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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8日 星期四

《好想你》 第十八章:頑固的要求

《好想你》

第十八章:頑固的要求

我抱著能量補充飲料和一排三號電池繼續趕路,途中經過那家不曾光顧的甜品店,我曾經相信緣分,這東西真的很奇妙,越相信緣分,越認定非愛她不可,抱著這個人就是一生摯愛的心態,越得不到真正的愛情。

這個雨夜,緣分再一次使我們相遇。

在甜品店旁邊,我再次見到那個雨夜共同體,她依舊木無表情、翹著嘴巴,看著從天而降沒完沒了的暴雨,她的外型沒有多大改變,上一次我只是簡略的記下她的樣子,這一次終於可以用一張明星臉來形容她,就是少女版的松隆子。

「知道自己長得像誰嗎?」我走到她眼前唐突的問道。

淘氣的她說:「不要告訴我,一定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為什麼你會這樣說?說不定我會說些好話來讚美你。」我一邊抹掉臉上的雨水,一邊笑道。

她神情失落的說:「每次別人說出這樣的話,都是在取笑我的。」

「哈哈,告訴你吧,你長得像松隆子!」我的確甚少這樣讚美女生。

聽罷,她的表情產生改變,興奮的說:「哇!真的嗎?我很喜歡她的,在小學時代我還會將她的照片放在課本的封面上呢……」

興奮雀躍,妙不可言,不過這些都是腦海中輕輕掠過的設計對白。

每次都是擦身而過的相遇,每次我都是急著跑回家,每次她總是忘記帶備雨傘,每次我也不能為她阻擋風雨,最後大家只是互不認識的陌路人,我們的緣分早就注定是這個樣子。或許在另一個時空裡,那個不同的我會握著雨傘,毫不猶疑的和她築起關係。

接下來,回家的過程都很普通,除了等待升降機時被鄰居用著古怪的目光打量外,也沒有什麼特別想說。

「阿寧,你又搞什麼鬼?滿身都濕透了,沒有帶雨傘嗎?你這個傻孩子,快點去洗一個熱水澡,小心著涼啊。」給老爸看到我的狼狽樣子,他大表意外。

「知道啦,老爸,不用擔心太多,沒問題的。」

來不及了,不能再耽誤時間。

我用心愛的維尼熊大浴巾抹乾身上的雨水,手忙腳亂地更換衣服,看來那個熱水澡還是需要延遲一點,更重要的事情正在等待,我要立刻解除內心的焦急。

瞬間過去,我已將整支能量補充飲料喝掉,在房間裡做著一些簡單的暖身運動,又給我的重要裝備補充了兩顆三號電池,再啟動眼前的那台機器,我對這個行動充滿信心,那傢伙一定窩在那裡,他是注定走不掉的。

那台機器就是擁有最多網絡玩家的家庭遊戲機,我和阿偉都是它的忠實擁護者,我們只會沉迷足球遊戲,他會選紅色隊服的曼聯,我就是他命運中的對手:藍色隊服的車路士,在過去兩年間,我們之間的紅藍大戰會在每個星期上演好幾個晚上。

不消幾分鐘,我就看到阿偉出現於在線好友名單上,二話不說的邀請他進入通話派對內,簡單來說,這個派對就是一個網絡電話,提供玩家邊玩遊戲邊聊天的功能。

喔,他目前沒有玩遊戲,遊戲機顯示著閒置狀態,於是我們開始通話。

「喂,阿寧?還以為你已經睡了,不會上線呢。」阿偉友善的說道。

「對不起。」

「你只是遲到了,小事一樁,不需要道歉啊。」他還是察覺不到什麼異樣。

「真的對不起。」我用著更誠懇的語氣道歉。

「你在說什麼奇怪話?快點開始遊戲吧,你想和我對戰還是組隊挑戰日本人啊?」阿偉茫然問道。

「阿偉,你是我的好朋友嗎?」

他搶著說:「當然是,我們由十四歲認識到現在,差不多十個年頭,我早就認定你是最好的朋友。」

「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有點開不了口,免不了的感覺慚愧。

「阿寧,你到底想說什麼?有事情嗎?你的語氣怪怪的,是心情不好嗎?」這傢伙還是很關心我這個朋友。

「還記得那場籃球比賽嗎?」

「記得,你輸了一球,最後比分是十比九,那場比賽之後你一次也沒有再和我打籃球,就是因為缺少了你這個對手,所以我的球技退步了不少。」他說著說著,語帶唏噓。

「記得起因嗎?記得怎麼要分勝負嗎?」我嘗試引導他、提示他。

「為了阿九嘛!不過我們都沒有把比賽的事告訴她。」

「對不起!我希望現在能重賽。」我抱著歉意的向他提出這個要求。

頓感疑惑的阿偉說:「阿寧,我不了解你的意思,可以解釋一下嗎?」

我將深藍色玻璃樽的故事說了一遍,也將自己和阿九的往事簡要地敘述一次,直至阿偉說出一句「我明白」。我有必要向阿偉坦白,不能使他蒙在鼓裡。

「你明白所有事情就好了,我現在的心情只會比當日的你更加激動,我對她的思念只會比這一刻的你更加無盡,我對她的執著也將堅持下去。」我居然對亦敵亦友的阿偉說出這樣的話。

「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阿九已經是我的女朋友了。」他給了我一個狠狠的回應,像摑了一記耳光。

「這樣又如何啊?你娶了她嗎?還是父母一早給你們指腹為婚了?還是因為你是我的好朋友,而我就要強迫自己裝作偉大,為你放棄自己喜歡的人嗎?」我給他氣得火冒三丈,語氣隨之強硬起來。

「阿寧,先不要這樣激動,這個狀況的你很可怕,和平日實在有點不同。」先冷靜下來的人是他。

「因為我不是電視劇集的男主角,更不會默守城規的放棄阿九!」我的語氣變得更激動。

「那你想怎樣解決呢?難道我需要將阿九雙手奉上,然後在背後衷心祝福你們永遠幸福快樂?」阿偉說著符合現實的話,不算是冷嘲熱諷。

「我是你的話也不會做出這樣賠本的事,我最能了解你喜歡阿九的程度,你們的認識也是經由我介紹,你們約會的機會也是由我特意製造。你追了她三年,這段時間你做的事我都看在眼裡。」只有我能了解這個情敵抱著的心情,他不會覺得好受。

「唉,那就頭痛了,我想不到解決方法。阿寧,不如你放棄好了,你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更優秀的女生。」他提出最簡單的方法。

「很可惜,我已經下定決心,不會再放棄爭取阿九的機會。」我堅定的說道。

「可是……我也不會放棄阿九。」那傢伙顧及我的感受,說話變得吞吞吐吐。

「我沒有要求你放棄她,你一定是愛她愛到瘋了。我的要求很簡單,現在就來一場重賽,如果我贏了,我可以無視你這個好朋友的存在,直接追求阿九。而你也沒有需要離開她,你繼續當她的男朋友,我和你會展開一場公平競爭,最後的選擇權在阿九手上。」

「哈哈,智力正常的人應該不會答應這個要求。」他還是親切地笑著回應。

我胸有成竹的說:「對不起,其實你真的是個白痴,智力正常的人應該知道無論勝負如何,我也會追求阿九!」

「這個說法就顯得更加奇怪,無論如何你也要追求阿九,即是說,這場重賽根本沒有進行的必要。」他仍能作出理性分析,這個人其實比我更像個怪胎。

「阿偉,你大錯特錯了!因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最強的對手,除了喜歡阿九,我還需要尊重你。」

我續說:「當日你提出了比賽,輸掉的一方就要放棄阿九,我明白你的用心,知道你給我的尊重,你絕對不是笨蛋,而且是個了解我的朋友,知道我暗地裡喜歡阿九,所以才給我一次盡力爭勝的機會,對嗎?」

「嘿!居然給你說中了,那時候我的確覺得很為難,我猜你是喜歡阿九的,於是嘗試用那場比賽來試探你的決心,結果我沒有猜錯。」阿偉坦道出實情。

「當時我二話不說就答應你打那場比賽,所以你也沒有選擇的機會,現在就要開始重賽!」我說得決絕。

「拜託,現在下著大雨呢,不如改天吧!」阿偉用著開玩笑的口吻說道。

「誰說要跟你打籃球,這次是用足球遊戲分勝負,上次的籃球比賽根本是你在欺負我,我用盡全身氣力和鬥志都一定輸給你,一點也不公平!」我沒有鬆懈,不讓他有喘息的機會。

「現在你用足球遊戲來比賽也不見得公平,你的技術比我好太多了。」阿偉苦笑說道。

「將兩次比賽加起來看就是絕對的公平,這一次你是輸定的,廢話少說,開始比賽吧!」我只是在強詞奪理,既然他已經知道我的決心,我便不需要客氣,所以這場比賽他是注定逃不了。

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

《人生》 第十章:誤入狼群的羊

《人生》

第十章:誤入狼群的羊

『洛芙篇』

不知在那時候掉下來的,不知是屬於我還是他的,一串串的淚光隨著我掉進來。

爸只留下這短短的一句說話:「小芙,好好活下去。」

我聽不懂,只想追問下去,同時間,這個機會不再屬於洛芙,我被無形無色的力量送進白茫茫的異空間隧道,我在裡面天旋地轉的逗留了一個多小時才被送到出口處,最終被一隻眼看不見的巨人之手硬生生拋到地面……

地面?

