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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二章:微妙的關係

《好想你》

第二章:微妙的關係

聽罷阿九的說話,我先是呆了一呆,凝視著猶豫不決的她,一會兒過後,我故作冷靜的說:「是好事啊!」

阿九聽見我的回應,眼神變得更加迷惑。

我又說:「我是贊成的,你知道嗎?我們認識之後,你都沒有談過一次戀愛,所有追求你的男生都被你一一拒絕。」

「……」阿九沉默起來。

我們都默默無語,空氣的流動彷彿靜止了不止五分鐘,她奇怪的垂著頭,不知道是在發呆還是在考慮什麼。

阿九和我是很要好的異性朋友,對她的好感亦只限於好朋友或知己階段,她長得不錯,算是中上的程度。眾所周知,我的審美要求向來苛刻,但我保證阿九在將來必定輕易嫁出。內在方面,她的性格亦討人喜愛,活潑好動、有愛心、溫柔、體貼……優點數之不盡,不算是完美,但有一個如此優秀的女生在身邊也會使人羨慕不已。

縱使如此,我一直沒有愛上這個「小格子女生」,無格子不歡是她的一大特徵,她鍾情於具有格子圖案的衣服、袋子、鞋子。

大概是因為自己一直只把阿九視作知己好友,沒法子在腦內騰出喜歡她的空間,或許是內心深處有著某些東西久久放不低,可以是一種虛無縹緲的感覺,可以是一個追逐不到的幻影,又可以是一件件經已過去但仍然苦苦糾纏的往事。

阿九終於開口,再次把話說得莫名其妙:「你……真的不會介意嗎?」

「喔?」我感到錯愕。

然後又說:「我怎可能會介意呢,你有機會談一場戀愛,而且對象還是我的朋友。介意的地方是有的,你我的見面時間將會減少,但我仍然會在意你、關心你,因為友情是不會輕易變化的。」

說得冠冕堂皇、理直氣壯。

我不是白痴,當然明白阿九的部分想法,誰也知道一個女生當了自己三年知己就必然懷著多少傾慕之情,有些人會說男女之間很難存在單純的友誼,我偏偏不相信,好朋友的關係是一輩子的,不會很容易就分開,戀人的關係卻很難說,方便麵的戀愛比比皆是,我也有過些少類似的經驗。

阿九再度無言,只是作了一個舉動,有欠自然的喝下一口暖水。

「他很好,我們都清楚他的為人,他花了兩年時間等你,始終沒有變心,這種好人十分珍貴,唯一的問題是他實在太喜歡你了,喜歡至不能自拔,經常向我套取你的情報,有點煩。」我抵受不住寂靜的氣氛,隨口說些話。

「我知道的……他真的沒有缺點……」她點頭認同。

「那就好了,下定決心和他一起吧,我對他信心十足。推開心窗,試試戀愛的味道,這會是一件美好的事,我也想找一個女朋友,可惜現在沒有對象,哈哈哈!」

其實,這樣的話如同利刀,足以刺痛阿九的心,說出口的時候我卻沒有特別在意,還以為自己很聰明,以為作為她的好朋友,應該更積極的勸導她接受另一個他。

想起來,我似乎是個真正的白痴。

戀愛的課題就此結束,在分岔路上,我們踏上各自回家的路,我向來沒有送女生回家的好習慣,不論朋友抑或女朋友都是一視同仁。這些事沒有什麼了不起,亦沒必要拿來炫耀,或許,我早就把某些戀愛經歷忘記得一乾二淨。忘得了的,都是兒戲的戀愛。

後來的事情發展得合情合理,合乎我的預計,阿九答應了他的追求,他們很合襯,相處得愉快甜蜜,他們早就應該在一起,阿九的擔心實在多餘。

阿偉──阿九的男朋友,也是我的朋友。怎樣看也會覺得這是一個很平凡的名字,每個人身邊總有一堆阿偉、阿欣、阿兒,既然這是小說故事,怎麼不給他一個較為突出、印象深刻的名字呢?

