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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2日 星期二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十一章:只有震撼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十一章:只有震撼
ocoh說:「關於此作,有趣的地方是即使我已經寫好了好一段日子,到現在仍然努力改善它,我也透過這個過程獲得不少啟發。」

  剛過去的一個小時,我們喝掉不知多少罐啤酒和蘋果酒。阿依的酒量不錯,她非但沒有醉倒,而且還能清醒的跟我聊下去,真個教人意外。
  「你還是很喜歡那個青梅竹馬的海澄嗎?」阿依忽然問道。
  這時候我已躺在草地上,僅睜開一隻眼睛回答:「嗯,這一刻還很喜歡。」
  這是個發自內心的答案,撫心自問,我還是喜歡著海澄。跟她離開那時相比,我不再介意向人坦白這份心情。她不在,卻顯得比以往更重要;她不在,我才能以別人的角度重新審視自己。
  阿依再問:「那將來呢?」
  這道難題卻考倒了我,那會有人能夠肯定未來。人類是善變的動物,狼人也相差無幾。未來存在很多變數,繼而觸發更多不一樣的轉折,最終導往無從捕捉的結局。
  「會改變的,我不會喜歡她一輩子。我很清楚她心裡渴望的人並不是我,我比她本人還要了解這一點。總有一天,我會失去喜歡她的熱情和動力。」我深信著此番話,她渴望得到的愛情並非由我所供應。
  阿依神色困惑,再追問:「那代表你會放棄尋找她嗎?」
  關於此事,我卻能肯定地回答:「不會!我一定要找到她。即使到了某一個階段我只希望當她的好朋友、好哥哥,我也會在一個適當的距離守護她。」
  阿依看似無法理解我的話,她卻笑說:「嗯!加油喔!假如我是她,知道世上有著一個如此關心自己的人,一定會又高興、又感動!」
  看著這個天真得像天使的女生,我覺得眼前這個畫面真的很美!
  酒後紅著臉的女生散發出獨特的青春氣息,是一種半熟的味道。背景是一片無邊無際的星夜,彷彿是整個宇宙的縮影。假如這是一幅油畫,但願可以把它永遠鑲嵌於狼人古堡的房間裡。
  先前沒注意到,原來阿依已經換好睡衣。那是傳統的款式,其實跟她格格不入。粉紅色的長袖睡衣和過膝的長睡褲,同樣印上不起眼的小格子圖案。
  孤男寡女待在無人的後花園,我竟然沒有一絲邪念。畢竟我是個二十二歲的大男生,而阿依也是青春少艾。我開始了解自己與她的關係定位,原來我不自覺的把她當作妹妹看待。我是家中獨子,兒時就希望有個弟妹陪伴。當然,最終願望沒有達成,我仍然是家中唯一的孩子。
  「妹妹……」我低聲呢喃,幸而她沒有察覺。
  午夜兩點鐘,夜深人靜。這裡是平房住宅區,入夜後格外寧靜。鄰居早就關燈睡覺,還未睡的大概只剩下我們。這夜月明風清,月光映照下有著充足的光線。因此,我還可以看得清在旁抱膝而坐的阿依。
  再次望向天際,浩瀚的星空就在眼前。我憑記憶再次找到那串三連星,我們似乎頗有緣分。這夜牽動著我的不再是月亮,而是不清楚名字的三連星。阿依注意到我的雙眼定焦在夜空中,這馬上觸發她的好奇心。
  她以無知的語氣問:「你在偷偷看什麼?」配上的是一張稚氣未除的臉。
  我指向三連星的方向,指手劃腳引導她走進我的視野。它們太過奪目,她很快就會明白我所注視的是那幾顆星。成一直線的三連星在這八月天的晚上特別亮麗,連我這個不懂得天文知識的人也能夠在繁星中認出它們。
  短短一瞬,阿依的眼神和表情都改變了。
  阿依說:「哦……原來你看的是那三顆星。」
  我急不及待要問她:「嗯,那你知道那三顆星是屬於那個星座的嗎?」
  阿依眉頭深鎖,嘗試找出難題的答案。苦思時她有過很多小動作,例如:咬咬手指頭、托著腮子低頭沉思、偶爾咬著下唇,一臉茫然看著躺在草地上的我。表情變化多端,這樣子的她可愛極了,少女與酒精果然是個矛盾而精彩的結合。
  我心急如焚,馬上就要獲得答案。我本是個求知慾旺盛的人,遇上不明白、不了解的事情便會尋根究底。我想知道三連星的名字,想知道它們的來歷。同樣地,我也很想找到海澄和左哥,要知道他們是否過著幸福快樂、輕鬆自在的日子。自海澄離開後,一種抽象的、空泛的預感便一直纏繞著我,我必須查出他們的去向。
  「哈哈、哈哈!」阿依忽然傻笑起來,喝過酒就是不一樣。
  我立即追問:「已經知道了?」
  阿依瞇起眼,邊傻笑邊回答:「不知道啊!」
  我用雙手撐起身體並坐直起來,我略感失望。因為我以為她會懂得比較多,以為她會給出一個準確的回答。我望著一臉傻氣的阿依,她竟然顯得有點羞怯。假如我寂寞難耐,此時肯定會把握四目交投的機會吻下她。一個吻能夠影響兩個人的命運,甚至是一輩子的。我側身而坐,刻意看這看那,分散注意力。
  突然,遠處傳來「嘎吱、嘎吱」的聲音。於是我側著身子暗中觀察後方,儘量不動聲息。聲音雖然微弱,但按照那固定的頻率,我猜那或是別人的腳步聲。
  我屏息靜待,迎接那緩緩走過來的神秘人。午夜時分加上身處異地,我不得不有所防範。若然來者是個危險人物,我要先顧及阿依的安全。
  黑暗陰影裡出現了一個陌生人,我卻看不清他的面目。那人身材高大,相信比我還要高上一些。我立即運用狼人的特強嗅覺,嘗試辨別他的身份,基於身高的關係我直接以「他」來表示那人。第一時間我聯想到左哥,但那人散發出跟左哥完全不同的氣味,他不可能是左哥,也不可能是普通的人類。
  那人走近,他跟我們的距離已縮短到不足十公尺。阿依還是傻傻的喝著蘋果酒,大難臨頭,她仍然一副懵然不知的樣子。那人卻突然停步,他的容貌躲藏在陰影之中,我的呼吸也隨著他的腳步放緩,不敢在這時候發出任何聲音。
  五分鐘過去。
  十分鐘也過去。
  那人動也不動,彷彿是個從想象裡走出來的幻影。他在盤算什麼?等待什麼呢?
  時間流逝的同時,阿依終於不勝酒力,蜷曲身體躺在草地上。見阿依昏睡過去,我便擺出隨時應戰的姿態。那人再次移動,如同回應著我的行動。花園內彌漫著緊張的氣氛,那人來意不明,衝突將在所難免。
  我向那人怒吼:「喂!你到底是誰?來這裡有什麼目的?你可知道你現在是擅闖民居?」
  此時,我們之間的距離只剩下不足四公尺。縮短到如此近的距離,我終能清楚見到他的上半身。那人的身體完全赤裸,頭頂的也是大光頭。那看起來極不自然、異常白皙的膚色,只會讓人聯想起來自實驗室的人型怪物。
  我壓抑著內心的恐懼,鼓起有生以來最大的勇氣準備作戰。奇怪的是,我看著他之時竟然無法辨別他的性別,這不明生物大大衝擊著我的認知。
  詭異的事情還未結束,我發現那人的嘴巴竟是緊閉著的。上下兩唇似被無形的紉線徹底的縫合起來,但我卻清晰聽見他所發出的聲音。我再想清楚,那決不會是人類口語的溝通方式,而是一種心聲,有如心靈感應,是直接的精神交流,甚至是傳心術!
  那人低聲道:「我不是人。」
  我緊盯著他,而他帶給我的,卻只有震撼。

2019年2月6日 星期三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十章:苦酒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十章:苦酒
ocoh說:「第一次喝酒時是什麼感覺?已經沒有印象了。上次喝酒是什麼時候?也想不起來了。接近喝醉的感覺,就像把意識從現實中抽離,暫時停頓。難怪酒總是離不開我們的生活。」

