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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

《人生》 第十章:誤入狼群的羊

《人生》

第十章:誤入狼群的羊

『洛芙篇』

不知在那時候掉下來的,不知是屬於我還是他的,一串串的淚光隨著我掉進來。

爸只留下這短短的一句說話:「小芙,好好活下去。」

我聽不懂,只想追問下去,同時間,這個機會不再屬於洛芙,我被無形無色的力量送進白茫茫的異空間隧道,我在裡面天旋地轉的逗留了一個多小時才被送到出口處,最終被一隻眼看不見的巨人之手硬生生拋到地面……

地面?

在晚上,地面的溫度不是負四十五度嗎?怎麼我感覺不到那誇張且極端的寒冷,這裡不是我住的城市嗎?難道是別的地方?

我嗅了嗅這個陌生環境的氣味,換來的只是更摸不著頭腦的內心反應,我呼吸到自然的空氣,一時之間氣管和肺部皆未能適應,我輕輕的咳嗽著,小小的聲音未有引起任何人的反應。

我在街道上走啊走,發現這裡竟然還下著雨,是久違了的雨水,長期住在地下城的我,已經有幾個月未見過下雨天,有雨水的地方,空氣顯得格外清新。

是碰巧還是命運的安排,有一個男生和我擦身而過,我沒有因由的注視著他,好奇他手上握著什麼東西?

竟然是手機!

不可能的,全世界都禁止使用手機,他是不可能握著手機的,有些奇怪的懷舊音樂從他那邊傳出來,歌者唱著的歌詞:

「而我已經分不清 你是友情 還是錯過的愛情……」

雖然有點過時,乍聽來,卻覺得有點傷感、無奈、浪漫。

我轉身望向他,而且用瞪的方式,眼神陌生又茫然,他也注意到我的存在,同時間回頭和我對望,我們並沒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我留意的是他握著的手機,他留意的卻是我一身的衣著配搭,將我由上至下掃瞄了一遍。他的身高約為五呎九吋,頭髮長度過耳,明顯是特意電直的,有一雙不屬於男生的大眼睛,一張善良的臉。

「喂,我是樂樂啊,是梁太嗎?」

他說話的神態和語調有點娘娘腔,比我還要像女生,但不必懷疑他的性別,他肯定是個男生,因為他的喉核很大,看上去比我大好幾歲呢。

我壓抑不住的取笑他的嬌態,這樣被我一直竊笑,那個自稱為「樂樂」的男生竟然一下子羞紅了臉,掩著嘴巴和電話另一邊的梁太繼續談話,他故意悄悄的小聲說話,我肯定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男同性戀者。

樂樂聊完那幾分鐘的通話,我一直在旁邊站著不動,只是留意著他那可愛的神態和有趣的衣著:衣服花花的,很貼身,身材很瘦削,而且提著一個粉紅色的包包,那條寬鬆的裙褲也顯得很女性化。

