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N8》
第一章:新居
不知不覺,寫了一年小說,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時間轉眼就過去,有些人說我寫得不錯,有些人給予批評和建議,老實說,我覺得自己寫得還可以。
很多時候,寫小說,要寫得出色,要寫到東西,都需要一個寧靜環境,讓人專心一志的尋找靈感。我發現靈感像精靈,頑皮搗蛋,甚少自動現身,只有心無雜念、投入寫作的人才抓得住它。寫作生涯滿一周年,我有了新想法,下定決心,離開煩悶乏味的老家,搬到新環境居住。
在友人介紹下,我搬到市區的一座唐樓,樓齡是四十餘年。
初次見面,我對這個地方沒有好感,第一眼,看到簡陋的出入口,我幾乎破口大罵,情況糟糕,環境惡劣,勉強壓得住快要脫口而出的一聲「媽的」。眼前是一片濕漉漉的地面,裡面是烏黑色的牆壁,再往上走,梯間狹窄陰暗,照明嚴重不足,使我看不清前路。
我靈機一動,用手機當手電筒,打開軟體,攝像鏡頭旁的閃光燈立時發出刺眼光芒,然後,我才有勇氣繼續走。樓梯狹小得誇張,難以站穩,一不小心滑倒的話,應該會跌得像滾地葫蘆,看情況,我需要小心一點,注意每一步虛實。
唐樓共八層,八層之上是供住客共用的小天台,沒有人願意在那裡逗留片刻,滿布垃圾,臭氣沖天,若然不是地產經紀人不斷催促,我決不會走上去。
於是,我迫不得已在天台作一次觀察。
甫到達天台,我急忙用手掩鼻,擔心臭氣傳播劇毒,經紀人掛著無可奈何的表情,她亦不好受,一瞬間,我們用眼神達成共識,草草看過便離開。我吸入小許污濁空氣,導致呼吸不暢通,產生輕微咳嗽。
「吭吭……」這是可惡的咳嗽聲。
經紀人是個中年婦人,身形略矮略胖,言談間,知道她是個單身母親,帶著五歲大的兒子,身兼父職,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兒子,日子過得不容易。在這個城市裡,不少女人擁有類似背景,離婚和單身家庭在近年都很流行,是一股新趨勢。
經紀人苦著臉說:「楊先生,對不起,那天台……」
看到她吞吞吐吐,難以把話說下去,我乾脆說:「十分臭。」
簡潔,坦白。
我把自己的看法說得清楚,經紀人勉強點頭作回應,顯露不自然的表情,她倦容隱現,我輕易察覺得到其身上披著的累。
回到第八層,步進小單位,經紀人開動冷氣機,
著我關掉所有窗戶,她刻意營造較為舒適的環境,使室內溫度下降,希望達成一宗租住交易,或許,該看得負面一點,她希望使我上當,賺取更多薪水。
經紀人忙於用紙巾抹去額上汗珠,邊抹邊問:「楊先生,喜歡這個地方嗎?」
我懂她的立場和態度,明白她的用意,我強擠一個笑容說:「算是可以吧。」
說畢,經紀人立時慌張,表情再次變得不自然,她連忙說:「依我來看,這個單位的價錢算是合理,而且一個月前才作過重新裝修,牆壁粉刷成純白色,房間、廚房和廁所都十分整潔,幾台冷氣機、電熱水爐都是全新購置的……」
我打斷她的話:「唯一問題是天台。」
經紀人支支吾吾地說:「那……的確是個難題。」
交易會被一個臭氣彌漫的天台拖垮嗎?
經紀人憂心忡忡,為了自己,為了兒子,為了糊口,她必須達成每一宗交易,不能錯過任何機會。這時候,影響力很小的天台突然成為一道難題,始料未及,一下子考倒她了。
幾分鐘沉默,她陷於突然而來的苦惱,感到徬徨無助之際,我挺身而出說:「不用擔心,我有解決方法。」
經紀人聽見,顯得相當好奇,她問:「什麼?難道楊先生已經想出解決方法?」
我咧嘴一笑說:「我永遠不會跑到天台去。」
這句話不有趣,不存在任何笑點,卻引得經紀人呵呵大笑,高興得快哭出來,笑話無聊,連我自己也不滿意。她發笑的原因倒是簡單,我的一句說話,一個笑容,使她明白到交易快要達成,原來在我心目中,天台並不重要。
氣氛隨即轉變,使人感到輕鬆自在,經紀人不再緊張,緊繃的臉上肌肉鬆弛過來,笑容含蓄自然,不誇張、不造作,流露感激且一言難盡的眼神,我彷彿救過她一命。
唐樓第八層的一個小單位,是我租下的地方,內有兩房一廳,面積很小,卻適合純粹寫作的我。三個小單位本屬於一個千餘呎的大房子,屋主把它一分為三,經過重新裝修,乍看下,內部竟像新房子,亮麗整潔。一旦走到梯間,看到的,依然不堪入目,屋內屋外擁有絕然不同的兩種面貌,我為之稱奇讚絕。
經過十五分鐘觀察和考慮,我決定租下這個地方,租金出奇地廉宜,只是二千多塊錢,使我難以相信。這一帶交通方便,步行的話,不消十分鐘便抵達火車站,火車將城市各處緊密連接,前往其他地方都方便快捷,衡量好壞後,我下了決定,小單位成為新居。
由於我是為了寫小說才離開,所以沒有從老家搬走大量物品,最重要的只是一部筆記本電腦,我一直用它寫作,習慣很難一下子改變,別的機器、別的鍵盤都不對味,其實筆記本電腦的按鍵很小,卻只有它給予我最大安全感,不知不覺,我漸漸依賴著它。
成了習慣,成了依賴,習慣依賴,依賴習慣。
除此以外,我帶走一些必需品,主要是用作替換的衣服,我不買洗衣機,更不會動手洗衣服,在往後的日子裡,我會把穿過的衣服提到洗衣店處理,可能是一星期一次,可能是一個月一次,因此保存一定數量的後備衣服是重要的。
新居內部裝修不錯,當初的討厭感覺一掃而空,附設的家具和電器雖然簡陋,我卻不介意,沒有忘記目的,為了寫作才租住這個地方,假如是為了生活享受,我會有別的選擇。
這裡共有兩個房間,分別是睡房和書房,我在睡房擺放一張雙人大床,我的睡姿向來不固定,經常在床上滾動,一張大床是需要的,放上大床後,已經沒有多餘空間擺放家具,即是說,那裡只會有一張大床和簡單的布置。
說一下書房,那裡沒有書,小說、參考書、報紙、雜誌、漫畫等,統統都沒有,把這裡說成書房,真是一種胡說,一個諷刺。這裡有一個衣櫃,由於睡房空間不足,衣櫃遷移至此。另外,還有桌面電腦、顯示器、鍵盤、滑鼠、硬碟、揚聲器、耳機之類的電腦用品,井然有序,擺放在長方形的桌子上,巧合的是,以上用品都是黑色的,和我的性格相似,真是有夠黑暗。
提及桌面電腦,在我心目中,它形同虛設,由於習慣使用筆記本電腦,久而久之,我甚少用桌面電腦寫作,基本上,它是體積略大的金屬裝飾品。一般而言,在常人眼中,需要在書房置有桌面電腦才似模似樣。
搬進新居成為故事開端,這是一篇關於奧治的小說,情節屬真屬假,由讀者自行判斷,我只能說,現實世界和小說世界可以是一線之差,真實與虛幻,表象接近,難以一下子就看透。
午後兩點鐘,終於醒來,手機沒有依時吵醒我,它似乎突然失靈,根據依稀記憶,昨夜四點鐘,正準備入睡前,我曾經調較手機音量至最大,把鬧鐘設定妥當,然後側臥而睡。一覺醒來的這時候,我卻發現手機處於靜音狀態,這是怎樣一回事?
我有點愕然,是記憶出錯嗎?
在心裡,我禁不住疑問:「有人用過我的手機嗎?」
我迅即放下手機,同時撇下懷疑,強迫自己起床。今天有任務在身,需要前往一個地方,會見一個熟悉的人物,是大名鼎鼎的洛克先生。這裡是現實世界,而不是真假難辨的小說世界,我要找真實存在的洛克,到未曾到訪過的新辦公室走一趟,他曾經打電話給我,希望商談一些事情,至於是什麼,我沒有概念。
看了看手機熒幕,沒有特別訊息和未接來電,我鬆下一口氣。往日,一直討厭沒完沒了的任務和要求,走在忙至窒息的邊緣,不斷以生命作賭注。
今天是新一年的第二個星期一,即是一月十日,經過周末兩天假期,人們再次勞勞役役地上班工作,工作天只有一副表情,要找出不同之處,並不容易,每個人都像機器或工具,重複地幹活,重複地枉費生命。
我曾經亦是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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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人生》 第七章:久違的麥格理
《人生》
第七章:久違的麥格理
『阿森篇』
看著聽著,我繼續埋頭苦幹,假裝專注地工作,另一邊,一直留意這兩個人的對話,沒料到愛琴海的常客小二竟然和那個自稱為安達臣的中年男人有了意想不到的交流,使我大感意外。小二毫無疑問是長得可愛,但有點怪裡怪氣,她常常說自己有任務在身,這真是一個逗人喜愛的小玩笑,我想她是玩過太多網絡遊戲,將虛擬世界的角色代入自己身上。
那個安達臣亦不是善男信女,孤僻神秘,其身上流露的古怪氣質和小二不遑多讓。憑野獸直覺得知,他們都是好人,和我這頭獸面人心的半人半怪物同樣是值得信賴的好人。
過了不久,我將Blanc de Blancs香檳送到安達臣手上,那杯酒並不是每個人都受得住。如我所料,小二和他先後喝過,那剛烈的味道使小二甚為難受,安達臣臉上的表情亦告訴我「他勉強抵受得住」,的確是有點勉強。
事情有點巧合,其實Blanc de Blancs是我最愛的酒,第一次品嘗時,根本認不出它是香檳,還詫異的吐出一句「這真的是香檳嗎?」,那時候的自己既幼稚又天真,想起來也覺得好笑。
我還告訴他們:「我很愛喝冰咖啡,愛得要命。」
雖然,這句話的實際意義不大,但可以這樣坦白將自己內心感受說出來也是一件好事。
完成手頭上的工作,來到小休時間,我選擇暫別他們,隻身走到酒吧後門的廁所。此行有兩個目的,一是大便,二是抽煙,事實上,我沒有太大的煙癮,抽煙只是個裝酷的行為,與其說這是抽煙,倒不如說是「點香」,我只會吸一口,不會把煙直接吸進肺部,然後讓香煙在空氣中逐漸燃燒,直至燃盡,從頭到尾,我還是只抽一口,吐出一個煙圈,僅僅一個。
酒吧後門廁所門上塗有四隻大字:「不老長生」
多麼古怪的四隻字啊!
相信第一次來訪的人不會聯想到事情的真相,其實酒吧前身是日本料理店,所謂的「不老長生」是用來形容某一種清酒,後來酒吧老闆覺得這四隻字的意思很不錯,於是將它一直保留,沒有塗掉的打算。
我用鎖匙解開廁所大門,一手拉開,探頭一看,發覺裡面空無一人。
這個晚上,我很走運,酒吧後門廁所只有兩個廁格,剛好兩個都沒有人使用,一般情況下,裡面都是塞得滿滿,說的絕對不是大便,而是很多醉漢都會躲在廁格嘔吐,僥幸搶得一個廁格是難得降臨的幸運。
於是,我立即用紙巾和含有酒精成分的清潔液將坐板來一次徹底清潔,花掉五分鐘時間,雖然我沒有嚇怕人的潔癖,但總不能讓屁股和陌生人有一趟間接的親密接觸,而且這裡是男廁,使用到廁所的人只可能是男生或男人,最不能接受的是這一點。
我將一早就磨得爛爛的廉價牛仔褲退到膝蓋位置,別人總以為這條褲很貴,其實它只是爛得夠漂亮,爛得夠徹底,當時以二百塊錢買下,有些時候八哥狗還會跑到上面排尿,我不會責備牠,因為一條看上去多漂亮的褲子都不及牠重要,牠可是我的兄弟啊!
就是這一刻,我屁股正式貼近那塊已經清潔妥當的坐板,屁眼有涼涼的感覺,雨夜的氣溫未免太過冷,身處這種幾近密封的室內環境,竟然感應到陣陣陰風,甚至以為會有鬼怪出現,我想大概是自己多心了。
已經兩天沒有大便,剛才和小二他們聊完幾句話後,「便意」大發,趁小休的空檔來方便一下,大便分成三個部分釋出,憑那舒暢無比的感覺來推測,它們是非常健康的大便,不用多想,它們已經把整個水洞塞得滿滿,能大便到這種程度,很有滿足感,比調出一杯價格高昂的雞尾酒還要痛快!
