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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短篇《海玲與若倫》

短篇《海玲與若倫》

人來人往的車站,繁忙的正午十二點,認識兩年的男女出現在畫面右方,他們挨在出閘口外面的一幅牆。

二人都是廿二歲的年輕人,相同的年齡,合襯的外表。

女的堅強獨立,總是忙這忙那,喜歡自由,不甘受到束縛,視裙下之臣為朋友,名字是「海玲」;男的痴心單純,對愛情有著憧憬,投入每次戀愛,將滿潟的愛向對方傾注,渴望搏紅顏一笑,名字是「若倫」。

二人透過朋友認識,初時大家都沒有特別感覺,只視對方作點頭之交。經過數次多人聚會,他們聊起戀愛,若倫發現外表平凡的她有點特別,性格鮮明,渴望獨立自由,討厭被監管,害怕被一段關係綁得死死,喜歡自由自在的一個人睡。

若倫自知他們是兩種人,回想過往,兩段曾經的關係裡,從來不懂收放自如,只要一旦喜歡,定必全力以赴,給予對方最多的愛,自己被愛淹沒,對方被愛淹死,最後留下遺憾。

在熱情的若倫苦苦要求下,海玲留下聯絡資料,分別是手機號碼、面書、即時通等,初時,她表現得有點抗拒,害怕走得太近,擔心出現如夢魘般的壓迫感,所以總是不自覺的與他保持距離,偶爾熟絡,偶爾疏遠,就這樣子,在兩年間,關係如知己好友。

回到忙碌的車站,若倫作出勇敢的表白,短短一句「我喜歡你」,包含莫大決心,他了解海玲的個性,於是把情感壓抑,將近一年,就像無了期的監禁,親密的說話不能說,越軌的行為不能作,其他的女生不敢想。

車站內川流不息的數百人裡,眼裡只有她。

海玲默默無語,表現得模稜兩可,甚至逃避對方的眼神,她不曾認為這一天會出現,以為他會懂得妥協,以朋友的方式交往下去,所以這突如其來的坦白,教她不知所措,一時間,反應不及。

十五分鐘轉眼過去,若倫有所行動,衝動地嘗試牽手,他犯下大忌,手指觸碰的瞬間,她立即把手甩開,選擇轉身離開,逃進車站,登上火車離開,沒有遺下半句。

若倫沒有立時哭得死去活來,強忍著淚水,讓它留在眼眶裡,他明白自己犯禁,多餘的一個舉動,嚇怕朝思暮想的她,沒有勉強去追,因為不可能一錯再錯,再追等同判處自己死刑,永不翻身。

一陣子過後,若倫轉身離開,前往工作的地方,每一步都懷著怛惕不安的心情,路程很短,步行只需十分鐘,卻感到舉步維艱,途人的臉頓化幻影,略過眼前,他沒有專心望著前路,仍然苦苦的想,關於海玲。

手機突然震動,他收到一個來自海玲的短訊,內容是「對不起,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時間是一個星期,我最近都在忙,暫時還是不要見面,不要聯絡,一星期後,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再見。」

若倫讀過短訊,心情複雜,短短幾十字,字裡行間難以猜透海玲的想法。平日,二人總是不斷對話,話題源源不絕,包括手機短訊、面書、即時通,他喜歡聊天的每一刻,渴望了解海玲更多,沉醉在介於戀人和朋友的曖昧,他以為事情順著自己的想法發展,以為時機來到,是時候表白,怎料到,她這樣的一逃,為故事留下難以預料的伏線。

又經過難捱的兩天,若倫對時間有了不同的概念,只不過是兩天,感覺就如兩年,是時間突然間走得慢了?還是他過於著急呢?這是場老掉牙的龜兔長跑,他知道自己是擁有過度自信的兔子,走得既急且快,總是不小心做錯決定,時間是不斷努力的烏龜,慢得可憐,卻從不鬆懈。

分秒的價值,對每顆心來說,各有不同,焦躁不安的兔回望落後的龜,禁不住跑回去推牠一把,可惜那沉重的龜殼卻使其努力白費,時間仍然走得緩慢,甚至比平日更慢,若倫的心情猶如那移不開的龜殼,同樣沉重。