他掛線後用奇怪的眼神凝視我,他說:「你到過葬禮了嗎?」

「哈哈,你到底在說什麼?」我的確不明白他的意思。

樂樂用右手指向我,由頭至腳再掃瞄一次,我大概懂他的意思,他說的是衣服。

我問:「有問題嗎?」

他使勁地搖著頭說:「多醜怪……那有人會穿著一身白衣跑到街上呢,只有去葬禮的人才穿成這樣子的,唉、唉!」

他那張臉失望極了,發出連聲嘆息。

「這是一身很正常的打扮呢。」我自豪的回應,而且作了個鬼臉,反白眼、伸出舌頭,好讓他知道自己有多笨,連衣著品味都一樣笨。

我覺得一切都很正常,白襯衣、白短裙、白鞋子,這正是今年最流行的衣著配搭,有什麼問題?難道要像他那樣穿得花花的、色彩鮮艷的才漂亮嗎?很過時、很土、很俗。

「今年最流行的顏色是粉紅色、藍色、紅色,夠鮮艷才好看。」他說出更莫名奇妙的話來。

「什麼?」我不知所以的呆望他。

樂樂雙手叉著腰,表情很著急似的,大概是因為我們之間的溝通出現問題,三言兩語也未必可以解釋清楚。

「哎呀,我在說今年二零一零年最流行的衣服顏色啊!」

驟然間,我就如受到重大打擊,表情以急速轉換,一切都來得很突然。

「你……剛才說的是那……一年?」我勉強把話說完。

「二零一零年啊!聽見了沒?」

我沒法子再說出話來。

「……」

我茫然若失地看著他的臉,我的眼神一定空洞得使他懼怕,因為他也說不出話來,我們像時間停止般呆望著對方,小雨點沒完沒了的下著,途人一個跟一個在我們身邊走過。有些好奇的人會特意回望我們,有些會視若無睹,期間有個小男孩走過來嘗試喚醒我們,他拍打過我的手臂,又大聲喊過「哥哥、姐姐,你們在玩什麼?」過了好一陣子,小男孩也放棄了我們,突然飛快的跑走了,回到親人身後,剩下樂樂和我。

「樂樂……」我輕聲喚著他,陌生的一個他。

他剛剛還處於極度慌張的狀態,聽到我的聲音他才稍為回過神來,微微的點點頭,然後在臉上用表情畫出一個問話符號。

「現在是二零三零年嗎?」我內心盼望他會回答一聲「是」,同時間,我卻知道機會渺茫得很,就算我怎樣騙自己,是一遍還是千萬遍,最終還得面對真相。

這裡是地面城市、街道,不再是我熟悉的地下城,這裡下著雨,而且雨水流滲至我的嘴唇,我舔了舔、嗅了嗅,味道很天然;這裡的每一個途人都握著被禁止使用的手機,而且有些還利用它來作無線通話;這裡的人衣著和我相距甚遠,他們都愛花花的、活潑的,我有九十九巴仙肯定自己身處的並不是原來的二零三零年。可是,我仍傾向否定這個想法,希望一巴仙的希望並不是一種奢望或絕望,而是有可能降臨的。

我知道眼眶泛起點點淚光,並竭力讓它們回到眼睛裡,我偽裝堅強,在這個不屬於我的年代,不得不堅強一點,這裡只剩下我一個人,孤單的、唯一的,一個來自二零三零年的陌生人……

樂樂看著我那張苦透的臉,有口難言的說:「是二零三零年。」

我知道他在說謊,是個善意而美麗的謊言,我知道自己需要面對現實,可是我實在很無助,整個身體失去了支撐點,軟弱無力的坐在濕漉漉的街上,樂樂急忙用雨傘替我阻擋風雨,他驚慌失措,顯然他沒有這方面的經驗,他蹲下來並在我耳邊不斷說道、叫道、喊道,「吱吱、喳喳」,我只能夠聽到一串串沒意義的音波,我彷彿進入了有別於樂樂的空間或世界……

我內心只有一個執著,來到這個不屬於我的二零一零年,我不會再見到爸爸了,他將我送來這個年代,代表我們兩父女的永別,我洛芙……死了媽,別了爸,是個孤兒。我讓眼淚肆意淌下,和雨水混合,再也分不清那是雨、那是淚。

然後,樂樂告訴我時間又過了三十分鐘,我竟發呆了這麼久的時間,他在旁相伴三十分鐘,搖動過我的上半身、手臂,用手心輕輕拍打過我的臉,又替我拭去眼淚,我都不為所動,因為流淚的速度遠比他的動作快。最後,我突然從惡夢中驚醒過來,差一點就真的崩潰於那個快要倒塌的孤單異空間,再逃不出來……幸運地,陌生的樂樂,娘娘腔的樂樂,不刻意的帶給我一點溫暖、一點曙光,教我死裡逃生。