我握住手機,打開音樂播放軟體,選了又選,有點頭痛,不如聽聽陶喆吧,最愛他的首張專輯,特別是那首《飛機場的十點半》,極為動聽,我第一次聽過後,立即在網絡拍賣中花錢買回價值不菲的原版唱片,卻感到物有所值,不愧是陶喆,不愧是原版,不愧是動聽!手機內也有這首歌的檔案,我沒有用耳機,直接用手機播放,歌聲由揚聲器傳播出來,音質一般,但歌曲動聽,有些時候,意境比一切都更重要,陶喆的歌,氣味四溢的廁所,舒暢無比的快感,還有使我感動的大便。
這感覺讓我再有除下太陽眼鏡的衝動,有點想看書,最近都在追看網絡作家馬小正的作品《天師》,用上輕鬆幽默的寫法,有點校園漫畫的味道,我忘記把大便沖走,沒有抹乾屁眼,專注閱讀,一口氣讀完兩章《天師》,十分滿足,彷彿走進小說世界,闖入奇幻校園,見過那個貪錢愛美的天子妮。
我緩緩按下沖水按鈕,將習以為常的墨綠色大便沖走,再慢條斯理地看完《天師》第十三章,才有離開的意欲,我在想,心愛的女朋友珍珍大概在自己的睡床上酣睡,好夢正甜,我立即放棄打電話給她的念頭,寧願她在美夢之中碰到我,當然不是變身成狼人的我,身邊沒有人知道這個秘密,包括父母、朋友、珍珍,他們都不知道,只有弟弟八哥狗,牠懂我。
「咦?」我暗道。
野獸的直覺再次出現,是一種潛在的高度警覺性,是危機逼近?
廁所門外一定有人在守候,而且那個人必定衝我而來,難道是我一直致力尋找的狼人同伴嗎?還是擁有神秘力量的夜行生物吸血鬼?
我步伐謹慎,小心翼翼地走每一步,那不過是數公尺的距離,只需幾秒已經走完,但莫名的壓迫感卻把我擠至窒息邊緣,我不得不加快腳步,轉動門柄,將門往外推開。
我戰戰兢兢的往外一瞧。
「是你?」我對眼前人竟然沒有太大驚訝,剛才的危機感甚至在剎那間一掃而空,原因很簡單……
因為,我們是認識的。
「嘿嘿,森仔,是我呢。」
眼前人是一個看一眼就覺得酷帥的成熟男人,他已經失蹤多年,自我六歲以後都沒有再見面,即是說,大概有十六年沒有見面,他一直渺無音訊,父母都說是客死異鄉。其實這種說法不無道理,一個失蹤十多年的人若然不是死去,難道是成了仙,升天去了?我的理智否定這個異想天開的假設,曾經以為他真的死去,不過在這個冷雨夜,他再次出現眼前。
至於我們的關係嗎?
是親戚吧。
可能是爸爸的表弟的唐妹的同父異母哥哥,我從未真正搞清楚我們的親屬關係。可能,他根本沒有所謂的同父異母妹妹,反正我爸亦想糊塗了,於是他成為我爸口中的「親戚」,我口中的「叔叔」。
「嗨!叔叔,我們都以為你死了啊!」我故作輕鬆的向他打招呼。
酷帥的叔叔叉著腰,挺直身體,一副神氣的模樣。他的外表嗎?我試形容一下,一頭黑色長直髮,長度到胸口,那張臉酷似劉德華,經常保持眉頭深鎖的表情,臉上寫有「滄海桑田」四隻字,刻劃出一段段歲月,見證一寸寸光蔭,有洗不掉的人生痕跡。不過有一點很神奇,除了滿臉鬍子之外,這個男人根本和十多年前沒兩樣,他一定花了很多時間和心血在外表保養上。
叔叔走過來,搭著我的肩,我們高度相若,以黃種人來說,都算是高個子。
他一臉自豪的說:「森仔,我絕對不會輕易死去。」
「真的嗎?」我驚訝地問道,事實上是有些不知所以,但使我吃驚的並不是叔叔突然出現,而是……他那不老外貌。
叔叔的嘴巴隨即發出「喀喀」的聲音,是他那帶點狂妄的笑聲,很豪邁!很有氣勢!
「嘿嘿嘿!因為我是你的麥格理叔叔。」
他字正腔圓地道出自己的名字:麥格理。
剛才,我一直沒有喊出他的名字,原因是大意忘記,忘記是正常不過,畢竟我們已有十六年沒有見面了。
叔叔一直拍打我的肩膀,應該是用來測試我身上肌肉和身體狀態,自從無故變成狼人後,肌肉有增無減,基因突變帶來影響,改變身體的基本質素,假如有人將我送進研究所進行解剖,應該會被證實為不正常人類。
「叔叔……」我表情呆滯,廁所內那份壓迫感徹底消失,卻添上一份親切感,是來自一個多年不見的叔叔,想不到我竟然有些莫名感動。
我茫然若失地凝視麥格理叔叔,那張臉很親切,我受到感動,眼裡泛起閃爍淚光,想起成為狼人的那一夜,八哥狗衝進廁所舔我的臉,舔走眼淚,那時候流過的淚,假如和此刻比較,不存差異。
叔叔親切地說:「你過去的、現在的、心裡的、身體的,我都一一知道。」
這些話使我倍感迷惘。
「叔叔,你是有話想對我說吧?」我懷疑地問道。
「嘿嘿嘿!」他突然昂首狂笑起來。
「可否說得簡單一點啊?」我追問說。
叔叔並沒有垂下頭,那雙眼正遙望夜空中的一片烏雲,隱若看得見躲在它背後的是可惡月亮。
他說:「我經歷過發生在你身上的一切!」
「……」我狐疑地觀察他的側臉,留意表情,對他的話抱有懷疑。
「森仔,走吧!」叔叔突然面向前方大踏步的走。
「什麼?到那裡啊?」我遲疑地問道。
「嘿嘿,到便利店啊,我口渴,但不想喝酒吧裡的酒,你可以請客嗎?」
我摸了摸牛仔褲口袋裡的錢包,然後爽快地說:「沒問題。」
於是,我們走過三條大街,我很驚訝,在午夜時分,碰到的途人比想像中多,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大部分手上都提著香煙,大部分都醉醺醺,男男女女扭作一團,最重要的是,我看得出一臉稚氣的他們應該都是未成年。
我沒有理由去責備他們,在少年時代,我亦有過一些相似的荒唐歲月,每個人也有過去,我的過去是平凡人類,現在卻是躲躲藏藏的狼人,不敢面對滿月,害怕再次變成怪物。
走進便利店,正在工作的胖阿姨沒有看過我們一眼,她忙於點算店裡貨品,我和叔叔自然地走到飲品冷藏櫃前,費煞思量,考慮到底喝些什麼,經過十分鐘,兩個高個子的大男人竟然為這種芝麻小事浪費這麼多時間,實在有夠白痴。到最後,他挑豆奶,我挑蜜瓜奶,終於搞定。
剛才,我摸錢包的動作很自然,但對這一刻來說亦是很無謂,因為那根本就是個最單純的習慣性動作,最後用來付錢的只是超方便的八達通卡,而它亦不是窩在錢包裡。
胖阿姨為我們收款,依然沒看我一眼,她專注工作,同時又用了無生氣的語調,急促地說出一段話:「一盒豆奶,一盒蜜瓜奶,多謝兩位十二塊錢,蝦餅進行特價,六塊錢買到兩包,有興趣試試嗎?沒興趣的話也可以,可以試試牛奶糖,也在進行特價啊,十塊錢而已,試試吧……沒興趣嗎?不如再試試巧克力,也是進行特價,味道很不錯的……」
聽起來完全淡而無味的一段話,我被嚇得目瞪口呆,由於禮貌問題,我讓她說完,而且裝出一副認真在聽的樣子,我認為這是對眼前通宵工作的胖阿姨一種最崇高敬意。
「不用了,謝謝。」我回應說,假如她再說下去,我可能會抵受不住,然後瘋掉。
我和叔叔二話不說,立刻離開便利店,從他那無奈且不耐煩的眼神,我清楚明白,他同樣討厭胖阿姨。
第七章:久違的麥格理
『阿森篇』
看著聽著,我繼續埋頭苦幹,假裝專注地工作,另一邊,一直留意這兩個人的對話,沒料到愛琴海的常客小二竟然和那個自稱為安達臣的中年男人有了意想不到的交流,使我大感意外。小二毫無疑問是長得可愛,但有點怪裡怪氣,她常常說自己有任務在身,這真是一個逗人喜愛的小玩笑,我想她是玩過太多網絡遊戲,將虛擬世界的角色代入自己身上。
那個安達臣亦不是善男信女,孤僻神秘,其身上流露的古怪氣質和小二不遑多讓。憑野獸直覺得知,他們都是好人,和我這頭獸面人心的半人半怪物同樣是值得信賴的好人。
過了不久,我將Blanc de Blancs香檳送到安達臣手上,那杯酒並不是每個人都受得住。如我所料,小二和他先後喝過,那剛烈的味道使小二甚為難受,安達臣臉上的表情亦告訴我「他勉強抵受得住」,的確是有點勉強。
事情有點巧合,其實Blanc de Blancs是我最愛的酒,第一次品嘗時,根本認不出它是香檳,還詫異的吐出一句「這真的是香檳嗎?」,那時候的自己既幼稚又天真,想起來也覺得好笑。
我還告訴他們:「我很愛喝冰咖啡,愛得要命。」
雖然,這句話的實際意義不大,但可以這樣坦白將自己內心感受說出來也是一件好事。
完成手頭上的工作,來到小休時間,我選擇暫別他們,隻身走到酒吧後門的廁所。此行有兩個目的,一是大便,二是抽煙,事實上,我沒有太大的煙癮,抽煙只是個裝酷的行為,與其說這是抽煙,倒不如說是「點香」,我只會吸一口,不會把煙直接吸進肺部,然後讓香煙在空氣中逐漸燃燒,直至燃盡,從頭到尾,我還是只抽一口,吐出一個煙圈,僅僅一個。
酒吧後門廁所門上塗有四隻大字:「不老長生」
多麼古怪的四隻字啊!
相信第一次來訪的人不會聯想到事情的真相,其實酒吧前身是日本料理店,所謂的「不老長生」是用來形容某一種清酒,後來酒吧老闆覺得這四隻字的意思很不錯,於是將它一直保留,沒有塗掉的打算。
我用鎖匙解開廁所大門,一手拉開,探頭一看,發覺裡面空無一人。
這個晚上,我很走運,酒吧後門廁所只有兩個廁格,剛好兩個都沒有人使用,一般情況下,裡面都是塞得滿滿,說的絕對不是大便,而是很多醉漢都會躲在廁格嘔吐,僥幸搶得一個廁格是難得降臨的幸運。
於是,我立即用紙巾和含有酒精成分的清潔液將坐板來一次徹底清潔,花掉五分鐘時間,雖然我沒有嚇怕人的潔癖,但總不能讓屁股和陌生人有一趟間接的親密接觸,而且這裡是男廁,使用到廁所的人只可能是男生或男人,最不能接受的是這一點。
我將一早就磨得爛爛的廉價牛仔褲退到膝蓋位置,別人總以為這條褲很貴,其實它只是爛得夠漂亮,爛得夠徹底,當時以二百塊錢買下,有些時候八哥狗還會跑到上面排尿,我不會責備牠,因為一條看上去多漂亮的褲子都不及牠重要,牠可是我的兄弟啊!
就是這一刻,我屁股正式貼近那塊已經清潔妥當的坐板,屁眼有涼涼的感覺,雨夜的氣溫未免太過冷,身處這種幾近密封的室內環境,竟然感應到陣陣陰風,甚至以為會有鬼怪出現,我想大概是自己多心了。
已經兩天沒有大便,剛才和小二他們聊完幾句話後,「便意」大發,趁小休的空檔來方便一下,大便分成三個部分釋出,憑那舒暢無比的感覺來推測,它們是非常健康的大便,不用多想,它們已經把整個水洞塞得滿滿,能大便到這種程度,很有滿足感,比調出一杯價格高昂的雞尾酒還要痛快!
