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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好想你》 第七章:特別合照

《好想你》

第七章:特別合照

記得看過一齣日本電視劇,劇名是《不能結婚的男人》。

男主角是阿部寬,年輕時是個模特兒,後來當上演員,踏入中年後拍過不少精彩電視劇,又酷又有型。不過在這齣劇裡,他卻扮演一個難以和女性溝通的中年男人,是位獨身多年的室內設計師,身為專業人士,但完全沒有女人緣,而且對婚姻關係十分抗拒。阿部寬將這個怪裡怪氣的角色演繹得非常傳神,故事平凡,但對白精警,情節幽默有趣,不失為一齣好劇。

另外,電視劇還有另一亮點,就是劇中女配角所養的八哥狗「小健」,牠的樣子又笨又可愛,惹人關注,引起大眾迴響。

阿九和我同時迷上這電視劇,而且她很喜歡劇中的小健,經常嚷著要買一頭比牠還要可愛的八哥狗。事與願違,由於在不久之前,阿九家中的約瑟爹利狗年老死去,九媽尚未能平復心情去養另一頭小狗,所以一口拒絕了阿九的要求。

直至來到阿九這一年的生日,養八哥狗的心願終於能夠達成。

躲在廚房的九媽忙於整理煮食用具,突然向客廳大喊一句:「阿九,你要好好照顧牠啊。」

「媽?你在說什麼?」阿九反應愕然,一臉懷疑的問道。

九媽示意我們往露台那邊看一下,她又說:「就在那裡呢。」

阿九戰戰兢兢的打開那道玻璃門,走到露台,仔細觀察周遭的變化,我們往下方一看,同時發現一個不尋常的淺藍色籠子,似乎是用來困住寵物的。

我拍打了阿九的肩膀一下,然後悄聲說:「阿姨所說的肯定是這個了。」

阿九無語,用著驚訝的表情凝視我並輕輕點頭。

我走到籠子前把門打開,裡面的小狗沒有立即跑出來,牠帶著好奇的目光偷看我這個陌生人,像個初生小孩,非常有趣。

我拉著阿九的手臂說:「阿九,是一頭小狗呢。」

「小狗?真的嗎?」她還是半信半疑,這個驚喜實在意想不到。

我用肯定的語氣說:「真的呢,是你最愛的八哥狗啊。」

就在這個時候,八哥狗突然從籠子裡跑出來,跑得很急很快,沒有目標的亂跑亂跳,看來是給興奮莫名的我們嚇倒。乍看來,小狗很幼小,身長大概比我穿的運動鞋長一點,是個逗趣的小朋友。面對小狗,我們不懂得如何反應,頓時手忙腳亂,九媽從廚房裡跑過來,並熟練地將小狗抱起來安撫一番,表現輕鬆,畢竟她已經是一位擁有十多年經驗的養狗專家。九媽又將小狗放到阿九懷中,示意她要認真的抱住牠。

「媽,很貴的嗎?」由於家境不算富裕,阿九立即為價錢問題而擔心。

九媽笑瞇瞇的說:「不用擔心,很便宜的啦,才五百塊而已。」

「你是認真的嗎?我不相信呢,我在寵物店看到的八哥狗都是賣四、五千塊的!」

不單是阿九,我亦不敢相信單用五百塊就可以買到一頭小狗,她說得對,花幾千塊錢來買一頭小狗是免不了的。

「阿九,我可以認真告訴你,如果真的要四千塊這麼貴才可以將牠帶回來,我一定不會買給你的!」九媽斬釘截鐵地說。

接著,九媽將事情始末完完整整的說明一次,原來小狗是頭半歲大的公狗,之前住在主人所開的理髮店裡,由於工作關係,主人要到國內定居,假如帶同小狗的話,必須處理很多煩瑣的手續。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唯有為小狗尋找新主人,他和九媽是老朋友,碰巧阿九一直嚷著要養八哥狗,於是大家一拍即合。剛才所說的五百塊錢還包括籠子和兩袋特大裝狗糧,很划算!

九媽把事情交代完畢,阿九已經被這份禮物感動得熱淚盈眶,這是代表歡愉的眼淚,具有意義和價值。

她握著九媽的手激動地說:「媽媽,真的感謝你,我會盡心盡力好好照顧牠的!」

「不用這麼感動啦,你和阿寧給我看顧小狗,我要到廚房好好準備今晚的麻辣羊肉火鍋。」九媽也流露著尷尬的神情,又回到廚房去,我知道這兩母女均心存激動,只是愛面子的不敢坦白。

小狗的名字是「阿八」,這不是我們為牠取的名字,而是前主人一早想好的,我們決定繼續沿用,雖然在一般情況下,小狗只需要幾天時間來適應新的名字,但阿九覺得阿八是個很不錯的名字,而且她的外號是阿九,兩個名字是不謀而合的。

八哥狗未必是最受歡迎的品種,牠們有點蠢,有著一張滿布皺紋的方形臉,如一位憂心忡忡的老人家,擁有一雙滿是好奇的大眼睛,身體短小而強壯,尾巴會在背上緊緊的捲曲。不過阿八長得很不錯,五官端正,雙眼明亮有神,我們都對牠一見鍾情。

我們撇下懷疑,放下驚奇,展開和阿八混熟的作戰計劃。

我和阿九分別走到牠的兩邊,不斷叫喚牠的名字,企圖令牠減少對我們的戒備心,更嘗試用玩具和零食吸引牠的注意。初時,阿八只是呆呆的坐在地板上不敢移動,但食物根本就是每頭狗的最大誘惑,最終牠也抵受不住那些餅乾和芝士味雞肉零食,雙眼帶著渴望的眼神乖乖的衝到我們眼前,在餵牠吃零食的同時,還感受到那股對食物的執著和渴望,牠很饞嘴呢。

當我們坐在沙發上,阿八主動用那雙短小有力的前腿來抓我們,具有膽識的牠還嘗試跳到沙發上,可惜牠只有半歲,彈跳力仍然有限,只能無奈的注視我們並發出一連串「嗯嗯」的叫聲,我猜阿八是想我們抱牠到沙發上吧。牠還使勁的舔我們的手,原因似乎不是牠喜歡我們,而是其靈敏的鼻子嗅到了一些殘留的食物味道。我們走到那裡,牠也會立即關注,然後又跟過來,會突然興奮的跳躍和跑動,如小跳蚤般活蹦亂跳。

「阿寧,阿八很喜歡你呢,剛剛你抱起牠,牠還舔起你的臉來呢!」阿九一臉欣慰的說道。

我搖頭說:「不是啦,牠還肉緊的舔了我整張臉,包括鼻子、眼睛,還有耳朵,弄得我滿面都是唾液啊!」

「什麼?牠連你的耳朵也有興趣去吃?一定是因為那裡裝滿了又多又臭的耳垢吧。」阿九把握機會取笑我。

這個人老是喜歡這樣作弄我,我也懶得反駁,只好無奈地說:「唉,笨阿九,你變得聰明了,看來我要定期來你家找阿八幫我吃光那些耳垢呢。」

接著,我們一直和阿八在大廳內玩追逐遊戲,牠的體型雖然細小,但跑步速度驚人,我的腳步慢一點就會打不到牠的屁股,抓不住牠的尾巴。二人一狗還登上屋子的天台,讓阿八在那裡留下一些專屬記號,那就是她的尿液。牠真的很厲害,居然在天台的各處撒下八次尿,那裡只是個空間有限的小天台呢。

晚餐時間來臨前,阿九姐姐和爸爸及時回家,這也不是我們的第一次見面,所以大家可以輕鬆的閒話家常,如老朋友似的。當然,這晚的話題主要圍繞著他們家的新成員──阿八。

九爸如常的喝酒,醉醺醺的向阿八說教,要牠當一頭乖巧的小狗,阿八不可能明白他的意思,擺出一副不知所以的樣子,茫茫然的,也是很可愛。九媽的廚藝了得,羊肉的甜度、嫩度都很到位,那鍋麻辣湯更是不得了,害我們一邊吃肉一邊喝湯,欲罷不能。就是多得九媽,我才懂得欣賞麻辣火鍋。

「阿寧,味道還可以吧?」九媽客氣的問道。

我使勁地點頭,帶著滿意的表情豎起拇指說:「阿姨,這還用說?真的很好呢!」

她聽後笑不攏嘴,滿心歡喜。

說真的,我們每個人的胃口都很誇張,除了將羊肉火鍋吃光光外,還打算將姐姐買回來的黑森林生日蛋糕一起解決。我們把蛋糕放到茶几上,準備好碟子和許願用的蠟燭,當然先要讓阿九合上眼睛許下生日願望,姐姐好奇那是個怎樣的願望,阿九只笑不語,掛著一個燦爛和滿足的笑容。

我們各人輪流和阿九在生日蛋糕前合照,這時候,她還有一個特別要求,使我略感意外。

「姐姐,幫我們拍一張合照啊,要有我、阿寧和阿八的。」阿九一邊說話,一邊將我的手機遞給姐姐。

姐姐爽快答應:「好啊,你們要好好抱著阿八,不要給牠跑掉啊。」

「開始。」姐姐拿著手機,準備就緒。

這是一張特別合照,別具意義,為了這張照片,我們嘗試了二十多次,由於阿八不停用力掙扎,又或者根本沒有面向鏡頭,總之和小狗拍照就是如此麻煩。

最後,我們得出了一張稍為滿意的合照,阿九和我都顯得無奈和疲倦,而阿八只是關心著茶几上那個看起來很美味的生日蛋糕,流露出一副渴望擁有的神情。照片裡的我們都滑稽搞笑,但對阿九而言,這卻是一張最特別的合照。

就在這個時候,我好像又聽到手機來電的音樂,感覺怪怪的,十分不協調,我的手機仍然握在阿九姐姐手裡,而且她未有打算交還。

哎呀,那首音樂更加不會是我當時所選用的……

眼中的景象和人物都開始變形扭曲,視線再度模糊起來,而來電音樂卻越來越清晰響亮。

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3N8》 第十三章:老家

《3N8》

第十三章:老家

在洛克房間的時候,我有了念頭,確定下一個目的地是老家,過著悠閒退休生活的父親該在家吧?搬進新居後,有一段時間失去聯絡,我沒有主動找他,他也不敢打擾我,過得還好嗎?

父親年紀老邁,喜歡忙這忙那,持續每天都踏單車外出,這是他的習慣和固執,想到這裡,我不放心,決定回家走一趟。

走回頭路,即是今天前往工業大廈所走的同一道路,只是換成反方向,為了節省時間,我不打算繞圈子,縱使有其好處,可以到附近逛逛,碰碰運氣,看可否遇上一些兒時朋友。不過,回老家比較要緊,沒有預告的回家,父親會為此而感到特別高興。

下午五點十五分,我來到與麥慧晶母子相遇的地點,向右轉再走過兩條馬路便是老家,往前看,有熟悉的酒家,我不喜歡這一家,食物水準很糟,招來客人的招數是十分廉宜的價格。再往前走,是家具店,位於不吉利的舖位,不知曾經易手多少次,懸掛在二樓的招牌永遠捱不過第二年。很久以前,那裡曾經是電影院,小時候的我在裡面看過好幾次電影,不論是電影或是爆米花,質素總是使人不滿意,每一次都失望而回。

再走上一小段路,來到年中無休的便利店。在小說《人生》裡,朱柏華工作的便利店正是取材於此,往左方看,正是熟悉的愛琴海酒吧,和《人生》息息相關,狼人阿森曾經在酒吧內工作,安達臣、小二、朱柏華、洛芙等人物也曾經來訪這家不起眼的小酒吧。五點多,現實世界中的愛琴海準備營業,在小說裡,它總是活躍於午夜,現實中它早就忙個不停。

我放棄走向酒吧,因為老家位於便利店的右方,而不是愛琴海那邊的左方。我開始分不清現實和小說世界,產生混淆,小說裡的人物、場景大多源於我所知道的真實事物,再次看到便利店和酒吧,總認為裡面的客人都是小說人物,虛構的情節將在這個午夜如期上演。我越想越頭痛,強忍著不明來歷的痛楚,暫時放下想像,讓腦袋休息一會兒,讓自己舒服一點點。

完成不費力氣的漫步,老家就在眼前,是一座孤單的住宅大廈,我需要輸入密碼才能進入大堂,密碼由四位數字組成,相當簡單,不可能記錯,我爽快地輸入「一六七四」,錯不了的……

咦?