友善的樂樂帶我回到他租住的房子,裡面還有一個中年男人,樂樂說那個人是他的男朋友,也是個中學教師,我不感奇怪,因為同性戀婚姻在二零三零年已經是合法的,而且廣為大眾接受。

除此之外,樂樂還是個做菜高手,他躲在廚房一段時間就煮好了咖哩薯仔雞翼、蕃茄炒蛋、蒸石班魚,這些都是家常便飯,味道卻很好、很溫暖,一時之間我竟然將所有煩惱擱在一旁,不客氣的用樂樂細心準備的飯菜填滿我小小的肚子,它顯得滿足,但心靈仍然空虛。

我洗過熱水澡,那雨淋式的花灑裝置很高級豪華,我不曾見過,我花了四十五分鐘來洗澡,這一次眼淚和花灑水混合起來,再一次分不清那些苦澀的東西到底是不是淚,我想念爸爸,他不在的情況下,我又怎可能好好的生活呢。

樂樂為我找來了一些女生合穿的衣服,而且是全新的,出奇地合身,包括淺黃色的T恤、及膝的卡其色短褲,還有一些內衣褲,都是花花的,他都替我準備妥當。

第一夜,我一個人躺在硬崩崩的小睡床,試著去睡,結果還是花了很長時間,直至天空漸漸亮起來,鳥兒開始鳴叫,我的眼皮腫脹至只要稍微活動都會刺痛大腦神經的地步,才能夠倦極而睡。

第二夜,我一直待在他家,看無聊的電視節目,在二零一零年的電視框框裡,我看到了二零三零年的特區首長周秀娜女士,原來她在這個年代只是一個胸無半點墨的性感少女模特兒,我懷疑是自己誤會了,然後再看清楚她的臉,專心聽她的掘強聲線,我肯定她們是同一個人,只是年紀的分別罷了。入睡的時間和第一夜差不多,清晨時分的鳥兒也很準時起床。

第三夜,同樣是看電視,悶悶的,意外地我很早便睡著了。

第四夜,我想到街上散散步,樂樂晚上十一點才會下班回來,他曾經吩咐我不要亂走,可是悶著三天三夜,在早上和午間睡覺,晚上吃樂樂煮的飯菜,這種生活方式,我開始厭倦,感到悶悶不樂。

我還是按捺不住,打開房子的大門,乘坐升降機,走過長廊,離開住宅大廈,呼吸著屬於二零一零年的新鮮空氣。

現在只是晚上八點鐘,我身穿樂樂給的另一件T恤,是淺淺的粉紅色,外加一件薄薄的灰色長袖外套,下身還是那條卡其色短褲,腳上穿著一雙深藍色的小布鞋,我不曾想像過自己會穿上這種配搭,在二零三零年,沒有人會這樣穿,每個人都愛穿白衣、白褲、白裙子,我逐漸適應這裡的衣著品味,看過鏡子裡反映出的自己,看上去配搭得很不錯、很可愛。

我漫無目的,放開心情、放鬆身體邊走邊跳,沒有任何人對我投以奇怪和陌生的目光,大概因為我身上的衣服已經和這些人無異,他們都將我視作同類,我發覺年紀和我相若的少女都很喜歡穿超短熱褲,她們都喜歡炫耀那雙又修長又白滑的美腿,再配上一雙鮮紅色或粉紅色的涼鞋,見過最少十個少女是這樣穿的,我卻一點都不懂得欣賞。

我小心翼翼地記著走過的路,以便讓自己記得「回家」的路線,樂樂的房子成為我暫住的家,在這個陌生的世界裡,我可以依賴的人大概只得樂樂,幸好他是個男同性戀者,幸好他是個娘娘腔,我認為他終有一日會成為我的好姐姐。

