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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人生》 第七章:久違的麥格理

《人生》

第七章:久違的麥格理

『阿森篇』

看著聽著,我繼續埋頭苦幹,假裝專注地工作,另一邊,一直留意這兩個人的對話,沒料到愛琴海的常客小二竟然和那個自稱為安達臣的中年男人有了意想不到的交流,使我大感意外。小二毫無疑問是長得可愛,但有點怪裡怪氣,她常常說自己有任務在身,這真是一個逗人喜愛的小玩笑,我想她是玩過太多網絡遊戲,將虛擬世界的角色代入自己身上。

那個安達臣亦不是善男信女,孤僻神秘,其身上流露的古怪氣質和小二不遑多讓。憑野獸直覺得知,他們都是好人,和我這頭獸面人心的半人半怪物同樣是值得信賴的好人。

過了不久,我將Blanc de Blancs香檳送到安達臣手上,那杯酒並不是每個人都受得住。如我所料,小二和他先後喝過,那剛烈的味道使小二甚為難受,安達臣臉上的表情亦告訴我「他勉強抵受得住」,的確是有點勉強。

事情有點巧合,其實Blanc de Blancs是我最愛的酒,第一次品嘗時,根本認不出它是香檳,還詫異的吐出一句「這真的是香檳嗎?」,那時候的自己既幼稚又天真,想起來也覺得好笑。

我還告訴他們:「我很愛喝冰咖啡,愛得要命。」

雖然,這句話的實際意義不大,但可以這樣坦白將自己內心感受說出來也是一件好事。

完成手頭上的工作,來到小休時間,我選擇暫別他們,隻身走到酒吧後門的廁所。此行有兩個目的,一是大便,二是抽煙,事實上,我沒有太大的煙癮,抽煙只是個裝酷的行為,與其說這是抽煙,倒不如說是「點香」,我只會吸一口,不會把煙直接吸進肺部,然後讓香煙在空氣中逐漸燃燒,直至燃盡,從頭到尾,我還是只抽一口,吐出一個煙圈,僅僅一個。

酒吧後門廁所門上塗有四隻大字:「不老長生」

多麼古怪的四隻字啊!

相信第一次來訪的人不會聯想到事情的真相,其實酒吧前身是日本料理店,所謂的「不老長生」是用來形容某一種清酒,後來酒吧老闆覺得這四隻字的意思很不錯,於是將它一直保留,沒有塗掉的打算。

我用鎖匙解開廁所大門,一手拉開,探頭一看,發覺裡面空無一人。

這個晚上,我很走運,酒吧後門廁所只有兩個廁格,剛好兩個都沒有人使用,一般情況下,裡面都是塞得滿滿,說的絕對不是大便,而是很多醉漢都會躲在廁格嘔吐,僥幸搶得一個廁格是難得降臨的幸運。

於是,我立即用紙巾和含有酒精成分的清潔液將坐板來一次徹底清潔,花掉五分鐘時間,雖然我沒有嚇怕人的潔癖,但總不能讓屁股和陌生人有一趟間接的親密接觸,而且這裡是男廁,使用到廁所的人只可能是男生或男人,最不能接受的是這一點。

我將一早就磨得爛爛的廉價牛仔褲退到膝蓋位置,別人總以為這條褲很貴,其實它只是爛得夠漂亮,爛得夠徹底,當時以二百塊錢買下,有些時候八哥狗還會跑到上面排尿,我不會責備牠,因為一條看上去多漂亮的褲子都不及牠重要,牠可是我的兄弟啊!

就是這一刻,我屁股正式貼近那塊已經清潔妥當的坐板,屁眼有涼涼的感覺,雨夜的氣溫未免太過冷,身處這種幾近密封的室內環境,竟然感應到陣陣陰風,甚至以為會有鬼怪出現,我想大概是自己多心了。

已經兩天沒有大便,剛才和小二他們聊完幾句話後,「便意」大發,趁小休的空檔來方便一下,大便分成三個部分釋出,憑那舒暢無比的感覺來推測,它們是非常健康的大便,不用多想,它們已經把整個水洞塞得滿滿,能大便到這種程度,很有滿足感,比調出一杯價格高昂的雞尾酒還要痛快!