單色熒幕顯示出「輸入錯誤」,使我摸不著頭腦,我再次輸入相同的數字組合,結果完全相同,是錯誤,是接二連三的錯誤。我換個方法,掏出手機,那裡儲存了那個該死的密碼,立即看一下,也是記憶中的「一六七四」,這就奇怪了,難道密碼被改掉?

這是不可能的,還未到更換密碼的日子呢。

霎時間,我感到慌張,由於密碼問題開不到門,真是對科技的一種諷刺。在徬徨無助之際,一個中學女生拯救了我,我沒神沒氣地轉身回望,看到身材嬌小的她,還發現一個有趣的地方,這個女生該是我的學妹,她身穿王肇枝中學的淺藍色校裙,土氣十足,很容易就辨別得到。

我腼腆地說了聲「謝謝」,她含蓄地點頭,由於戴著耳機,她可能沒有把我的話聽進去。我所認識的管理員又不知道走到那裡躲懶,這個人和盡忠職守扯不上關係,就算他安守崗位,也不一定專注於工作,很多時候,他也在光明正大地睡覺。幸好他不在,我不用打招呼或說些公式化的客套話,我和學妹一同乘坐升降機,她在七樓離開,而十三樓才是我的終點。

忘了說,我偷看了她鍵入的密碼,是「五六三八」,又是那不缺席的3N8。

離開升降機,心急如焚的我立即向左走,還有不到一公尺的距離,就是我的老家,雖然為了寫作,我選擇了離開,但仍然想念這個地方,還有年老的父親,不知道他還剩下多少日子,歲月會偷偷在我不察覺的時候帶走他,我害怕失去他,一直擔心那一天的來臨,雖難以避免,卻仍想逃避。

感覺不對勁,有點不自然,老家大門是閉上的,這表示父親可能不在家,他老是說喜歡空氣流通,所以有人在家的時候,大門是長期打開的,換句話說,他不在家。於是我拿出門匙,塞進門鎖,順著時針方向,向右打了兩個圈,順利把門打開,裡面將會是伴我成長的老家。

獨個兒走進去,感覺仍然熟悉,沒有人的家,仍然彌漫著父親的氣息,該是某些奇怪的藥油味道,我知道他仍然健在。這裡難得沒有人,我立即貪婪地攤在客廳的沙發上休息,這裡有著太多的舊日回憶,包括小時候、少年時代,和家人有關的種種經歷,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盡在大小恰當的客廳裡。

不自覺的擷取著漸漸淡化的回憶,拾回多少,便牢記多少。

沙發前有一個白色小茶几,我看到上面有一張陌生照片,把它伸手抓來,發現是父親年輕時的臨時駕駛執照,我不禁發笑,是多少年前的古董呢?保存得尚算妥當,我由衷地佩服。好奇是免不了的,我拿著臨時駕駛執照關看一下,舊照片上的父親,年輕得難以想像,拍得很好看,和現在老去的他相距甚遠,我拿出手機拍下照片留念,相信執照是他在找東西的時候不小心翻出來的,算是一件珍貴的小古董,也會是他的回憶。

乘過火車、公車,到訪洛克的辦公室,吃過兩次幻景所賜的苦,我感到十分疲累,躺著躺著,逐漸入睡,迷迷糊糊睡過幾個小時,我再次醒來,時候不早,已經來到晚上,屋內變得陰暗,看不清楚環境,黑暗當中,老家好像化身成陌生人,沒剛才那麼溫暖舒適。

我被開門聲音吵醒,有點期待開門的人會是誰,會是父親?還是阿姨?

我迫不及待的坐好,伸了一個懶腰,打了兩個呵欠,在黑暗中不清不楚地注視著大門,我猜走進來的人將會是父親,這是猜測,也是滿心期盼,我想念他,他可是命中注定和我血脈相連的父親,是唯一的一位。

那個人終於現身,並謹慎地往屋內一看,也由於這個自然舉動,我看得見其上半身,從隆起的胸部,便知道是個女人,會是阿姨嗎?似乎不是,和阿姨相比,眼前人長得較為高挑,較為年輕,側面展示出女性特有的曲線體態美,這個人……陌生得超乎想像。

心裡不斷湧出同一個疑問:「這個人是誰?」

不是父親,不是阿姨,她到底可以是誰?會是父親的親戚嗎?可能是,他老是喜歡接待海外的親戚來家暫住,這可能性十分高,不能排除。

女人沒有立即走過來,她先開動屋內燈光,然後才施施然地走到飯廳,飯廳和客廳是相連的,其實我們的距離相當接近,隱約看到她的一身裝扮,披有一頭長髮,身穿米白色的長袖襯衣,下半身是深啡色短褲,配上一對淺啡色短靴,還未能看到其真面目。頓時間,我坦惕不安,面對未知的陌生人,而且是個女人,內心始終有所顧忌。

開燈後,重見光明,我終於看得見女人的臉,其臉上塗有厚厚的化妝,成熟妖艷,看上去約是三十歲的樣子,以這個年紀來說,稱得上是很漂亮,有一種成熟女人的吸引力,但她到底是誰?在記憶中,我似乎找不到關於她的印象,不認識她,卻又有熟悉的感覺,甚至以為自己認識她,這會是那門子的錯覺?

女人一臉震驚,其反應屬真屬假,一時間難下判斷,我流露出一副茫然不知的表情,我們以表情進行對峙,我的存在未必是她的意料之外,但她闖進屋內,卻真的使我手足無措。

什麼?

什麼?

她是闖進來的?

一瞬間,自己也否定了這個說法,她不是闖進來的,沒有用過強硬手段,未有製造任何噪音,輕易地用門匙弄開大門,就如回到自己家般容易。

我的眼睛隨著閃現的想法行動,悄悄地環望屋內一遍,我知道事情進入了一個失控的地步,和自己想像不符,牆壁粘有古靈精怪的紫色圖案牆紙,沙發是極有氣派的黑色真皮沙發,白色小茶几消失不見,沙發面向的組合櫃也是近期流行的新款式,電視機不再是幾年前的舊型號,而是大尺寸熒幕的韓國品牌液晶體電視機。我望向飯廳,飯桌變成四根黑色柱腳配合一大塊強化玻璃的高級飯桌,椅子是貴價貨,這更加不用說。

只是短短幾秒鐘和兩眼的觀察,得出一個結論:這裡不再是我的老家。

女人站住不動,好奇地關視著坐在沙發的我,我報以同一種眼神,掛起一個牽強微笑,對我來說,這絕對是種困窘,對她來說,卻好像什麼都不是,狀甚輕鬆。

我們不約而同說出簡短的問句:「你是?」

女人的反應是連聲的呵呵大笑,可能在取笑我的表情──可憐兮兮的目瞪口呆。

我聲嘶力竭地問道:「這裡不是我的家嗎?」

女人笑說:「這真是個好問題,要是這裡是你的家,你根本不用發問。」

我不禁疑問:「我知道這個問題或許有點奇怪,但……這是幻景嗎?」

女人的回答卻使我震驚:「我沒有製造幻景的法力。」

我立時被嚇住,她的話有著漏洞,我用不確定的語氣問道:「什麼?你明白什麼是幻景?不會吧?」

女人續說:「有些超凡人懂得製造幻景,我卻沒有被賦予這種法力,而我則懂得三種法力,分別是隱形、模仿和……」

我禁不住插話:「你不會是……」

答案呼之欲出,我卻不願意說出口,這個人既是陌生,可是我對她的了解實在太多。

短篇《好友的婚宴》

picture was taken by Sherine Mok
短篇《好友的婚宴》

2011年6月22日。

這是好友Mana的結婚大日子,直至如今,她在我的手機裡仍然被記錄為另一個名字──Fanny,這名字屬於一段遠去的歲月,證明了我們的友誼的確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有趣的是,她常嚷著要我把Fanny改回Mana,我決不服從。

碰巧,這幾天颱風來襲,天色陰陰沉沉,狂風暴雨少不了。不少人渴望天文台發出八號暴風信號,事與願違,這天又不是星期天,又由於經濟和商業關係,信號由始至終也維持為三號強風。我深明這種潛在規則,誰叫香港是個實際的商業社會,商家重視每一天的營收。

幸好,天氣狀況不是太壞,結婚是好友的人生大日子,被颱風影響婚宴的進行實在不值得。

記憶所及,這是成年後第一次出席的婚宴,這些年來,我大多出席白事,有些老人家免不了的仙遊離開,這是一種無奈;紅事的邀請推掉了幾次,都是一些不常聯絡的親戚,根本沒有興趣參與,我似乎重視朋友多於親戚。

Mana是我的中學同學,同級別,不同班別,在學時我們只屬點頭之交,料不到在離開學校後,我們成為真正交心的朋友。在婚宴上,我就坐於「同學」的那一群,感覺很是特別,與其說我們的關係是同學,我倒認為彼此是把心交出來的朋友,不一定每天都說話聯絡,但我的內心一定有她的位置。

投影機送出一幅幅照片,有些是兩位主角的成長記錄,有些是穿起婚紗和禮服來拍攝的恩愛見證,感覺十分甜蜜。看著照片,我想起的是好友的過去經歷,有些往事並不如意,大多是在家庭方面,甚至在籌備婚禮時,她亦曾經向我訴說不快。

那時候,我的安慰大概是:「算了吧,都是過去的事情,你現在都快要結婚了,快擁有自己的家庭,不要想過去的事情,不要影響自己的心情啊!」

相信Mana近日除了忙於結婚外,也會常常憶起自己的母親,我們在這方面很相似,最喜歡自己的母親,她們又早一步的離開人間,不論不小事情,我們都會聯想至母親,觸動心靈,很想向她們說一下自己現在的生活。

在照片裡、在現場所見,女主角有著幸福的笑容,給我苦盡甘來的感覺,為她感到非常高興;男主角表現緊張,冒出一額汗水,這是男生的正常反應,結婚是人生大事,不緊張才奇怪,這是很好的現象,他為結婚而著緊,看上去,他們會幸福的啊。

最喜歡他們在完成註冊結婚後的那一個吻,自然、輕鬆、深情。由那一刻起,他們就是互相扶持、牽手走下去的兩個人,組織起一個小家庭。不清楚他們有否生孩子的打算,我卻大膽的猜Mana渴望擁有自己的孩子,她有一弟一妹,生長於一個吵吵鬧鬧的家庭,身為家中的長女,照顧孩子會是她的專長吧。假若經濟狀況許可,他們會有孩子的呢。

好不容易的走到這一步,一段愛情有著種種不為人知的經歷,由戀人成為夫妻,踏入人生的新階段。在大方得體的婚宴裡,我以路人甲的身份參與其中,身為多年好友,一直看著她的成長和改變,看到兩位主角不斷和賓客合照,真的覺得很感動。