在晚上,地面的溫度不是負四十五度嗎?怎麼我感覺不到那誇張且極端的寒冷,這裡不是我住的城市嗎?難道是別的地方?

我嗅了嗅這個陌生環境的氣味,換來的只是更摸不著頭腦的內心反應,我呼吸到自然的空氣,一時之間氣管和肺部皆未能適應,我輕輕的咳嗽著,小小的聲音未有引起任何人的反應。

我在街道上走啊走,發現這裡竟然還下著雨,是久違了的雨水,長期住在地下城的我,已經有幾個月未見過下雨天,有雨水的地方,空氣顯得格外清新。

是碰巧還是命運的安排,有一個男生和我擦身而過,我沒有因由的注視著他,好奇他手上握著什麼東西?

竟然是手機!

不可能的,全世界都禁止使用手機,他是不可能握著手機的,有些奇怪的懷舊音樂從他那邊傳出來,歌者唱著的歌詞:

「而我已經分不清 你是友情 還是錯過的愛情……」

雖然有點過時,乍聽來,卻覺得有點傷感、無奈、浪漫。

我轉身望向他,而且用瞪的方式,眼神陌生又茫然,他也注意到我的存在,同時間回頭和我對望,我們並沒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我留意的是他握著的手機,他留意的卻是我一身的衣著配搭,將我由上至下掃瞄了一遍。他的身高約為五呎九吋,頭髮長度過耳,明顯是特意電直的,有一雙不屬於男生的大眼睛,一張善良的臉。

「喂,我是樂樂啊,是梁太嗎?」

他說話的神態和語調有點娘娘腔,比我還要像女生,但不必懷疑他的性別,他肯定是個男生,因為他的喉核很大,看上去比我大好幾歲呢。

我壓抑不住的取笑他的嬌態,這樣被我一直竊笑,那個自稱為「樂樂」的男生竟然一下子羞紅了臉,掩著嘴巴和電話另一邊的梁太繼續談話,他故意悄悄的小聲說話,我肯定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男同性戀者。

樂樂聊完那幾分鐘的通話,我一直在旁邊站著不動,只是留意著他那可愛的神態和有趣的衣著:衣服花花的,很貼身,身材很瘦削,而且提著一個粉紅色的包包,那條寬鬆的裙褲也顯得很女性化。

他掛線後用奇怪的眼神凝視我,他說:「你到過葬禮了嗎?」

「哈哈,你到底在說什麼?」我的確不明白他的意思。

樂樂用右手指向我,由頭至腳再掃瞄一次,我大概懂他的意思,他說的是衣服。

我問:「有問題嗎?」

他使勁地搖著頭說:「多醜怪……那有人會穿著一身白衣跑到街上呢,只有去葬禮的人才穿成這樣子的,唉、唉!」

他那張臉失望極了,發出連聲嘆息。

「這是一身很正常的打扮呢。」我自豪的回應,而且作了個鬼臉,反白眼、伸出舌頭,好讓他知道自己有多笨,連衣著品味都一樣笨。

我覺得一切都很正常,白襯衣、白短裙、白鞋子,這正是今年最流行的衣著配搭,有什麼問題?難道要像他那樣穿得花花的、色彩鮮艷的才漂亮嗎?很過時、很土、很俗。

「今年最流行的顏色是粉紅色、藍色、紅色,夠鮮艷才好看。」他說出更莫名奇妙的話來。

「什麼?」我不知所以的呆望他。

樂樂雙手叉著腰,表情很著急似的,大概是因為我們之間的溝通出現問題,三言兩語也未必可以解釋清楚。

「哎呀,我在說今年二零一零年最流行的衣服顏色啊!」

驟然間,我就如受到重大打擊,表情以急速轉換,一切都來得很突然。

「你……剛才說的是那……一年?」我勉強把話說完。

「二零一零年啊!聽見了沒?」

我沒法子再說出話來。

「……」

我茫然若失地看著他的臉,我的眼神一定空洞得使他懼怕,因為他也說不出話來,我們像時間停止般呆望著對方,小雨點沒完沒了的下著,途人一個跟一個在我們身邊走過。有些好奇的人會特意回望我們,有些會視若無睹,期間有個小男孩走過來嘗試喚醒我們,他拍打過我的手臂,又大聲喊過「哥哥、姐姐,你們在玩什麼?」過了好一陣子,小男孩也放棄了我們,突然飛快的跑走了,回到親人身後,剩下樂樂和我。

「樂樂……」我輕聲喚著他,陌生的一個他。

他剛剛還處於極度慌張的狀態,聽到我的聲音他才稍為回過神來,微微的點點頭,然後在臉上用表情畫出一個問話符號。

「現在是二零三零年嗎?」我內心盼望他會回答一聲「是」,同時間,我卻知道機會渺茫得很,就算我怎樣騙自己,是一遍還是千萬遍,最終還得面對真相。

這裡是地面城市、街道,不再是我熟悉的地下城,這裡下著雨,而且雨水流滲至我的嘴唇,我舔了舔、嗅了嗅,味道很天然;這裡的每一個途人都握著被禁止使用的手機,而且有些還利用它來作無線通話;這裡的人衣著和我相距甚遠,他們都愛花花的、活潑的,我有九十九巴仙肯定自己身處的並不是原來的二零三零年。可是,我仍傾向否定這個想法,希望一巴仙的希望並不是一種奢望或絕望,而是有可能降臨的。

我知道眼眶泛起點點淚光,並竭力讓它們回到眼睛裡,我偽裝堅強,在這個不屬於我的年代,不得不堅強一點,這裡只剩下我一個人,孤單的、唯一的,一個來自二零三零年的陌生人……

樂樂看著我那張苦透的臉,有口難言的說:「是二零三零年。」

我知道他在說謊,是個善意而美麗的謊言,我知道自己需要面對現實,可是我實在很無助,整個身體失去了支撐點,軟弱無力的坐在濕漉漉的街上,樂樂急忙用雨傘替我阻擋風雨,他驚慌失措,顯然他沒有這方面的經驗,他蹲下來並在我耳邊不斷說道、叫道、喊道,「吱吱、喳喳」,我只能夠聽到一串串沒意義的音波,我彷彿進入了有別於樂樂的空間或世界……

我內心只有一個執著,來到這個不屬於我的二零一零年,我不會再見到爸爸了,他將我送來這個年代,代表我們兩父女的永別,我洛芙……死了媽,別了爸,是個孤兒。我讓眼淚肆意淌下,和雨水混合,再也分不清那是雨、那是淚。

然後,樂樂告訴我時間又過了三十分鐘,我竟發呆了這麼久的時間,他在旁相伴三十分鐘,搖動過我的上半身、手臂,用手心輕輕拍打過我的臉,又替我拭去眼淚,我都不為所動,因為流淚的速度遠比他的動作快。最後,我突然從惡夢中驚醒過來,差一點就真的崩潰於那個快要倒塌的孤單異空間,再逃不出來……幸運地,陌生的樂樂,娘娘腔的樂樂,不刻意的帶給我一點溫暖、一點曙光,教我死裡逃生。

友善的樂樂帶我回到他租住的房子,裡面還有一個中年男人,樂樂說那個人是他的男朋友,也是個中學教師,我不感奇怪,因為同性戀婚姻在二零三零年已經是合法的,而且廣為大眾接受。

除此之外,樂樂還是個做菜高手,他躲在廚房一段時間就煮好了咖哩薯仔雞翼、蕃茄炒蛋、蒸石班魚,這些都是家常便飯,味道卻很好、很溫暖,一時之間我竟然將所有煩惱擱在一旁,不客氣的用樂樂細心準備的飯菜填滿我小小的肚子,它顯得滿足,但心靈仍然空虛。

我洗過熱水澡,那雨淋式的花灑裝置很高級豪華,我不曾見過,我花了四十五分鐘來洗澡,這一次眼淚和花灑水混合起來,再一次分不清那些苦澀的東西到底是不是淚,我想念爸爸,他不在的情況下,我又怎可能好好的生活呢。

樂樂為我找來了一些女生合穿的衣服,而且是全新的,出奇地合身,包括淺黃色的T恤、及膝的卡其色短褲,還有一些內衣褲,都是花花的,他都替我準備妥當。

第一夜,我一個人躺在硬崩崩的小睡床,試著去睡,結果還是花了很長時間,直至天空漸漸亮起來,鳥兒開始鳴叫,我的眼皮腫脹至只要稍微活動都會刺痛大腦神經的地步,才能夠倦極而睡。

第二夜,我一直待在他家,看無聊的電視節目,在二零一零年的電視框框裡,我看到了二零三零年的特區首長周秀娜女士,原來她在這個年代只是一個胸無半點墨的性感少女模特兒,我懷疑是自己誤會了,然後再看清楚她的臉,專心聽她的掘強聲線,我肯定她們是同一個人,只是年紀的分別罷了。入睡的時間和第一夜差不多,清晨時分的鳥兒也很準時起床。

第三夜,同樣是看電視,悶悶的,意外地我很早便睡著了。

第四夜,我想到街上散散步,樂樂晚上十一點才會下班回來,他曾經吩咐我不要亂走,可是悶著三天三夜,在早上和午間睡覺,晚上吃樂樂煮的飯菜,這種生活方式,我開始厭倦,感到悶悶不樂。