專心工作,更多睡眠,讓時間過得比較容易,多餘的時間裡,若倫故意不去想,結果腦海浮現的只有海玲,於是強迫自己去睡,逃進隱藏的異空間,八小時過後,來到清早,睡眼惺忪的自言自語:「啊……天亮啦,又過了一天,真好呢!」

很多人把一星期視作等閒,轉眼就過去,若倫卻認為度日如年,一星期很是漫長,時時刻刻留意手機,渴望收到海玲的短訊及來電;長期連上即時通,打開對話盒發呆,盼望收到一句簡單的「哈嚕」;長期凝望面書的海玲專頁,留意最新動態。以上這些,讓日子過得更慢更苦,苦候的味道教人難受。

友人說得若無其事:「這星期你可以過得很自由啊!」

若倫卻不可能認同,視一星期如刑期,感到空虛寂寞,不容許主動找她,越去想什麼,越感到難過,別的女生提出約會,他不為所動,因為了解自己沒有心情結識別人,繼續看海玲的面書動態,讀她的照片,從記憶中找出二人對話的時刻,憶起表情、舉動、聲音。

捱過沒味覺的一星期,終於來到約定會面的一天,地點同是車站,時間同是午間,海玲故作鎮定,眼神卻隱隱閃爍,看來有所決定,到底會給出怎樣的回覆呢?

相對地,若倫表現得出奇地冷靜,展露微笑,狀甚輕鬆,沒有作出催促,讓時間緩緩的走,讓對方好好調整心情,說出猜不透的答覆。

「對不起……」

開場白往往是一聲對不起。

若倫輕輕點頭,鼓勵海鈴說下去。

「我認為還是當朋友……比較好。」

看來答覆不似預期,足以創傷一顆心,他會哭至呼天搶地嗎?會像個瘋子般緊握一雙纖幼的手,怒吼一聲「為什麼」嗎?會像個小孩般拂袖而去,逃避現實嗎?

出乎意料,他只是抿嘴一笑,一臉溫柔的說:「不要緊。」

一般來說,作結的總是一聲一甘心的不要緊。

雙眼通紅的海玲懷疑的問:「真的嗎?」

她沒有討厭若倫,只是不想投入戀愛,不喜歡被關係約束,希望自由自在一點,同時間,她了解他的認真執著,擔心不小心造成傷害。

她珍惜他。

若倫笑得自然,說得淡然:「沒什麼的,我想通了,不會為難你。」

海玲禁不住多問一句:「真的嗎?」

若倫瞇起眼回應說:「肚子餓嗎?我很想試試那家新開張的日式拉麵店,好嗎?」

她想了想,才欣然回答:「好啊。」

兩個背影走得漸遠,並肩離去,沒有牽手,保持著似遠還近的距離,介於戀人和朋友之間。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短篇《挫敗感》

短篇《挫敗感》

二千一零年,十月十五日。

午後兩點鐘,陽光異常猛烈,穿過窗戶,透射到睡床上,無情的把我弄醒。

三位家人外出工作,家裡剩下自己一個人。我是個三十歲的男人,正值盛年,也有一份正當工作,在大企業裡糊裡糊塗的混過幾年。今天是珍貴的額外休假,因為公司有一項政策,員工可以在每年裡選擇三個工作天,到慈善機構當義工,那天既不用上班,而且可以換來額外的休假,相當划算。

睡眼惺忪的我醒過來,立時口渴非常,赤裸著上半身,下半身僅穿著通花內褲,吃力地爬到客廳,打開冰冷冷的雪櫃,想找些喝的,可惜裡面沒有汽水、果汁、益力多,只餘下一壺開水,沒有選擇的情況下,我找來一個杯子,倒下半杯開水,準備開動。

三秒鐘之前,我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感受著了無生氣的一片死灰,這裡只得自己一個,悶得心裡發慌,同時間,由於電視機壞掉,這裡沒有半點聲音,機器靜待維修,沙發上什麼都沒有,只餘下白白的一個我。

我提起杯子,一個全透明的圓柱體,不期然的喜歡它,它像個酒杯,格外晶瑩剔透,諷刺的是,我從來不喝酒,這是三十年來的堅持。

我仰望著自己喜歡的透明杯子,它裝載著半杯分量的透明開水,我的心情也是平平無奇的呈透明狀,我將杯子的尾部稍稍提升,呈現微微傾斜的狀態,起床後未曾刷牙的我張開臭氣沖天的嘴巴,打算將水倒進嘴裡,在現實世界,這個行為一般被稱作「喝水」。

不過,在最後的零點二秒,我突然改變主意。

請不要提問,三秒鐘,零點二秒,這些短暫的瞬間到底是用什麼方法作計算,反正,時間只是一種概念,我說出大約的時間,別人聽得懂,便是……在荒謬的世界裡,大家不是總喜歡以糊裡糊塗的態度混過去的嗎?