我不常開口坦白,但的確在乎這位好友的幸福和將來。

在此,祝他們不論前路好壞,也要手牽手的一起走過,還有的是,不容缺席的四隻字「早生貴子」。

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六章:走出市中心

《好想你》

第六章:走出市中心

經過一輪苦苦掙扎,我終於抵受不住囉嗦的阿九,被她強行拉起床,這個人將來會成為一個稱職的媽媽,她已具備兩個不可或缺的好媽媽條件:嘮叨不休的毅力、絕不手軟的暴力。這時候,我真的不知道她從那裡習得一身神力,每次都輕描淡寫的把我打至落花流水,後來我才打聽到她自六歲開始學習跆拳道,自此我就不敢隨便惹怒她。

如阿九所言,今天的確是個特別日子,就是一年一度的九月九日,也就是阿九的生日。幸好我仍然記得這件事,否則又會遭遇捱打的厄運。

差不多一個月前的八月七日是我的生日,身為好朋友的阿九當然記得,不過她卻送我一份奇怪的禮物,是一個比一點五公升可樂還要巨大的深藍色玻璃樽,放滿了二十多種不同味道和形狀的糖果,實際數量多至不敢想像。矛盾的是,那傢伙清楚我討厭甜食,偏偏送我一堆糖果,而且作過不止一次的叮囑,要我乖乖的吃得一乾二淨。

我的名字是阿寧,而唯一的外號是由阿九所取的,只有她才會如此無聊的聯想到「白痴寧」,是八月七日出生的寧的意思。她偶爾才會這樣喚我,而且沒有四處宣揚,所以別人只會喚我「阿寧、寧哥、寧仔」。

下午兩點鐘,我們早就離開我家,下一個目的地是阿九的家,位於粉嶺和上水之間的一條圍村,乘過火車後需要轉車,乘坐討厭的專線小巴才可到達,以高速行駛的車子經常使我感到噁心,還有嘔吐的意欲。那些小巴司機像分秒必爭的賽車手,在超速行駛下,車子很難保持平穩。

夏季來到尾聲,天氣依然炎熱,溫度約是三十多度,我們這天的打扮很配合,白色薄薄的短袖T恤、淺色的休閒運動短褲,配上一雙運動鞋,有著遠足的味道。我喜歡阿九所穿的T恤,正面印有一個漂亮的日本品牌耳機,我也想擁有一件。

在十五分鐘的車程內,我們自然說起一些無聊話題,因為說話能夠有效分散注意力,否則的話我會嘔吐當場。

「白痴寧,可知道每個人都叫我阿九的原因嗎?」阿九撥了撥頭髮,輕聲說道。

「當然知道,你生於九月九日嘛。」我精神奕奕的答道。

阿九看著手機熒幕,眼神游離的說:「阿寧,還有呢?」

我凝視著她的側臉說:「沒記錯的話,在眾多表兄弟姊妹之中,你是排行第九的,對嗎?」

「嗯,你的記性真不錯。」阿九微笑說道,我很喜歡她的誇耀。

她又問:「還有呢?」

我胸有成竹的說:「喔,你嘛……狗手錶、狗手鍊、狗頸鍊、狗耳環、狗擺設、狗文件夾、狗床褥……好像連狗髮圈也有買過。」

「嗯,說得對,還有呢?」阿九展示著滿意的笑容。

我又說:「你大概是很喜歡小狗吧,看到牠們時,你總是雙眼發亮的,又會熱情的向牠們打招呼,我還看過你餵飼流浪狗,特別是那頭大黑。」

另一方面,我在心裡暗語:「因為你是九難師太轉世,又美又暴力。」

阿九埋怨說:「牠明明是女的,你怎可能喚牠大黑呢?牠會很傷心的。」

我立時瞪眼否定說:「不可能,有一次我在遠處喊了兩聲大黑,牠立即搖頭擺尾的跑過來討吃。」

阿九換了一個無奈的表情,她悄聲說:「還是喚牠其他名字吧。」

我假裝不耐煩的說:「什麼?牠長得又大又黑,不叫大黑,難道要叫小白嗎?」

阿九苦笑說:「那……當時你有餵牠食物嗎?」

「笨阿九,我怎可能無緣無故將狗吃的食物帶在身上呢?」我故意誇張一點的取笑她。

阿九笑瞇瞇的說:「你才笨呢,我每次經過那裡,都會帶備一些不含餡料的麵包,因為我知道大黑在那裡等我,牠會喜……」

我立即打斷她的話,同時間,又用食指指向她的鼻子。

「嘿,你輸了,你剛剛說了一次大黑。」

阿九被我氣得面紅耳赤,只能假裝遙望車窗外的天空,用作逃避我那副囂張的表情。

圍村所在地遠離城市中心,的確有點遙遠,這是個很容易發現的事實,因為在小巴到站之前,只剩下司機和我們三人,其他乘客早就在先前的車站下車了。

下車後,我們需要再走一段十分鐘的路,開始抵受不住酷熱的天氣而滿身大汗,空氣彌漫著苦悶的味道,快要使人窒息。一路走來,經過每一門戶,那些忠心耿耿的看門狗也會聲嘶力竭的吠叫,雖然非常吵耳,我卻佩服盡忠職守的牠們。途中會看到西洋菜田,綠油油的一大片,即使天氣如何炎熱,心情也會因此好起來,頓時間豁然開朗,我還用手機拍下幾張照片。

阿九忽然大踏步的走到前方,轉身面向我說:「阿寧,最近有什麼電影想看?」

「沒有啦,那次陪你看完《恐懼鬥室》第四集後,我已經失去看電影的勇氣和胃口了。」我苦著臉說道。

阿九笑說:「那麼……不如你找一齣立體動畫電影,我會陪你去看的,就當是我向你賠罪好了。」

「阿九小姐,請問那裡會有這麼便宜你的事?我找誰去看動畫也可以,對象不一定是你。」我故意說得強硬一點。

阿九裝出一副可憐相,悄聲的說:「可是只有你會陪我看《恐懼鬥室》呢……」

諷刺的是,在往後的日子裡,我將要陪她多看兩集《恐懼鬥室》。一直不明白自己何以每次都願意遷就她,根本是人們常說的「貼錢買難受」,我更因此而得了暫時性的「恐懼鬥室後遺症」,對肉醬和香腸感到噁心,胃口大減,體重驟降。

「阿寧,你真的很厲害,可以目不轉睛的看完電影。一般人都會被嚇怕吧?有一些嚴重的血腥場面我根本不敢看呢。」阿九一臉疑惑的說道。

我神氣地回應:「嘿嘿,我不會告訴你當中的秘密,你只需要覺得我很勇敢便可以了。」

阿九作了個鬼臉並「哼」出一聲。

「其實《恐懼鬥室》一點也不可怕,電影在賣弄肢體和血腥罷了。不如你看《Pan's Labyrinth》吧,中文片名是《魔間迷宮》,那才是真正的恐怖,那種彌漫在身邊的不安感才能使我恐懼和坐立不安。」

我補充說:「片中的小女孩偷吃了怪物的葡萄,然後給追趕的場面,看的時候使我屏息凝神,抖不過氣來呢!」

阿九好奇的說:「好像很吸引呢,那你家裡有DVD影碟借我看嗎?」

「找找看吧,千萬不要太心急。」我有點漫不經心。

我們徐徐走著,終於來到阿九的家,這是一座三層高的村屋,附近的都是一些近似的建築,屋子前方是一片供村民停放汽車的空地和數棵不知品種的大樹,阿九家的私家車也是放在這個地方,那是一輛銀灰色的四座位房車,車身很長,算是私家車之中的大胖子。

村屋的地下一層是出租的,阿九一家人住在第二和第三層,我們需要繞路走到屋子後方,經後門那邊的樓梯通往第二層的客廳。屋子的後方其實很有趣,九媽栽種了不少花草植物,有些長得比人還要高。最有趣的是屋外竟然放有一部中形雪櫃,塞滿了啤酒和可樂汽水。第一次看到室外雪櫃時,我有點摸不著頭腦,奇怪這地方怎麼會有雪櫃呢。

我傻乎乎的揮手說:「阿姨,你好,我又來麻煩你了。」

九媽用著溫柔的語氣笑說:「阿寧,好久不見呢,快點坐下吧,想喝什麼就自己去拿,不要客氣啊。」

我們寒暄幾句後,九媽繼續忙那些未完成的家務,阿九和我坐到客廳的沙發上休息,電視台正重播著一個韓國音樂節目,我們就用它來打發這個悠閒的下午。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3N8》 第十二章:一陣風

《3N8》

第十二章:一陣風

母親,我很想念你……

可惜,這個幻景只能維持二十分鐘,我迫不得已的回到洛克的房間,淚水穿越幻景和現實,十歲的他淌著淚,我亦然,母親的離去成了一輩子的痛,我恨不得馬上回到過去,改變已發生的一切。討厭家不成家,討厭孤獨,偏偏命運迫使我孤獨下去,它彷彿在十歲那年開始捉弄我,直至成年後的現在。

回到房間,我坐在單座位沙發上,不諱言,它很柔軟、很舒適,勝過以往坐過的每一張沙發,但這種身體上的享受真的有用嗎?它可以舒緩內心的傷痛嗎?

肉體……心靈……

我作了個搖頭動作,表示絕對的「不可能」。

洛克好奇地問道:「幹嗎搖頭?感到不高興嗎?不妥當嗎?」

我低聲說:「我只是向沙發說不。」

洛克的眼神頓時變得更好奇,他再問:「奇怪,怎麼會向沙發說不呢?」

我坦白說:「它不能讓我好過一點。」

洛克不知所以,追問說:「那是小時候的回憶,你怎麼還會傷心呢?是因為自己當過小偷?還是有別的原因?」

我回應:「我不曾把十歲那年發生過的糗事告訴別人,但這絕對不是哭的原因。」

洛克按捺不住躍動的好奇心追問下去:「我倒是對偷竊一事感到好奇,你是如何做到的?」

我掛著牽強的笑容說:「對我來說,那已經是小事一樁,坦白也無妨。」

洛克說:「我不插話,慢慢說。」

我向他憶述小時候的故事:「我會很快說完,十歲那年,我經常羨慕朋友家中有很多玩具,但由於家境問題,父母不會主動買太多玩具給我,於是我想出一個鬼主意,到百貨公司偷玩具,我經常逛玩具部,知道裡面的布局,觀察過購物中心的通道和出入口,仔細部署偷玩具計劃,最重要的是如何逃走。」

洛克慣常地問:「然後呢?」

我續說:「我偷過很多次,每次都能瞞天過海,非常成功,後來終於有一次,上得山多終遇虎,當場被捕。我被困到盤問室,其實說不上是困住,因為一個只有十歲的小男孩又怎可能逃走呢……」

洛克又問:「然後呢?」

我冷靜地說下去:「那個叫阿勇的探員不斷盤問我,他倒是很客氣,沒有作出任何威嚇,我不斷否認自己曾經多次偷竊,直至離開的一刻,我仍然死口不認,堅持說那是第一次,亦是唯一一次。」

洛克眨眼點頭說:「相當聰明,十歲已有這樣的智慧和判斷力,很不錯。」

我拒絕接受他的讚許:「不要誇獎我,這種糗事,請不要記住。後來的畫面便是家人接我離開警局,包括父母,還有姐姐,我知道他們感到痛心和失望,但仍然愛我。」

洛克像恍然大悟:「這就是哭的原因?」

我點頭承認:「差不多。」

「我哭,是因為幾年後母親離世,對我的打擊很大,她是最疼愛我的人,我一直想念她,經常夢見往日一起生活的畫面,在夢中會哭出來,就如在幻景裡哭,現在也哭,同樣的事情,同樣的傷感,改變不了什麼。」