我握住手機,打開音樂播放軟體,選了又選,有點頭痛,不如聽聽陶喆吧,最愛他的首張專輯,特別是那首《飛機場的十點半》,極為動聽,我第一次聽過後,立即在網絡拍賣中花錢買回價值不菲的原版唱片,卻感到物有所值,不愧是陶喆,不愧是原版,不愧是動聽!手機內也有這首歌的檔案,我沒有用耳機,直接用手機播放,歌聲由揚聲器傳播出來,音質一般,但歌曲動聽,有些時候,意境比一切都更重要,陶喆的歌,氣味四溢的廁所,舒暢無比的快感,還有使我感動的大便。
這感覺讓我再有除下太陽眼鏡的衝動,有點想看書,最近都在追看網絡作家馬小正的作品《天師》,用上輕鬆幽默的寫法,有點校園漫畫的味道,我忘記把大便沖走,沒有抹乾屁眼,專注閱讀,一口氣讀完兩章《天師》,十分滿足,彷彿走進小說世界,闖入奇幻校園,見過那個貪錢愛美的天子妮。
我緩緩按下沖水按鈕,將習以為常的墨綠色大便沖走,再慢條斯理地看完《天師》第十三章,才有離開的意欲,我在想,心愛的女朋友珍珍大概在自己的睡床上酣睡,好夢正甜,我立即放棄打電話給她的念頭,寧願她在美夢之中碰到我,當然不是變身成狼人的我,身邊沒有人知道這個秘密,包括父母、朋友、珍珍,他們都不知道,只有弟弟八哥狗,牠懂我。
「咦?」我暗道。
野獸的直覺再次出現,是一種潛在的高度警覺性,是危機逼近?
廁所門外一定有人在守候,而且那個人必定衝我而來,難道是我一直致力尋找的狼人同伴嗎?還是擁有神秘力量的夜行生物吸血鬼?
我步伐謹慎,小心翼翼地走每一步,那不過是數公尺的距離,只需幾秒已經走完,但莫名的壓迫感卻把我擠至窒息邊緣,我不得不加快腳步,轉動門柄,將門往外推開。
我戰戰兢兢的往外一瞧。
「是你?」我對眼前人竟然沒有太大驚訝,剛才的危機感甚至在剎那間一掃而空,原因很簡單……
因為,我們是認識的。
「嘿嘿,森仔,是我呢。」
眼前人是一個看一眼就覺得酷帥的成熟男人,他已經失蹤多年,自我六歲以後都沒有再見面,即是說,大概有十六年沒有見面,他一直渺無音訊,父母都說是客死異鄉。其實這種說法不無道理,一個失蹤十多年的人若然不是死去,難道是成了仙,升天去了?我的理智否定這個異想天開的假設,曾經以為他真的死去,不過在這個冷雨夜,他再次出現眼前。
至於我們的關係嗎?
是親戚吧。
可能是爸爸的表弟的唐妹的同父異母哥哥,我從未真正搞清楚我們的親屬關係。可能,他根本沒有所謂的同父異母妹妹,反正我爸亦想糊塗了,於是他成為我爸口中的「親戚」,我口中的「叔叔」。
「嗨!叔叔,我們都以為你死了啊!」我故作輕鬆的向他打招呼。
酷帥的叔叔叉著腰,挺直身體,一副神氣的模樣。他的外表嗎?我試形容一下,一頭黑色長直髮,長度到胸口,那張臉酷似劉德華,經常保持眉頭深鎖的表情,臉上寫有「滄海桑田」四隻字,刻劃出一段段歲月,見證一寸寸光蔭,有洗不掉的人生痕跡。不過有一點很神奇,除了滿臉鬍子之外,這個男人根本和十多年前沒兩樣,他一定花了很多時間和心血在外表保養上。
叔叔走過來,搭著我的肩,我們高度相若,以黃種人來說,都算是高個子。
他一臉自豪的說:「森仔,我絕對不會輕易死去。」
「真的嗎?」我驚訝地問道,事實上是有些不知所以,但使我吃驚的並不是叔叔突然出現,而是……他那不老外貌。
叔叔的嘴巴隨即發出「喀喀」的聲音,是他那帶點狂妄的笑聲,很豪邁!很有氣勢!
「嘿嘿嘿!因為我是你的麥格理叔叔。」
他字正腔圓地道出自己的名字:麥格理。
剛才,我一直沒有喊出他的名字,原因是大意忘記,忘記是正常不過,畢竟我們已有十六年沒有見面了。
叔叔一直拍打我的肩膀,應該是用來測試我身上肌肉和身體狀態,自從無故變成狼人後,肌肉有增無減,基因突變帶來影響,改變身體的基本質素,假如有人將我送進研究所進行解剖,應該會被證實為不正常人類。
「叔叔……」我表情呆滯,廁所內那份壓迫感徹底消失,卻添上一份親切感,是來自一個多年不見的叔叔,想不到我竟然有些莫名感動。
我茫然若失地凝視麥格理叔叔,那張臉很親切,我受到感動,眼裡泛起閃爍淚光,想起成為狼人的那一夜,八哥狗衝進廁所舔我的臉,舔走眼淚,那時候流過的淚,假如和此刻比較,不存差異。
叔叔親切地說:「你過去的、現在的、心裡的、身體的,我都一一知道。」
這些話使我倍感迷惘。
「叔叔,你是有話想對我說吧?」我懷疑地問道。
「嘿嘿嘿!」他突然昂首狂笑起來。
「可否說得簡單一點啊?」我追問說。
叔叔並沒有垂下頭,那雙眼正遙望夜空中的一片烏雲,隱若看得見躲在它背後的是可惡月亮。
他說:「我經歷過發生在你身上的一切!」
「……」我狐疑地觀察他的側臉,留意表情,對他的話抱有懷疑。
「森仔,走吧!」叔叔突然面向前方大踏步的走。
「什麼?到那裡啊?」我遲疑地問道。
「嘿嘿,到便利店啊,我口渴,但不想喝酒吧裡的酒,你可以請客嗎?」
我摸了摸牛仔褲口袋裡的錢包,然後爽快地說:「沒問題。」
於是,我們走過三條大街,我很驚訝,在午夜時分,碰到的途人比想像中多,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大部分手上都提著香煙,大部分都醉醺醺,男男女女扭作一團,最重要的是,我看得出一臉稚氣的他們應該都是未成年。
我沒有理由去責備他們,在少年時代,我亦有過一些相似的荒唐歲月,每個人也有過去,我的過去是平凡人類,現在卻是躲躲藏藏的狼人,不敢面對滿月,害怕再次變成怪物。
走進便利店,正在工作的胖阿姨沒有看過我們一眼,她忙於點算店裡貨品,我和叔叔自然地走到飲品冷藏櫃前,費煞思量,考慮到底喝些什麼,經過十分鐘,兩個高個子的大男人竟然為這種芝麻小事浪費這麼多時間,實在有夠白痴。到最後,他挑豆奶,我挑蜜瓜奶,終於搞定。
剛才,我摸錢包的動作很自然,但對這一刻來說亦是很無謂,因為那根本就是個最單純的習慣性動作,最後用來付錢的只是超方便的八達通卡,而它亦不是窩在錢包裡。
胖阿姨為我們收款,依然沒看我一眼,她專注工作,同時又用了無生氣的語調,急促地說出一段話:「一盒豆奶,一盒蜜瓜奶,多謝兩位十二塊錢,蝦餅進行特價,六塊錢買到兩包,有興趣試試嗎?沒興趣的話也可以,可以試試牛奶糖,也在進行特價啊,十塊錢而已,試試吧……沒興趣嗎?不如再試試巧克力,也是進行特價,味道很不錯的……」
聽起來完全淡而無味的一段話,我被嚇得目瞪口呆,由於禮貌問題,我讓她說完,而且裝出一副認真在聽的樣子,我認為這是對眼前通宵工作的胖阿姨一種最崇高敬意。
「不用了,謝謝。」我回應說,假如她再說下去,我可能會抵受不住,然後瘋掉。
我和叔叔二話不說,立刻離開便利店,從他那無奈且不耐煩的眼神,我清楚明白,他同樣討厭胖阿姨。
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3N8》 序章:數字
《3N8》
序章:數字
「3N8」──奇怪的組合。
阿拉伯數字3和8之間夾雜一個英文字母N,最簡單不過的解釋便是我的出生日期:八月三日。中間的N是英語and的簡寫,化成中文,意思是三和八。
日常生活中,我經常有機會碰到3N8,例如八達通卡增值前後的金額、道路上的汽車號碼牌、在電腦和手機上顯示的時間、燒烤晚上舉行大抽獎時自選的幸運號碼。形形色色的3N8圍繞著每一天的自己,從童年開始,延伸至長大成人的現在,它們自然的成為我所認定的幸運數字。
其實不單是我,在香港這個城市裡,不少人都喜歡這兩個數字,它們恰巧代表著好運氣、好兆頭,說出來、聽上去的感覺都很舒服,滿載著正面的氣息。
我發自內心的喜歡3N8,這是一種信仰、迷信,或許都不是,純粹是依賴和習慣,正如剛才所說,抽獎的時候要自選一個號碼,我只會選3或8,這免去了一些煩惱。
啊……想起來,在小學時代的某一年,那個代表自己的學生號碼曾經是38,我認為這是個巧合。在這個晚上的八點三十分,我從火車站大堂走到月台,大概是潛意識或心魔作崇,突然有了一個想法,已站到黃線以內位置的我回身一看,看到梯級那邊的一張海報,它毫不起眼,卻偏偏牽引著我的目光,內容是「多走樓梯……38級……」之類,當中的數字38非常突出,我甚至上前用手機拍下一張照片以作記錄。
現在是午夜,我正身處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它鄰近火車站,離車站大堂約五分鐘的路程,相當便利。我選擇坐在附屬咖啡室的位置,向職員點了一杯冰巧克力和一件芝士蛋糕,製作精緻,十分可口,由於芝士蛋糕容易使人上癮,我花了五分鐘便吃光了,剩下冰巧克力作伴,我不知道會在何時離開,檯子上的筆記本電腦活力充沛,電池能撐上五個小時,我們擁有的毅力相當,鬥志旺盛。
我把廉價耳機接上,讓電腦作主,隨機的播放著音樂,反正在專心寫作的時候,我不會介意那是什麼歌曲,聽音樂純粹是為了把自己和世界拉得稍遠一點,有著距離,有著阻隔,有了安全感。
快餐店裡的客人不多,逗留的人大多是學生,他們在趕家課或溫習筆記,在我前方的位置有一個略有傻氣的男生,和我年紀相若,他架著黑色粗框架眼鏡,長得不算帥,至少我認為自己比他好看,在我進入快餐店前,他已經窩在這裡不斷操作筆記本電腦,我看不到他的作業,搞不懂他是誰,擁有不熟悉的長相,卻有著和我相似的行為,他可能也是一個作者,又可能是我想多了,那傢伙不過是在趕家課。
我決定不理會男生,開始著手寫作,打開文件檔,嘗試開展一個新故事,我關掉電腦的即時通訊軟體,又把手機調較為靜音狀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打擾。
順帶一提,我的個性有點古怪,曾經在即時通訊軟體新增自己為朋友,能看到自己的上線狀態,又可以發送訊息,進行自言自語式的聊天;在手機的通訊錄裡,我也有自己的記錄,在幾天前,曾經無聊的為自己設置獨有的來電音樂,又是一首周杰倫的歌曲,歌名和我寫過的小說也有點關係,是《回到過去》,相信這音樂永遠都不會響起,道理很簡單,因為我不可能用同一個號碼來打電話給自己。
突然間,一個中年男人用著異常頻密的腳步走進快餐店,他走往我的方向,我們之間的距離大幅縮短,這是幾秒間發生的事情,我為之驚訝。
瘦弱矮小的中年男人停步,我知道他躲在我的背後,距離不足三十公分,後方沒有其他檯子,即是說,男人是衝著我而來。
我心想:「搞什麼鬼啊?」
內心湧現一種不熟悉的不安感,有著被陌生人監視的怪異感覺,我擱下寫作,把電腦的畫面切換至其他軟體上,輸入一些討論區的網址,看看罵戰,八卦一下;閱讀一些最新科技產品資訊,查看電子郵件,由於沒有新郵件,我隨隨便便的看舊郵件;打開音樂播放軟體,假裝挑選歌曲,其實只是裝模作樣。
以上的行為是一個循環。
經過十分鐘,我完成暗中的觀察,在中年男人監視我的期間,我亦在嘗試估計他的企圖,這是一場心理戰,又是和耐性有關的考驗。