我立即跑到睡房,移開兩張已成多餘的薄被子,在睡床上尋找一件重要的物件,翻開兩張被子,看了又看,一無所獲,曾經以為物件靜悄悄的躲進裡頭,卻猜錯了。於是,我又換個想法,認為它應該跌在地板上,彎身像個傻瓜般繼續進行搜索,又得到多一次的遍尋不果,經過連續兩次的挫敗,我開始感到沮喪,像頭死屍般躺到睡床上,希望得到意外的想法,躺得貼貼服服,閉起雙眼進行不一樣的冥想,我突然注意到一些異樣,一些不舒適。

在後腦門!一定是在後腦門。

我赫然發現真相。

頑皮的物件竟然偷偷躲在後腦門之下的枕頭之下,難怪枕頭有點怪怪的,我在睡床上向右翻滾半圈,又移開那布滿唾液痕跡的枕頭,它果然在這裡,它便是那部被自己遺忘的手機,不僅忘記它的存在,而且昨夜在睡覺前也忘記給它充飽電。

按下開關按鈕,手機熒幕隨即亮起,我感到相當詫異,竟然在睡眠期間,沒有任何來電和訊息,難道命運終於懂得體諒我嗎?每天也在辛勤工作,勞勞役役,像個愚昧的奴隸,甚至比奴隸更加可憐,洶湧的來電和短訊嚇怕了我,一直承受著沉重的工作壓力,不為外人所道,甚至在會議上沉不住氣,向漂亮的女同事動武,那動作是猛烈的一下「飛筆」,假如傷及她,我將會被立刻辭退。

找到手機,我掀起嘴角,咧嘴一笑,這個午後有別於平日,放棄喝水的時機,跑回睡房尋找手機,果然這是個絕對正確的決定,我感到相當安慰。

它是具有觸控熒幕的智能手機,我用指尖在熒幕上指手劃腳,打算查閱郵件,讀讀今天的新聞,這是日常習慣,就如老人家喜歡在每個早上都拿著報紙,總是改不掉的習慣。

咦?怎麼?

再一次教我吃驚的是手機的電量,只有可憐的七個巴仙,相信當連上網絡,完成郵件的同步化後,手機將會自動關機。這時候,我冷靜得可怕,像個絕情殺手,我沒有依照原定計劃去看郵件和讀新聞,來一個漂亮轉身,成功的懸崖勒馬,因為我又要找東西,那是手機的充電接線。

兩秒鐘過後,我再一次遭受挫敗,用右手緊緊握著手機,身體卻不聽使喚,軟弱的盤坐在地板上,睡床為我支撐著腰部,要不然,我很有可能直接攤在地板上。

第三次挫敗的真相,是那條接線的所在位置,是公司裡的某一個抽屜,白痴的我竟然一時遺忘帶它回家,真可惡,又犯上人類的其中一種劣根性:粗心大意。

我喵過手機熒幕一眼,更感沮喪,它殘酷地告訴我,手機的電量是五個巴仙,它快要掛掉,這是個沒有別人的空間,呼天不應,叫天不聞。

我不可能立刻跑到街上買一條接線,單是乘車到購物中心,也得花上三十分鐘,就算真的要買,也只會是吃過午餐後的事。

我望著小得可憐的幾巴仙,換上一個狐疑的表情,沉醉於深思熟慮當中,想了想,大概的幾秒鐘過後,終於想到該用這幾巴仙來作什麼,我再度指手劃腳,按下了通訊錄,然後手指頭作出上下來回的高速滑動,儘量爭取時間,終於找到那個人的名字。

那是個數年前交往過的對象,她是個小我兩歲的女生,名字是充滿古典風味的「小倩」。

我二話不說立即撥號,打電話給很久沒有作過聯繫的小倩,我在想,她最近過得可好呢?這一刻,她在幹什麼呢?這個突然的來電又會為我們帶來什麼影響呢?