我握住手機,打開音樂播放軟體,選了又選,有點頭痛,不如聽聽陶喆吧,最愛他的首張專輯,特別是那首《飛機場的十點半》,極為動聽,我第一次聽過後,立即在網絡拍賣中花錢買回價值不菲的原版唱片,卻感到物有所值,不愧是陶喆,不愧是原版,不愧是動聽!手機內也有這首歌的檔案,我沒有用耳機,直接用手機播放,歌聲由揚聲器傳播出來,音質一般,但歌曲動聽,有些時候,意境比一切都更重要,陶喆的歌,氣味四溢的廁所,舒暢無比的快感,還有使我感動的大便。

這感覺讓我再有除下太陽眼鏡的衝動,有點想看書,最近都在追看網絡作家馬小正的作品《天師》,用上輕鬆幽默的寫法,有點校園漫畫的味道,我忘記把大便沖走,沒有抹乾屁眼,專注閱讀,一口氣讀完兩章《天師》,十分滿足,彷彿走進小說世界,闖入奇幻校園,見過那個貪錢愛美的天子妮。

我緩緩按下沖水按鈕,將習以為常的墨綠色大便沖走,再慢條斯理地看完《天師》第十三章,才有離開的意欲,我在想,心愛的女朋友珍珍大概在自己的睡床上酣睡,好夢正甜,我立即放棄打電話給她的念頭,寧願她在美夢之中碰到我,當然不是變身成狼人的我,身邊沒有人知道這個秘密,包括父母、朋友、珍珍,他們都不知道,只有弟弟八哥狗,牠懂我。

「咦?」我暗道。

野獸的直覺再次出現,是一種潛在的高度警覺性,是危機逼近?

廁所門外一定有人在守候,而且那個人必定衝我而來,難道是我一直致力尋找的狼人同伴嗎?還是擁有神秘力量的夜行生物吸血鬼?

我步伐謹慎,小心翼翼地走每一步,那不過是數公尺的距離,只需幾秒已經走完,但莫名的壓迫感卻把我擠至窒息邊緣,我不得不加快腳步,轉動門柄,將門往外推開。

我戰戰兢兢的往外一瞧。

「是你?」我對眼前人竟然沒有太大驚訝,剛才的危機感甚至在剎那間一掃而空,原因很簡單……

因為,我們是認識的。

「嘿嘿,森仔,是我呢。」

眼前人是一個看一眼就覺得酷帥的成熟男人,他已經失蹤多年,自我六歲以後都沒有再見面,即是說,大概有十六年沒有見面,他一直渺無音訊,父母都說是客死異鄉。其實這種說法不無道理,一個失蹤十多年的人若然不是死去,難道是成了仙,升天去了?我的理智否定這個異想天開的假設,曾經以為他真的死去,不過在這個冷雨夜,他再次出現眼前。

至於我們的關係嗎?

是親戚吧。

可能是爸爸的表弟的唐妹的同父異母哥哥,我從未真正搞清楚我們的親屬關係。可能,他根本沒有所謂的同父異母妹妹,反正我爸亦想糊塗了,於是他成為我爸口中的「親戚」,我口中的「叔叔」。

「嗨!叔叔,我們都以為你死了啊!」我故作輕鬆的向他打招呼。

酷帥的叔叔叉著腰,挺直身體,一副神氣的模樣。他的外表嗎?我試形容一下,一頭黑色長直髮,長度到胸口,那張臉酷似劉德華,經常保持眉頭深鎖的表情,臉上寫有「滄海桑田」四隻字,刻劃出一段段歲月,見證一寸寸光蔭,有洗不掉的人生痕跡。不過有一點很神奇,除了滿臉鬍子之外,這個男人根本和十多年前沒兩樣,他一定花了很多時間和心血在外表保養上。

叔叔走過來,搭著我的肩,我們高度相若,以黃種人來說,都算是高個子。

他一臉自豪的說:「森仔,我絕對不會輕易死去。」

「真的嗎?」我驚訝地問道,事實上是有些不知所以,但使我吃驚的並不是叔叔突然出現,而是……他那不老外貌。

叔叔的嘴巴隨即發出「喀喀」的聲音,是他那帶點狂妄的笑聲,很豪邁!很有氣勢!