洛克對我作出安慰:「你已經是個堅強獨立的成年人了。」

我斷言否認:「我只是表面堅強,實際上內心軟弱、脆弱,不堪一擊。」

一直說,一直哭,哭個不停,第一次在男人面前哭成淚人,坦白說出埋藏多年的秘密,十歲那年的偷竊事件,同學、朋友、同事、女朋友,不曾告知別人,只有家人和我共同保守這個秘密。此時此刻,我向洛克坦白,獲得一定分量的釋懷,猶如重新呼吸到新鮮空氣,肉體和心靈都稍為放鬆。

這時候,洛克再次向我擲出東西,這一次,他沒有施展幻景法力,我的反應敏捷,一手握住那軟軟的東西,是一包紙巾,是城市中最受歡迎的品牌,而且是原味,即是沒有奇怪的味道,他遞給我拭淚。我馬上拆開包裝,哭後的習慣便是拭淚,淚乾了,消掉淚痕,就如結束哭泣,傷心的齒輪暫時停止轉動,直至不能預測的下一次,它會再度啟動,沒有誰能夠躲開傷心的追截,你我也不例外。

一會兒過後,洛克知道我已經冷靜下來,他突然說:「時候不早了,我快要離開公司,你呢?」

我懷疑問道:「你的意思是你將提早結束工作?」

洛克開玩笑說:「哈哈,對了!我的意思不是讓公司倒閉。」

我輕皺眉頭說:「難怪你說過時間倉猝。」

洛克說:「我希望你多留一會,可以談上更加多、更詳細。」

我苦笑說:「下一次見面是何時?這真是天曉得,假如還有話要說,便儘量說,儘可能長話短說。」

洛克用輕鬆的語氣說:「沒什麼,我只是要求你停止寫作。」

我理所當然地拒絕:「抱歉。」

「我不可能答應,寫作成為我的新生命,我依賴它來度過每一天,這樣的要求,等同要了我的命,決不能答應。」

這種方式的回答才符合我的剛烈個性。

洛克仍然盡力勸說:「你可以回來公司工作,我是無任歡迎的,這一點,我知道你很明白。」

我用更強硬的態度去回應:「我重申一次,我拒絕,工作是工作,活得像沒個性的工蟻,我一早厭倦了。花過時間,下定決心,選擇奔向自己的夢想『寫作』,孤獨地沉醉於小說世界,我找到了真我,有仍然生存的感覺。」

洛克瞪眼說:「要三思!勉強寫下去的話,世界會更加混亂,請你收手。」

他的眼神銳利得像頭猛獸,不期然使人畏懼。

我裝出虛假的笑容說:「哈哈!我不認為原來的世界有多好,這樣的突變可能會為人類帶來好處,不一定是壞事啊。」

用笑容掩飾恐懼,我認為這個應對方法相當適合。

洛克再次勸阻:「我勸你放手!我要你放手!這不是開玩笑,因為事關重大。」

我帶著認真的表情說:「我決定放手……一搏,哈哈!」

這也是一種掩飾,說說廢話偶爾也能起到作用。

洛克無奈地說:「唉,你竟然有心情玩『對話接龍』。」

我試探說:「難道你不喜歡自己的法力嗎?」

洛克卻語出驚人:「那是需要代價的,我不會胡亂使用。」

我繼續鑽進同一個話題:「嘿……可以把那要命的代價告訴我嗎?」

這一次,立場堅定的人是洛克,眉頭深鎖的他說:「抱歉,是個秘密。」

我沒有追問的打算,窮追不捨只會換來反效果,他迴避話題,閉口不說,必定有他的原因,我堅持自己的立場,繼續寫作之路,也是同一道理。

不追問下去,始能找到彼此的出路。

我站直身體,然後說:「我也是時候離開,你會再用幻景困住我嗎?」

洛克抿嘴說:「不會,這是毫無意義的。」

我裝出認真的表情說:「放心,我也不會利用小說亂來的。」

洛克回應:「我放心……不下。」

想不到會面結束前,洛克才利用說話戲弄我,他風趣幽默,但這顯然不是其一貫作風,是被法力所影響吧?擁有過強力量亦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怒氣沖沖的說:「媽的!不要模仿我玩接龍遊戲!」

洛克不予理會,轉移話題說:「走吧,有需要幫忙的話,打電話給我,隨時也可以,就算是午夜也可以。」

聽罷,我收起憤怒,不再裝模作樣,輕鬆地說:「哈哈,沒問題,我知道你不喜歡睡覺,我也是同一種人。」

我拿起袋子離開洛克房間,步伐輕鬆,終於明白洛克要我來這裡的目的,他要告訴我「小說改變世界」的真相,要求我停止寫作,放棄小說,他似無惡意,一如既往般待我友善,製造出兩個幻景,付出一定的神秘代價。他只作出勸說,而不是霸道的阻止,他了解我的個性,知道決定了的事情便難以改變,亦知道我有自己的想法,抱有一定的堅持。

在辦公室的通道裡,我再次碰到良哥,他好奇我離開的原因,然後我找來紙筆把「ocoh說」的網址抄寫給他,說那裡有我的作品,失眠的時候可以用來幫助入睡,我在想,他一輩子都不會感興趣,他關注賭馬、玩網絡遊戲。

小說和讀物?

我才不相信他會花時間鑽研。

踏出辦公室大門,再次回到大廈走廊,我從袋子裡掏出手機,拍下一個畫面,第一次來訪,或許也是最後一次,拍下照片,使它成為永遠的回憶。

乘升降機到大堂,巧合總是一連串,升降機裡沒有別人,當值的管理員仍然未有現身,我不期然懷疑:「難道自己是一陣風?」

老樣子的獨來獨往,有點孤單,這樣子的自由自在,卻很適合個性孤僻的自己。

來去如風,往事如煙。

短篇《爸,對不起》

短篇《爸,對不起》

悶熱的午夜,躺在睡床的一刻,呆望著一片黑的天花板,想起一件兒時往事,不起眼的,幾乎遺忘的。

不知道是那一年的那一天,日子久遠得沒法回想確實的年份和日期。

時間約是午後的兩三點鐘,我拉著老爸到了老家附近的石地足球場踢足球。那時候,球場內的七成範圍用作搭建臨時表現舞台,作為粵劇演出之用,剩下兩邊的龍門框架和禁區範圍可以用來踢球。那一個午後,不知道怎樣的主動叫他陪我到那樣惡劣的環境踢球,那可能是我們的唯一一次踢球活動,是心血來潮也好,是命中注定也好。

胡鬧的玩了三十分鐘,時間是我胡說的,實際玩了多久,相信老爸和我都想不起來,或許他早就忘記這件事,或許他並不享受那些時光,一開始就想逃了。

老爸在年紀不輕的時候有了我這個兒子,那時候,他應當對我滿有期待的,我認為他擁有傳統的思想,重男不重女,所以十分疼愛我。日子久了,我漸漸成長,總覺得自己是家庭的負擔,算不上是孝順,算不上是上進,很多方面也不及我的姐姐,為雙親帶來不少麻煩。

老爸和我的溝通不多,我們兩人之間有著的隔膜就如常人所說的「代溝」,這種東西不會輕易被化解和淡化,實際上只會隨著歲月而加劇和惡化,我著實討厭這種感覺,但現實是無可奈何的,老是希望改善關係,雙方卻各走各路,為了避免爭執,於是疏於溝通。

我覺得很難受,原因不是不滿意自己成長的環境,而是他們養育的孩子怎麼老是不懂得討好自己的父母,老是出言頂撞,老是胡作非為,總會使他們傷心痛心。我討厭自己的所作所為,可惜這偏偏是個性使然,各持己見的我們使事情沒彎轉。

看著年紀老邁的爸爸,他曾經因身體受傷而住院,最近又因嘔吐大作而需要到醫院檢查,醫生說沒有什麼特別狀況,老爸卻說自己偶爾會有昏眩的情況,而且食欲不振,吃什麼東西也有想吐的感覺,看在眼裡,我不得不為他擔心。

我明白他始終會離我們而去,他的身體只會日漸衰弱,他絕對不想成為我的負擔,看到他那悶悶不樂的表情,自然的想起他經歷過和經歷著的事情,例如來到香港前的故事,我聽說的不多,但知道他受過不少苦難;如痛失妻子的那一天,即是我失去母親的同一天,我感覺痛心,老爸所受的傷或許比我更嚴重、更難以復原,那是他最深愛的伴侶,直至如今,他仍然忘不了的想念她,跡象來自他說過的一句「兒子,要珍惜自己的愛情」;人到晚年,自己的子女沒有在身邊陪伴,他老是掛念姐姐的兒子,可惜他們遠在外地,見面的機會亦不多。

從母親離世的那一天起,我經常擔心老爸離開的一天到來,會害怕至突然哭出來。

我們不咬弦,我們沒話說,到了晚上,各自沉默的窩在老家,他看他的報紙和電視節目,我寫我的小說和聽音樂,我們是在日常生活上幾乎扯不上關係的兩人,我卻不能否定一些事實。老爸一直深愛著、重視著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希望給我們更好的生活,他以其勞力做到了,滿以為生活回復安穩之際,又要承受喪妻之痛,假如我是他,我不會如他般堅強,不會如他般厲害,那段日子是我們共同遭遇的苦痛,他沒有怨天尤人,默默的努力活下來,他是個了不起的男人。

對不起,老爸。

我的確想起那一天踢足球的情景,他力不從心,我卻硬要拉著他到球場當守門員,這或許是微不足道的一幕,卻是永遠難忘的三十分鐘,無情的歲月喜歡帶走最重要的人物,但帶不走珍貴的回憶,料不到最深刻的印象竟然是那一個不起眼的午後。

老爸,請好好享受生命的每一刻,所謂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剩下來的十個巴仙仍佔著最大的比重,請努力活下去。

要不是老爸常把「人生」掛在嘴裡,我也不會將自己的一部小說定名為《人生》,更不會在裡面談及一段父親與孩子的關係。

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五章:兩種痛楚

《好想你》

第五章:兩種痛楚

重溫一次阿妍向我提出分手的情境,那是我們的第一次分手,感覺不明不白。今時今日的我雖不會痛哭一場,卻有著或多或少的傷感,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暖流湧上胸口,稱之為「心酸」。我用掌心為胸口按摩,嘗試舒緩這種悲痛難受的感覺,這是憶起往事的後果。

我收拾心情,望向電腦熒幕,發現在同一個資料夾內還有一些舊照片,相信亦是從舊手機裡備份下來,大多是在不同餐廳進餐時拍下的美食寫真,有些是新玩具的照片,赫然發現自己吃過那種特大尺寸的三文魚壽司,又到過那家有名的燒鵝店吃晚餐,沉迷過呆呆笨笨的LOMO相機,可以為菲林照片加添各式各樣的視覺效果,別有一番味道。

一堆照片中,有些是和朋友的合照,他們喜歡把手機鏡頭放在額頭的上方往下拍攝,特別是女生,她們都是天生的自拍高手,何以需要這樣拍攝?因為某些拍攝角度能夠掩飾臉型上的缺憾,使照片更漂亮好看。所在看到網絡美少女的自拍照時,千萬不要認真欣賞,小小的拍攝技巧已經足以化腐朽為神奇,近年有些女生更開始鑽研軟體修圖,所以不要被照片所騙。

一直重溫舊照片,我忘了時間、忘了鐘,不知不覺的來到凌晨四點鐘,由於家人到了國內作短途旅行,留下我一個人看守老家,我慶幸他們都不在,有著難得的放鬆,沒有人會在半夜時分提醒囉嗦,要我早點休息。他們一直把我視作不懂事的小孩子,擔心我吃得不飽、睡得不好,過度的關心的確使我煩悶,但想深一層,他們只是發自內心的疼愛我、照顧我,終有一天我會明白他們的用心。

我注意到一張特別照片,是「一人兩狗」的合照,所謂的兩狗便是阿九和阿八。我記得阿九曾經將照片沖印出來,擺放在那本格子圖案記事簿的內頁,她特別喜歡這張照片,她這樣說過,我也沒有忘記。