  8月6日的彼得鎮,身處異地,到處都是陌生的味道,我只是個過客,將留下不深刻的足跡。
我們已經在這裡住下兩天,不存在適應的問題。彼得鎮距離我所居住的城市不遠,兩地並無時差,而且氣候相近,所以身體沒有不適感。尚未習慣的是此地人口密度較低,缺少了悅明鎮那邊熱鬧的氣氛。
  走進安靜的街道,很快就可以發現小鎮的一個特色,就是咖啡室特別多,街頭巷尾也可以找到一家落腳。或者是娛樂不多的關係,居民喜歡躲在咖啡室裡談天,或悠悠地看小說,待太陽下山才回家吃晚餐。
  假如咖啡室代表著小鎮的白天,酒吧便守護著這地的黑夜。入夜後,有些男人會到吧酒跟朋友共聚,他們喝酒把妹,進行各類競技遊戲,例如賭博、卡牌、飛鏢、比腕力等,直到午夜才盡興離去。我曾經短暫在一酒吧內逗留,注意到酒吧除了供應酒類飲品,也設有價錢實惠的自助餐供客人享用。始終彼得鎮是個純樸小鎮,定價太高的話,居民也是負擔不起的。
  此外,彼得鎮還是個著名的單車小鎮。幾乎每個居民都懂得騎單車,也喜愛以單車代步,在大街小巷總能見到來來往往的單車。阿依告訴我,原來小鎮對進口汽車管制嚴格,車主必須繳納高得嚇人的進口稅,稅額等同汽車本身的價格,所以大家都傾向以單車代步。因此,道路上甚少見到私人汽車行駛,所能見到的大多屬於工作用途的車輛,例如是公車、計程車、運輸用的貨車等。
  空氣污染在此地幾乎不存在,身處任何角落也呼吸到清新的空氣。沒有高樓大廈的阻擋,視野清晰廣闊,藍天白雲隨處可見,就像伸手就能觸摸得到天上的雲朶。人行道上總會遇到吱吱喳喳叫個不停的小鳥,牠們甚至會靠近人類索取食物,如同一起生活的老鄰居,彼此沒有抗拒和衝突。
說了這麼多彼得鎮的關於,到底這兩天裡我們除了遊覽小鎮外還做過什麼?
  答案是什麼都沒有!
  莫名奇妙的、找不著理由的,任添和我一直對辦事提不起勁。我們只是懶洋洋的跟著阿依在街上遊走,撇下煩惱憂愁,以遊客身份見識小鎮之美。我沒有再向任添詢問任務內容,反正我們現在的心情不太適合去辦正經事。我只想享受此地的好天氣和好風景,之後再打作算。
  我認為任添是世界上最幸運的吉娃娃,因為可人兒阿依常常把牠抱入懷中。見到這荒謬的情景,我也懶得囉嗦,不再指出任添為狼人的事實。看來阿依很渴望擁有自己的寵物狗,歡悅的神色表示她正享受與任添共處的時光。我只好暫時閉咀,免得破壞她的興致。
  阿依是家中的獨生女,一如往年的八月天,她的父母都會離開彼得鎮到外國旅行。他們每年都會挑選不重複的國家和城市去拜訪,這一次所選擇的是日本。那裡是每個女人心目中的旅遊勝地,有著說不盡的特色。有繁榮先進的大都會東京、充滿古舊風味的京都、讓人神往的北海道雪景,數之不盡,總能找到一個前去的理由。
  回到彼得鎮後,阿依家裡只有她一人,多得她的熱情,我和任添得以暫住下來。她確實給我們提供了極大的方便,不用花時間找旅館,兼且省下房租。再加上一位既美麗又免費的導遊,阿依帶著我們四處遊覽、吃喝玩樂,熱情得有些過分,這或跟她曾經夢想成為導遊有關。
  我們三人享受著世上難得的快樂,這是一段無憂無慮的時光,我多麼希望這段旅程最終能以愉快的方式結束。至於那個重要的任務,我已經拋諸腦後。
  於彼得鎮的第三個午夜,時間是午夜十二點。包圍我的是極其的寧靜,相伴的是自然的青草氣息。抬頭望著一片夜空,飽覽滿天星海。
  這裡的天空很低,總以為自己與星星離得很近,甚至是觸手可及。就算在我所居住的鄉村裡,星星的數目也不及這裡多。假如我仍然是個幾歲的孩子,會天真得以為一伸手就能偷走天上的繁星。那怕只能取得當中最幼弱的一顆,我也會心滿意足。
  我一口氣喝掉半罐啤酒,感到無比暢快。一邊感受寧靜,一邊喝著一個人的啤酒,這是男子漢才懂的享受,洪郎定必如此認為。自那天從死裡逃生,我們都對那種娛樂場所有所避忌。再一段日子過後,我們連碰面的機會也不多,我有些想念他,回到悅明鎮後我要帶他到酒吧暢飲……即使酒吧代表著我們一段非常糟糕的經歷,我們還是可以克服的。
  寧靜的地方是阿依家的後花園,草地面積約等如一個街頭籃球場的大小。還記得今天我在這裡當過苦工,用剪草機替她清理掉布滿草地的野花和雜草。直到現在,我的鼻腔裡仍然殘留著雜草的味道,這就是我剛才提到的自然氣息。
  我遙望繁星,看得入神,彷彿切斷了跟外界所有的連繫。我對天文地理一竅不通,這一刻卻注意到天上耀眼的三連星。它們成一直線懸掛在夜空中,彷彿星與星之間真的有著一條隱形的線在連繫著。雖然我說不出它們的名字和由來,但日後再有機會欣賞到如此美麗的星空,我會嘗試把它們在繁星之中分別出來。
  突然「噗」的一聲,然後我眼前一黑。有人故意蒙住我的眼睛,我感覺到那是一雙柔軟的、溫暖的手,但沒有帶來不適感。這顯然是一場惡作劇,而在這範圍內會作此事的人大概只有她了。
  阿依躲在我的背後,用頑皮的口氣說:「唏,高個子,你又在發呆嗎?」
我笑說:「哈哈,你是怎麼知道的?」她既聽見我的笑聲,手指頭也感受著我嘴角上揚的情形。我沒有馬上推開阿依的手,她也好像沒有鬆開的打算,一切順著自然來發生。
我憑印象摸到了放在旁邊的啤酒,然後再把酒送進口中。喝掉剩下來的半罐,像辦好了一件事,帶來莫名的圓滿感。這是最普通的啤酒,廉價的,隨處都可以買到。阿依說她不喜歡啤酒,原因是討厭那種折磨感官的苦澀味。至於雪櫃裡的啤酒,那些都是她父母所儲備的,有所經歷的成年人自會明白那味道的意義。而年輕人勉強自己去喝苦酒,算不算自討苦吃呢?
  「狼人麥格理,你喜歡啤酒嗎?」
  「你覺得呢?」我故作神秘。
  阿依猜測:「嗯……我認為你不討厭喝酒,但也算不上喜歡。因為在你身上找不到我爸爸那樣的『啤酒肚』呢。」
  「嘿嘿」,我向她報以兩聲乾笑,再說:「我年輕力壯,又怎會有啤酒肚呢。你真的很天真啊!」
  阿依為之尷尬,一臉無知的道:「喔?是這樣的嗎?原來是跟年齡有關,我不曾聽說呢。小時候所知道的爸爸已經擁有一個了不起的啤酒肚了,還以為那是他與生俱來的呢。」
  我故作成熟,向她解釋:「所謂啤酒肚,有人會把它叫作『羅漢肚』。是指男人隨著年齡增長,缺乏充足的睡眠,這些都會導致荷爾蒙分泌減少,體內脂肪聚集到腹部,並且一直囤積。而又有些人由於工作壓力大,造成過量飲食……」
  阿依很是吃驚,回應說:「哇!你懂很多呢,為什麼你會懂這些的?你本來是想要當醫生嗎?」
  我冷淡地說:「我才不稀罕當什麼醫生。」
阿依不太滿意我的回答,她又說:「才不是!假如我將來得到重病,我也可以找你幫忙啊!你是個好人,肯定會給我折扣的。說不定會免費幫我醫病,不是嗎?」
  我不禁取笑她:「那有人會詛咒自己生病,你真是個白痴!」
  頓時間,阿依好像不懂應對,只是保持著傻笑。她終於放開雙手,讓我的眼睛可以舒服一點。我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氣,也表示她的惡作劇終於告一段落。
  依然束著小馬尾的阿依再次展露傻傻的微笑,髮束隨著她搖頭而擺動,這個側臉充滿了美感和動感。我更仔細地看她,發現她手握一罐似是啤酒的飲品。她說過自己不喝啤酒,難道她表裡不一嗎?
  阿依似乎看穿了我的懷疑,她笑嘻嘻的說:「傻瓜,這可不是啤酒喔!」聽她如此一說,我再看清楚她手上的飲品。我見到罐上塗上奪目的色彩,底色是銀色,並印上色彩鮮艷的玫瑰花圖案。我想了想,對這東西沒半點印象。
  阿依把飲品貼近我的臉,解釋說:「這是蘋果酒,英語是『Cider』,彼得鎮的女生都喜歡喝這個的。」
  「噢,難怪我沒有見過它。我們那邊的女生都是喝啤酒長大的,我不曾在便利店見過這種蘋果酒。快點告訴我,其實它跟啤酒有什麼分別。」
  「蘋果酒的酒精含量跟一般的啤酒相同,不過它的味道特別甜,所以很受女生歡迎。啤酒太苦了,只適合像我爸爸的那種男人喝……啊!說不定也很適合你!」
  喝酒課的下課鐘聲響起了,接下來我們各喝各的酒。後來阿依返回屋內,從廚房找來兩個透明的小酒杯,形狀像小茶壺,是帶有杯柄的設計。我有些懷疑這是否真的茶杯,可能是幾分醉的阿依一時搞錯了。
  我們二人碰杯喝酒,慶祝這兩天大家都過得相當愉快。十八歲的阿依、二十二歲的麥格理,都不再是小孩了。我要面對的是加入狼族、繼承領導身份的人生課題,她要面對考進理想大學的自我挑戰。大家各懷心事,面對前路充滿了猶豫。還有一件事,我心裡最放不下的是海澄,她的影子一直沒有散去。
  喝醉後,可以不再想海澄嗎?
睡醒後,跟狼族有關的總總會發生轉變嗎?
  如阿依所言:啤酒苦澀,但我還得喝下去。

2018年11月3日 星期六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九章:多得她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九章:多得她
ocoh說:「定下這個主題時,我想起一首叫《多得他》的老歌。裡面有一句『多得他給我勇氣』,此篇中的她也是一樣,供給初生之犢麥格理更大的勇氣。」