我還是按捺不住,打開房子的大門,乘坐升降機,走過長廊,離開住宅大廈,呼吸著屬於二零一零年的新鮮空氣。

現在只是晚上八點鐘,我身穿樂樂給的另一件T恤,是淺淺的粉紅色,外加一件薄薄的灰色長袖外套,下身還是那條卡其色短褲,腳上穿著一雙深藍色的小布鞋,我不曾想像過自己會穿上這種配搭,在二零三零年,沒有人會這樣穿,每個人都愛穿白衣、白褲、白裙子,我逐漸適應這裡的衣著品味,看過鏡子裡反映出的自己,看上去配搭得很不錯、很可愛。

我漫無目的,放開心情、放鬆身體邊走邊跳,沒有任何人對我投以奇怪和陌生的目光,大概因為我身上的衣服已經和這些人無異,他們都將我視作同類,我發覺年紀和我相若的少女都很喜歡穿超短熱褲,她們都喜歡炫耀那雙又修長又白滑的美腿,再配上一雙鮮紅色或粉紅色的涼鞋,見過最少十個少女是這樣穿的,我卻一點都不懂得欣賞。

我小心翼翼地記著走過的路,以便讓自己記得「回家」的路線,樂樂的房子成為我暫住的家,在這個陌生的世界裡,我可以依賴的人大概只得樂樂,幸好他是個男同性戀者,幸好他是個娘娘腔,我認為他終有一日會成為我的好姐姐。

走過兩間中學、一間小學、三間幼稚園,最有印象的是其中一間中學,名字是王樹枝,我覺得很奇怪呢,樹枝嘛……難道那個創校人真的叫王樹枝嗎?是個感覺怪異的名字呢。

走過了五條行人隧道,隧道裡牆身的顏色很有趣,有黃色、紅色、藍色、白色、綠色等,這個年代的人喜歡將身邊的一切事物都塗上色彩,我不禁疑問:「他們真的過著那麼色彩豐富的人生嗎?」

走過了數之不盡的高樓大廈、住宅、公共屋宇,我看了看樂樂給我的電子手錶,原來離家已經有兩個小時,時間到了晚上的十點鐘,天色漸暗,轉身望著回家的路,我摸不著頭腦,感到陌生,拼命回想剛才見過的一切,印象卻模糊起來。料不到在前方又遇上了分岔路,我隨意的選擇右手邊,那是一條長長的斜路,路旁都是樹木、園林,它們的枝葉延伸至我頭頂上的半空之中,阻隔著街燈和月光的照射,我漸漸處身於一片黑暗之中,無奈的繼續往前走下去,甚至隱約聽到懷疑是青蛙的叫聲,是「呱呱、呱呱」的聲音,眼前的景象、聲音都變得詭異極了,我認為自己走到了遠離市區的郊外地方,因為這裡的空氣變得不一樣,格外清新舒服,天色也不一樣,這裡的天空不屬於有光害的不夜城。

我走到了死胡同。

一股隨著環境而帶來的壓迫感驟然形成,我感覺到一些異常激動和混亂的氣息開始闖進我身處的荒野之中,這裡的風停吹了,花草都靜止不動,我猜它們可能和我一樣是不敢亂動。

三個影子迅速從我身後的遠處跑到眼前,那些身影快得使我差點連影子都捕捉不到,我見到的竟然不是人,而是三頭怪獸,牠們用四條粗壯的腿跑過來,那些嘴臉似狗似狼,嘴裡露出恐怖的獠牙、一雙雙銳利而呈血紅色的眼睛,全身都是灰黑色的長毛,假如牠們是人的話,應該擁有超過七呎的身高,三頭怪獸把我重重包圍,用看似靈敏的長鼻子試嗅我身上的味道。

牠們發出「嗷嗷」的聲音,牠們在仰天嚎叫,那聲音使我感到毛骨悚然。

我軟弱地、全身乏力地跪在草地上,沒想過世界上果真有怪獸存在,牠們活生生出現在我眼前,大概會吃掉我這個人類吧?牠們那麼壯、那麼兇,這裡只有一個我,不會足夠填飽牠們的肚子。

其中一頭怪獸搶先行動,企圖撲向我,我根本不可能抵抗牠,我是個手無寸鐵的十六歲女生,閉上眼睛等待死亡來臨的一刻,等待牠們將我分屍,吞噬我身上的每寸皮肉、骨頭,喝掉我剩下的最後一滴血,榨盡我最後一顆意識。

我失去意識……

以為怪獸把我吃掉……

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身在一輛私家車裡,攤在軟軟的皮製座位,不溫暖、不熟悉,卻舒適得很。

「你醒來了?」

前座位司機的位置傳來了一把成熟男人的聲音,聲音沙啞、滄桑,從聲音來判斷,這個人年紀不輕。

我挺直身子坐好,看著車裡倒後鏡的反映,原來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留有一頭長直髮,樣子看起來很憂鬱,緊緊的皺著眉頭,臉上布滿皺紋。我還看得出他骨格碩大,年輕時應該是個高大英俊的男生。

「你是……」

我不期然斷斷續續地說話,因為眼前的人又是一個陌生人,而且我是莫名其妙的出現在他駕駛的私家車裡,剛才不是在荒野嗎?不是被三頭怪獸襲擊嗎?何以我的處境又變得絕然不同?

我滿腦子都是沒完沒了的問句。

「是你救了我嗎?」我向男人問道。

「嘿嘿嘿,我救了你?」他一邊說話,一邊發出古怪的笑聲。

我無知的說:「我剛才被三頭怪獸襲擊,然後昏倒了,是你救了我吧?」

「嘿嘿,其實那三個人是我的手下啊。」他的話使我更摸不著頭腦。

我驚疑地說:「手下?人?那些都是怪獸呢,不要騙我。」

突然間,車子拐過一段幅度誇張的彎路,車身都搖晃起來,男人專注地駕車,並沒有立即回應什麼。

「先生,請你說清楚!」我追問。

「小妹妹,那些是狼人,他們三個都是我的手下,都是狼人,都是守衛,剛才你到過的荒野是我們的根據地狼人古堡的入口,你不小心踏入了禁地,驚動了他們,於是他們由人類化身成狼人攻擊你,幸好我嗅到你身上的獨特味道,你身上有著和我們相近的血,於是我從古堡中衝跑出來,阻止了他們,然後你一直昏睡著。」他清清楚楚的說完這番話,很詳盡,使我大為吃驚。

「什麼相近的血?你的手下?你的意思是你也是狼人嗎?」我接受不了他混淆不清的說話。

「我叫麥格理,是狼人族的領導,我們長居於古堡之中,不會隨便闖進人類城市,我理所當然是個狼人。」他作簡單解釋並向我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我最關心的還有他剛剛提及的「相近的血」。

我低聲說:「我叫洛芙……」

「小芙,你的表情好像還有疑問,對吧?」他洞悉一切似的。

他喚我小芙,出現一種莫名的親切感,像親人的感覺,但這個姓麥的人會和我有什麼關係?我想了想,家族裡沒有姓麥的親戚,而且我並不是這個年代的人。

「你說什麼相近的血,是什麼意思?」我繼續問道。

「嘿嘿,看來你擔心自己也是個狼人……」他顯然是在取笑我。

我無奈地點點頭。

「放心吧,你不是狼人,大有可能你的祖先曾經是狼人,然後又放棄了狼人身份,變回人類繼續生活,所以從血液上來說,我會感應到你身上特有的血,我一直堅持不傷害人類,特別是你這類近親。」

聽完他的一番話,我鬆下一口氣,雖然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成為了狼人的近親,但總比他說我是狼人好千萬倍,一個小女生變成毛茸茸的大灰狼是件超可怕的事。

「小芙,你的家在那?」

車子走到了十字路口。

我環顧四周,我發覺自己對這邊的路很有印象,在附近下車的話,再走十分鐘便可以徒步回到樂樂的家。

「其實你在這裡讓我下車便可以了。」我說道。

「好吧,在前方的計程車站放下你。」他回答。

正當我打開車門準備下車之際,麥格理喊住了我。

他說:「收下這件法器,戴著的話可以阻止低級的狼人襲擊你。」

我相信眼前的狼人領導的話,欣然收下它,是一只銀色的戒指,款式簡單,沒有多餘的圖案。

「謝謝你,麥格理。」我衷心向他言謝。

「看到你這個近親總是特別有親切感,假如將來再碰見的話,你一定要陪我吃火鍋啊!」他的邀請竟然是吃火鍋,這個中年男人很有趣,是個與眾不同的領袖,我對他刮目相看。

「我答應你,有機會再見,拜拜嚕。」我爽快地答應,不可能拒絕這樣的一個性情中人、有趣的狼人叔叔。

下車後我隨即戴上銀戒指,麥格理說它是法器,想不到這種傳說之物竟然真的存在,一切都是不可思議,受驚過、安定過,最後我的腳步卻輕鬆得很,在回家路上我碰到下班後的樂樂,真巧合。

他表情緊張的問:「小芙,你究竟到了那裡啊?」

我微笑著回答:「我在附近一帶隨便逛逛罷了。」

這個晚上的十二點前,我還是如過去數天般吃著樂樂做的飯菜,美味極了,有家的味道,不同的是,我手上添上一只麥格理送我的銀戒指。

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3N8》 第二十二章:討好她

《3N8》

第二十二章:討好她

我究竟是奧治抑或馬政?