大概是太累的關係,面對電腦熒幕,看著看著這張合照,我自然的伏在電腦桌上,忘了刷牙,忘了關燈,就這樣用著不舒服的姿勢睡覺。雙眼矇矓,影像漸變模糊,如拍攝照片時稍稍改變了焦距,有一種置身於異空間的錯覺。

「阿寧,阿寧。」一把熟悉的聲音喚著我。

「快起床了,不要再裝睡。」

頓時間,我摸不著頭腦,不明白是誰可惡的吵醒我,這時候的我連眼睛也睜不開來,只想繼續睡下去,享受被窩的溫暖。

我記得昨夜和幾個朋友一起到訪我家附近的小酒吧,一邊喝酒聊天,一邊收看歐洲足球決賽。那家店以紫色為主題色,座位全是舒適柔軟的沙發,我喜歡店內的桌子足球機,每次都嚷著要玩,不過他們都不願意奉陪,說這玩意無聊過時,使我倍感失落。

足球賽非常沉悶,兩隊世界級勁旅均採取穩守突擊的戰術,打著保守足球,球賽沒有高潮可言,並不精彩。在連同加時的法定時間內,他們都維持著零比零的比分,因此需要採用最殘忍的互射定點球來分出勝負,和電影裡經常出現的「俄羅斯輪盤」差不多,同樣驚心動魄。

球賽的下半場展開後,兩位朋友已經在沙發上睡著了,他們不懂得控制自己,喝下過多的酒,於是剩下阿偉和我作戰至最後一刻,我們的酒量不錯,仍然清醒的捱下去。事實上,我們的眼睛也是半開半合,兩個笨蛋比試著耐力,堅持看完比賽才離開。

我向阿偉說:「快點弄醒他們吧,比賽已經結束了。」

阿偉隨即拍打他們的肩膀:「醉酒鬼,快點醒來,酒量差就不要拼命喝酒。」

拍打的成效不大,他們依然呼呼的睡,傳來陣陣鼻鼾聲,對清醒的人是一種折磨,阿偉再三拍打亦起不到預期作用。這一刻,我們非常討厭醉酒鬼,他們成為異常沉重的負擔。

阿偉無奈的說:「唉,還有什麼法子?我們那裡有氣力揹著他們離開酒吧。」

狡猾的我笑說:「不如用拳打腳踢,趁機用力一點掌摑他們,似乎很好玩。」

阿偉的回應是一個同樣狡猾的笑容,我們隨即展開實際的行動。過程並不輕鬆,花上一段時間和氣力才把他們弄醒,他們亦付上一些代價,兩人的臉頰都被掌摑至紅腫起來,背部有著一些瘀傷,不清楚是阿偉抑或我弄成的,反正我們都打得狠心、打得投入。

四個人,喝過無數的酒,腳步浮浮的步出小酒吧。由於小酒吧就在我家附近,所以和朋友分別後,我將直接步行回家,他們在便利店前方路口碰到一輛計程車,直截了當的上車回家,相當走運。

我依賴最後的意志孤軍作戰,在接近失去意識的情況下走著一條彎路回家,事實上這是一條直街,只需一直往前走便能回家。我迷迷糊糊的回到我家大門前,跌跌碰碰的不能站穩,「轟隆」一聲,我的額角撞向大門,我沒有喊痛,酒醉使身體遲鈍,我依靠著大門,借那個淺藍色的鐵閘支撐著。打開大門後,在黑漆環境之中,我順利到訪家中的廁所,兩三秒過後,如山泥傾瀉的嘔吐大作,「哇哇」一聲,將所有嘔吐物瞄準便桶噴出。完事後,我走到客廳,沒有更換衣服便昏睡過去。

「阿九……你怎會在這裡?這裡不是我的家嗎?還是我到了別的地方?」

雖然我仍然神智不清,眼睛也是合上的,卻依稀認出那是阿九的聲音,有著熟悉的淘氣,語調極具個人特色。

「這裡是你的家,是你爸打開大門給我進來的,不過他又出門了,所以換我來弄醒你這個賴床鬼。」阿九調皮的說道。

然後她又狠狠的拍打了我額頭三下。

「哎呀!幹嗎這麼大力……很痛呢,再大力一點會拍壞我的腦子啊。」

阿九用著誇張的暴力,痛得我曲著身體,伸不開腰。

「活該的,誰叫你睡到現在啊,難道……你又忘了今天是個大日子?」

我支支吾吾的說:「好像是……有一點事情。」

「但想不起來……」

此時此刻,醉酒後的頭痛和額上的疼痛混合在一起,分不清痛楚,分不清感覺。

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3N8》 第十一章:十歲

《3N8》

第十一章:十歲

小男孩?

神秘人說什麼?

不明不白的說話,沒印象的一個人,他突然轉身,並把門關上,一步一步走過來,非常緩慢,這個房間內只有他和我,我是這樣認為,除了他的聲音,我什麼都聽不見。

神秘人純熟地開動照明,房間一下子照亮起來,使我的眼睛感到不適,我揉揉眼、眨眨眼,讓自己儘快適應環境的變化,不消一會兒,我始明白神秘人何以稱我作小男孩,望過自己身體一遍,赫然發現自己身穿卡通圖案T恤,一條運動短褲,一雙尺碼較小的過時運動鞋,身體小得可憐,這副身體大概屬於一個十歲的小男孩,換句話說,我變小了。

怎麼可能?

我到過那裡?做過什麼?遇上誰?何以突然變成小孩,我本是個成年人才對。

神秘人來到眼前,他示意我需要坐好,房間是封密的,沒有一扇窗,更沒有窗簾,這裡既像辦公室,又像會議室,有很多椅子,還有一張窄長的會議桌,彌漫沉悶氣氛,死氣沉沉,使人昏昏欲睡,還添上一點恐懼感。

神秘人在附近隨便找來一張椅子,嚴肅地盯著我,看他的樣子,應該是在工作,而且應付的對象就是變小了的我。他身穿一件淺藍色長袖恤衫,下半身是一條長西褲,還有一雙破舊皮鞋,看清楚一點,他束著小平頭,顯得清爽有型,身形不錯,長得高大健壯。

神秘人作自我介紹:「我是張探員,或者,你叫我阿勇也可以。」

我呆滯地回應:「哦,阿勇。」

探員?

即是說,這裡是警局之類的地方吧。

阿勇臉上肌肉稍為放鬆,似笑非笑地說:「小男孩,或者,叫你阿生會自然一點。」

我用大人的口吻說:「沒問題。」

阿勇似是明知故問:「阿生,你可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

我爽快答道:「是警局吧?」

阿勇點頭說:「對了,這裡是警局的盤問室,我需要問你一些問題,需要你合作幫忙。」

事情變得古怪,卻有趣,無緣無故我怎會來到警局呢?

這裡是盤問室,有犯罪嫌疑的人才會被送到這裡,我有過犯嗎?想不起來,我一直討厭犯罪,活得小心翼翼,儘可能面面俱圓,惹上官非的話可是相當麻煩。聽到阿勇的說話,被他挑起內心好奇,我開始想進一步尋找真相。

我搖頭說:「我不明白,我犯罪了嗎?你看得見的,眼前的我只是個小男孩,沒有能力作奸犯科。」

阿勇察覺我的焦躁,用右手輕按我的手臂以作鼓勵,對一個小男孩來說,他的手顯得相對地巨大,有點可怕。用小男孩的角度去看世界,有另一番味道,一事一物頓成龐然大物,盤問室的空間亦大得誇張,在只有兩個人的情況下,十分空洞。

阿勇眨過眼後說:「的確是,對於我來說,你所犯的罪微不足道,盤問是上司的命令,是例行公事,我需要遵從,這算是一份優差。」

我懷疑問道:「那到底是什麼罪?」

阿勇嚴肅地說:「偷竊。」

我再問:「你的意思是……我是小偷?」

阿勇笑著說:「對了。」

這些對話已經被阿勇記錄下來,他沒有親手筆錄,其恤衫的口袋裡放有一部錄音機,把對話一字不漏地記錄,他的做法很聰明,我在想,只有笨蛋才會邊說話邊筆錄,他顯然有點小聰明。

我繼續追問:「那我偷了什麼?」

阿勇說出古怪的兩隻字:「法則。」

我大笑起來:「哈哈!完全想不明白。」

我終於想起來,曾以為這是兒時往事的重播,由得它發展下去,漸漸發現稍有不同,另有變化。

小時候,我的確是個小偷,偷過父母藏在家中的錢,在玩具店偷過不少玩具模型,常說「上得山多終遇虎」,我也不例外,多次僥幸避過發現,成功偷竊,在打算收手前的最後的一次卻不幸被捕,我被轉送到警局處理,巧合地,那個探員就是叫阿勇,和現在的情況十分相似,經過探員一輪盤問,我仍然堅持那是我的第一次犯案,在這樣的情況下,誠實真的有效嗎?就算是今時今日,成年的我還會選擇隱瞞過去,試圖減輕自己的刑罰。由於那是兒童犯罪,只要定期到警局報到,並接受警司警戒,在十八歲的成年前不再犯罪,記錄便會自動在成年後刪除,我欣然接受這個做法,自此我亦得到應有的教訓和刑罰,不再犯罪,因為後果可以是更嚴重和麻煩的。

阿勇沉默不語,維持差不多兩分鐘。

我追問下去:「我偷的不是玩具模型嗎?」

阿勇笑說:「沒錯,十歲那年,你的確偷過玩具模型,但你應該明白,你不再是小男孩,已經長大成人。」

假裝天真無知,假裝自己仍然是個小男孩,企圖胡混過去,卻給阿勇知道了我的想法。

我唯有坦白說:「可惡,給你看穿了。」

阿勇說:「看穿與否並不重要,這只是我的工作,盤問時間只餘下十分鐘,你會在我面前說出真相嗎?你會坦白嗎?我不這樣認為,十分鐘過後,你便可以離開。」

同時間,我亦看穿了阿勇,他的立場明確,這只是一份工作,他不執著於查找真相,十分鐘過後,我離開,他亦離開,各自獲得釋放。

我提出要求:「我需要一杯咖啡。」

阿勇驚訝地說:「哇!真懂得享受,被盤問時還要求喝咖啡。」

我點頭說:「那可以嗎?」

阿勇把問題忽略過去,他只是說:「這裡只有罐裝的冰咖啡。」

我欣然接受:「也可以。」

我喜歡咖啡,不論是冷或熱,不論是昂貴還是廉宜,沒什麼所謂,給我喝便可以,喝咖啡的習慣也是模仿自過往的洛克,他深深影響那個心靈破碎的我。

然後,阿勇用盤問室裡的電話要求同事送來兩罐咖啡,分別是他和我的,看來我們都有了喝咖啡的癮,不喝咖啡,難以集中精神,懶得說話和幹活。兩分鐘過後,咖啡終於送到,那個探員也是個男人,比阿勇年輕,小幾歲,應該是他的下屬。我們各自握住一罐咖啡,一口接一口的喝進去,感覺十分痛快。時間還剩下八分鐘,我便可以輕鬆離開,喝咖啡是用來拖延時間的計謀,我似乎成功了。

阿勇煞有介事地說:「你不好奇自己偷了什麼嗎?」

我被突如其來的問句嚇住,差點吐出嘴裡的咖啡,待吞下後才回應:「你說是法則,我卻完全不明白。」

阿勇問:「你最近都在忙什麼?」

我坦白說:「寫小說。」

阿勇說得莫名其妙:「你的小說正逐步改變世界,有些人擁有超能力,有些人不再相信神,有些外星人來到地球,有些人的戀愛運欠佳,特別是女生,社會上出現了所謂的剩女現象。」