走過兩間中學、一間小學、三間幼稚園,最有印象的是其中一間中學,名字是王樹枝,我覺得很奇怪呢,樹枝嘛……難道那個創校人真的叫王樹枝嗎?是個感覺怪異的名字呢。

走過了五條行人隧道,隧道裡牆身的顏色很有趣,有黃色、紅色、藍色、白色、綠色等,這個年代的人喜歡將身邊的一切事物都塗上色彩,我不禁疑問:「他們真的過著那麼色彩豐富的人生嗎?」

走過了數之不盡的高樓大廈、住宅、公共屋宇,我看了看樂樂給我的電子手錶,原來離家已經有兩個小時,時間到了晚上的十點鐘,天色漸暗,轉身望著回家的路,我摸不著頭腦,感到陌生,拼命回想剛才見過的一切,印象卻模糊起來。料不到在前方又遇上了分岔路,我隨意的選擇右手邊,那是一條長長的斜路,路旁都是樹木、園林,它們的枝葉延伸至我頭頂上的半空之中,阻隔著街燈和月光的照射,我漸漸處身於一片黑暗之中,無奈的繼續往前走下去,甚至隱約聽到懷疑是青蛙的叫聲,是「呱呱、呱呱」的聲音,眼前的景象、聲音都變得詭異極了,我認為自己走到了遠離市區的郊外地方,因為這裡的空氣變得不一樣,格外清新舒服,天色也不一樣,這裡的天空不屬於有光害的不夜城。

我走到了死胡同。

一股隨著環境而帶來的壓迫感驟然形成,我感覺到一些異常激動和混亂的氣息開始闖進我身處的荒野之中,這裡的風停吹了,花草都靜止不動,我猜它們可能和我一樣是不敢亂動。

三個影子迅速從我身後的遠處跑到眼前,那些身影快得使我差點連影子都捕捉不到,我見到的竟然不是人,而是三頭怪獸,牠們用四條粗壯的腿跑過來,那些嘴臉似狗似狼,嘴裡露出恐怖的獠牙、一雙雙銳利而呈血紅色的眼睛,全身都是灰黑色的長毛,假如牠們是人的話,應該擁有超過七呎的身高,三頭怪獸把我重重包圍,用看似靈敏的長鼻子試嗅我身上的味道。

牠們發出「嗷嗷」的聲音,牠們在仰天嚎叫,那聲音使我感到毛骨悚然。

我軟弱地、全身乏力地跪在草地上,沒想過世界上果真有怪獸存在,牠們活生生出現在我眼前,大概會吃掉我這個人類吧?牠們那麼壯、那麼兇,這裡只有一個我,不會足夠填飽牠們的肚子。

其中一頭怪獸搶先行動,企圖撲向我,我根本不可能抵抗牠,我是個手無寸鐵的十六歲女生,閉上眼睛等待死亡來臨的一刻,等待牠們將我分屍,吞噬我身上的每寸皮肉、骨頭,喝掉我剩下的最後一滴血,榨盡我最後一顆意識。

我失去意識……

以為怪獸把我吃掉……

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身在一輛私家車裡,攤在軟軟的皮製座位,不溫暖、不熟悉,卻舒適得很。

「你醒來了?」

前座位司機的位置傳來了一把成熟男人的聲音,聲音沙啞、滄桑,從聲音來判斷,這個人年紀不輕。

我挺直身子坐好,看著車裡倒後鏡的反映,原來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留有一頭長直髮,樣子看起來很憂鬱,緊緊的皺著眉頭,臉上布滿皺紋。我還看得出他骨格碩大,年輕時應該是個高大英俊的男生。

「你是……」

我不期然斷斷續續地說話,因為眼前的人又是一個陌生人,而且我是莫名其妙的出現在他駕駛的私家車裡,剛才不是在荒野嗎?不是被三頭怪獸襲擊嗎?何以我的處境又變得絕然不同?