  我依樣用唇語回答:「是、狗、啊。」
  阿依不經意地瞪大了眼睛,就像個受驚的孩子,她詫異地說:「是狗?是人才對吧?他躲在裡面說話呢!感覺很詭異……」
  我想要放聲大笑,先前豈不是她一再堅持裡面是藏著小狗嗎?幹嘛現在又無法相信我呢?
  唇語溝通很能配合車廂這種寧靜的環境,周遭的人很多都睡著了,即使有人在聊天,也是以耳語方式在進行。我在想,我們若繼續以唇語溝通,或更會引起別人注意。我沒有忘記此行謹慎行事的原則,所以先開口說話。
  「阿依,背包裡真的有一頭狗!我是不會騙你的,這一次你怎樣也要相信我。」阿依用力點頭,以肯定的眼神表達她已經清楚明白。為免節外生枝,向她說出實話是有必要的。
  話兒仍在兩唇徘徊之際,任添又搶先從背包裡發言,而且中氣十足:「哼,我不是狗!我的真正身份可不簡單,是使人聞風喪膽的狼人!」睡飽了的狗兒可不簡單,這小狗又說了不該說的話,我額上立時冒出了一堆汗珠。我心想,偷帶小狗上車已經是犯規,何況是使人聞風喪膽的狼人,任添是故意給我添麻煩,我已經沒氣力再解釋下去了。
  「狼人?」阿依甚是疑惑,眼睛的焦點都不知跑到那裡去,就像不曾聽說狼人這家喻戶曉的名字似的。
  我輕輕嘆息,認為任添該為此事負上全責。那傢伙本來就要乖乖的躲在背包裡,假裝成小狗玩具,但事與願違,牠現在竟以人類的溝通方式跟身旁那好奇心特別旺盛的女生聊天。我的目光在阿依與背包之間不斷遊走,我想要改變狀況,奈何自己的應變能力不足。
  可是,好奇心大於一切的阿依卻無畏無懼,她竟向我提議:「阿理,不如你快點打開背包,乾脆讓這厲害的狼人現身吧。」她即以食指指向背包,若不是我狠狠瞪了她一眼,她已經刺中了任添。
  「這樣真的好嗎?那傢伙真的是狼人來的,會吃掉你……又會吃掉車廂裡的所有人,所以嘛……」我不禁皺起眉頭,再次嘗試以說話來嚇退她,望能打消她的念頭。
  阿依反客為主,以她最有力的武器讓我軟化,那就是天真的微笑。她拉扯我的手臂,嚷著說:「牠會吃人?這聽起來很有趣呢,所以嘛,就大方一點給我看看傳說中的狼人吧!求求你喔!」我最受不了的偏偏是女生的嬌態,往日的海澄如是,如今的阿依如是。幸好我們只是萍水相逢,日後不用應付因她而起的災禍。
  眼前的鬧劇使我身心俱疲,眼皮快要撐不住,我也懶得開口回應了。周圍懶洋洋的氣氛混亂著我的思緒,我逐漸放棄抵抗,準備順從她的意思打開背包,卻是極其緩慢地進行。是為了營造緊張氣氛?才不是,我只想拖延時間,推遲背包狗人的登場。
  謹慎起見,我更示意阿依用手掩住嘴巴,要她作好心理準備。這一次她聽話照辦,就像孩子為了得到糖果的獎賞而願意遵守紀律一樣。阿依聚精會神,盯住背包和我的手背,不願錯過我的一切細微舉動。我看得出她是個有禮的孩子,雖然臉上充滿期待,卻沒有再作催促。一旦真相揭盅,她知道裡面只是藏著吉娃娃,會否大失所望呢?
  「吱吱吱……唔」,拉開拉鍊的聲音算是爽快,我終於把背包打開。此時,阿依豐富多變的表情最能吸引我的目光,我已經不太在意任添的出現會否造成騷動。拉鍊已被完全拉開,光線進入背包黑暗的空間裡,照射到小狗黑白混雜的毛髮上,我一時間分不清是牠的那個部分。阿依仍不忘掩好嘴巴,我真想稱讚她懂事聽話。她的雙眼睜得更圓更大,甚至大得有點不科學,這反映任添確實給她造成了一定的震撼。就在不久之前,我同樣被這深諳人類語言的小狗嚇得失魂落魄。 
  見阿依沒有驚叫的跡象,我便示意她可以把手從臉上移開。她即用力呼吸,臉色也紅潤了不少。她特別有禮地道謝:「阿理,謝謝你的提醒,我剛才差點把自己悶死了。」
  語畢,阿依便立即忘記我的存在,目光再次回到任添身上。這是人之常情,牠長得跟可愛動物沒差別,容易使人愛心氾濫。阿依把任添捧起,然後抱入懷中,手法熟練,動作細膩而溫柔,有理由相信她對小狗有著特別的偏愛。她摸了摸任添的頭頂,像進行溫柔的按摩,那傢伙發出「嗯嗯」的呻吟聲,舒服得連眼睛都瞇起來。她悄聲叫道:「噢,原來是頭可愛的吉娃娃呢!」
  我冷眼旁觀,但對那頭狗的不滿還是要宣之於口,我自說自話:「哼,一點也不覺得可愛。」
  阿依假裝聽不到,只顧撫弄任添柔順的毛髮,她提高聲調說:「小狗啊,你叫什麼名字啊?」
  一人一狗深情對望的場面無比溫馨,在場的我頓時變得多餘。任添在故意討好阿依,既睜大了眼睛,又把身體捲曲成一個球狀,看似軟綿綿的,吸引人一直擁著不放。愈看下去,我便愈看不起任添。牠有著絕妙的演技,假裝天真可愛,眼神中流露出真正小狗才配擁有的無知無邪,徹底隱藏了本來囂張無禮的作風。
  我暗自苦笑,讚嘆著任添完美的偽裝,但想起狗人曾經向我展現的猙獰面目,卻又感到非常噁心。這溫馨場面只是一場鬧劇,我恨不得馬上揭穿任添的真面目。
  任添吞吞吐吐的回答:「我……叫……任添。」
  阿依欣喜地說:「任添這個名字很有趣,很像人類的名字呢!一般的狗不是都叫『阿旺』、『阿財』、『Lucky』之類的嗎?你怎麼會有一個人類名字的?是他給你起名的吧?」雖然她一手指向我,但目光仍然在那狗身上,沒給我應有的尊重。
  我和任添幾乎是異口同聲。
  「我才不是牠的主人!」
  「他才不是我的主人!」
  我必須承認這場面既是個意外,也的確叫人忍俊不禁。果然,阿依聽見後馬上笑個不停,她的反應使我加倍尷尬,我才不願意跟任添完全同步。後來,阿依稍稍冷靜下來,笑聲含蓄了一些,仍然維持著興奮的語氣說話:「嘻嘻,想不到你們會如此合拍。」
  弄得如此田地,情況早已不受控制,我也不打算隱瞞下去。我先作了個深呼吸,提起勇氣,再直截了當地說:「不瞞你,其實任添是個狼人,而我也是個狼人。不要看任添表面上是頭吉娃娃,牠曾經也擁有人類的身份。只是後來遭到詛咒,才會變成現在的樣子。」我一口氣把話說完,慢一點也害怕自己無法完成。
  「嗯、嗯」,阿依輕輕點頭,一副似懂非懂的表情,她想了想後說:「嗯,好像真的很有趣呢!我沒有想過世界上真的有狼人,以為那些都是哄小孩的故事。今天很偶然就在火車上遇到兩位狼人,世事無奇不有,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呢!」
  入世未深的女生說起這種話來別有一番風味,搞不懂她是樂觀抑或天真,反正她是沒把血腥恐怖的狼人傳說當回事。換個角度看,其實這不是壞事,我樂見她因為見到任添而興奮雀躍,而不是被我們的身份嚇得情緒暴走。我為此反思,是否自己太在意狼人身份的秘密,或者對一些人來說,這根本不值一哂。
  溫馨場面持續,阿依對小狗的愛心表露無遺,任添被她摟抱總比委屈在背包裡來得舒服。看久了便能習慣,我暫時放下對任添的成見,不破壞一人一狗之間的溫暖和平靜。人世間的美好會把封閉的心融化,怎樣敵視任添也好,我仍受著暖意所感動,嘴角不受控的住上揚。
  阿依撫弄著任添的背部,忽然問道:「阿理,可以把你們要到彼得鎮的原因告訴我嗎?」
  我即傻笑起來:「唉,我也很想知道自己為何要到那裡。我只是聽從那個男人的吩咐,要到彼得鎮完成一項任務。至於是什麼任務,我連丁點兒的情報都沒有。坦白說,我對未來充滿疑惑,對於加入狼族一事也心存顧慮。」
  阿依凝視著我,用其溫柔的語氣說:「那你還有機會繼續當人類嗎?還是注定了要當狼人?」縱使她是個局外人,對狼族毫無認識,她卻試著了解我的處境,這真誠教我感動不已。
  我照實回答:「我仍然有選擇的餘地。良叔曾經把變回人類的條件告訴我,基於這屬於狼族的高度機密,我實在不便解釋。總而言之,那些條件是有點苛刻和難搞的。聽了後,一般人也會選擇當狼人,而放棄人類的身份和生活。」
  聽過我的感受,阿依向我報以同情的目光,這眼神接觸竟使我的內心泛起一陣哀愁。情況未必如她所想象的嚴重,我只是突然迷失了方向,被重重的無力感所壓迫著。然而,我忽然給她的說話提醒了,我仍有選擇的餘地,並且明白到狼族已經給予我應有的尊重。加入狼族並不是被強制執行的兵役,良叔明白是命運選擇了我,他不斷鼓勵,要我嘗試適應狼人這不平凡的身份。
  在餘下的車程裡,我倆一直聊天,話題圍繞著我的過去。同伴的存在使窗外的風景變得不再重要,時間在阿依的干擾下跑得比任何時候都來得快,她是突如其來的。
  我把暗戀海澄多年的往事也告訴了她,但故意略過了左哥的部分,只因我認為他是搶走海澄的人,心裡總是迴避著他。任添繼續忙牠的要務——睡覺,並發出沒完沒了的鼻鼾聲,我也漸漸習慣這種噪音。出奇的是,竟然沒有人發現阿依抱著一頭患有渴睡症的小狗。我想是大家不希望因為揭發別人的不當行為而耽誤行程,於是隻眼開、隻眼閉,走運的我們僥幸逃過了被罰的命運。
  直到下車前我們還在聊,沒有絲毫睡意似的。若然火車突然減慢車速,我是樂見的,並不是逃避著外面的世界,而是希望晚一點才去面對。天色隨著時間而變化,外面有過藍天白雲,後來變成了黃昏美景,最終黑漆漆的夜色幾乎吞噬了一切的景物。外面的一片黑讓我明白到時間是一直往前走,想把時間停住是種任性的妄想。
  若不是遇上她,我忐忑的心情也將持續下去;若不是遇上她,我必把事情往最壞的方向想。必須承認阿依使我緊張的情緒緩和了很多。雖然不曉得在彼得鎮會有什麼遭遇,但在火車快要抵達終點時我仍然笑得燦爛。多得這位懂得施展善意魔法的可愛女巫,多得這忽然加入的同伴阿依。
  多得她……
  當真的需要下車時,我再次把任添塞進背包裡,仍在熟睡的牠沒有醒來。沉重的背包使我略感吃力,我是輕看了一頭小狗的重量。高峰時刻的車站有著可怕的人流,在人群中穿插,為免背包遭到碰撞,我格外小心地行走。我為此消耗了不少體力,跟阿依一起通過閘機時,我已經是一身汗水。
  經過了四小時的車程,我們抵達彼得鎮。我將在這裡執行某個重要的任務,這裡也是阿依居住多年的市鎮,她的老家。我嗅了嗅異地的空氣,試著去找不同之處卻找不著,倒是找到一種親切感,大概是認識了阿依的緣故。
  晚上九點鐘,藍天白雲都消失不見了。街道上的途人不算多,我們像散步般緩緩的走。如此愉快的漫步也消失了好久好久,本來的熟悉在某年某月某日變得陌生,我不禁憶起往日的三人行,那卻是可一不可再。至於現在,我們不急於分別,但時間最終還是把我們引領到一個分岔口。
  停住腳步,我打算向阿依道謝,然後平靜的說聲再見。她卻出奇地說:「阿理,你們不如先到我家稍作休息吧。你應該不熟識這個市鎮的交通和景點,有我這個嚮導你們會容易適應一點,對嗎?」
  我毫不猶豫,馬上點頭答應,她的善意魔法似乎再度奏效。
  阿依續說:「來我家吧!我會煮最好吃的餸菜給你試試的。」
  接著阿依伸手摸摸我的背包,把臉靠近並悄聲說:「當然有任添的份兒呢!」
  踏著彼得鎮的街道有如進入人生的另一階段,良叔所交託的任務會是怎樣?在這裡,我們會遭遇多少的喜、多少的悲?一切會順利的嗎?
  我懷著矛盾的心情,跟隨著她輕快的腳步。

2018年11月1日 星期四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八章:從實招來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八章:從實招來
ocoh說:「阿理隱藏著想法,阿依藏不住愁緒,大概這就是成長的代價。當生活了一定的歲月,累積的記憶干擾了本來單純的思想,並不是人們不想回歸單純,而是我們擦不走記憶的刮痕。」

