓那個不懂阿九心意的自己重溫一遍這首經典老歌,細聽著那由陌生漸漸變為熟悉的旋律,我一定會隨著音樂哼出數句歌詞,這首講述暗戀心情的歌曲,很配合我和阿九之間的曖昧關係,我們彼此有著好感,卻從來沒有向對方坦白說出一句喜歡你,關係停滯不前,發展不來。

「請你明白我已暗中因你傾心」

這就是第四句歌詞。

我戰戰兢兢的打開抽屜,心情稍有緊張,手指略有抖動。紙卡就放在一個白色的信封裡,我將成為唯一一個知道那些字句的人,緊張感加劇,每一顆手指頭也在顫抖著,想不到今時今日我會因為它而膽怯起來。

「阿寧,請你寫下表白的日期。」

得悉真相,緊張情緒卻一掃而空,我好奇著阿九那傢伙何時變得這麼聰明,這句說話是多麼的有趣、多麼的巧妙,原來她從來沒有想過借這張紙卡來向我表白,需要表白示愛的那個人說到底還是我,男生著實應該主動一點,把握機會。

我看著這句說話不禁傻笑起來,讚嘆著那傢伙的與眾不同,也思索著接下來的每一步,我該如何走下去。

腦海中無故出現了《一路向北》的旋律,那是一首使人聽上癮的歌,也在訴說著一個關於後悔莫及的故事。

我斷斷續續的哼出幾句歌詞,歌曲的意境隨之浮現,我將自己幻想成故事的主人翁,駕駛著車子一直往遠方前進,倒後鏡中的反映隨著距離變得模糊,我知道自己在後悔,卻無力挽回,和女生的回憶在腦海中層層疊起,我仍愛著那個不算漂亮的她,我為過往做錯的感到慚愧,在心裡說著連綿不斷的道歉說話,一句一句的對不起,從眼眶溜下了一串串淚珠,了解到不能再挽回什麼,只好帶著傷悲和遺憾,駕著車子前往一個更遙遠的地方,遠離女生所住的老地方。

故事淒美感人,我為那位主人翁哭出來,為故事傷心,歌詞不斷在腦海中環繞,我將它和阿九的故事混合在一起,可是我沒有自己的車子,不能藉倒後鏡和阿九告別,也不能前往更遙遠的地方來逃避這份情傷。

我知道現實中的自己不能再選擇逃避,就像潔儀所說,那時候的我是個懦夫,只懂得逃避現實,那是我失去阿妍的最主要原因。

靈機一動似的,我再次拾起那張維尼熊紙卡,隨手拿起一支鋼筆。我的字本來就寫得很醜,從來都不懂得利用文字打動人心,這將會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我緩緩的在答案欄上寫下很醜的三隻字。

「那一天」

是我和阿九由陌生人開始的那一天,是我們共同度過的每一天,是我們約會逛街的那一天,是我們和阿八拍照的那一天,是我們在快餐店吃得津津有味的那一天,是我們結伴看恐怖電影的那一天,是她在身旁處處維護著我的那一天,還有我輸掉籃球比賽的那一天,還有她成了別人女朋友的那一天,還有否定自己喜歡她的那一天。

我情緒激動,恨不得馬上將紙卡交到阿九手裡。

如果擁有回到過去的能力,我一定會在以上的每一天坦白說出一句「喜歡你」,來彌補那些愚蠢的錯失,就算我沒有這種超乎想像的能力,但只要阿偉那傢伙還未娶到她,我還是擁有一定的機會。現在放棄的話。只是將阿妍事件重複發生一次,我不應該抱著遺憾放棄阿九,就算這一刻她已經是阿偉的女朋友,我還是應該不顧一切的努力一次。

翻過家中所有的櫃子和箱子,終於找到老爸常用的郵票,我立刻將紙卡放進信封,粘上一元四毫面值的郵票,再將信封用膠紙緊密封起,寫上阿九家的地址,寫上「致阿九」,寫上「一定要看」,我沒有寫回郵地址,我具有信心,阿九肯定會收到這姍姍來遲的回信。

我的動作迅速,就如天生的本能反應,甚至是不假思索,連衣服也沒有更換就跑出客廳。

「阿寧,這個時候還出去嗎?外面下著大雨呢。」老爸的雙眼注視著電視節目,卻能同時和我對話,這傢伙的一心二用也是爐火純青的。

「不用擔心,我很快會回來。」我作了個再見的手勢,揮揮手別過老爸。

我只帶著最關鍵的一封回信,還有口袋裡的八達通卡,沒有打算帶備雨傘,因為我決定冒著大雨跑過去。

在等待升降機來臨的時刻,我既焦急又期待,告訴自己就算這件事是白做一場,就算阿九不會再給我任何機會,就算阿偉會因為這件事而怪責我,我也認為值得嘗試。她是一個值得我去瘋去傻的女生,我會為自己的勇氣感到自豪,我會告訴將來的孫兒,他的爺爺是個徹底的傻瓜,我會告訴阿九的兒子,我也是個最喜歡他母親的人。

冒著暴雨走到街上,我不介意雨水將我弄至滿身濕透,我只在乎手上緊握的一封信,我拼命的跑,途人會以為我是個沒有看天氣報告的笨蛋,會以為我在奔跑回家。大家都想錯了方向,我是為了過去、現在、將來而努力向前衝。

走過兩條大街,我終於來到這一步,眼前是我即將委以重任的「郵筒先生」,它要像蛋殼保護著胚體一樣,要在這個暴雨夜給我守護著珍貴的勇氣。我將信件放進它嘴裡,這一剎那有著奇妙的感覺,全身的神經都似在發麻,這個自己不像自己,是個為了她而改變個性、不再偏執的阿寧。

「你要好好照顧它,我將來的幸福就在你的嘴巴裡。」我向默默無語的郵筒說道。

別過郵筒先生,我沒有放慢腳步,再一次於濕滑的街道上狂奔,我仍未想回家,還要再辦一些事情。

回家路上有一家通宵營業的便利店,那就是我必須停步的地方,步入店內,那個熟悉的店員用著驚疑的目光望著我,由上至下打量一遍,我的樣子一定滑稽得有點嚇人,於是我帶著微笑向他打招呼。

他稍為鎮定後再開口:「你又忘了拿雨傘嗎?」

我傻笑說:「嘿嘿,我是故意的。」

他的表情顯得更錯愕,甚為尷尬的說:「要小心著涼呢,回家洗個澡吧,我記得你住在附近的。」

我作了一個代表「不」的手勢,續著說:「不用擔心,我不會輕易倒下的。」

走到飲品冷藏櫃,我迅即拿下了據說很厲害的能量補充飲料,又在收銀櫃檯旁邊取下一大排三號電池,它們會成為這夜中最具威力的武器,我那橫衝直撞的作戰計劃就靠它們了。

八達通卡真是個好幫手,隨手刷卡就能買下數十塊錢的貨品,和店員道別後,我再次發動雙腿,這一次是直接的跑回家,我有所決定,回家後要立刻打電話給那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