「三、二、一……」我在心裡進行倒數。
注定的一刻來臨,我轉身向他瞪眼,這防不勝防的眼神使他傻眼了。
「對不起,先生,我不過是學習一下電腦的操作技巧,沒有惡意的。」他慌亂起來,急著向我解釋。
我沉默不語,用著更銳利的眼神盯住他,有些時候,冷漠的眼神比衝動的言語更為咄咄逼人。我有了邪惡念頭,希望使他畏懼,我對這個自己感到陌生,這強硬的態度亦不是我的作風。
「真的對不起,因為我是個電腦初學者,碰巧看到你在用電腦,所以十分好奇,請你不要介意。」他繼續進行解釋,我偏偏討厭這樣子,認為這是他的偽裝。
我冷漠的說:「好奇?你知不知道你在侵犯我的隱私?」
木無表情,不怒吼,不睜眉,呈現一副不耐煩的表情。
中年男人的嘴裡吐出一大堆道歉說話,態度恭恭敬敬,神色慌張,我沒有留意說話內容,搞不懂他的想法,反正不感興趣,而且我知道廢話一向對健康無益,結論是不聽也罷。
最後,我淡然說:「哦……請不要煩我。」
「對不起……」
我作了一個手勢示意他快點離開。
話未說完,男人轉身就跑,不尋常的頻密腳步再次使我吃驚,快得沒話說,快得沒道理,如一陣風的穿梭於快餐店的兩個出入口,眨眼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男人的突入打亂我的思緒,影響寫作計劃,我沒有心情寫下去。我漫無目的,重複的看幾個討論區的最新帖子,研究沒完沒了的網絡罵戰,我覺得他們很無聊,不明白那些人類在想什麼,亦不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搞不懂自己怎麼不回家,一個星期裡有幾個晚上都窩在咖啡室寫小說,究竟為了什麼……
我希望用不斷的思索來換取一個有意思的答案。
午夜一點三十八分,又是生命裡從不缺席的3N8,我給自己一個答案:「討厭回家,那是個不屬於自己的地方,那裡是父親和阿姨的家,他年紀老邁,變得囉嗦,只會給我增添麻煩;阿姨是家庭的入侵者,我們之間沒有親情存在,亦沒有關係可言。我決定離家出走,找一個容得下自己的新居,讓自己盡情寫作,發揮所長。」
思考是件累人的事,我的雙眼累至睜不開來,除下眼鏡,決定伏在檯子上小睡片刻,可以是五分鐘、十五分鐘、一個小時,睡多久都沒所謂,這裡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永遠歡迎我的到來。
嗯,睡醒後,再想一想吧。
忘了說,我的名字是「奧治」。
序章:數字
「3N8」──奇怪的組合。
阿拉伯數字3和8之間夾雜一個英文字母N,最簡單不過的解釋便是我的出生日期:八月三日。中間的N是英語and的簡寫,化成中文,意思是三和八。
日常生活中,我經常有機會碰到3N8,例如八達通卡增值前後的金額、道路上的汽車號碼牌、在電腦和手機上顯示的時間、燒烤晚上舉行大抽獎時自選的幸運號碼。形形色色的3N8圍繞著每一天的自己,從童年開始,延伸至長大成人的現在,它們自然的成為我所認定的幸運數字。
其實不單是我,在香港這個城市裡,不少人都喜歡這兩個數字,它們恰巧代表著好運氣、好兆頭,說出來、聽上去的感覺都很舒服,滿載著正面的氣息。
我發自內心的喜歡3N8,這是一種信仰、迷信,或許都不是,純粹是依賴和習慣,正如剛才所說,抽獎的時候要自選一個號碼,我只會選3或8,這免去了一些煩惱。
啊……想起來,在小學時代的某一年,那個代表自己的學生號碼曾經是38,我認為這是個巧合。在這個晚上的八點三十分,我從火車站大堂走到月台,大概是潛意識或心魔作崇,突然有了一個想法,已站到黃線以內位置的我回身一看,看到梯級那邊的一張海報,它毫不起眼,卻偏偏牽引著我的目光,內容是「多走樓梯……38級……」之類,當中的數字38非常突出,我甚至上前用手機拍下一張照片以作記錄。
現在是午夜,我正身處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它鄰近火車站,離車站大堂約五分鐘的路程,相當便利。我選擇坐在附屬咖啡室的位置,向職員點了一杯冰巧克力和一件芝士蛋糕,製作精緻,十分可口,由於芝士蛋糕容易使人上癮,我花了五分鐘便吃光了,剩下冰巧克力作伴,我不知道會在何時離開,檯子上的筆記本電腦活力充沛,電池能撐上五個小時,我們擁有的毅力相當,鬥志旺盛。
我把廉價耳機接上,讓電腦作主,隨機的播放著音樂,反正在專心寫作的時候,我不會介意那是什麼歌曲,聽音樂純粹是為了把自己和世界拉得稍遠一點,有著距離,有著阻隔,有了安全感。
快餐店裡的客人不多,逗留的人大多是學生,他們在趕家課或溫習筆記,在我前方的位置有一個略有傻氣的男生,和我年紀相若,他架著黑色粗框架眼鏡,長得不算帥,至少我認為自己比他好看,在我進入快餐店前,他已經窩在這裡不斷操作筆記本電腦,我看不到他的作業,搞不懂他是誰,擁有不熟悉的長相,卻有著和我相似的行為,他可能也是一個作者,又可能是我想多了,那傢伙不過是在趕家課。
我決定不理會男生,開始著手寫作,打開文件檔,嘗試開展一個新故事,我關掉電腦的即時通訊軟體,又把手機調較為靜音狀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打擾。
順帶一提,我的個性有點古怪,曾經在即時通訊軟體新增自己為朋友,能看到自己的上線狀態,又可以發送訊息,進行自言自語式的聊天;在手機的通訊錄裡,我也有自己的記錄,在幾天前,曾經無聊的為自己設置獨有的來電音樂,又是一首周杰倫的歌曲,歌名和我寫過的小說也有點關係,是《回到過去》,相信這音樂永遠都不會響起,道理很簡單,因為我不可能用同一個號碼來打電話給自己。
突然間,一個中年男人用著異常頻密的腳步走進快餐店,他走往我的方向,我們之間的距離大幅縮短,這是幾秒間發生的事情,我為之驚訝。
瘦弱矮小的中年男人停步,我知道他躲在我的背後,距離不足三十公分,後方沒有其他檯子,即是說,男人是衝著我而來。
我心想:「搞什麼鬼啊?」
內心湧現一種不熟悉的不安感,有著被陌生人監視的怪異感覺,我擱下寫作,把電腦的畫面切換至其他軟體上,輸入一些討論區的網址,看看罵戰,八卦一下;閱讀一些最新科技產品資訊,查看電子郵件,由於沒有新郵件,我隨隨便便的看舊郵件;打開音樂播放軟體,假裝挑選歌曲,其實只是裝模作樣。
以上的行為是一個循環。
經過十分鐘,我完成暗中的觀察,在中年男人監視我的期間,我亦在嘗試估計他的企圖,這是一場心理戰,又是和耐性有關的考驗。
「三、二、一……」我在心裡進行倒數。
注定的一刻來臨,我轉身向他瞪眼,這防不勝防的眼神使他傻眼了。
「對不起,先生,我不過是學習一下電腦的操作技巧,沒有惡意的。」他慌亂起來,急著向我解釋。
我沉默不語,用著更銳利的眼神盯住他,有些時候,冷漠的眼神比衝動的言語更為咄咄逼人。我有了邪惡念頭,希望使他畏懼,我對這個自己感到陌生,這強硬的態度亦不是我的作風。
「真的對不起,因為我是個電腦初學者,碰巧看到你在用電腦,所以十分好奇,請你不要介意。」他繼續進行解釋,我偏偏討厭這樣子,認為這是他的偽裝。
我冷漠的說:「好奇?你知不知道你在侵犯我的隱私?」
木無表情,不怒吼,不睜眉,呈現一副不耐煩的表情。
中年男人的嘴裡吐出一大堆道歉說話,態度恭恭敬敬,神色慌張,我沒有留意說話內容,搞不懂他的想法,反正不感興趣,而且我知道廢話一向對健康無益,結論是不聽也罷。
最後,我淡然說:「哦……請不要煩我。」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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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突入打亂我的思緒,影響寫作計劃,我沒有心情寫下去。我漫無目的,重複的看幾個討論區的最新帖子,研究沒完沒了的網絡罵戰,我覺得他們很無聊,不明白那些人類在想什麼,亦不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搞不懂自己怎麼不回家,一個星期裡有幾個晚上都窩在咖啡室寫小說,究竟為了什麼……
我希望用不斷的思索來換取一個有意思的答案。
午夜一點三十八分,又是生命裡從不缺席的3N8,我給自己一個答案:「討厭回家,那是個不屬於自己的地方,那裡是父親和阿姨的家,他年紀老邁,變得囉嗦,只會給我增添麻煩;阿姨是家庭的入侵者,我們之間沒有親情存在,亦沒有關係可言。我決定離家出走,找一個容得下自己的新居,讓自己盡情寫作,發揮所長。」
思考是件累人的事,我的雙眼累至睜不開來,除下眼鏡,決定伏在檯子上小睡片刻,可以是五分鐘、十五分鐘、一個小時,睡多久都沒所謂,這裡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永遠歡迎我的到來。
嗯,睡醒後,再想一想吧。
忘了說,我的名字是「奧治」。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3N8》 故事簡介
picture from http://www.alltimelowe.com/
《3N8》
又名《不缺席的3N8》
故事簡介:
「千萬不要陷進寫作的死胡同,亦不要妄想奪取世界的法則。」
奧治──性情孤僻,醉心寫作,毅然離開家人,搬進四十餘歲的破唐樓,為自己的故事打拼。
世界──分分秒秒的被改變和吞噬,虛構的人物闖進我們的世界,面目逐漸模糊,難分真與假。
魔王──無處不在,無所不能,會在平常的快餐店現身,會在最後的關卡守候;會作出可惡的追捕,又會給予喘息的分秒和小睡片刻的機會。
超凡人──單憑短暫的眼神接觸,已能進入人類的凌界,身上擁有驚人的法力,卻苦苦糾纏著奧治。
沙灘──每天只有一班通往那裡的直通車,錯過的話便要多等一天,想到這個夢幻之地嗎?
《3N8》
又名《不缺席的3N8》
故事簡介:
「千萬不要陷進寫作的死胡同,亦不要妄想奪取世界的法則。」
奧治──性情孤僻,醉心寫作,毅然離開家人,搬進四十餘歲的破唐樓,為自己的故事打拼。
世界──分分秒秒的被改變和吞噬,虛構的人物闖進我們的世界,面目逐漸模糊,難分真與假。
魔王──無處不在,無所不能,會在平常的快餐店現身,會在最後的關卡守候;會作出可惡的追捕,又會給予喘息的分秒和小睡片刻的機會。
超凡人──單憑短暫的眼神接觸,已能進入人類的凌界,身上擁有驚人的法力,卻苦苦糾纏著奧治。
沙灘──每天只有一班通往那裡的直通車,錯過的話便要多等一天,想到這個夢幻之地嗎?
