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N8》
第十三章:老家
在洛克房間的時候,我有了念頭,確定下一個目的地是老家,過著悠閒退休生活的父親該在家吧?搬進新居後,有一段時間失去聯絡,我沒有主動找他,他也不敢打擾我,過得還好嗎?
父親年紀老邁,喜歡忙這忙那,持續每天都踏單車外出,這是他的習慣和固執,想到這裡,我不放心,決定回家走一趟。
走回頭路,即是今天前往工業大廈所走的同一道路,只是換成反方向,為了節省時間,我不打算繞圈子,縱使有其好處,可以到附近逛逛,碰碰運氣,看可否遇上一些兒時朋友。不過,回老家比較要緊,沒有預告的回家,父親會為此而感到特別高興。
下午五點十五分,我來到與麥慧晶母子相遇的地點,向右轉再走過兩條馬路便是老家,往前看,有熟悉的酒家,我不喜歡這一家,食物水準很糟,招來客人的招數是十分廉宜的價格。再往前走,是家具店,位於不吉利的舖位,不知曾經易手多少次,懸掛在二樓的招牌永遠捱不過第二年。很久以前,那裡曾經是電影院,小時候的我在裡面看過好幾次電影,不論是電影或是爆米花,質素總是使人不滿意,每一次都失望而回。
再走上一小段路,來到年中無休的便利店。在小說《人生》裡,朱柏華工作的便利店正是取材於此,往左方看,正是熟悉的愛琴海酒吧,和《人生》息息相關,狼人阿森曾經在酒吧內工作,安達臣、小二、朱柏華、洛芙等人物也曾經來訪這家不起眼的小酒吧。五點多,現實世界中的愛琴海準備營業,在小說裡,它總是活躍於午夜,現實中它早就忙個不停。
我放棄走向酒吧,因為老家位於便利店的右方,而不是愛琴海那邊的左方。我開始分不清現實和小說世界,產生混淆,小說裡的人物、場景大多源於我所知道的真實事物,再次看到便利店和酒吧,總認為裡面的客人都是小說人物,虛構的情節將在這個午夜如期上演。我越想越頭痛,強忍著不明來歷的痛楚,暫時放下想像,讓腦袋休息一會兒,讓自己舒服一點點。
完成不費力氣的漫步,老家就在眼前,是一座孤單的住宅大廈,我需要輸入密碼才能進入大堂,密碼由四位數字組成,相當簡單,不可能記錯,我爽快地輸入「一六七四」,錯不了的……
咦?
單色熒幕顯示出「輸入錯誤」,使我摸不著頭腦,我再次輸入相同的數字組合,結果完全相同,是錯誤,是接二連三的錯誤。我換個方法,掏出手機,那裡儲存了那個該死的密碼,立即看一下,也是記憶中的「一六七四」,這就奇怪了,難道密碼被改掉?
這是不可能的,還未到更換密碼的日子呢。
霎時間,我感到慌張,由於密碼問題開不到門,真是對科技的一種諷刺。在徬徨無助之際,一個中學女生拯救了我,我沒神沒氣地轉身回望,看到身材嬌小的她,還發現一個有趣的地方,這個女生該是我的學妹,她身穿王肇枝中學的淺藍色校裙,土氣十足,很容易就辨別得到。
我腼腆地說了聲「謝謝」,她含蓄地點頭,由於戴著耳機,她可能沒有把我的話聽進去。我所認識的管理員又不知道走到那裡躲懶,這個人和盡忠職守扯不上關係,就算他安守崗位,也不一定專注於工作,很多時候,他也在光明正大地睡覺。幸好他不在,我不用打招呼或說些公式化的客套話,我和學妹一同乘坐升降機,她在七樓離開,而十三樓才是我的終點。
忘了說,我偷看了她鍵入的密碼,是「五六三八」,又是那不缺席的3N8。
離開升降機,心急如焚的我立即向左走,還有不到一公尺的距離,就是我的老家,雖然為了寫作,我選擇了離開,但仍然想念這個地方,還有年老的父親,不知道他還剩下多少日子,歲月會偷偷在我不察覺的時候帶走他,我害怕失去他,一直擔心那一天的來臨,雖難以避免,卻仍想逃避。
感覺不對勁,有點不自然,老家大門是閉上的,這表示父親可能不在家,他老是說喜歡空氣流通,所以有人在家的時候,大門是長期打開的,換句話說,他不在家。於是我拿出門匙,塞進門鎖,順著時針方向,向右打了兩個圈,順利把門打開,裡面將會是伴我成長的老家。
獨個兒走進去,感覺仍然熟悉,沒有人的家,仍然彌漫著父親的氣息,該是某些奇怪的藥油味道,我知道他仍然健在。這裡難得沒有人,我立即貪婪地攤在客廳的沙發上休息,這裡有著太多的舊日回憶,包括小時候、少年時代,和家人有關的種種經歷,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盡在大小恰當的客廳裡。
不自覺的擷取著漸漸淡化的回憶,拾回多少,便牢記多少。
沙發前有一個白色小茶几,我看到上面有一張陌生照片,把它伸手抓來,發現是父親年輕時的臨時駕駛執照,我不禁發笑,是多少年前的古董呢?保存得尚算妥當,我由衷地佩服。好奇是免不了的,我拿著臨時駕駛執照關看一下,舊照片上的父親,年輕得難以想像,拍得很好看,和現在老去的他相距甚遠,我拿出手機拍下照片留念,相信執照是他在找東西的時候不小心翻出來的,算是一件珍貴的小古董,也會是他的回憶。
乘過火車、公車,到訪洛克的辦公室,吃過兩次幻景所賜的苦,我感到十分疲累,躺著躺著,逐漸入睡,迷迷糊糊睡過幾個小時,我再次醒來,時候不早,已經來到晚上,屋內變得陰暗,看不清楚環境,黑暗當中,老家好像化身成陌生人,沒剛才那麼溫暖舒適。
我被開門聲音吵醒,有點期待開門的人會是誰,會是父親?還是阿姨?
我迫不及待的坐好,伸了一個懶腰,打了兩個呵欠,在黑暗中不清不楚地注視著大門,我猜走進來的人將會是父親,這是猜測,也是滿心期盼,我想念他,他可是命中注定和我血脈相連的父親,是唯一的一位。
那個人終於現身,並謹慎地往屋內一看,也由於這個自然舉動,我看得見其上半身,從隆起的胸部,便知道是個女人,會是阿姨嗎?似乎不是,和阿姨相比,眼前人長得較為高挑,較為年輕,側面展示出女性特有的曲線體態美,這個人……陌生得超乎想像。
心裡不斷湧出同一個疑問:「這個人是誰?」
不是父親,不是阿姨,她到底可以是誰?會是父親的親戚嗎?可能是,他老是喜歡接待海外的親戚來家暫住,這可能性十分高,不能排除。
女人沒有立即走過來,她先開動屋內燈光,然後才施施然地走到飯廳,飯廳和客廳是相連的,其實我們的距離相當接近,隱約看到她的一身裝扮,披有一頭長髮,身穿米白色的長袖襯衣,下半身是深啡色短褲,配上一對淺啡色短靴,還未能看到其真面目。頓時間,我坦惕不安,面對未知的陌生人,而且是個女人,內心始終有所顧忌。
開燈後,重見光明,我終於看得見女人的臉,其臉上塗有厚厚的化妝,成熟妖艷,看上去約是三十歲的樣子,以這個年紀來說,稱得上是很漂亮,有一種成熟女人的吸引力,但她到底是誰?在記憶中,我似乎找不到關於她的印象,不認識她,卻又有熟悉的感覺,甚至以為自己認識她,這會是那門子的錯覺?
女人一臉震驚,其反應屬真屬假,一時間難下判斷,我流露出一副茫然不知的表情,我們以表情進行對峙,我的存在未必是她的意料之外,但她闖進屋內,卻真的使我手足無措。
什麼?
什麼?
她是闖進來的?
一瞬間,自己也否定了這個說法,她不是闖進來的,沒有用過強硬手段,未有製造任何噪音,輕易地用門匙弄開大門,就如回到自己家般容易。
我的眼睛隨著閃現的想法行動,悄悄地環望屋內一遍,我知道事情進入了一個失控的地步,和自己想像不符,牆壁粘有古靈精怪的紫色圖案牆紙,沙發是極有氣派的黑色真皮沙發,白色小茶几消失不見,沙發面向的組合櫃也是近期流行的新款式,電視機不再是幾年前的舊型號,而是大尺寸熒幕的韓國品牌液晶體電視機。我望向飯廳,飯桌變成四根黑色柱腳配合一大塊強化玻璃的高級飯桌,椅子是貴價貨,這更加不用說。
只是短短幾秒鐘和兩眼的觀察,得出一個結論:這裡不再是我的老家。
女人站住不動,好奇地關視著坐在沙發的我,我報以同一種眼神,掛起一個牽強微笑,對我來說,這絕對是種困窘,對她來說,卻好像什麼都不是,狀甚輕鬆。
我們不約而同說出簡短的問句:「你是?」
女人的反應是連聲的呵呵大笑,可能在取笑我的表情──可憐兮兮的目瞪口呆。
我聲嘶力竭地問道:「這裡不是我的家嗎?」
女人笑說:「這真是個好問題,要是這裡是你的家,你根本不用發問。」
我不禁疑問:「我知道這個問題或許有點奇怪,但……這是幻景嗎?」
女人的回答卻使我震驚:「我沒有製造幻景的法力。」
我立時被嚇住,她的話有著漏洞,我用不確定的語氣問道:「什麼?你明白什麼是幻景?不會吧?」
女人續說:「有些超凡人懂得製造幻景,我卻沒有被賦予這種法力,而我則懂得三種法力,分別是隱形、模仿和……」
我禁不住插話:「你不會是……」
答案呼之欲出,我卻不願意說出口,這個人既是陌生,可是我對她的了解實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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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短篇《好友的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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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ture was taken by Sherine Mok |
2011年6月22日。
這是好友Mana的結婚大日子,直至如今,她在我的手機裡仍然被記錄為另一個名字──Fanny,這名字屬於一段遠去的歲月,證明了我們的友誼的確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有趣的是,她常嚷著要我把Fanny改回Mana,我決不服從。
碰巧,這幾天颱風來襲,天色陰陰沉沉,狂風暴雨少不了。不少人渴望天文台發出八號暴風信號,事與願違,這天又不是星期天,又由於經濟和商業關係,信號由始至終也維持為三號強風。我深明這種潛在規則,誰叫香港是個實際的商業社會,商家重視每一天的營收。
幸好,天氣狀況不是太壞,結婚是好友的人生大日子,被颱風影響婚宴的進行實在不值得。
記憶所及,這是成年後第一次出席的婚宴,這些年來,我大多出席白事,有些老人家免不了的仙遊離開,這是一種無奈;紅事的邀請推掉了幾次,都是一些不常聯絡的親戚,根本沒有興趣參與,我似乎重視朋友多於親戚。
Mana是我的中學同學,同級別,不同班別,在學時我們只屬點頭之交,料不到在離開學校後,我們成為真正交心的朋友。在婚宴上,我就坐於「同學」的那一群,感覺很是特別,與其說我們的關係是同學,我倒認為彼此是把心交出來的朋友,不一定每天都說話聯絡,但我的內心一定有她的位置。
投影機送出一幅幅照片,有些是兩位主角的成長記錄,有些是穿起婚紗和禮服來拍攝的恩愛見證,感覺十分甜蜜。看著照片,我想起的是好友的過去經歷,有些往事並不如意,大多是在家庭方面,甚至在籌備婚禮時,她亦曾經向我訴說不快。