因為那傢伙的名字的確是阿偉。

在我心目中,阿偉是一個幾近完美的男生,特別是性格方面,他樂於助人、願意遷就朋友、說話溫文有禮,又是個運動健將,又是個讀書考試的天才。對每個人都友好,十分容易相處。

認識一個如此出眾的男生,我難免用他和自己比較,亦難免感到自卑,我渴望擁有他的一半特質,不用太多,一半上下便足夠了。

在小學時代,阿偉和我已經認識,他早就出類拔萃,早就教我吃不消。正由於有著本質上的差距,我只會把他視作朋友,而不是相當親近的好朋友。人們常說「憎人富貴嫌人窮」,似乎就是這個意思。欣賞別人長處並加以學習,抓出自己不足並加以改善,可惜幼稚的我還是學不懂。

人際關係是一門奧妙的學問,我決不會把阿偉標籤成好朋友,他卻待我如親兄弟般親切,他主動向我分享快樂和悲傷,傾訴心事,我們這個組合相當完美,他選對了傾訴對象,我是個不錯的聆聽者,樂意給予適當的建議。

阿偉和阿九的相識也是因為我。

三年前的中秋節,我們為數十多人正進行一個燒烤晚會,那兩個人由於沒有節目,於是都被我邀請過來,阿偉對她一見鍾情,當時我以為他是悶慌了才會輕易動心,料不到他是認真的。

離開燒烤場時,阿偉在我耳邊悄聲說:「她叫阿九嗎?如果你不會喜歡她的話,可以介紹給我認識嗎?」他說話時的表情活像阿八般可憐,使我印象難忘。

「好吧,她只是我的朋友,我保證對她沒有興趣。」

「介紹給你不是一個問題,問題是……我知道她不會輕易接受任何人,包括你在內。」

「大哥,謝謝你,我會加倍努力的!」阿偉頓時精神抖擻起來,表情轉換之快使我詫異。

大哥這個稱呼當然不是認真的,他比我年長半年,我只可以當他的小弟,他有求於我,自然變得客氣恭敬。

對了,痴心的阿偉苦等三年,終於得到了意外的答案,如果我把他們的故事寫下來,肯定會是個使女性動心的愛情故事,加插幾幅浪漫的少女漫畫插圖,足以成為暢銷之作。

後來的發展如我所料,剛開始的時候是三人行,我逐漸不想當他們的電燈膽,因為那是一件苦悶的差事,他們在談情說愛、打情罵俏,根本沒有我的份兒。

阿九和我的聯絡和見面都減少了,這個情況很正常、很自然,我亦願意接受。阿偉的改變不大,仍然把我視作兄弟,我不期然在心裡疑問:「在別人眼中,我們會是好朋友嗎?」

人生的確奇妙,當每天都想著如何品嘗平淡穩定的日子時,自然會出現一些新鮮事,在這個時候,我亦找到一件新鮮事,就是「跑步」。

我是個後知後覺的笨蛋,跑步這種優質有益的活動,早就應該好好練習,假如在兒時開始訓練,說不定現在已經是個運動健兒了。我家附近有一個運動場,又有一個公眾游泳池,初時我會在晚上圍繞游泳池跑四至五個圈,一個圈約是八百公尺,那就等於運動場裡的八個圈。

內心湧現沒道理的幹勁,擁有難得的熱情,我不斷努力,挑戰自己的身體極限,經過一段時間,我終於順利「畢業」,在人生路上踏出重要一步,走進運動場跑步。八個圈、十個圈、十六個圈,一直增加運動量,最厲害的紀錄是二十個圈,這可不是一般人的能耐,我引以為傲。

懂性以來,我的預感都是準確無誤的,這是我與眾不同的特質,自從有了跑步的覺悟後,直覺一直告訴我:「只要堅持跑下去,必定會有事情發生。」

堅持嗎?

跑步時,我只會穿上一條剔牌的運動短褲,上半身是絕對不穿衣服的,這亦是一種堅持。

運動場離我家很近,近到我不想去計算距離,跑完那變態的二十個圈,我拒絕喝下一口水,直接步行離開。在路上,我會刻意繞過一大圈的路,走過那些酒吧和便利店,然後才捨得回家。想起來,真對不起所有看過我赤裸上半身的途人,一個披著大汗的男生足以使他們感到不安,只好說聲抱歉。

每個星期裡,我都會花四個晚上來跑步,偶爾會和那裡的陌生人交談起來,這個地方給我一種莫名的親切感,或許這是愛跑步的人獨有的感覺,就是「不跑不舒服」。完成整天的工作後,披著一身的累,卻希望在跑道上尋找一些不著邊際的依賴和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