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不欣賞《Black Swan》黑天鵝
《Black Swan》,即黑天鵝,一齣使人有所期待的電影,我亦抱有期待的去看電影。
期待之一,由於女主角是Natalie Portman,由1994年的《Leon》開始,我們都看著她的成長和蛻變,直至十多年後的現在,她已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成就。
期待之二,電影的預告片,當中有一幕,Natalie從背部拔出幻真幻假的羽毛,既真實,又恐怖,使人毛骨悚然,有興趣知道故事的來龍去脈。
期待之三,關於人格和人性的題材,如《Fight Club》、《Identity》之類的電影,會看至頭昏腦脹,迷迷糊糊,會猜不透奧妙的情節,想不明白故事的關鍵,正是此類電影的迷人之處。
《Black Swan》在IMDB的評分是不俗的8.5分,而本人一直甚為喜愛的電影《Momento》是8.7分,而近年大受歡迎的《The Dark Knight》則是8.9分,這些評分往往反映出電影的可觀性。就我的口味而言,《Momento》比《The Dark Knight》精彩,假如把兩齣電影維持在8.9分和8.7分的話,我大概會給《Black Swan》評為7.9分。它未能突破8分關口,使我想起往日不斷購買BD和HD-DVD影碟的日子,曾以IMDB的評分作參考,通常只買8分以上的電影影碟。換句話說,我認為不值得購買《Black Swan》影碟回家欣賞。
由始至終,電影的看點和亮點都落在Natalie Portman身上,我會這樣想:假如由別人去演,有著同級數的演出、相同質素的劇本、同樣的製作質素,相信未必能引起很大哄動。
有人說《Black Swan》是女性版的《Shutter Island》,我認為不是,故事的複雜程度和野心已經是完全的兩回事,不要妄想把兩者相提並論,根本不是在同一個層次。
有人說它是繼《Inception》後的另一必看之作,我認為不是,縱使《Inception》的商業計算十分準確、特技場面出色,但故事深度稍為不及導演的舊作品,看後是不會感後悔,但不會是必看之作,至於黑天鵝?不看的話,亦不會可惜。
有人說它是一齣講述精神病人的電影……
喔,這樣的形容和我的想法符合,女主角從成長以來都受到極大的精神壓迫,一個人的童年、成長環境、生活、工作都會使人性扭曲,分不清誰是自己的真正一面。
有些壓力來自作為前舞蹈員的母親,她把往日的理想寄託到女兒身上,久而久之,不自覺的給她帶來了沉重的心理壓力,女主角討厭回家、母親、洋娃娃、音樂盒,一切要依從母親的做法,在家裡,她迷失了。
有些壓力來自架構封閉的舞團,它是一個壓縮了的微型社區,比外人想像的更黑暗和更封建,舞蹈實力不是力爭上游的關鍵,最重要的是巴結有勢力人士,換取更多演出機會,而最有效的方法往往是犧牲色相、出賣肉體,這是從古至今的法則,性愛和舞團息息相通。
最大的壓力該來自女主角內心的黑暗面,她羨慕別人的地位,希望自己能變得更完美,她根本未能勝任黑天鵝的演出,偏偏霸佔位置,抹煞別人的演出機會。這個角色展示著人性徹底的自私,純真只是面具,由開始到結尾,觀眾都看著其黑暗面,那些幻覺片段都是思想反映,她總是不願意相信別人,以為每個人都想要傷害自己,為了角色,不惜傷害別人,可以說是不顧一切,喪心病狂。
來到電影的最後結幕,我始明白女主角一心追求完美演出,渴望演活黑白天鵝兩角。電影的九成時間都在說一個精神病人如何病入膏肓,來到不能再後的結尾,導演和女主角才突然告訴我們:「她只是為了追求完美」,我不欣賞這樣的舖排,轉折太突然,說服力欠奉,我寧願接受這是一齣講及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的電影,而不是關於藝術工作者為了完美而不惜代價,甚至失去寶貴的生命。
電影中,女主角花上代價,達成了她心目中的所謂「完美」演出;而在真實裡,Natalie Portman的水準演出亦不足以成就一齣上佳電影,這些都說明了世界上不存在所謂的「完美」。我認為放鬆心情去挑戰更高層次往往比硬繃繃的逼迫自己更為有效、更為有益。
這電影,我不欣賞。
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短篇《影子與Ice Cream》
短篇《影子與Ice Cream》
人類,一種容易被環境所影響的動物,假如生活圈子約是三十人,當中有十個人把你說成傻瓜,久而久之,潛移默化,殖入思想,你會認為自己真的是個傻瓜。
人類,一種傾向相信巧合的動物,總認為身邊的每一件事都非常巧合,由上天、命運、神所安排和控制,任何事亦事必有因,巧合成為信仰,又是寄託,能促成一段美好姻緣,能遇上命中注定的某君。
這是星期天,亦是連續兩天的休假,時間走到午後三點多,我勉強醒過來,睡眼惺忪,第一時間想起的事情是……
今天是星期幾?
是那一天?
睡得太久太沉迷,忘了時間,失去概念。
我懶散,我軟弱,沒有力氣爬出柔軟溫存的睡床,只能懶洋洋的伸出手臂,把書桌上的手機拿過來,這是一部時尚流行的智能手機,每個年輕人也喜愛的小玩意。我亦不例外,非常沉迷,幾個月前為了買下手機,花掉五千大元。
真的是物有所值嗎?
很難說,人是貪心的,喜歡嘗鮮的,看到別人把玩著最新型號的手機,心裡就是有點不舒服,有著莫名衝動,渴望把手機弄到手。
由於我的手機服務仍然被合約捆綁,所以未能以簽約二十四個月的新優惠來購買手機,我渴望擁有它,想起英語的一句「I want it badly!」。合約問題使事情有點麻煩,我只好委託別人代購手機,而那個命中注定的傢伙,便是我的男性朋友:綠眼。
綠眼,這個名字很古怪,的確,這只是一個外號,是一種象徵。我們年紀相若,同是二十四歲,他的左眼很奇怪,是說得出的奇怪。正常人的眼白是白色的,顧名思義,「眼白」當然會是白色的,就算是身體出了問題的人,眼白大多變作淡黃色,至於朋友綠眼,他的左眼眼白竟然是不尋常的綠色。
名字?
我忘了綠眼的真正名字,每個人都喚他綠眼,他在臉書的名字也是和綠眼同義的「Green Eye」,我不清楚他的真實姓名,我們在網絡認識,那裡發生的真與假、虛與幻其實都不重要。至於我,在臉書上的名字是「阿英」,事實上,我的真實名字卻是陰沉的阿影,洋名是「Shadow」。
別人不在意我的名宇,不深究,不好奇,我亦沒所謂。
暗地裡,我喜歡阿影這個由父母贈予的名字,帶著淡淡憂傷,又充滿神秘感,影子喜歡纏著別人腳跟,亦步亦趨,偶爾急促,偶爾緩慢,如影隨形。
說回綠眼,他個性善良,很少拒絕我的要求,正如叫他幫忙代買手機,他爽快答應,熱心幫忙,在日間發了一個短訊給他,到了晚上,他已經把手機雙手奉到
我的眼前,使我欣喜若狂。
我知道他暗戀我,羞怯的,隱藏的,他不曾開口表白,有意無意的用一舉一動去試探我的心意,我亦沒所謂。
綠眼既善良,又自卑,綠色的眼白從小到大為他帶來不少困擾,受盡歧視,好不容易捱過了小學時代和中學時代。唸書是他的弱項,既然未能升讀大學,他毅然投身社會工作,從事過不少行業,每一份工作都不長久,一個月、三個月、最多的半年,這些是每份工作的生命周期。近幾個月,他在朋友的公司幫忙幹活,至於工作的詳細,我便不太清楚了。
手機熒幕亮出了抉擇題,有一個未接來電,又有幾個臉書通知,揉了揉眼睛,很快有了決定,先看臉書的更新,這是稍為重要的。
花上幾分鐘去看,我開始認為自己的決定是錯誤的,臉書上沒有什麼值得看的消息,朋友們分享的都是廢話,我沒有興趣知道他們身在那個購物中心、市內景點、高級餐廳、咖啡室,甚至是在誰與誰的睡床上,他們喜歡分享和炫耀,我卻不感興趣,看這些那些都是在浪費時間。
沒錯,時間硬生生的被浪費掉。
我決定去看那個守候已久的未接來電,一個熟悉的名字顯現出來:綠眼。
喔!原來是他,有什麼事情要找我呢?
一時間,想不起來,抱頭再睡好了。
合上眼,我馬上又想到一些事情,是和綠眼有關的,我們在今天的三點鐘有約,在老地方的馬路旁見面,我會把一件重要物品交送給他,那東西叫「Ice Cream」,這是物件的代號,實際上,它是一件價值連城的法寶,我認為綠眼會喜歡這份禮物。
我再次睜眼,躺平身體,手機仍然握在手裡,熒幕依然亮著,我按下綠眼的名字,馬上回電給他。
幾秒鐘後,綠眼接聽,並用慵懶的聲音說:「喂!」
我迅即問道:「喂,你在那裡啊?」
綠眼笑說:「老地方。」
我當然記得是那個老地方,我們之間只有一個老地方存在,不可能弄錯的,所以我亦不作多問。
由於有錯在先,我擔心遭到責罵,唯有假裝可憐說:「呃……其實呢……我剛剛才睡醒呢……我立即趕來好嗎?」
綠眼似乎有所隱瞞,他刻意大笑說:「哈哈!不用了,我突然有事要辦,不能陪你逛街了,找機會,下次再約會吧。」
這就奇怪了,綠眼甚少出言拒絕,他躲在一邊暗戀我,待我很好、很親切,我們本來就有約,我不過是遲了起床,忘了赴約,他本應諒解我的情況。
頃刻間,我把事情聯想至某一個方向。
「綠眼不想見面,他感惱怒。」我在心裡呢喃。
沮喪的我只好說:「唉……可惜呢……那麼我自己一個人去理髮店剪髮吧。」
掛斷通話,我未有勸說綠眼留在原地,沒有討論下一次約會,未有談及關於Ice Cream的事情,他大概是不想說下去,他是遇上一些事情或阻滯。我不會刻意追問,綠眼是個孤僻的人,少說廢話,甚少主動透露心聲,他喜歡自己解決事情,不假手於人。
我可能會跑去剪髮,這是其中一個可能性,我亦有其他選擇,如打電話給其他男生,來一個後備約會,這是輕而易舉,我對自己的長相充滿信心;或者,躲在家裡睡覺,我長期缺乏足夠睡眠,星期一至五的工作有夠勞累,周末的時光短暫又忙碌,我喜歡用夜生活用消除壓力,少女時代喜歡到的士高,投身社會工作後,會到酒吧喝酒解悶。
長大了,連某些習慣亦起變化,我不再是當初的自己。
我想起一星期前那個星期六的午夜,想起我和某人的一段對話。
一個酷帥高大的中年男人,他說自己是狄先生,我們本來就是彼此的陌生人,縱使身處酒吧,愉快的舉杯暢飲,我們仍然保持著陌生人該有的距離。
我沒有刻意打扮,仗著與生俱來的一張漂亮臉龐,身披一件平凡的白色T恤、薄薄的黃色外套、一條寬鬆感十足的牛仔褲,這樣的打扮已經足以使人神暈癲倒,這是個以長相衡量價值的世界,既然天生擁有這樣的條件,該好好利用,只有醜女人才需要花一大票金錢去包裝自己。
我們喝最普通的啤酒,各自握著一大杯。
狄先生身穿紫整齊的紫黑色西裝,甚具型格,他一臉從容的說:「陳小姐,你可知道這東西的價值?」
我微笑說:「在拍賣網站上,你把價格列為九千萬元,不是嗎?」
狄先生用魅惑的口吻說:「嘿,那不過是給普通人類看的價值。」
我茫然地說:「喔?你似乎另有所指。」
狄先生點頭說:「就是,就是。你想的方向很正確。不過我要先問一件事,你會怎樣使用這件法寶?打算自用還是送禮?」
我坦白說:「我有一個朋友,自出娘胎後,他的左眼睛的眼白部分都是綠色的,異於常人,太過嚇人,所以一直遭到歧視和排斥,他活得不快樂,我想用法寶幫助他。」
狄先生再問道:「你認為法寶能夠治癒他的綠眼?」
我有著說不出口的猶豫,一時間,連自己也想不出任何回答,狄先生見狀,他豪邁地喝下一口酒,然後把我的酒杯推靠到我眼前,示意我跟他一起喝酒,舒緩緊張情緒,我依照他的意思,不顧一切的喝下幾口酒。
忙於喝酒之際,狄先生突然提議說:「法寶本身沒有名字,趁這個難得的碰面機會,不如就由你去命名,好嗎?」
我沒有想法,沒有回答,自顧自的繼續喝酒,沒有搖頭已經是默許的暗示,我希望這個成熟男人能夠明白。
他補充:「不要想得太複雜,想一些簡單的事物,如玩具、卡通人物、家居用品、飲品、食品,簡簡單單便可以,例如你愛吃的甜點……」
我打斷他的話:「Ice Cream!」
狄先生流露出滿意笑容,他咧嘴一笑,表示他大方接受了我衝口而出的答案,「雪糕」,一個很糟糕的答案,他卻欣然接受,真是一個討喜的怪男人。
他從西裝褸的口袋裡拿出一件東西,閃閃發亮,呈螢光粉紅的顏色,在環境昏暗的酒吧內顯得格外耀眼,黑與粉紅的組合永遠使人著迷,我被深深吸引,它像一股力量,又是一團粉紅色的物質,我會形容它的外表像果凍,凝固得比啫喱堅實。
我的眼神都投放在幻真幻假的果凍上,目不轉睛的盯著,期望它產生出有趣變化,如化身成樣子可愛的小怪獸、小精靈,又或是形態上的突變,變作正方形、長方形,甚至是不常見的六角星狀。千變萬化,各形各色,這些都是我的想像,面對未知的新事物,往往使人產生出更多天馬行空的新意念。
我斷斷續續的問道:「狄先生……這……到底是?」
狄先生把剩下的半杯酒一喝而盡,嚴肅地說:「快要交給你的Ice Cream。」
假如是平日,這句不協調的說話肯定使我發笑,但在這一刻,我真的沒有微笑或大笑的欲望,呆呆的凝望著Ice Cream,它隱藏著神秘魔力,或許,亦是一種魅力。
隔了好一陣子,我回過神來說:「狄先生,你要我付出多少?」
他竟說出以下一段話。
「現在不用付錢,你先拿去試用,用後覺得滿意的話,才考慮給我報酬,可以是一頓晚餐,價錢不拘;可以是一杯咖啡,冷熱皆可;可以是一個親吻,但需要先徹底刷牙。」
我處於苦思的狀態,嘗試找出話裡玄機,這個人不簡單,與眾不同,這件法寶亦不能輕視,標價九千萬元的Ice Cream,散發著難以抗拒的吸引力。我一邊思考,一邊欣賞,想伸手觸摸,有著或多或少的膽怯。
當我想得入神之際,狄先生作出了最後補充:「將法寶交託給你,使用權亦在你的手裡,自用或送禮,悉隨尊便,不過請緊記一點,自己的決定由自己負責,一念之間,後果可以是無窮無盡。」
我未來得及回應,他已經消失於酒吧之內,如未曾現身般,未有留下任何足跡,只遺下了空空如也的酒杯、古靈精怪的Ice Cream,還有陷入迷霧的我。
回到一星期後的現在,時間是下午四點鐘,地點是我的房間,我呆滯地躺在睡床,拿出了誘惑迷人的Ice Cream,想起了綠眼,想起了自己,想起了狄先生的一段補充,想起了拍賣網站上的形容:
「無所不能的法寶,能使你願望成真,千萬不要錯過,肯定是物超所值的!」
這神秘的法寶,該自用還是送禮呢?