  八月三日五點鐘,我正身在駛往彼得鎮的火車上。還記得小時候到過彼得鎮兩次,旅程中最苦悶的時間便是乘車。要捱過四小時的車程並不容易,多數人索性只以睡眠來度過。
  每次我都忘記多帶一盒卡牌,這的確是車程中最適合的娛樂。一如往常,這趟旅程中卡牌依然缺席。有別以往的是,我有了全新的同伴。分別是吉娃娃任添,以及一位意外登場的天使。
  阿依臉上帶著純潔的微笑,身上散發著青春的氣息。她的髮型讓我想起印象裡的海澄,氣質也有點相近。同樣束著小馬尾的她們具有使人著迷的魔力,我差點以為自己就是個天生的馬尾控。縱然阿依有著海澄的影子,但我並不會將屬於海澄的感情投射到她身上。
  相識是種緣分,我一直擁抱這抽象的想法。我從不否定一見鍾情,但不渴望成為浪漫愛情故事中的主角。我追逐因了解而走在一起的愛情,認為有穩固根基的關係才能長久。因此,我沒有冒然向海澄表白,並非只因膽怯,而是我希望能夠達至彼此了解、互相認同。稍縱即逝、虛幻的愛大概與我無緣。
  我靠近窗邊,這是最喜歡的位置。我習慣欣賞外面的風景,如走馬燈般的風景畫。我的眼睛無法定焦,很隨意的看著花草樹木、建築物、高山密林。景物沒有在我的腦海中留下印象,我是有點心不在焉。
  看上去我只是關注著窗外的景物,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而這表情同樣可以被解讀為「漠不關心」,除自己外,我並不關心車廂裡的別人。我想這是別人眼中的自己,但事實上我只是在想事情,在想跟自己特別有關的事。簡單的日子彷彿已經離我已去,我不得不多作思考。
  不明朗的前路使我倍感茫然。放棄人類的身份,離開平凡人的世界,投入到狼族的懷抱,這說來容易,矛盾卻依然存在。我還是放不下海澄,就算她已經跟左哥遠走高飛。我在朋友面前假裝不在乎,卻偏偏忘不了青梅竹馬。為著她意志消沉和浪費生命,我仍沉溺於這次飽受挫敗的單戀。
  終於有人注意到我的異樣,破綻來自臉上不自然的表情、空洞的眼神。阿依模仿著「咚咚」的敲門聲音,她好奇問道:「唏,你到底在偷偷想什麼喔?」
  火車跑了十五分鐘,我對自己的呆滯感到尷尬。回望一臉疑惑的阿依,我輕聲說了「對不起」表達歉意。
  「沒關係的。到底你剛剛在想什麼?你想得很入神呢。」
  我帶點靦腆地說:「沒什麼……我只是專心看風景。」這最簡單的謊言該騙不過貌似機靈的阿依。
  其實我想了很多很多,除了海澄還有行為異常的左哥。在酒吧的那一夜,他到底懷著什麼目的來救我呢?最不明白他怎麼會出現在那裡,他本應和海澄在一起……我想出一個可能性,海澄當時也在酒吧附近,只是我們欠緣分,才沒有碰到面。
  「這裡的風景我已經看過很多遍,覺得十分沒趣。通常我都會在車廂裡睡上兩、三個小時,通常我都是一個人穿梭於悅明鎮和彼得鎮。有時候,獨自乘車會覺得很寂寞,覺得不快樂……」說到這裡阿依的神情忽然落寞,我以眼神鼓勵她說下去。
  阿依將失落的表情換成了淺淺的微笑,她笑說:「可是,今天的心情卻相當不錯。我終於有同伴了,終於不會因為孤獨苦悶而在坐位上睡著。」
  我對阿依幾乎是一無所知,但這個初認識的女生確實是位天使。微笑是她的標記,眨過眼就會帶來愉快的氣氛。她樂天知命、隨遇而安,欣然面對轉變、坦然面對現實。如此美好的她教我無比羨慕,我想學習阿依,希望跟她一起擁有廣闊的胸懷、坦蕩的內心,以及潔淨的想法。
  我勉強掀起嘴角,笑說:「我也是。幸好今天有你在,我才不用和一頭狗雙雙睡在車廂裡……哈哈!」
  霎時間,阿依又換上另一種表情,她摸不著頭腦似的,眼神卻充滿了懷疑。我立時不知所措,究竟我說錯了什麼?我拼命回想剛才所說的話,急著把自己的錯處抓出來。
  氣氛一下子變得可怕,我正等待阿依開口,連身體都僵硬起來。
  過了好一會兒,阿依才以冰冷的語氣問道:「什麼狗?」
  到了這一刻我才驚覺自己犯下大錯,不知怎的,我竟然在阿依面前徹底放鬆下來。我竟以最直接的方式告訴她:我偷偷抱著一頭小狗進入火車站,然後我又打算帶同小狗闖進彼得鎮……說出來,誰都會覺得荒謬絕倫,甚至以為我是個瘋子。
  我心虛地回應:「狗?我那有說過什麼狗啊,一定是你聽錯了,哈哈!」以笑遮醜向來是種有效的解困方法,只需要造作一點發出「哈哈哈」的笑聲便可以胡混過去。
  但在阿依眼前,這花招並不管用。
  阿依一臉不悅:「哼,我肯定你有說過『不用和一頭狗一起睡』之類的話。我的耳朵很靈,絕不可能聽錯!」
  我唯有繼續推脫:「真的沒有呢,我只是說『我才不用一個人睡在車廂裡』啊!這句話才合情合理,怎會有人帶狗上車呢,哈哈!」
  阿依反覆審問,我一再否認。一問一答不斷上演,吵鬧的聲音愈來愈大,並開始引起其他乘客的注意。這倒不要緊。別人只會以為我們是好朋友或小情侶,吵吵鬧鬧,很是平常。可是除了乘客,吵鬧聲最終還有可能驚動熟睡中的任添,牠才是問題所在。
  阿依忽然瞪大雙眼,狀甚震驚地說:「喂,阿理,怎麼……你的背包在動似的?」
  若非阿依開口,我也不可能注意到懷中的背包竟然在微微抖動。就像裡面有著一隻大蚯蚓在蠕動,任誰見到都會懼怕。我詫異得無法言語,重複看看阿依又看看背包。注視著背包的表面,我彷彿見到任添在裡面活動的情況。我心裡有數,相信那傢伙已經被我們的聲音吵醒了!
  我仍然堅持背包裡沒有藏著任何生物,裝模作樣說:「有嗎?我看了這麼久也沒有任何發現呢!」
  阿依不滿地說:「不要再裝傻,背包裡面的一定是頭小狗!」
  我搖搖頭,堅決否認:「才不是。」
  「不要再隱瞞了,快點打開背包!」她即時露出又銳利又可怕的眼神,這凶神惡煞的表情使她不再可愛了。
  沒料到阿依竟敢動手搶背包,我當然抱住不放。她的力氣比我小,堅持不放手的話她也奈不了我。之所以要把任添藏在背包,只因明文規定乘客都不准攜帶寵物上車。要是給職員發現,除了必須繳交罰款外還會惹來法律上的責任。無論如何,我現在要竭力阻止她。
  我裝出一副凶巴巴的表情,故作強硬地說:「我說沒有就是沒有!背包裡的都是我的隱私,你再敢搗亂的話我會叫職員把你帶走。」
  阿依竟信以為真,可憐兮兮的說:「嗚嗚……我不搶了,我要回家!我只想回家!」搞不懂她是心裡害怕,抑或想耍什麼手段,即使這女生有著天使的面孔,也可能隱藏著狡猾奸詐的一面。
  「喔……喔……」這又是什麼怪聲音?是從那裡傳來的?
發出聲音的人不是阿依,當然也不是我。我往四處張望,都找不出誰在作怪。阿依為之困惑,神色茫然,她又恢復了原來的可愛模樣,而剛才固執猙獰的形象大概是個幻象罷了。
  「喔……喔……喔……」聲音更嘈吵了一些,而且伸延得更開闊。此時我額上冒出汗水,是代表著擔心和慌張的冷汗。我終於想起那些「喔喔喔」的源頭,我真是愚不可及。我家鄉村有著很多看門狗和流浪狗,牠們打呵欠的聲音跟這「喔喔喔」非常相似,我現在幾可肯定是任添在打呵欠了。
  阿依即神氣地說:「呵呵!原來裡面真的有狗呢!」
  結果還是給阿依當場揭發,我只好從實招來:「其實是這樣的,背包裡面有……」
  我正想把事情解釋清楚,但卻給硬生生的打斷。
  「喂,你們到底吵夠了沒有?剛才到現在一直吵個不停,打擾我午睡的雅興……」一把似人非人、似狗非狗、低沉得像老人的聲音,正經八百的說出這一番話來,語氣當然是在教訓我們。
  我跟阿依同時給牠嚇呆了,一時間沒能作出反應。而她的表情彷彿在告訴我,她認為背包懂得說話是件不可思議的事,她渴望從我口中獲得一個合理的答案。她的目光轉移到背包之上,並誠懇地放下一句:「對不起!我不敢再吵了,請見諒!」
  我心想,她實在不必對那狗兒低聲下氣的。即使任添曾經是個狼人,我本該給予牠尊重,但牠早前咬傷我的情景卻仍然歷歷在目,我敵視牠是合乎情理的。相信在短時間內,這先入為主的印象也很難扭轉,我將繼續討厭這頭可惡的吉娃娃。
  我不敢亂開口,只是跟阿依互相對視著。她以唇語問道:「唏,裡面到底是什麼來的?」

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短篇《石中劍:登上咯咯山之巔》


短篇《石中劍:登上咯咯山之巔》
ocoh說:「本作初版寫於2016年,只有約一千字。兩年後,我終於重新寫了一個完整的版本。我在完整版中擴充了故事內容,增加了動作場面,並對人物內心世界有了更深入的探討,望能呈現出一篇更精彩的小說。」

  剩下數步之距,只要拔起石中劍,他便可與魔王決一死戰。 

#勇者之初
  當年村子被毀的畫面仍然歷歷在目,地上堆滿了幾百具村民的屍體,周圍都是殘肢斷臂。沒完沒了的血腥味進駐到意識裡去,頹垣敗瓦的景象充分表達出人類無法抵抗魔軍的挫敗感。當時他只不過是個少年人,是慘劇中唯一的倖存者。果斷的父親一棍把他打暈,然後塞進家中凌亂不堪的雜物櫃裡,他最終奇跡似地存活下來。
  後來,他懵懵懂懂的醒過來,戰事已經結束,是一天、兩天抑或三天之後?沒有人能夠告訴他正確的日期和時間,從醒來一刻開始他注定是孤獨一人,失去了家園和所有的依靠。
  疲乏無力的他挨靠著一座巨大而堅實的東西,那是一座記念傳說勇者的銅像,它依然屹立不倒,只是表面有著數不清的歲月痕跡。他已經沒勇氣也沒力氣去為這個失落的世界再做些什麼。他靜止不動,抬頭呆望著一片灰白的天色,成群鳥兒結隊飛過村子的上空,發出「唧唧啾啾」教人煩躁不安的叫聲,在他眼裡幻化成殘暴不仁的魔軍,在離去村子的同時一邊恥笑著他們人類是多麼的軟弱無能。
  多年前的大屠殺造成了永不磨滅的殘像,幾乎每一晚都會在他的夢境中重現,當時沒有擁有大能的勇者挺身而出,奮力反抗的平民百姓一瞬間便被魔兵所擊斃。這段不堪提起的往事是他成為勇者的最大理由——他再次用力緊握著拳頭,決不能讓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魔王與劍
  坊間流傳著一個難證真偽的傳聞,大舉入侵人類世界的魔王本為勇者的身份,後來卻選擇了背叛人類,加入敵陣之餘更被推舉為魔族的首領。魔軍的實力立時大增,要徹底消滅人類文明似乎只是時間的問題。
  在背叛人類的同時,魔王也必須與他的最佳伙伴「傳說寶劍」分離。他們曾經並肩作戰、形影不離,但本質變異的他再也不配使用寶劍,於是他把寶劍棄於人跡罕至的咯咯山上,而只有內心善良無惡的人才有資格拔出石中劍,為世界帶來長久的和平。與伙伴分別的那時,魔王轉身回望了寶劍一眼,他把寶劍插在一塊堅實的四方石頭上,神色顯出了不捨之情。他低聲說了一句「朋友,我們或會再見」,然後化作一陣煙霧,消散於咯咯山上。
  自此,石中劍的傳說不脛而走,在民間廣泛流傳。
 
#獵殺
  通過無數考驗,曾經跟各個等級和實力的敵人交手,屢次從瀕臨死亡的險境中活過來,勇者不再是當初有勇無謀、對明天毫無把握的黃毛小子。如今,他是個帶著銳利眼神的魔兵獵人,懂得埋伏在叢林的隱蔽處,靜待出手的時機,把敵人一舉殲滅。
  有一夜,他趁著魔兵小隊休息時稍有鬆懈,以快如閃電的速度奔至敵人陣地,並以一種爪狀短劍對魔兵施以突襲,殺他們一個措手不及。轉瞬間,為數十人的魔兵小隊全數倒下,還未看清來者的面目,性命已被奪去,毫無還手之力。
  他被十具屍體所包圍,目光卻往空中飛翔,停留在他視野中模糊的一小點,他心想遠方群山之中的一座或者就是咯咯山。他低下頭來,舔了舔手臂上所染上的魔兵鮮血,他對這種噁心的味道早已習慣,有時甚至直接吞進肚裡去。可是,勇者臉上卻露出不甘心的神情,解決了魔兵小隊並無為他帶來丁點滿足感,皆因打倒魔王才是他的終極目標,目前卻是遙不可及。

#失落的文明
  小規模戰事的失利不會對魔族的侵略造成打擊,在勇者孤軍作戰的同時,魔軍於各地繼續擴展他們的版圖。
  一面倒的戰爭使得人類人口大幅減少,大部分倖存者索性改以游牧民族的方式生活下去,儘量散居各地,以保存人類的血脈。由於大勢已去,人類要累積資源、培養勇士去對抗魔軍已經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在人類文明接近衰亡的同時,有關石中劍的傳說卻再次興起。人類把反勝魔軍的最後希望都寄託到寶劍身上,逐漸演化成一種信仰,日夜祈求一位正直純潔的勇者降臨,拿起寶劍對抗魔軍,扭轉人類滅亡的命運。
  在冒險路上,當遇上從死裡逃生的人類,他們都會把石中劍的故事完完整整的講述一遍。勇者暗中觀察著他們的眼神,看出了另一個故事——「話雖如此,我不認為你能夠打敗魔王,但姑且一試吧,反正人類已經見不到希望了」。面對他們對未來的消極態度,勇者每次都以牽強的微笑來應對。大家心裡都明白,能夠多活一天已經是賺到了。
  即使勇者把戰鬥技巧發揮得淋漓盡致,即使他是人類文明中最後且唯一一位願意站出來的勇者,若然無法取得石中劍,他便跟任何魔兵手下的亡魂、戰爭中的犧牲者並無差別。而所謂的拯救世界,為世界帶來永久的和平,大概這就是作為勇者基本的義務。

