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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 星期六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九章:多得她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九章:多得她
ocoh說:「定下這個主題時,我想起一首叫《多得他》的老歌。裡面有一句『多得他給我勇氣』,此篇中的她也是一樣,供給初生之犢麥格理更大的勇氣。」

  我依樣用唇語回答:「是、狗、啊。」
  阿依不經意地瞪大了眼睛,就像個受驚的孩子,她詫異地說:「是狗?是人才對吧?他躲在裡面說話呢!感覺很詭異……」
  我想要放聲大笑,先前豈不是她一再堅持裡面是藏著小狗嗎?幹嘛現在又無法相信我呢?
  唇語溝通很能配合車廂這種寧靜的環境,周遭的人很多都睡著了,即使有人在聊天,也是以耳語方式在進行。我在想,我們若繼續以唇語溝通,或更會引起別人注意。我沒有忘記此行謹慎行事的原則,所以先開口說話。
  「阿依,背包裡真的有一頭狗!我是不會騙你的,這一次你怎樣也要相信我。」阿依用力點頭,以肯定的眼神表達她已經清楚明白。為免節外生枝,向她說出實話是有必要的。
  話兒仍在兩唇徘徊之際,任添又搶先從背包裡發言,而且中氣十足:「哼,我不是狗!我的真正身份可不簡單,是使人聞風喪膽的狼人!」睡飽了的狗兒可不簡單,這小狗又說了不該說的話,我額上立時冒出了一堆汗珠。我心想,偷帶小狗上車已經是犯規,何況是使人聞風喪膽的狼人,任添是故意給我添麻煩,我已經沒氣力再解釋下去了。
  「狼人?」阿依甚是疑惑,眼睛的焦點都不知跑到那裡去,就像不曾聽說狼人這家喻戶曉的名字似的。
  我輕輕嘆息,認為任添該為此事負上全責。那傢伙本來就要乖乖的躲在背包裡,假裝成小狗玩具,但事與願違,牠現在竟以人類的溝通方式跟身旁那好奇心特別旺盛的女生聊天。我的目光在阿依與背包之間不斷遊走,我想要改變狀況,奈何自己的應變能力不足。
  可是,好奇心大於一切的阿依卻無畏無懼,她竟向我提議:「阿理,不如你快點打開背包,乾脆讓這厲害的狼人現身吧。」她即以食指指向背包,若不是我狠狠瞪了她一眼,她已經刺中了任添。
  「這樣真的好嗎?那傢伙真的是狼人來的,會吃掉你……又會吃掉車廂裡的所有人,所以嘛……」我不禁皺起眉頭,再次嘗試以說話來嚇退她,望能打消她的念頭。
  阿依反客為主,以她最有力的武器讓我軟化,那就是天真的微笑。她拉扯我的手臂,嚷著說:「牠會吃人?這聽起來很有趣呢,所以嘛,就大方一點給我看看傳說中的狼人吧!求求你喔!」我最受不了的偏偏是女生的嬌態,往日的海澄如是,如今的阿依如是。幸好我們只是萍水相逢,日後不用應付因她而起的災禍。
  眼前的鬧劇使我身心俱疲,眼皮快要撐不住,我也懶得開口回應了。周圍懶洋洋的氣氛混亂著我的思緒,我逐漸放棄抵抗,準備順從她的意思打開背包,卻是極其緩慢地進行。是為了營造緊張氣氛?才不是,我只想拖延時間,推遲背包狗人的登場。
  謹慎起見,我更示意阿依用手掩住嘴巴,要她作好心理準備。這一次她聽話照辦,就像孩子為了得到糖果的獎賞而願意遵守紀律一樣。阿依聚精會神,盯住背包和我的手背,不願錯過我的一切細微舉動。我看得出她是個有禮的孩子,雖然臉上充滿期待,卻沒有再作催促。一旦真相揭盅,她知道裡面只是藏著吉娃娃,會否大失所望呢?
  「吱吱吱……唔」,拉開拉鍊的聲音算是爽快,我終於把背包打開。此時,阿依豐富多變的表情最能吸引我的目光,我已經不太在意任添的出現會否造成騷動。拉鍊已被完全拉開,光線進入背包黑暗的空間裡,照射到小狗黑白混雜的毛髮上,我一時間分不清是牠的那個部分。阿依仍不忘掩好嘴巴,我真想稱讚她懂事聽話。她的雙眼睜得更圓更大,甚至大得有點不科學,這反映任添確實給她造成了一定的震撼。就在不久之前,我同樣被這深諳人類語言的小狗嚇得失魂落魄。 
  見阿依沒有驚叫的跡象,我便示意她可以把手從臉上移開。她即用力呼吸,臉色也紅潤了不少。她特別有禮地道謝:「阿理,謝謝你的提醒,我剛才差點把自己悶死了。」
  語畢,阿依便立即忘記我的存在,目光再次回到任添身上。這是人之常情,牠長得跟可愛動物沒差別,容易使人愛心氾濫。阿依把任添捧起,然後抱入懷中,手法熟練,動作細膩而溫柔,有理由相信她對小狗有著特別的偏愛。她摸了摸任添的頭頂,像進行溫柔的按摩,那傢伙發出「嗯嗯」的呻吟聲,舒服得連眼睛都瞇起來。她悄聲叫道:「噢,原來是頭可愛的吉娃娃呢!」
  我冷眼旁觀,但對那頭狗的不滿還是要宣之於口,我自說自話:「哼,一點也不覺得可愛。」
  阿依假裝聽不到,只顧撫弄任添柔順的毛髮,她提高聲調說:「小狗啊,你叫什麼名字啊?」
  一人一狗深情對望的場面無比溫馨,在場的我頓時變得多餘。任添在故意討好阿依,既睜大了眼睛,又把身體捲曲成一個球狀,看似軟綿綿的,吸引人一直擁著不放。愈看下去,我便愈看不起任添。牠有著絕妙的演技,假裝天真可愛,眼神中流露出真正小狗才配擁有的無知無邪,徹底隱藏了本來囂張無禮的作風。
  我暗自苦笑,讚嘆著任添完美的偽裝,但想起狗人曾經向我展現的猙獰面目,卻又感到非常噁心。這溫馨場面只是一場鬧劇,我恨不得馬上揭穿任添的真面目。
  任添吞吞吐吐的回答:「我……叫……任添。」
  阿依欣喜地說:「任添這個名字很有趣,很像人類的名字呢!一般的狗不是都叫『阿旺』、『阿財』、『Lucky』之類的嗎?你怎麼會有一個人類名字的?是他給你起名的吧?」雖然她一手指向我,但目光仍然在那狗身上,沒給我應有的尊重。
  我和任添幾乎是異口同聲。
  「我才不是牠的主人!」
  「他才不是我的主人!」
  我必須承認這場面既是個意外,也的確叫人忍俊不禁。果然,阿依聽見後馬上笑個不停,她的反應使我加倍尷尬,我才不願意跟任添完全同步。後來,阿依稍稍冷靜下來,笑聲含蓄了一些,仍然維持著興奮的語氣說話:「嘻嘻,想不到你們會如此合拍。」
  弄得如此田地,情況早已不受控制,我也不打算隱瞞下去。我先作了個深呼吸,提起勇氣,再直截了當地說:「不瞞你,其實任添是個狼人,而我也是個狼人。不要看任添表面上是頭吉娃娃,牠曾經也擁有人類的身份。只是後來遭到詛咒,才會變成現在的樣子。」我一口氣把話說完,慢一點也害怕自己無法完成。
  「嗯、嗯」,阿依輕輕點頭,一副似懂非懂的表情,她想了想後說:「嗯,好像真的很有趣呢!我沒有想過世界上真的有狼人,以為那些都是哄小孩的故事。今天很偶然就在火車上遇到兩位狼人,世事無奇不有,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呢!」
  入世未深的女生說起這種話來別有一番風味,搞不懂她是樂觀抑或天真,反正她是沒把血腥恐怖的狼人傳說當回事。換個角度看,其實這不是壞事,我樂見她因為見到任添而興奮雀躍,而不是被我們的身份嚇得情緒暴走。我為此反思,是否自己太在意狼人身份的秘密,或者對一些人來說,這根本不值一哂。
  溫馨場面持續,阿依對小狗的愛心表露無遺,任添被她摟抱總比委屈在背包裡來得舒服。看久了便能習慣,我暫時放下對任添的成見,不破壞一人一狗之間的溫暖和平靜。人世間的美好會把封閉的心融化,怎樣敵視任添也好,我仍受著暖意所感動,嘴角不受控的住上揚。
  阿依撫弄著任添的背部,忽然問道:「阿理,可以把你們要到彼得鎮的原因告訴我嗎?」
  我即傻笑起來:「唉,我也很想知道自己為何要到那裡。我只是聽從那個男人的吩咐,要到彼得鎮完成一項任務。至於是什麼任務,我連丁點兒的情報都沒有。坦白說,我對未來充滿疑惑,對於加入狼族一事也心存顧慮。」
  阿依凝視著我,用其溫柔的語氣說:「那你還有機會繼續當人類嗎?還是注定了要當狼人?」縱使她是個局外人,對狼族毫無認識,她卻試著了解我的處境,這真誠教我感動不已。
  我照實回答:「我仍然有選擇的餘地。良叔曾經把變回人類的條件告訴我,基於這屬於狼族的高度機密,我實在不便解釋。總而言之,那些條件是有點苛刻和難搞的。聽了後,一般人也會選擇當狼人,而放棄人類的身份和生活。」
  聽過我的感受,阿依向我報以同情的目光,這眼神接觸竟使我的內心泛起一陣哀愁。情況未必如她所想象的嚴重,我只是突然迷失了方向,被重重的無力感所壓迫著。然而,我忽然給她的說話提醒了,我仍有選擇的餘地,並且明白到狼族已經給予我應有的尊重。加入狼族並不是被強制執行的兵役,良叔明白是命運選擇了我,他不斷鼓勵,要我嘗試適應狼人這不平凡的身份。
  在餘下的車程裡,我倆一直聊天,話題圍繞著我的過去。同伴的存在使窗外的風景變得不再重要,時間在阿依的干擾下跑得比任何時候都來得快,她是突如其來的。
  我把暗戀海澄多年的往事也告訴了她,但故意略過了左哥的部分,只因我認為他是搶走海澄的人,心裡總是迴避著他。任添繼續忙牠的要務——睡覺,並發出沒完沒了的鼻鼾聲,我也漸漸習慣這種噪音。出奇的是,竟然沒有人發現阿依抱著一頭患有渴睡症的小狗。我想是大家不希望因為揭發別人的不當行為而耽誤行程,於是隻眼開、隻眼閉,走運的我們僥幸逃過了被罰的命運。
  直到下車前我們還在聊,沒有絲毫睡意似的。若然火車突然減慢車速,我是樂見的,並不是逃避著外面的世界,而是希望晚一點才去面對。天色隨著時間而變化,外面有過藍天白雲,後來變成了黃昏美景,最終黑漆漆的夜色幾乎吞噬了一切的景物。外面的一片黑讓我明白到時間是一直往前走,想把時間停住是種任性的妄想。
  若不是遇上她,我忐忑的心情也將持續下去;若不是遇上她,我必把事情往最壞的方向想。必須承認阿依使我緊張的情緒緩和了很多。雖然不曉得在彼得鎮會有什麼遭遇,但在火車快要抵達終點時我仍然笑得燦爛。多得這位懂得施展善意魔法的可愛女巫,多得這忽然加入的同伴阿依。
  多得她……
  當真的需要下車時,我再次把任添塞進背包裡,仍在熟睡的牠沒有醒來。沉重的背包使我略感吃力,我是輕看了一頭小狗的重量。高峰時刻的車站有著可怕的人流,在人群中穿插,為免背包遭到碰撞,我格外小心地行走。我為此消耗了不少體力,跟阿依一起通過閘機時,我已經是一身汗水。
  經過了四小時的車程,我們抵達彼得鎮。我將在這裡執行某個重要的任務,這裡也是阿依居住多年的市鎮,她的老家。我嗅了嗅異地的空氣,試著去找不同之處卻找不著,倒是找到一種親切感,大概是認識了阿依的緣故。
  晚上九點鐘,藍天白雲都消失不見了。街道上的途人不算多,我們像散步般緩緩的走。如此愉快的漫步也消失了好久好久,本來的熟悉在某年某月某日變得陌生,我不禁憶起往日的三人行,那卻是可一不可再。至於現在,我們不急於分別,但時間最終還是把我們引領到一個分岔口。
  停住腳步,我打算向阿依道謝,然後平靜的說聲再見。她卻出奇地說:「阿理,你們不如先到我家稍作休息吧。你應該不熟識這個市鎮的交通和景點,有我這個嚮導你們會容易適應一點,對嗎?」
  我毫不猶豫,馬上點頭答應,她的善意魔法似乎再度奏效。
  阿依續說:「來我家吧!我會煮最好吃的餸菜給你試試的。」
  接著阿依伸手摸摸我的背包,把臉靠近並悄聲說:「當然有任添的份兒呢!」
  踏著彼得鎮的街道有如進入人生的另一階段,良叔所交託的任務會是怎樣?在這裡,我們會遭遇多少的喜、多少的悲?一切會順利的嗎?
  我懷著矛盾的心情,跟隨著她輕快的腳步。

