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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短篇《有些懷疑》

短篇《有些懷疑》

二零一一年,冬季,號稱多少年以來最寒冷的冬,從報章得知,記得大概,忘記詳細。惡劣天氣維持一個月,每天的戶外溫度約為攝氏八至十五度,這裡是香港,人們普遍捱不住稍為不順意的處境,他們喜歡躲在家中,窩在暖烘烘的棉被,我看到街上途人零碎,如非必要,人們決不外出。

都市人對環境的適應力很低,受不住炎夏,捱不過嚴寒,春季太潮濕,討厭,秋季太乾燥,可惡。我是都市人的一分子,與他們稍稍不同,忍耐力強得毋容置疑,抵受的不單是氣候變化,對我來說,這是不足掛齒的小意思。

精神層面上,我一直獨個兒承受龐然大物般的壓力。

事情由去年說起。

八月底,地點是購物中心裡的咖啡室,著名的星巴克,很多時候,座無虛席。曾以為這是高雅寧靜的好地方,享受熱咖啡,談天說地,一個人的時候,輕嘗閱讀樂趣,塞進耳機,欣賞一個人的演唱會,打開筆記本電腦,瀏覽網絡八卦。對不起,星巴克變了臉,熱咖啡不再可口,引進的新口味誇張而不實際,失去特色味道,剩下來,未有被改變的,只有冰巧古力和與世無爭的自己。沒有音樂、電腦、友人,奧治的書握在手裡,小說在說愛情,內容似是而非,說得虛無,他在說自己的故事?另有弦外之音?還是……我不再說書,改說這裡的人們,各形各色,龍蛇混雜,偶然半秒鐘,有誤以為這裡是麥當勞快餐店之感,嘻嘻哈哈,吵吵鬧鬧。一個人,獨佔小圓桌,留意九點鐘方向,另一張小圓桌,兩個人竊竊私語,我假裝看書,暗地裡偷聽對話,起初,不以為意,以為他們在說別人八卦,我懷著輕鬆心情,邊看書,邊偷聽,同一本書,看過太多遍,可以朗朗上口,我記得的,可能比奧治更多。一句簡單說話把我震懾,手指頭不期然抖動,我咬緊牙關,強裝鎮靜,以免暴露軟弱。

「哈哈,她在家都穿小熊維尼睡袍……」

「還有小紅點子圖案內衣褲……」

兩個外表看起來帶點好色的中年男人,身穿恤衫、西裝,似是從事地產或保險行業,我偷看他們的臉,感覺噁心,一秒比一秒變得醜陋猙獰,他們嘴裡說的,竟然和我有關,我有一件小熊維尼睡袍,可愛到不得了,有很多小紅點子圖案內衣褲,只有獨居的自己才知道,這是私密,又是秘密。第一時間,我往一個方向聯想:「偷拍」、「偷竊」、「監視」,想到這些,恐懼感已然產生,寒意包圍,我的隱私被窺看,方式是赤裸裸。

我放棄一切,包括尚未開始喝的冰巧古力,遺下一整杯,還有奧治的書,以閃靈般的速度離開星巴克,腳步異常頻密,找到一輪計程車,示意司機把我從新界送到尖沙咀,下車後,憑記憶走到一間旅館,以五百塊租住房間一晚,裝修簡陋,燈光昏暗,一進內便把門上鎖,緊抱陌生棉被不放,尋找安全感,徹夜難眠,感覺煎熬,不安感、恐懼感不斷吞噬心靈,很快得出結論:有人的地方,可能有危險。

九月初,我被上司辭退,她給我額外補償,要求即時離開,最後一刻,我懷著忿恨,緊盯那個愚昧無知的賤女人,使其印象深刻,畢生難忘。在成衣批發公司工作半年,我有一個習慣,執意保障自己隱私,工作間附近有兩個男同事,年屆四十,頭髮稀疏,他們經常偷看我的工作,沒錯,沒工作在忙的時候,我喜歡玩臉書,玩得不亦樂乎,得意忘形,卻不代表他們可以窺視我的一切,所以我私自設置一幅布簾,阻隔別人視線,保障私密,不論公事還是私事,正因如此,我與同事們關係欠佳,並不和諧。