那時候,我的安慰大概是:「算了吧,都是過去的事情,你現在都快要結婚了,快擁有自己的家庭,不要想過去的事情,不要影響自己的心情啊!」
相信Mana近日除了忙於結婚外,也會常常憶起自己的母親,我們在這方面很相似,最喜歡自己的母親,她們又早一步的離開人間,不論不小事情,我們都會聯想至母親,觸動心靈,很想向她們說一下自己現在的生活。
在照片裡、在現場所見,女主角有著幸福的笑容,給我苦盡甘來的感覺,為她感到非常高興;男主角表現緊張,冒出一額汗水,這是男生的正常反應,結婚是人生大事,不緊張才奇怪,這是很好的現象,他為結婚而著緊,看上去,他們會幸福的啊。
最喜歡他們在完成註冊結婚後的那一個吻,自然、輕鬆、深情。由那一刻起,他們就是互相扶持、牽手走下去的兩個人,組織起一個小家庭。不清楚他們有否生孩子的打算,我卻大膽的猜Mana渴望擁有自己的孩子,她有一弟一妹,生長於一個吵吵鬧鬧的家庭,身為家中的長女,照顧孩子會是她的專長吧。假若經濟狀況許可,他們會有孩子的呢。
好不容易的走到這一步,一段愛情有著種種不為人知的經歷,由戀人成為夫妻,踏入人生的新階段。在大方得體的婚宴裡,我以路人甲的身份參與其中,身為多年好友,一直看著她的成長和改變,看到兩位主角不斷和賓客合照,真的覺得很感動。
我不常開口坦白,但的確在乎這位好友的幸福和將來。
在此,祝他們不論前路好壞,也要手牽手的一起走過,還有的是,不容缺席的四隻字「早生貴子」。
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六章:走出市中心
《好想你》
第六章:走出市中心
經過一輪苦苦掙扎,我終於抵受不住囉嗦的阿九,被她強行拉起床,這個人將來會成為一個稱職的媽媽,她已具備兩個不可或缺的好媽媽條件:嘮叨不休的毅力、絕不手軟的暴力。這時候,我真的不知道她從那裡習得一身神力,每次都輕描淡寫的把我打至落花流水,後來我才打聽到她自六歲開始學習跆拳道,自此我就不敢隨便惹怒她。
如阿九所言,今天的確是個特別日子,就是一年一度的九月九日,也就是阿九的生日。幸好我仍然記得這件事,否則又會遭遇捱打的厄運。
差不多一個月前的八月七日是我的生日,身為好朋友的阿九當然記得,不過她卻送我一份奇怪的禮物,是一個比一點五公升可樂還要巨大的深藍色玻璃樽,放滿了二十多種不同味道和形狀的糖果,實際數量多至不敢想像。矛盾的是,那傢伙清楚我討厭甜食,偏偏送我一堆糖果,而且作過不止一次的叮囑,要我乖乖的吃得一乾二淨。
我的名字是阿寧,而唯一的外號是由阿九所取的,只有她才會如此無聊的聯想到「白痴寧」,是八月七日出生的寧的意思。她偶爾才會這樣喚我,而且沒有四處宣揚,所以別人只會喚我「阿寧、寧哥、寧仔」。
下午兩點鐘,我們早就離開我家,下一個目的地是阿九的家,位於粉嶺和上水之間的一條圍村,乘過火車後需要轉車,乘坐討厭的專線小巴才可到達,以高速行駛的車子經常使我感到噁心,還有嘔吐的意欲。那些小巴司機像分秒必爭的賽車手,在超速行駛下,車子很難保持平穩。
夏季來到尾聲,天氣依然炎熱,溫度約是三十多度,我們這天的打扮很配合,白色薄薄的短袖T恤、淺色的休閒運動短褲,配上一雙運動鞋,有著遠足的味道。我喜歡阿九所穿的T恤,正面印有一個漂亮的日本品牌耳機,我也想擁有一件。
在十五分鐘的車程內,我們自然說起一些無聊話題,因為說話能夠有效分散注意力,否則的話我會嘔吐當場。
「白痴寧,可知道每個人都叫我阿九的原因嗎?」阿九撥了撥頭髮,輕聲說道。
「當然知道,你生於九月九日嘛。」我精神奕奕的答道。
阿九看著手機熒幕,眼神游離的說:「阿寧,還有呢?」
我凝視著她的側臉說:「沒記錯的話,在眾多表兄弟姊妹之中,你是排行第九的,對嗎?」
「嗯,你的記性真不錯。」阿九微笑說道,我很喜歡她的誇耀。
她又問:「還有呢?」
我胸有成竹的說:「喔,你嘛……狗手錶、狗手鍊、狗頸鍊、狗耳環、狗擺設、狗文件夾、狗床褥……好像連狗髮圈也有買過。」
「嗯,說得對,還有呢?」阿九展示著滿意的笑容。
我又說:「你大概是很喜歡小狗吧,看到牠們時,你總是雙眼發亮的,又會熱情的向牠們打招呼,我還看過你餵飼流浪狗,特別是那頭大黑。」
另一方面,我在心裡暗語:「因為你是九難師太轉世,又美又暴力。」
阿九埋怨說:「牠明明是女的,你怎可能喚牠大黑呢?牠會很傷心的。」
我立時瞪眼否定說:「不可能,有一次我在遠處喊了兩聲大黑,牠立即搖頭擺尾的跑過來討吃。」
阿九換了一個無奈的表情,她悄聲說:「還是喚牠其他名字吧。」
我假裝不耐煩的說:「什麼?牠長得又大又黑,不叫大黑,難道要叫小白嗎?」
阿九苦笑說:「那……當時你有餵牠食物嗎?」
「笨阿九,我怎可能無緣無故將狗吃的食物帶在身上呢?」我故意誇張一點的取笑她。
阿九笑瞇瞇的說:「你才笨呢,我每次經過那裡,都會帶備一些不含餡料的麵包,因為我知道大黑在那裡等我,牠會喜……」
我立即打斷她的話,同時間,又用食指指向她的鼻子。
「嘿,你輸了,你剛剛說了一次大黑。」
阿九被我氣得面紅耳赤,只能假裝遙望車窗外的天空,用作逃避我那副囂張的表情。
圍村所在地遠離城市中心,的確有點遙遠,這是個很容易發現的事實,因為在小巴到站之前,只剩下司機和我們三人,其他乘客早就在先前的車站下車了。
下車後,我們需要再走一段十分鐘的路,開始抵受不住酷熱的天氣而滿身大汗,空氣彌漫著苦悶的味道,快要使人窒息。一路走來,經過每一門戶,那些忠心耿耿的看門狗也會聲嘶力竭的吠叫,雖然非常吵耳,我卻佩服盡忠職守的牠們。途中會看到西洋菜田,綠油油的一大片,即使天氣如何炎熱,心情也會因此好起來,頓時間豁然開朗,我還用手機拍下幾張照片。
阿九忽然大踏步的走到前方,轉身面向我說:「阿寧,最近有什麼電影想看?」
「沒有啦,那次陪你看完《恐懼鬥室》第四集後,我已經失去看電影的勇氣和胃口了。」我苦著臉說道。
阿九笑說:「那麼……不如你找一齣立體動畫電影,我會陪你去看的,就當是我向你賠罪好了。」
「阿九小姐,請問那裡會有這麼便宜你的事?我找誰去看動畫也可以,對象不一定是你。」我故意說得強硬一點。
阿九裝出一副可憐相,悄聲的說:「可是只有你會陪我看《恐懼鬥室》呢……」
諷刺的是,在往後的日子裡,我將要陪她多看兩集《恐懼鬥室》。一直不明白自己何以每次都願意遷就她,根本是人們常說的「貼錢買難受」,我更因此而得了暫時性的「恐懼鬥室後遺症」,對肉醬和香腸感到噁心,胃口大減,體重驟降。
「阿寧,你真的很厲害,可以目不轉睛的看完電影。一般人都會被嚇怕吧?有一些嚴重的血腥場面我根本不敢看呢。」阿九一臉疑惑的說道。
我神氣地回應:「嘿嘿,我不會告訴你當中的秘密,你只需要覺得我很勇敢便可以了。」
阿九作了個鬼臉並「哼」出一聲。
「其實《恐懼鬥室》一點也不可怕,電影在賣弄肢體和血腥罷了。不如你看《Pan's Labyrinth》吧,中文片名是《魔間迷宮》,那才是真正的恐怖,那種彌漫在身邊的不安感才能使我恐懼和坐立不安。」
我補充說:「片中的小女孩偷吃了怪物的葡萄,然後給追趕的場面,看的時候使我屏息凝神,抖不過氣來呢!」
阿九好奇的說:「好像很吸引呢,那你家裡有DVD影碟借我看嗎?」
「找找看吧,千萬不要太心急。」我有點漫不經心。
我們徐徐走著,終於來到阿九的家,這是一座三層高的村屋,附近的都是一些近似的建築,屋子前方是一片供村民停放汽車的空地和數棵不知品種的大樹,阿九家的私家車也是放在這個地方,那是一輛銀灰色的四座位房車,車身很長,算是私家車之中的大胖子。
村屋的地下一層是出租的,阿九一家人住在第二和第三層,我們需要繞路走到屋子後方,經後門那邊的樓梯通往第二層的客廳。屋子的後方其實很有趣,九媽栽種了不少花草植物,有些長得比人還要高。最有趣的是屋外竟然放有一部中形雪櫃,塞滿了啤酒和可樂汽水。第一次看到室外雪櫃時,我有點摸不著頭腦,奇怪這地方怎麼會有雪櫃呢。
我傻乎乎的揮手說:「阿姨,你好,我又來麻煩你了。」
九媽用著溫柔的語氣笑說:「阿寧,好久不見呢,快點坐下吧,想喝什麼就自己去拿,不要客氣啊。」
我們寒暄幾句後,九媽繼續忙那些未完成的家務,阿九和我坐到客廳的沙發上休息,電視台正重播著一個韓國音樂節目,我們就用它來打發這個悠閒的下午。
第六章:走出市中心
經過一輪苦苦掙扎,我終於抵受不住囉嗦的阿九,被她強行拉起床,這個人將來會成為一個稱職的媽媽,她已具備兩個不可或缺的好媽媽條件:嘮叨不休的毅力、絕不手軟的暴力。這時候,我真的不知道她從那裡習得一身神力,每次都輕描淡寫的把我打至落花流水,後來我才打聽到她自六歲開始學習跆拳道,自此我就不敢隨便惹怒她。
如阿九所言,今天的確是個特別日子,就是一年一度的九月九日,也就是阿九的生日。幸好我仍然記得這件事,否則又會遭遇捱打的厄運。
差不多一個月前的八月七日是我的生日,身為好朋友的阿九當然記得,不過她卻送我一份奇怪的禮物,是一個比一點五公升可樂還要巨大的深藍色玻璃樽,放滿了二十多種不同味道和形狀的糖果,實際數量多至不敢想像。矛盾的是,那傢伙清楚我討厭甜食,偏偏送我一堆糖果,而且作過不止一次的叮囑,要我乖乖的吃得一乾二淨。
我的名字是阿寧,而唯一的外號是由阿九所取的,只有她才會如此無聊的聯想到「白痴寧」,是八月七日出生的寧的意思。她偶爾才會這樣喚我,而且沒有四處宣揚,所以別人只會喚我「阿寧、寧哥、寧仔」。
下午兩點鐘,我們早就離開我家,下一個目的地是阿九的家,位於粉嶺和上水之間的一條圍村,乘過火車後需要轉車,乘坐討厭的專線小巴才可到達,以高速行駛的車子經常使我感到噁心,還有嘔吐的意欲。那些小巴司機像分秒必爭的賽車手,在超速行駛下,車子很難保持平穩。
夏季來到尾聲,天氣依然炎熱,溫度約是三十多度,我們這天的打扮很配合,白色薄薄的短袖T恤、淺色的休閒運動短褲,配上一雙運動鞋,有著遠足的味道。我喜歡阿九所穿的T恤,正面印有一個漂亮的日本品牌耳機,我也想擁有一件。
在十五分鐘的車程內,我們自然說起一些無聊話題,因為說話能夠有效分散注意力,否則的話我會嘔吐當場。
「白痴寧,可知道每個人都叫我阿九的原因嗎?」阿九撥了撥頭髮,輕聲說道。
「當然知道,你生於九月九日嘛。」我精神奕奕的答道。
阿九看著手機熒幕,眼神游離的說:「阿寧,還有呢?」
我凝視著她的側臉說:「沒記錯的話,在眾多表兄弟姊妹之中,你是排行第九的,對嗎?」
「嗯,你的記性真不錯。」阿九微笑說道,我很喜歡她的誇耀。
她又問:「還有呢?」
我胸有成竹的說:「喔,你嘛……狗手錶、狗手鍊、狗頸鍊、狗耳環、狗擺設、狗文件夾、狗床褥……好像連狗髮圈也有買過。」
「嗯,說得對,還有呢?」阿九展示著滿意的笑容。
我又說:「你大概是很喜歡小狗吧,看到牠們時,你總是雙眼發亮的,又會熱情的向牠們打招呼,我還看過你餵飼流浪狗,特別是那頭大黑。」
另一方面,我在心裡暗語:「因為你是九難師太轉世,又美又暴力。」
阿九埋怨說:「牠明明是女的,你怎可能喚牠大黑呢?牠會很傷心的。」
我立時瞪眼否定說:「不可能,有一次我在遠處喊了兩聲大黑,牠立即搖頭擺尾的跑過來討吃。」