2018年11月1日 星期四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八章:從實招來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八章:從實招來
ocoh說:「阿理隱藏著想法,阿依藏不住愁緒,大概這就是成長的代價。當生活了一定的歲月,累積的記憶干擾了本來單純的思想,並不是人們不想回歸單純,而是我們擦不走記憶的刮痕。」

  八月三日五點鐘,我正身在駛往彼得鎮的火車上。還記得小時候到過彼得鎮兩次,旅程中最苦悶的時間便是乘車。要捱過四小時的車程並不容易,多數人索性只以睡眠來度過。
  每次我都忘記多帶一盒卡牌,這的確是車程中最適合的娛樂。一如往常,這趟旅程中卡牌依然缺席。有別以往的是,我有了全新的同伴。分別是吉娃娃任添,以及一位意外登場的天使。
  阿依臉上帶著純潔的微笑,身上散發著青春的氣息。她的髮型讓我想起印象裡的海澄,氣質也有點相近。同樣束著小馬尾的她們具有使人著迷的魔力,我差點以為自己就是個天生的馬尾控。縱然阿依有著海澄的影子,但我並不會將屬於海澄的感情投射到她身上。
  相識是種緣分,我一直擁抱這抽象的想法。我從不否定一見鍾情,但不渴望成為浪漫愛情故事中的主角。我追逐因了解而走在一起的愛情,認為有穩固根基的關係才能長久。因此,我沒有冒然向海澄表白,並非只因膽怯,而是我希望能夠達至彼此了解、互相認同。稍縱即逝、虛幻的愛大概與我無緣。
  我靠近窗邊,這是最喜歡的位置。我習慣欣賞外面的風景,如走馬燈般的風景畫。我的眼睛無法定焦,很隨意的看著花草樹木、建築物、高山密林。景物沒有在我的腦海中留下印象,我是有點心不在焉。
  看上去我只是關注著窗外的景物,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而這表情同樣可以被解讀為「漠不關心」,除自己外,我並不關心車廂裡的別人。我想這是別人眼中的自己,但事實上我只是在想事情,在想跟自己特別有關的事。簡單的日子彷彿已經離我已去,我不得不多作思考。
  不明朗的前路使我倍感茫然。放棄人類的身份,離開平凡人的世界,投入到狼族的懷抱,這說來容易,矛盾卻依然存在。我還是放不下海澄,就算她已經跟左哥遠走高飛。我在朋友面前假裝不在乎,卻偏偏忘不了青梅竹馬。為著她意志消沉和浪費生命,我仍沉溺於這次飽受挫敗的單戀。
  終於有人注意到我的異樣,破綻來自臉上不自然的表情、空洞的眼神。阿依模仿著「咚咚」的敲門聲音,她好奇問道:「唏,你到底在偷偷想什麼喔?」
  火車跑了十五分鐘,我對自己的呆滯感到尷尬。回望一臉疑惑的阿依,我輕聲說了「對不起」表達歉意。
  「沒關係的。到底你剛剛在想什麼?你想得很入神呢。」
  我帶點靦腆地說:「沒什麼……我只是專心看風景。」這最簡單的謊言該騙不過貌似機靈的阿依。
  其實我想了很多很多,除了海澄還有行為異常的左哥。在酒吧的那一夜,他到底懷著什麼目的來救我呢?最不明白他怎麼會出現在那裡,他本應和海澄在一起……我想出一個可能性,海澄當時也在酒吧附近,只是我們欠緣分,才沒有碰到面。
  「這裡的風景我已經看過很多遍,覺得十分沒趣。通常我都會在車廂裡睡上兩、三個小時,通常我都是一個人穿梭於悅明鎮和彼得鎮。有時候,獨自乘車會覺得很寂寞,覺得不快樂……」說到這裡阿依的神情忽然落寞,我以眼神鼓勵她說下去。
  阿依將失落的表情換成了淺淺的微笑,她笑說:「可是,今天的心情卻相當不錯。我終於有同伴了,終於不會因為孤獨苦悶而在坐位上睡著。」
  我對阿依幾乎是一無所知,但這個初認識的女生確實是位天使。微笑是她的標記,眨過眼就會帶來愉快的氣氛。她樂天知命、隨遇而安,欣然面對轉變、坦然面對現實。如此美好的她教我無比羨慕,我想學習阿依,希望跟她一起擁有廣闊的胸懷、坦蕩的內心,以及潔淨的想法。
  我勉強掀起嘴角,笑說:「我也是。幸好今天有你在,我才不用和一頭狗雙雙睡在車廂裡……哈哈!」
  霎時間,阿依又換上另一種表情,她摸不著頭腦似的,眼神卻充滿了懷疑。我立時不知所措,究竟我說錯了什麼?我拼命回想剛才所說的話,急著把自己的錯處抓出來。
  氣氛一下子變得可怕,我正等待阿依開口,連身體都僵硬起來。
  過了好一會兒,阿依才以冰冷的語氣問道:「什麼狗?」
  到了這一刻我才驚覺自己犯下大錯,不知怎的,我竟然在阿依面前徹底放鬆下來。我竟以最直接的方式告訴她:我偷偷抱著一頭小狗進入火車站,然後我又打算帶同小狗闖進彼得鎮……說出來,誰都會覺得荒謬絕倫,甚至以為我是個瘋子。
  我心虛地回應:「狗?我那有說過什麼狗啊,一定是你聽錯了,哈哈!」以笑遮醜向來是種有效的解困方法,只需要造作一點發出「哈哈哈」的笑聲便可以胡混過去。
  但在阿依眼前,這花招並不管用。
  阿依一臉不悅:「哼,我肯定你有說過『不用和一頭狗一起睡』之類的話。我的耳朵很靈,絕不可能聽錯!」
  我唯有繼續推脫:「真的沒有呢,我只是說『我才不用一個人睡在車廂裡』啊!這句話才合情合理,怎會有人帶狗上車呢,哈哈!」
  阿依反覆審問,我一再否認。一問一答不斷上演,吵鬧的聲音愈來愈大,並開始引起其他乘客的注意。這倒不要緊。別人只會以為我們是好朋友或小情侶,吵吵鬧鬧,很是平常。可是除了乘客,吵鬧聲最終還有可能驚動熟睡中的任添,牠才是問題所在。
  阿依忽然瞪大雙眼,狀甚震驚地說:「喂,阿理,怎麼……你的背包在動似的?」
  若非阿依開口,我也不可能注意到懷中的背包竟然在微微抖動。就像裡面有著一隻大蚯蚓在蠕動,任誰見到都會懼怕。我詫異得無法言語,重複看看阿依又看看背包。注視著背包的表面,我彷彿見到任添在裡面活動的情況。我心裡有數,相信那傢伙已經被我們的聲音吵醒了!
  我仍然堅持背包裡沒有藏著任何生物,裝模作樣說:「有嗎?我看了這麼久也沒有任何發現呢!」
  阿依不滿地說:「不要再裝傻,背包裡面的一定是頭小狗!」
  我搖搖頭,堅決否認:「才不是。」
  「不要再隱瞞了,快點打開背包!」她即時露出又銳利又可怕的眼神,這凶神惡煞的表情使她不再可愛了。
  沒料到阿依竟敢動手搶背包,我當然抱住不放。她的力氣比我小,堅持不放手的話她也奈不了我。之所以要把任添藏在背包,只因明文規定乘客都不准攜帶寵物上車。要是給職員發現,除了必須繳交罰款外還會惹來法律上的責任。無論如何,我現在要竭力阻止她。
  我裝出一副凶巴巴的表情,故作強硬地說:「我說沒有就是沒有!背包裡的都是我的隱私,你再敢搗亂的話我會叫職員把你帶走。」
  阿依竟信以為真,可憐兮兮的說:「嗚嗚……我不搶了,我要回家!我只想回家!」搞不懂她是心裡害怕,抑或想耍什麼手段,即使這女生有著天使的面孔,也可能隱藏著狡猾奸詐的一面。
  「喔……喔……」這又是什麼怪聲音?是從那裡傳來的?
發出聲音的人不是阿依,當然也不是我。我往四處張望,都找不出誰在作怪。阿依為之困惑,神色茫然,她又恢復了原來的可愛模樣,而剛才固執猙獰的形象大概是個幻象罷了。
  「喔……喔……喔……」聲音更嘈吵了一些,而且伸延得更開闊。此時我額上冒出汗水,是代表著擔心和慌張的冷汗。我終於想起那些「喔喔喔」的源頭,我真是愚不可及。我家鄉村有著很多看門狗和流浪狗,牠們打呵欠的聲音跟這「喔喔喔」非常相似,我現在幾可肯定是任添在打呵欠了。
  阿依即神氣地說:「呵呵!原來裡面真的有狗呢!」
  結果還是給阿依當場揭發,我只好從實招來:「其實是這樣的,背包裡面有……」
  我正想把事情解釋清楚,但卻給硬生生的打斷。
  「喂,你們到底吵夠了沒有?剛才到現在一直吵個不停,打擾我午睡的雅興……」一把似人非人、似狗非狗、低沉得像老人的聲音,正經八百的說出這一番話來,語氣當然是在教訓我們。
  我跟阿依同時給牠嚇呆了,一時間沒能作出反應。而她的表情彷彿在告訴我,她認為背包懂得說話是件不可思議的事,她渴望從我口中獲得一個合理的答案。她的目光轉移到背包之上,並誠懇地放下一句:「對不起!我不敢再吵了,請見諒!」
  我心想,她實在不必對那狗兒低聲下氣的。即使任添曾經是個狼人,我本該給予牠尊重,但牠早前咬傷我的情景卻仍然歷歷在目,我敵視牠是合乎情理的。相信在短時間內,這先入為主的印象也很難扭轉,我將繼續討厭這頭可惡的吉娃娃。
  我不敢亂開口,只是跟阿依互相對視著。她以唇語問道:「唏,裡面到底是什麼來的?」

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短篇《石中劍:登上咯咯山之巔》


短篇《石中劍:登上咯咯山之巔》
ocoh說:「本作初版寫於2016年,只有約一千字。兩年後,我終於重新寫了一個完整的版本。我在完整版中擴充了故事內容,增加了動作場面,並對人物內心世界有了更深入的探討,望能呈現出一篇更精彩的小說。」