「嘿嘿嘿!因為我是你的麥格理叔叔。」

他字正腔圓地道出自己的名字:麥格理。

剛才,我一直沒有喊出他的名字,原因是大意忘記,忘記是正常不過,畢竟我們已有十六年沒有見面了。

叔叔一直拍打我的肩膀,應該是用來測試我身上肌肉和身體狀態,自從無故變成狼人後,肌肉有增無減,基因突變帶來影響,改變身體的基本質素,假如有人將我送進研究所進行解剖,應該會被證實為不正常人類。

「叔叔……」我表情呆滯,廁所內那份壓迫感徹底消失,卻添上一份親切感,是來自一個多年不見的叔叔,想不到我竟然有些莫名感動。

我茫然若失地凝視麥格理叔叔,那張臉很親切,我受到感動,眼裡泛起閃爍淚光,想起成為狼人的那一夜,八哥狗衝進廁所舔我的臉,舔走眼淚,那時候流過的淚,假如和此刻比較,不存差異。

叔叔親切地說:「你過去的、現在的、心裡的、身體的,我都一一知道。」

這些話使我倍感迷惘。

「叔叔,你是有話想對我說吧?」我懷疑地問道。

「嘿嘿嘿!」他突然昂首狂笑起來。

「可否說得簡單一點啊?」我追問說。

叔叔並沒有垂下頭,那雙眼正遙望夜空中的一片烏雲,隱若看得見躲在它背後的是可惡月亮。

他說:「我經歷過發生在你身上的一切!」

「……」我狐疑地觀察他的側臉,留意表情,對他的話抱有懷疑。

「森仔,走吧!」叔叔突然面向前方大踏步的走。

「什麼?到那裡啊?」我遲疑地問道。

「嘿嘿,到便利店啊,我口渴,但不想喝酒吧裡的酒,你可以請客嗎?」

我摸了摸牛仔褲口袋裡的錢包,然後爽快地說:「沒問題。」

於是,我們走過三條大街,我很驚訝,在午夜時分,碰到的途人比想像中多,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大部分手上都提著香煙,大部分都醉醺醺,男男女女扭作一團,最重要的是,我看得出一臉稚氣的他們應該都是未成年。

我沒有理由去責備他們,在少年時代,我亦有過一些相似的荒唐歲月,每個人也有過去,我的過去是平凡人類,現在卻是躲躲藏藏的狼人,不敢面對滿月,害怕再次變成怪物。

走進便利店,正在工作的胖阿姨沒有看過我們一眼,她忙於點算店裡貨品,我和叔叔自然地走到飲品冷藏櫃前,費煞思量,考慮到底喝些什麼,經過十分鐘,兩個高個子的大男人竟然為這種芝麻小事浪費這麼多時間,實在有夠白痴。到最後,他挑豆奶,我挑蜜瓜奶,終於搞定。

剛才,我摸錢包的動作很自然,但對這一刻來說亦是很無謂,因為那根本就是個最單純的習慣性動作,最後用來付錢的只是超方便的八達通卡,而它亦不是窩在錢包裡。

胖阿姨為我們收款,依然沒看我一眼,她專注工作,同時又用了無生氣的語調,急促地說出一段話:「一盒豆奶,一盒蜜瓜奶,多謝兩位十二塊錢,蝦餅進行特價,六塊錢買到兩包,有興趣試試嗎?沒興趣的話也可以,可以試試牛奶糖,也在進行特價啊,十塊錢而已,試試吧……沒興趣嗎?不如再試試巧克力,也是進行特價,味道很不錯的……」

聽起來完全淡而無味的一段話,我被嚇得目瞪口呆,由於禮貌問題,我讓她說完,而且裝出一副認真在聽的樣子,我認為這是對眼前通宵工作的胖阿姨一種最崇高敬意。

「不用了,謝謝。」我回應說,假如她再說下去,我可能會抵受不住,然後瘋掉。

我和叔叔二話不說,立刻離開便利店,從他那無奈且不耐煩的眼神,我清楚明白,他同樣討厭胖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