#神秘老者
  一把沙啞低沉的聲音在背後傳出,忽明忽暗的環境使勇者無法看清對方的面目,但憑著氣息的感應,他判斷對方的身份並非魔族,而是一位人類老者。難得遇上同類,勇者卻不曉得該說些什麼作為開場白。冒險久了,本來熟悉的人類倒成為最陌生的生物。
  老者一手指向天空,勇者剛才一直遙望的正正是有名的咯咯山,即寶劍藏身之處。勇者想要跟對方分享冒險見聞與內心世界,但諷刺的是他只是把那個可以倒背如流的傳說向老者再講述一遍。即使他已沒耐性再去聽別人說故事,但他盼望有人肯定他就是那一位從天而降的勇者,必能取得寶劍,必能打倒魔王。
  「年輕人,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大概是……一直作戰下去吧。」
  「繼續狙擊那些比你弱很多的魔兵?還是直接跑去挑戰魔王?」
  「挑戰魔王?這談何容易。我曾經感應得到他的氣息,集人類與魔族力量於一身的他完全凌駕於我,我自知目前不會是他的對手。」
  「你的意思是自己已經到達了極限?。」
  「答案是『是』,也是『不是』。若能取得山上的寶劍,我便能與他匹敵,甚至能夠打倒他,一下子扭轉我們人類的劣勢……」
  「年輕人啊,要相信我這見慣風浪的老人家。你必須到咯咯山走一趟,石中劍會讓你知道自己的極限……」老者的聲音逐漸微弱,悄悄的消失在黑暗之中。勇者沒有喊住他,對他的去向也不感興趣,只是靜靜地思考著剛才兩人的對話。
  
#逃避
  勇者盤坐地上,低頭沉思。他知道自己是在逃避,常常在地圖上繞圈子,故意避開魔王所帶領的主力大軍,只找那些拉雜成軍的低級魔兵來對付。若沒有必勝的把握,他決不會冒然挑戰魔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記不起過去到底幹掉了多少魔兵,他陷入一場又漫長又麻木的旅程。無止境的殺戮不知不覺的佔據著他的人生,彷彿他出生後便注定要成為勇者,沒有人再提起他本來的名字。
  在動身離去前,他放了一場大火,徹底燒掉整個魔兵營地,以及那些醜陋噁心的屍體,他認為他們落得如此下場是活該的。大火燒個不停,濃煙升至半空,幾乎覆蓋了所有的視野,有如一條企圖要吞噬整個世界的巨龍。勇者揹起包袱,朝著咯咯山進發,身後的火陷彷彿是在提醒他——後方沒有退路。
  
#山腰
  徒步走了幾天的路,穿過森林與曠野,往咯咯山的路上沒有遇上伏兵,自老者消失後他便是孤身一人。這幾天帶給他冒險旅途中不曾有過的平靜,過去每天都在戰鬥,他在追尋魔兵足跡的同時,彷彿牠們也制定了圍捕他的作戰計劃,交戰在所難免。
  平靜是種麻煩的生物,給人反思的空間,他不禁對固定的戰鬥生活產生懷疑。難道他的成長是魔王的計算之內?難道他的存在非但阻止不了魔軍的侵略,更成為了人類放棄抗爭的一大藉口?
  勇者忘不了那在村中屹立不倒的勇者銅像。那是先祖為了記念遠古時代的勇者而建造,他們曾經合力阻止魔族的侵略,最終贏得戰爭,如今卻由他一人肩負起這世上最沉重的使命。這次勇闖咯咯山,勇者打算給所有事情劃下一個句號。
  身在咯咯山的山腰,環境跟勇者預期的好像不太一樣。他環望四周,山路出奇地平坦好走,花草樹木的形態優美得有點人工化,如同有人定時打理。他心想,這傳說中的咯咯山看來不是人跡罕至之地,甚至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他很自然地聯想到兒時家鄉的面貌。
  是誰給此地帶來如此美好的風景?
  他估計山上曾經有過聚居的人類,改變了險要的地勢,把泥澤修葺成較平整的山路。大概只有文明的人類能夠完全呈現出造物主的美好。
  忽然間,路邊不起眼的含羞草引發他的好奇,他禁不住低下身子去觸摸它。只要輕輕一碰,含羞草的葉子立即合攏起來,這大自然的魔法永遠教人嘖嘖稱奇。
  此時,他卻用力搖頭,強迫自己清醒過來,不要再沉醉於兒時回憶之中。他抬頭望向咯咯山的山頂,他沒有忘記此行唯一的目的,誓要以勇者的身份取得寶劍,與魔王決一勝負。

#準備
  決心帶來了無比的動力,勇者以異常頻密的腳步前進,不消一會兒便到達了魔兵營地。真實情況跟傳聞吻合,山地有著大量魔兵駐守,為的是阻擋勇者的去路,免得有人成功登頂並取得寶劍。
  勇者先隱身於叢林之中,暗中觀察營地的狀況,先行評估形勢,然後再作打算。魔兵的外貌一如既往的猙獰恐怖,教人不寒而慄,而且數量多得驚人。這是勇者第一次面對數目如此龐大的魔軍,接下來迎接他的必定是一場硬仗。
  在行動之前,他花了些時間來重溫過往的戰鬥,對作戰方法和招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由於缺乏同伴的支援,他必須孤身作戰,因此決不能犯上任何錯誤,他誓要在接下來的持久戰中交出完美的表現。

#最終一戰
  在魔兵忙著各自的工作的時候,勇者毫無懼色的出現在牠們眼前。戰鬥是他最熟悉、最在行的事情,只要身處戰場環境,他體內的腎上腺素便會快速分泌,激發無盡的潛能,甚至產生出一種上癮似的興奮感。
  勇者擺出充滿自信的迎戰姿勢,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了有點詭異的微笑,他愛上以勇者的身份戰鬥。幾天的平靜使他遠離了魔兵,現在能夠重拾戰鬥的快感,他有著前所未有的飢渴,自信能夠把魔軍殺個片甲不留。
  山上的魔兵似乎缺乏隨時作戰的準備,他們臉上只有詫異的神色,而沒有以實際行動來阻止勇者的挑戰。距離山頂的寶劍僅剩下眼前最後一道關卡,他將遇神殺神、遇佛殺佛,除非魔王現身,否則誰都不能成為他的阻礙。
  勇者目光如炬,單是凌厲的眼神已經足以嚇倒準備不足的魔兵。或者是長期的駐守使他們疏於防備,加上有傳勇者不敢直接挑戰魔王,總是逃避著石中劍的傳說。這一次勇者卻忽然闖關,的確殺牠們一個措手不及。
  勇者全神貫注,動作迅速,步法瀟灑敏捷,配合運用得最得心應手的劍爪,兩三下手腳便解決了一個魔兵。當被魔兵圍困時,勇者往前伸出劍爪,在原地作高速旋轉,敵人根本無法埋身。此招既攻且守,鋒利無比的劍爪每當擊中敵人的肉身都會造成鮮血噴灑,實在威力無窮。一有魔兵受傷,勇者便會把牠壓倒地上,再接連攻擊其心臟位置,以最短的時間、最高的效率殺滅任何頑抵的魔兵。
  又一魔兵倒下,生命的氣息一瞬間消失了。牠的胸口血如泉湧,勇者臉上無可避免地染上大量血跡,他慣性地舔了舔,再將舌頭捲回,把無比熟悉的味道輸送到大腦,再度激發起巨浪般的戰意。他殺得性起,身上每一寸肌肉均處於極度興奮的狀態,連他自己都制止不了。
  剩下的魔兵不斷尖叫,爭相逃跑,即使踏破了同伴的身體也在所不計。牠們卻低估了勇者的戰鬥造詣,過去多年的鍛煉早已使他登峰造極,唯獨人魔合一的魔王能夠將他比下去。
  差一步就能逃脫的魔兵換上了難以置信的神情,牠眼前的半空竟出現了勇者所用的武器——是劍爪!劍爪在空中演出了妖異的死亡之舞,刺進魔兵的身體並往裡面旋轉了一下,牢牢地抓住全身不能動彈的魔兵,再把牠們帶到勇者面前接受最終死亡的審判。
  「我不需要知道你的名字,反正魔族之中沒有一個是無辜的。」勇者傲慢地指著魔兵說道。
  雖然殺戮繼續進行,但勇者已不如當初般爽快。他非但沒有立即殺死被制服的魔兵,甚至給牠們一點生存的時間,被迫見證同伴們逐一遭受凌虐和殺害。
  所謂血海深仇不得不報,對勇者來說,山上所有的魔兵都是該死的。若不是當初魔族將爪牙伸向了人類屬地,殺盡無辜的百姓,他也不會因失去親人和家園而成為孤兒,被迫踏上無盡而孤獨的旅途。

#結束
  將近七天七夜的戰鬥即將結束。
  戰鬥之所以漫長,是由於魔軍營地的規模龐大,佔地相當廣闊,勇者必須走遍每一個角落,以確保沒有漏網之魚。另一方面,此地魔兵數目之多也教勇者大為震驚,他心裡有個大概,他所擊殺的魔兵數目已經等同一個人類城鎮的人口。他覺得事有蹺蹊,魔王怎可能為了看守寶劍而派上數目這般驚人的大軍?難道寶劍果真給魔王帶來極大的威脅?
  在勇者面前有著僅餘的十個魔兵,牠們身上皆受了重傷,連稍微移動身子也會引發連場劇痛,更不要說是活著離開這人間煉獄。即使魔兵的體格比人類強壯得多,但當身上多處傷口都在潰爛滲血,牠們也會痛苦受當,不斷發出淒厲恐怖的慘叫聲。叫聲連綿不絕,此起彼落,彷彿眾人在死亡降臨前合奏起一首地獄哀歌。
  勇者一邊享受美妙的歌聲,一邊用手上的劍爪拼命地挖掘,他的努力換成一身汗水,最終挖出了一個深不見底的坑洞。
  意欲何為?
  剛完成坑洞工程,勇者馬上喝令仍未斷氣的魔兵自行跳到坑洞裡去,牠們無力反抗,唯有按勇者的意思去做。不消一會兒,骨頭碎裂的巨響接連從坑洞中傳出,到達地面之後聲音雖然有所減弱,但勇者仍能聽得一清二楚。他把這種叫人無比心寒、極為詭異的聲音定義為「第二部」——是《地獄哀歌》的第二部。
  最後的慘叫聲消失於耳際,勇者終能鬆一口氣,他突然雙腿一軟,立即癱倒在地上。圍繞著他的盡是陣亡魔兵的屍體,有些屍體已經死亡了好幾天,屍溫下降到極限,僵硬逐漸消失,轉換成一種又冰冷又鬆弛的狀態。
  血水多得使草地一下子變成沼澤,甚至形成了血色湖泊。空中氣流動著一股濃郁的血腥味,他用力吸了一口氣,希望留住這場值得紀念的戰役,願自己名留青史,日後人類的後代能夠為他建造宏偉的銅像,就像仍舊座落在故鄉的勇者銅像一樣,獲得永永遠遠的讚頌。
  由屍體堆疊成的高床軟枕未能軟化勇者的意志,勇者只是閉目養神,而短暫的休息也不足以讓他入眠。他不打算在營地逗留太久,魔兵已被殺盡,他估計前路會是暢行無阻;另一方面,愈接近咯咯山的山頂,他愈能感受到一股力量的催促,寶劍被荒廢得太久了,它也急於跟新搭檔會面,合力拯救將近滅亡的人類文明。
  只有對目標堅定不移,才能激發出身體的潛能。勇者就像不會感到疲倦似的,就算整整七天未眠,身體仍然處於極佳的狀態,呼吸維持在相當穩定的頻率。他高昂著頭,勇往直前,每一步都走得踏實和肯定,誓要以最短的時間到達山頂。