  剩下數步之距,只要拔起石中劍,他便可與魔王決一死戰。 

#勇者之初
  當年村子被毀的畫面仍然歷歷在目,地上堆滿了幾百具村民的屍體,周圍都是殘肢斷臂。沒完沒了的血腥味進駐到意識裡去,頹垣敗瓦的景象充分表達出人類無法抵抗魔軍的挫敗感。當時他只不過是個少年人,是慘劇中唯一的倖存者。果斷的父親一棍把他打暈,然後塞進家中凌亂不堪的雜物櫃裡,他最終奇跡似地存活下來。
  後來,他懵懵懂懂的醒過來,戰事已經結束,是一天、兩天抑或三天之後?沒有人能夠告訴他正確的日期和時間,從醒來一刻開始他注定是孤獨一人,失去了家園和所有的依靠。
  疲乏無力的他挨靠著一座巨大而堅實的東西,那是一座記念傳說勇者的銅像,它依然屹立不倒,只是表面有著數不清的歲月痕跡。他已經沒勇氣也沒力氣去為這個失落的世界再做些什麼。他靜止不動,抬頭呆望著一片灰白的天色,成群鳥兒結隊飛過村子的上空,發出「唧唧啾啾」教人煩躁不安的叫聲,在他眼裡幻化成殘暴不仁的魔軍,在離去村子的同時一邊恥笑著他們人類是多麼的軟弱無能。
  多年前的大屠殺造成了永不磨滅的殘像,幾乎每一晚都會在他的夢境中重現,當時沒有擁有大能的勇者挺身而出,奮力反抗的平民百姓一瞬間便被魔兵所擊斃。這段不堪提起的往事是他成為勇者的最大理由——他再次用力緊握著拳頭,決不能讓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魔王與劍
  坊間流傳著一個難證真偽的傳聞,大舉入侵人類世界的魔王本為勇者的身份,後來卻選擇了背叛人類,加入敵陣之餘更被推舉為魔族的首領。魔軍的實力立時大增,要徹底消滅人類文明似乎只是時間的問題。
  在背叛人類的同時,魔王也必須與他的最佳伙伴「傳說寶劍」分離。他們曾經並肩作戰、形影不離,但本質變異的他再也不配使用寶劍,於是他把寶劍棄於人跡罕至的咯咯山上,而只有內心善良無惡的人才有資格拔出石中劍,為世界帶來長久的和平。與伙伴分別的那時,魔王轉身回望了寶劍一眼,他把寶劍插在一塊堅實的四方石頭上,神色顯出了不捨之情。他低聲說了一句「朋友,我們或會再見」,然後化作一陣煙霧,消散於咯咯山上。
  自此,石中劍的傳說不脛而走,在民間廣泛流傳。
 
#獵殺
  通過無數考驗,曾經跟各個等級和實力的敵人交手,屢次從瀕臨死亡的險境中活過來,勇者不再是當初有勇無謀、對明天毫無把握的黃毛小子。如今,他是個帶著銳利眼神的魔兵獵人,懂得埋伏在叢林的隱蔽處,靜待出手的時機,把敵人一舉殲滅。
  有一夜,他趁著魔兵小隊休息時稍有鬆懈,以快如閃電的速度奔至敵人陣地,並以一種爪狀短劍對魔兵施以突襲,殺他們一個措手不及。轉瞬間,為數十人的魔兵小隊全數倒下,還未看清來者的面目,性命已被奪去,毫無還手之力。
  他被十具屍體所包圍,目光卻往空中飛翔,停留在他視野中模糊的一小點,他心想遠方群山之中的一座或者就是咯咯山。他低下頭來,舔了舔手臂上所染上的魔兵鮮血,他對這種噁心的味道早已習慣,有時甚至直接吞進肚裡去。可是,勇者臉上卻露出不甘心的神情,解決了魔兵小隊並無為他帶來丁點滿足感,皆因打倒魔王才是他的終極目標,目前卻是遙不可及。

#失落的文明
  小規模戰事的失利不會對魔族的侵略造成打擊,在勇者孤軍作戰的同時,魔軍於各地繼續擴展他們的版圖。
  一面倒的戰爭使得人類人口大幅減少,大部分倖存者索性改以游牧民族的方式生活下去,儘量散居各地,以保存人類的血脈。由於大勢已去,人類要累積資源、培養勇士去對抗魔軍已經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在人類文明接近衰亡的同時,有關石中劍的傳說卻再次興起。人類把反勝魔軍的最後希望都寄託到寶劍身上,逐漸演化成一種信仰,日夜祈求一位正直純潔的勇者降臨,拿起寶劍對抗魔軍,扭轉人類滅亡的命運。
  在冒險路上,當遇上從死裡逃生的人類,他們都會把石中劍的故事完完整整的講述一遍。勇者暗中觀察著他們的眼神,看出了另一個故事——「話雖如此,我不認為你能夠打敗魔王,但姑且一試吧,反正人類已經見不到希望了」。面對他們對未來的消極態度,勇者每次都以牽強的微笑來應對。大家心裡都明白,能夠多活一天已經是賺到了。
  即使勇者把戰鬥技巧發揮得淋漓盡致,即使他是人類文明中最後且唯一一位願意站出來的勇者,若然無法取得石中劍,他便跟任何魔兵手下的亡魂、戰爭中的犧牲者並無差別。而所謂的拯救世界,為世界帶來永久的和平,大概這就是作為勇者基本的義務。

#神秘老者
  一把沙啞低沉的聲音在背後傳出,忽明忽暗的環境使勇者無法看清對方的面目,但憑著氣息的感應,他判斷對方的身份並非魔族,而是一位人類老者。難得遇上同類,勇者卻不曉得該說些什麼作為開場白。冒險久了,本來熟悉的人類倒成為最陌生的生物。
  老者一手指向天空,勇者剛才一直遙望的正正是有名的咯咯山,即寶劍藏身之處。勇者想要跟對方分享冒險見聞與內心世界,但諷刺的是他只是把那個可以倒背如流的傳說向老者再講述一遍。即使他已沒耐性再去聽別人說故事,但他盼望有人肯定他就是那一位從天而降的勇者,必能取得寶劍,必能打倒魔王。
  「年輕人,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大概是……一直作戰下去吧。」
  「繼續狙擊那些比你弱很多的魔兵?還是直接跑去挑戰魔王?」
  「挑戰魔王?這談何容易。我曾經感應得到他的氣息,集人類與魔族力量於一身的他完全凌駕於我,我自知目前不會是他的對手。」
  「你的意思是自己已經到達了極限?。」
  「答案是『是』,也是『不是』。若能取得山上的寶劍,我便能與他匹敵,甚至能夠打倒他,一下子扭轉我們人類的劣勢……」
  「年輕人啊,要相信我這見慣風浪的老人家。你必須到咯咯山走一趟,石中劍會讓你知道自己的極限……」老者的聲音逐漸微弱,悄悄的消失在黑暗之中。勇者沒有喊住他,對他的去向也不感興趣,只是靜靜地思考著剛才兩人的對話。
  
#逃避
  勇者盤坐地上,低頭沉思。他知道自己是在逃避,常常在地圖上繞圈子,故意避開魔王所帶領的主力大軍,只找那些拉雜成軍的低級魔兵來對付。若沒有必勝的把握,他決不會冒然挑戰魔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記不起過去到底幹掉了多少魔兵,他陷入一場又漫長又麻木的旅程。無止境的殺戮不知不覺的佔據著他的人生,彷彿他出生後便注定要成為勇者,沒有人再提起他本來的名字。
  在動身離去前,他放了一場大火,徹底燒掉整個魔兵營地,以及那些醜陋噁心的屍體,他認為他們落得如此下場是活該的。大火燒個不停,濃煙升至半空,幾乎覆蓋了所有的視野,有如一條企圖要吞噬整個世界的巨龍。勇者揹起包袱,朝著咯咯山進發,身後的火陷彷彿是在提醒他——後方沒有退路。
  
#山腰
  徒步走了幾天的路,穿過森林與曠野,往咯咯山的路上沒有遇上伏兵,自老者消失後他便是孤身一人。這幾天帶給他冒險旅途中不曾有過的平靜,過去每天都在戰鬥,他在追尋魔兵足跡的同時,彷彿牠們也制定了圍捕他的作戰計劃,交戰在所難免。
  平靜是種麻煩的生物,給人反思的空間,他不禁對固定的戰鬥生活產生懷疑。難道他的成長是魔王的計算之內?難道他的存在非但阻止不了魔軍的侵略,更成為了人類放棄抗爭的一大藉口?
  勇者忘不了那在村中屹立不倒的勇者銅像。那是先祖為了記念遠古時代的勇者而建造,他們曾經合力阻止魔族的侵略,最終贏得戰爭,如今卻由他一人肩負起這世上最沉重的使命。這次勇闖咯咯山,勇者打算給所有事情劃下一個句號。
  身在咯咯山的山腰,環境跟勇者預期的好像不太一樣。他環望四周,山路出奇地平坦好走,花草樹木的形態優美得有點人工化,如同有人定時打理。他心想,這傳說中的咯咯山看來不是人跡罕至之地,甚至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他很自然地聯想到兒時家鄉的面貌。
  是誰給此地帶來如此美好的風景?
  他估計山上曾經有過聚居的人類,改變了險要的地勢,把泥澤修葺成較平整的山路。大概只有文明的人類能夠完全呈現出造物主的美好。
  忽然間,路邊不起眼的含羞草引發他的好奇,他禁不住低下身子去觸摸它。只要輕輕一碰,含羞草的葉子立即合攏起來,這大自然的魔法永遠教人嘖嘖稱奇。
  此時,他卻用力搖頭,強迫自己清醒過來,不要再沉醉於兒時回憶之中。他抬頭望向咯咯山的山頂,他沒有忘記此行唯一的目的,誓要以勇者的身份取得寶劍,與魔王決一勝負。

#準備
  決心帶來了無比的動力,勇者以異常頻密的腳步前進,不消一會兒便到達了魔兵營地。真實情況跟傳聞吻合,山地有著大量魔兵駐守,為的是阻擋勇者的去路,免得有人成功登頂並取得寶劍。
  勇者先隱身於叢林之中,暗中觀察營地的狀況,先行評估形勢,然後再作打算。魔兵的外貌一如既往的猙獰恐怖,教人不寒而慄,而且數量多得驚人。這是勇者第一次面對數目如此龐大的魔軍,接下來迎接他的必定是一場硬仗。
  在行動之前,他花了些時間來重溫過往的戰鬥,對作戰方法和招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由於缺乏同伴的支援,他必須孤身作戰,因此決不能犯上任何錯誤,他誓要在接下來的持久戰中交出完美的表現。

#最終一戰
  在魔兵忙著各自的工作的時候,勇者毫無懼色的出現在牠們眼前。戰鬥是他最熟悉、最在行的事情,只要身處戰場環境,他體內的腎上腺素便會快速分泌,激發無盡的潛能,甚至產生出一種上癮似的興奮感。
  勇者擺出充滿自信的迎戰姿勢,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了有點詭異的微笑,他愛上以勇者的身份戰鬥。幾天的平靜使他遠離了魔兵,現在能夠重拾戰鬥的快感,他有著前所未有的飢渴,自信能夠把魔軍殺個片甲不留。
  山上的魔兵似乎缺乏隨時作戰的準備,他們臉上只有詫異的神色,而沒有以實際行動來阻止勇者的挑戰。距離山頂的寶劍僅剩下眼前最後一道關卡,他將遇神殺神、遇佛殺佛,除非魔王現身,否則誰都不能成為他的阻礙。
  勇者目光如炬,單是凌厲的眼神已經足以嚇倒準備不足的魔兵。或者是長期的駐守使他們疏於防備,加上有傳勇者不敢直接挑戰魔王,總是逃避著石中劍的傳說。這一次勇者卻忽然闖關,的確殺牠們一個措手不及。
  勇者全神貫注,動作迅速,步法瀟灑敏捷,配合運用得最得心應手的劍爪,兩三下手腳便解決了一個魔兵。當被魔兵圍困時,勇者往前伸出劍爪,在原地作高速旋轉,敵人根本無法埋身。此招既攻且守,鋒利無比的劍爪每當擊中敵人的肉身都會造成鮮血噴灑,實在威力無窮。一有魔兵受傷,勇者便會把牠壓倒地上,再接連攻擊其心臟位置,以最短的時間、最高的效率殺滅任何頑抵的魔兵。
  又一魔兵倒下,生命的氣息一瞬間消失了。牠的胸口血如泉湧,勇者臉上無可避免地染上大量血跡,他慣性地舔了舔,再將舌頭捲回,把無比熟悉的味道輸送到大腦,再度激發起巨浪般的戰意。他殺得性起,身上每一寸肌肉均處於極度興奮的狀態,連他自己都制止不了。
  剩下的魔兵不斷尖叫,爭相逃跑,即使踏破了同伴的身體也在所不計。牠們卻低估了勇者的戰鬥造詣,過去多年的鍛煉早已使他登峰造極,唯獨人魔合一的魔王能夠將他比下去。
  差一步就能逃脫的魔兵換上了難以置信的神情,牠眼前的半空竟出現了勇者所用的武器——是劍爪!劍爪在空中演出了妖異的死亡之舞,刺進魔兵的身體並往裡面旋轉了一下,牢牢地抓住全身不能動彈的魔兵,再把牠們帶到勇者面前接受最終死亡的審判。
  「我不需要知道你的名字,反正魔族之中沒有一個是無辜的。」勇者傲慢地指著魔兵說道。
  雖然殺戮繼續進行,但勇者已不如當初般爽快。他非但沒有立即殺死被制服的魔兵,甚至給牠們一點生存的時間,被迫見證同伴們逐一遭受凌虐和殺害。
  所謂血海深仇不得不報,對勇者來說,山上所有的魔兵都是該死的。若不是當初魔族將爪牙伸向了人類屬地,殺盡無辜的百姓,他也不會因失去親人和家園而成為孤兒,被迫踏上無盡而孤獨的旅途。