人類,一種容易被環境所影響的動物,假如生活圈子約是三十人,當中有十個人把你說成傻瓜,久而久之,潛移默化,殖入思想,你會認為自己真的是個傻瓜。
人類,一種傾向相信巧合的動物,總認為身邊的每一件事都非常巧合,由上天、命運、神所安排和控制,任何事亦事必有因,巧合成為信仰,又是寄託,能促成一段美好姻緣,能遇上命中注定的某君。
這是星期天,亦是連續兩天的休假,時間走到午後三點多,我勉強醒過來,睡眼惺忪,第一時間想起的事情是……
今天是星期幾?
是那一天?
睡得太久太沉迷,忘了時間,失去概念。
我懶散,我軟弱,沒有力氣爬出柔軟溫存的睡床,只能懶洋洋的伸出手臂,把書桌上的手機拿過來,這是一部時尚流行的智能手機,每個年輕人也喜愛的小玩意。我亦不例外,非常沉迷,幾個月前為了買下手機,花掉五千大元。
真的是物有所值嗎?
很難說,人是貪心的,喜歡嘗鮮的,看到別人把玩著最新型號的手機,心裡就是有點不舒服,有著莫名衝動,渴望把手機弄到手。
由於我的手機服務仍然被合約捆綁,所以未能以簽約二十四個月的新優惠來購買手機,我渴望擁有它,想起英語的一句「I want it badly!」。合約問題使事情有點麻煩,我只好委託別人代購手機,而那個命中注定的傢伙,便是我的男性朋友:綠眼。
綠眼,這個名字很古怪,的確,這只是一個外號,是一種象徵。我們年紀相若,同是二十四歲,他的左眼很奇怪,是說得出的奇怪。正常人的眼白是白色的,顧名思義,「眼白」當然會是白色的,就算是身體出了問題的人,眼白大多變作淡黃色,至於朋友綠眼,他的左眼眼白竟然是不尋常的綠色。
名字?
我忘了綠眼的真正名字,每個人都喚他綠眼,他在臉書的名字也是和綠眼同義的「Green Eye」,我不清楚他的真實姓名,我們在網絡認識,那裡發生的真與假、虛與幻其實都不重要。至於我,在臉書上的名字是「阿英」,事實上,我的真實名字卻是陰沉的阿影,洋名是「Shadow」。
別人不在意我的名宇,不深究,不好奇,我亦沒所謂。
暗地裡,我喜歡阿影這個由父母贈予的名字,帶著淡淡憂傷,又充滿神秘感,影子喜歡纏著別人腳跟,亦步亦趨,偶爾急促,偶爾緩慢,如影隨形。
說回綠眼,他個性善良,很少拒絕我的要求,正如叫他幫忙代買手機,他爽快答應,熱心幫忙,在日間發了一個短訊給他,到了晚上,他已經把手機雙手奉到
我的眼前,使我欣喜若狂。
我知道他暗戀我,羞怯的,隱藏的,他不曾開口表白,有意無意的用一舉一動去試探我的心意,我亦沒所謂。
綠眼既善良,又自卑,綠色的眼白從小到大為他帶來不少困擾,受盡歧視,好不容易捱過了小學時代和中學時代。唸書是他的弱項,既然未能升讀大學,他毅然投身社會工作,從事過不少行業,每一份工作都不長久,一個月、三個月、最多的半年,這些是每份工作的生命周期。近幾個月,他在朋友的公司幫忙幹活,至於工作的詳細,我便不太清楚了。
手機熒幕亮出了抉擇題,有一個未接來電,又有幾個臉書通知,揉了揉眼睛,很快有了決定,先看臉書的更新,這是稍為重要的。
花上幾分鐘去看,我開始認為自己的決定是錯誤的,臉書上沒有什麼值得看的消息,朋友們分享的都是廢話,我沒有興趣知道他們身在那個購物中心、市內景點、高級餐廳、咖啡室,甚至是在誰與誰的睡床上,他們喜歡分享和炫耀,我卻不感興趣,看這些那些都是在浪費時間。
沒錯,時間硬生生的被浪費掉。
我決定去看那個守候已久的未接來電,一個熟悉的名字顯現出來:綠眼。
喔!原來是他,有什麼事情要找我呢?
一時間,想不起來,抱頭再睡好了。
合上眼,我馬上又想到一些事情,是和綠眼有關的,我們在今天的三點鐘有約,在老地方的馬路旁見面,我會把一件重要物品交送給他,那東西叫「Ice Cream」,這是物件的代號,實際上,它是一件價值連城的法寶,我認為綠眼會喜歡這份禮物。
我再次睜眼,躺平身體,手機仍然握在手裡,熒幕依然亮著,我按下綠眼的名字,馬上回電給他。
幾秒鐘後,綠眼接聽,並用慵懶的聲音說:「喂!」
我迅即問道:「喂,你在那裡啊?」
綠眼笑說:「老地方。」
我當然記得是那個老地方,我們之間只有一個老地方存在,不可能弄錯的,所以我亦不作多問。
由於有錯在先,我擔心遭到責罵,唯有假裝可憐說:「呃……其實呢……我剛剛才睡醒呢……我立即趕來好嗎?」
綠眼似乎有所隱瞞,他刻意大笑說:「哈哈!不用了,我突然有事要辦,不能陪你逛街了,找機會,下次再約會吧。」
這就奇怪了,綠眼甚少出言拒絕,他躲在一邊暗戀我,待我很好、很親切,我們本來就有約,我不過是遲了起床,忘了赴約,他本應諒解我的情況。
頃刻間,我把事情聯想至某一個方向。
「綠眼不想見面,他感惱怒。」我在心裡呢喃。
沮喪的我只好說:「唉……可惜呢……那麼我自己一個人去理髮店剪髮吧。」
掛斷通話,我未有勸說綠眼留在原地,沒有討論下一次約會,未有談及關於Ice Cream的事情,他大概是不想說下去,他是遇上一些事情或阻滯。我不會刻意追問,綠眼是個孤僻的人,少說廢話,甚少主動透露心聲,他喜歡自己解決事情,不假手於人。
我可能會跑去剪髮,這是其中一個可能性,我亦有其他選擇,如打電話給其他男生,來一個後備約會,這是輕而易舉,我對自己的長相充滿信心;或者,躲在家裡睡覺,我長期缺乏足夠睡眠,星期一至五的工作有夠勞累,周末的時光短暫又忙碌,我喜歡用夜生活用消除壓力,少女時代喜歡到的士高,投身社會工作後,會到酒吧喝酒解悶。
長大了,連某些習慣亦起變化,我不再是當初的自己。
我想起一星期前那個星期六的午夜,想起我和某人的一段對話。
一個酷帥高大的中年男人,他說自己是狄先生,我們本來就是彼此的陌生人,縱使身處酒吧,愉快的舉杯暢飲,我們仍然保持著陌生人該有的距離。
我沒有刻意打扮,仗著與生俱來的一張漂亮臉龐,身披一件平凡的白色T恤、薄薄的黃色外套、一條寬鬆感十足的牛仔褲,這樣的打扮已經足以使人神暈癲倒,這是個以長相衡量價值的世界,既然天生擁有這樣的條件,該好好利用,只有醜女人才需要花一大票金錢去包裝自己。
我們喝最普通的啤酒,各自握著一大杯。
狄先生身穿紫整齊的紫黑色西裝,甚具型格,他一臉從容的說:「陳小姐,你可知道這東西的價值?」
我微笑說:「在拍賣網站上,你把價格列為九千萬元,不是嗎?」
狄先生用魅惑的口吻說:「嘿,那不過是給普通人類看的價值。」
我茫然地說:「喔?你似乎另有所指。」
狄先生點頭說:「就是,就是。你想的方向很正確。不過我要先問一件事,你會怎樣使用這件法寶?打算自用還是送禮?」
我坦白說:「我有一個朋友,自出娘胎後,他的左眼睛的眼白部分都是綠色的,異於常人,太過嚇人,所以一直遭到歧視和排斥,他活得不快樂,我想用法寶幫助他。」
狄先生再問道:「你認為法寶能夠治癒他的綠眼?」
我有著說不出口的猶豫,一時間,連自己也想不出任何回答,狄先生見狀,他豪邁地喝下一口酒,然後把我的酒杯推靠到我眼前,示意我跟他一起喝酒,舒緩緊張情緒,我依照他的意思,不顧一切的喝下幾口酒。
忙於喝酒之際,狄先生突然提議說:「法寶本身沒有名字,趁這個難得的碰面機會,不如就由你去命名,好嗎?」
我沒有想法,沒有回答,自顧自的繼續喝酒,沒有搖頭已經是默許的暗示,我希望這個成熟男人能夠明白。
他補充:「不要想得太複雜,想一些簡單的事物,如玩具、卡通人物、家居用品、飲品、食品,簡簡單單便可以,例如你愛吃的甜點……」
我打斷他的話:「Ice Cream!」
狄先生流露出滿意笑容,他咧嘴一笑,表示他大方接受了我衝口而出的答案,「雪糕」,一個很糟糕的答案,他卻欣然接受,真是一個討喜的怪男人。
他從西裝褸的口袋裡拿出一件東西,閃閃發亮,呈螢光粉紅的顏色,在環境昏暗的酒吧內顯得格外耀眼,黑與粉紅的組合永遠使人著迷,我被深深吸引,它像一股力量,又是一團粉紅色的物質,我會形容它的外表像果凍,凝固得比啫喱堅實。
我的眼神都投放在幻真幻假的果凍上,目不轉睛的盯著,期望它產生出有趣變化,如化身成樣子可愛的小怪獸、小精靈,又或是形態上的突變,變作正方形、長方形,甚至是不常見的六角星狀。千變萬化,各形各色,這些都是我的想像,面對未知的新事物,往往使人產生出更多天馬行空的新意念。
我斷斷續續的問道:「狄先生……這……到底是?」
狄先生把剩下的半杯酒一喝而盡,嚴肅地說:「快要交給你的Ice Cream。」
假如是平日,這句不協調的說話肯定使我發笑,但在這一刻,我真的沒有微笑或大笑的欲望,呆呆的凝望著Ice Cream,它隱藏著神秘魔力,或許,亦是一種魅力。
隔了好一陣子,我回過神來說:「狄先生,你要我付出多少?」
他竟說出以下一段話。
「現在不用付錢,你先拿去試用,用後覺得滿意的話,才考慮給我報酬,可以是一頓晚餐,價錢不拘;可以是一杯咖啡,冷熱皆可;可以是一個親吻,但需要先徹底刷牙。」
我處於苦思的狀態,嘗試找出話裡玄機,這個人不簡單,與眾不同,這件法寶亦不能輕視,標價九千萬元的Ice Cream,散發著難以抗拒的吸引力。我一邊思考,一邊欣賞,想伸手觸摸,有著或多或少的膽怯。
當我想得入神之際,狄先生作出了最後補充:「將法寶交託給你,使用權亦在你的手裡,自用或送禮,悉隨尊便,不過請緊記一點,自己的決定由自己負責,一念之間,後果可以是無窮無盡。」
我未來得及回應,他已經消失於酒吧之內,如未曾現身般,未有留下任何足跡,只遺下了空空如也的酒杯、古靈精怪的Ice Cream,還有陷入迷霧的我。
回到一星期後的現在,時間是下午四點鐘,地點是我的房間,我呆滯地躺在睡床,拿出了誘惑迷人的Ice Cream,想起了綠眼,想起了自己,想起了狄先生的一段補充,想起了拍賣網站上的形容:
「無所不能的法寶,能使你願望成真,千萬不要錯過,肯定是物超所值的!」
這神秘的法寶,該自用還是送禮呢?