女生的話使我的思想處於模糊狀態,陷入一陣迷惘。

我用雙眼掃瞄女生一遍,從頭髮到鞋子,仔細的去看。她是個長髮女生,髮色烏黑亮麗,擁有完美的雙眼皮,配合一雙晶瑩剔透的大眼睛,左邊臉頰有一個小酒窩,身高約五呎六吋,不肥不瘦,擁有剛剛好的標準身材,胸部微隆,不誇張造作,膚色白晢得像上海姑娘,看來她不會和陽光玩遊戲。

表面上,她顯出的一切都很美好,應該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完美女生,喜歡漂亮東西乃人之常情,沒什麼大不了。

看完又看,想過又想,就是沒有半點印象,我們該是不認識的,相信她是一時腦殘,把我誤認作馬政或其他叫小政的人。

面向她,我難以啟齒,略帶羞澀的語氣問道:「小姐,我們是認識的嗎?」

一瞬間,女生立刻變臉,一臉無奈的抿著嘴,擺出不滿意的表情埋怨說道:「小政,你到底在玩什麼?我們怎可能是不認識。已經多少年了?你忘記得一乾二淨嗎?我猜你是故意戲弄我吧?是嗎?是嗎?請你作出合理解釋!」

我未來得及回應,女生已再補充一聲「哼!」

無緣無故遭到如此堅決的埋怨,我覺得事情不對勁之餘,也感到難堪和困惑。我的確不認識眼前人,她硬要說是舊相識,假如其言非虛,記憶力一向不錯的我又那有可能想不起來呢。

我不清楚怎樣的回應才是適合,不知所措的吐出一聲:「呃……」

我們本來維持著三公尺的距離,我樂見這個狀況,可惜事與願違,女生魯莽地越過界線,狀甚自然的走近我身邊,瞬間過後,距離改寫為「近在咫尺」。我們的身體如此靠近,身為正常男生的我順理成章的害羞起來,難再保持理性和她對答如流。

害羞的反應持續加劇,我摸了摸自己的臉,赫然發現兩邊臉頰都在發熱發燙,相信我已經羞紅著臉。從小時候開始,我就是一個容易臉紅的孩子,特別是在漂亮姐姐或女生面前,一下子會變得非常害羞,何況是現在,我們處於觸手可及的恐怖距離,這是一個不容易應付的處境,她是一個難纏的對手。

下一步該如何是好?

我可以誠實的表明身份,說明自己不是小政,結束一場誤會。

我又可以選擇欺騙她,讓她繼續蒙在鼓裡,誤以為我們是老朋友,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發展。

這是天使與魔鬼的抉擇,很難下定決心投靠其中一方的勢力。

在我猶豫不決之際,女生竟然出人意表地出手!

她的右手有所動作,突然移至我的臉旁,我猜她純粹是想摸一下臉,這較為合情合理,勉強說得過去。距離逐秒逐秒收窄,我也焦急起來,擔心給她發現我在害羞,然後出言取笑或諷刺。不用多作考慮,我需要立即制止她,可是……來到緊張關頭,手腳竟緊張至不聽使喚,我真的應付不到,只好當個懦夫,緊閉雙眼,希望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會比想像中樂觀和正常。

「啊!」

誇張的尖叫聲由我發出,只是一瞬間,我慘被擊中。

真是超級痛啊!

我有點愕然,女生出奇地沒有摸我的臉,她認真的揮出力度十足的一拳,狠狠揍中我的左臉頰,轉眼間,該位置紅腫起來,痛楚難當,怎樣也料不到會給女生用拳頭偷襲,她到底是什麼人?

「咦?小政,你的身體不舒服嗎?額頭熱熱的、怪怪的。」

女生邊摸我的額頭邊說話,其態度起了急劇轉變,如此溫柔的慰問著實出現得非常突然,剛才中拳的痛楚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久違了的感動和快要遺忘的溫暖。

我只好編個小故事來回答,支吾地說:「沒事,我是……著涼罷了,不要緊的。」

「那就好了。」

女生說得輕描淡寫。

她抿嘴淺笑,眼神動人,笑聲迷人,語氣溫柔婉約,我開始心動,英雄果然難過美人關,面對一個集兩種矛盾個性於一身的可人兒,我就算捱過她的重拳,也不會當作一回事,怒氣煙消雲散,享受著一種難以言喻的甜蜜。

接下來的幾分鐘,我們默默無語,經過尷尬的時間,女生再度主動出擊,用左手握緊我的右手,來一次擅自作主的牽手,我顯然處於被動,心跳猛然加速,難道這就是怦然心動的感覺?

大概是,我相信這是午夜中的一個奇蹟。

有趣的地方是我們都沒有鬆開手的意圖,輕輕的手牽手,像認識已久的知己好友,像一個自然到不得了的習慣。

「小政……有什麼事情急著去辦嗎?」

女生又喚我小政,對這個不屬於自己的名字,我理應感覺陌生,可是出自她的嘴裡卻大大不同,變得熟悉和親切。經過短暫相處和一些不尋常的親密舉動,我的想法已被改變,逐漸接受小政這個名字,半推半就的享受著美麗誤會,我把它視作外號,隨便讓她喚好了。

「沒有啊,已經夜深了,我還有什麼可以做?」

我如實回答,除了寫小說,的確沒有急著要辦的事情,睡覺嗎?我習慣晚睡,午夜才是我的朋友,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寫作,特別痛快。

女生大膽地提議:「來我家吧!」

如果這裡是小說世界,女生是我的筆下人物,必定是個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奇怪女子。

我不禁亂七八糟的吐出幾隻字:「不……是……吧?」

每一個字都充滿著懷疑和不確定。

不違言,我又被她嚇住。

女生作了個單眼的鬼臉,然後說:「是啊!你沒有幻聽,我叫你來我家作客,聽到沒有?」

我笨拙地回應:「有什麼要事?電腦開不動嗎?何以要來你家?」

這些問句符合我的個性,遇上始料未及的邀請,加上對方又是個初次見面的陌生人,感到不安是合情合理的。

女生反問:「你認為呢?」

語氣帶有若隱若現的誘惑意味。

這些時間裡,我們一直若無其事的手牽著手,我知道自己的每根手指都在微微抖動,假如女生不是個白痴,也會明白我處於極度緊張的狀態。手臂懂得便送信號,我的心跳頻率逐秒遞增,透過手臂傳送這訊息給她,她當然接收得到。我總是喜歡親切友善的人,這時候,我對女生的好感已在無聲無息的情況下萌生。

靜悄悄的,有口難言的,只能偷看她的側臉。

我假裝鎮定說:「我沒有特別的想法。」

實際上,內裡的我緊張得要命。

「呵呵,果然是男生,果然是色鬼,你一定在想那回事呢!」

女生說得不無道理,這就是男生的天性,改不掉的,但我依然選擇否認,作了個搖頭動作來表達「沒有」的意思。

她似有暗示的說:「算了吧,你可以不來的,可以拒絕的,不過……我只是一個人住,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唉……」

這個女生不簡單,用著高明的方法引誘我的意志,挑動我的好奇心,牽引我跌入圈套。話是這樣說,道理也是簡單,但人是犯賤的,所以我心甘情願墮進她設下的陷阱。

偶爾愚蠢也是人類一直以來的特質。

我輕聲說:「我不是不想來……」

我認為這樣的回答會使她滿意。

「好吧,這表示你想來,我們走吧。」

當話說到一半,女生已經主動牽著我的手離開,手牽手,冒著細雨,來一次沒有約定的雨中漫步,我不明白她的魅力和吸引力怎會如此厲害,假如是平日的自己,就算對方是何等級數的美女也不為所動,現在就是這樣子,不明不白的給她帶走。

走著走著,我有點不甘心,閃過一絲念頭,想進入便利店買飲品,一個這樣簡單的舉動,面對一個古靈精怪的女生,我卻不敢貿然開口。她帶頭離開,把我的手捉得更緊,我自覺可憐的處於被動,一秒一秒適應其走路節奏,配合她的凌亂腳步,她跌跌碰碰的,像盲頭蒼蠅般亂走,乍看來狼狽滑稽,幸好沿途沒有遇上誰,不會有人目睹她的笨拙。來到夜深時分,需要歸家的人都窩在家裡玩電腦、看電視、休息、睡覺,未歸家的人依然活躍於午夜場所,如酒吧、的士高、桌球室、私人會所之類,在街上行走的只有我們。

我樂意擔當被動的角色,一直以來也以這種方式混日子,而且混得不錯,在我的人生路上,總有人願意替我作主,處理大大小小的煩惱,崎嶇的路也變得平坦容易。我不曉得女生家在何方,不清楚餘下路程尚有多少,我粘著她,走得親密,如別人眼中的小情人。同時間,我茫茫然,惶惶然,接下來的可能性有很多,難以預料,我面對的可能是個設計完善的致命陷阱,由於我寫小說,知道故事會有不起眼的伏線,可以隱藏得全無破綻,就如現在的我們,她莫名奇妙的出現,毫無顧忌的邀我回家,表面上,這是不可多得的艷遇,甜蜜的、暖暖的、窩心的、驚奇的,機率只比贏得彩票頭獎稍高一點。