#結束
  將近七天七夜的戰鬥即將結束。
  戰鬥之所以漫長,是由於魔軍營地的規模龐大,佔地相當廣闊,勇者必須走遍每一個角落,以確保沒有漏網之魚。另一方面,此地魔兵數目之多也教勇者大為震驚,他心裡有個大概,他所擊殺的魔兵數目已經等同一個人類城鎮的人口。他覺得事有蹺蹊,魔王怎可能為了看守寶劍而派上數目這般驚人的大軍?難道寶劍果真給魔王帶來極大的威脅?
  在勇者面前有著僅餘的十個魔兵,牠們身上皆受了重傷,連稍微移動身子也會引發連場劇痛,更不要說是活著離開這人間煉獄。即使魔兵的體格比人類強壯得多,但當身上多處傷口都在潰爛滲血,牠們也會痛苦受當,不斷發出淒厲恐怖的慘叫聲。叫聲連綿不絕,此起彼落,彷彿眾人在死亡降臨前合奏起一首地獄哀歌。
  勇者一邊享受美妙的歌聲,一邊用手上的劍爪拼命地挖掘,他的努力換成一身汗水,最終挖出了一個深不見底的坑洞。
  意欲何為?
  剛完成坑洞工程,勇者馬上喝令仍未斷氣的魔兵自行跳到坑洞裡去,牠們無力反抗,唯有按勇者的意思去做。不消一會兒,骨頭碎裂的巨響接連從坑洞中傳出,到達地面之後聲音雖然有所減弱,但勇者仍能聽得一清二楚。他把這種叫人無比心寒、極為詭異的聲音定義為「第二部」——是《地獄哀歌》的第二部。
  最後的慘叫聲消失於耳際,勇者終能鬆一口氣,他突然雙腿一軟,立即癱倒在地上。圍繞著他的盡是陣亡魔兵的屍體,有些屍體已經死亡了好幾天,屍溫下降到極限,僵硬逐漸消失,轉換成一種又冰冷又鬆弛的狀態。
  血水多得使草地一下子變成沼澤,甚至形成了血色湖泊。空中氣流動著一股濃郁的血腥味,他用力吸了一口氣,希望留住這場值得紀念的戰役,願自己名留青史,日後人類的後代能夠為他建造宏偉的銅像,就像仍舊座落在故鄉的勇者銅像一樣,獲得永永遠遠的讚頌。
  由屍體堆疊成的高床軟枕未能軟化勇者的意志,勇者只是閉目養神,而短暫的休息也不足以讓他入眠。他不打算在營地逗留太久,魔兵已被殺盡,他估計前路會是暢行無阻;另一方面,愈接近咯咯山的山頂,他愈能感受到一股力量的催促,寶劍被荒廢得太久了,它也急於跟新搭檔會面,合力拯救將近滅亡的人類文明。
  只有對目標堅定不移,才能激發出身體的潛能。勇者就像不會感到疲倦似的,就算整整七天未眠,身體仍然處於極佳的狀態,呼吸維持在相當穩定的頻率。他高昂著頭,勇往直前,每一步都走得踏實和肯定,誓要以最短的時間到達山頂。

#咯咯山之巔
  登頂之路甚是崎嶇險峻,跟先前平整的山路有著天壤之別,他心想「這才像樣嘛」,必須走過最艱辛的旅程,以鮮血和汗水來換取寶劍對他的肯定。
  見到山頂的一大片平原草地,勇者知道此行的目標即將達成,他放慢了腳步,帶著矛盾的心情步近插在大石上的傳說寶劍,更不自覺的說了聲「成了」。
  此時,當年村子被毀的畫面卻在勇者腦海中再次浮現,比過往任何一次回憶都要來得清晰,感受也更強烈。回憶中的慘劇就像昨天才發生似的,魔軍突然進入村子並展開一場殘忍的大屠殺,不問理由就殺人,就算有人不顧尊嚴向魔兵跪地求饒,非但不會獲得同情,更只會換來更殘忍的虐待,最終都是一條死路。
  慘痛的回憶使勇者心中怒氣大增,額上青筋暴突,他痛恨以殺戮為樂的魔兵,要把牠們碎屍萬段;他怨恨突然背棄人類,改為投靠魔族的魔王,若不是這無恥叛徒,人類才不至於毫無反擊之力。
  石中劍近在眼前,只剩下數步之距,看來是唾手可得了。草地上忽然捲起了一陣怪風,逐漸幻化成一個人影。勇者頓時怒目圓睜,雖然對方貌非實體,但散發出一股熟悉的氣息,他已然清楚對方的身份——魔王,是那背信棄義的人。
  他先客氣地介紹自己,俊美的外表說明了他源自人類的血統,只是入魔後多了一股陰沉壓抑的氣質;服飾上保持著人類勇者的風格,身穿素色的戰鬥服,配上一件破舊的披風,完全看不出他就是魔軍領袖。然後,幻影向勇者彎腰敬禮,表揚他經歷千辛萬苦終能登上咯咯山之巔,這是難能可貴的成就。魔王輕輕慨嘆,自他當年棄劍之後,再沒有人成功登上咯咯山了。

#震撼
  「勇者啊,在拔出石中劍之前,請你務必回望咯咯山裡的風景。」魔王此話使勇者甚是困惑,雖然不清楚魔王的詭計企圖,但他的身體還是不由自主的轉向山下。
  眼睛開始了頻繁的眨動,視野一瞬間變得清晰,從山頂回望山下,隱隱顯然出一條布滿他足跡的路線。他先是驚訝於自己的移動距離,他早前只顧登山,馬不停蹄的奔跑,能夠在如此短時間從營地到達山頂,這是能人所不能。
  可是,為他帶來無比震撼的卻是另回事。他眼中的魔兵營地竟然是個頗具規模的魔族城鎮,如今卻遭到徹底破壞,留下一片滿目瘡痍的景象。大量建築物倒塌,地上堆滿了魔族的屍體,各處都有大火在燃燒,山火甚至有著往四面八方蔓延的趨勢。
  魔王瞬間轉移到勇者的身旁,小聲提醒他要更細心的觀察,因為魔鬼總藏在細節裡。勇者聽從提議,立刻用力搓揉眼皮,換來更靈敏、更銳利的視力。他仔細看清楚地上堆疊的屍體,真相竟然震撼得使他心神恍惚,一不小心就滑了一跤,狼狽不堪的跌倒地上。
  真相呼之欲出,原來勇者所殺的人絕大部分都不是魔兵,而是他一直立志想要守護的平民百姓,牠們見勇者忽然來襲,便奮起保衛家園。即使手無寸鐵,也不曾受過軍事訓練,牠們仍以血肉之軀嘗試阻止勇者的攻勢。經過了七天七夜的抵抗,百姓們落得最慘烈的下場,牠們統統死在勇者的劍爪之下,現場無一生還,亦無人逃出生天。
  以旁觀者的角度獲悉營地一戰的真相,勇者立時悲慟不已,恨不得馬上挖掉自己的雙眼。這些年來,他為了打倒魔王而展開冒險,不斷累積戰鬥經驗,而力量也得到幾何級數的提升。可是,數不清的殺戮竟蠶食了他的心志,仇恨蒙蔽了澄澈的眼光,不再懂得分辨是非對錯,甚至再也記不起立志成為勇者的最大理由——決不能讓同樣的悲劇再次發生。儘管他不惜一切代價,終能登上咯咯山之巔,如今他卻是如假包換的殺人兇手,雙手沾滿了無辜百姓的鮮血,他已經沒有退路。

#反撲
  靜寂的片刻過去,勇者做出了一個奇怪的舉動,他先裝備好劍爪,再後退幾步,用意是拉開自己與魔王的距離。趁敵人來不及反應,露出一絲破綻,勇者即把握機會,以超越極限的速度撲向魔王。他滿以為旋轉攻擊得手之際,劍爪竟然無法刺中敵人。攻擊收不到預期的成效,他更越過魔王的身體,以失控的速度重重摔到地上去。
  他的右肩首先著地,巨大的衝擊力造成了嚴重的創傷,右手立刻作廢。他的身體一直朝著前方滑行,因與地面摩擦而逐漸收慢,但卻換來了遍體鱗傷的結果。而最諷刺的是,他最終停留的位置跟其夢寐以求的石中劍只有數步之距,但折斷的右手要拔劍已是不可能。他一點也不甘心,流下了對命運充滿怨恨的眼淚。他幾乎能夠如願以償,於咯咯山上順利拔出石中劍,再攜同寶劍以充滿自信的姿態挑戰魔王,為世界帶來……
  最終,勇者最痛恨的卻是本質早已變異的自己,他以健全的左手不斷轟向地面,把內心的痛苦和情緒盡情地發洩出來。不久後,後方傳來的聲音卻暫時制止了他的自殘。
  「朋友,你還具備拔出寶劍的資格嗎?」一把略帶憂傷的聲音如此道。

2018年7月23日 星期一



短篇《不祥地》
ocoh說:「這篇是2012年舊作的重寫作品。選擇這篇來重寫,是由於一直對當時的表現不感滿意,六年後的重作演繹是為了給它更豐富的內容,以及更細膩的情感。先前跟另一版主有過創作上的溝通,也再次燃起了我內裡的創作靈魂。」