通話接駁中,我耐心等候,聽筒傳來一些胡鬧的跳舞音樂,我從來不欣賞小倩的愛好,包括聽音樂的取向,我喜歡懷舊,喜歡細味,她喜歡刺激,喜歡舞蹈,我們是絕然不同的兩種人,難怪最後會以和平的方式分開。

小倩精神奕奕的說「喂。」

我冷靜的道:「是我,你的前男友。」

小倩恍然大悟說:「哦……原來是玉龍。」

「你在那裡?我在家,突然想打電話給你,想知道你的近況。」我問道。

「我在街上啊。」小倩說得活潑,心情看來不錯。

我又問:「哦,在逛街嗎?」

小倩回答:「逛完了,剛買了手機,現在打算回家。」

「手機?難道是傳說中的蘋果四代?」我嘗試猜測。

小倩帶著愉快的口吻說:「哈哈,你怎麼會知道的?」

「唉,最近的女生都只愛買LV和蘋果,不用猜也知道吧。」我無奈答道。

「哈,你真聰明呢……」這幾乎是小倩遺下的最後一句對白。

媽的!

我的手機突然傳來陣陣「嘟嘟」的聲音,它肯定在提示,電量快將用完,通話即將完蛋,我遭受到第四次挫敗,非常沮喪,甚至不欲說話,小倩那邊傳來的聲音越見沙啞,手機差不多沒電,通話質素也會受到影響,我默默無言,小倩卻不斷的喊出「喂、喂」,乍聽下,以為她遭遇意外,所以聲音慌張,我知道真相不會是這樣,這個城市太擠迫,根本不會留有發生意外的空間。

我看了看手機,熒幕徹底變成絕望的黑色,代表手機完蛋,通話無疾而終,數年後再次聽見小倩的聲音,沒有多少感觸,反正我們都是不存芥蒂的普通朋友。

事情完結後,我遺下失去靈魂的手機,離開缺乏動力的睡房,一個人傻乎乎的走到廚房,慢條斯理的煮好一個即食麵,清楚記得,那是麻油味的出前一丁,是我的最愛,也是小倩的最愛,這是我們難得一起擁護的事物。

時間走得很急,又走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多個小時,不知道多少秒,我懶得計算下去,很麻煩。

今天同樣是十月十五日,同樣是小倩的死忌,一年前她接過我的電話後遭遇交通意外身亡,是命運?是巧合?天曉得。

一年前的兩點鐘,她捧著心愛的新手機,就是那部鬧得熱烘烘的蘋果四代,新手機的第一個來電是屬於我的,我們寒暄一番,內容相當無聊乏味,然後我的手機因為耗盡電力而自動關機,通話也被迫終止,小倩突然被這個狀況嚇呆,一心以為是新手機出了毛病,很是擔心,慌慌張張,眾人皆了解蘋果四代有著嚴重的訊號接收問題,難怪她會有這種想法。

那時候,她身處人多車多的市中心,忘記注意交通燈號,行人過路燈顯示的是生硬的紅色人形圖案,代表路人不容許通過馬路,她卻不自覺的走到馬路中央,那一刻,通話中止,嚇得她目瞪口呆,站著不動,不幸隨即降臨,一輛大型貨車以高速衝過馬路,正好撞向小倩嬌小的身體,她立時被撞飛至十字路口的另一方,巧合地又有一輛小型貨車駛過,司機反應不及,小倩慘被輾斃。

這場交通意外造成很大的轟動,登上翌日的報紙頭條,原因相當無稽,其中的一個標題是「蘋果美女用家慘遭輾斃 手機卻絲毫無損」。

原來大眾市民關心的不是人命,而是那部用錢就買得起的智能手機,那只是部死物,死不足惜,小倩卻一去不返。

數巴仙的手機電量,害我無緣無故打電話給小倩,害她手持著自己鍾愛的手機,命喪於繁忙的十字路口,這到底是我的錯?手機的錯?還是蘋果四代的錯?