上司曾向我查詢布簾一事,拒絕相信我的解釋,認為我的疑心過重,要求拆除布簾,我只好遵照其意思去辦,日復一日,偷窺沒完沒了,我每天活在惶恐當中,就算穿有厚厚衣服,感覺仍然赤裸。後來,我被同事們排斥,在工作上故意為難,在背後,散播謠言,說三道四,把我說成瘋子、精神病患者。在氣氛糟糕的工作環境下,我的工作表現未達標準,成為上司辭退我的有力理由。離開公司大門,乘升降機離開,我向天發誓,絕對不會回來,憎恨這個地方,討厭這班臭傢伙。

三天後,時間是午後,我收到沒有號碼的來電,裡面有一把含糊不清、略為沙啞的男人聲音,他向我說:「我告訴你……你現在……」,話未說完,通話突然中斷,由於沒有號碼,我只好呆呆地等待下一次的來電,結果,躲在家裡一整天,緊握手機不放,卻沒有一個來電,我感到失望沮喪,為一句未完的說話,我困住自己一天。

九月中,一個晚上,父親和叔叔來我家探望,好一段日子不見,他們蒼老不少,樣子憂心忡忡,滿懷心事,擔心獨居的我能否應付生活,我笑嘻嘻地表示沒問題,他們企圖鑽同一個話題,我感到心煩,於是把話題轉移到其他事情,向他們提及「偷拍」、「偷窺」、「跟蹤」等事,尋求認同和協助。起初,他們認真聆聽,談上一個小時,他們開始不耐煩,試圖把我說服。說服什麼?要我相信那些是錯覺、幻覺,甚至是多餘空想,說成精神分裂、多重人格,希望我相信自己是精神病患者。來到凌晨時分,他們硬要帶我去看精神科醫生,我不願意服從,我們吵嚷起來,大聲議論,叔叔不知在何時報警,警察在十分鐘內趕至現場,我向他們說出自己的懷疑,他們不但沒有理會,甚至要我到警局協助調查,原因不過是我曾經用一個膠水樽扔向父親旁的地板上,相當無稽。

十月中,我找到新工作,是另一家成衣批發公司,任職辦公室助理,很多時候,會接觸到機密資料。新環境的辦公室空間狹小,十分擠迫,為免洩露資料,我找回在舊公司用過的布簾,阻擋同事們好奇目光。中年男人總是特別討厭,又是兩個這樣的同事,他們八卦、好奇、無聊,工作的時候,他們經常談論精神病和思覺失調,似乎他們是故意說給我聽,使我難堪,為了薪水,我決定啞忍,專注工作,很少與他們交談。

壓力不會無緣無故消失,我找到舒緩方法,便是自慰,在每個午夜,花上三十分鐘自慰,沒辦法,我沒有男朋友,沒有性伴侶,只能依靠自己,自慰的三十分鐘內,可以暫時忘記一切,舒服過癮。

十一月,一個午夜,我如常自慰,由於壓力日增,不知不覺間,把自慰時間延長至一個小時。一直擔心有人暗中偷拍偷看,我會關掉屋內所有照明,使環境黑漆一片,用棉被蓋住全身和頭部。這一次,時間過長,我偶爾露出頭部呼吸一下,清楚知道自己的表情如何享受和滿足。完事後,我攤在床上,感受自己體溫,仍用棉被蓋住身體,打算就此進睡,迷糊間,隱約聽見一些聲音,根據聲音方向,知道是由天花板傳來,似是兩個男人在對話,談論我有否把手指放進私處,談論我的性需要是否到過分,談論我已經三十歲,卻沒有男人在身邊的困局,談及很多很多,包括一些只有自己想過的話題,和對個別事情的看法,我不願意聽下去,迅速穿上便服,召來計程車,再次到尖沙咀旅館暫住一晚,比較可靠安全。

一個星期後,十一月尾,這是星期二的晚上,我在七點鐘下班,公司離家很近,我喜歡步行回家,走過繁忙街道、購物中心、公園、遊樂場,享受一個人漫步,一個人浪漫,把手機調成靜音,哼唱簡單兒歌,小時候,母親總會唱給我聽,使我安心入睡。餘下五分鐘路程,我就可以回家,一個人煮食,一個人上網,一個人說話,好友便是牆壁,他們樂於聆聽,不會突然跑掉,不會打電話報警,願意相信我。就在這時候,我突然感到不安,立即回望後方,第一眼便注意到公司裡的兩個男同事,他們站到涼茶店前,假裝買飲品,我當然明白,他們正進行跟蹤,對象是簡單的一個我。我瞄到路旁有一輛等待乘客的計程車,二話不說,拉開車門,示意司機把我送往尖沙咀,我要暫時離開這一帶,擺脫不懷好意的兩個男同事。