  星期天,黃昏時分,天空一層灰白,下著綿綿細雨。平日的購物大道總是熙來攘往,時裝店和咖啡室林立,眾商戶的營業額通常都很理想。今天略有不同,冷清的街道顯得有點兒陌生,人流大幅減少之外,行車線常有的擠塞問題也好像忽然獲得解決。
  那裡出現了問題?
  相信是天氣突然轉冷,城市人仍在努力的適應著。
  街道上出現了兩個人,由於身份和身上的制服,他們走在街上實在頗引人注目。走在前頭的是警員泰德,緩緩走在後方的是一名資深警長。兩人身穿有著警隊標誌的深藍色大褸,有著相當的重量,若沒有強勁的體魄,穿上後的行動力會大為下降。
  泰德年輕,面容端正,有著濃密的眉毛、挺拔的鼻子,外型像電視藝員多於新進警員;此外,他稍嫌瘦削的身材也完全配不上警員勇猛的既定形象。反過來,雖然警長是個捧著大肚子的中年人,但特別嚴肅的眼神卻好像在告訴別人自己年輕時有過太多的磨鍊。一老一嫩基本上是來自兩個世界的人,卻暫時成為了搭擋,近日一起執行購物大道一帶的日間巡邏工作。
  就連應該比一般人強壯的警員也不敵天氣,泰德雙手緊緊的交疊在胸前,身體和手腳都在顫抖,就像是一副已經身患重感冒的模樣。後方的警長沒把寒冷當回事,對他來說這溫度遠遠及不上他所遇過最嚴峻的冬天,他和年輕人穿上同樣的制服,但他無視寒風的吹打,一副悠然輕鬆的樣子。
  「喂,年輕人,你的銀笛獎是白拿的嗎?難不成你真的很怕冷?怎麼像個沒用鬼似的,竟然一次又一次的把身體縮起來。真不明白這個年代的年輕人到底在搞什麼鬼。」警長故意用上強硬的語氣責罵泰德。如他所言,泰德曾經在警校以第一名畢業,成積優異,是警隊的希望之星,眾多學警也視他為偶像,甚至是將來追逐的目標。
  泰德心裡慚愧,只得支吾其詞:「對不起……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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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兩人站到一角簽薄,這是警長專責的工作,泰德只能從旁觀察前輩的辦事手法,作為日後工作的參考。閒著的泰德沒事做,唯有四處張望,看看周圍有否形跡可疑的人物。街上人流疏落,曾經進出泰德視野的人都是平常老百姓,今天會是個平靜的日子,連罪犯也好像懶得出門。
  唯一引起泰德注意的是身後的一家時裝店,有著簡單的名字——Linda,他相信這是只此一家的小店,而不會是集團經營的連鎖店。泰德朝著時裝店的方向走,一種無形的引力拉動著他的雙腿,他的腳步彷彿是無意識的,而目的或是讓他擁有更清晰的視野。
  泰德對女士服裝毫無認識,店面陳列的服裝和別的貨品都無法引起他的興趣。牽引著他的是一個人,一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是店內一名戴著黑框眼鏡的年輕女子。她身穿白色連身裙,腰間束有黑色腰帶,是種簡單大方的穿衣風格。她留著長度及腰的黑色直髮,看上去成熟優雅,散發出脫俗的氣質。她正專心工作,忙於整理衣架上的裙子,眼神多麼的投入,動作多麼的自然優美,這傾注所有的態度大概是剛才那股無形引力最接近的解釋。
  就在泰德看得入神之際,女子不經意的望向店外。或者在她身上每天有著幾百次同樣的不經意,這一次卻在她的腦海裡留下了特別的印象。剎那間,兩人的眼神巧合地碰上了,他恍惚了一下,然後雙眼慌忙地退縮,急急躲回自己的安舒區裡去。櫥窗分隔著兩人,實際上存在著不短的距離,短暫的眼神接觸卻輕易把泰德嚇倒。不甘心也好,他只好先認同警長一句責備他的說話——「怎麼像個沒用鬼似的」。為免自己繼續出醜,他索性轉身返回警長的身旁,裝作沒事發生。
  「簽好了,我們可以離開。」警長把薄子放回鐡箱內,完成這看似簡單的工作。而所謂的簽簿,裡面記錄著警員的巡邏時間和人員資料,是一種傳統而實用的警政工具。
  「好的。」泰德點頭說道,他有點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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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離開購物大道前,泰德出於好奇的回望時裝店,他渴望多看那年輕女子一眼。情況不似預期,他沒能透過整幅玻璃發現女子的身影,她也許走到了店內的另一角落整理貨品,而偏偏身處他的視野盲點位置,他不禁為之而感到失落。女子的美貌和氣質有著剛剛好的平衡,長相精緻而不庸俗,這使泰德著迷不已。尤其是眼神接觸的一瞬間,即使他因害羞而很快就迴避了對方的目光,這也是他不曾有過的戀愛體驗。他在學時期有過初戀,但屬於日久生情的模式,從來沒有為他帶來具震撼性的愛火花。
  後來,警長和泰德一同返回警局,順利完成他們的日間巡邏。沿路上,警長於言談間提及一宗案件,恰巧是關於那家名叫Linda的時裝店。案件發生在兩個月前,那時候泰德還在警校受訓,基本上過著與外界隔絕的日子,因此對案情一無所知,更不曉得媒體曾經連日報導此宗轟動一時的謀殺案。
  「剛才,你很注意那家時裝店,不是嗎?」
  「哦,是的。」泰德心想,原來警長在簽簿的同時也不忘留意自己的舉動,果然在前輩面前沒什麼可以隱瞞。
  警長續說:「兩個月前,那裡的老闆娘被丈夫一刀刺死。聽說那個男人是個精神病患者,是甚麼精神分裂的,他清醒時向警員聲稱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毫無印象。」
  泰德怔住了,他驚疑地說:「你說甚麼……那店剛才還在營業呢,是有人接手經營了嗎?」他馬上想起的自然是那位戴著黑框眼鏡、身穿連身裙的女子,她竟然在不久前才死過人的地方工作,難道她對該案也是一無所知?
  警長又說:「對了,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店內曾經發生轟動一時的兇案,眾所周知,這個城市的人很迷信,死過人便代表不祥,怎可能有人願意立即接手經營呢?一貫做法是讓舖位空置一段日子,待大眾對兇案的記憶漸漸淡化才再次招租。」
  「那個死者幾歲?是有兒女的嗎?」泰德追問下去,他渴望了解女子的背景。
  警長搖頭說:「我不太清楚,案件是由重案組負責調查,我所知道的不多。只是聽說過,死者長得很漂亮,清麗可人,而且特別喜歡穿連身裙。」
  簡單的關鍵字——連身裙,再次教泰德驚訝不已,只因跟他有過眼神接觸的女子也是身穿連身裙的。他馬上回憶起剛才身處時裝店外的情景,愈想愈覺得像鬼故事的情節,他忽然感到一股寒意透入骨髓。為了平服情緒,他只好不斷說服自己當時看到的絕非命案死者,而是別人,只是碰巧她今天也是穿上了連身裙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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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老一嫩回到警局,警長立即跑去找老朋友寒暄一番,這是他每天下班前固定的消閒活動,泰德則獨自到更衣室洗澡更衣。一般而言,他會就此下班離開警局,但這一天卻稍有不同。在離開前,他決定先到設於七樓的重案組,查找一下那宗命案的資料。
  「不好意思,師姐……我想找一下水泉街時裝店命案的資料,是發生在兩個月前的,我想知道死者的長相。」
  女探員回答:「記憶所及,那宗案件的調查已經結束,那位女子被患有精神病的丈夫所殺,兇手被轉送到精神病院治療,事情大概是這樣。至於,那位女子的長相嘛……給我時間找一找……」她語調輕鬆,駭人聽聞的兇案對資深警員來說,似乎是沒什麼好驚訝的平常事。
  「嗯,謝謝你。」泰德含蓄微笑說。
  女探員續說:「啊,有了,就是這張照片。」
  泰德不期然緊張起來,戰戰兢兢的觀看照片。轉瞬間,他顯得神情懊惱,不太願意相信眼前的事實。照片中的女子披有一頭長髮,架上黑框眼鏡,擁有精緻的瓜子臉型,跟今天看到的女子在外型上絕對吻合。
  泰德裝作鎮定,多問一句:「師姐,請問死者叫什麼名字?」
  女探員邊看電腦熒幕邊讀出死者姓名:「甘少怡,Linda Kam,三十三歲……」
  話未說完,她即回望泰德,懷疑問道:「喂,你好像很關心死者,你們是認識的嗎?」
  泰德一臉尷尬地說:「呃……我只是好奇罷了,我要走了,謝謝師姐的幫忙。」
  當然,泰德不可能把今天遇上的情況原原本本告訴女探員。甘少怡是命案死者,而且案件發生在兩個月前,那麼他今天所見到的到底是人是鬼?還是另有內情?泰德心頭湧現一堆問題,一時間卻找不著答案。
  女探員補充:「不用謝啦,我多告訴你一件趣事吧。甘少怡素來喜歡收藏連身裙,家裡擁有過百套裙子,甚至在被殺的時候,也是身穿一條白色連身裙的。」
  泰德輕輕點頭,向師姐含蓄的笑了笑,揮揮手就離開。此後的分分秒秒,他仍想起甘少怡身穿連身裙的樣子,那畫面殘留在腦海裡,總是揮之不去。在回家路上,他始終放不下心頭大石,一時想起今天隔著櫥窗所見到的女子模樣,一時想起警局檔案裡的死者照片,兩者之間一定有著他所不知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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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離回家尚有十分鐘路程,家人已經煮好了他的晚餐,跟平日應該沒兩樣,最起碼是兩餸一湯的組合,是經過一天努力工作後的回報。泰德看過手錶,時間是晚上七點多,心想這還屬於時裝店的營業時間,內心掙扎了一下,他決定暫不回家,而是先到時裝店走一趟。
  約八點鐘,泰德趕至購物大道,入夜後氣溫更低,頂著冷風逛街的人少之有少。不出所料,Linda時裝店仍在營業,他沒有馬上進入店內,只是停步在今天簽簿時的同一位置,懷著矛盾的心情悄悄地觀察著,他仍未想好接下來要做些什麼。泰德不自覺的走近時裝店,透過玻璃櫥窗,美麗女子的動態在他的視野裡漸漸變得清晰,認真工作的人顯得格外有魅力。愈看得清楚,他愈能確定眼前的女子的容貌跟照片中的那人幾乎沒有差別,但他選擇相信自己親眼所見的,判斷對方是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鬼怪。
  呆呆站上一會兒,在好奇心的軀使下,他著魔似的走進時裝店,他著實不曉得自己在幹什麼。
  「歡迎光臨,先生,想買裙子給女朋友嗎?」店內沒有別的客人,女子立即上前歡迎泰德,語氣溫文有禮,輕柔的聲線很配合她清秀脫俗的打扮。
  「對不起,冒昧一問,這裡是不是有一位叫甘少怡的女子?」泰德單刀直入,實情是他緊張到不得了,把先前在警校所習得的詢問技巧一一拋諸腦後。
  女子一臉錯愕:「咦?難道你跟姐姐是認識的嗎?她已經⋯⋯」
  「姐姐?你是她的妹妹?你們長得完全……」泰德難掩內心的震撼,幾乎就要驚叫出來。假如「姐妹」即是真相,倒是給事情有了一個合理的解釋,他疑神疑鬼的心理也可告一段落。
  「哈哈,是這樣的,姐姐比我大五年。從少到大,我都喜歡粘著她,她也很疼愛我。我一直模仿她的衣著打扮,故意留長髮,戴上黑框眼鏡,愛穿連身裙。仔細看的話,你會知道我長得年輕一點。」把話說完,她即作了個單起眼微笑的俏麗表情。
  聽罷,泰德即揉揉眼,試著看清楚她的容貌。在美女如此提議下,他的心跳猛然加快了,聲音大得連他本人都能察覺得到。他以狐疑的眼神仔細觀察了好一陣子,他恍然大悟:「噢!在這樣的距離下,你的確比她小幾歲啊!」
  「先生,我好像在那裡見過你?是嗎?」女子懷疑問道。
  泰德腼腆地說:「對不起,我是位警員,不過不是負責你姐姐的案件。在今天的黃昏時分,我和警長在街上巡邏,隔著玻璃櫥窗,我注意到店內的你。」他一邊說,一邊感到臉頰熱烘烘的,露出很難堪的表情。
  「喔,我想起來了。雖然你是高個子,但長得一點也不像個警察。看你身形瘦削,皮膚白皙,還以為你是在辦公室裡工作的,因為不見天日,所以膚色才會這麼白呢。」女子故意取笑泰德,並從上到下打量了他一遍,他立即感到渾身不自在。 
  泰德沒神沒氣地說:「是嗎?我的樣子真的很不濟嗎?」
  女子用手掩住嘴巴,笑說:「開玩笑的。」
  泰德又說:「其實在警校的時候,我是以第一名畢業的,你看不出來吧?」縱使提起自己在警校的成就,他卻顯得全無自信似的。
  女子笑瞇瞇地說:「真的嗎?好像很厲害呢!」
  泰德擠出一個牽強的苦笑:「哈哈……厲害?是這樣的嗎……沒什麼事的話,我先走了。」他點點頭,也不曉得該說些什麼,他恨不得馬上逃離這使他陷入應對危機的時裝店。在步出店門之際,她的聲音把他的腳步喊住了。
  「先生,你叫甚麼名字?」女子問道。
  「我叫許泰德,是個初出茅廬的警察,你呢?」
  「甘少晴,剛接手打理時裝店的女人,很喜歡穿連身裙。」
  就這樣,兩人以含蓄的微笑作告別。事件告一段落,真相大白,泰德得知女子身份,她正好是命案死者甘少怡的妹妹。他心想,幸好她是個活人,要不然,事情便變得曲折離奇了。於是,他帶著輕鬆的心情踏上回家路,這次返回時裝店沒有白行一趟,甚至有了意外收穫。即使與甘少晴的距離愈來愈遠,仍無阻單方面的思念,他不斷想起自己在店內跟她有過短暫的相處,有著一份特別的親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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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星期後,寒冷天氣持續,意味著人們仍然擺脫不了厚重的禦寒衣物。兩名身穿深藍色大褸的警員到了購物大道一帶巡邏,一老一嫩的組合未有改變,但隨著兩人合作久了,各方面的默契也有所提高。泰德把時裝店兩姐妹的事情告訴了警長,卻惹來對方多番取笑。警長笑指他是個年輕人,竟然如此愚昧無知,迷信鬼神之說,實在有辱警校第一名畢業的榮譽。
  「唉,不要再取笑我了,好嗎?」泰德無奈輕嘆。
  警長笑說:「年輕人,我就暫且饒過你,以後做事要成熟一點,切勿胡思亂想,不要再迷信什麼鬼神說法了。」
  「咦?怎麼沒開店的?」泰德望著時裝店呢喃自語,警長沒作理會。自從認識了甘少晴後,每次日間巡邏時他都會特別留意時裝店的狀況,只要見到店內亮起燈來,他便倍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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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後,泰德又趕往購物大道。他心裡很是擔心,以為少晴是遇上了什麼危險。始終她姐姐是在時裝店被殺的,曾經發生兇案的地方便是個不祥地,一直待在這種地方工作,說不定也會遭逢厄運。明知道這種想法愚昧無知,但理智敵不過感情,他仍不受控的往迷信的方向想。
  換上便服的泰德呆望著櫥窗,一副茫然若失的樣子。這時候,一名女子徐徐地走到他的背後,幾乎沒有產生出腳步聲,冷風稍稍吹起她的白裙子尾端,有著下凡仙子般的氣質。這女子是消失了半天的甘少晴,她在背後用力喊出他的名字:「許泰德!」
  泰德回身一望,臉上有著擔憂的神色,見少晴出現,馬上轉悲為喜,掛上了感到安慰的微笑。
  「你是特意來找我的嗎?」少晴上前問道,這是他們第一趟在店外見面。
  「你……今天怎麼不開店?」泰德故意避開尷尬的話題,直接提出疑問。
  「傻瓜,你看不見嗎?」少晴一手指向時裝店的玻璃門,示意他要細心看。
  門外有一張紙條,是一般A4打印紙的大小,寫有一句「本店是日休息,如有不便,敬請原諒」。
  這一次,泰德真的被自己氣死了。在今天巡邏的時候,他跟警長路經此地,大概是視線受阻的關係,他竟然大意看漏了這張至關重要的紙條。想到這裡,他已經羞愧得說不出話來,幾乎每次跟少晴見面,他都落得難堪收場,他不禁懷疑自己與少晴是否有緣無分。少晴見他神色苦惱,在思考什麼似的,她只是輕輕咬住了嘴唇,跟泰德一樣無法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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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一陣子的沉默,打破局面的人卻是男方,泰德像隨口找話題般,說出一句不合時機的讚美:「甘少晴,你身上的白色連身裙真的很漂亮、很優雅,在我眼裡,你活像個墮入凡間的仙子。」
  假如這句話出自別人嘴裡,會顯得虛偽做作,但出自純情的泰德口中卻是不一樣。他熱淚盈眶,眼淚都快決堤了。雖然看起來就像個愛哭的沒用鬼,但他身上閃亮著憨直的氣質,在現今複雜社會中實屬罕有。
  「傻瓜,差不多八點鐘了,你吃過晚餐沒有?」少晴抿嘴一笑,欣然接受憨男的讚美,並主動提出共進晚餐的邀請。
  「真的嗎?」泰德不敢相信,多問一句來確認。
  「嗯……你不喜歡的話,我也不會勉強你的。」少晴故意說得蠱惑、說得頑皮,以此戲弄泰德。這是兩人特有的溝通方式,少晴從中得到不少樂趣,她就是喜歡把泰德帶到難堪的田地。

