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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8日 星期六

《人生》 作者感言

《人生》

作者感言

告一段落,經過602天的連載,《人生》從序章開始到結局,終於踏入了新的階段,成為一個完整作品。從創作至完成,所花的時間不足半年,後來又有了無數次的改動和修正,故事的種子已然種植於我的腦海盡處。

每次發表小說的結局,心裡湧現好多感動,雖然不清楚讀者數目多少,但結局就是給別人的一個交代,身為作者,把小說放到網絡世界裡,也有責任完完整整的說一遍故事,這就是所謂的「有膊頭、有腰骨」,這可是近日有名的至理名言。

結局是一寫即成,沒有情節改動,小芙的結局便是自己心目中最理想的結局,把她的部分放在結尾,又是命運,又是緣分。我寫的時候想哭,修改的時候又想哭,相信不少作者都會為自己的作品而哭,感動別人前,必先感動自己,才可以成為好作品。

602天過去,每個人的人生都出現了變化,包括自己、親人、朋友,經歷悄悄改變我們的思想,在接下來的兩個故事裡,大家會隱隱感受到我身上的轉變,它們分別是《狼狼》和《總是夜》,每兩個星期發表新的章節,希望帶來新的感動。

感激一直在看ocoh小說的讀者,用上接近兩年的時間,等待一個結局,大家都辛苦了,默默的給予支持,也有留言鼓勵,讓任性的我完成故事。所謂任性,是指自己不會為了討好讀者而改變作品取向,凡事都有好壞兩面,我忠於自己的想法,或許忽略了部分讀者的訴求,或許把一些人拒之門外,獲得的成果是這些作品永遠帶有ocoh氣味,成分天然,絕無添加。

讀者當中也有寫小說的作者,我閒著的時間雖然不多,但依舊欣賞別人的故事,閱讀是不可缺少的工餘活動,當讀者的我獲益不淺。有的人寫現象,有的人寫思想,有的人寫過去,我說過有個人寫氣氛,形形色色的作品,文筆有好有壞,老實說,文筆不佳的人也能寫出吸引人的情節,花些時間持續寫作,文筆和寫作技巧必有進步。

另外,大多作者在當初都會帶有名作家的影子,不論故事布局、結構,甚至是情節的推進,算是一種模仿,也是無可厚非的。我認為當一個作者有了一定的寫作經歷後,必須建立獨有的風格,擺脫名作家的束縛,讓別人閱讀思想,而不是九把刀、村上春樹、歐亨利的思想,我欣賞幼稚單純的創作多於技巧超卓的模仿,這是我喜歡網絡作品的原因,那些人或許會有成為名作家的一天,在獲得成功之前,他們的文筆也許不怎麼出眾,卻絕對是可愛可觀的,正如我的第一部作品《好想你》,我依然很喜歡、很喜歡。

在此,希望作者和讀者都能好好努力,當不成作家,同樣可以當作者,網絡會讓大家的作品繼續流傳,我們的子子孫孫會知道這些成就,在若干年後透過大家的作品想像一遍我們的年代,這想法真浪漫。

《人生》 第二十二章:穿越時光的人

《人生》

第二十二章:穿越時光的人

『洛芙篇』

故事總有完結的一天,一件事情、一段經歷、一次等待,也會在某一天來個了結。

我漸漸對日子感到麻木,放棄記錄這是自己活在二零一零年的第幾天,也忘了這是第幾個等待無果的晚上。我應該專心一志的等待爸爸,就如那個每夜在愛琴海守候別人的男生。日子久了,我卻隨著時光改變,專心的玩iPad,埋頭苦幹的玩,日以繼夜的玩,漸漸懂得這老古董的樂趣,也適應了這個年代。

這裡其實不錯,我們可以在地面世界生活和行走,人類不用於數天後便需要面對滅絕的命運,這裡的人還有明天,包括來自未來的我,還是會有明天。我接受殘酷的現實,二零三零年的爸爸已經離世,成為忘不了的憾事。除此之外,我還有一個遺憾,在來到二零一零年之前未能見芙姨一面,這很是可惜,她是爸爸、媽媽以外最疼愛我的親人。

回到現實時空,回到愛琴海酒吧,現在是晚上,是個如常的午夜,屬於不欲記錄的第幾個夜晚,沒有下著雨,一連數天的天氣都使人感到悶熱,空氣熱得使我不想吸入,躲在溫度被調節至二十二度的酒吧,我呆呆的望著一個中年男人的背後,感覺納悶。

「嗨,阿森。」打招呼的人是……洛克先生。

我馬上從沉悶的氛圍中驚醒過來,差點就睡著了,是這幾個晚上的不知道第幾次,我是討厭等待還是習慣等待?

窩在酒吧,手抱iPad,依著洛克,賴著等待。

他喊阿森?這不就是爸爸的名字嗎?在二零三零年,很少人會這樣喚他,聽到「阿森」,我的感覺是熟悉、又陌生,這種矛盾雖然荒謬,卻實際的存在。洛克先生向阿森打招呼,即是那個人終於回來了。

我興奮得立即放下自己最寵愛的iPad,站直身體,朝大門方向一看,迫不及待要跑到那邊,不過適時的理智卻壓抑著這股突然的衝動,因為……這個爸爸不會知道我是誰、洛芙是誰。除非他愛幻想、認同荒謬,願意接受我是他的未來女兒。

我鼓起勇氣去看爸爸一遍,仔細的、激動的,雙眸都在含情。

年輕的爸爸果然酷似古天樂,長得比電影明星還要亮麗奪目,他不作刻意打扮,簡單的穿上一件淺黃色背心,配合一身結實肌肉,的確是個不可多得的帥氣男子。在他身旁還有一個女生,我記得她、知道她,縱使仍然擁有一張稚氣未除的臉,但絕對就是媽媽。我情不自禁的點點頭,確認了她的身份,那嬌滴滴的身材和我同出一徹,我看過媽媽的舊照片,和眼前少女長得一模一樣……是媽媽,我幾乎衝口而出的說了出來,媽媽兩個字已經在嘴唇邊沿顫抖著,我竭力壓下情緒,不能衝動,不能壞事情。