#咯咯山之巔
  登頂之路甚是崎嶇險峻,跟先前平整的山路有著天壤之別,他心想「這才像樣嘛」,必須走過最艱辛的旅程,以鮮血和汗水來換取寶劍對他的肯定。
  見到山頂的一大片平原草地,勇者知道此行的目標即將達成,他放慢了腳步,帶著矛盾的心情步近插在大石上的傳說寶劍,更不自覺的說了聲「成了」。
  此時,當年村子被毀的畫面卻在勇者腦海中再次浮現,比過往任何一次回憶都要來得清晰,感受也更強烈。回憶中的慘劇就像昨天才發生似的,魔軍突然進入村子並展開一場殘忍的大屠殺,不問理由就殺人,就算有人不顧尊嚴向魔兵跪地求饒,非但不會獲得同情,更只會換來更殘忍的虐待,最終都是一條死路。
  慘痛的回憶使勇者心中怒氣大增,額上青筋暴突,他痛恨以殺戮為樂的魔兵,要把牠們碎屍萬段;他怨恨突然背棄人類,改為投靠魔族的魔王,若不是這無恥叛徒,人類才不至於毫無反擊之力。
  石中劍近在眼前,只剩下數步之距,看來是唾手可得了。草地上忽然捲起了一陣怪風,逐漸幻化成一個人影。勇者頓時怒目圓睜,雖然對方貌非實體,但散發出一股熟悉的氣息,他已然清楚對方的身份——魔王,是那背信棄義的人。
  他先客氣地介紹自己,俊美的外表說明了他源自人類的血統,只是入魔後多了一股陰沉壓抑的氣質;服飾上保持著人類勇者的風格,身穿素色的戰鬥服,配上一件破舊的披風,完全看不出他就是魔軍領袖。然後,幻影向勇者彎腰敬禮,表揚他經歷千辛萬苦終能登上咯咯山之巔,這是難能可貴的成就。魔王輕輕慨嘆,自他當年棄劍之後,再沒有人成功登上咯咯山了。

#震撼
  「勇者啊,在拔出石中劍之前,請你務必回望咯咯山裡的風景。」魔王此話使勇者甚是困惑,雖然不清楚魔王的詭計企圖,但他的身體還是不由自主的轉向山下。
  眼睛開始了頻繁的眨動,視野一瞬間變得清晰,從山頂回望山下,隱隱顯然出一條布滿他足跡的路線。他先是驚訝於自己的移動距離,他早前只顧登山,馬不停蹄的奔跑,能夠在如此短時間從營地到達山頂,這是能人所不能。
  可是,為他帶來無比震撼的卻是另回事。他眼中的魔兵營地竟然是個頗具規模的魔族城鎮,如今卻遭到徹底破壞,留下一片滿目瘡痍的景象。大量建築物倒塌,地上堆滿了魔族的屍體,各處都有大火在燃燒,山火甚至有著往四面八方蔓延的趨勢。
  魔王瞬間轉移到勇者的身旁,小聲提醒他要更細心的觀察,因為魔鬼總藏在細節裡。勇者聽從提議,立刻用力搓揉眼皮,換來更靈敏、更銳利的視力。他仔細看清楚地上堆疊的屍體,真相竟然震撼得使他心神恍惚,一不小心就滑了一跤,狼狽不堪的跌倒地上。
  真相呼之欲出,原來勇者所殺的人絕大部分都不是魔兵,而是他一直立志想要守護的平民百姓,牠們見勇者忽然來襲,便奮起保衛家園。即使手無寸鐵,也不曾受過軍事訓練,牠們仍以血肉之軀嘗試阻止勇者的攻勢。經過了七天七夜的抵抗,百姓們落得最慘烈的下場,牠們統統死在勇者的劍爪之下,現場無一生還,亦無人逃出生天。
  以旁觀者的角度獲悉營地一戰的真相,勇者立時悲慟不已,恨不得馬上挖掉自己的雙眼。這些年來,他為了打倒魔王而展開冒險,不斷累積戰鬥經驗,而力量也得到幾何級數的提升。可是,數不清的殺戮竟蠶食了他的心志,仇恨蒙蔽了澄澈的眼光,不再懂得分辨是非對錯,甚至再也記不起立志成為勇者的最大理由——決不能讓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儘管他不惜一切代價,終能登上咯咯山之巔,如今他卻是如假包換的殺人兇手,雙手沾滿了無辜百姓的鮮血,他已經沒有退路。

#反撲
  靜寂的片刻過去,勇者做出了一個奇怪的舉動,他先裝備好劍爪,再後退幾步,用意是拉開自己與魔王的距離。趁敵人來不及反應,露出一絲破綻,勇者即把握機會,以超越極限的速度撲向魔王。他滿以為旋轉攻擊得手之際,劍爪竟然無法刺中敵人。攻擊收不到預期的成效,他更越過魔王的身體,以失控的速度重重摔到地上去。
  他的右肩首先著地,巨大的衝擊力造成了嚴重的創傷,右手立刻作廢。他的身體一直朝著前方滑行,因與地面摩擦而逐漸收慢,但卻換來了遍體鱗傷的結果。而最諷刺的是,他最終停留的位置跟其夢寐以求的石中劍只有數步之距,但折斷的右手要拔劍已是不可能。他一點也不甘心,流下了對命運充滿怨恨的眼淚。他幾乎能夠如願以償,於咯咯山上順利拔出石中劍,再攜同寶劍以充滿自信的姿態挑戰魔王,為世界帶來……
  最終,勇者最痛恨的卻是本質早已變異的自己,他以健全的左手不斷轟向地面,把內心的痛苦和情緒盡情地發洩出來。不久後,後方傳來的聲音卻暫時制止了他的自殘。
  「朋友,你還具備拔出寶劍的資格嗎?」一把略帶憂傷的聲音如此道。

2018年7月23日 星期一



短篇《不祥地》
ocoh說:「這篇是2012年舊作的重寫作品。選擇這篇來重寫,是由於一直對當時的表現不感滿意,六年後的重作演繹是為了給它更豐富的內容,以及更細膩的情感。先前跟另一版主有過創作上的溝通,也再次燃起了我內裡的創作靈魂。」