  就這樣子,兩人並肩離開購物大道,在少晴的提議下前往附近著名的火鍋店。冬天才剛剛展開,寒冷的天氣一直持續,走在冷風之中很容易冷得發抖,不得不縮起身子來。生活也好,身體也好,兩人都渴望尋回一絲暖意;於是他們在人海中遇上了對方,於是他們都認同吃火鍋是暖身的最佳方法。沿路上笑聲不斷,含蓄的泰德漸漸活潑起來,沒先前般拘謹,他開始適應身邊多了一位各方面都比他成熟的連身裙女生。
  一段感情在悄悄萌芽,一個是初出茅廬的警察新手,他偶爾會疑神疑鬼,常常做出一些蠢事,還不知道世途險惡;一個是愛穿連身裙的女子,接手經營姐姐的時裝店,有著吸引人的知性美。櫥窗把他們分隔開,又把他們拉在一起,曾經發生兇案的時裝店是個不祥之地,素未謀面的兩人卻在此遇上,他們能夠合力改寫不祥地的命運嗎?

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七章:另一個同伴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七章:另一個同伴
ocoh說:「有過一面之緣的人,於某年某月再次遇上。這不會只發生在小說裡頭吧,可能每個人都有過類似的經歷吧。命運就像隻無形的手,暗中指引著人們的路向。」

  任務——這二字立時挑起我的興趣,男人果然熱衷於執行和完成任務。
  任添說:「任務的內容我不了解,不過我們要前往的地方是彼得鎮。到達那兒,我們自然會得到相關的情報。」
  事情不太妥當,有著說不出的古怪。良叔要我們執行一項不明朗的任務,該不會是非法勾當吧?若是正當的事,良叔和任添不必向我隱瞞。我略感焦躁,到目前為止我只讀到事情的最表面。我還是要提高警覺,提防包括任添在內的所有人。
  「那麼,我們何時出發?」我語氣天真,帶著幾分狼人新手的特色。
  任添反問:「那現在是什麼時候?」
  我望著客廳的時鐘回答:「差不多四點鐘了。」
  任添忽然大喜:「那麼到五點鐘才動身離開吧!一個小時足夠讓你想想要帶備那些必需品吧?」
  我點頭回答:「該足夠了。」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任添沒有浪費一分一秒,牠像死屍般躺在沙發上休息。有些時候牠甚至把身體倒過來睡,肚皮向上,有如人類的睡姿;有些時候,牠的鼻鼾聲誇張得使人震耳欲聾,即使我躲在睡房裡執拾衣物也聽得很清楚;有些時候,牠的四肢都在抽搐似的抖動,但這些只是小狗作夢時的慣性動作。
  我準備好幾件作替換的衣服、錢包、證件之類的物件,反正錢包有錢就不需要帶太多東西。過去一年良叔寄過幾次錢給我,他說那是給我的生活費。一直以來,我也沒有動用過一分一毫。既然此行是為了執行任務,我決定帶著這幾千塊錢以備不時之需。
  此外,我決定帶同一個大容量的背包。待會我們要坐長途火車,而明文規定乘客不得携帶寵物上車的。我胸中有數,計劃把任添塞進背包裡。牠需要困在裡面四個小時,希望不會太難受。
  時鐘指向五點鐘,我立即叫醒任添。牠懶洋洋不願起床的樣子,但最後牠還是要依照自己說好的時間醒來。我把身體軟綿綿的牠放到地板上,然後牠自行站起。牠伸了個懶腰,跌下很多毛髮並散滿地上。若給我的人類母親發現,向來討厭動物的她肯定會破口大罵。
  由於任添還是很睏,我便不客氣的把牠塞進背包裡。這樣做是為牠著想的,假如給八卦的鄰居發現我帶著一頭陌生狗,他們或會大作文章。這一帶是落後的鄉村,無關痛癢的小事最終也會化成村中熱話,消息走得挺快。
  然後我換上淺色背心、鬆動的短褲、殘舊的運動鞋便離開,以一身輕鬆的穿著出發往火車站。既然是往異地執行任務,穿上如何華麗的服飾都是無謂的。我儘量挑選舊衣物,遺失了也不可惜。
  由於這裡是鄉村,我要花很長時間才能到達火車站。包括步行到村口、候車和乘車,我覺得相當耗時。這期間任添一直在熟睡,這傢伙好像疲倦到不行了。猶幸牠所發出的鼻鼾聲尚算輕微,沒有引起司機和車上乘客的注意。
  下車後,我在火車站的票務處買下一個人的票。由於任添是頭狗,加上牠不會有露臉的機會,所以不用替牠買票了。
  然後,我又走到火車站旁的便利店買了口香糖和汽水,揹著背包通過入閘機,再快步跑到月台候車。我們十分幸運,不消一會兒火車已經到站。我挑選了一個合心意的座位,打算馬上抱頭大睡,車程會是整整的四小時。在接下來漫長的車程裡,只有睡覺才能有效打發時間。況且我的同伴任添也在背包裡酣睡著,我沒理由擾人清夢。我慢慢合上眼睛,讓自己漸漸進入夢鄉。當一覺醒來,我們應該已經到達彼得鎮了。
  「唏,你好!真巧呢。」一把陌生的聲音傳入耳內,近在咫尺。
  我掙脫幾乎就要深陷下去的夢鄉,睜開雙眼看看到底是誰打擾著我。我發現眼前人是個女生,是一張有著淺淺印象的臉。 一時間,我卻想不起她的名字來。我只好打量一遍她身上的裝扮,看看會否喚起淡化掉的記憶。一件灰色花朵圖案的窄身T恤、厚厚的棉質外套、灰色的長裙、銀色的手錶、手鐲,還有一雙白色布鞋子。
  這怎麼可能?她這身打扮竟跟這夏日完全不搭調!
  然後,我的目光轉移到她的臉上。她看起來很年輕,不會超過十八歲。束著馬尾,有著烏黑的髮色;眼睛頗大,眼神中透出一股靈氣;嘴唇薄薄的……我好像真的見過她,但我們在什麼地方遇上過呢 ?
  「你是?」我還是直接詢問,不玩猜謎了。
  女生微笑說:「你有朋友一起乘火車嗎?假如沒有的話,可以讓我坐在你的身旁嗎?」她似乎對我的說話聽而不聞。
  我作個歡迎的手勢,大方地回答:「好的,隨便坐。」
  男性本能使我反應迅速,有美相伴乘車的感覺自然不一樣。我隨即用力拿起座位上的背包,一時忘記裡面藏著任添。剛才的震盪必定對牠造成影響,會把牠拋得頭昏腦脹或驚醒過來。關於此事,我得日後找個機會跟牠道歉。
  外表亮麗的女生就坐,上車後的經歷如夢似幻。原以為苦悶的車程竟然有美作伴,我現在的心情確實愉快多了。我決定放棄繼續睡覺的念頭,打算好好享受餘下來四小時的火車之旅。
  女生的出現固然使我精神為之一振,但還是須搞清楚她的身份。我茫然提問:「小姐,我們是認識的嗎?」
  聽罷,女生再次報以微笑。
  她說:「我們有過一面之緣,那次你是跟怪老頭在一起的。」
  我回想著,她所說的怪老頭會是誰呢?我的人類父親一點也不古怪,他是個很典型的上班族。何況我們甚少一起外出,她見過的老頭不太可能是我的人類父親。剩下來可能的人物大概只有良叔吧,近來曾經跟我聯絡的老頭兒的確不多。加上良叔的外型真的有夠古怪,年輕女生討厭他也是正常不過的。我很快已經得出結論,她見過的怪老頭正正是我的狼人父親良叔。那麼,到底我們是在那裡見過面呢?
  我嘗試向她套話:「你是指那個酷似灰熊的胖子大叔嗎?」
  女生悄悄說:「嗯。」然後她失笑起來。
  我更感疑惑,再問她:「那……你是在那裡碰見我們的?」
  女生很爽快的說出答案:雙魚座咖啡室。但我的心情卻不見得愉快,心底即湧起淡淡的憂傷。雙魚座、海澄、左哥,加起來可能會是困擾我一輩子的傷痛。
  同一瞬間,我記起她了。我肯定地說:「你就是那個可愛的侍應生!」女生被我逗得笑嘻嘻。她的笑容真的很可愛、很自然、很真誠,有種窩心的感覺。
  她回答:「是啊!你終於記起我?是不是我的樣子太平凡,所以你才想不起來呢?」
  我急忙解釋:「肯定不是!你長得相當可愛,在我的腦海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於我的記憶力一向都很差,所以要些時間才想起來。」
  女生笑得更加燦爛:「我只是開玩笑,請你不要介意。想不到會在火車裡遇到你,我猜你也是要到彼得鎮吧?」
  彼得鎮是列車的終點站,也是我執行任務的地方。我們擁有相同的目的地,意味著將一起共處四小時。
  女生的爽朗笑容使我驟感愉快,原來自己已有一段日子沒有單獨跟女生相處了。我回答:「是啊!我的目的地就是彼得鎮,四小時的車程真的很漫長呢。」
  「哈哈!真巧呢!我家就在那邊。」
  我感到疑惑:「你要回家?你不是要在雙魚座打工嗎?」
  「喔,那只是暑期裡的兼職。因為快要開學了,我也要回去好好準備一下。雖然在雙魚座工作的感覺很不錯,但我還是要上學的嘛。事實上,我也有點想家了。」女生的臉上閃過一絲對親人的掛念。
  我點頭說:「說的也是,現在已經是八月天了。」
  女生說:「真巧呢,我的生日也是在八月的。我是獅子座女生,很有個性的啊!」
  聽罷我苦笑一聲,再說:「就憑這一句,可以肯定你是最典型的獅子座。你剛剛的樣子看起來超有自信呢!」
  女生微笑說:「多謝讚賞,多謝誇獎!我們不如先作自我介紹吧!」
  我以客氣的手勢示意她先說。
  女生說:「嗯,你可以叫我阿依。我今年十八歲,現在是最後一年的高中生活了,將來我會升讀大學。希望有朝一日能夠親手經營一家咖啡室,找個適合的人結婚……可以的話,想為我將來的老公生幾個小孩。」
  我回應:「哦……阿依這名字不錯啊,起碼我身邊都沒有朋友叫阿依啊。」這顯然是一些典型的客套話,我還未能投入到聊天的氣氛裡。
  阿依做出我剛才做過的手勢,示意該由我作自我介紹了。這故意的模仿顯出了她個性中調皮的一面,沒有造成反效果。
  接下來,我嘗試用最坦白的方式把事情說明一遍:「嗯,你可以叫我阿理。今年二十二,高中畢業後都沒有去找工作,也沒有繼續升學的打算。我在家待了三年,今後應該會加入父親的公司工作。順利的話,將來可能會繼承他的生意。」我暗自偷笑。
  假如我更坦白的告訴她我是狼人,連良叔也是狼人;我繼承的並不是什麼公司,而是地圖上都沒有標記出來的狼人古堡……
  我想,她會馬上被我嚇傻,並想盡辦法逃離這行駛中的火車。