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短篇《綠眼與Nice Dream》
短篇《綠眼與Nice Dream》
聽著Radiohead的歌,歌聲頑皮地鑽進耳朵,是一首在空氣中散發出迷幻意識的《Nice Dream》,他用英語來唱,歌詞用字淺白,字裡行間隱含的意義卻不容易理解。有人說是毒品濫用問題,有人說是友情的價值,有人說是黑社會的幫派生活,還有人索性說:「什麼都不是,只是主唱的一個美夢而已。」
嘿,一首演唱、演奏皆如此出色的另類歌曲,又怎會只是一場沒關係的美夢呢。
我用手機重複的聽,已是今天的第三十三次,亦是過去一年的不知多少次,假如一直想不透,一直都要聽下去,是上了癮?
還是強迫症?
又或是刻意追尋真相的不切實際?
有點睏,有點眩,歌中一句「She says she would love to come help but」,意思是「她說她真的很樂意幫忙,只不過……」,其中的「help but」,我幻聽成「Helen」,到底這是怎樣一回事?
迷迷糊糊的,古古怪怪的。
今天是星期天,公眾假期,香港是個繁華城市,人如螞蟻,逐秒逐秒累積,堆積出驚人數字,政府硬要把人口提升至一千萬,讀報的時候,在眾目睽睽的車廂裡,我「哇」的一聲叫了出來。那時候,這消息,實在比任何事情都更能震撼我。從小到大,我也知道香港常被說成彈丸之地,人多車多,可供居住的土地卻少得可憐,房屋價格居高不下,不少人,窮一生時間和努力去置業,到頭來,用自己的辛勞養肥一班富可敵國的地產商……
不想說這個話題,害怕一千萬這個驚人數字,不想了,逃避吧。
星期天,這個城市顯得更擁擠,到處也是人頭湧湧,我討厭在這些日子外出,不想和別人有著不需要的身體接觸,手臂碰摸手臂,產生出難以想像的銅臭味,他們不知從那裡弄來了大量現鈔,似乎不明來歷,他們嘴裡呢喃著我聽不懂的語言,會是中文嗎?我們竟然不能互相溝通,大家不是活在同一國的同胞嗎?
本是同根生,一句老掉牙的廢話,我對他們沒有絲毫感情,亦不想念那遙遠的故鄉。
奇怪的,我討厭他們,純粹的,發自內心的厭惡。
我站在馬路旁,等待一個女性友人,我叫她「阿英」,不清楚她完整的名字,更不知道當中會否包含一個「英」字。有些時候,名字不過是個標記,未了解一個人之前,先要記下名字,當有了認識和交流,名字頓變浮雲幻影。
不知不覺的,「喂」漸成她的新名字。
我等得有點不耐煩,無聊得很,甚至在街上修剪指甲,如果做這回事的是另有其人,又不幸被人看到,肯定會被當作瘋子或怪人。但不要緊的,我沒有這方面的煩惱,單是一隻眼睛,足以嚇怕途人,他們連取笑的機會都沒有便被嚇走,很有趣呢。
一顆不尋常的綠眼,害我不淺,遭受歧視已成不變習慣,我適應了歧視,卻對抗不到詛咒。
長長的街,視野之內只有自己一人,我孤獨地等待著阿英,一位束著長髮的可人兒,可惜,我喜歡的是短髮,據她所說,她的長髮已經留有約十年,成為歷史一部分,地位穩固,要說服她剪去長髮是不可能的。
現在是下午三點鐘,約定時間本是兩點三十分,馬路旁,沙塵滾滾,我吃了三十分鐘的風與沙,臉上油亮亮,內心茫茫然,不曉得還要等多久,那位可人兒才捨得現身。
嘗試打電話給阿英,接通後的半秒鐘,通話迅即轉駁至留言信箱:
「我在忙,有要事的話,請留言。」
冷漠的,陰沉的。
阿英刻意壓低聲線,用低沉的聲音炮製這段記錄,草率過、魯莽過,我誤當那是男人的聲音,以為阿英交上男朋友,忘了我的存在和等待。
等待,我從不介意。
耐性,我從來也有。
這個世界不斷訓練人們的忍耐力,從嬰兒時期開始,先要背負學懂說話的沉重壓力,第一句說出的話必須是「爸爸」或「媽媽」,他們對孩子很有期待,達至過分程度。父母擔心自己的孩子不懂得說話,學習進度比別人緩慢,還有運動、學業、樣子、聲音、身高各方面,害怕及不上別人。嘴裡說「不要緊、不要緊、不要緊」,暗地裡不斷作比較,製造不著眼的壓力,害苦自己骨肉。
我沒所謂,早就習慣了活在壓力,遭受歧視,明白這些是揮之不去的陰影,盡管如何努力,也是徒勞無功。
適應吧,墮落吧,認命吧。
看著手機熒幕,按下阿英的名字,看到其臉書上的最新照片,皮膚白晢,眼睛又圓又大,十分明亮,輪廓分明,留有黑色長直髮,胸部微隆……形容這麼多也盡是廢話,倒不如直截了當的說一下,她是很不錯的美女,很容易使人留下印象,是少女版的竹內結子,她的笑容最為要命,仁慈善良得像個天使。
不能毀掉的一個天使。
不諱言,我對她有了超越朋友的好感。
三點十五分,阿英的汽車駛到我的眼前,我記得車子,外表平凡的四人房車,塗有沉悶的銀灰色,車身尚算完整,車門上卻有著為數不少的花痕,我看過車子一遍,確定這是阿英家的汽車,再也不用懷疑。
仍然,有些懷疑。
我不確定坐在駕駛座的人是否認識兩年的阿英。
那個人往我的方向喊出一句:「傻瓜,這裡是雙黃線,不能停泊車輛的,快上來吧!」
我強迫自己清醒過來,壓下了震驚,假裝手腳未有抖動,往車子走兩步,伸出左手,拉開車門,迅速跳到司機旁的座位,一般來說,這位置該屬於導航員,現在,卻由一個不懂駕車、不懂看地圖的我坐上。
夠諷刺了吧?
各自沉默下來,她的車子開動,以難以置信的速度離開原來的地方,一閃一閃的風馳電騁。
不說話,原因不是不想說,而是不能說,從馬路旁看到司機的第一眼開始,我失去了說話能力,有口難言,連「咿咿、呀呀」的聲音亦未能發出。
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車子以高速拐過兩個急彎,我用身體抵受著莫名奇妙的離心力,這到底是怎樣才做得到的行駛速度?快得難以置信,車前、車外的一事一物不斷幻化演變,我知道這個情景,憶起那些畫面,想起兒時常玩的萬花筒,內裡創造出無常的幻化,帶來不固定的改變,直至動手把它停住的一刻,畫面才回復正常。
我漸漸感到暈眩,萬花筒展現出數目更多、形狀和大小各異的碎片,這是一種不能取代的美麗,我卻忘記得一乾二淨。
車子又拐彎了,想不起是第幾次,外面又有了新圖形、新結構、新花樣,比剛才的更美麗、更吸引,眼裡的東或西不再是那個繁華城市,而是夢一般的新世界,又或是隱藏在現實的異空間。
目不暇給,這是發自內心的讚嘆。
我開始承認司機就是阿英,記得其瘋狂的駕駛風格,喜歡不斷加速,無視交通規則,永遠不打燈號,橫衝直撞,她的駕車生涯已達三年,從來不是安全駕駛者。她需要這樣子,用危險駕駛來證實自己的存在,嘴裡常說「快感」、「爽啊」,只有駕駛能助她消除生活上的壓力,她是一個典型的城市人,長得比演藝明星還要美,內裡卻是一個不斷自我膨脹的壓力聚集體。
我猶豫地望向駕駛座,支吾地說出她的名字:「阿英……」
帶著懷疑的語氣,懷著抗拒的眼神。
阿英把車子停下來,我們身處的地方是否馬路旁已經不再重要,這是沒有道路的異空間,又是使人眼花繚亂的萬花筒世界,眼前沒有地圖、路標、指引,抬頭看不見高樓大廈、購物中心,又沒有滿地的自由行旅客,只有破碎的彩色玻璃片,沒規則的堆砌出世界。
我有點喜歡長成這樣子的世界。
阿英不客氣地說:「喂!綠眼,你怎麼叫我阿英?你不是只喜歡用『喂』來代替名字嗎?」
對話中,我一直凝視她,被嚇呆了,嚇傻了。
阿英一臉緊張,還拍打我的手臂說:「怎麼了?綠眼。」
我再看清楚阿英的臉一遍,鼓起勇氣問道:「你真的是阿英嗎?不要騙我,好嗎?」
在回答問題前,阿英作了一個動作,她摸了一下自己的頭頂,又捉著我的手去摸一次,感覺光溜溜的,順滑無比的。
阿英懷著盼望的眼神說道:「摸過我的新髮型,你已經知道我是你認識的阿英了吧?你說過喜歡短髮女生,我才跑去剪髮的,你可知道那是和我相伴十年的長直髮?那是我的命啊!」
我強忍淚水說:「傻瓜,瘋子,我喜歡的是短髮,而不是大光頭啊。」
阿英悄聲說:「我想你能見證這一切,包括現在的光頭,後來的平頭,再後來的短髮,很久以後的長直髮,為了你,值得的。」
我搖頭說:「不值得,我只是一個綠了眼睛的人,他們都討厭我。」
阿英傻乎乎的說:「不要緊,我就是喜歡你的綠眼,它與眾不同。」
我想發笑,卻忍下來,抿嘴說:「綠色的眼白是來自家族遺傳,將會帶來不祥和不幸,我害怕和別人糾纏或搭上關係,結局只會是不幸。」
阿英微笑說:「真的不要緊的,我就是喜歡你,就算你的綠眼會遭人取笑,會帶來不幸,我也會相伴在旁,分享你的喜樂,分擔你的悲傷。」
這時候,我從外套的口袋裡拿出一件利器,不起眼的金屬指甲刀,激動地刺向我的左眼,亦是我的綠眼,竟然沒有產生任何痛楚,這是夢,我願意相信這是夢,寧願這是夢,我不想要阿英的愛,不希望展開一段關於阿英、綠眼、不幸的三角戀愛,我要刺穿自己的綠眼,在它真正長成兼具備製造不幸的法力前,親手了結它、摧毀它。
眨過眼,我回到現實世界,身處冷清的馬路旁,途人不小心看到我的綠眼,立即投以恐懼目光並繞道而行,擔心綠色的眼白會吃掉他們,真是可笑,的確諷刺。
手機沒預告的震動起來,我暫停了《Nice Dream》的播放,看著手機熒幕,顯示著長髮的阿英,我急速按下表示接聽的虛擬按鍵。
假裝懶洋洋的說:「喂!」
阿英奇怪地問道:「喂,你在那裡啊?」
我微笑說:「老地方。」
阿英吞吞吐吐的說:「啊……其實呢……我剛剛才睡醒呢……我立即趕來好嗎?」
我呵呵大笑的說:「哈哈!不用了,我突然有事要辦,不能陪你逛街了,找機會,下次再約會吧。」
聽罷,阿英沮喪地說:「唉……可惜呢……那麼我自己一個人去理髮店剪髮吧。」
剪髮?