阿九換了一個無奈的表情,她悄聲說:「還是喚牠其他名字吧。」
我假裝不耐煩的說:「什麼?牠長得又大又黑,不叫大黑,難道要叫小白嗎?」
阿九苦笑說:「那……當時你有餵牠食物嗎?」
「笨阿九,我怎可能無緣無故將狗吃的食物帶在身上呢?」我故意誇張一點的取笑她。
阿九笑瞇瞇的說:「你才笨呢,我每次經過那裡,都會帶備一些不含餡料的麵包,因為我知道大黑在那裡等我,牠會喜……」
我立即打斷她的話,同時間,又用食指指向她的鼻子。
「嘿,你輸了,你剛剛說了一次大黑。」
阿九被我氣得面紅耳赤,只能假裝遙望車窗外的天空,用作逃避我那副囂張的表情。
圍村所在地遠離城市中心,的確有點遙遠,這是個很容易發現的事實,因為在小巴到站之前,只剩下司機和我們三人,其他乘客早就在先前的車站下車了。
下車後,我們需要再走一段十分鐘的路,開始抵受不住酷熱的天氣而滿身大汗,空氣彌漫著苦悶的味道,快要使人窒息。一路走來,經過每一門戶,那些忠心耿耿的看門狗也會聲嘶力竭的吠叫,雖然非常吵耳,我卻佩服盡忠職守的牠們。途中會看到西洋菜田,綠油油的一大片,即使天氣如何炎熱,心情也會因此好起來,頓時間豁然開朗,我還用手機拍下幾張照片。
阿九忽然大踏步的走到前方,轉身面向我說:「阿寧,最近有什麼電影想看?」
「沒有啦,那次陪你看完《恐懼鬥室》第四集後,我已經失去看電影的勇氣和胃口了。」我苦著臉說道。
阿九笑說:「那麼……不如你找一齣立體動畫電影,我會陪你去看的,就當是我向你賠罪好了。」
「阿九小姐,請問那裡會有這麼便宜你的事?我找誰去看動畫也可以,對象不一定是你。」我故意說得強硬一點。
阿九裝出一副可憐相,悄聲的說:「可是只有你會陪我看《恐懼鬥室》呢……」
諷刺的是,在往後的日子裡,我將要陪她多看兩集《恐懼鬥室》。一直不明白自己何以每次都願意遷就她,根本是人們常說的「貼錢買難受」,我更因此而得了暫時性的「恐懼鬥室後遺症」,對肉醬和香腸感到噁心,胃口大減,體重驟降。
「阿寧,你真的很厲害,可以目不轉睛的看完電影。一般人都會被嚇怕吧?有一些嚴重的血腥場面我根本不敢看呢。」阿九一臉疑惑的說道。
我神氣地回應:「嘿嘿,我不會告訴你當中的秘密,你只需要覺得我很勇敢便可以了。」
阿九作了個鬼臉並「哼」出一聲。
「其實《恐懼鬥室》一點也不可怕,電影在賣弄肢體和血腥罷了。不如你看《Pan's Labyrinth》吧,中文片名是《魔間迷宮》,那才是真正的恐怖,那種彌漫在身邊的不安感才能使我恐懼和坐立不安。」
我補充說:「片中的小女孩偷吃了怪物的葡萄,然後給追趕的場面,看的時候使我屏息凝神,抖不過氣來呢!」
阿九好奇的說:「好像很吸引呢,那你家裡有DVD影碟借我看嗎?」
「找找看吧,千萬不要太心急。」我有點漫不經心。
我們徐徐走著,終於來到阿九的家,這是一座三層高的村屋,附近的都是一些近似的建築,屋子前方是一片供村民停放汽車的空地和數棵不知品種的大樹,阿九家的私家車也是放在這個地方,那是一輛銀灰色的四座位房車,車身很長,算是私家車之中的大胖子。
村屋的地下一層是出租的,阿九一家人住在第二和第三層,我們需要繞路走到屋子後方,經後門那邊的樓梯通往第二層的客廳。屋子的後方其實很有趣,九媽栽種了不少花草植物,有些長得比人還要高。最有趣的是屋外竟然放有一部中形雪櫃,塞滿了啤酒和可樂汽水。第一次看到室外雪櫃時,我有點摸不著頭腦,奇怪這地方怎麼會有雪櫃呢。
我傻乎乎的揮手說:「阿姨,你好,我又來麻煩你了。」
九媽用著溫柔的語氣笑說:「阿寧,好久不見呢,快點坐下吧,想喝什麼就自己去拿,不要客氣啊。」
我們寒暄幾句後,九媽繼續忙那些未完成的家務,阿九和我坐到客廳的沙發上休息,電視台正重播著一個韓國音樂節目,我們就用它來打發這個悠閒的下午。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3N8》 第十二章:一陣風
《3N8》
第十二章:一陣風
母親,我很想念你……
可惜,這個幻景只能維持二十分鐘,我迫不得已的回到洛克的房間,淚水穿越幻景和現實,十歲的他淌著淚,我亦然,母親的離去成了一輩子的痛,我恨不得馬上回到過去,改變已發生的一切。討厭家不成家,討厭孤獨,偏偏命運迫使我孤獨下去,它彷彿在十歲那年開始捉弄我,直至成年後的現在。
回到房間,我坐在單座位沙發上,不諱言,它很柔軟、很舒適,勝過以往坐過的每一張沙發,但這種身體上的享受真的有用嗎?它可以舒緩內心的傷痛嗎?
肉體……心靈……
我作了個搖頭動作,表示絕對的「不可能」。
洛克好奇地問道:「幹嗎搖頭?感到不高興嗎?不妥當嗎?」
我低聲說:「我只是向沙發說不。」
洛克的眼神頓時變得更好奇,他再問:「奇怪,怎麼會向沙發說不呢?」
我坦白說:「它不能讓我好過一點。」
洛克不知所以,追問說:「那是小時候的回憶,你怎麼還會傷心呢?是因為自己當過小偷?還是有別的原因?」
我回應:「我不曾把十歲那年發生過的糗事告訴別人,但這絕對不是哭的原因。」
洛克按捺不住躍動的好奇心追問下去:「我倒是對偷竊一事感到好奇,你是如何做到的?」
我掛著牽強的笑容說:「對我來說,那已經是小事一樁,坦白也無妨。」
洛克說:「我不插話,慢慢說。」
我向他憶述小時候的故事:「我會很快說完,十歲那年,我經常羨慕朋友家中有很多玩具,但由於家境問題,父母不會主動買太多玩具給我,於是我想出一個鬼主意,到百貨公司偷玩具,我經常逛玩具部,知道裡面的布局,觀察過購物中心的通道和出入口,仔細部署偷玩具計劃,最重要的是如何逃走。」
洛克慣常地問:「然後呢?」
我續說:「我偷過很多次,每次都能瞞天過海,非常成功,後來終於有一次,上得山多終遇虎,當場被捕。我被困到盤問室,其實說不上是困住,因為一個只有十歲的小男孩又怎可能逃走呢……」
洛克又問:「然後呢?」
我冷靜地說下去:「那個叫阿勇的探員不斷盤問我,他倒是很客氣,沒有作出任何威嚇,我不斷否認自己曾經多次偷竊,直至離開的一刻,我仍然死口不認,堅持說那是第一次,亦是唯一一次。」
洛克眨眼點頭說:「相當聰明,十歲已有這樣的智慧和判斷力,很不錯。」
我拒絕接受他的讚許:「不要誇獎我,這種糗事,請不要記住。後來的畫面便是家人接我離開警局,包括父母,還有姐姐,我知道他們感到痛心和失望,但仍然愛我。」
洛克像恍然大悟:「這就是哭的原因?」
我點頭承認:「差不多。」
「我哭,是因為幾年後母親離世,對我的打擊很大,她是最疼愛我的人,我一直想念她,經常夢見往日一起生活的畫面,在夢中會哭出來,就如在幻景裡哭,現在也哭,同樣的事情,同樣的傷感,改變不了什麼。」
洛克對我作出安慰:「你已經是個堅強獨立的成年人了。」
我斷言否認:「我只是表面堅強,實際上內心軟弱、脆弱,不堪一擊。」
一直說,一直哭,哭個不停,第一次在男人面前哭成淚人,坦白說出埋藏多年的秘密,十歲那年的偷竊事件,同學、朋友、同事、女朋友,不曾告知別人,只有家人和我共同保守這個秘密。此時此刻,我向洛克坦白,獲得一定分量的釋懷,猶如重新呼吸到新鮮空氣,肉體和心靈都稍為放鬆。
這時候,洛克再次向我擲出東西,這一次,他沒有施展幻景法力,我的反應敏捷,一手握住那軟軟的東西,是一包紙巾,是城市中最受歡迎的品牌,而且是原味,即是沒有奇怪的味道,他遞給我拭淚。我馬上拆開包裝,哭後的習慣便是拭淚,淚乾了,消掉淚痕,就如結束哭泣,傷心的齒輪暫時停止轉動,直至不能預測的下一次,它會再度啟動,沒有誰能夠躲開傷心的追截,你我也不例外。
一會兒過後,洛克知道我已經冷靜下來,他突然說:「時候不早了,我快要離開公司,你呢?」
我懷疑問道:「你的意思是你將提早結束工作?」
洛克開玩笑說:「哈哈,對了!我的意思不是讓公司倒閉。」
我輕皺眉頭說:「難怪你說過時間倉猝。」
洛克說:「我希望你多留一會,可以談上更加多、更詳細。」
我苦笑說:「下一次見面是何時?這真是天曉得,假如還有話要說,便儘量說,儘可能長話短說。」
洛克用輕鬆的語氣說:「沒什麼,我只是要求你停止寫作。」
我理所當然地拒絕:「抱歉。」
「我不可能答應,寫作成為我的新生命,我依賴它來度過每一天,這樣的要求,等同要了我的命,決不能答應。」
這種方式的回答才符合我的剛烈個性。
洛克仍然盡力勸說:「你可以回來公司工作,我是無任歡迎的,這一點,我知道你很明白。」
我用更強硬的態度去回應:「我重申一次,我拒絕,工作是工作,活得像沒個性的工蟻,我一早厭倦了。花過時間,下定決心,選擇奔向自己的夢想『寫作』,孤獨地沉醉於小說世界,我找到了真我,有仍然生存的感覺。」
洛克瞪眼說:「要三思!勉強寫下去的話,世界會更加混亂,請你收手。」
他的眼神銳利得像頭猛獸,不期然使人畏懼。
我裝出虛假的笑容說:「哈哈!我不認為原來的世界有多好,這樣的突變可能會為人類帶來好處,不一定是壞事啊。」
用笑容掩飾恐懼,我認為這個應對方法相當適合。
洛克再次勸阻:「我勸你放手!我要你放手!這不是開玩笑,因為事關重大。」
我帶著認真的表情說:「我決定放手……一搏,哈哈!」
這也是一種掩飾,說說廢話偶爾也能起到作用。
洛克無奈地說:「唉,你竟然有心情玩『對話接龍』。」
我試探說:「難道你不喜歡自己的法力嗎?」
洛克卻語出驚人:「那是需要代價的,我不會胡亂使用。」
我繼續鑽進同一個話題:「嘿……可以把那要命的代價告訴我嗎?」
這一次,立場堅定的人是洛克,眉頭深鎖的他說:「抱歉,是個秘密。」
我沒有追問的打算,窮追不捨只會換來反效果,他迴避話題,閉口不說,必定有他的原因,我堅持自己的立場,繼續寫作之路,也是同一道理。
不追問下去,始能找到彼此的出路。
我站直身體,然後說:「我也是時候離開,你會再用幻景困住我嗎?」
洛克抿嘴說:「不會,這是毫無意義的。」
我裝出認真的表情說:「放心,我也不會利用小說亂來的。」
洛克回應:「我放心……不下。」
想不到會面結束前,洛克才利用說話戲弄我,他風趣幽默,但這顯然不是其一貫作風,是被法力所影響吧?擁有過強力量亦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怒氣沖沖的說:「媽的!不要模仿我玩接龍遊戲!」
洛克不予理會,轉移話題說:「走吧,有需要幫忙的話,打電話給我,隨時也可以,就算是午夜也可以。」
聽罷,我收起憤怒,不再裝模作樣,輕鬆地說:「哈哈,沒問題,我知道你不喜歡睡覺,我也是同一種人。」
我拿起袋子離開洛克房間,步伐輕鬆,終於明白洛克要我來這裡的目的,他要告訴我「小說改變世界」的真相,要求我停止寫作,放棄小說,他似無惡意,一如既往般待我友善,製造出兩個幻景,付出一定的神秘代價。他只作出勸說,而不是霸道的阻止,他了解我的個性,知道決定了的事情便難以改變,亦知道我有自己的想法,抱有一定的堅持。
在辦公室的通道裡,我再次碰到良哥,他好奇我離開的原因,然後我找來紙筆把「ocoh說」的網址抄寫給他,說那裡有我的作品,失眠的時候可以用來幫助入睡,我在想,他一輩子都不會感興趣,他關注賭馬、玩網絡遊戲。
小說和讀物?