爸爸和媽媽注視酒吧的最深處,望著的人卻不是唐突的我。

他低下頭向矮個子洛克道歉:「老闆,對不起,我突然失蹤了這麼多天。」

此時,洛克先生突然按著爸爸的手臂,輕輕的拍打了數下,一臉輕鬆的回應說:「我是不要緊的,可是在那邊有一個人每晚都來等你,你先看看吧。」

他轉身指向我,爸爸同時凝視著那個素未謀面的我。超過一個月了,這段日子都沒有見過爸爸,不論是中年的、還是年輕的,我活得像個無親無故的孤兒,或許這也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剎那間,洛克先生、爸爸、媽媽都望著我,我的眼淚毫不顧忌的傾瀉而出,比以往的每一次都哭得更為痴狂,我很想軟弱的跪坐在地板上,然後想像爸爸、媽媽會跑過來抱抱我,讓我有些依靠,讓我伏在他們身上放聲的哭、單純的哭,我想念他們,想當回他們的小女兒。

跑過來看顧的人是洛克先生,爸爸、媽媽仍在遲疑,隨著洛克的腳步克制地走過來。

「小芙,沒事吧?你要找的人回來了,這就是阿森。」洛克動作生硬的扶起我。

爸爸用狐疑的眼神望著我說:「你要找我?」

第一次和我見面的年輕媽媽從黑色皮製手袋裡掏出了蘋果樹味道的包裝紙巾並遞到我手裡,那暖暖的手心讓我再次感受到久違了的母愛,短暫的瞬間牽動著我對媽媽的思念,雖然那個病奪走了她,可是我記得她在臨死前曾經緊緊的握過我的手,那感覺永不磨滅。

我哭是因為想念爸爸和媽媽,是純粹的孩子哭,不刻意造作,只想引起他們關注,給他們抱一抱。沒有父母在身邊的孩子最是可憐,來到這一夜,我終於遇上二零一零年的雙親,我心裡暗自呢喃說:「小芙不再是可憐的小孩了。」

我用力握著媽媽給我的紙巾,借助它來支撐不堪一擊的脆弱心靈,縱容眼淚不停淌下,在臉上留下一絲絲淚痕,苦澀的、真實的、不爭氣的。另一邊,我從口袋裡掏出了那張爸爸留給我的遺言,那張來自二零三零年的混合紙,我咬著嘴唇,勇敢的將它遞給爸爸。

這一次,爸爸好像沒那麼猶豫,似是接受了這樣的一個我,不再用陌生的目光來看我,他欣然收下混合紙,隨即打開它,未有為紙張的質料感到奇怪,目不轉睛的觀看裡面內容,甚至把一段段縱橫交錯的文字從嘴裡讀出。

「你一定是二零一零年的我:阿森。你好,我是二零三零年的你,你不用懷疑什麼,因為我的確是你,看看字跡,感受一下便知道一切,有些東西我不用寫、也不用說,你意會一下,眨眼過後,你會變得確信不疑……好了,你一定已經相信我是未來的你……」

爸爸作了一個使我們意外的小動作──點了點頭。

洛克、媽媽、我都關注著其臉上表情。

「眼前的孩子是你我的女兒,她的名字是洛芙,不用瞎想,她的母親便是你身邊的珍珍,二零三零年,人類會被大自然所滅絕,是必定躲不過的世紀災難,當你看到這張紙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人世,所以在災難來臨前,我利用時光機將小芙送到你身處的時空,讓年輕的她有時間去享受精彩的人生,我沒有什麼多餘的客套話要說,你要做的便是為自己好好照顧小芙,保重,生存在二零一零年的自己、珍珍和大家!」

爸爸哭了,我不了解他到底在哭什麼,那張混合紙同時化成寸寸白光,瞬間跑進爸爸的雙眼,然後他又作了一個超乎想像的舉動,讓人吃驚的將我抱緊,然後喚著我的名字:「小芙」。

「爸爸……」我不曉得怎樣反應。

「什麼都不用說,就算我們只餘下二十年的生命,你也會是我和你媽的孩子,我們會在一起,一直在一起,我、你、珍珍、將來出生的小芙,我們都是完整的一家人。」

擁著外表年輕的爸爸,感覺不再陌生,他彷彿變成擁有二零三零年記憶和感覺的爸爸,他堅信我是他的女兒,懂我內心的那些多餘擔憂,清楚我害怕孤獨、擔心無父無母,這個意外的擁抱讓疑慮一掃而空,我享受著這片刻時光,希望暖暖的燭光能持續燃燒。

爸爸將媽媽拉到我的身邊,然後有點奇怪的說:「珍珍,剛才在餐廳談過的事……」

「森,我可以改變主意的。」媽媽的眼眶也泛起淚光,我不知所以。

「她的名字是你經常說及的。」爸爸大概是在說小芙,即是我的名字。

年輕的媽媽緊抱著我說:「小芙這名字,我在童年時便想好了,我希望將來能夠誕下女兒,名字便是小芙……」

媽媽禁不住嗚咽起來,她說不下去,哭得比我剛才還要誇張,哭泣聲甚至招來酒吧裡其他客人的好奇目光,霎時聚集在我們一家人身上。

「珍珍,你確定了要改變主意嗎?」爸爸神色凝重,像藏著一些隱密心事。

「眼前的人是我活生生的女兒,我不可能為了自己的性命而對她視而不見,她的存在代表了我們的將來,我們一起生活並組織家庭,就算那是未來發生的事,我卻好像看得見我們可以互相依靠,並肩走完餘下的人生路。」

媽媽抱著我,吻著我的額,身體都在抖動,她向我說:「你就是我最疼愛的女兒。」

這一抱一吻讓我想起離開人世前的她,她病情最惡劣的一個星期,我暫停學業,爸爸也放下所有急切的工作,連芙姨都從外國跑回來,我們都待在醫院裡守護她。她感染了無線網絡病毒,再引發腦癌,那個星期的她處於昏迷不醒的狀態,我坐在病床旁,一直握著她的左手,告訴她我在學校的事、最近流行的事、爸爸和芙姨的事,病房中的其他病人都說我是個好孩子,我不要當什麼好孩子,只抱著一個小小的心願,希望媽媽能活過來。