  星期天,黃昏時分,天空一層灰白,下著綿綿細雨。平日的購物大道總是熙來攘往,時裝店和咖啡室林立,眾商戶的營業額通常都很理想。今天略有不同,冷清的街道顯得有點兒陌生,人流大幅減少之外,行車線常有的擠塞問題也好像忽然獲得解決。
  那裡出現了問題?
  相信是天氣突然轉冷,城市人仍在努力的適應著。
  街道上出現了兩個人,由於身份和身上的制服,他們走在街上實在頗引人注目。走在前頭的是警員泰德,緩緩走在後方的是一名資深警長。兩人身穿有著警隊標誌的深藍色大褸,有著相當的重量,若沒有強勁的體魄,穿上後的行動力會大為下降。
  泰德年輕,面容端正,有著濃密的眉毛、挺拔的鼻子,外型像電視藝員多於新進警員;此外,他稍嫌瘦削的身材也完全配不上警員勇猛的既定形象。反過來,雖然警長是個捧著大肚子的中年人,但特別嚴肅的眼神卻好像在告訴別人自己年輕時有過太多的磨鍊。一老一嫩基本上是來自兩個世界的人,卻暫時成為了搭擋,近日一起執行購物大道一帶的日間巡邏工作。
  就連應該比一般人強壯的警員也不敵天氣,泰德雙手緊緊的交疊在胸前,身體和手腳都在顫抖,就像是一副已經身患重感冒的模樣。後方的警長沒把寒冷當回事,對他來說這溫度遠遠及不上他所遇過最嚴峻的冬天,他和年輕人穿上同樣的制服,但他無視寒風的吹打,一副悠然輕鬆的樣子。
  「喂,年輕人,你的銀笛獎是白拿的嗎?難不成你真的很怕冷?怎麼像個沒用鬼似的,竟然一次又一次的把身體縮起來。真不明白這個年代的年輕人到底在搞什麼鬼。」警長故意用上強硬的語氣責罵泰德。如他所言,泰德曾經在警校以第一名畢業,成積優異,是警隊的希望之星,眾多學警也視他為偶像,甚至是將來追逐的目標。
  泰德心裡慚愧,只得支吾其詞:「對不起……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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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兩人站到一角簽薄,這是警長專責的工作,泰德只能從旁觀察前輩的辦事手法,作為日後工作的參考。閒著的泰德沒事做,唯有四處張望,看看周圍有否形跡可疑的人物。街上人流疏落,曾經進出泰德視野的人都是平常老百姓,今天會是個平靜的日子,連罪犯也好像懶得出門。
  唯一引起泰德注意的是身後的一家時裝店,有著簡單的名字——Linda,他相信這是只此一家的小店,而不會是集團經營的連鎖店。泰德朝著時裝店的方向走,一種無形的引力拉動著他的雙腿,他的腳步彷彿是無意識的,而目的或是讓他擁有更清晰的視野。
  泰德對女士服裝毫無認識,店面陳列的服裝和別的貨品都無法引起他的興趣。牽引著他的是一個人,一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是店內一名戴著黑框眼鏡的年輕女子。她身穿白色連身裙,腰間束有黑色腰帶,是種簡單大方的穿衣風格。她留著長度及腰的黑色直髮,看上去成熟優雅,散發出脫俗的氣質。她正專心工作,忙於整理衣架上的裙子,眼神多麼的投入,動作多麼的自然優美,這傾注所有的態度大概是剛才那股無形引力最接近的解釋。
  就在泰德看得入神之際,女子不經意的望向店外。或者在她身上每天有著幾百次同樣的不經意,這一次卻在她的腦海裡留下了特別的印象。剎那間,兩人的眼神巧合地碰上了,他恍惚了一下,然後雙眼慌忙地退縮,急急躲回自己的安舒區裡去。櫥窗分隔著兩人,實際上存在著不短的距離,短暫的眼神接觸卻輕易把泰德嚇倒。不甘心也好,他只好先認同警長一句責備他的說話——「怎麼像個沒用鬼似的」。為免自己繼續出醜,他索性轉身返回警長的身旁,裝作沒事發生。
  「簽好了,我們可以離開。」警長把薄子放回鐡箱內,完成這看似簡單的工作。而所謂的簽簿,裡面記錄著警員的巡邏時間和人員資料,是一種傳統而實用的警政工具。
  「好的。」泰德點頭說道,他有點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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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離開購物大道前,泰德出於好奇的回望時裝店,他渴望多看那年輕女子一眼。情況不似預期,他沒能透過整幅玻璃發現女子的身影,她也許走到了店內的另一角落整理貨品,而偏偏身處他的視野盲點位置,他不禁為之而感到失落。女子的美貌和氣質有著剛剛好的平衡,長相精緻而不庸俗,這使泰德著迷不已。尤其是眼神接觸的一瞬間,即使他因害羞而很快就迴避了對方的目光,這也是他不曾有過的戀愛體驗。他在學時期有過初戀,但屬於日久生情的模式,從來沒有為他帶來具震撼性的愛火花。
  後來,警長和泰德一同返回警局,順利完成他們的日間巡邏。沿路上,警長於言談間提及一宗案件,恰巧是關於那家名叫Linda的時裝店。案件發生在兩個月前,那時候泰德還在警校受訓,基本上過著與外界隔絕的日子,因此對案情一無所知,更不曉得媒體曾經連日報導此宗轟動一時的謀殺案。
  「剛才,你很注意那家時裝店,不是嗎?」
  「哦,是的。」泰德心想,原來警長在簽簿的同時也不忘留意自己的舉動,果然在前輩面前沒什麼可以隱瞞。
  警長續說:「兩個月前,那裡的老闆娘被丈夫一刀刺死。聽說那個男人是個精神病患者,是甚麼精神分裂的,他清醒時向警員聲稱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毫無印象。」
  泰德怔住了,他驚疑地說:「你說甚麼……那店剛才還在營業呢,是有人接手經營了嗎?」他馬上想起的自然是那位戴著黑框眼鏡、身穿連身裙的女子,她竟然在不久前才死過人的地方工作,難道她對該案也是一無所知?
  警長又說:「對了,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店內曾經發生轟動一時的兇案,眾所周知,這個城市的人很迷信,死過人便代表不祥,怎可能有人願意立即接手經營呢?一貫做法是讓舖位空置一段日子,待大眾對兇案的記憶漸漸淡化才再次招租。」
  「那個死者幾歲?是有兒女的嗎?」泰德追問下去,他渴望了解女子的背景。
  警長搖頭說:「我不太清楚,案件是由重案組負責調查,我所知道的不多。只是聽說過,死者長得很漂亮,清麗可人,而且特別喜歡穿連身裙。」
  簡單的關鍵字——連身裙,再次教泰德驚訝不已,只因跟他有過眼神接觸的女子也是身穿連身裙的。他馬上回憶起剛才身處時裝店外的情景,愈想愈覺得像鬼故事的情節,他忽然感到一股寒意透入骨髓。為了平服情緒,他只好不斷說服自己當時看到的絕非命案死者,而是別人,只是碰巧她今天也是穿上了連身裙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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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老一嫩回到警局,警長立即跑去找老朋友寒暄一番,這是他每天下班前固定的消閒活動,泰德則獨自到更衣室洗澡更衣。一般而言,他會就此下班離開警局,但這一天卻稍有不同。在離開前,他決定先到設於七樓的重案組,查找一下那宗命案的資料。
  「不好意思,師姐……我想找一下水泉街時裝店命案的資料,是發生在兩個月前的,我想知道死者的長相。」
  女探員回答:「記憶所及,那宗案件的調查已經結束,那位女子被患有精神病的丈夫所殺,兇手被轉送到精神病院治療,事情大概是這樣。至於,那位女子的長相嘛……給我時間找一找……」她語調輕鬆,駭人聽聞的兇案對資深警員來說,似乎是沒什麼好驚訝的平常事。
  「嗯,謝謝你。」泰德含蓄微笑說。
  女探員續說:「啊,有了,就是這張照片。」
  泰德不期然緊張起來,戰戰兢兢的觀看照片。轉瞬間,他顯得神情懊惱,不太願意相信眼前的事實。照片中的女子披有一頭長髮,架上黑框眼鏡,擁有精緻的瓜子臉型,跟今天看到的女子在外型上絕對吻合。
  泰德裝作鎮定,多問一句:「師姐,請問死者叫什麼名字?」
  女探員邊看電腦熒幕邊讀出死者姓名:「甘少怡,Linda Kam,三十三歲……」
  話未說完,她即回望泰德,懷疑問道:「喂,你好像很關心死者,你們是認識的嗎?」
  泰德一臉尷尬地說:「呃……我只是好奇罷了,我要走了,謝謝師姐的幫忙。」
  當然,泰德不可能把今天遇上的情況原原本本告訴女探員。甘少怡是命案死者,而且案件發生在兩個月前,那麼他今天所見到的到底是人是鬼?還是另有內情?泰德心頭湧現一堆問題,一時間卻找不著答案。
  女探員補充:「不用謝啦,我多告訴你一件趣事吧。甘少怡素來喜歡收藏連身裙,家裡擁有過百套裙子,甚至在被殺的時候,也是身穿一條白色連身裙的。」
  泰德輕輕點頭,向師姐含蓄的笑了笑,揮揮手就離開。此後的分分秒秒,他仍想起甘少怡身穿連身裙的樣子,那畫面殘留在腦海裡,總是揮之不去。在回家路上,他始終放不下心頭大石,一時想起今天隔著櫥窗所見到的女子模樣,一時想起警局檔案裡的死者照片,兩者之間一定有著他所不知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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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離回家尚有十分鐘路程,家人已經煮好了他的晚餐,跟平日應該沒兩樣,最起碼是兩餸一湯的組合,是經過一天努力工作後的回報。泰德看過手錶,時間是晚上七點多,心想這還屬於時裝店的營業時間,內心掙扎了一下,他決定暫不回家,而是先到時裝店走一趟。
  約八點鐘,泰德趕至購物大道,入夜後氣溫更低,頂著冷風逛街的人少之有少。不出所料,Linda時裝店仍在營業,他沒有馬上進入店內,只是停步在今天簽簿時的同一位置,懷著矛盾的心情悄悄地觀察著,他仍未想好接下來要做些什麼。泰德不自覺的走近時裝店,透過玻璃櫥窗,美麗女子的動態在他的視野裡漸漸變得清晰,認真工作的人顯得格外有魅力。愈看得清楚,他愈能確定眼前的女子的容貌跟照片中的那人幾乎沒有差別,但他選擇相信自己親眼所見的,判斷對方是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鬼怪。
  呆呆站上一會兒,在好奇心的軀使下,他著魔似的走進時裝店,他著實不曉得自己在幹什麼。
  「歡迎光臨,先生,想買裙子給女朋友嗎?」店內沒有別的客人,女子立即上前歡迎泰德,語氣溫文有禮,輕柔的聲線很配合她清秀脫俗的打扮。
  「對不起,冒昧一問,這裡是不是有一位叫甘少怡的女子?」泰德單刀直入,實情是他緊張到不得了,把先前在警校所習得的詢問技巧一一拋諸腦後。
  女子一臉錯愕:「咦?難道你跟姐姐是認識的嗎?她已經⋯⋯」
  「姐姐?你是她的妹妹?你們長得完全……」泰德難掩內心的震撼,幾乎就要驚叫出來。假如「姐妹」即是真相,倒是給事情有了一個合理的解釋,他疑神疑鬼的心理也可告一段落。
  「哈哈,是這樣的,姐姐比我大五年。從少到大,我都喜歡粘著她,她也很疼愛我。我一直模仿她的衣著打扮,故意留長髮,戴上黑框眼鏡,愛穿連身裙。仔細看的話,你會知道我長得年輕一點。」把話說完,她即作了個單起眼微笑的俏麗表情。
  聽罷,泰德即揉揉眼,試著看清楚她的容貌。在美女如此提議下,他的心跳猛然加快了,聲音大得連他本人都能察覺得到。他以狐疑的眼神仔細觀察了好一陣子,他恍然大悟:「噢!在這樣的距離下,你的確比她小幾歲啊!」
  「先生,我好像在那裡見過你?是嗎?」女子懷疑問道。
  泰德腼腆地說:「對不起,我是位警員,不過不是負責你姐姐的案件。在今天的黃昏時分,我和警長在街上巡邏,隔著玻璃櫥窗,我注意到店內的你。」他一邊說,一邊感到臉頰熱烘烘的,露出很難堪的表情。
  「喔,我想起來了。雖然你是高個子,但長得一點也不像個警察。看你身形瘦削,皮膚白皙,還以為你是在辦公室裡工作的,因為不見天日,所以膚色才會這麼白呢。」女子故意取笑泰德,並從上到下打量了他一遍,他立即感到渾身不自在。 
  泰德沒神沒氣地說:「是嗎?我的樣子真的很不濟嗎?」
  女子用手掩住嘴巴,笑說:「開玩笑的。」
  泰德又說:「其實在警校的時候,我是以第一名畢業的,你看不出來吧?」縱使提起自己在警校的成就,他卻顯得全無自信似的。
  女子笑瞇瞇地說:「真的嗎?好像很厲害呢!」
  泰德擠出一個牽強的苦笑:「哈哈……厲害?是這樣的嗎……沒什麼事的話,我先走了。」他點點頭,也不曉得該說些什麼,他恨不得馬上逃離這使他陷入應對危機的時裝店。在步出店門之際,她的聲音把他的腳步喊住了。
  「先生,你叫甚麼名字?」女子問道。
  「我叫許泰德,是個初出茅廬的警察,你呢?」
  「甘少晴,剛接手打理時裝店的女人,很喜歡穿連身裙。」
  就這樣,兩人以含蓄的微笑作告別。事件告一段落,真相大白,泰德得知女子身份,她正好是命案死者甘少怡的妹妹。他心想,幸好她是個活人,要不然,事情便變得曲折離奇了。於是,他帶著輕鬆的心情踏上回家路,這次返回時裝店沒有白行一趟,甚至有了意外收穫。即使與甘少晴的距離愈來愈遠,仍無阻單方面的思念,他不斷想起自己在店內跟她有過短暫的相處,有著一份特別的親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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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星期後,寒冷天氣持續,意味著人們仍然擺脫不了厚重的禦寒衣物。兩名身穿深藍色大褸的警員到了購物大道一帶巡邏,一老一嫩的組合未有改變,但隨著兩人合作久了,各方面的默契也有所提高。泰德把時裝店兩姐妹的事情告訴了警長,卻惹來對方多番取笑。警長笑指他是個年輕人,竟然如此愚昧無知,迷信鬼神之說,實在有辱警校第一名畢業的榮譽。
  「唉,不要再取笑我了,好嗎?」泰德無奈輕嘆。
  警長笑說:「年輕人,我就暫且饒過你,以後做事要成熟一點,切勿胡思亂想,不要再迷信什麼鬼神說法了。」
  「咦?怎麼沒開店的?」泰德望著時裝店呢喃自語,警長沒作理會。自從認識了甘少晴後,每次日間巡邏時他都會特別留意時裝店的狀況,只要見到店內亮起燈來,他便倍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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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後,泰德又趕往購物大道。他心裡很是擔心,以為少晴是遇上了什麼危險。始終她姐姐是在時裝店被殺的,曾經發生兇案的地方便是個不祥地,一直待在這種地方工作,說不定也會遭逢厄運。明知道這種想法愚昧無知,但理智敵不過感情,他仍不受控的往迷信的方向想。
  換上便服的泰德呆望著櫥窗,一副茫然若失的樣子。這時候,一名女子徐徐地走到他的背後,幾乎沒有產生出腳步聲,冷風稍稍吹起她的白裙子尾端,有著下凡仙子般的氣質。這女子是消失了半天的甘少晴,她在背後用力喊出他的名字:「許泰德!」
  泰德回身一望,臉上有著擔憂的神色,見少晴出現,馬上轉悲為喜,掛上了感到安慰的微笑。
  「你是特意來找我的嗎?」少晴上前問道,這是他們第一趟在店外見面。
  「你……今天怎麼不開店?」泰德故意避開尷尬的話題,直接提出疑問。
  「傻瓜,你看不見嗎?」少晴一手指向時裝店的玻璃門,示意他要細心看。
  門外有一張紙條,是一般A4打印紙的大小,寫有一句「本店是日休息,如有不便,敬請原諒」。
  這一次,泰德真的被自己氣死了。在今天巡邏的時候,他跟警長路經此地,大概是視線受阻的關係,他竟然大意看漏了這張至關重要的紙條。想到這裡,他已經羞愧得說不出話來,幾乎每次跟少晴見面,他都落得難堪收場,他不禁懷疑自己與少晴是否有緣無分。少晴見他神色苦惱,在思考什麼似的,她只是輕輕咬住了嘴唇,跟泰德一樣無法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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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一陣子的沉默,打破局面的人卻是男方,泰德像隨口找話題般,說出一句不合時機的讚美:「甘少晴,你身上的白色連身裙真的很漂亮、很優雅,在我眼裡,你活像個墮入凡間的仙子。」
  假如這句話出自別人嘴裡,會顯得虛偽做作,但出自純情的泰德口中卻是不一樣。他熱淚盈眶,眼淚都快決堤了。雖然看起來就像個愛哭的沒用鬼,但他身上閃亮著憨直的氣質,在現今複雜社會中實屬罕有。
  「傻瓜,差不多八點鐘了,你吃過晚餐沒有?」少晴抿嘴一笑,欣然接受憨男的讚美,並主動提出共進晚餐的邀請。
  「真的嗎?」泰德不敢相信,多問一句來確認。
  「嗯……你不喜歡的話,我也不會勉強你的。」少晴故意說得蠱惑、說得頑皮,以此戲弄泰德。這是兩人特有的溝通方式,少晴從中得到不少樂趣,她就是喜歡把泰德帶到難堪的田地。