我才不相信他會花時間鑽研。
踏出辦公室大門,再次回到大廈走廊,我從袋子裡掏出手機,拍下一個畫面,第一次來訪,或許也是最後一次,拍下照片,使它成為永遠的回憶。
乘升降機到大堂,巧合總是一連串,升降機裡沒有別人,當值的管理員仍然未有現身,我不期然懷疑:「難道自己是一陣風?」
老樣子的獨來獨往,有點孤單,這樣子的自由自在,卻很適合個性孤僻的自己。
來去如風,往事如煙。
第十二章:一陣風
母親,我很想念你……
可惜,這個幻景只能維持二十分鐘,我迫不得已的回到洛克的房間,淚水穿越幻景和現實,十歲的他淌著淚,我亦然,母親的離去成了一輩子的痛,我恨不得馬上回到過去,改變已發生的一切。討厭家不成家,討厭孤獨,偏偏命運迫使我孤獨下去,它彷彿在十歲那年開始捉弄我,直至成年後的現在。
回到房間,我坐在單座位沙發上,不諱言,它很柔軟、很舒適,勝過以往坐過的每一張沙發,但這種身體上的享受真的有用嗎?它可以舒緩內心的傷痛嗎?
肉體……心靈……
我作了個搖頭動作,表示絕對的「不可能」。
洛克好奇地問道:「幹嗎搖頭?感到不高興嗎?不妥當嗎?」
我低聲說:「我只是向沙發說不。」
洛克的眼神頓時變得更好奇,他再問:「奇怪,怎麼會向沙發說不呢?」
我坦白說:「它不能讓我好過一點。」
洛克不知所以,追問說:「那是小時候的回憶,你怎麼還會傷心呢?是因為自己當過小偷?還是有別的原因?」
我回應:「我不曾把十歲那年發生過的糗事告訴別人,但這絕對不是哭的原因。」
洛克按捺不住躍動的好奇心追問下去:「我倒是對偷竊一事感到好奇,你是如何做到的?」
我掛著牽強的笑容說:「對我來說,那已經是小事一樁,坦白也無妨。」
洛克說:「我不插話,慢慢說。」
我向他憶述小時候的故事:「我會很快說完,十歲那年,我經常羨慕朋友家中有很多玩具,但由於家境問題,父母不會主動買太多玩具給我,於是我想出一個鬼主意,到百貨公司偷玩具,我經常逛玩具部,知道裡面的布局,觀察過購物中心的通道和出入口,仔細部署偷玩具計劃,最重要的是如何逃走。」
洛克慣常地問:「然後呢?」
我續說:「我偷過很多次,每次都能瞞天過海,非常成功,後來終於有一次,上得山多終遇虎,當場被捕。我被困到盤問室,其實說不上是困住,因為一個只有十歲的小男孩又怎可能逃走呢……」
洛克又問:「然後呢?」
我冷靜地說下去:「那個叫阿勇的探員不斷盤問我,他倒是很客氣,沒有作出任何威嚇,我不斷否認自己曾經多次偷竊,直至離開的一刻,我仍然死口不認,堅持說那是第一次,亦是唯一一次。」
洛克眨眼點頭說:「相當聰明,十歲已有這樣的智慧和判斷力,很不錯。」
我拒絕接受他的讚許:「不要誇獎我,這種糗事,請不要記住。後來的畫面便是家人接我離開警局,包括父母,還有姐姐,我知道他們感到痛心和失望,但仍然愛我。」
洛克像恍然大悟:「這就是哭的原因?」
我點頭承認:「差不多。」
「我哭,是因為幾年後母親離世,對我的打擊很大,她是最疼愛我的人,我一直想念她,經常夢見往日一起生活的畫面,在夢中會哭出來,就如在幻景裡哭,現在也哭,同樣的事情,同樣的傷感,改變不了什麼。」
洛克對我作出安慰:「你已經是個堅強獨立的成年人了。」
我斷言否認:「我只是表面堅強,實際上內心軟弱、脆弱,不堪一擊。」
一直說,一直哭,哭個不停,第一次在男人面前哭成淚人,坦白說出埋藏多年的秘密,十歲那年的偷竊事件,同學、朋友、同事、女朋友,不曾告知別人,只有家人和我共同保守這個秘密。此時此刻,我向洛克坦白,獲得一定分量的釋懷,猶如重新呼吸到新鮮空氣,肉體和心靈都稍為放鬆。
這時候,洛克再次向我擲出東西,這一次,他沒有施展幻景法力,我的反應敏捷,一手握住那軟軟的東西,是一包紙巾,是城市中最受歡迎的品牌,而且是原味,即是沒有奇怪的味道,他遞給我拭淚。我馬上拆開包裝,哭後的習慣便是拭淚,淚乾了,消掉淚痕,就如結束哭泣,傷心的齒輪暫時停止轉動,直至不能預測的下一次,它會再度啟動,沒有誰能夠躲開傷心的追截,你我也不例外。
一會兒過後,洛克知道我已經冷靜下來,他突然說:「時候不早了,我快要離開公司,你呢?」
我懷疑問道:「你的意思是你將提早結束工作?」
洛克開玩笑說:「哈哈,對了!我的意思不是讓公司倒閉。」
我輕皺眉頭說:「難怪你說過時間倉猝。」
洛克說:「我希望你多留一會,可以談上更加多、更詳細。」
我苦笑說:「下一次見面是何時?這真是天曉得,假如還有話要說,便儘量說,儘可能長話短說。」
洛克用輕鬆的語氣說:「沒什麼,我只是要求你停止寫作。」
我理所當然地拒絕:「抱歉。」
「我不可能答應,寫作成為我的新生命,我依賴它來度過每一天,這樣的要求,等同要了我的命,決不能答應。」
這種方式的回答才符合我的剛烈個性。
洛克仍然盡力勸說:「你可以回來公司工作,我是無任歡迎的,這一點,我知道你很明白。」
我用更強硬的態度去回應:「我重申一次,我拒絕,工作是工作,活得像沒個性的工蟻,我一早厭倦了。花過時間,下定決心,選擇奔向自己的夢想『寫作』,孤獨地沉醉於小說世界,我找到了真我,有仍然生存的感覺。」
洛克瞪眼說:「要三思!勉強寫下去的話,世界會更加混亂,請你收手。」
他的眼神銳利得像頭猛獸,不期然使人畏懼。
我裝出虛假的笑容說:「哈哈!我不認為原來的世界有多好,這樣的突變可能會為人類帶來好處,不一定是壞事啊。」
用笑容掩飾恐懼,我認為這個應對方法相當適合。
洛克再次勸阻:「我勸你放手!我要你放手!這不是開玩笑,因為事關重大。」
我帶著認真的表情說:「我決定放手……一搏,哈哈!」
這也是一種掩飾,說說廢話偶爾也能起到作用。
洛克無奈地說:「唉,你竟然有心情玩『對話接龍』。」
我試探說:「難道你不喜歡自己的法力嗎?」
洛克卻語出驚人:「那是需要代價的,我不會胡亂使用。」
我繼續鑽進同一個話題:「嘿……可以把那要命的代價告訴我嗎?」
這一次,立場堅定的人是洛克,眉頭深鎖的他說:「抱歉,是個秘密。」
我沒有追問的打算,窮追不捨只會換來反效果,他迴避話題,閉口不說,必定有他的原因,我堅持自己的立場,繼續寫作之路,也是同一道理。
不追問下去,始能找到彼此的出路。
我站直身體,然後說:「我也是時候離開,你會再用幻景困住我嗎?」
洛克抿嘴說:「不會,這是毫無意義的。」
我裝出認真的表情說:「放心,我也不會利用小說亂來的。」
洛克回應:「我放心……不下。」
想不到會面結束前,洛克才利用說話戲弄我,他風趣幽默,但這顯然不是其一貫作風,是被法力所影響吧?擁有過強力量亦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怒氣沖沖的說:「媽的!不要模仿我玩接龍遊戲!」
洛克不予理會,轉移話題說:「走吧,有需要幫忙的話,打電話給我,隨時也可以,就算是午夜也可以。」
聽罷,我收起憤怒,不再裝模作樣,輕鬆地說:「哈哈,沒問題,我知道你不喜歡睡覺,我也是同一種人。」
我拿起袋子離開洛克房間,步伐輕鬆,終於明白洛克要我來這裡的目的,他要告訴我「小說改變世界」的真相,要求我停止寫作,放棄小說,他似無惡意,一如既往般待我友善,製造出兩個幻景,付出一定的神秘代價。他只作出勸說,而不是霸道的阻止,他了解我的個性,知道決定了的事情便難以改變,亦知道我有自己的想法,抱有一定的堅持。
在辦公室的通道裡,我再次碰到良哥,他好奇我離開的原因,然後我找來紙筆把「ocoh說」的網址抄寫給他,說那裡有我的作品,失眠的時候可以用來幫助入睡,我在想,他一輩子都不會感興趣,他關注賭馬、玩網絡遊戲。
小說和讀物?