總而言之,這是一個難以解釋的情況,我將面對不明不白的將來。

半路中途,我再次碰上離奇怪事,我們竟然經過我以往就讀的中學:王肇枝中學。

我不禁懷疑:「它真的位處這一帶嗎?」

在昏暗的行人道上,我隱約看到一高一矮的兩座校舍,在我離開學校的幾年後,延誤多年的校舍翻新工程終於完成,它們不再破舊醜陋,煥然一新,亮麗得使人不敢確信,眼前的建築物那有可能是自己曾經就讀的母校。它獲得了新生命,我展開了新使命,在有生之年、有用之日,腳步不會放緩下來。

母校曾經在我的兩篇作品亮相,首先是《愛愛、愛》,它擔當主角陳日鳴的母校。提起他,有一件不為人知的趣事,陳日鳴的外號是「日仔」,這同樣是我有過的外號,沒有太多朋友知道,更不會想到我和日仔的關連;還有短篇小說《三》,這是一篇講述友情歲月的熱血故事,三個男生曾就讀王肇枝中學,故事的寫作風格和現在稍有不同,較為樂觀、正面、熱血,我曾經用它來參加一個公開徵文比賽,最後黯然敗北,我認為自己寫得不好,落選合情合理。

我故意放慢腳步,一邊走,一邊回望母校,情不自禁的關注著左方,女生不是個白痴,也注意到這異樣,她一臉好奇的問及原因,我解釋說那是我以往就讀的中學,奇怪的路經此地,禁不住憶起往事,感觸良多,中學生涯往往最能影響一個人的成長,曾經叛逆,曾經少不更事,有誰不是糊裡糊塗的長大成人。

女生臉帶愁緒說:「小政,很可惜呢……」

「什麼?」

她續說:「我是說當年我選擇了另一所中學,所以我們未能一起度過中學時代。小時候,我們常嚷著要一起上中學、大學……後來父母替我作主,硬要我讀另一所學校,我是迫不得已才服從他們的,你會不會怪我啊?」

女生受委屈時的樣子特別可愛,我看著看著,看得入神,看得痴呆,有了竭力保護她的衝動。

我咧嘴一笑,擠出一個難看的笑容說:「不會。」

這樣的回答很勇敢、很乾脆、很誠懇,我搞不清這是否屬於一個謊言,女生的問話對象是小政,我不是他,什麼都不是,卻不負責任的替小政說出一個善意回答。

不知何故,我試圖討好她,給她安慰。

《好想你》 第十七章:不帶著傷悲

《好想你》

第十七章:不帶著傷悲

我遵守和阿偉一起立下的約定,緊緊約束著心裡對阿九的激情,將我們的關係停留在朋友階段。假如追逐愛情是一場累人的長跑,我和她曾經只有數步之距,我卻故意放慢腳步,讓大家的距離繼續拉開。我在想,她可曾對這種突變感到錯愕呢?

我總是隨便找些理由推掉阿九的邀約。

接到阿九的電話,手機熒幕顯示著多麼親切的名字,猶豫驟然產生。

「喂,阿寧,這個晚上有空嗎?和我去看電影好不好?」她一如既往的邀請我。

我刻意說謊:「對不起,我已經有約了,改天可以嗎?」

「唉,那電影快要落畫了,再不去看的話就要買影碟來看,可是我手上還握著兩張免費戲票,該怎麼辦啊?」她嘆息說道。

我故意說出違背心意的話:「不如找阿偉吧,我記得他說過整天也會閒著的。」

聽罷,阿九考慮了一會兒。

「嗯,好主意,我也不想浪費手上的戲票,我去找他好了。」一下子,阿九又恢復過來,不再悶悶不樂。

我笑說:「快點吧,回來後再告訴我電影精不精彩。」

連這種不用花錢的約會我也白白送給阿偉,不只是為了遵守那個約定,還因為自己對阿妍仍然存有一點依戀。在這個時候,尚未有足夠的準備再去追求別人,對自己、對別人也是有欠公平,於是我繼續否定和阿九發展的可能性。

時間軸回到現在,故事再次落到二十三歲的我身上。

這是一個狂風暴雨的晚上,持續幾天的下雨天,使我沒有機會走到運動場跑步,只好留在家中享受音樂,翻開那本收藏著舊唱碟的簿子,一張接一張的播放,該死的我居然買下了不少情歌專輯,聽了數個小時音樂後,心情變得沉重低落,還聽到了那首可惡又動聽的「如果沒有你」。

「唏 我真的好想你
現在窗外面又開始下著雨
眼睛乾乾的 有想哭的心情
不知道你現在到底在哪裡」

碰巧,窗外也是下著大雨,聽過一首首「地獄情歌」,我不期然的有了想哭的心情,現在想念著的人便是阿九,那個曾經走得親近的女生。

不小心看到那個放在電腦桌上的深藍色玻璃樽,那是阿九送我的信物,我一直將它放在身邊。還記得那張放在抽屜內的紙卡,在這個彌漫著憂鬱氣氛的晚上,我忽然有衝動去解讀一下阿九當時寫下的字句。

曾經想像過很多遍,假如我是阿九,究竟會在紙卡寫下怎樣的說話?我未曾嘗過暗戀的滋味,需要故作浪漫的話,一定會寫上「Radius傾心──第四句歌詞」,讓那個不懂阿九心意的自己重溫一遍這首經典老歌,細聽著那由陌生漸漸變為熟悉的旋律,我一定會隨著音樂哼出數句歌詞,這首講述暗戀心情的歌曲,很配合我和阿九之間的曖昧關係,我們彼此有著好感,卻從來沒有向對方坦白說出一句喜歡你,關係停滯不前,發展不來。

「請你明白我已暗中因你傾心」

這就是第四句歌詞。

我戰戰兢兢的打開抽屜,心情稍有緊張,手指略有抖動。紙卡就放在一個白色的信封裡,我將成為唯一一個知道那些字句的人,緊張感加劇,每一顆手指頭也在顫抖著,想不到今時今日我會因為它而膽怯起來。

「阿寧,請你寫下表白的日期。」

得悉真相,緊張情緒卻一掃而空,我好奇著阿九那傢伙何時變得這麼聰明,這句說話是多麼的有趣、多麼的巧妙,原來她從來沒有想過借這張紙卡來向我表白,需要表白示愛的那個人說到底還是我,男生著實應該主動一點,把握機會。

我看著這句說話不禁傻笑起來,讚嘆著那傢伙的與眾不同,也思索著接下來的每一步,我該如何走下去。

腦海中無故出現了《一路向北》的旋律,那是一首使人聽上癮的歌,也在訴說著一個關於後悔莫及的故事。

我斷斷續續的哼出幾句歌詞,歌曲的意境隨之浮現,我將自己幻想成故事的主人翁,駕駛著車子一直往遠方前進,倒後鏡中的反映隨著距離變得模糊,我知道自己在後悔,卻無力挽回,和女生的回憶在腦海中層層疊起,我仍愛著那個不算漂亮的她,我為過往做錯的感到慚愧,在心裡說著連綿不斷的道歉說話,一句一句的對不起,從眼眶溜下了一串串淚珠,了解到不能再挽回什麼,只好帶著傷悲和遺憾,駕著車子前往一個更遙遠的地方,遠離女生所住的老地方。

故事淒美感人,我為那位主人翁哭出來,為故事傷心,歌詞不斷在腦海中環繞,我將它和阿九的故事混合在一起,可是我沒有自己的車子,不能藉倒後鏡和阿九告別,也不能前往更遙遠的地方來逃避這份情傷。

我知道現實中的自己不能再選擇逃避,就像潔儀所說,那時候的我是個懦夫,只懂得逃避現實,那是我失去阿妍的最主要原因。

靈機一動似的,我再次拾起那張維尼熊紙卡,隨手拿起一支鋼筆。我的字本來就寫得很醜,從來都不懂得利用文字打動人心,這將會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我緩緩的在答案欄上寫下很醜的三隻字。

「那一天」

是我和阿九由陌生人開始的那一天,是我們共同度過的每一天,是我們約會逛街的那一天,是我們和阿八拍照的那一天,是我們在快餐店吃得津津有味的那一天,是我們結伴看恐怖電影的那一天,是她在身旁處處維護著我的那一天,還有我輸掉籃球比賽的那一天,還有她成了別人女朋友的那一天,還有否定自己喜歡她的那一天。

我情緒激動,恨不得馬上將紙卡交到阿九手裡。

如果擁有回到過去的能力,我一定會在以上的每一天坦白說出一句「喜歡你」,來彌補那些愚蠢的錯失,就算我沒有這種超乎想像的能力,但只要阿偉那傢伙還未娶到她,我還是擁有一定的機會。現在放棄的話。只是將阿妍事件重複發生一次,我不應該抱著遺憾放棄阿九,就算這一刻她已經是阿偉的女朋友,我還是應該不顧一切的努力一次。

翻過家中所有的櫃子和箱子,終於找到老爸常用的郵票,我立刻將紙卡放進信封,粘上一元四毫面值的郵票,再將信封用膠紙緊密封起,寫上阿九家的地址,寫上「致阿九」,寫上「一定要看」,我沒有寫回郵地址,我具有信心,阿九肯定會收到這姍姍來遲的回信。