我知道機會渺茫,每一個人都知道她的生命進入了倒數階段。最後的一天來臨,我如常向她說話,內容已經忘了,我只記得一種刻骨銘心的感覺,昏迷的媽媽用力緊握我的右手,我感受到那份不可代替的母愛、不能割斷的血緣。同一個晚上,她離開了我們,醫生用白色屏風圍繞著病床的一刻,病床被孤立,我們的世界風起雲湧,變得灰灰暗暗,爸爸、芙姨、我,甚至是爸爸的兩個朋友都哭得呼天搶地,屏風包圍的世界以高速崩塌,看不見的刀鋒每一秒都在我們的內心刻下不能磨滅的傷痕。

以往對媽媽的記憶都停留在醫院時的那一幕,只要想起這些,我會感到全身乏力,待下一段時間才可以重新站起來。

這一刻被她抱著的感覺很特別,我好像回到嬰兒時期,小小的我被最疼愛自己的媽媽抱著,讓我在她的肩上撒撒嬌,在她的手臂上撒撒尿,她溫婉美麗,全心全意的照料我。

曾經有過悲傷的記憶,同時間,我卻貪婪的享受著早就一去不復返的母愛。

意外的重逢在愛琴海酒吧劃上句號,我感謝洛克先生的iPad,也感謝他讓我在酒吧待上多個午夜,他提供了可樂、橙汁、牛奶等非酒類飲品,經常突然現身,為了逗我高興而說些無聊笑話,又會沒預告的離開酒吧。這個中年老闆是個不折不扣的好人,卻有些怪裡怪氣。

我用爸爸的手機打了電話給樂樂,告訴他我已經找到家人,不用再霸佔他家的房間,他的聲音顯得有些失落,依依不捨似的,看來他已經習慣我的存在,我也有著相同的感覺。

是友情抑或愛情?

雖然他是個同性戀者,但未來的人生路還是很漫長,有著若干的變數,或許有一天他會跑過來告訴我:「小芙,其實我……很喜歡你。」

吞吞吐吐的、不矯揉造作的。

後來的我很喜歡一首歌,是樂樂要我聽的,台灣歌手周杰倫的《蒲公英的約定》,很動聽、很單純的一首歌,偶爾我會用手機來聽,有一句讓我若有所思:「而我已經分不清 你是友情 還是錯過的愛情」

第一次碰到樂樂時,他的手機響起的音樂便是這首歌,當時我嫌它過時,後來卻喜歡上,世事無奇不有,沒有永遠的絕對,不應過分固執。

後來發生的事就如我一早熟知的「未來」,爸爸媽媽於三年後結婚,再過一年便誕下我,所以這個年代將會有一大一小的兩個我,分別是小芙和小小芙,我成為小小芙口中的芙姨。沒有再見到芙姨一面是我的一大遺憾,可是在命運的安排下,我卻成為另一個芙姨。在爸爸向小小芙灌輸的思想裡,我是爸爸的妹妹,即是她的阿姨,從小到大,小小的我都喜歡粘著二十歲的我,我們彼此形影不離,望著比我更嬌小的她,我很想給她一個美好的未來。這個世界縱使步向灰暗,甚至會被毀滅,長大後的小小芙也可能如我般被送回二零一零年,我卻希望尋找突破、帶來轉機,試試擺脫命運的束縛,那怕結果是將世界翻轉過來,一切變得不按常理的亂跑,我也想讓小小芙有著和我絕然不同的命運。實驗的結果難以預料,我抱著一顆簡單的心去為小小芙和別的孩子創造一個新的未來,就算將來的世界依舊混濁不堪,社會風氣繼續敗壞也好,更堅強的幼苗總會懂得茁壯成長,迎向那片暖和的陽光。

命運的巨輪自我來到二零一零年的那一刻便起了變化,蝴蝶效應逐漸顯現,一步步的影響未來,先前的想法錯誤了,這裡的未來和我所知的有著極大差別,無線網絡病毒沒有出現,我將狼人領導麥格理送我的銀戒指轉送給媽媽,助她擺脫早死的命運。地球污染及氣候問題出現轉機,伴我長大的地下城市沒有應運而生,我們可以好端端的在陽光之下散步、運動、嬉戲。周秀娜小姐沒有參政,當不成特區首長,經過努力不懈的進行演藝訓練後,她成為一位聲色藝俱全的全能藝人。

至於特區首長的最終人選,竟然是洛芙。

我成為第一位贏取特區首長選舉的「未來人」,當然知道這件事的人不多,只有爸爸、媽媽、樂樂、洛克先生。

就如說過的話,我嘗試為世界帶來改變,點點滴滴的讓環境潔淨,讓社會風氣純樸,讓戰火停止。幸運的是我身邊的團隊都是有抱負、有承擔、有幹勁的人才,有他們並肩而行、共同努力,我的夢想一步一步在實現,無論是城市、國家、甚至是整顆地球,都朝著正面的方向發展。

某一個突然下著大雨的晚上。

我在收藏雜物的桃木櫃子裡找到了洛克先生當年送我的iPad,四十多歲的我,一個中年婦人握著這部蘋果牌的老古董,心頭湧現一份苦澀,當年的那部時光機將我送到舊年代,這裡的一切都很美好,世界的命運和我原來所知的大有不同。這一刻,我再次凝望洛克先生送我的iPad,始發現自己早就將本來的爸爸遺忘,我不能找藉口替自己開脫,這肯定是我的過錯。多年沒哭了,歲月將我的一顆心鍛鍊得十分堅強,改變了本來眼淺的我,此時此刻……我卻讓眼淚自然的落下,雙手不由自主的嘗試啟動iPad,事隔多年,我相信這部老古董的電池早已壞掉,這個嘗試是多餘的,注定徒勞無功。

可是……

熒幕竟然出奇的亮了起來,腦子裡跑出來的第一個想法並不是要誇讚蘋果牌機器裡面的電池,而是這一刻的感覺似曾相識,我好像遇過類似的情況。

我被無形的力量送進白茫茫的異空間隧道,我猜測自己在裡面天旋地轉了一個多小時才轉到出口處,然後被一隻眼看不見的巨人之手硬生生的拋到地面……

怎麼這些描述竟是如此熟悉?我在二十多年前經歷過這一切一切,眼前的影像和那些記憶重疊在一起,這一趟我又到了那裡?會見到爸爸嗎?