我才不相信他會花時間鑽研。
踏出辦公室大門,再次回到大廈走廊,我從袋子裡掏出手機,拍下一個畫面,第一次來訪,或許也是最後一次,拍下照片,使它成為永遠的回憶。
乘升降機到大堂,巧合總是一連串,升降機裡沒有別人,當值的管理員仍然未有現身,我不期然懷疑:「難道自己是一陣風?」
老樣子的獨來獨往,有點孤單,這樣子的自由自在,卻很適合個性孤僻的自己。
來去如風,往事如煙。
短篇《爸,對不起》
短篇《爸,對不起》
悶熱的午夜,躺在睡床的一刻,呆望著一片黑的天花板,想起一件兒時往事,不起眼的,幾乎遺忘的。
不知道是那一年的那一天,日子久遠得沒法回想確實的年份和日期。
時間約是午後的兩三點鐘,我拉著老爸到了老家附近的石地足球場踢足球。那時候,球場內的七成範圍用作搭建臨時表現舞台,作為粵劇演出之用,剩下兩邊的龍門框架和禁區範圍可以用來踢球。那一個午後,不知道怎樣的主動叫他陪我到那樣惡劣的環境踢球,那可能是我們的唯一一次踢球活動,是心血來潮也好,是命中注定也好。
胡鬧的玩了三十分鐘,時間是我胡說的,實際玩了多久,相信老爸和我都想不起來,或許他早就忘記這件事,或許他並不享受那些時光,一開始就想逃了。
老爸在年紀不輕的時候有了我這個兒子,那時候,他應當對我滿有期待的,我認為他擁有傳統的思想,重男不重女,所以十分疼愛我。日子久了,我漸漸成長,總覺得自己是家庭的負擔,算不上是孝順,算不上是上進,很多方面也不及我的姐姐,為雙親帶來不少麻煩。
老爸和我的溝通不多,我們兩人之間有著的隔膜就如常人所說的「代溝」,這種東西不會輕易被化解和淡化,實際上只會隨著歲月而加劇和惡化,我著實討厭這種感覺,但現實是無可奈何的,老是希望改善關係,雙方卻各走各路,為了避免爭執,於是疏於溝通。
我覺得很難受,原因不是不滿意自己成長的環境,而是他們養育的孩子怎麼老是不懂得討好自己的父母,老是出言頂撞,老是胡作非為,總會使他們傷心痛心。我討厭自己的所作所為,可惜這偏偏是個性使然,各持己見的我們使事情沒彎轉。
看著年紀老邁的爸爸,他曾經因身體受傷而住院,最近又因嘔吐大作而需要到醫院檢查,醫生說沒有什麼特別狀況,老爸卻說自己偶爾會有昏眩的情況,而且食欲不振,吃什麼東西也有想吐的感覺,看在眼裡,我不得不為他擔心。
我明白他始終會離我們而去,他的身體只會日漸衰弱,他絕對不想成為我的負擔,看到他那悶悶不樂的表情,自然的想起他經歷過和經歷著的事情,例如來到香港前的故事,我聽說的不多,但知道他受過不少苦難;如痛失妻子的那一天,即是我失去母親的同一天,我感覺痛心,老爸所受的傷或許比我更嚴重、更難以復原,那是他最深愛的伴侶,直至如今,他仍然忘不了的想念她,跡象來自他說過的一句「兒子,要珍惜自己的愛情」;人到晚年,自己的子女沒有在身邊陪伴,他老是掛念姐姐的兒子,可惜他們遠在外地,見面的機會亦不多。
從母親離世的那一天起,我經常擔心老爸離開的一天到來,會害怕至突然哭出來。
我們不咬弦,我們沒話說,到了晚上,各自沉默的窩在老家,他看他的報紙和電視節目,我寫我的小說和聽音樂,我們是在日常生活上幾乎扯不上關係的兩人,我卻不能否定一些事實。老爸一直深愛著、重視著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希望給我們更好的生活,他以其勞力做到了,滿以為生活回復安穩之際,又要承受喪妻之痛,假如我是他,我不會如他般堅強,不會如他般厲害,那段日子是我們共同遭遇的苦痛,他沒有怨天尤人,默默的努力活下來,他是個了不起的男人。
對不起,老爸。
我的確想起那一天踢足球的情景,他力不從心,我卻硬要拉著他到球場當守門員,這或許是微不足道的一幕,卻是永遠難忘的三十分鐘,無情的歲月喜歡帶走最重要的人物,但帶不走珍貴的回憶,料不到最深刻的印象竟然是那一個不起眼的午後。
老爸,請好好享受生命的每一刻,所謂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剩下來的十個巴仙仍佔著最大的比重,請努力活下去。
要不是老爸常把「人生」掛在嘴裡,我也不會將自己的一部小說定名為《人生》,更不會在裡面談及一段父親與孩子的關係。
悶熱的午夜,躺在睡床的一刻,呆望著一片黑的天花板,想起一件兒時往事,不起眼的,幾乎遺忘的。
不知道是那一年的那一天,日子久遠得沒法回想確實的年份和日期。
時間約是午後的兩三點鐘,我拉著老爸到了老家附近的石地足球場踢足球。那時候,球場內的七成範圍用作搭建臨時表現舞台,作為粵劇演出之用,剩下兩邊的龍門框架和禁區範圍可以用來踢球。那一個午後,不知道怎樣的主動叫他陪我到那樣惡劣的環境踢球,那可能是我們的唯一一次踢球活動,是心血來潮也好,是命中注定也好。
胡鬧的玩了三十分鐘,時間是我胡說的,實際玩了多久,相信老爸和我都想不起來,或許他早就忘記這件事,或許他並不享受那些時光,一開始就想逃了。
老爸在年紀不輕的時候有了我這個兒子,那時候,他應當對我滿有期待的,我認為他擁有傳統的思想,重男不重女,所以十分疼愛我。日子久了,我漸漸成長,總覺得自己是家庭的負擔,算不上是孝順,算不上是上進,很多方面也不及我的姐姐,為雙親帶來不少麻煩。
老爸和我的溝通不多,我們兩人之間有著的隔膜就如常人所說的「代溝」,這種東西不會輕易被化解和淡化,實際上只會隨著歲月而加劇和惡化,我著實討厭這種感覺,但現實是無可奈何的,老是希望改善關係,雙方卻各走各路,為了避免爭執,於是疏於溝通。
我覺得很難受,原因不是不滿意自己成長的環境,而是他們養育的孩子怎麼老是不懂得討好自己的父母,老是出言頂撞,老是胡作非為,總會使他們傷心痛心。我討厭自己的所作所為,可惜這偏偏是個性使然,各持己見的我們使事情沒彎轉。
看著年紀老邁的爸爸,他曾經因身體受傷而住院,最近又因嘔吐大作而需要到醫院檢查,醫生說沒有什麼特別狀況,老爸卻說自己偶爾會有昏眩的情況,而且食欲不振,吃什麼東西也有想吐的感覺,看在眼裡,我不得不為他擔心。
我明白他始終會離我們而去,他的身體只會日漸衰弱,他絕對不想成為我的負擔,看到他那悶悶不樂的表情,自然的想起他經歷過和經歷著的事情,例如來到香港前的故事,我聽說的不多,但知道他受過不少苦難;如痛失妻子的那一天,即是我失去母親的同一天,我感覺痛心,老爸所受的傷或許比我更嚴重、更難以復原,那是他最深愛的伴侶,直至如今,他仍然忘不了的想念她,跡象來自他說過的一句「兒子,要珍惜自己的愛情」;人到晚年,自己的子女沒有在身邊陪伴,他老是掛念姐姐的兒子,可惜他們遠在外地,見面的機會亦不多。
從母親離世的那一天起,我經常擔心老爸離開的一天到來,會害怕至突然哭出來。
我們不咬弦,我們沒話說,到了晚上,各自沉默的窩在老家,他看他的報紙和電視節目,我寫我的小說和聽音樂,我們是在日常生活上幾乎扯不上關係的兩人,我卻不能否定一些事實。老爸一直深愛著、重視著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希望給我們更好的生活,他以其勞力做到了,滿以為生活回復安穩之際,又要承受喪妻之痛,假如我是他,我不會如他般堅強,不會如他般厲害,那段日子是我們共同遭遇的苦痛,他沒有怨天尤人,默默的努力活下來,他是個了不起的男人。
對不起,老爸。
我的確想起那一天踢足球的情景,他力不從心,我卻硬要拉著他到球場當守門員,這或許是微不足道的一幕,卻是永遠難忘的三十分鐘,無情的歲月喜歡帶走最重要的人物,但帶不走珍貴的回憶,料不到最深刻的印象竟然是那一個不起眼的午後。
老爸,請好好享受生命的每一刻,所謂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剩下來的十個巴仙仍佔著最大的比重,請努力活下去。
要不是老爸常把「人生」掛在嘴裡,我也不會將自己的一部小說定名為《人生》,更不會在裡面談及一段父親與孩子的關係。
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五章:兩種痛楚
《好想你》
第五章:兩種痛楚
重溫一次阿妍向我提出分手的情境,那是我們的第一次分手,感覺不明不白。今時今日的我雖不會痛哭一場,卻有著或多或少的傷感,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暖流湧上胸口,稱之為「心酸」。我用掌心為胸口按摩,嘗試舒緩這種悲痛難受的感覺,這是憶起往事的後果。
我收拾心情,望向電腦熒幕,發現在同一個資料夾內還有一些舊照片,相信亦是從舊手機裡備份下來,大多是在不同餐廳進餐時拍下的美食寫真,有些是新玩具的照片,赫然發現自己吃過那種特大尺寸的三文魚壽司,又到過那家有名的燒鵝店吃晚餐,沉迷過呆呆笨笨的LOMO相機,可以為菲林照片加添各式各樣的視覺效果,別有一番味道。
一堆照片中,有些是和朋友的合照,他們喜歡把手機鏡頭放在額頭的上方往下拍攝,特別是女生,她們都是天生的自拍高手,何以需要這樣拍攝?因為某些拍攝角度能夠掩飾臉型上的缺憾,使照片更漂亮好看。所在看到網絡美少女的自拍照時,千萬不要認真欣賞,小小的拍攝技巧已經足以化腐朽為神奇,近年有些女生更開始鑽研軟體修圖,所以不要被照片所騙。
一直重溫舊照片,我忘了時間、忘了鐘,不知不覺的來到凌晨四點鐘,由於家人到了國內作短途旅行,留下我一個人看守老家,我慶幸他們都不在,有著難得的放鬆,沒有人會在半夜時分提醒囉嗦,要我早點休息。他們一直把我視作不懂事的小孩子,擔心我吃得不飽、睡得不好,過度的關心的確使我煩悶,但想深一層,他們只是發自內心的疼愛我、照顧我,終有一天我會明白他們的用心。
我注意到一張特別照片,是「一人兩狗」的合照,所謂的兩狗便是阿九和阿八。我記得阿九曾經將照片沖印出來,擺放在那本格子圖案記事簿的內頁,她特別喜歡這張照片,她這樣說過,我也沒有忘記。
大概是太累的關係,面對電腦熒幕,看著看著這張合照,我自然的伏在電腦桌上,忘了刷牙,忘了關燈,就這樣用著不舒服的姿勢睡覺。雙眼矇矓,影像漸變模糊,如拍攝照片時稍稍改變了焦距,有一種置身於異空間的錯覺。