我的動作迅速,就如天生的本能反應,甚至是不假思索,連衣服也沒有更換就跑出客廳。

「阿寧,這個時候還出去嗎?外面下著大雨呢。」老爸的雙眼注視著電視節目,卻能同時和我對話,這傢伙的一心二用也是爐火純青的。

「不用擔心,我很快會回來。」我作了個再見的手勢,揮揮手別過老爸。

我只帶著最關鍵的一封回信,還有口袋裡的八達通卡,沒有打算帶備雨傘,因為我決定冒著大雨跑過去。

在等待升降機來臨的時刻,我既焦急又期待,告訴自己就算這件事是白做一場,就算阿九不會再給我任何機會,就算阿偉會因為這件事而怪責我,我也認為值得嘗試。她是一個值得我去瘋去傻的女生,我會為自己的勇氣感到自豪,我會告訴將來的孫兒,他的爺爺是個徹底的傻瓜,我會告訴阿九的兒子,我也是個最喜歡他母親的人。

冒著暴雨走到街上,我不介意雨水將我弄至滿身濕透,我只在乎手上緊握的一封信,我拼命的跑,途人會以為我是個沒有看天氣報告的笨蛋,會以為我在奔跑回家。大家都想錯了方向,我是為了過去、現在、將來而努力向前衝。

走過兩條大街,我終於來到這一步,眼前是我即將委以重任的「郵筒先生」,它要像蛋殼保護著胚體一樣,要在這個暴雨夜給我守護著珍貴的勇氣。我將信件放進它嘴裡,這一剎那有著奇妙的感覺,全身的神經都似在發麻,這個自己不像自己,是個為了她而改變個性、不再偏執的阿寧。

「你要好好照顧它,我將來的幸福就在你的嘴巴裡。」我向默默無語的郵筒說道。

別過郵筒先生,我沒有放慢腳步,再一次於濕滑的街道上狂奔,我仍未想回家,還要再辦一些事情。

回家路上有一家通宵營業的便利店,那就是我必須停步的地方,步入店內,那個熟悉的店員用著驚疑的目光望著我,由上至下打量一遍,我的樣子一定滑稽得有點嚇人,於是我帶著微笑向他打招呼。

他稍為鎮定後再開口:「你又忘了拿雨傘嗎?」

我傻笑說:「嘿嘿,我是故意的。」

他的表情顯得更錯愕,甚為尷尬的說:「要小心著涼呢,回家洗個澡吧,我記得你住在附近的。」

我作了一個代表「不」的手勢,續著說:「不用擔心,我不會輕易倒下的。」

走到飲品冷藏櫃,我迅即拿下了據說很厲害的能量補充飲料,又在收銀櫃檯旁邊取下一大排三號電池,它們會成為這夜中最具威力的武器,我那橫衝直撞的作戰計劃就靠它們了。

八達通卡真是個好幫手,隨手刷卡就能買下數十塊錢的貨品,和店員道別後,我再次發動雙腿,這一次是直接的跑回家,我有所決定,回家後要立刻打電話給那傢伙。

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愛愛、愛》電子書經已出版!

供購買電子書之網站:http://www.handheldculture.com/Detail/Book/1008/



書名:愛愛、愛

故事簡介:

歲月的洪流,四年的時間,流逝的愛情。
往日的遺憾,羞怯的時刻,錯失的暗戀。

日鳴的第廿四個年頭,生命中的兩個女孩,貝兒是代表現在的親密戀人,慧晶是代表過去的傾慕對象,他要作出選擇,並不是愛上誰,而是愛不愛。

不只他,很多的你也曾遇上種種猶豫,應不應該。

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到底選擇「愛愛」?還是「愛」?

或許,該放下昔日執著,珍視現在擁有。

以下章節提供免費試讀:

序章:走進故事的小序曲
http://ocoh00.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7170.html

第一章:四年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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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似曾相識
http://ocoh00.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14.html

第三章:三人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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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為US$1.99(已經很便宜了吧?)

可以於iPhone / iPad / Android / Windows Phone 7上閱讀。

有興趣,便買!
沒興趣,也沒所謂啦!

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3N8》 第二十一章:猛逃

《3N8》

第二十一章:猛逃

咖啡室,一個聚集了十幾個客人的地方,彷彿成為我們三個人的戰場,互相以眼神較勁,勝負難料。

突然間,中年男人站直起來,這舉動使我的心跳猛然加速,就如在運動場裡跑過二十個圈後的誇張頻率,呈著隨時會倒下喪命的生命狀態,我顧忌他將會有所行動。幸好,我仍好端端的坐在坐位上,等待他的下一個想法。他緊握著手機並繼續盯住我,這種眼神十分累人,瞪眼的人很累,被他這樣子看著,我也不太舒服,他偏偏努力不懈的維持著這威猛架勢,何必這樣辛苦呢。

中年男人的行動展開,他離開木檯附近,走過兩步,低頭望了食物盤一下,沉思一會兒,不知道又在想什麼,更不知他和食物盤有著那種程度的交流,又一會兒,他轉身回望座位,他的目光竟然轉移到年輕男生身上,眼神變得不一樣,他沒有用眼神威嚇男生,反而閃現出一絲恐懼,然後他掃瞄我的臉,來來回回的看我們的臉,重複又重複,恐嚇和恐懼不斷替換,男生和我頓時成為咖啡室裡的生命共同體。

同一個地方,同樣的冰巧克力,同型號的筆記本電腦,同樣的沉默寡言,除了外表,我們是倒模般相似。不幸的是,同樣被瘋子看中了。

這樣的局面維持了十分鐘,我一直假裝寫作,男生似在使用電腦,終於有人打破局面,又是瘋瘋癲癲的中年男人,他進入了一種疑似入定狀態,動也不動,我稍為放鬆,以為這個休止符會一直存在,誰不知他突然撇下一切,大喊一聲:「我不幹了!」

這一喊震撼了男生和我,其他人仍然硬生生的呆著,我相信沒有人會知道對話人物是誰,可能是中年男人的上司,又可能是老闆,又可以是老婆,天曉得。他迅速地轉身離開,用最後一個眼神留下帶有恨意的目光殘影,還有一點點、一顆顆的意識在空氣中無定向的漂浮著,散播至快餐店和咖啡室的每個角落,影響我現在的思緒和接下來的寫作靈感。

中年男人離開,瘋瘋癲癲的鬧劇終告一段落,我相信事情就此完結,於是收拾心情繼續進行寫作,再次挑戰可惡的《回到過去》,即是那篇使我花去七天七夜也苦無成績的短篇作品。

沒料到把故事延續下去的元素卻是他的搭訕。

在確定中年男人步出快餐店大門前,男生的目光一直追蹤著男人的背影,他木無表情的注視著出口方向,我猜不透他的想法,可能是純粹的八卦,可能是別有用心的留意,其表情和眼神都未有透露絲毫線索。

他面帶笑容向我說:「你好。」

我知道了,他一定是被中年男人的舉動嚇倒,其思緒混亂起來,影響其行為和判斷,所以才嘗試和我這個陌生人說話,怎樣說也好,這種搭訕都是不尋常。我們都是男生,假如上前搭訕的人是個像娃娃的女生,我是完全不會有異議的。

男生的問好擾亂我的思考,不能集中精神寫作,我遲疑地回應說:「你……好……」

男生微笑說:「那個男人是個徹底的瘋子,經常在附近流連,特別是這家快餐店,他是常客,每個人都討厭他。剛才你竟敢對抗他,勇氣可嘉呢!」

好笑了,他所說的「對抗」,不過是眼神對峙,假如男人真的動武,我也不見得有招架之力。

「哈哈,我似乎有點唐突,請不要介意,我是沒有惡意的。」

「嗯。」

我仍然戴著耳機,溝通能力大打折扣,面對一個陌生人,我只以簡單的一聲「嗯」來回應,盡量避免麻煩。

「我先作自我介紹,本人姓馬,名政,小名『小政』。」男生客氣地說道,並輕輕拍打自己的後腦門,態度親切友善。

「其實……我不介意。」我點頭答道。

叫馬政的男生又問:「那……我應該怎樣稱呼你?」

想不到口吃原來是種傳染病,一瞬間,我已經把病菌傳給他了。

巧合的口吃使我放下戒備,並且掀起嘴角,流露發自內心的微笑,我樂意地回答:「叫我奧治好了。」

「喔?難道你不是本地人?奧治這個名字很罕有呢!哈哈!」男生嘴裡說的是問句,卻用上肯定的語氣,他說中了一半,我是這區域的新住客。

「說來話長……」我打算把奧治這個名字的由來解釋一次。

馬政卻立即打斷我的話:「那就不要解釋好了,我只是覺得你的名字好像……」

「像什麼?」我關切地問道,在說話不完整的情況下,當然感到好奇和著急,十分渴望獲悉真相。

馬政似是靈光一閃,煞有介事的說:「像小說人物的名字。」

小說?

這個人也懂小說嗎?