我滿腦子都是沒完沒了的問句。

「是你救了我嗎?」我向男人問道。

「嘿嘿嘿,我救了你?」他一邊說話,一邊發出古怪的笑聲。

我無知的說:「我剛才被三頭怪獸襲擊,然後昏倒了,是你救了我吧?」

「嘿嘿,其實那三個人是我的手下啊。」他的話使我更摸不著頭腦。

我驚疑地說:「手下?人?那些都是怪獸呢,不要騙我。」

突然間,車子拐過一段幅度誇張的彎路,車身都搖晃起來,男人專注地駕車,並沒有立即回應什麼。

「先生,請你說清楚!」我追問。

「小妹妹,那些是狼人,他們三個都是我的手下,都是狼人,都是守衛,剛才你到過的荒野是我們的根據地狼人古堡的入口,你不小心踏入了禁地,驚動了他們,於是他們由人類化身成狼人攻擊你,幸好我嗅到你身上的獨特味道,你身上有著和我們相近的血,於是我從古堡中衝跑出來,阻止了他們,然後你一直昏睡著。」他清清楚楚的說完這番話,很詳盡,使我大為吃驚。

「什麼相近的血?你的手下?你的意思是你也是狼人嗎?」我接受不了他混淆不清的說話。

「我叫麥格理,是狼人族的領導,我們長居於古堡之中,不會隨便闖進人類城市,我理所當然是個狼人。」他作簡單解釋並向我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我最關心的還有他剛剛提及的「相近的血」。

我低聲說:「我叫洛芙……」

「小芙,你的表情好像還有疑問,對吧?」他洞悉一切似的。

他喚我小芙,出現一種莫名的親切感,像親人的感覺,但這個姓麥的人會和我有什麼關係?我想了想,家族裡沒有姓麥的親戚,而且我並不是這個年代的人。

「你說什麼相近的血,是什麼意思?」我繼續問道。

「嘿嘿,看來你擔心自己也是個狼人……」他顯然是在取笑我。

我無奈地點點頭。

「放心吧,你不是狼人,大有可能你的祖先曾經是狼人,然後又放棄了狼人身份,變回人類繼續生活,所以從血液上來說,我會感應到你身上特有的血,我一直堅持不傷害人類,特別是你這類近親。」

聽完他的一番話,我鬆下一口氣,雖然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成為了狼人的近親,但總比他說我是狼人好千萬倍,一個小女生變成毛茸茸的大灰狼是件超可怕的事。

「小芙,你的家在那?」

車子走到了十字路口。

我環顧四周,我發覺自己對這邊的路很有印象,在附近下車的話,再走十分鐘便可以徒步回到樂樂的家。

「其實你在這裡讓我下車便可以了。」我說道。

「好吧,在前方的計程車站放下你。」他回答。

正當我打開車門準備下車之際,麥格理喊住了我。

他說:「收下這件法器,戴著的話可以阻止低級的狼人襲擊你。」

我相信眼前的狼人領導的話,欣然收下它,是一只銀色的戒指,款式簡單,沒有多餘的圖案。

「謝謝你,麥格理。」我衷心向他言謝。

「看到你這個近親總是特別有親切感,假如將來再碰見的話,你一定要陪我吃火鍋啊!」他的邀請竟然是吃火鍋,這個中年男人很有趣,是個與眾不同的領袖,我對他刮目相看。

「我答應你,有機會再見,拜拜嚕。」我爽快地答應,不可能拒絕這樣的一個性情中人、有趣的狼人叔叔。

下車後我隨即戴上銀戒指,麥格理說它是法器,想不到這種傳說之物竟然真的存在,一切都是不可思議,受驚過、安定過,最後我的腳步卻輕鬆得很,在回家路上我碰到下班後的樂樂,真巧合。

他表情緊張的問:「小芙,你究竟到了那裡啊?」

我微笑著回答:「我在附近一帶隨便逛逛罷了。」

這個晚上的十二點前,我還是如過去數天般吃著樂樂做的飯菜,美味極了,有家的味道,不同的是,我手上添上一只麥格理送我的銀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