「阿寧,阿寧。」一把熟悉的聲音喚著我。
「快起床了,不要再裝睡。」
頓時間,我摸不著頭腦,不明白是誰可惡的吵醒我,這時候的我連眼睛也睜不開來,只想繼續睡下去,享受被窩的溫暖。
我記得昨夜和幾個朋友一起到訪我家附近的小酒吧,一邊喝酒聊天,一邊收看歐洲足球決賽。那家店以紫色為主題色,座位全是舒適柔軟的沙發,我喜歡店內的桌子足球機,每次都嚷著要玩,不過他們都不願意奉陪,說這玩意無聊過時,使我倍感失落。
足球賽非常沉悶,兩隊世界級勁旅均採取穩守突擊的戰術,打著保守足球,球賽沒有高潮可言,並不精彩。在連同加時的法定時間內,他們都維持著零比零的比分,因此需要採用最殘忍的互射定點球來分出勝負,和電影裡經常出現的「俄羅斯輪盤」差不多,同樣驚心動魄。
球賽的下半場展開後,兩位朋友已經在沙發上睡著了,他們不懂得控制自己,喝下過多的酒,於是剩下阿偉和我作戰至最後一刻,我們的酒量不錯,仍然清醒的捱下去。事實上,我們的眼睛也是半開半合,兩個笨蛋比試著耐力,堅持看完比賽才離開。
我向阿偉說:「快點弄醒他們吧,比賽已經結束了。」
阿偉隨即拍打他們的肩膀:「醉酒鬼,快點醒來,酒量差就不要拼命喝酒。」
拍打的成效不大,他們依然呼呼的睡,傳來陣陣鼻鼾聲,對清醒的人是一種折磨,阿偉再三拍打亦起不到預期作用。這一刻,我們非常討厭醉酒鬼,他們成為異常沉重的負擔。
阿偉無奈的說:「唉,還有什麼法子?我們那裡有氣力揹著他們離開酒吧。」
狡猾的我笑說:「不如用拳打腳踢,趁機用力一點掌摑他們,似乎很好玩。」
阿偉的回應是一個同樣狡猾的笑容,我們隨即展開實際的行動。過程並不輕鬆,花上一段時間和氣力才把他們弄醒,他們亦付上一些代價,兩人的臉頰都被掌摑至紅腫起來,背部有著一些瘀傷,不清楚是阿偉抑或我弄成的,反正我們都打得狠心、打得投入。
四個人,喝過無數的酒,腳步浮浮的步出小酒吧。由於小酒吧就在我家附近,所以和朋友分別後,我將直接步行回家,他們在便利店前方路口碰到一輛計程車,直截了當的上車回家,相當走運。
我依賴最後的意志孤軍作戰,在接近失去意識的情況下走著一條彎路回家,事實上這是一條直街,只需一直往前走便能回家。我迷迷糊糊的回到我家大門前,跌跌碰碰的不能站穩,「轟隆」一聲,我的額角撞向大門,我沒有喊痛,酒醉使身體遲鈍,我依靠著大門,借那個淺藍色的鐵閘支撐著。打開大門後,在黑漆環境之中,我順利到訪家中的廁所,兩三秒過後,如山泥傾瀉的嘔吐大作,「哇哇」一聲,將所有嘔吐物瞄準便桶噴出。完事後,我走到客廳,沒有更換衣服便昏睡過去。
「阿九……你怎會在這裡?這裡不是我的家嗎?還是我到了別的地方?」
雖然我仍然神智不清,眼睛也是合上的,卻依稀認出那是阿九的聲音,有著熟悉的淘氣,語調極具個人特色。
「這裡是你的家,是你爸打開大門給我進來的,不過他又出門了,所以換我來弄醒你這個賴床鬼。」阿九調皮的說道。
然後她又狠狠的拍打了我額頭三下。
「哎呀!幹嗎這麼大力……很痛呢,再大力一點會拍壞我的腦子啊。」
阿九用著誇張的暴力,痛得我曲著身體,伸不開腰。
「活該的,誰叫你睡到現在啊,難道……你又忘了今天是個大日子?」
我支支吾吾的說:「好像是……有一點事情。」
「但想不起來……」
此時此刻,醉酒後的頭痛和額上的疼痛混合在一起,分不清痛楚,分不清感覺。
第五章:兩種痛楚
重溫一次阿妍向我提出分手的情境,那是我們的第一次分手,感覺不明不白。今時今日的我雖不會痛哭一場,卻有著或多或少的傷感,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暖流湧上胸口,稱之為「心酸」。我用掌心為胸口按摩,嘗試舒緩這種悲痛難受的感覺,這是憶起往事的後果。
我收拾心情,望向電腦熒幕,發現在同一個資料夾內還有一些舊照片,相信亦是從舊手機裡備份下來,大多是在不同餐廳進餐時拍下的美食寫真,有些是新玩具的照片,赫然發現自己吃過那種特大尺寸的三文魚壽司,又到過那家有名的燒鵝店吃晚餐,沉迷過呆呆笨笨的LOMO相機,可以為菲林照片加添各式各樣的視覺效果,別有一番味道。
一堆照片中,有些是和朋友的合照,他們喜歡把手機鏡頭放在額頭的上方往下拍攝,特別是女生,她們都是天生的自拍高手,何以需要這樣拍攝?因為某些拍攝角度能夠掩飾臉型上的缺憾,使照片更漂亮好看。所在看到網絡美少女的自拍照時,千萬不要認真欣賞,小小的拍攝技巧已經足以化腐朽為神奇,近年有些女生更開始鑽研軟體修圖,所以不要被照片所騙。
一直重溫舊照片,我忘了時間、忘了鐘,不知不覺的來到凌晨四點鐘,由於家人到了國內作短途旅行,留下我一個人看守老家,我慶幸他們都不在,有著難得的放鬆,沒有人會在半夜時分提醒囉嗦,要我早點休息。他們一直把我視作不懂事的小孩子,擔心我吃得不飽、睡得不好,過度的關心的確使我煩悶,但想深一層,他們只是發自內心的疼愛我、照顧我,終有一天我會明白他們的用心。
我注意到一張特別照片,是「一人兩狗」的合照,所謂的兩狗便是阿九和阿八。我記得阿九曾經將照片沖印出來,擺放在那本格子圖案記事簿的內頁,她特別喜歡這張照片,她這樣說過,我也沒有忘記。
大概是太累的關係,面對電腦熒幕,看著看著這張合照,我自然的伏在電腦桌上,忘了刷牙,忘了關燈,就這樣用著不舒服的姿勢睡覺。雙眼矇矓,影像漸變模糊,如拍攝照片時稍稍改變了焦距,有一種置身於異空間的錯覺。
「阿寧,阿寧。」一把熟悉的聲音喚著我。
「快起床了,不要再裝睡。」
頓時間,我摸不著頭腦,不明白是誰可惡的吵醒我,這時候的我連眼睛也睜不開來,只想繼續睡下去,享受被窩的溫暖。
我記得昨夜和幾個朋友一起到訪我家附近的小酒吧,一邊喝酒聊天,一邊收看歐洲足球決賽。那家店以紫色為主題色,座位全是舒適柔軟的沙發,我喜歡店內的桌子足球機,每次都嚷著要玩,不過他們都不願意奉陪,說這玩意無聊過時,使我倍感失落。
足球賽非常沉悶,兩隊世界級勁旅均採取穩守突擊的戰術,打著保守足球,球賽沒有高潮可言,並不精彩。在連同加時的法定時間內,他們都維持著零比零的比分,因此需要採用最殘忍的互射定點球來分出勝負,和電影裡經常出現的「俄羅斯輪盤」差不多,同樣驚心動魄。
球賽的下半場展開後,兩位朋友已經在沙發上睡著了,他們不懂得控制自己,喝下過多的酒,於是剩下阿偉和我作戰至最後一刻,我們的酒量不錯,仍然清醒的捱下去。事實上,我們的眼睛也是半開半合,兩個笨蛋比試著耐力,堅持看完比賽才離開。
我向阿偉說:「快點弄醒他們吧,比賽已經結束了。」
阿偉隨即拍打他們的肩膀:「醉酒鬼,快點醒來,酒量差就不要拼命喝酒。」
拍打的成效不大,他們依然呼呼的睡,傳來陣陣鼻鼾聲,對清醒的人是一種折磨,阿偉再三拍打亦起不到預期作用。這一刻,我們非常討厭醉酒鬼,他們成為異常沉重的負擔。
阿偉無奈的說:「唉,還有什麼法子?我們那裡有氣力揹著他們離開酒吧。」
狡猾的我笑說:「不如用拳打腳踢,趁機用力一點掌摑他們,似乎很好玩。」
阿偉的回應是一個同樣狡猾的笑容,我們隨即展開實際的行動。過程並不輕鬆,花上一段時間和氣力才把他們弄醒,他們亦付上一些代價,兩人的臉頰都被掌摑至紅腫起來,背部有著一些瘀傷,不清楚是阿偉抑或我弄成的,反正我們都打得狠心、打得投入。
四個人,喝過無數的酒,腳步浮浮的步出小酒吧。由於小酒吧就在我家附近,所以和朋友分別後,我將直接步行回家,他們在便利店前方路口碰到一輛計程車,直截了當的上車回家,相當走運。
我依賴最後的意志孤軍作戰,在接近失去意識的情況下走著一條彎路回家,事實上這是一條直街,只需一直往前走便能回家。我迷迷糊糊的回到我家大門前,跌跌碰碰的不能站穩,「轟隆」一聲,我的額角撞向大門,我沒有喊痛,酒醉使身體遲鈍,我依靠著大門,借那個淺藍色的鐵閘支撐著。打開大門後,在黑漆環境之中,我順利到訪家中的廁所,兩三秒過後,如山泥傾瀉的嘔吐大作,「哇哇」一聲,將所有嘔吐物瞄準便桶噴出。完事後,我走到客廳,沒有更換衣服便昏睡過去。
「阿九……你怎會在這裡?這裡不是我的家嗎?還是我到了別的地方?」
雖然我仍然神智不清,眼睛也是合上的,卻依稀認出那是阿九的聲音,有著熟悉的淘氣,語調極具個人特色。
「這裡是你的家,是你爸打開大門給我進來的,不過他又出門了,所以換我來弄醒你這個賴床鬼。」阿九調皮的說道。
然後她又狠狠的拍打了我額頭三下。
「哎呀!幹嗎這麼大力……很痛呢,再大力一點會拍壞我的腦子啊。」
阿九用著誇張的暴力,痛得我曲著身體,伸不開腰。
「活該的,誰叫你睡到現在啊,難道……你又忘了今天是個大日子?」
我支支吾吾的說:「好像是……有一點事情。」
「但想不起來……」
此時此刻,醉酒後的頭痛和額上的疼痛混合在一起,分不清痛楚,分不清感覺。
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3N8》 第十一章:十歲
《3N8》
第十一章:十歲
小男孩?
神秘人說什麼?
不明不白的說話,沒印象的一個人,他突然轉身,並把門關上,一步一步走過來,非常緩慢,這個房間內只有他和我,我是這樣認為,除了他的聲音,我什麼都聽不見。
神秘人純熟地開動照明,房間一下子照亮起來,使我的眼睛感到不適,我揉揉眼、眨眨眼,讓自己儘快適應環境的變化,不消一會兒,我始明白神秘人何以稱我作小男孩,望過自己身體一遍,赫然發現自己身穿卡通圖案T恤,一條運動短褲,一雙尺碼較小的過時運動鞋,身體小得可憐,這副身體大概屬於一個十歲的小男孩,換句話說,我變小了。
怎麼可能?
我到過那裡?做過什麼?遇上誰?何以突然變成小孩,我本是個成年人才對。
神秘人來到眼前,他示意我需要坐好,房間是封密的,沒有一扇窗,更沒有窗簾,這裡既像辦公室,又像會議室,有很多椅子,還有一張窄長的會議桌,彌漫沉悶氣氛,死氣沉沉,使人昏昏欲睡,還添上一點恐懼感。
神秘人在附近隨便找來一張椅子,嚴肅地盯著我,看他的樣子,應該是在工作,而且應付的對象就是變小了的我。他身穿一件淺藍色長袖恤衫,下半身是一條長西褲,還有一雙破舊皮鞋,看清楚一點,他束著小平頭,顯得清爽有型,身形不錯,長得高大健壯。
神秘人作自我介紹:「我是張探員,或者,你叫我阿勇也可以。」
我呆滯地回應:「哦,阿勇。」
探員?