一個男人從迷霧中緩緩走過來。

「小芙,我們又見面了。」

是久違了的洛克先生,自從愛琴海酒吧結束營業後,再也碰不到這個友善趣怪的中年男人,眼前的這個他竟然沒有老去,和我十六歲時遇見的人沒有兩樣,在他的臉上找不著歲月流逝的痕跡。

「你好,洛克先生。」我揮手說道。

「你終於用得著它了,那iPad,那時光機。」他表情激動,熱淚盈眶的說道。

「嗯,想不到有用得著的一天,我一直以為那只是一部普通的iPad。」我點頭回應。

「小芙,走吧,那個人在等你。」洛克把話說完,便施展他火速離開的絕技,再次抓不到他的身影。

結果,我們沒有道別便再次分離,不知道還有沒有重逢的機會,我對他心存感激,這個人來無蹤、去無影,那iPad又是有趣的玩意,又是厲害的時光機,我欠他的不單是簡單的一聲「謝謝」。

我回到那家快餐店,裡面工作的侍應生都是機械人,站在大門旁的我探頭望向正前方的座位,我還記得侍應生的名字是「巴」,盡忠職守的它將我帶到一個中年男人身旁,他高大健壯,散發出一份成熟魅力,予人很大的安全感。我很高興、很安慰,最疼愛我的爸爸還在喝著那杯冰咖啡,檯面上有著一個已被打開的白色紙盒,是用來裝載他送我的那部時光機器,是那部蘋果牌的老古董。

戰戰兢兢的我不敢貿然坐下,擔心爸爸不能認出四十歲的我,他記憶中的我應該停留在十六歲,是個嬌滴滴又可愛的小女生,如今的我卻是個年華老去的中年婦人,青春早就一去不返,取而代之的是恰當的成熟。

他沒有轉身回望,只是用著輕鬆的語氣說:

「坐下吧,小芙。」

我欣喜若狂的回應:「嗯嗯。」

最後的畫面,可能正勾畫著世界末日的一刻,可是我眼裡看到的卻是爸爸品嘗著冰咖啡的享受表情,我們都不說話,沉著的保持微笑,外面槍林彈雨的聲音也打不進來,寧靜的、悄悄的,待爸爸喝完這杯冰咖啡,讓畫面一直停留在這一刻。

【洛芙篇告一段落】

【本故事完】

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短篇《魔王倒下》

短篇《魔王倒下》

ocoh說:故事不變,但文字更細緻了,加入了自己喜歡的一句「可是,精彩的劍舞失去了所有觀眾」。其實這個故事寫的不是勇者和魔王,而是我們為了追求某個虛幻的目標,總是遺忘了原來重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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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後。

故事快要步進最後一幕,節奏緩慢得不可思議,一旦把門打開,我會遇上認識了三年的老朋友,他擁有一個簡單而公式化的名字──魔王。

我在門前站住不動,時間彷彿頓足不前,我想起了很多很多,感慨的、懷念的同樣的多。

三年前的自己有著原來的名字,不具特色的,三年後的此時此刻,名字不再重要,我擁有另一個絕然不同的身份──勇者。

腦海中浮現著過去的一幕幕,沒錯,我在回憶過去,為了尋找失蹤的父親,我獨自離家,留下了四十多歲的母親一個人生活。那個時候,她看起來漂亮年輕,外表比年齡小幾歲,是個待人友善、笑容親切的婦人。

至於父親,我一直以為他是個買賣療傷藥水的商人,料不到在冒險旅程中,透過別人得悉他的真正身份,原來他也是勇者。命運就是如此殘酷的一回事,在出生前,我彷彿注定成為另一個勇者,闖過重重難關,打敗無數敵人,沒法子不殺人,為了保命而殺人,為了拯救世界而殺人,為了打倒魔王而殺人……

一下子,殺人的理由多的是,殺得瘋了、麻木了。

一旦把門打開,一連串的打鬥和殺人事件可以告一段落,世界恢復和平,花點時間找到父親,一起回到偏僻的村子,回到母親身邊,是所謂的一家團聚。

可恨的是,回憶偏偏不願意放過我,讓我想起那些冒險伙伴,放魔法的安祖蓮娜、箭術了得的伏龍、懂得捉鬼驅邪的馬高,一幕幕往事閃現,如走馬燈般走過,使我不期然的落淚。為了拯救世界,造就我順利進入魔王城堡,他們先後壯烈犧牲,被殺至灰飛煙滅,我眼睜睜的目睹了一幕幕悲壯場面,卻身不由己的離他們而去。

我從來沒有選擇權,伙伴的存在彷彿是為了成就我的結局,他們的戰死是必然發生的,他們心知肚明,清楚在故事裡誰是主角,誰是襯托,他們了然於胸。

在過去三年裡,我們四個人關係密切,從當初的陌路人,在命運的操縱下集合一起,為了同一個目標、同一個理想,成為密不可分的好伙伴,假如沒有他們的配合,我早就在路上倒下,被魔王的部下所殺敗。

回憶的路越走越遠,我想到了離開村子前的當初,腦海中浮現了那個小女生的模樣,束著感覺爽朗的馬尾,身材嬌小,微笑時總是露出了一顆特別注目的虎牙,喜歡吱吱喳喳的在我身邊團團轉。她是小花,我喜歡她,也明白她對我的心意,在成為勇者前,她和我也不曾鼓起勇氣向對方表白,陷入了曖昧的好朋友關係。