  就這樣子,兩人並肩離開購物大道,在少晴的提議下前往附近著名的火鍋店。冬天才剛剛展開,寒冷的天氣一直持續,走在冷風之中很容易冷得發抖,不得不縮起身子來。生活也好,身體也好,兩人都渴望尋回一絲暖意;於是他們在人海中遇上了對方,於是他們都認同吃火鍋是暖身的最佳方法。沿路上笑聲不斷,含蓄的泰德漸漸活潑起來,沒先前般拘謹,他開始適應身邊多了一位各方面都比他成熟的連身裙女生。
  一段感情在悄悄萌芽,一個是初出茅廬的警察新手,他偶爾會疑神疑鬼,常常做出一些蠢事,還不知道世途險惡;一個是愛穿連身裙的女子,接手經營姐姐的時裝店,有著吸引人的知性美。櫥窗把他們分隔開,又把他們拉在一起,曾經發生兇案的時裝店是個不祥之地,素未謀面的兩人卻在此遇上,他們能夠合力改寫不祥地的命運嗎?

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七章:另一個同伴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七章:另一個同伴
ocoh說:「有過一面之緣的人,於某年某月再次遇上。這不會只發生在小說裡頭吧,可能每個人都有過類似的經歷吧。命運就像隻無形的手,暗中指引著人們的路向。」

  任務——這二字立時挑起我的興趣,男人果然熱衷於執行和完成任務。
  任添說:「任務的內容我不了解,不過我們要前往的地方是彼得鎮。到達那兒,我們自然會得到相關的情報。」
  事情不太妥當,有著說不出的古怪。良叔要我們執行一項不明朗的任務,該不會是非法勾當吧?若是正當的事,良叔和任添不必向我隱瞞。我略感焦躁,到目前為止我只讀到事情的最表面。我還是要提高警覺,提防包括任添在內的所有人。
  「那麼,我們何時出發?」我語氣天真,帶著幾分狼人新手的特色。
  任添反問:「那現在是什麼時候?」
  我望著客廳的時鐘回答:「差不多四點鐘了。」
  任添忽然大喜:「那麼到五點鐘才動身離開吧!一個小時足夠讓你想想要帶備那些必需品吧?」
  我點頭回答:「該足夠了。」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任添沒有浪費一分一秒,牠像死屍般躺在沙發上休息。有些時候牠甚至把身體倒過來睡,肚皮向上,有如人類的睡姿;有些時候,牠的鼻鼾聲誇張得使人震耳欲聾,即使我躲在睡房裡執拾衣物也聽得很清楚;有些時候,牠的四肢都在抽搐似的抖動,但這些只是小狗作夢時的慣性動作。
  我準備好幾件作替換的衣服、錢包、證件之類的物件,反正錢包有錢就不需要帶太多東西。過去一年良叔寄過幾次錢給我,他說那是給我的生活費。一直以來,我也沒有動用過一分一毫。既然此行是為了執行任務,我決定帶著這幾千塊錢以備不時之需。
  此外,我決定帶同一個大容量的背包。待會我們要坐長途火車,而明文規定乘客不得携帶寵物上車的。我胸中有數,計劃把任添塞進背包裡。牠需要困在裡面四個小時,希望不會太難受。
  時鐘指向五點鐘,我立即叫醒任添。牠懶洋洋不願起床的樣子,但最後牠還是要依照自己說好的時間醒來。我把身體軟綿綿的牠放到地板上,然後牠自行站起。牠伸了個懶腰,跌下很多毛髮並散滿地上。若給我的人類母親發現,向來討厭動物的她肯定會破口大罵。
  由於任添還是很睏,我便不客氣的把牠塞進背包裡。這樣做是為牠著想的,假如給八卦的鄰居發現我帶著一頭陌生狗,他們或會大作文章。這一帶是落後的鄉村,無關痛癢的小事最終也會化成村中熱話,消息走得挺快。
  然後我換上淺色背心、鬆動的短褲、殘舊的運動鞋便離開,以一身輕鬆的穿著出發往火車站。既然是往異地執行任務,穿上如何華麗的服飾都是無謂的。我儘量挑選舊衣物,遺失了也不可惜。
  由於這裡是鄉村,我要花很長時間才能到達火車站。包括步行到村口、候車和乘車,我覺得相當耗時。這期間任添一直在熟睡,這傢伙好像疲倦到不行了。猶幸牠所發出的鼻鼾聲尚算輕微,沒有引起司機和車上乘客的注意。
  下車後,我在火車站的票務處買下一個人的票。由於任添是頭狗,加上牠不會有露臉的機會,所以不用替牠買票了。
  然後,我又走到火車站旁的便利店買了口香糖和汽水,揹著背包通過入閘機,再快步跑到月台候車。我們十分幸運,不消一會兒火車已經到站。我挑選了一個合心意的座位,打算馬上抱頭大睡,車程會是整整的四小時。在接下來漫長的車程裡,只有睡覺才能有效打發時間。況且我的同伴任添也在背包裡酣睡著,我沒理由擾人清夢。我慢慢合上眼睛,讓自己漸漸進入夢鄉。當一覺醒來,我們應該已經到達彼得鎮了。
  「唏,你好!真巧呢。」一把陌生的聲音傳入耳內,近在咫尺。
  我掙脫幾乎就要深陷下去的夢鄉,睜開雙眼看看到底是誰打擾著我。我發現眼前人是個女生,是一張有著淺淺印象的臉。 一時間,我卻想不起她的名字來。我只好打量一遍她身上的裝扮,看看會否喚起淡化掉的記憶。一件灰色花朵圖案的窄身T恤、厚厚的棉質外套、灰色的長裙、銀色的手錶、手鐲,還有一雙白色布鞋子。
  這怎麼可能?她這身打扮竟跟這夏日完全不搭調!
  然後,我的目光轉移到她的臉上。她看起來很年輕,不會超過十八歲。束著馬尾,有著烏黑的髮色;眼睛頗大,眼神中透出一股靈氣;嘴唇薄薄的……我好像真的見過她,但我們在什麼地方遇上過呢 ?
  「你是?」我還是直接詢問,不玩猜謎了。
  女生微笑說:「你有朋友一起乘火車嗎?假如沒有的話,可以讓我坐在你的身旁嗎?」她似乎對我的說話聽而不聞。
  我作個歡迎的手勢,大方地回答:「好的,隨便坐。」
  男性本能使我反應迅速,有美相伴乘車的感覺自然不一樣。我隨即用力拿起座位上的背包,一時忘記裡面藏著任添。剛才的震盪必定對牠造成影響,會把牠拋得頭昏腦脹或驚醒過來。關於此事,我得日後找個機會跟牠道歉。
  外表亮麗的女生就坐,上車後的經歷如夢似幻。原以為苦悶的車程竟然有美作伴,我現在的心情確實愉快多了。我決定放棄繼續睡覺的念頭,打算好好享受餘下來四小時的火車之旅。
  女生的出現固然使我精神為之一振,但還是須搞清楚她的身份。我茫然提問:「小姐,我們是認識的嗎?」
  聽罷,女生再次報以微笑。
  她說:「我們有過一面之緣,那次你是跟怪老頭在一起的。」
  我回想著,她所說的怪老頭會是誰呢?我的人類父親一點也不古怪,他是個很典型的上班族。何況我們甚少一起外出,她見過的老頭不太可能是我的人類父親。剩下來可能的人物大概只有良叔吧,近來曾經跟我聯絡的老頭兒的確不多。加上良叔的外型真的有夠古怪,年輕女生討厭他也是正常不過的。我很快已經得出結論,她見過的怪老頭正正是我的狼人父親良叔。那麼,到底我們是在那裡見過面呢?
  我嘗試向她套話:「你是指那個酷似灰熊的胖子大叔嗎?」
  女生悄悄說:「嗯。」然後她失笑起來。
  我更感疑惑,再問她:「那……你是在那裡碰見我們的?」
  女生很爽快的說出答案:雙魚座咖啡室。但我的心情卻不見得愉快,心底即湧起淡淡的憂傷。雙魚座、海澄、左哥,加起來可能會是困擾我一輩子的傷痛。
  同一瞬間,我記起她了。我肯定地說:「你就是那個可愛的侍應生!」女生被我逗得笑嘻嘻。她的笑容真的很可愛、很自然、很真誠,有種窩心的感覺。
  她回答:「是啊!你終於記起我?是不是我的樣子太平凡,所以你才想不起來呢?」
  我急忙解釋:「肯定不是!你長得相當可愛,在我的腦海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於我的記憶力一向都很差,所以要些時間才想起來。」
  女生笑得更加燦爛:「我只是開玩笑,請你不要介意。想不到會在火車裡遇到你,我猜你也是要到彼得鎮吧?」
  彼得鎮是列車的終點站,也是我執行任務的地方。我們擁有相同的目的地,意味著將一起共處四小時。
  女生的爽朗笑容使我驟感愉快,原來自己已有一段日子沒有單獨跟女生相處了。我回答:「是啊!我的目的地就是彼得鎮,四小時的車程真的很漫長呢。」
  「哈哈!真巧呢!我家就在那邊。」
  我感到疑惑:「你要回家?你不是要在雙魚座打工嗎?」
  「喔,那只是暑期裡的兼職。因為快要開學了,我也要回去好好準備一下。雖然在雙魚座工作的感覺很不錯,但我還是要上學的嘛。事實上,我也有點想家了。」女生的臉上閃過一絲對親人的掛念。
  我點頭說:「說的也是,現在已經是八月天了。」
  女生說:「真巧呢,我的生日也是在八月的。我是獅子座女生,很有個性的啊!」
  聽罷我苦笑一聲,再說:「就憑這一句,可以肯定你是最典型的獅子座。你剛剛的樣子看起來超有自信呢!」
  女生微笑說:「多謝讚賞,多謝誇獎!我們不如先作自我介紹吧!」
  我以客氣的手勢示意她先說。
  女生說:「嗯,你可以叫我阿依。我今年十八歲,現在是最後一年的高中生活了,將來我會升讀大學。希望有朝一日能夠親手經營一家咖啡室,找個適合的人結婚……可以的話,想為我將來的老公生幾個小孩。」
  我回應:「哦……阿依這名字不錯啊,起碼我身邊都沒有朋友叫阿依啊。」這顯然是一些典型的客套話,我還未能投入到聊天的氣氛裡。
  阿依做出我剛才做過的手勢,示意該由我作自我介紹了。這故意的模仿顯出了她個性中調皮的一面,沒有造成反效果。
  接下來,我嘗試用最坦白的方式把事情說明一遍:「嗯,你可以叫我阿理。今年二十二,高中畢業後都沒有去找工作,也沒有繼續升學的打算。我在家待了三年,今後應該會加入父親的公司工作。順利的話,將來可能會繼承他的生意。」我暗自偷笑。
  假如我更坦白的告訴她我是狼人,連良叔也是狼人;我繼承的並不是什麼公司,而是地圖上都沒有標記出來的狼人古堡……
  我想,她會馬上被我嚇傻,並想盡辦法逃離這行駛中的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