即是說,這裡是警局之類的地方吧。
阿勇臉上肌肉稍為放鬆,似笑非笑地說:「小男孩,或者,叫你阿生會自然一點。」
我用大人的口吻說:「沒問題。」
阿勇似是明知故問:「阿生,你可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
我爽快答道:「是警局吧?」
阿勇點頭說:「對了,這裡是警局的盤問室,我需要問你一些問題,需要你合作幫忙。」
事情變得古怪,卻有趣,無緣無故我怎會來到警局呢?
這裡是盤問室,有犯罪嫌疑的人才會被送到這裡,我有過犯嗎?想不起來,我一直討厭犯罪,活得小心翼翼,儘可能面面俱圓,惹上官非的話可是相當麻煩。聽到阿勇的說話,被他挑起內心好奇,我開始想進一步尋找真相。
我搖頭說:「我不明白,我犯罪了嗎?你看得見的,眼前的我只是個小男孩,沒有能力作奸犯科。」
阿勇察覺我的焦躁,用右手輕按我的手臂以作鼓勵,對一個小男孩來說,他的手顯得相對地巨大,有點可怕。用小男孩的角度去看世界,有另一番味道,一事一物頓成龐然大物,盤問室的空間亦大得誇張,在只有兩個人的情況下,十分空洞。
阿勇眨過眼後說:「的確是,對於我來說,你所犯的罪微不足道,盤問是上司的命令,是例行公事,我需要遵從,這算是一份優差。」
我懷疑問道:「那到底是什麼罪?」
阿勇嚴肅地說:「偷竊。」
我再問:「你的意思是……我是小偷?」
阿勇笑著說:「對了。」
這些對話已經被阿勇記錄下來,他沒有親手筆錄,其恤衫的口袋裡放有一部錄音機,把對話一字不漏地記錄,他的做法很聰明,我在想,只有笨蛋才會邊說話邊筆錄,他顯然有點小聰明。
我繼續追問:「那我偷了什麼?」
阿勇說出古怪的兩隻字:「法則。」
我大笑起來:「哈哈!完全想不明白。」
我終於想起來,曾以為這是兒時往事的重播,由得它發展下去,漸漸發現稍有不同,另有變化。
小時候,我的確是個小偷,偷過父母藏在家中的錢,在玩具店偷過不少玩具模型,常說「上得山多終遇虎」,我也不例外,多次僥幸避過發現,成功偷竊,在打算收手前的最後的一次卻不幸被捕,我被轉送到警局處理,巧合地,那個探員就是叫阿勇,和現在的情況十分相似,經過探員一輪盤問,我仍然堅持那是我的第一次犯案,在這樣的情況下,誠實真的有效嗎?就算是今時今日,成年的我還會選擇隱瞞過去,試圖減輕自己的刑罰。由於那是兒童犯罪,只要定期到警局報到,並接受警司警戒,在十八歲的成年前不再犯罪,記錄便會自動在成年後刪除,我欣然接受這個做法,自此我亦得到應有的教訓和刑罰,不再犯罪,因為後果可以是更嚴重和麻煩的。
阿勇沉默不語,維持差不多兩分鐘。
我追問下去:「我偷的不是玩具模型嗎?」
阿勇笑說:「沒錯,十歲那年,你的確偷過玩具模型,但你應該明白,你不再是小男孩,已經長大成人。」
假裝天真無知,假裝自己仍然是個小男孩,企圖胡混過去,卻給阿勇知道了我的想法。
我唯有坦白說:「可惡,給你看穿了。」
阿勇說:「看穿與否並不重要,這只是我的工作,盤問時間只餘下十分鐘,你會在我面前說出真相嗎?你會坦白嗎?我不這樣認為,十分鐘過後,你便可以離開。」
同時間,我亦看穿了阿勇,他的立場明確,這只是一份工作,他不執著於查找真相,十分鐘過後,我離開,他亦離開,各自獲得釋放。
我提出要求:「我需要一杯咖啡。」
阿勇驚訝地說:「哇!真懂得享受,被盤問時還要求喝咖啡。」
我點頭說:「那可以嗎?」
阿勇把問題忽略過去,他只是說:「這裡只有罐裝的冰咖啡。」
我欣然接受:「也可以。」
我喜歡咖啡,不論是冷或熱,不論是昂貴還是廉宜,沒什麼所謂,給我喝便可以,喝咖啡的習慣也是模仿自過往的洛克,他深深影響那個心靈破碎的我。
然後,阿勇用盤問室裡的電話要求同事送來兩罐咖啡,分別是他和我的,看來我們都有了喝咖啡的癮,不喝咖啡,難以集中精神,懶得說話和幹活。兩分鐘過後,咖啡終於送到,那個探員也是個男人,比阿勇年輕,小幾歲,應該是他的下屬。我們各自握住一罐咖啡,一口接一口的喝進去,感覺十分痛快。時間還剩下八分鐘,我便可以輕鬆離開,喝咖啡是用來拖延時間的計謀,我似乎成功了。
阿勇煞有介事地說:「你不好奇自己偷了什麼嗎?」
我被突如其來的問句嚇住,差點吐出嘴裡的咖啡,待吞下後才回應:「你說是法則,我卻完全不明白。」
阿勇問:「你最近都在忙什麼?」
我坦白說:「寫小說。」
阿勇說得莫名其妙:「你的小說正逐步改變世界,有些人擁有超能力,有些人不再相信神,有些外星人來到地球,有些人的戀愛運欠佳,特別是女生,社會上出現了所謂的剩女現象。」
他的說話毫無水準,使我啼笑皆非,我故意高聲說:「哇!這些都關我屁事。」
阿勇不予理會,忽略我的誇張反應,他再說:「你寫了多久?」
我想了想後回答:「一年吧。」
阿勇用肯定的語氣說:「世界被你影響了整整一年,問題出自你所寫的小說。」
我壓抑不住怒火,向他破口大罵:「胡說!荒謬!我寫的又不是死亡筆記,沒有那種寫上名字便會導致他人死亡的情節,我用筆記本電腦寫作,內容都記錄在文字檔案裡,難道這樣會有問題嗎?」
阿勇說:「其實寫作沒有問題。」
我試圖以說話技巧洗脫罪名:「所以這是強加的罪名,是吧?」
阿勇沒有承認或否認,他繼續說自己的話:「我們希望你停手,不要再寫下去,而且需要刪除所有小說,包括你自己保存的,還有網絡上流傳的所有版本,假如有印刷成書的,請你把其碎成廢紙。」
我斷言拒絕:「絕對不可能。」
阿勇命令說:「你得服從,否則會惹上更多麻煩。」
我用不甘心的語氣說:「對不起,那些小說都是我的生命、我的心血,無論如何都不會答應!」
阿勇轉移話題:「你的老闆已經擁有法力,你知道嗎?」
我假裝不明白:「法力?什麼法力?」
我的確知道洛克能夠製造幻景,至於他會否擁有別的法力,則不得而知。
阿勇加以說明:「洛克擁有法力,懂得製造幻景,我們正身處他所製造的空間內,明白嗎?」
我反問他:「那又如何?我們相識多年,他是個好人,絕對不會利用法力作亂的。」
阿勇再說:「洛克沒有任何問題,他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大,懂得如何運用,問題是……將會有更多人擁有法力,被啟蒙成超凡人,時間會證明這一切,只要你的小說一直存在,世界會變得更為混亂,我說得很淺白了,相信你能明白當中意思。」
我點頭說:「明白了,這個世界會多了一班超凡人,然後造成世界大亂,或者構成世界大戰,總之會為世界帶來一定、一定的影響,對吧?對吧?」
阿勇一臉滿意地說:「嗯!你知道了。」
「可惜你是天生的獅子座,個性非常頑固,難以順利說服,希望有朝一日,你會接受勸說,好好考慮我的提議,刪除小說,放棄寫作。而且你本來就討厭麻煩,只要一直寫下去,你會惹到不能預料的大麻煩。」
阿勇說完一段話,我給出的回應卻是:「我比較想知道真相。」
阿勇錯愕問道:「什麼真相?」
我問:「寫作怎可能影響到世界呢。」
阿勇再次把話說得莫名其妙:「只有神才知道。」
我先在心裡暗罵:「呸,神什麼神?我才不願意相信神。」
然後,在嘴裡說:「媽的!我根本不相信神的存在。」
阿勇保持冷靜地說:「你不是寫過伊伊奇的故事嗎?」
我不禁搖頭嘆息:「唉!那是虛構的,那是胡扯的,不要傻。」
阿勇卻說:「祂已經是這裡的神。」
不論眼神或語氣,他都是出奇的認真,這使我甚感猶豫。
我啞口無言:「怎可能……」
我們沉默過一段很短的時間,然後阿勇突然說:「我們的對話很愉快,我還想繼續說下去,不過時限已到,你我都需要離開,在門外有人等待你,會接你回家,快走過去吧,你會喜歡下一個畫面的。」
我沒有選擇的機會,依照阿勇的意思步往大門,門外站了三個人,父親、母親、姐姐,我想起十歲那年的偷竊和被捕,和當年一模一樣的情景,他們把我從警局帶走,我的眼淚不禁湧出來,感到相當慚愧,無地自容,這是使他們難堪的家醜,我犯了錯,但保證永不再犯。
這畫面使我憶起母親,她已經不在人世,離開我們一家好幾年了,這時候,在這個幻景內,她牽著我的手離開,帶我回家,感覺十分溫暖,和我內心的冰冷形成了強烈對比。
我垂下頭說:「對不起,母親。」
母親默然不語,父親和姐姐亦然,他們沒有意欲開口,這個時候,這種情況,的確使人難以啟齒,我一直不明白他們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帶我走,是感到羞恥?憤怒?痛心?
從小到大,我頑劣叛逆,自以為是,總是不受教,犯過不少錯,今次真的犯下了確確實實的罪案,是偷竊……
我對不起家中的每一位,父親、母親、姐姐,使他們蒙羞。
大家都帶著沉重腳步離開警局,我不敢去看他們的表情,但知道必定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母親捉得我的手更緊,使我倍感難過,不願意接受自己,原來從進出警局這一天開始,我漸漸討厭自己、鄙視自己。姐姐和我不同,她孝順父母,用功讀書,做事井井有條,測驗和考試的成績均很理想。我不及她,討厭讀書,有自己的想法,難和世界配合,總是格格不入。
不咬弦,不對勁,不協調。
畫面扭曲起來,顯得東倒西歪。
我懷念那些年,雖是苦澀,仍然懷念,那裡有自己最愛的母親,還有完整和幸福的家庭,我渴望回到過去,但清楚了解這不單是種盼望,更是不能達成的奢求,母親確實離開,走得很急,未有說過一聲再見。家不是家,不再溫暖,變得冷清,我的靈魂零零碎碎,生命支離破碎,像行屍走肉,像活死人。我希望這裡不是幻景,希望二十分鐘能成永不幻滅的永遠,這是一個回到過去、改變過去的機會,我希望事情如自己所想般發展,可惜事與願違,我回到一個位於辦公室的房間,這是我的第一次到訪,或許亦會是最後一次。
我看到一張熟悉的臉,以前的老闆:洛克。
第十一章:十歲
小男孩?
神秘人說什麼?
不明不白的說話,沒印象的一個人,他突然轉身,並把門關上,一步一步走過來,非常緩慢,這個房間內只有他和我,我是這樣認為,除了他的聲音,我什麼都聽不見。
神秘人純熟地開動照明,房間一下子照亮起來,使我的眼睛感到不適,我揉揉眼、眨眨眼,讓自己儘快適應環境的變化,不消一會兒,我始明白神秘人何以稱我作小男孩,望過自己身體一遍,赫然發現自己身穿卡通圖案T恤,一條運動短褲,一雙尺碼較小的過時運動鞋,身體小得可憐,這副身體大概屬於一個十歲的小男孩,換句話說,我變小了。
怎麼可能?