「為了整個世界,為了打倒魔王,為了拯救父親,我必須離開這裡。」

「一定要離開的嗎?」她天真問道。

「小花,我會回來的,或許是一年,或許是三年,只要打倒魔王,我會立即回到大家身邊。」時間總是一個未知數,時間卻會證實諾言的真偽。

「嗯,我等你,記得常常寫信給我啊,我們一言為定。」打勾勾是無可避免的,我永遠忘不了那頑固而軟弱的眼神,心裡渴望儘快完成使命,重過平平淡淡的生活。

從回憶之中清醒過來,我顧望一下身上的穿著,紫色長袍和細麻衣服,我清楚自己是個勇者,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我告訴自己「快打開門,快了結一切」,我不再是當初純純的小孩子,而是雙手沾滿鮮血、殺戮無數的戰士,或是勇者,或是殺人兇手,流過血、淚、汗,作過無情的攻擊,施展殘酷的魔法,回不了頭。

就在立定決心之際,眼前的木門彷彿看穿了我的想法,它沒預告的自動打開,我不再猶豫,往前踏步,提起了威力驚人的激光劍,發出刺眼的光芒,摸黑走著一段或許不存在盡頭的路,是幾分鐘,是半天,是幾天,也可以。這是最後、最重要的難關,時間行進的速度變得完全不重要。

終於,走到了亮起點點燭光的一個角落,寶座上坐著一個披著黑衣黑袍、戴上了黑色面具的人,毫無疑問,這是魔王。認識三年,這才是我們的第一次碰面,過往挑戰我的都是他的部下,魔王只會在最終決戰才會出手,這是勇者故事裡的常識,好像誰都懂啊。

「勇者嘛……你的冒險旅程算不上順利,好像浪費了不少時間,真的來晚了。」

「廢話少說,只要把你打敗,任務便會結束,世界恢復和平,不再混亂。」

「喀喀,身為魔王的我早有後著,就算你能夠打敗我,故事不會就此結束,命運也不會輕易放過你。」我認定他在胡說,鬼話連篇。

「嘿,就算你有什麼陰謀,我也必須打倒你,什麼故事、什麼命運都是後話,我們先來一個了斷。」

無論浪費唇舌,決戰隨即展開,我為了父母、村子裡的朋友、死去的伙伴、世上的每個人而來,還有小花,我一直對她念念不忘,必須給她一個徹底的坦白。這些人給我灌溉了源源不絕的勇氣,轉換成超越極限的力量,也是自己不願意放棄戰鬥的理由。

我們同時提起激光劍,實實在在的刺向對方,劃破了他的黑衣、我的麻服,刺出了無數傷口,一幕幕精彩激動的刀光劍影,讓我興奮莫名,甚至感覺到自己已經突破了往日的極限,這是一場難忘的決戰,我們找到了旗鼓相當的對手,甚至是命運為我們選定的宿敵。

經過幾百個回合,魔王終於落入劣勢,陷入捱打的狀況,我猜他是個老年人,經過幾天的戰鬥,體力已經消耗得八八九九,看來大局已定,我勝利在望。

「喀喀、喀喀……」此時,魔王卻發出了一陣狂妄而陰險的笑聲,夾雜著一絲興奮,他不是處於下風嗎?不是快要敗亡嗎?還是……他有什麼鬼打算?我以為贏定了,其實他還有反敗為勝的策略?

我滿腦子盡是懷疑,消除不安的唯一方法,是激發出更強大的力量,使他一敗塗地,無力挽回。我作出更猛烈的攻擊,甚至使出了安祖蓮娜教我的雷電和火焰魔法,或許以拳腳和比劍的方式決戰是我們不曾開口的共識,但事到如今,我一心渴望殺死眼前的魔王,消除那股揮之不去的不安感,要回到從前,只有消除冒險旅程中的最後一道障礙。

終於,力氣不繼的魔王倒下了,經過一輪瘋狂的轟擊,他身上體無完膚,露出了一個個有大有小的血洞,溢出了和人類相似的紅色鮮血,這是最終的戰鬥,卻令我想起了三年裡的一場場戰鬥,每當打傷或殺死敵人,總會嗅到鮮血的氣味,和金錢相似的銅臭味,在不知不覺間,我竟然愛上了這種熟悉的氣味,不能自拔的愛上,冒險改變了我的個性,變得嗜血和狂妄,不再純純的。

血的味道,銅的味道,夢的味道……

打倒魔王是三年裡不斷追逐的夢想,我如願以償的辦到了,獨自嘗到了、嗅到了鮮血的味道,是和人類鮮血無異的味道。在黑漆漆的房間裡,存在著孤獨的勝利者,還有發出怪異笑聲的落敗一方,他在死前的一刻仍在發笑,是一種代表喜悅的笑聲,夾雜著一絲安慰。

「臭魔王,怎麼還在笑啊?」我在冰冷的地板坐下,好奇的問道。

「好小子,真是個好小子。你厲害無比,我有幸遇上無人能敵的你,是我的幾生修來的福分啊……」他是被打敗的人,胡言亂語實屬合情合理。

「魔王的思想真的有別於人類,死也死得這麼高興,有夠奇怪的。」魔王已然倒下,我也放下戒備心,情緒平服下來,感覺如打完一場球賽,和對手訴說心聲。

「嘿,和你的父親相比,你厲害得多、無情得多、殘酷得多……」魔王的感慨提醒了我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竟然在決戰過後完全沒有想起來。

「臭魔王,你到底把我的父親藏到那裡去?」我憤然怒吼。

「小子,你的父母都在一起,回到那條小村子,回到你的老家,你們自然會見面了。」語氣平淡的一句出自魔王嘴裡,感覺是多麼的不協調。

在離開城堡前,垂死的魔王和我聊上廢話幾句,他為戰敗感到高興,認為我是他遇過最強的對手,他笑說一句「我死而無憾」,語氣認真得使我無法懷疑,他再說一句「你終究會明白的……」,聽罷,我勉強壓下了發笑的衝動。他還提醒我要在離開前用自己的手撕破他的胸膛,再刺破他的心臟,我一一照辦,心裡湧現一波接一波沒句點的興奮,分不清這是那門子的快感,卻禁不住吐出一聲「真痛快」。