2018年7月14日 星期六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六章:激將法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六章:激將法
ocoh說:「人與狗的互動總是有趣的。就是這個原因,不管是《人生》還是《麥格理》的故事裡,小狗都有其演出的戲碼。不請自來的小狗,將會大大改寫麥格理的人生。」

  「我又怎會對一頭小狗的名字感興趣呢?何況,你只是一頭跟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狗。」
  說畢,我回敬牠「嘿嘿」兩聲乾笑。
  我未及收起笑容,吉娃娃突然躍起並誇張地爬上我的肩上。牠的舉動終於引起我的興趣,一頭小狗竟有能耐輕鬆跳到身型高大的麥格理肩上?我已經不能輕視牠,牠可能也擁有不平凡的身世和過去。
  吉娃娃用兩隻短短的前腿緊緊抓住我的肩,再猛然在我的肩上肌肉狠狠的咬了一口。我「啊」的一聲慘叫出來,牠這沒預告的攻擊再次教我意外。突發攻擊帶來了相當的痛楚,傷口血流如注。見鮮血不斷淌下,我估計自己的傷勢不輕。我不禁懷疑這傢伙忽然出現的目的,難道牠打算取我的命?牠是否來自狼族的朋友,此刻未可判斷。
  無論如何,我要改變形勢。我毫不猶豫,抓起吉娃娃的後腿再把牠拋往屋外的方向,身手敏捷的牠在空中施展出驚人的轉身並成功著地。我心裡讚嘆牠的姿態何其美妙,牠先穩住身子再向我瞪眼怒視。顧不得牠了,我立即用手按住受傷的左肩,望能穩住傷勢。這時候的我肯定只落得一副狼狽相,力量強大的狼人竟被一頭吉娃娃弄至如此田地……
  唉!這只會是件丟臉的事。
  出乎意料的是,吉娃娃竟貌似好心的提醒我:「唏!狼人新手,還不好好運用你的力量來療傷?」
  我只好無奈回應:「狗,我就聽你的!」語畢,我即運起狼人力量療傷。
  實際上我有點擔心牠另有陰謀,還是要提防這不速之客。牠先是出手攻擊我,現在又在裝好人提醒我使用狼人力量。我內心的不安感繼續湧現,總覺得牠會在我運功療傷之時施以突襲。
  療傷的同時我不忘留意吉娃娃的舉動,無法完全信任眼前這陌生狗。因為分心而造成治療進度緩慢,我的傷口久久不能癒合。佔上風的吉娃娃沒有再度攻擊,牠專心忘著自己的事情:抓癢。
  沒錯!牠用後腿先後抓過自己的鼻子、臉、肩等等位置,狀甚享受。除了用雙眼作監視,我的鼻子也起到觀察和分析的作用。我猜吉娃娃已有一段時間沒有洗澡,牠身上傳出陣陣又濃烈又難聞的氣味。這是一般人所難以忍受的臭味,幸好狼人力量在此時又起了抵擋的作用。
  吉娃娃喝令說:「麥格理,還在等什麼?趕快吧!」
  什麼?這傢伙竟然在埋怨我進度緩慢!這裡可是我的家,我才是這裡的主人。作為不速之客的牠該沒有任何話語權吧?事實是牠出手在先,現在還敢嘲諷我是狼人新手。這反客為主的小狗真的老實不客氣。
  十分鐘過後我終於成功使傷口痊癒,傷處完好無缺,不曾受傷似的。起初我也不曉得狼人具有極強的自癒能力,這有乃良叔的教導和提醒。狼人既擁有令人畏懼的攻擊力,又有非常實際的療傷能力。料不到此次被吉娃娃所傷,竟增加了我對狼人身份的認同。
  來不及阻止,吉娃娃已擅自闖進屋內。牠大模大樣的走進客廳,在裡面肆意奔跑。驟感無奈的我唯有先關門並快步回到屋內,希望不需要大費周章就能把牠擒住。成功的話我必把吉娃娃完全捆綁,再以嚴刑逼供。
  可惜事與願違,我的挫敗感愈來愈強烈。花費了十分鐘、二十分鐘或根本是三十分鐘,我卻連牠的小尾巴也抓不住。枉我是個被稱作萬物之靈的人類,枉我是個所謂的狼族未來繼承者。現在我卻被一頭小狗氣得面紅耳赤,我像極了一頭喪家之犬。可笑的是我連牠的名字也不曉得,對牠的背景更是毫無頭緒。
  吉娃娃再次搖頭擺尾,神氣地說:「麥格理,放棄吧!不要再浪費你的氣力。就算你怎樣努力,現在的你都不配當我的對手。」
  我以鄙視不屑的眼神看著牠,但沒有反駁。我已累得力竭筋疲,唯一能作的事情是先在地板上休息。我沒有為著對付牠而變身,若用上狼人力量來戰鬥,肯定會把屋子徹底破壞。縱然在不久後我很有可能遷出此地,也萬萬不能把一個破爛不堪的家留給我的人類父母。因此我無法認同吉娃娃的嘲諷,我不敵的理由相當充分:為免破壞居所,我早就打消了變身作戰的念頭。
  喘息過後,我始向其怒吼:「狗,我不服輸!」
  吉娃娃狀甚興奮地說:「那將來你再挑戰我吧。不妨定下日期,十年的時間足夠讓你進步嗎?」
  我一定是喪失理智,沒作考慮便衝口而出:「好!一言為定。」
  把話說完,我才懂得後悔。一時間我被好勝心冲昏頭腦,大意忽略了這個約定的重點是在於時間。要等到十年後我才能再次挑戰牠,這意味著我要為這天發生的糗事耿耿於懷。我不認為牠的實力凌駕於我,要等十年實在不划算。
  「唉……」我為此發出長長的嘆息。
  吉娃娃跳到黑色皮製沙發上,毫不客氣地躺下休息。經過一輪緊張的追逐,牠的呼吸也急促起來。我猜牠也消耗了不少氣力,我這個狼人新手似乎還是不容易應付的。牠見我沒有阻撓,便把身子完全放鬆在沙發上並伸出舌頭幫助散熱。
  我於心不忍,冷淡問道:「狗,需要開冷氣嗎?」
  吉娃娃瞪眼說:「麥格理,這還用開口的嗎?」這無禮霸道的口氣使我感到受傷,我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於是,我只好乖乖關掉家中每一扇窗,順便把睡房、廚房、廁所的門都閉上。我立即開動冷氣機,並調較至最冷的溫度來滿足這頭十年後才會成為我手下敗將的吉娃娃。我竟為了照顧一頭狗而變得如此體貼,不禁懷疑自己是否身在夢中。
  冷氣機開動後,室內溫度也實在太舒服、太適合睡覺。我呵欠連連,沙發上的吉娃娃也打起呵欠來。我注視牠那張狗臉,了解一下牠正處於怎樣的狀態。牠的眼睛瞇成了一道細縫,快要睜不開來。牠的整個身體在沙發上鬆弛著,連尾巴也垂下了。由此可見,牠是挺享受家裡的環境和溫度的。
  「實在是太舒服、太涼快了。」閉上眼睛,快要入睡的吉娃娃情不自禁地吐露心聲。
  雖然我也很睏,但也按捺不住心裡的好奇。我問牠:「狗,你來這裡有何目的啊?」
  吉娃娃勉強單起一隻眼回答:「你竟然只滿足於將我稱作『狗』?你真的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嗎?難道你一點都不稀罕?」
  我沒神沒氣地說:「一點也不稀罕。」
  原來吉娃娃很著緊自己的名字,我倒覺得知道如否根本沒什麼大不了。牠拘泥於這種事上,又說明了什麼呢?我不著急,我猜一陣子過後牠便會自動自覺把名字呈上。說到底,我最感好奇的始終是牠此行的目的。這狗看似神秘莫測,但相信牠與狼族的關係匪淺。牠一直故作神秘,這種被牠愚弄的感覺一點也不好受。
  吉娃娃說:「所以你仍堅持要稱我作『狗』嗎?」
  我點點頭,故意說:「我根本就不想知道。」
  激將法果然奏效,吉娃娃被我氣得怒氣沖沖。
  吉娃娃似是忍無可忍:「就算你不想知道也要給我好好記住,我的名字是『任添』!」
  牠再次強調:「麥格理,要好好記住啊!」
  我回應說:「狗,我知道了。你叫任添嘛,我會好好記住的。」
  既然已經知道牠的名字,從現在開始我便直接以任添來稱呼牠。無論唸這名字多少遍,小狗有著人類風格的名字始終是不搭調的。
  任添一臉懷疑:「你好像還是以狗來叫我,不是嗎?」
  我正經八百地解釋一遍:「我說過我會好好記住你的名字,重點在於『記住』。你不用理會我叫『狗』、『吉娃娃』,還是『任添』,反正只是一個我用來叫你的外號。假如我不叫你『任添』,你依舊是『任添』。事實不會有所改變,結論是:名字毫不重要。」
  聽罷,任添即陷入沉思。關於我的狡辯,牠拿我沒辦法,始終拿不出反駁的理據。牠又惱火又無奈,只好硬生生吞下這些委屈。而牠似乎決心結束「名字」這無關痛癢的話題了,牠打起精神說:「好了!我不拐彎抹角。其實是你的父親,即你口中的良叔,即我們偉大的領導叫我來找你的。」
  我懷疑問道:「狼族不是只有狼人嗎?從何時開始我們也有狗人加入?作用是二線的作戰部隊吧?還是用來娛賓的?哈哈、哈哈、哈哈!」譏笑聲下,任添怒不可遏,我自信掌握了激怒牠的竅門。
  「我才不是什麼狗人,當初我跟你一樣是個又酷又帥又年輕的狼人。後來我受到了詛咒,才被迫以狗的模樣生活著。」
  我大笑起來,用嘲諷的口氣說:「任添,這可真是大大的不幸啊!」
  抵不住我的冷嘲熱諷,任添用牠那四條腿站起來。看牠全身緊繃的肌肉,牠再作攻擊也不會使我意外。了解到牠的真正身份後,我想我們已經沒有戰鬥的理由了。我繼續安坐在地板上,盡情享受涼快得有點嚇人的冷氣。毫無疑問那是一台極具效率的冷氣機,我得感謝我的人類父母所作的偉大貢獻。
  「那到底是誰將你變成這個樣子?」我好奇地問道。
  任添無法高興起來,牠反問:「我有向你解釋的必要嗎?」
  我急於澄清:「唏!你先冷靜下來嘛。我是一時間好奇心作祟,所以才會說多錯多。實際上你也說過我是個狼人新手,你明白我對狼族的一切還是不太了解。關於這方面的學問,日後請多多指教啊!」
  古今中外客套話從不嫌多,這次也不例外。原來只需要美言幾句,愛面子的吉娃娃就照單全收了。
  任添嚴肅地說:「我不想說太多,反正我的事跟你無關。不過就算我不說,你早晚也會從別人口中打聽得到。言歸正傳,我要開始說關於你的事情。」
  我作了一個「沒問題」的手勢,示意牠繼續說下去。
  任添續說:「搬到狼人古堡之前,你要先完成一項任務。事情辦妥之後,你便正式成為我們狼族的一分子了。」
  我好奇一問:「嗄?到底是什麼任務?」