他的說話毫無水準,使我啼笑皆非,我故意高聲說:「哇!這些都關我屁事。」

阿勇不予理會,忽略我的誇張反應,他再說:「你寫了多久?」

我想了想後回答:「一年吧。」

阿勇用肯定的語氣說:「世界被你影響了整整一年,問題出自你所寫的小說。」

我壓抑不住怒火,向他破口大罵:「胡說!荒謬!我寫的又不是死亡筆記,沒有那種寫上名字便會導致他人死亡的情節,我用筆記本電腦寫作,內容都記錄在文字檔案裡,難道這樣會有問題嗎?」

阿勇說:「其實寫作沒有問題。」

我試圖以說話技巧洗脫罪名:「所以這是強加的罪名,是吧?」

阿勇沒有承認或否認,他繼續說自己的話:「我們希望你停手,不要再寫下去,而且需要刪除所有小說,包括你自己保存的,還有網絡上流傳的所有版本,假如有印刷成書的,請你把其碎成廢紙。」

我斷言拒絕:「絕對不可能。」

阿勇命令說:「你得服從,否則會惹上更多麻煩。」

我用不甘心的語氣說:「對不起,那些小說都是我的生命、我的心血,無論如何都不會答應!」

阿勇轉移話題:「你的老闆已經擁有法力,你知道嗎?」

我假裝不明白:「法力?什麼法力?」

我的確知道洛克能夠製造幻景,至於他會否擁有別的法力,則不得而知。

阿勇加以說明:「洛克擁有法力,懂得製造幻景,我們正身處他所製造的空間內,明白嗎?」

我反問他:「那又如何?我們相識多年,他是個好人,絕對不會利用法力作亂的。」

阿勇再說:「洛克沒有任何問題,他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大,懂得如何運用,問題是……將會有更多人擁有法力,被啟蒙成超凡人,時間會證明這一切,只要你的小說一直存在,世界會變得更為混亂,我說得很淺白了,相信你能明白當中意思。」

我點頭說:「明白了,這個世界會多了一班超凡人,然後造成世界大亂,或者構成世界大戰,總之會為世界帶來一定、一定的影響,對吧?對吧?」

阿勇一臉滿意地說:「嗯!你知道了。」

「可惜你是天生的獅子座,個性非常頑固,難以順利說服,希望有朝一日,你會接受勸說,好好考慮我的提議,刪除小說,放棄寫作。而且你本來就討厭麻煩,只要一直寫下去,你會惹到不能預料的大麻煩。」

阿勇說完一段話,我給出的回應卻是:「我比較想知道真相。」

阿勇錯愕問道:「什麼真相?」

我問:「寫作怎可能影響到世界呢。」

阿勇再次把話說得莫名其妙:「只有神才知道。」

我先在心裡暗罵:「呸,神什麼神?我才不願意相信神。」

然後,在嘴裡說:「媽的!我根本不相信神的存在。」

阿勇保持冷靜地說:「你不是寫過伊伊奇的故事嗎?」

我不禁搖頭嘆息:「唉!那是虛構的,那是胡扯的,不要傻。」

阿勇卻說:「祂已經是這裡的神。」

不論眼神或語氣,他都是出奇的認真,這使我甚感猶豫。

我啞口無言:「怎可能……」

我們沉默過一段很短的時間,然後阿勇突然說:「我們的對話很愉快,我還想繼續說下去,不過時限已到,你我都需要離開,在門外有人等待你,會接你回家,快走過去吧,你會喜歡下一個畫面的。」

我沒有選擇的機會,依照阿勇的意思步往大門,門外站了三個人,父親、母親、姐姐,我想起十歲那年的偷竊和被捕,和當年一模一樣的情景,他們把我從警局帶走,我的眼淚不禁湧出來,感到相當慚愧,無地自容,這是使他們難堪的家醜,我犯了錯,但保證永不再犯。

這畫面使我憶起母親,她已經不在人世,離開我們一家好幾年了,這時候,在這個幻景內,她牽著我的手離開,帶我回家,感覺十分溫暖,和我內心的冰冷形成了強烈對比。

我垂下頭說:「對不起,母親。」

母親默然不語,父親和姐姐亦然,他們沒有意欲開口,這個時候,這種情況,的確使人難以啟齒,我一直不明白他們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帶我走,是感到羞恥?憤怒?痛心?

從小到大,我頑劣叛逆,自以為是,總是不受教,犯過不少錯,今次真的犯下了確確實實的罪案,是偷竊……

我對不起家中的每一位,父親、母親、姐姐,使他們蒙羞。

大家都帶著沉重腳步離開警局,我不敢去看他們的表情,但知道必定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母親捉得我的手更緊,使我倍感難過,不願意接受自己,原來從進出警局這一天開始,我漸漸討厭自己、鄙視自己。姐姐和我不同,她孝順父母,用功讀書,做事井井有條,測驗和考試的成績均很理想。我不及她,討厭讀書,有自己的想法,難和世界配合,總是格格不入。

不咬弦,不對勁,不協調。

畫面扭曲起來,顯得東倒西歪。

我懷念那些年,雖是苦澀,仍然懷念,那裡有自己最愛的母親,還有完整和幸福的家庭,我渴望回到過去,但清楚了解這不單是種盼望,更是不能達成的奢求,母親確實離開,走得很急,未有說過一聲再見。家不是家,不再溫暖,變得冷清,我的靈魂零零碎碎,生命支離破碎,像行屍走肉,像活死人。我希望這裡不是幻景,希望二十分鐘能成永不幻滅的永遠,這是一個回到過去、改變過去的機會,我希望事情如自己所想般發展,可惜事與願違,我回到一個位於辦公室的房間,這是我的第一次到訪,或許亦會是最後一次。

我看到一張熟悉的臉,以前的老闆:洛克。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四章:她帶來的灰色

《好想你》

第四章:她帶來的灰色

懷念阿妍,懷念和她有關的回憶,想起曾經喜歡她的自己,想起傷透我心的她,還有那一次疼痛的分手,那個蒙在鼓裡的自己天真得不可理喻。

我們的第一次戀愛發生得很快,亦結束得很快,幾個月的幸福光景眨眼逝去,連伸手抓回的機會都沒有,兒戲的展開,兒戲的結束,似乎不屬於愛情。

那天,天色灰灰的,再看到相似的天空,便自然的想起那天、那事情。

人們常說:「灰色存在於黑與白之間。」

我會說:「它是好與壞之間,抉擇與放棄之間。」

我不曾愛過灰色,討厭它的模稜兩可,鄙視有些人對它的依賴。經常會聽到一句:「我發覺自己有一點點喜歡她。」

喜歡一個人假如是一百分,「一點」可以先減去二十五分,「另一點」再扣去二十五分,計算後的答案就是這句說話的真正含義。

那時候的我單純幼稚,不知天高地厚,以為喜歡一個人就是絕對的很喜歡,好感不過是和好朋友相處的感覺,把愛情和友情區分得一清二楚。

這天的約會使我心緒不寧,不知道問題所在,是純粹和天色有關?是不舒服的溫度?是阿妍和我?我茫無頭緒,直覺的認為是自己的問題多於周遭的氣氛。

在我們步進電影院之前,我望過那片灰冷冷的天空一眼,還記得當時的畫面,它彷彿在說著什麼、警告什麼,我和天空有過幾秒鐘的對望,身上立時添上一層看不見的陰霾。

由於我們的住處距離很遠,見面機會不多,我亦特別珍視每一次的約會,我相信阿妍亦然。這是我們第一次的電影約會,我倍感緊張,擔心做出或說出一些使她不悅的事情和說話,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這是我對待一段感情的方式。

記得那個負責檢查戲票的阿姨,她取笑我們是情侶,我為此感到尷尬,卻又有一種甜在心頭的溫馨。

阿姨笑說:「只看一眼便知道你們是情侶,不需要分開檢查戲票啦。」

我將兩張戲票直接遞給她說:「麻煩你呢,阿姨。」

同時間,阿妍緊緊依靠我的肩膀,我們並肩而行,我喜歡這種溫暖。那是我們的小時候,阿妍的衣著十分樸素,每次見面她都穿上漂亮的裙子,吸引著那個傻乎乎的我。這一次卻是例外,我們有默契的穿上深藍色的牛仔褲和淺色的外套,如此巧合的情侶裝,我暗自樂透了。有些情侶故意購買相同款式的衣服,挑選類似的飾物和手錶,像雙生兒般走到街上,我看到的話會禁不住發笑。刻意的情侶打扮有點滑稽,我較為喜歡不經意的浪漫。

我們選看一齣愛情浪漫喜劇,情侶都愛看這類電影,輕鬆胡鬧,十分公式化。故事開始時,男女主角互不相讓,總是吵吵鬧鬧的罵個不停,共同經歷過一些逗趣又難忘的情節後,最後修成正果,成為羨煞旁人的佳偶。

阿妍喜歡電影,享受浪漫的氣氛,我沒有太大的興趣,電影播畢,她的臉掛著滿足的微笑,主動牽我的手離開,她的手很小、很可愛,和她牽手時會有一種愛護她的衝動。

離開電影院和購物中心,我們在街上散步,漫無目的走了十分鐘,天真的我以為這會是一輩子的幸福,想用力抓住愛情,渴望和她手牽手走下去,直至永遠。其實我們只是十多歲的小孩子,如此幼稚的愛情又怎可能是一生一世呢。

阿妍沒有預告的鬆開我的手,走到前方不遠處,她背向我,她垂下頭,一頭長直髮剛好阻去我們的目光,頓時間,斷去所有眼神接觸,她呼了一口氣,又吸了一口氣,欲言又止的默默無語,我不了解真相,卻清楚她的舉動並不尋常。我不知所措,選擇了和她一樣的沉默,暗自在心裡祈禱,如罪犯般等待法庭的最後判決。

阿妍再呼了更深的一口氣,然後開口說:「分手吧。」

異常沉重的氣氛早就給我心理準備,但聽見這使人討厭的三隻字,我依然震撼萬分,這是絕對的意外,這分手來得毫無理由。

我呆上一段未能計算的時間,如靈魂出竅般呆滯,那幾秒鐘,又可能是幾分鐘,我似乎失去了意識,只留下灰色的軀殼,完全不懂反應,說不出話來。

「為什麼?」我回過神來,說出經典的一句對白。

「因為……我有另一個他……」阿妍支支吾吾的說道。

「你可以和他分手,繼續和我一起,你是喜歡我的,我很清楚這件事。」說得理直氣壯,事實上,我逐漸失去理性。

阿妍搖頭說:「不可能的……我不可能離開他,我喜歡你,亦喜歡他,可是你才是遲來的第三者,我不能放棄他,對不起。」

「我真的是你們之間的第三者嗎?」我立即否定。

阿妍含糊其詞:「我不知道……不懂得作答……」

我捉緊她的雙手怒吼:「我不能理解,你一直和他一起,卻又突然喜歡上我?」

阿妍用著冷淡的語氣說:「女生同時喜歡兩個男生是常見的事……」

這句說話帶來更大的震撼,見識淺薄的我不曾聽說這種事,阿妍的愛情觀竟然如此兒戲,和我的想法有著相當的差異,我甚至懷疑自己是她的第幾個男朋友。

第三者抑或第四、五者?