他還有一個吩咐,要我帶同他的激光劍離開,千萬不能讓它落入別人手裡,除非那個人比我們更要厲害。老實說,那東西幾乎不具備任何法力,一切力量都來自戰士身上的歷練,沒有出生入死的驚險,那可能練就一身好本領,給小孩子拾到魔王劍,他必定成為下一個魔王嗎?我認為這個機會微乎其微。

回到小村子,是我成長的好地方,有著無法取代的親切感。可惜,小村子已經變成面目全非的廢墟,我踏著一片泥濘,環望四周,餘下別人慘不忍睹的頹垣敗瓦,我心裡沒有很大的驚訝,這彷彿是早已定下的結局。

我離開村子三年,自己的世界只有打倒魔王的使命和沒完沒了的殺戮,村子和我的路漸走漸遠,忙碌的勇者生涯使我忘了寫信給小花的承諾,村子屬於往日的自己,我無法再用原來的名字,我已經無法接受了。這三年來,一直被喚作勇者,也自稱勇者,勇者才是這個我的名字,抹不掉的。

走到老家的小花園,花草植物早就枯萎凋謝,那曾經是母親最愛的園地,也曾經是我孩童時最愛逗留的小天地,這裡有過母親自然窩心的笑容,也有過父親的勞力協助,落下了無數代表辛勤的汗水,代表著我們有過的家、有過的愛。

如魔王所言,我很快找到了父母的墓碑,兩個人被埋葬在一起,刻有他們的名字,還有一個日期,約是一年之前。即是說,魔王在一年前毀掉村子,甚至殺死了所有村民,我闔上眼,嗅了一嗅,沒發現人類的氣息,相信小花和朋友已然成為戰爭的犧牲品。我在村子裡走了一圈,在父母的墓碑前跪拜了一段不長不短的時間,這程度的寂靜雖然陌生,但我早晚會習慣,沒有親人、朋友、小花、伙伴,更甚的是,沒有魔王,一切隨著魔王倒下而結束,但故事不會就此完結,無論如何,我的命運之路將會延續下去。

感覺茫然的瞬間,我想起了包袱裡的激光劍,屬於魔王的劍,握著黑色劍把,發出沉鬱的紫色光茫,緩慢的揮動光劍,一道道劍光在四野無人的廢墟綻放起舞,絢麗奪目。

可是,精彩的劍舞失去了所有觀眾。

這把孤獨的劍,也是唯一的伙伴,我終於明白魔王留下的話──「你終究會明白的……」

想起這句話,知道了自己該何去何從。

2012年2月4日 星期六

《人生》 第二十一章:酒吧的怪老闆

《人生》

第二十一章:酒吧的怪老闆

『洛芙篇』

別了兩個陌生人,分別是中年男人和漂亮女生,他們和我素不相識,不知道名字,不了解身份,不曉得他們的出現會怎樣影響我往後的人生。接下來,最急切要辦的事情是打開愛琴海酒吧的大門,我知道酒吧不可能是適合小孩子逗留的地方,這也是無可奈何的情況、身不由己的處境。

暗地裡,我仍然盼望這會是改變命運的一個午夜。

把門打開的一刻未有如動畫影像般翻天覆地,看到的畫面是一片平靜,眼前的人和事都以慢動作進行,客人們在喝酒和談天說地,沒有誇張的動作,沒有人鬧事喧嘩,人們在微笑,人們在陶醉,人們在吱吱喳喳,低沉含糊的聲音此起彼落,搞不清楚誰在交談,更不知道詳細的對話內容。

我垂下頭看一看,近大門的圓檯位置有一個年輕男生緊緊盯著我的臉,他長得可愛,這樣說即是代表他不帥,有著一雙小眼睛,一副沒睡醒的樣子,披著一頭長度中等的烏黑頭髮。這個人的外表沒有問題,不過他堅持用上詭異的眼神瞪向我或身後的大門,這就顯得有點古怪了。這種處境使我不知所措,相信自己的臉已經羞紅起來,可是這個狀況沒有維持下去,轉過眼,男生不再注視我,他的注意力落在大門上,相信他是把我錯認作另一個人,大概會是另一個女生,這是我們之間發生的小誤會。

小誤會過後,我回過神來,放棄陷於這種模稜兩可的狀況裡,戰戰兢兢的走過數不清數目的圓檯,小心翼翼的避免撞到醉醺醺的客人,依循那個熱心女生的指示步往盡頭的一張工作檯。我發現裡面既沒有客人,也沒有調酒師,只剩下兩個被喝得一滴不剩的酒杯,我不懂酒,也不曉得這些酒杯是用來裝載那種酒。

對我來說,酒吧陌生,酒也很陌生,我不曾嘗過酒的味道。環望酒吧一遍,找不到任何和爸爸酷似的年輕人,或許就如熱心女生所言,只有在他上班的時候才能找到他,找到我的那個年輕爸爸。

「小姐,你好。」

說話的人是個中年男人,身材矮小,體形略胖,髮型有點奇怪,頭頂大部分都剃得光光,怪異的束著一尾深綠色的小辮子,延伸至他的肩上,加上滿臉鬍鬚,整個造型都很奇怪。

我不知如何是好,隨便的點點頭作回應。

「我先作自我介紹,我是這家酒吧的老闆,可以叫我洛克。」他禮貌的說道,看似沒有惡意。

「洛克先生,你好……你可以叫我小芙……」

「一個小女生隻身來到愛琴海,有什麼事情嗎?」他看得出我的吞吞吐吐。

「呃……洛克先生你是姓洛的嗎?」我說出心裡懷疑的地方,姓洛的人物或多或少和我們有著一絲關係。

他發出「呵呵、呵呵」的笑聲,很有可能是取笑我的幼稚和無知,所謂不知者不罪,他未免太過分了。

「洛克是我的外號,本人姓蘇。」他保持笑容,不以為意的解釋說道。

洛克先生聲音沙啞,不用了解也知道他是個程度嚴重的吸煙愛好者,身上蓋著一股薄荷煙草味,幸好他吸的煙是薄荷味,這樣我的鼻子才得以舒服一點。這一刻,他沒有吸煙,但單憑沙啞的聲音和身上的煙草味,足以肯定他是個吸煙人士。

「哈哈,是我誤會了。」我不自覺的掩著嘴巴,用來掩飾臉上的尷尬神情。

「小芙,你來這裡找什麼呢?有什麼目的?」洛克問道,語氣充滿關切之情,我的搜尋一下子遭他看穿,我的目光在酒吧的各個角落亂跑亂撞,就如一頭渴望獲得食物的八哥狗。對了,我想到了爸爸所養的八哥狗,是個可愛逗趣的小傢伙。

「我想找一個叫阿森的人。」我故意不提及爸爸的全名,因為在酒吧裡,阿森這個簡單的稱呼已經足以代表這個年代的他,老闆該不會有欠自然的喚他洛明森吧?