我到過那裡?做過什麼?遇上誰?何以突然變成小孩,我本是個成年人才對。
神秘人來到眼前,他示意我需要坐好,房間是封密的,沒有一扇窗,更沒有窗簾,這裡既像辦公室,又像會議室,有很多椅子,還有一張窄長的會議桌,彌漫沉悶氣氛,死氣沉沉,使人昏昏欲睡,還添上一點恐懼感。
神秘人在附近隨便找來一張椅子,嚴肅地盯著我,看他的樣子,應該是在工作,而且應付的對象就是變小了的我。他身穿一件淺藍色長袖恤衫,下半身是一條長西褲,還有一雙破舊皮鞋,看清楚一點,他束著小平頭,顯得清爽有型,身形不錯,長得高大健壯。
神秘人作自我介紹:「我是張探員,或者,你叫我阿勇也可以。」
我呆滯地回應:「哦,阿勇。」
探員?
即是說,這裡是警局之類的地方吧。
阿勇臉上肌肉稍為放鬆,似笑非笑地說:「小男孩,或者,叫你阿生會自然一點。」
我用大人的口吻說:「沒問題。」
阿勇似是明知故問:「阿生,你可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
我爽快答道:「是警局吧?」
阿勇點頭說:「對了,這裡是警局的盤問室,我需要問你一些問題,需要你合作幫忙。」
事情變得古怪,卻有趣,無緣無故我怎會來到警局呢?
這裡是盤問室,有犯罪嫌疑的人才會被送到這裡,我有過犯嗎?想不起來,我一直討厭犯罪,活得小心翼翼,儘可能面面俱圓,惹上官非的話可是相當麻煩。聽到阿勇的說話,被他挑起內心好奇,我開始想進一步尋找真相。
我搖頭說:「我不明白,我犯罪了嗎?你看得見的,眼前的我只是個小男孩,沒有能力作奸犯科。」
阿勇察覺我的焦躁,用右手輕按我的手臂以作鼓勵,對一個小男孩來說,他的手顯得相對地巨大,有點可怕。用小男孩的角度去看世界,有另一番味道,一事一物頓成龐然大物,盤問室的空間亦大得誇張,在只有兩個人的情況下,十分空洞。
阿勇眨過眼後說:「的確是,對於我來說,你所犯的罪微不足道,盤問是上司的命令,是例行公事,我需要遵從,這算是一份優差。」
我懷疑問道:「那到底是什麼罪?」
阿勇嚴肅地說:「偷竊。」
我再問:「你的意思是……我是小偷?」
阿勇笑著說:「對了。」
這些對話已經被阿勇記錄下來,他沒有親手筆錄,其恤衫的口袋裡放有一部錄音機,把對話一字不漏地記錄,他的做法很聰明,我在想,只有笨蛋才會邊說話邊筆錄,他顯然有點小聰明。
我繼續追問:「那我偷了什麼?」
阿勇說出古怪的兩隻字:「法則。」
我大笑起來:「哈哈!完全想不明白。」
我終於想起來,曾以為這是兒時往事的重播,由得它發展下去,漸漸發現稍有不同,另有變化。
小時候,我的確是個小偷,偷過父母藏在家中的錢,在玩具店偷過不少玩具模型,常說「上得山多終遇虎」,我也不例外,多次僥幸避過發現,成功偷竊,在打算收手前的最後的一次卻不幸被捕,我被轉送到警局處理,巧合地,那個探員就是叫阿勇,和現在的情況十分相似,經過探員一輪盤問,我仍然堅持那是我的第一次犯案,在這樣的情況下,誠實真的有效嗎?就算是今時今日,成年的我還會選擇隱瞞過去,試圖減輕自己的刑罰。由於那是兒童犯罪,只要定期到警局報到,並接受警司警戒,在十八歲的成年前不再犯罪,記錄便會自動在成年後刪除,我欣然接受這個做法,自此我亦得到應有的教訓和刑罰,不再犯罪,因為後果可以是更嚴重和麻煩的。
阿勇沉默不語,維持差不多兩分鐘。
我追問下去:「我偷的不是玩具模型嗎?」
阿勇笑說:「沒錯,十歲那年,你的確偷過玩具模型,但你應該明白,你不再是小男孩,已經長大成人。」
假裝天真無知,假裝自己仍然是個小男孩,企圖胡混過去,卻給阿勇知道了我的想法。
我唯有坦白說:「可惡,給你看穿了。」
阿勇說:「看穿與否並不重要,這只是我的工作,盤問時間只餘下十分鐘,你會在我面前說出真相嗎?你會坦白嗎?我不這樣認為,十分鐘過後,你便可以離開。」
同時間,我亦看穿了阿勇,他的立場明確,這只是一份工作,他不執著於查找真相,十分鐘過後,我離開,他亦離開,各自獲得釋放。
我提出要求:「我需要一杯咖啡。」
阿勇驚訝地說:「哇!真懂得享受,被盤問時還要求喝咖啡。」
我點頭說:「那可以嗎?」
阿勇把問題忽略過去,他只是說:「這裡只有罐裝的冰咖啡。」
我欣然接受:「也可以。」
我喜歡咖啡,不論是冷或熱,不論是昂貴還是廉宜,沒什麼所謂,給我喝便可以,喝咖啡的習慣也是模仿自過往的洛克,他深深影響那個心靈破碎的我。
然後,阿勇用盤問室裡的電話要求同事送來兩罐咖啡,分別是他和我的,看來我們都有了喝咖啡的癮,不喝咖啡,難以集中精神,懶得說話和幹活。兩分鐘過後,咖啡終於送到,那個探員也是個男人,比阿勇年輕,小幾歲,應該是他的下屬。我們各自握住一罐咖啡,一口接一口的喝進去,感覺十分痛快。時間還剩下八分鐘,我便可以輕鬆離開,喝咖啡是用來拖延時間的計謀,我似乎成功了。
阿勇煞有介事地說:「你不好奇自己偷了什麼嗎?」
我被突如其來的問句嚇住,差點吐出嘴裡的咖啡,待吞下後才回應:「你說是法則,我卻完全不明白。」
阿勇問:「你最近都在忙什麼?」
我坦白說:「寫小說。」
阿勇說得莫名其妙:「你的小說正逐步改變世界,有些人擁有超能力,有些人不再相信神,有些外星人來到地球,有些人的戀愛運欠佳,特別是女生,社會上出現了所謂的剩女現象。」
他的說話毫無水準,使我啼笑皆非,我故意高聲說:「哇!這些都關我屁事。」
阿勇不予理會,忽略我的誇張反應,他再說:「你寫了多久?」
我想了想後回答:「一年吧。」
阿勇用肯定的語氣說:「世界被你影響了整整一年,問題出自你所寫的小說。」
我壓抑不住怒火,向他破口大罵:「胡說!荒謬!我寫的又不是死亡筆記,沒有那種寫上名字便會導致他人死亡的情節,我用筆記本電腦寫作,內容都記錄在文字檔案裡,難道這樣會有問題嗎?」
阿勇說:「其實寫作沒有問題。」
我試圖以說話技巧洗脫罪名:「所以這是強加的罪名,是吧?」
阿勇沒有承認或否認,他繼續說自己的話:「我們希望你停手,不要再寫下去,而且需要刪除所有小說,包括你自己保存的,還有網絡上流傳的所有版本,假如有印刷成書的,請你把其碎成廢紙。」
我斷言拒絕:「絕對不可能。」
阿勇命令說:「你得服從,否則會惹上更多麻煩。」
我用不甘心的語氣說:「對不起,那些小說都是我的生命、我的心血,無論如何都不會答應!」
阿勇轉移話題:「你的老闆已經擁有法力,你知道嗎?」
我假裝不明白:「法力?什麼法力?」
我的確知道洛克能夠製造幻景,至於他會否擁有別的法力,則不得而知。
阿勇加以說明:「洛克擁有法力,懂得製造幻景,我們正身處他所製造的空間內,明白嗎?」
我反問他:「那又如何?我們相識多年,他是個好人,絕對不會利用法力作亂的。」
阿勇再說:「洛克沒有任何問題,他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大,懂得如何運用,問題是……將會有更多人擁有法力,被啟蒙成超凡人,時間會證明這一切,只要你的小說一直存在,世界會變得更為混亂,我說得很淺白了,相信你能明白當中意思。」
我點頭說:「明白了,這個世界會多了一班超凡人,然後造成世界大亂,或者構成世界大戰,總之會為世界帶來一定、一定的影響,對吧?對吧?」
阿勇一臉滿意地說:「嗯!你知道了。」
「可惜你是天生的獅子座,個性非常頑固,難以順利說服,希望有朝一日,你會接受勸說,好好考慮我的提議,刪除小說,放棄寫作。而且你本來就討厭麻煩,只要一直寫下去,你會惹到不能預料的大麻煩。」
阿勇說完一段話,我給出的回應卻是:「我比較想知道真相。」
阿勇錯愕問道:「什麼真相?」
我問:「寫作怎可能影響到世界呢。」
阿勇再次把話說得莫名其妙:「只有神才知道。」
我先在心裡暗罵:「呸,神什麼神?我才不願意相信神。」
然後,在嘴裡說:「媽的!我根本不相信神的存在。」
阿勇保持冷靜地說:「你不是寫過伊伊奇的故事嗎?」
我不禁搖頭嘆息:「唉!那是虛構的,那是胡扯的,不要傻。」
阿勇卻說:「祂已經是這裡的神。」
不論眼神或語氣,他都是出奇的認真,這使我甚感猶豫。
我啞口無言:「怎可能……」
我們沉默過一段很短的時間,然後阿勇突然說:「我們的對話很愉快,我還想繼續說下去,不過時限已到,你我都需要離開,在門外有人等待你,會接你回家,快走過去吧,你會喜歡下一個畫面的。」
我沒有選擇的機會,依照阿勇的意思步往大門,門外站了三個人,父親、母親、姐姐,我想起十歲那年的偷竊和被捕,和當年一模一樣的情景,他們把我從警局帶走,我的眼淚不禁湧出來,感到相當慚愧,無地自容,這是使他們難堪的家醜,我犯了錯,但保證永不再犯。
這畫面使我憶起母親,她已經不在人世,離開我們一家好幾年了,這時候,在這個幻景內,她牽著我的手離開,帶我回家,感覺十分溫暖,和我內心的冰冷形成了強烈對比。
我垂下頭說:「對不起,母親。」
母親默然不語,父親和姐姐亦然,他們沒有意欲開口,這個時候,這種情況,的確使人難以啟齒,我一直不明白他們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帶我走,是感到羞恥?憤怒?痛心?
從小到大,我頑劣叛逆,自以為是,總是不受教,犯過不少錯,今次真的犯下了確確實實的罪案,是偷竊……
我對不起家中的每一位,父親、母親、姐姐,使他們蒙羞。
大家都帶著沉重腳步離開警局,我不敢去看他們的表情,但知道必定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母親捉得我的手更緊,使我倍感難過,不願意接受自己,原來從進出警局這一天開始,我漸漸討厭自己、鄙視自己。姐姐和我不同,她孝順父母,用功讀書,做事井井有條,測驗和考試的成績均很理想。我不及她,討厭讀書,有自己的想法,難和世界配合,總是格格不入。
不咬弦,不對勁,不協調。
畫面扭曲起來,顯得東倒西歪。
我懷念那些年,雖是苦澀,仍然懷念,那裡有自己最愛的母親,還有完整和幸福的家庭,我渴望回到過去,但清楚了解這不單是種盼望,更是不能達成的奢求,母親確實離開,走得很急,未有說過一聲再見。家不是家,不再溫暖,變得冷清,我的靈魂零零碎碎,生命支離破碎,像行屍走肉,像活死人。我希望這裡不是幻景,希望二十分鐘能成永不幻滅的永遠,這是一個回到過去、改變過去的機會,我希望事情如自己所想般發展,可惜事與願違,我回到一個位於辦公室的房間,這是我的第一次到訪,或許亦會是最後一次。
我看到一張熟悉的臉,以前的老闆: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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