2018年6月28日 星期四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五章:吐出名字


《人生外傳:麥格理》
第五章:吐出名字
ocoh說:「完成此章的最後修正,此章和整個故事都給我一種熟悉的感覺。像跟老朋友再次見面,曾經親近,時間卻為這段關係加上一層隔膜。」

  我非常質疑:「就這樣兒戲嗎?我們只是隨便聊過幾句。若要住進狼人古堡,不用搞什麼手續或進行一些儀式嗎?」
  良叔斷然否定:「你以為你在考公務員嗎?我們狼族的生活都很簡單。只要是狼人便會被當作自己人,不用證明。你來到古堡自然明白,會知道那是屬於你的地方。那裡會成為你真正的家,日後你根本不會再想待在其他地方了。」
  聽罷,我不得不換上更詫異的表情。我對那狼人古堡、那所謂的家一無所知,那裡真的會變成屬於我的地方嗎?即使是個如何美好的新環境,我也需要時間去適應那地的新生活吧?
  給良叔這樣一說,我竟倍感迷茫。
  良叔續說,態度略有軟化:「不過你有進出古堡的自由,到人類世界浪跡天涯、跌跌碰碰也不是壞事情。」他所描述的狼族世界貌似更自由自在,我頓時無話可說。
  既然良叔悉知我的背景和過去,相信他也清楚海澄的故事。我無謂追問下去,他刻意安排在雙魚座見面,證明他已經調查過海澄和左哥的事了。海澄是我的心靈弱點,左哥是我可惡的情敵。但我和左哥的關係卻有些複雜,雖然不願承認,他卻曾救我逃出險境。我們之間亦敵亦友,有著矛盾的恩怨情仇。
  兒戲的會面過後,我們草草達成移居狼人古堡的協定。換句話說,我即將加入狼族,捨棄人類身份並成為真正的狼人。直至此刻,我仍未能下定決心,年輕人總是猶豫不決、搖擺不定。我不是個例外,輕率答應良叔是為著順從他的意思,也不曉得如何推託。我能隱隱感覺到他是我的狼人父親,存在著一種血脈相連的微妙響應。
  沒多久,良叔就把冰可樂喝完,火速離開雙魚座。作為狼人領導的他公務繁忙,聽說又要到歐洲某國對抗一重新掘起的吸血鬼支派。聽起來,這既驚險又浪漫。吸血鬼是狼族的天敵,兩族間互相抗衡聽說已有幾百年。將來的我該有機會參與兩族戰爭,這似乎是無可避免的。戰爭永遠都很可怕,但勢不兩立的兩族又怎可能輕易達成永久的和平呢。
  良叔表示會再派人通知我移居古堡的確實日子,於是我又在家中虛度了兩個星期。這是無聊透頂的十四天,沒讀書、沒工作、沒生活。百無聊賴的我一直躲在家中聽音樂、看電視,沒有找朋友外出逛街。朋友們都沒空理會我,他們一下子化身成呆頭呆腦的上班族。我也懶得找他們再聚,只因大家的話題再也接不上了。他們眼裡只剩下工作和賺錢,大大拉開了彼此的距離。 
  「咚咚……咚咚……」
  咦!這是敲門的聲音。
  這就奇怪,這時候沒理由會有客人到訪。由於不安感湧現,敏銳的我立即關掉電視機。這是8月5日的午後,是個不起眼、沒特別意義的日子。電視正播放婦女才有興趣收看的烹飪節目,不看沒損失。
  我屏息以待。關掉電視機的原因很簡單,是想聽清楚門外的動靜。我家不是住宅大廈,而是人跡罕至的鄉村平房。鄉村的環境格外寧靜,鄰舍間沒有秘密可言。要是外面有什麼風吹草動,專心便能聽見。
  「咚咚……」仍然是相同的敲門聲。
  我一直沒有應門,所以門外的訪客繼續敲門實屬正常。只不過,對方沒有開口喊叫就顯得有些奇怪了。一般情況下若屋內沒人應門,訪客都會試按門鈴或開口喊叫的。
  那傢伙會是誰?
  那人毫不厭煩地敲門,但敲門的聲音卻非常的小。若對方以為屋內的人正在午睡,才不可能用如此微弱的力度敲門。我認為不外是兩種可能性:一是來意不善,二是他的腦子有問題。
  我小心翼翼地步往大門,故意踮腳尖走路來避免發出腳步聲。或是身為狼人的關係,我時刻保持著高度警覺。相對地,我常常會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懼和不安。近日來,不安感愈發強烈,是由於移居古堡的日子快要來臨了嗎?
  當然,這種感覺對我來說是多餘的。狼族不會找我麻煩,而除了吸血鬼外不見得有人類可以傷到我。真實中的狼人跟傳說有點出入,我們的能力不受月圓夜所限制。就算是天朗氣清的日間,我仍可保持著人類的外型並運用這頗有新鮮感的狼人力量。
  我慢慢靠近大門,試著了解外面的情況。
  門外又傳來一陣陣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抓門聲音,非常刺耳。我的耳朵貼住大門,聽見的聲音又大、又刺、又連貫。我心想,是誰這麼無聊耍這些小手段呢?敲門便敲門,按門鈴便按門鈴;叫喚也就是叫喚,幹嘛要抓門呢?說不定是鄰舍小孩的惡作劇,也只有小孩子會這樣胡鬧。這一帶有幾個有名的惡童,為了引起大人的注意而到處搞事破壞。
  知道門外的只是小孩,我立即放下戒備心。不必費煞心思,訪客決不可能是跟狼人旗鼓相當的吸血鬼了。對方很有可能只是個小孩子,不會帶來威脅。我大膽起來並作好破口大罵的準備,甚至連對白都擬妥了。  
  打開門,門外的視野立即把我嚇呆!那有可能沒有人出現在我眼前?這說不過去。門外沒有奇怪的大人,更沒有故意搞事的頑童。我四處張望也沒有發現,連影子也找不著一個。
  「咦……」
  我往下看,是幾乎沒有意識的草草一眼。我本打算馬上關門,返回客廳再看看電視或小睡片刻。可是我卻感到了一絲異樣,嘴裡不自覺的吐出「咦」的一聲。我毫不猶豫的蹲下去,進行著異常仔細的觀察。開門前我曾懷疑過自己的聽覺有問題,現在卻不太相信一向運作正常的雙眼了。
  我搖搖頭,像個白痴一樣自言自語:「唏,怎麼會是一頭吉娃娃?」
  霎時間,腦海裡浮現起一些吉娃娃的關於。據知吉娃娃是世界上最小的狗種之一,體重只有1至5公斤。難怪我要蹲下去才能看得見牠,不故意低頭看就難以發現。吉娃娃不僅是可愛的小型玩賞犬,同時是具備大型犬的狩獵與防範本能的犬種。此外,牠們再分為長毛種和短毛種。
  毫無疑問,眼前的是短毛種吉娃娃。第一個需要關注的地方是牠的頸部,我發現牠沒被繫上頸圈。按道理,牠應該是沒有主人的流浪狗。還有一種可能性,牠是在陪伴主人散步時走失。而碰巧那是個缺乏責任心的主人,厭煩為寵物狗繫上頸圈和牽繩。
  由於在鄉間長大,我一點也不怕狗。狼狗、金毛尋回犬、北京狗、雜種狗到處都是,甚至連獒犬也不感陌生。順帶一提獒犬是可以與狼匹敵的神犬,村裡也有人養著兩頭。牠們看上去像雄獅一樣威猛,帶著牠們到街上散步真是威風八面。
  然而,眼前出現的卻只是一頭小得可憐的吉娃娃,牠不斷發出「嗯嗯、嗯嗯」的叫聲。從互相對望的一刻開始不曾間斷,大概已有幾分鐘的時間。
  細心觀察後,我發現這頭小狗有著說不出的古怪。我先形容一下牠的毛色,有點像乳牛;我也不曉得是「白底黑間」還是「黑底白間」,兩種色彩佔的比例好像都差不多。牠耳朵豎立,擁有一雙誇張的大眼睛;眼眶泛著淚光,眼神閃爍不定。而且牠不斷地搖頭擺尾,一副興奮莫名的樣子。
  牠打算用「嗯嗯」叫來表達某些意思,奈何我卻完全無法解讀。牠只是一頭狗,不太可能說出人類語言。因此我要跟牠直接溝通,看來是個不切實際的想法……
  不一定!想象與現實未必相符!
  「麥格理!」
  哇,吉娃娃竟然真的在說話!牠叫喚著我的名字,是完完整整的姓名!這幾乎是不可能發生在現實世界的靈異事件,我差點說服不到自己接受眼前的事實:一頭狗竟說出了「麥格理」。
  我一下子被嚇倒,狼狽地退後幾步。試想象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突然敲你家的大門,然後一字不誤的說出你的姓名。重點是你根本不認識對方,這樣已經足夠叫人錯愕了吧?
  何況,這是一頭狗!
  吉娃娃一臉不屑,盯著我說:「麥格理,你在發什麼呆啊?」
  小狗反客為主,現在像頭喪家犬的人倒變成我了。我呆呆的回應:「是、是。」
  吉娃娃瞇起眼說:「難道你真的以為我是一頭狗嗎?」
  我在想吉娃娃明明擁有一張狗臉卻不協調的展露著人類的表情,帶有陰險狡猾、使人毛骨悚然的感覺。我立時感到渾身不自在,甚至有著想吐的衝動。
  我勉強鎮定下來,假裝出慢條斯理的樣子。氣勢不能輸,我若無其事地說:「難道你不是一頭狗嗎?」
  「哈、哈、哈!」三聲乾笑,牠顯然在取笑我的無知。
  受辱後我怒不可遏,喝令牠:「夠了!我受夠了!有事就快說,不要浪費時間,好嗎?」
  老實說,我從不享受驚奇。成為狼人後出現在我身邊的驚奇卻好像變得愈來愈多,我知道終有一天我會習慣這種生活。雖然那是早晚的事,但現在的我還處於適應和學習階段。今天的我仍然討厭著驚奇,所以就用無奈的口氣請牠饒過我吧!
  「你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嗎?」吉娃娃問道,表情嚴肅卻詭異 。
  我搖搖頭表示「不」。
  吉娃娃不厭其煩,再問一次:「真的不想知道?」
  牠所用的語氣極其詭異,我幾乎不敢正視那張狗臉。若再看下去我真的會把今天吃過的東西全部吐出來,包括豐富得過分的早餐和午餐。
  我用盡力氣去搖頭,嘆氣說:「唉,我幹嘛會想知道你的名字?吉娃娃不就是你的名字嗎?難道還會有別的外號?是旺財還是小明?你想說便說,不喜歡的話便自行滾出我家!」
  吉娃娃「哼」出一聲,冷酷的聲音卻暗藏著不滿的情緒。
  蹲得太久我的雙腿累得有點發麻,便乾脆坐在地上。其實門外的地板很乾淨,母親早晚也會按時打掃一遍。全乃這盡心盡責的母親, 我並不擔心弄髒褲子。
  我毫不客氣直接撫弄吉娃娃頸背的短毛,再說:「我們爽快一點!既然你知道我的名字並特意來找我,一定有你的目的。我沒猜錯的話,應該是狼族領導叫你來找我的。對吧?」
  說畢此話,我立時充滿了自信,相信表情也隨之生動起來。皆因我深信這推理正確無誤,同時也不見得還有其他可能性。根據狼與狗密切的關係,小狗替狼族辦事是合情合理的。
  吉娃娃再度向我報以人類方式的微笑,牠那微微掀起的嘴角給我帶來的感覺仍然是詭異和可怕!
  呃,我……不期然又想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