「喔!原來你想找的人是阿森,那就簡單了,他就是我的員工啊。」洛克恍然大悟似的答道。

「那……他今晚在嗎?」我趁機追問下去。

「我好像見過他,可是他又不在了,可能有事在忙,所以先行離開了吧。」身為老闆的洛克到底有沒有好好管理酒吧和員工?竟然連爸爸的行蹤都不清楚,這個人真可惡。

「他會回來嗎?」我問道。

「說不定的,那個人有些怪裡怪氣,雖然長得又高大又帥,每個人都說他酷似古天樂,可是我發現每逢到了月圓夜,他都會告假……」

「為此,我曾經作出試探,說過加他薪水,要他在特定日子上班,他老是拒絕,問他原因,總會找些理由來推掉。那個人好像有個秘密,而且是不能說的,是不能說的秘密啊!」洛克眉頭猛皺的埋怨,單從語氣來看,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可憐老闆,值得別人同情。

年輕的爸爸懷著什麼秘密?我沒有在二零三零年聽說過,他也不曾透露。

「對了,洛克先生,剛才說的古天樂是誰?樣子又是怎樣的?阿森有長得那麼像他嗎?」我無知的問道,心裡滿是好奇。說起來,從自己的嘴巴說出阿森這個名字好像不太自然。

「什麼?你連古天樂是誰也不知道?」他瞪眼說道,表情很驚訝、很誇張。

「呃……」我無言以對,我可是屬於二零三零年的人,不知道古天樂的樣子絕不稀奇,在那個年代,他很有可能是個老人家了。

「啊……原來是這樣的……」洛克突然驚叫一聲,立即把我嚇住,我傻乎乎的呆望著滑稽有趣的他。

他舉起手指於空氣中不停晃動,似是矛塞頓開的說:「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從外國回來,所以才不知道古天樂是誰,這樣嘛……我絕對不會怪你的。」

「嗯嗯,我的確不知道古天樂是誰。」我連忙點頭答道,認同洛克的想法,這該是個適合的反應。

這個時候,我發現他的另一隻手竟然握著一件感覺熟悉的機器,我不禁驚叫出一聲「時光機」,然後再羞怯的用雙手掩著嘴巴,禍從口出,遲鈍的我驚覺自己大意失言。在二零一零年,那不是時光機,而是……

「什麼時光機啊?小女生,這是最新推出的蘋果牌iPad啊,是方便好用的平板小電腦呢。」洛克立時用輕蔑的眼神看著我,他大概認為我是個電腦和科技白痴,是個和社會有著斷層間隔的鄉村小女生。

「嗯,是iPad。」我嘗試以尷尬的微笑來掩飾內心的困窘。

「嘿,害我以為你真的不知道……不要緊的,我決定將它送給你。」洛克突然豪爽的表示,同時間,他已將iPad捧到我的手裡。唉,這個人突然認真得莫名奇妙。

「送我的?」我感到錯愕。

「單是剛剛那個可愛的驚訝表情已經足以讓我無條件將它送給你。」他續說,說得若無其事,說得理所當然。

「不,我是不可以接受的。」我堅定說道。

「什麼跟什麼?這是二零一零年了,不要再那麼虛偽,我說過要送便送,不用跟我客氣。錢嗎?我多的是,六千塊的iPad根本只是我的財富之中的一粒小沙塵。」洛克的誇張表情使我了解到什麼是「財大氣粗」所形容的樣子,他堅持送我iPad,頑固得不可理喻。

「那……」我支支吾吾。

「不要再那麼、這麼了,收下它吧。」他邊說邊將iPad再次捧到我的手裡,並稍稍施加壓力,要我好好握著它。

我無奈的吐出一聲:「哦。」

「不如你用古天樂這個名字來搜尋一下。」

他激動的作出提議,熱切渴望我這樣做,他按下了機器邊框上的一個小按鈕,熒幕隨即亮起來,他又在畫面上輕輕一掃,一個跟一個排列有序的圖示即浮現出來,這個畫面的感覺有點沉悶,那些圖示毫不生動,十分公式化,不怎麼有趣。

「輸入吧。」

他點選了畫面上的輸入欄位,然後著我試試輸入,我茫無頭緒的看著陌生的操作介面,坦白說,這是我第一趟看到它裡面的軟件,因為在二零三零年,它早就成為代表著舊年代的老古董。

我苦惱的看著熒幕,無從下手的感覺的確很苦,簡而言之,我不懂得使用這部機器,洛克見狀,立即用手輕托著iPad,再於電光火石之間輕鬆的在熒幕上輸入了「古天樂」三隻字。一秒鐘過後,畫面起了變化,十數個小方格同時顯示出一個男人的肖像,有正面和側面,看起來都是超級帥的。他皮膚黝黑,五官長得很剛毅,看著看著,看到的便是一份男子漢的味道。