事情好像變得有趣起來,我一邊陷入迷思,一邊在嘴裡呢喃:「小說……」

馬政笑說:「對啊!就是有趣的小說,這也是不可思議的東西,作者和讀者透過文字穿越界限作心靈上的交流,不同的時空、地域、文化。」

他續說:「我曾經沉迷閱讀別人的小說,至於現在嘛……」

馬政興奮莫名,活像個天真的小孩,我只笑不語,用不確定的眼神表達疑惑。

待上幾秒鐘,馬政竟然說:「現在,我喜歡自己寫故事!」

這句話簡短而有力,給我帶來巨大震撼,陌生的馬政到底是誰?我們的想法相似得可怕,他像在訴說奧治的過去,曾經沉迷別人的作品,後來展開自己的創作歷程,獨力完成世上獨一無二的作品,滲入了最孤獨的元素。

馬政,一個如此有趣的男生,可是個不可多得的小說素材,我決定記下我們相遇一事,迫不及待的打開電腦的記事軟體,「啪啪、啪啪」的用鍵盤輸入文字,迅即把剛過去的一段小風波記錄下來。我一如既往的專心一志,可惜這專心維持不了多久,又發生一些事情擾亂我的思緒,馬政在其坐位上做著相同的事情,用自己的電腦輸入文字,速度和我不分上下,乍看來,他也在進行記錄,我們該是旗鼓相當的好對手。

但轉折來了。

我沒有面對強勁對手的勇氣,害怕給比下去,不開口作出任何回應,急忙收拾檯面上的所有私人物品,蓋上筆記本電腦,喝掉杯子內剩下的冰巧克力,它已放暖一段時間,味道很糟。我把電腦、手機、錢包等物品塞進袋子,以瘋狂的效率辦妥這一切,用異常頻密的腳步離開這家怪奇咖啡室,還有其母體快餐店。

我仍然按捺不住好奇心,偷偷回望咖啡室,特別是集陌生、熟悉、可怕於一身的馬政,他沒有在意我的不辭而別,仍然專注地輸入文字,他在寫我們的相遇、我們的故事,這是毋容置疑的,我清楚明白,因為當我回到家裡,我也會用文字記錄馬政的舉動和外表。

步出快餐店,來到行人道,始知道天空下著綿綿細雨,不清楚雨是從那時候開始落下,雨顆頻頻打到我的身上,雨勢不算大,但足以使人著涼。我不急於找地方避雨,就算眼鏡有可能被雨水沾濕,使視線模糊,也沒有躲避的意圖,因為我正享受孤單的雨夜漫步,邊走邊想,仔細回味剛才咖啡室裡的每一幕,在腦海中把畫面、動作轉化為文字,人物有瘋癲的中年男人、既陌生又熟悉的馬政,還有一班不起眼、不重要的客人,場景是平平無奇的快餐店和咖啡室,兩個要角很突出、很搶戲,有著不能解釋的古怪,我感到不安,甚至把事情想到超現實的層面。

難道真的是超凡人?

他們隨古絲的腳步由小說走進現實世界?

不是這樣子的,他們是人類,不懂得進入凌界或施展法力,我傾向相信他們只是脆弱的人類。

踏著猶豫、緩慢的腳步走過十分鐘的路,來到一家便利店,我不曾來過這裡,似是不小心迷了路。它如老家附近的便利店,給我熟悉的感覺,同樣座落在街口,路過的人很容易會注意到其存在,我走到一個剛好有簷篷的位置,可以站著躲雨,同時稍作休息。我把雙手安插在牛仔褲的口袋裡,盡量鎮靜下來,組織這個午夜曾經有過的一幕幕,表面上沒有關連,但仔細去看,又可以把它們連繫起來,像一段段的小說情節。

我認為和馬政有關的情節最為歷歷在目,遇上不尋常的他,我們的行為和個性都相似,看著他,彷彿看到自己的反映,偏偏他卻是個陌生人,越想下去,越感恐懼,越想逃避,我幻想自己跳進虛幻的凌界,裡面有一幅小牆,有著一堆密麻麻的文字,是故事,又是小說,味道漸漸滲透出來,想像力凝聚在腦海裡,即是所謂的凌界,一個不曾存在的空間。

「嗨!好久不見。」

一把甜美的聲音從凌界以外傳來,很柔弱、很溫柔,偏偏傳入凌界,我為之所動,立即抽身離開,跳回現實世界。

「小政,在想什麼啊?想得很入神呢。」

女生的聲音逐漸放大,沒有喚我的名字,如阿生或奧治,他喚的是小政……

是那個馬政嗎?

他說過自己的小名是小政。

第一時間,我聯想到的人便是馬政,自然地往四處張望,尋找那個應該在場的馬政,仔細地看過兩遍,確定沒有遺漏,我給出的答案是:馬政不在。

「喂!小政,才發完呆,現在又忙著找什麼啊?。」

女生再次向我說話,用著熟悉的語氣、表情、態度,奇怪的是,雖然她面向我,嘴裡喚出的名字卻是小政。首先,我認為自己不認識她,至少對她沒有什麼印象;然後,我只會是奧治或阿生,不可能叫小政;結論,我們只會是徹底的陌生人。

那她到底可以是誰?

幹嗎硬要叫我小政?

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好想你》 第十六章:一言為定

《好想你》

第十六章:一言為定

我認為笨蛋才會遵守諾言吃光那些糖果,所以自以為聰明的將它們倒出來,放進客廳的一個殘舊糖果盒裡,留下一小部分給自己吃。

我更認為只有無藥可救的傻瓜才會發現不到玻璃樽的秘密,將糖果倒出來的同時,秘密也隨之溜出來,在密麻麻的糖果之中,隱藏著一張信用卡大小的紙卡,一面是維尼熊圖案,它捧著一大樽蜂蜜,樣子很饞嘴似的。阿九知道我喜歡它,每當我看到維尼熊精品,都會像小孩般興奮活躍起來,這件事也給她看在眼裡。

紙卡的另一面是一片空白,作用是寫上一些字句,我選擇忽略阿九所寫上的說話,這個決定在某程度上是種冒險,大有可能錯失一個機會,也有可能她只是隨便寫上一句生日快樂。最後我將維尼熊紙卡好好收藏,放在一個已經上鎖的抽屜裡,那裡放滿了珍貴物品,包括阿九的紙卡,還有對阿妍的回憶。

至於那個玻璃樽,我遵守諾言,一直待它很好,漸漸成為睡房中不可或缺的裝飾品,因為它是阿九要我好好保存的信物。

某一夜,我接到阿九的來電。

「喂,阿寧,吃完了糖果沒有?」到了晚上時分,阿九依然精神奕奕。

我隨意回應:「吃了大概二十顆吧。」

「你可以吃快一點嗎?吃得這麼慢,下一年我不會再送你禮物了。」她顯得相當著急,似乎很在意這件事。

我沒所謂的說:「哈哈,假如你還是打算送糖果的話,我也不想再收到了。」

「阿寧你……」阿九給我氣壞了。

「總之你要給我快點吃完,知道嗎?」

後來,類似的對話經常出現,我每次都是隨便說些話來打發她,還會小心翼翼的轉移話題,雖然她一直關注糖果玻璃樽的動向,但我依然裝作懵然不知,她必定感到焦急和無可奈何。

有些時候,我有衝動告訴阿九自己知道了樽子內的秘密,但這一刻仍然不是最合適的時機,我不能在阿妍的幻影之中擁抱著阿九,在短時間內,我也不想打破這種知己好友的關係。

記得在某個看完電影的晚上,我和她兩個人像情侶般坐在商場內的休閒長椅上,我們將背包和袋子放到一旁,靜悄悄的聊天。

「阿寧,你變了呢。」阿九說著奇怪的話。

我故意胡說:「變了怪物嗎?」

「不是呢,我是說你的性格改變了,初時認識的你很自大、目中無人、不理會別人感受,像個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似乎只有潔儀會說這種批評的說話,想不到現在會出自阿九口中。

我收起嬉皮笑臉,凝望著她:「那現在呢?阿九。」

「我覺得你好像變得搞笑了,而且開始懂得體貼別人。」她迴避我的目光,低著頭說道。

我靠在她耳邊說:「一定是受到你的感染呢。」

阿九傻笑說:「哈哈,真的嗎?」

「嗯。」我的回應就是這樣簡單。

如阿九所言,我的確嘗試改變自己,試當一個成熟體貼的人,放棄過往固執的想法,適應朋友、家人的節奏,願意接受別人的意見。過往的我很糟糕,在每件事情上,只會急著維護自己的利益。現在的我會為別人設想,阿九一一看在眼裡,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她逐漸成為我最要好的異性好友。

我和阿九之間漸漸產生曖昧,阿妍也開始淡出我的生活,雖然她仍佔著一個重要位置,但情況已經有所改變,就如一些不會時常使用的物品,我會將它們放在抽屜裡,那裡有著和阿妍有關的回憶,也有其他珍貴回憶,決不會輕易變質。

我為抽屜上了鎖,卻遺失了那把鑰匙。

事到如今,還想念阿妍嗎?