阿妍再次鬆開我的手,用平淡而缺乏起伏的聲音說:「不要為我傷心,再見。」

「……」

這些省略號代表了一段長時間的沉默,孤單的、無助的,我不明不白的受了傷,她無緣無故的說分手,一切來得毫無先兆,我討厭這樣突然的草草收場。

我沒有告別阿妍,亦沒有作出挽留,我缺乏戀愛經驗,抵受不住失戀的打擊。一個人垂下頭,面向一幅孤獨圍牆問了無數次「為什麼」,幻想那是一幅只屬於自己的牆,像頑童般在上面任意塗鴉,畫上心情,落得一片毫無章法的凌亂,寫下一句又一句「我很喜歡阿妍」。

我強忍著眼淚,淚水多次在眼眶中意圖墜落,我每次都挽救回來,一次比一次用上更大的力量和勇氣,身處於脆弱和堅強之間,腳下踏著處處矛盾的灰色。最長的車程煎熬著車廂裡的我,我一直在發呆,視旁人如死物,沒興趣了解周圍發生的事情,忽略任何聲音,把自己封閉起來。歲月不能消去所有痛楚,這次失戀對年少脆弱的我造成嚴重打擊。

下車後,我頭也不回的奮力向前跑,一點也不在乎會否撞到途人,頃刻間,身邊的一切事物都消失得無影無蹤,只剩下孤單的自己,拼命似的跑回家。可幸的是家裡沒有人,不會有人知道我在傷心、我在哭。

自踏入家裡的一刻,我的眼淚禁不住往下流,讓自己放肆的哭,我不想思考前因後果,不想動用腦袋,讓淚水自然的流成河,讓失戀的人過著失戀的時刻。我躲進廁所,把花灑懸在額上,冰冷的水溫卻無法使我冷靜下來,我嘗試說服自己那些只是洗澡水,而不是苦澀的眼淚,我沒有為她而哭,她不再是我的誰。

事情發生後,我學懂了一個道理:「原來女生同時喜歡兩個男生是理所當然的。」

阿妍選擇了那個陌生的他,鬆開牽過的手,含糊的要我離開,這是她和我的第一次戀愛,亦是第一次分手。

在尋找記憶的午夜裡,我想向阿妍說:「過了這麼久的往事,你還記得嗎?可曾明白我那天的傷心?我有將它牢牢記好,就算你早就遺忘,我也會細心的為你收藏。」

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短篇《關掉》

短篇《關掉》

大清早,躺於睡床,知道房門是打開的,隱隱的看得見住所大門,人處於半夢半醒之間,感覺迷糊,由於工作關係,她早就自行離開了。

那時候,她打開大門,站在門框的中央,向我揮揮手說再見,我意識薄弱的說了聲缺乏朝氣的「哦」,然後又昏睡過去。手機鬧鐘斷斷續續的傳來音樂,意圖依時把我弄醒,感到不耐煩,又懶得動手把所有鬧鐘關掉,總共的次數大概是十次。

同時間,我明白自己不可能把它們關掉,到頭來會換來惡果,必然一睡不起的缺席上班。

不知道是第幾回,我漸漸變得清醒,隱隱約約的聽到扭動門把的聲音,由模糊至清晰,由懷疑至確定,再次睜眼望向大門,閃耀出刺眼光芒,使雙眼疼痛,門被打開,門框中央似是站著一個人,是個身材苗條的女生,身穿貼身衣物,乍看來就是離開了一段時間的她。

意圖開口喚她過來,嘴巴竟不聽使喚,軟軟弱弱的開不了口,本打算一直瞪著大門方向,可惜那團光芒猛烈得沒法抵抗,為眼睛帶來一股異樣的灼熱,該死的鬧鐘再次響起,吵耳非常,我急忙轉身把它關掉。

內心焦急,我馬上轉身回復本來的姿勢,著急是由於那個站於大門位置的人,她沒開口,亦沒有步往睡房,那個人竟然在剎那間消失了,過程流暢無比,絕不可能是個夢,我保證自己的意識保持清醒,在兩次轉身之間,雙眼都是張開的,那……麼她怎會消失了?

我沒有讓腦袋停下來,立即打開手機,查看短訊功能,裡面竟然空空如也,我不放棄,查看近期的通話記錄,亦是沒有發現,記憶中的她、在先前向我揮別的她怎麼都突然消失了?

關掉手機,再次啟動,情況依然,摸了摸旁邊的枕頭,亦沒有發現,睡床只餘下自己的枕頭。記憶裡有她,看得見的證據偏偏硬生生的消掉了她。

我依然躺著,內心泛起茫然若失的感覺,沒意識的呆望頭頂的天花板,白白灰灰的顏色使人倍感空虛無助,看著看著,廉價掛燈化作一個黑色的小洞,和天花板的白色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感覺不可思議,散發出詭異的味道。我目不轉睛的觀察,看得如此入神,是由於黑洞給我的感覺很像一顆眼,還以為這個想法只是胡思亂想,料不到那顆眼竟然作了一個疑是眨眼的小動作,我自然的捽了捽眼,覺得難以置信。

始料未及,在兩秒鐘過後,我聽見一連串「唦唦」的聲音,籠罩著整個住所,聲量誇張,震耳欲聾,又是一瞬間,聲音沒預告的結束,黑暗取代了眼裡的景象,凍結了這一個世界,亦吞噬了我的意識。

沒什麼,期待有人再次啟動機器,或許還記得這兩個人物。

《3N8》 第十章:背後

《3N8》

第十章:背後

手機失而復得,我理應感到安心,實際上,心情卻是矛盾,它的消失和重現皆存在值得懷疑的地方,於是我馬上把手機塞進自己揹負著的袋子裡,以防它再遭不測。

妥當後,我立即上前,緊張地按著深啡色辦公桌,我知道自己的臉上肌肉開始扭曲,再也壓抑不住內心激動,我呼天搶地的說:「洛克!這到底是怎樣一回事?」

洛克向我展露一個詭異笑容,他選擇坐下來,然後若無其事地說:「沒什麼特別。」

我驚疑起來:「不特別?那是我的手機,怎可能在你手裡,還有那間會議室,那些血淋淋的畫面,六具支離破碎、重疊起來的屍體,你說不特別?不可能……不可能……你在說謊!」

阻止自己、壓抑情緒,這些舉動刻不容緩,雖然我了解,卻偏偏辦不到。

洛克奇怪地將矛頭指向我:「你不明白?你才是始作俑者。」

我差點罵出來:「什麼?叫我來這裡的人是你,你才是始作俑者,我依時應約,理由是我們過往的賓主關係,我們是朋友,離職後我忙於寫小說,分身不暇,沒有做過任何事,不是嗎?」

洛克搖頭說:「看來你弄錯了……這次見面是由你所提出……」

「胡說什麼?」我感到憤怒。

他迴避話題,忽然點頭說:「不過你已經說出重點。」

我深感疑惑:「重點?那裡是重點?難道什麼也沒有做過就是重點嗎?」

洛克糾正說:「錯,是小說。」

我按捺不住的破口大罵:「關小說屁事,何況你根本沒有讀過我所寫的小說。」

洛克擠出尷尬的笑容說:「抱歉,我讀過所有。」

我茫然地說:「怎可能?很多故事和章節都不曾公開,只有我這個作者才知道內容。」

洛克似是道出真相:「不妨告訴你,公司提供的辦公軟體內含木馬程序,洩露你的秘密,你一直在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運行它,不是嗎?」

我呵呵大笑說:「哈哈!那又怎樣?那些不過是小說,都是虛構情節,是瘋子的白痴幻想,不會有人想閱讀和知道!」

狂妄的笑容是一種技巧低劣的掩飾。

洛克正經八百地說:「你的幻想正逐漸改變世界。」

看他臉上嚴肅的神情,絕對不像在開玩笑。

我用力搖頭,拒絕相信他的話,並質疑說:「改變世界?你是指《寂寞監獄》還是《愛愛、愛》?不要告訴我是《唏!我真的很想你》,這些都是寫實愛情小說,這個世界根本存在愛情,我改變不了什麼,世界亦沒有被改變,實情就是這樣,明白嗎?」

說畢,洛克顯得更嚴肅,呼出深深的一口氣後說:「你忘記那個叫《凌盜》的故事嗎?你曾經花盡心思完成,為了寫出結局,由午夜開始寫,寫到另一個大清早,完成約一萬字的結局,記得嗎?」

我咬牙切齒說:「當然記得,我很喜歡《凌盜》,那屬於科幻作品,與眾不同……可是又怎樣?」

洛克引導說:「聯想一下會議室和這篇作品的關係。」

關係?

這是一道難題,給洛克這樣一說,我立即陷入沉思,程度嚴重至不堪設想,抓破頭也想不透,《凌盜》共有二十章節,很多情節已經想不起來,我唯有跳至記憶裡,尋找所謂的關連,會議室和《凌盜》……

首先,回想離開升降機後的順序:

來到辦公室,看到昏睡的良哥,再往前走,那六個職員沒有在工作,不在現場,然後又發現廁所和會議室,那裡是個血淋淋的罪案現場,我目睹使人感到不適的畫面,還記得那血腥味道,記得自己當場嘔吐,我想逃跑離開,卻不小心遺下手機,考慮過後,不顧一切的躲進廁所,冷靜自己的情緒。一段時間過後,回到會議室,發現一切絕然不同,六個職員活生生地進行會議,地毯上沒有遺下血跡、嘔吐物、手機,於是我再次離開,碰到清醒的良哥……

最後,我來到洛克的房間,組織和重溫一次事情經過,始明白兩者之間的關係,說出一個漸感陌生的名詞。

我不欲給出答案,吞吞吐吐地說:「幻……幻景。」

這個想法太可怕,太驚人,幻景是我虛構出來的情節,竟然發生在自己身上,身受其害,體會當中的可怕之處。幻景由熟悉的人製造,洛克把我誤導,使我陷進恐懼,以為身陷險境,難以置信,更不欲相信。

那個幻景實在太逼真、太完美。

洛克作了一個豎起拇指的手勢說:「嘿!很好,你終於想出來。」

我帶著恍惚的眼神問道:「我用了多少時間?」

洛克望了望電腦熒幕,然後正經八百地回答:「五分鐘。」

我沒神沒氣地說:「我的腦袋仍然具有效率。」

洛克點頭回應:「所以你能夠不斷改變世界。」

「一踏進辦公室,便困身於幻景,看到的人和事都是虛幻,六個職員沒有死去,他們的死亡屬於幻景的一部分,難怪我的嘔吐物和手機都消失了,原來不過是一場幻景,謎底已經解開,我卻不願意相信。」我把話說完。

沒錯,我仍然試圖否定自己想出來的答案。

洛克補充說:「其實,當你第二次離開廁所,已經回到現實世界,幻景已被回收,我的能力有限,幻景只能維持一段時間,不可能把你困住一輩子。」

我不期然又想到一個疑問:「難道這裡也屬於幻景?」

洛克回答:「曾經是,現在已經不是,幻景隨著流沙存亡,沙粒流完,幻景破滅,沙漏隨即消失,不是嗎?」

我點頭表示明白,假如這是個遊戲,我漸漸了解一些規則。

然後,我把注意力轉移到顯眼的桌球桌上,它仍然存在,很有可能屬於現實世界的一部分,它亦是房間裡最值得炫耀的裝飾品,我欣賞這個古怪念頭,佩服洛克能夠說到辦到,這是真實的,洛克也是我認識的那一個,一位別具一格的大人物。

洛克見狀,不禁發笑:「哈哈、哈哈!你竟然懷疑桌球桌是幻景,你把我洛克看得太輕,那是我的夢想和計劃,在有生之年一定能夠實現。」

我刻意換個話題:「好了,不要再說什麼幻景,我來到這裡,你身在這裡,我們的見面到底有什麼目的?是什麼事情?」

洛克苦笑說:「很不幸,話題仍然圍繞著幻景。」

我對幻景不太感興趣,聽到他這樣說,馬上又有了新的打算:「哈哈,好了,我離開,我不喜歡幻景,以後都不會再寫和幻景有關的小說。」

洛克胸有成竹的說:「你將會不捨得接下來的二十分鐘,這會是一種前所未有的體驗,我會把你送往過去。」

堅定銳利的眼神代表他信心十足。

我仍然拒絕:「我不這樣認為。」

洛克用肯定的語氣說:「你逃不了的。」

我執意離開,立即跑往玻璃門,希望趕得及在幻景形成前逃走,洛克迅即有所行動,可是沒有拿出沙漏,我才驚覺沙漏並不是製造幻景的關鍵,而且它已經隨上一個幻景一同消失。

洛克竟然在桌面上指手劃腳,所用的是一本書?一頁紙?一塊鏡?還是別的什麼?