十二月,我把故事寫到網上日誌,在各大討論區分享,希望尋求協助和解決方法,網友都是一般見識,他們把故事當作笑話,廣為流傳,一下子成為網絡熱話,可惜的是,沒有人願意相信我的想法,我受盡指責,說我是瘋子,說我的懷疑是多餘,說那些都是思覺失調的病徵。我沒有反駁,把故事一一寫上,存成一份網絡記錄,然後關掉電腦,回到一個人的世界,我沒有憤怒,直接原諒網友們,他們入世未深,難知世途險惡,處處是危機陷阱,當他們長大成人,投身社會好幾年,再讀一次故事,便會明白我的痛苦。

十二月中,將近午夜時分,我如常自慰,進行不足十分鐘,懷疑聽到一些不自然聲音,我暫停自慰,從私處取走震動器,並關掉它,剎那間,環境變成絕對寧靜,聲音由天花板傳來,類似乒乓球和彈珠著地所產生的碰撞聲,持續不斷,把我困擾。於是,我放棄自慰,換上便服,這一次,不走運,找不到任何計程車,尋尋覓覓亦不是辦法,走過兩條街道,看到一個小公園,找來一張長木椅,安靜坐下。我合上眼,享受片刻寧靜,不清楚這個狀況會否持久,無時無刻,危險都會逼近,社會表面安定,每個人都歡樂,有自己的另一半、家庭,有事業,有財富,無憂無慮。

我有孤立無援的感覺。

「不要啊……不要啊……」

迷糊間,我好像又聽見一些聲音,幻真幻假,是少女呼叫聲,從公園最深處傳出,我立即跑向那邊,有數張長木椅,隱約看到一對衣衫不整的男女,男的是個中年男人,女的是個青春少艾,少女不斷叫嚷,劇烈地擺動身體,希望逃出魔掌,我大膽地站到他們眼前,踏過石地數下,製造一些聲響,男人意識到我的存在,他不慌不忙,沒有被我打亂陣腳,繼續進行粗暴性愛。我十分機智,用手機打電話報警,男人不予理會,在我眼前把女生強姦,我手無吋鐵,無法阻止他的獸行,眼睜睜目睹一幕慘劇。

十分鐘後,警察趕至,男人和少女消失得無影無蹤,長木椅上,沒有留下強姦和掙扎的痕跡,警察懷疑我虛報罪案,要求我協助調查。我被困在警局,被盤問一段時間,天昏地暗,頭痛劇烈,精神快要崩潰,他們希望我承認自己是個瘋子,然後把我送進精神病院,我堅持己見,相信自己精神狀態正常,沒有多餘幻想,沒有人格分裂。

四面楚歌,草木皆兵,只有自己,值得相信。

一月中,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身處陌生環境,有四面牆,一張簡陋鐵床,一個打不開的小窗戶,大門被緊緊鎖住,如同逃不出的密室。有時候,兩個身穿整齊制服的陌生人會送上食物,味道很淡很糟,和白開水的味道相似,他們說是食物,我不想吃,但為了活命,勉強自己吞下。

一個人的房間,連電視機都沒有,我呆望白牆,與他們對話,我說故事,他們在聽,花十五天時間說故事,幾乎沒話可說,想了又想,終於重提十六歲那年的一件事,不願意想起,記憶偏偏惡意糾纏。那一年,那一夜,獨個兒回家,一直被陌生男人跟蹤,可能有二十分鐘,來到一個小公園,夜深時分,不要說是途人,連流浪貓狗都在安睡,他把我強暴,完事後,又把我打暈,我精神恍惚,迷迷糊糊,失去反抗能力,被轉移到另一個地方,應該是住宅?是旅館?真的不清楚,只知道又來了一個中年男人,脫去我身上衣服,把我再次強暴。醒來時,我被丟到一座住宅大廈的後巷,地上有昨夜穿著的衣服,我不敢說出事情,害怕被別人誤會,害怕坦白,日後,人們會懷疑我的貞潔,會否定我的人格,討厭這樣,害怕這樣,我情願一個人承受壓力,自言自語,用一幅布簾保護自己。

「李玉頤,這些年,過得好嗎?」

「呵呵,過得去。」

搞不清,是笑中有淚,還是笑中帶淚,只知道,臉頰有些淚痕,擦不掉,拭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