我差點驚叫出來,呆住了兩三秒鐘才向她問話:「你不會是想剪短髮或光頭吧?」
阿英語帶不屑地回應:「你瘋了嗎?我又那有可能捨得相伴十年的長直髮呢。」
我點頭說:「也是呢。」
再輕聲重複:「也是呢……」
當然,阿英不會看得見我的點頭動作,亦不會知道我曾經在馬路旁作了一個奇怪的「Nice Dream」。我們在通話裡說再見,各走各路,沒關係了。她會到理髮店修剪頭髮,大概會修掉一至兩公分的長度,至於我,可能會一個人跑到咖啡室,靜悄悄的享受閱讀樂趣。
或許,一邊喝咖啡,一邊看書,一邊思索歌詞中隱含的故事;或許,那邊也有一個像萬花筒般超越現實的美夢存在,綠眼只屬於那個目不暇給的異世界。
綠眼與美夢,兩者的碰撞,還會有下一次嗎?
聽著Radiohead的歌,歌聲頑皮地鑽進耳朵,是一首在空氣中散發出迷幻意識的《Nice Dream》,他用英語來唱,歌詞用字淺白,字裡行間隱含的意義卻不容易理解。有人說是毒品濫用問題,有人說是友情的價值,有人說是黑社會的幫派生活,還有人索性說:「什麼都不是,只是主唱的一個美夢而已。」
嘿,一首演唱、演奏皆如此出色的另類歌曲,又怎會只是一場沒關係的美夢呢。
我用手機重複的聽,已是今天的第三十三次,亦是過去一年的不知多少次,假如一直想不透,一直都要聽下去,是上了癮?
還是強迫症?
又或是刻意追尋真相的不切實際?
有點睏,有點眩,歌中一句「She says she would love to come help but」,意思是「她說她真的很樂意幫忙,只不過……」,其中的「help but」,我幻聽成「Helen」,到底這是怎樣一回事?
迷迷糊糊的,古古怪怪的。
今天是星期天,公眾假期,香港是個繁華城市,人如螞蟻,逐秒逐秒累積,堆積出驚人數字,政府硬要把人口提升至一千萬,讀報的時候,在眾目睽睽的車廂裡,我「哇」的一聲叫了出來。那時候,這消息,實在比任何事情都更能震撼我。從小到大,我也知道香港常被說成彈丸之地,人多車多,可供居住的土地卻少得可憐,房屋價格居高不下,不少人,窮一生時間和努力去置業,到頭來,用自己的辛勞養肥一班富可敵國的地產商……
不想說這個話題,害怕一千萬這個驚人數字,不想了,逃避吧。
星期天,這個城市顯得更擁擠,到處也是人頭湧湧,我討厭在這些日子外出,不想和別人有著不需要的身體接觸,手臂碰摸手臂,產生出難以想像的銅臭味,他們不知從那裡弄來了大量現鈔,似乎不明來歷,他們嘴裡呢喃著我聽不懂的語言,會是中文嗎?我們竟然不能互相溝通,大家不是活在同一國的同胞嗎?
本是同根生,一句老掉牙的廢話,我對他們沒有絲毫感情,亦不想念那遙遠的故鄉。
奇怪的,我討厭他們,純粹的,發自內心的厭惡。
我站在馬路旁,等待一個女性友人,我叫她「阿英」,不清楚她完整的名字,更不知道當中會否包含一個「英」字。有些時候,名字不過是個標記,未了解一個人之前,先要記下名字,當有了認識和交流,名字頓變浮雲幻影。
不知不覺的,「喂」漸成她的新名字。
我等得有點不耐煩,無聊得很,甚至在街上修剪指甲,如果做這回事的是另有其人,又不幸被人看到,肯定會被當作瘋子或怪人。但不要緊的,我沒有這方面的煩惱,單是一隻眼睛,足以嚇怕途人,他們連取笑的機會都沒有便被嚇走,很有趣呢。
一顆不尋常的綠眼,害我不淺,遭受歧視已成不變習慣,我適應了歧視,卻對抗不到詛咒。
長長的街,視野之內只有自己一人,我孤獨地等待著阿英,一位束著長髮的可人兒,可惜,我喜歡的是短髮,據她所說,她的長髮已經留有約十年,成為歷史一部分,地位穩固,要說服她剪去長髮是不可能的。
現在是下午三點鐘,約定時間本是兩點三十分,馬路旁,沙塵滾滾,我吃了三十分鐘的風與沙,臉上油亮亮,內心茫茫然,不曉得還要等多久,那位可人兒才捨得現身。
嘗試打電話給阿英,接通後的半秒鐘,通話迅即轉駁至留言信箱:
「我在忙,有要事的話,請留言。」
冷漠的,陰沉的。
阿英刻意壓低聲線,用低沉的聲音炮製這段記錄,草率過、魯莽過,我誤當那是男人的聲音,以為阿英交上男朋友,忘了我的存在和等待。
等待,我從不介意。
耐性,我從來也有。
這個世界不斷訓練人們的忍耐力,從嬰兒時期開始,先要背負學懂說話的沉重壓力,第一句說出的話必須是「爸爸」或「媽媽」,他們對孩子很有期待,達至過分程度。父母擔心自己的孩子不懂得說話,學習進度比別人緩慢,還有運動、學業、樣子、聲音、身高各方面,害怕及不上別人。嘴裡說「不要緊、不要緊、不要緊」,暗地裡不斷作比較,製造不著眼的壓力,害苦自己骨肉。
我沒所謂,早就習慣了活在壓力,遭受歧視,明白這些是揮之不去的陰影,盡管如何努力,也是徒勞無功。
適應吧,墮落吧,認命吧。
看著手機熒幕,按下阿英的名字,看到其臉書上的最新照片,皮膚白晢,眼睛又圓又大,十分明亮,輪廓分明,留有黑色長直髮,胸部微隆……形容這麼多也盡是廢話,倒不如直截了當的說一下,她是很不錯的美女,很容易使人留下印象,是少女版的竹內結子,她的笑容最為要命,仁慈善良得像個天使。
不能毀掉的一個天使。
不諱言,我對她有了超越朋友的好感。
三點十五分,阿英的汽車駛到我的眼前,我記得車子,外表平凡的四人房車,塗有沉悶的銀灰色,車身尚算完整,車門上卻有著為數不少的花痕,我看過車子一遍,確定這是阿英家的汽車,再也不用懷疑。
仍然,有些懷疑。
我不確定坐在駕駛座的人是否認識兩年的阿英。
那個人往我的方向喊出一句:「傻瓜,這裡是雙黃線,不能停泊車輛的,快上來吧!」
我強迫自己清醒過來,壓下了震驚,假裝手腳未有抖動,往車子走兩步,伸出左手,拉開車門,迅速跳到司機旁的座位,一般來說,這位置該屬於導航員,現在,卻由一個不懂駕車、不懂看地圖的我坐上。
夠諷刺了吧?
各自沉默下來,她的車子開動,以難以置信的速度離開原來的地方,一閃一閃的風馳電騁。
不說話,原因不是不想說,而是不能說,從馬路旁看到司機的第一眼開始,我失去了說話能力,有口難言,連「咿咿、呀呀」的聲音亦未能發出。
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車子以高速拐過兩個急彎,我用身體抵受著莫名奇妙的離心力,這到底是怎樣才做得到的行駛速度?快得難以置信,車前、車外的一事一物不斷幻化演變,我知道這個情景,憶起那些畫面,想起兒時常玩的萬花筒,內裡創造出無常的幻化,帶來不固定的改變,直至動手把它停住的一刻,畫面才回復正常。
我漸漸感到暈眩,萬花筒展現出數目更多、形狀和大小各異的碎片,這是一種不能取代的美麗,我卻忘記得一乾二淨。
車子又拐彎了,想不起是第幾次,外面又有了新圖形、新結構、新花樣,比剛才的更美麗、更吸引,眼裡的東或西不再是那個繁華城市,而是夢一般的新世界,又或是隱藏在現實的異空間。
目不暇給,這是發自內心的讚嘆。
我開始承認司機就是阿英,記得其瘋狂的駕駛風格,喜歡不斷加速,無視交通規則,永遠不打燈號,橫衝直撞,她的駕車生涯已達三年,從來不是安全駕駛者。她需要這樣子,用危險駕駛來證實自己的存在,嘴裡常說「快感」、「爽啊」,只有駕駛能助她消除生活上的壓力,她是一個典型的城市人,長得比演藝明星還要美,內裡卻是一個不斷自我膨脹的壓力聚集體。
我猶豫地望向駕駛座,支吾地說出她的名字:「阿英……」
帶著懷疑的語氣,懷著抗拒的眼神。
阿英把車子停下來,我們身處的地方是否馬路旁已經不再重要,這是沒有道路的異空間,又是使人眼花繚亂的萬花筒世界,眼前沒有地圖、路標、指引,抬頭看不見高樓大廈、購物中心,又沒有滿地的自由行旅客,只有破碎的彩色玻璃片,沒規則的堆砌出世界。
我有點喜歡長成這樣子的世界。
阿英不客氣地說:「喂!綠眼,你怎麼叫我阿英?你不是只喜歡用『喂』來代替名字嗎?」
對話中,我一直凝視她,被嚇呆了,嚇傻了。
阿英一臉緊張,還拍打我的手臂說:「怎麼了?綠眼。」
我再看清楚阿英的臉一遍,鼓起勇氣問道:「你真的是阿英嗎?不要騙我,好嗎?」
在回答問題前,阿英作了一個動作,她摸了一下自己的頭頂,又捉著我的手去摸一次,感覺光溜溜的,順滑無比的。
阿英懷著盼望的眼神說道:「摸過我的新髮型,你已經知道我是你認識的阿英了吧?你說過喜歡短髮女生,我才跑去剪髮的,你可知道那是和我相伴十年的長直髮?那是我的命啊!」
我強忍淚水說:「傻瓜,瘋子,我喜歡的是短髮,而不是大光頭啊。」
阿英悄聲說:「我想你能見證這一切,包括現在的光頭,後來的平頭,再後來的短髮,很久以後的長直髮,為了你,值得的。」
我搖頭說:「不值得,我只是一個綠了眼睛的人,他們都討厭我。」
阿英傻乎乎的說:「不要緊,我就是喜歡你的綠眼,它與眾不同。」
我想發笑,卻忍下來,抿嘴說:「綠色的眼白是來自家族遺傳,將會帶來不祥和不幸,我害怕和別人糾纏或搭上關係,結局只會是不幸。」
阿英微笑說:「真的不要緊的,我就是喜歡你,就算你的綠眼會遭人取笑,會帶來不幸,我也會相伴在旁,分享你的喜樂,分擔你的悲傷。」
這時候,我從外套的口袋裡拿出一件利器,不起眼的金屬指甲刀,激動地刺向我的左眼,亦是我的綠眼,竟然沒有產生任何痛楚,這是夢,我願意相信這是夢,寧願這是夢,我不想要阿英的愛,不希望展開一段關於阿英、綠眼、不幸的三角戀愛,我要刺穿自己的綠眼,在它真正長成兼具備製造不幸的法力前,親手了結它、摧毀它。
眨過眼,我回到現實世界,身處冷清的馬路旁,途人不小心看到我的綠眼,立即投以恐懼目光並繞道而行,擔心綠色的眼白會吃掉他們,真是可笑,的確諷刺。
手機沒預告的震動起來,我暫停了《Nice Dream》的播放,看著手機熒幕,顯示著長髮的阿英,我急速按下表示接聽的虛擬按鍵。
假裝懶洋洋的說:「喂!」
阿英奇怪地問道:「喂,你在那裡啊?」
我微笑說:「老地方。」
阿英吞吞吐吐的說:「啊……其實呢……我剛剛才睡醒呢……我立即趕來好嗎?」
我呵呵大笑的說:「哈哈!不用了,我突然有事要辦,不能陪你逛街了,找機會,下次再約會吧。」
聽罷,阿英沮喪地說:「唉……可惜呢……那麼我自己一個人去理髮店剪髮吧。」
剪髮?
我差點驚叫出來,呆住了兩三秒鐘才向她問話:「你不會是想剪短髮或光頭吧?」
阿英語帶不屑地回應:「你瘋了嗎?我又那有可能捨得相伴十年的長直髮呢。」
我點頭說:「也是呢。」
再輕聲重複:「也是呢……」
當然,阿英不會看得見我的點頭動作,亦不會知道我曾經在馬路旁作了一個奇怪的「Nice Dream」。我們在通話裡說再見,各走各路,沒關係了。她會到理髮店修剪頭髮,大概會修掉一至兩公分的長度,至於我,可能會一個人跑到咖啡室,靜悄悄的享受閱讀樂趣。
或許,一邊喝咖啡,一邊看書,一邊思索歌詞中隱含的故事;或許,那邊也有一個像萬花筒般超越現實的美夢存在,綠眼只屬於那個目不暇給的異世界。
綠眼與美夢,兩者的碰撞,還會有下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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