我放棄猜測,奮力狂奔,出口近在眼前,只要伸手拉開玻璃門,再踏兩步,便可以……

媽的!

我非常大意,十分愚蠢,完全沒有考慮幻景的有效範圍,是洛克的房間?是整個辦公室?還是整個地區?

不要嚇唬什麼,我不認為會是整個香港。

這裡屬於現實,並不是虛構出來的小說世界,洛克擁有的法力可能是超乎想像的厲害……

果然,我逃不出洛克的招數,他順利把我送往另一個幻景。

這裡的感覺局促,黑漆一片,看不見、嗅不到,卻清楚知道這裡是個房間,因為只有封閉的房間才會散播出一種獨有的局促感,我決定舒展身體,然後摸黑探索,縱使在二十分鐘過後,我將重返現實世界,但洛克堅持要我進入幻景,一定有他的理由。

我伸直手臂,晃動頸項,趕走身上倦意,寫小說很累人,寫好一章便坐上好幾個小時,消耗精神和心血,修改舊小說,又坐上好幾個小時,無時無刻保持著金睛火眼,自從開始寫作後,一天一夜都累得要命。

奇怪,怎麼身體沒有疲倦感,反而有了飢餓感。

奇怪,怎麼活動身體的感覺不自然、不協調。

我用手觸摸身體上的各個部位,每一處都好像變小了,手腳長度變得短小,身上肌肉不再結實,變得肥胖鬆弛。

我嘗試喊出一聲:「媽的!」

產生出詭異的聲音,有點娘娘腔,有點孩子氣,搞什麼鬼?這是誰的聲線?像女生和小孩,缺乏成年男人該有的厚實。

「吱嗄」一聲傳來,光線立時進駐房間,光芒刺眼得過分,迫使我半開半合眼睛,嘗試探頭看看是誰把門打開。

一把不認識的聲音說:「小男孩,該說出實話了。」

一把嚴厲、凌厲的聲音,帶有命令的口吻,他不把我放在眼內,他竟敢稱我作小男孩?

這是可能的嗎?

我的成人禮早就成了歷史一部分,早就忘得一乾二淨。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三章:運動場上的每一步

《好想你》

第三章:運動場上的每一步

冬天的某個晚上,我如常出沒,目的地就是那個熟悉的運動場。由於愛上跑步,由於一身的累,我染上一個壞習慣,在下班後會先到便利店或超級市場買一排黑巧克力,然後一口氣吃掉,再出發跑步。來到這個晚上,我已經戒掉黑巧克力,儲備了充足的體力去應付十多個圈的目標。

從家中出發,直至走到運動場,本來不打算說明整段路程,但仔細一想後,還是想說一下。

我必須乘坐那笨拙而孤單的升降機離家,一身不尋常的運動裝束經常引起住客們的奇異目光,大概是因為近年愛作運動的人不多吧。部分友善的住客會主動向我打招呼,說些鼓勵說話,我沒有多大的感覺,那些人對我來說只是陌生人,我的回應大多是點點頭或說聲「你好」。

離開孤單的升降機,來到大廈大堂,每晚都會遇到時常打瞌睡的管理員大叔,看到他在坐位上呼呼入睡,我倒是鬆了一口氣,不用和他寒暄,不用回答他的無聊問題,輕鬆自在。

繞到住宅大廈背後,那是一家中式酒樓,馬路的另一旁是一家小酒吧和寵物美容店,上方是另一座住宅大廈,那街道給我陌生的感覺,因為我不是一個愛喝酒的人。往前走,會看到一家新開張的甜品店,我曾經質疑到底有沒有人會來到這麼偏僻的地方吃甜品,事實卻使我略感意外,這家店經常坐無虛席,那些甜品真的很可口、很吸引嗎?有些客人甚至要坐到店外進食,每當我經過這些客人面前,他們又會一臉懷疑的注視我,或許他們認為我是個怪胎,這年頭果真沒有什麼人會努力做運動……

以下是本人和朋友的一段對話:

我問:「你有多久沒有做過帶氧運動啊?」

朋友甲:「噢,給我一點時間想一想……可是到底那些是帶氧運動?」

「不會吧?你連這個都不知道,真無知呢!」我禁不住取笑他。

朋友甲:「哎呀,告訴我吧。」

「簡單來說,跑步、游水、踏單車等都可以叫作帶氧運動,你到底有多久沒有做過這些呢?」我用著無奈的語氣說道。

朋友甲正經八百的說:「半年吧,我是認真的。」

嘿,我有著一百二十巴仙的無奈,時下年輕人沉迷玩樂,疏於運動,難怪這一代人老化得如此急速,有些朋友的年紀比我小,卻長得像三十多歲的中年人,很有趣呢。

別過偏僻的甜品店,走到陰暗的行人隧道,我總是小心翼翼的走過,這段小路的危險之處是其異常黑漆的環境,伸手不見五指,不注意一點就會踩到那些可惡的狗糞。

捱過黑暗,躲過狗糞,我來到一個使人內心平靜的世界,就是游泳池跟運動場一帶。晚上的八點至九點是所謂的黃金時間,最少也有數十人在場內做運動,有些人做著暖身運動,有些人在散步談天,有些人在第七、第八跑道上練習長跑,有些人利用內線練習短跑衝刺。

至於我是那一種人?

我喝下一口水,完成十分鐘的暖身,立即拼了命、無間斷的跑圈,一跑便是十多個圈,是個徹頭徹尾的傻瓜。

在運動場上,在跑步期間,在歇息時候,我會不小心聽到不少對話。

健碩男人向體態健美的女生說:「以女生來說,你真的跑得很快呢!」

女生一臉驚奇的問:「真的嗎?我經常努力練習的,有了進步嗎?」

男人昂首說:「當然有啦,我們每晚也一起來練跑的。」

女生沒話說,給出一個甜絲絲的微笑,他們可能是朋友,可能是戀人。我孤身來到運動場,一個人跑步,拖著自己的影子離開,在我眼中,有人願意在身邊相伴、努力、奮鬥,已經是一種難得的幸福。

有一次,看到幾個中學生在場邊休息。

學生甲問學生乙:「你會參加今次的運動會嗎?」

乙一臉死灰的說:「不會啦……」

這個人似有難言之隱。

無知的甲追問:「為什麼?今次的三千公尺賽跑很少人報名參加,你有機會取得獎牌呢!」

乙臉色一沉:「上一次,我就是參加了三千公尺賽跑,老師將我的成績計算錯誤,最後竟然由第三變成包尾……」

聽到這番說話,我幾乎爆笑出來,這個男生真倒霉,觸手可及的獎牌竟成為夢幻泡影。

人們常說學校是真實社會的縮影,我覺得運動場亦是一個小社會,有著各形各色、各行各業的陌生人,聚集在一個平靜的地方。很喜歡看到一個畫面,那些帶著孩子的一家幾口,來到這裡作輕鬆的散步,假如小孩子在我身邊走過,我會向他們點點頭,交換一個簡單的微笑。

曾經看到一個腳受了傷、行動不便的年輕男生,他坐在場邊,一直注視著外面的跑道,我想他一定是個熱愛跑步的人。我在心裡祝福他能夠及早康復,再次踏上親切的跑道,留下新的足跡。

我拼命跑了十多個圈,完事後,故意不喝水,把瓶子帶來只是以備不時之需。離開前,我再做了一些舒緩關節的運動,又花上十分鐘時間。當我打算步出運動場,卻突然降下傾盆大雨,面對如此困局,本應等待停雨才離開,但考慮到身上只有一個瓶子和一身汗水,所以我決定快步離開。回家的路可以用五分鐘跑完,乾脆將臭汗跟雨水來一次混合。

路上,我遇上為數不多的途人,他們都提著傘,早就為下雨天做好準備,唯獨我是怪形怪相的光著上半身、淋著雨,只好怪自己沒有像手機製造商宏達電子般關注天氣狀況,懂這個冷笑話的人可以和我一起發笑,不懂的話也沒有辦法,我不會介意的。

再次通過行人隧道,我站到甜品店的一旁,碰到這個雨夜的唯一生命共同體,是個一臉無奈、望天打卦的女生,看上去約是二十二歲,頭髮長度介於耳垂和肩上之間,皮膚白晢,衣著斯文。她給我的感覺集陌生和熟悉於一身,陌生的是外表和長相,熟悉的是一種虛幻的感覺,我不自覺的想起了另一個人。

我把女生的樣子簡單的記下來,假如有雨傘在手,我會毫不猶豫、絕不吝啬的和她分享,可惜在此時此刻,這個機會並不屬於我。

有些東西越不明白就越想弄懂,特別是那種虛幻的熟悉感覺。我花了整個午夜來翻閱腦海裡的舊日記憶,一頁一頁的仔細閱讀,想了解更多。腦袋十分奇妙,能夠裝下很多複雜的東西,不過要打開那些關閉已久的檔案卻不容易,它的延遲值高得可怕,看來要花更多時間去回想。假如腦子失靈,那熟悉的感覺將會變成失蹤人口,再也找不回來。

晚上遇上的人是個女生,這似乎是唯一的線索,她的出現使我憶起某一個人,可能是喜歡過的女生,而且印象深刻,只是碰巧遺忘了。我有點固執,沒有放棄聯想,又將一些存放已久的信件從櫃子裡挖出來,希望找到一些有用的線索。

印象中,我曾經將舊手機裡的短訊備份下來,靈機一動的用電腦搜尋一下,用上「SMS」這個關鍵字,不出幾分鐘結果就會跑出來,這是電腦戰勝人腦的優勢,人腦對關鍵字可以是視而不見的。我頓時欣喜若狂,那個檔案仍然存在,它會是我的最後希望。

不久之前,我才取笑過一位朋友。

朋友丁:「換手機真的很麻煩,要將聯絡人和號碼備份起來,還有短訊呢,也要啊!」

我冷笑說:「這是什麼年代?還用短訊?還要備份?真的有需要保留嗎?我不覺得有什麼值得紀念的地方。」

朋友丁:「那些說話都是回憶,對我來說很重要。」

那時候,我覺得朋友丁是個傻瓜,這一晚,我也成了自己口中的傻瓜。

仔細的看一段段對話,大多是閒話家常,有些是相約在那裡見面的廢話,有些是沒意思的無聊話,多年以來,累積了幾百個短訊,我早就忘得一乾二淨。直至讀到最久遠的一個短訊,發件人是那個離開了的女生:阿妍。

我對這個短訊沒有印象,我們已經成為對方的失蹤人口,失去聯絡方法,失去重疊著的生活圈子。我對短訊內容相當好奇,那時候,她究竟想說什麼?

「對不起,我要走了。」

她到了那裡?

我沒有任何概念。

阿妍的聲音彷彿在我耳邊再次播放,一段段回憶、一句句對話再次浮現,腦袋果然神秘奧妙,以為忘記的卻依然存在,刻意丟下的又不得不彎腰拾起。

記憶湧現的同時,痛心的感覺越趨激烈,我呢喃自語:「我真心喜歡過阿妍嗎?」

「唏!我真的好想你,不知道你現在到底在那裡?」

這該死的歌詞由房中的揚聲器狠狠的打進心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