很好看的一張臉,沒話說。

洛克看著目瞪口呆的我說:「這個人便是古天樂,是個電影明星。」

「什麼?」我有點不確定。

「嘿嘿,他長得太像阿森了吧……不,是阿森像他,所以你才看得如此入神,對嗎?」洛克自以為是的猜說。

「哈哈,是啊,阿森超像他的。」我說了一個謊,我根本不知道爸爸年輕時的樣子,只知道他像古天樂。

「不過……」他未有把話說完,突然吞了吞唾液,停頓下來。

我隨即關視他的臉,希望他能夠儘快說下去,不要故作神秘。

「不過,我覺得阿森比他更酷、更帥、更高大!」

是真的嗎?爸爸竟然長得比電影明星還要俊朗?洛克是在胡說吧。

「哈哈,是嗎?」我再次以勉強的笑容來應付他。

「你就在這裡等阿森好了,玩玩iPad來解悶,看你的樣子應該是未成年,我會吩咐別人給你一杯可樂汽水。你千萬不要喝酒,也不要亂跑掉啊!」

洛克把話說完,轉身離開現場,看著那胖胖的背影用著輕快的腳步離開他所擁有的愛琴海酒吧,這畫面真的有些滑稽、有些有趣。

剛認識的新朋友離開後,我呆呆的把玩著手上的新玩具,胡亂點選熒幕上的各個圖示,各式各樣的也有,看故事、看文件、看照片、地圖、樂器、繪畫等一應俱全。本以為它難以使用,怎料到一下子便上手了,設計使用介面的人應記一功。我打開照片庫,以為這部原屬於洛克的iPad裡面會有爸爸的照片,不過當我勉強的看完數千張照片後,才發覺裡面根本沒有爸爸,照片中有八十巴仙是屬於十八禁的裸體女人露骨慾照,這個洛克先生的確是個奇人,怎麼可能就這樣把一部超級色的iPad送給一個未成年小女生呢。

我認為他需要先把色情照片全數刪掉。

這一晚,我始終等不到爸爸,直至清晨酒吧關門的一刻,他都沒有回來,反而奇怪的洛克先生卻在我最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跑過來,再一次忘了回家的路的我將樂樂家的地址告訴了洛克,然後他用手機撥電話,急急召來一輛計程車,在馬路旁將我和iPad推到計程車裡,用讀急口令的速度向司機留下樂樂家的地址,又急忙將車資塞到司機手裡,司機收錢後笑逐顏開,顯然洛克付的車資遠比實際要付的來得多。

想不明白的是,洛克的舉動使我想起另一個中年男人,那個狼人麥格理。同樣陌生卻親切,熱心又友善,使我放下戒心。

車程中,我很是無聊,只做了兩件事,一是把玩iPad,我開始更懂得如何操作它,手指頭的移動都純熟起來,我甚至試試以它作畫,畫的對象是爸爸,是二零三零年的他,效果不太理想。另一件無聊事,我發現司機的名字很有趣:陳波,他的父母定是希望他長得像波一樣圓、一樣大,我刻意不去看他的名字,可是過了不久又偷偷的看了數遍,然後再望望他略胖且圓潤的背部,差點便失儀的笑了出來。

回到樂樂家,我發現他原來一直在等我,他的教師男朋友很早就離開了,然後樂樂便坐在沙發上等我回來,他希望我能夠找到爸爸,但這個晚上的結果難免使人略感失望,我在酒吧裡呆坐了一整晚,只是無聊的觀察客人和把玩iPad。

樂樂的個性如他的名字,他鼓勵說:「不要緊的,至少你找對了地方,又認識了那裡的老闆,每個晚上都去酒吧碰碰運氣,喝點酒也沒所謂的,這個年代的人很喜歡犯禁,未成年做愛、喝酒、吸煙、吸毒等統統也有年輕人在做的,哈哈哈……」

我衷心感激他,以這樣簡單的一句來回應:「謝謝你。」

這聲感謝,希望他能感受到背後隱含的情感。

假如樂樂不是個同性戀者,在我們相處的短暫日子裡,我一定會愛上他。他擁有這樣溫柔的個性,毫不矯揉造作,不裝模作樣,每一個舉動都是源自真摯的善意,能如此坦率的面對陌生的我,我有點害怕自己真的會喜歡他,因為他不會戀上女人,一切會變得沒結果、沒意思,只會發展成一齣愛情悲劇。

接下來的數個晚上,我都是獨自前往愛琴海,開始記得那些道路、那些環境,甚至記得中途會經過樂樂工作的便利店。十二點後,在便利店工作的人是兩個中年婦人,瘦瘦的和胖胖的,店裡客人不多的時候,她們總會吱吱喳喳的大談是非,抱怨這、埋怨那,看到她們的嘴臉,我心存僥幸,慶幸自己還是個淘氣的小女生。

一連數晚我也待在那張位於酒吧最深處的椅子上,旁邊便是爸爸的工作空間,一邊玩iPad,一邊等他出現。我沒有留意酒吧裡的客人和其他調酒師,因為待在爸爸的工作間,我逐漸感受到絲絲熟悉的暖意,眼前空無一人的工作檯殘留著他的氣息。有些時候,我會閉著眼想像年輕爸爸工作時的情景,友善親切、善於交際的他總能為客人調配出最貼心的美酒,年輕俊朗的他總能吸引一大班女生慕名而來,然後他會顯得不知所措,但由於工作的關係,依然裝作友善的迎合她們,這便是我想像中的爸爸。

洛克先生偶爾會出現在我眼前,說完一大堆模稜兩可、教人摸不著頭腦的話後又再次沒預告的離開,他好像懂得瞬間轉移,來無蹤、去無影,有他在的時候,聽他碎碎唸、亂說一番,時間好像過得比較容易,心情也會輕鬆得多,始終等待很難會成為一件樂事。洛克應我要求,打過電話給爸爸,卻一直得不到回覆,爸爸到底去了那裡?遇上什麼事情?

除了爸爸、樂樂、洛克等人,我還注意到一個人,就是第一次走進酒吧時見到的那個男生,每個晚上他都來得比我早,一直都是獨個兒,一直都是坐在那個靠近大門的坐位上,專注的看著每一張臉,特別是女生。

我仔細的看他,他很像我,我們都是孤獨的,每晚都準時窩在愛琴海,等待著世界裡的某一個人,無休止的等待在折磨我們,某層次來說,我們是在酒吧裡最接近的兩個人,即使……我們連半句話都沒說過。

直至有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