偶爾會想起她,想像那傢伙到了那個國家、城市居住,可惡的她會在異地遭到欺凌嗎?還是已經交了一個更要好的男朋友,將我和傑哥拋諸腦後。我不再認為傑哥是自己的情敵,其實大家都是同病相憐的可憐蟲,相信他也被阿妍狠狠拋棄,那滋味絕不好受。

我的觀點和想法都改變了,年紀漸長,心智也較以往成熟,不再是魯莽衝動的小孩子。想起曾經是情敵的傑哥,甚至有了找他交朋友的衝動,我們有著一個共同話題──阿妍。

阿妍化成一個傷心的機關,一旦接觸有她的回憶,只會心痛得難以抒懷。但願這個機關永遠不會啟動,想念一個不會再見面的人是一種慘痛的折磨。

時間的巨輪繼續依時運轉,不會停下來等待,後來的我遇上阿芷,事情的開始和結果都使我難以置信。曾經幻想我們之間會有發展的可能,但其母親的悲劇卻令事情出現戲劇性的變化,我不能接受性情突變的阿芷,她不再是當初的爽朗女生,變得陰沉自閉,我不願意揹負一個這樣麻煩的包袱。

在某次平常的約會中,我和阿九有過以下的對話。

「阿寧,那個叫阿芷的女生好了點嗎?」阿九一臉關切的問道。

我不願意談及這個話題,無奈地回答:「沒有什麼改變,依然是行屍走肉。」

「你有常常去照顧她嗎?我知道你對她有好感的。」這孩子老是關心我身邊的女生。

「那天之後,她對我來說只是遺憾。」我坦白想法,不作隱瞞。

「你的說法很自私啊,難道你又變回自以為是的阿寧嗎?」她竟然為了一個陌生人而生氣,真古怪。

「沒有啊,現在的她根本不會把我視作朋友,既然這是她的選擇,我只好放棄糾纏,其實遺憾也是一種美。」我認真說道。

阿九點著頭,一臉誠懇的說:「嗯,真希望她能夠快點好起來。」

「相信不會容易。」面對阿芷的事情,我沒有抱著樂觀的想法,認為好轉的機會是微乎其微。

除了我對阿九本人的感覺外,基本上可以說的事情我都會告訴她,包括阿妍、慧晴、阿芷,或許還有其他女生的事。阿九扮演著半個女友、半個好友的角色,我們走得親近,卻不會是男女朋友的親密,兩人之間有著一條隱形的界線,雖然我珍惜她,但沒有勇氣突破那條界限線,一旦踏進禁區,整個世界都會翻天覆地,現在和諧的關係還會存在嗎?

結果,那傢伙破壞了這種關係,結束了我們的不明不白。那個人是我的朋友阿偉,在第一次見面時,他已經對阿九產生好感,算是一見鍾情,一切變化就由中秋節燒烤晚會開始。

離開燒烤場時,阿偉哀求我介紹阿九給他認識,這是他第一次向我提出這種要求,我覺得問題不大,因為要令阿九接受阿偉也不見得容易。

來到一個烈日當空的正午,身穿球衣、運動短褲、高比拜仁代言籃球鞋的我踏進了一個公眾籃球場,來這裡當然是為了打球,可是阿偉那傢伙竟然遲到了。

籃球場上沒有其他訪客,我只好一個人練習投籃,炎熱的天氣煎熬著我,汗水滲透球衣,感覺很不舒服,我終於抵受不住,立刻將它脫掉,讓身體直接享受猛烈陽光的照耀。

這個時候,有一個小男孩經過籃球場,乍看來大概是八至十歲,他從入口處走到籃球架之下,特意站在我眼前。

「哥哥,可以和我打球嗎?」

這孩子一點也不簡單,竟敢作出越級挑戰,我擺出一副瞧不起他的表情說:「嘿嘿,憑你嗎?你懂得投籃嗎?」

「我很厲害的,和我比賽吧,誰先取十分就可以獲勝。我贏了的話,你要將籃球送給我啊。」

我取笑說:「哈哈,你是認真的嗎?想不到我會遇上這麼有自信的小孩。假如你輸了,你要脫掉褲子一步步慢慢走出這個籃球場。」

「好啊,我是不會輸的。」他竟然流露著無比堅定的眼神。

我們實力懸殊,男孩身材矮小,他應該在十年後才來挑戰我。我抱著打發時間的心態來玩玩,男孩的投籃幾乎全數落空,我沒所謂,仍然給他進攻的機會。每當成功把球投進,他都會高興得歡呼吶喊,就像一頭找到食物的猴子。比賽的結果沒有教人意外,最終我以十比七的分數擊敗他。

「哥哥,我差一點就贏你了。」

我笑說:「小朋友,你認為真的只差一點嗎?」

「當然啦,我今天不小心失準了,其實我很厲害的。」

男孩輸了球,但堅持逞強,他究竟從那裡得來這種過度的自信心呢?難道他也是固執好勝的獅子座?

我寬容的說:「我決定饒了你,不用脫褲子,乖乖回家吧。」

「真的嗎?那麼下次再一起打球吧。再見啦,大哥哥。」

姍姍來遲的阿偉終於趕至,他在場邊做著暖身運動,同時又看到我和男孩打球的情景。

「阿寧,想不到你會和小孩打球呢。」阿偉微笑說道。

我苦著臉說:「都是你害的,假如你沒有遲到的話,我也不會提起興趣和他玩玩。」

「十比七的比分實在很丟臉啊。」他故意嘲弄我。

「算了吧,只是玩玩而已,不用這麼認真啦。」

阿偉聽罷我的話,眼神卻變得銳利起來,他堅定的說:「你會認真和我鬥嗎?」

我坦言:「你說鬥球嗎?我根本不是你的對手,你也了解的。」

「和我來一場十分定勝負的比賽,我贏了的話,會認真追求阿九。相反,我輸掉的話,就只會和她做一輩子的朋友。」

霎時間,阿偉的態度出現了急劇改變,使我有著不知所措的感覺。

「唉,那麼你贏定了,我出盡九牛二虎之力都會輸的。」我輕輕嘆息,為自己的球技緊皺眉頭。

阿偉又說:「我不希望你會有所保留。」

這是一場屬於男子漢的對賽,雖然阿偉未有明言,但我明白他的暗示,勝利的一方可以追求阿九,敗者直接放棄。我一直隱藏著對阿九的好感,這心意顯然給阿偉看穿,他明白我喜歡阿九,只因他比我更專注的喜歡她,所以能夠理解我的心情。

就算是竭盡全力,我仍然會輸掉比賽,平日的我已經不是阿偉這個體育健將的對手,何況現在要面對胸有成竹的他,他為了阿九將會施展渾身解數,我已經提不起勁去應戰。

比賽隨即展開,進行了不久,阿偉已經輕易將比分拉開至四比一。

「阿寧,提起精神吧,不要輸得這麼難看,這樣取勝一點也不光彩,我會沒有信心去追她的。」

阿偉鼓勵著我,我們現在的關係可是球場上的敵人啊。

「嘿嘿,我未盡力的,等著瞧吧。」我裝作狂妄的喊道。

說畢,我瘋狂起來,開始拼命追回落後的分數,阿偉顯然在讓賽,他的目的是為了使比賽更緊湊,儘量激發我這個對手的潛力。

我表現合作,不自覺的發揮出超越本身的實力,作出更緊迫的防守,嘗試更賣力的搶奪籃板球,投球更果斷、更集中。我不知道被什麼東西推動著,眼裡只能看到她的背影,不想輕易放棄。

「九比九了,是一球定勝負嗎?」阿偉問道,言語間充滿激情,鬥志燒得熾烈。

「來吧!」我答得爽快。

因為一件事情而盡力打拼,這就是男子漢的浪漫和熱情,這一刻的阿九可能會無故的打了一個噴嚏,她根本不曉得這個世界上有著兩個傻瓜為了追她而奮勇作戰。

這可能是阿偉的最後攻勢,我希望可以守得住這頭猛獸,用剩餘的氣力抵擋他,搶回皮球後再進攻,我相信這就是勝敗的關鍵。

我負責開球,在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我雙眼模糊,眼裡只能看到猛烈的陽光,突然聽見「唰」的一聲,聲音從背後傳來。那傢伙竟然在三分線外直接投籃,該死的我居然忘記了他是個三分球射手,一時鬆懈的外線防守讓他有機可乘,輕易進球,給我上了寶貴的一課,我敗得心服口服。

頓時間,我痴呆起來,身體失去平衡的跌倒地上,輸掉比賽對我來說無疑是一個沉重打擊。

「阿寧,你輸了!」勝利者站到我眼前,說出殘酷的真相。

我維持著呆滯的狀態,沉默了好一陣子才懂得反應。

我沮喪的說:「我還以為會有一番惡鬥,卻輸得這樣難堪。」

「不是的,今天的你很出色,是歷來最佳的表現。」他陪我坐下來,按著我的肩膀安慰說道。

「我這樣賣力還是敵不過你。」

「你只是敵不過我對阿九的執著。」阿偉的話狠狠打進我的心,我的確不如他專注,不如他執著。

「是嗎?我早就告訴了你,我是不會追她的,所以這場比賽你沒有可能會輸掉。」我勉強自己提起精神,望著身旁的阿偉說道。

「阿寧,你真的不會追阿九嗎?」臉上流露著一絲喜悅的阿偉問道。

服輸的我堅定回應:「我不會追她的,請你將這句說話牢牢緊記。」

「我們一言為定!」

阿偉的情緒比奪得校際羽毛球比賽冠軍時還要興奮高漲。

無奈的我說出一句沒有語調的「一言為定」,一個酷熱的正午,一場認真的比賽,就是這樣子,兩個男生立下彼此間的約定,內容是關於那個女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