我沒有勉強思考答案,因為根本不會擁有滿意的答案。

事後,我下定決心,以後也會為手機充飽電才使用,以後絕對不會買蘋果牌的手機,至於為什麼?是因為討厭蘋果嗎?才不是,只是不想憶起憾事。

今天是小倩的死忌,我握著新換的三星手機,它理所當然的被充飽電,要不然,我根本不敢打電話。神推鬼拱下,無聊的再打電話給小倩,俗語有說「好奇心害死貓」,突然而來的好奇心到底會帶來什麼呢?我渴望知道小倩用過的手機號碼現在落在誰的手裡,假如是個聲音甜美的女生,我應該也會冒昧的聊上幾句,碰碰運氣。

我打電話,十五至二十秒過後,電話終於接通,我竟然聽到一把非常熟悉的聲音,我幾乎立即摔破自己的手機,幾乎對著空氣破口大罵一番,幸好新手機才到手兩天,理智壓抑著近乎失控的手臂,我神情呆滯,勉強聽完那把聲音所說的一番話,才掛斷通話,軟弱的跪到地板上,我在家,我在吐,吐了大半天,不得不送院觀察。

很想忘掉那段說話。

「你好哇!我是人見人愛的小倩倩,我現在沒有空喔,有事情要告訴我的話,請在『嘟』的一聲後留下遺言,這裡是小倩倩的遺言信箱……」

我身處擠迫的醫院,整整的三天三夜沒有吃過什麼,葡萄糖水給我補充些微體力,又再想吐,不過還可以吐出什麼?

我又想起小倩的遺言,不期然在怨天尤人。

怎麼,那部蘋果手機沒有被輾過?

怎麼,小倩的家人仍然在用那部手機和號碼?

怎麼,他們會忘記刪掉留言信箱裡小倩的錄音?

我一下子就整理好以上幾個問題的解答。

第一個問題的解答:這不是兩位司機的錯,十萬火急之下,他們又怎可能準確將貨車撞向蘋果四代呢?

第二個問題的解答:小倩買手機的時候簽下兩年使用合約,她的家人只是在廢物利用,始終那是合約,手機到手後,還是要履行合約的。

第三個問題的解答:這是人類的劣根性,一時遺忘或粗心大意,用手機的人一般不會注意自己的留言信箱,反正那只是給別人聽的,注意來幹啥。

結果,我的精神飽受打擊,在醫院住上兩個星期,瘦了整整一圈,比卡到陰還要可怕的留言信箱,嚇得久久不敢碰手機。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短篇《戀棧》

短篇《戀棧》

眼裡看到的戒指。

兩年間。

它,曾經是珍視的信物,
它,曾經閃閃發亮,
眼裡看到的,不單是戒指,
而是不惜代價的憧憬。

分別後的日子裡,
有些時候,喜歡用指尖輕輕的磨擦它,
那一刻,淚在眼眶不期然打轉,
憶起很多不堪記的往事,
憶起那張簡單的笑臉。

午夜三點鐘,
仍然沒用卸下它的勇氣,
環狀的金屬體依然糾纏,
就如淡淡的思念裡,
隱含著絲絲的憂傷,

木訥的關視它,眼神凝重,
勉強的戀棧一件死物,
留得住冰冷的金屬軀殼,
卻留不住昔日的光輝。

如今,戒指表層已然暗淡,
人的每一步已然沉重,
受過的傷口不可能痊癒,
破裂的關係不可能挽回,
看來,沉重的不單是步伐,
而是放不下的無奈,
一輩子的包袱。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短篇《陰天》

短篇《陰天》

『改編自友人Joshua的一篇短文,非常感謝提供靈感』

陰天,愁雲慘霧,天空快哭下雨,經過大半天,它仍然欲哭無淚,大概是上天於心不忍,讓雨留待另一天才哭出來。

棺木裡躺著一副熟悉的軀殼,以第三者的角度去看自己,感覺大不相同,老實說,我不喜歡自己的長相,不英俊,不醜陋,幾乎缺乏任何特色,平凡得可憐,就是本來的一個自己。

一場葬禮正在舉行,墳場彌漫著哀痛氣氛,用顏色去形容,最接近的應該是灰色,一張張熟悉的面孔齊集,這個地方對他們來說很是陌生,不過朋友、舊同學、同事們、親人還是準時前來,沒有人預料到今天的出現,一場嚴重的交通意外造成了今日的局面。

眾人排立得相當整齊,與我一起憑弔死者的遺容,化妝師的鬼斧神工叫人驚嘆,它幾乎與生前的我無異,只是臉頰稍稍飽滿了一點。

一個呈半透明狀態的自己……

一個屬於自己的葬禮……

一點都不好受……

烏雲阻擋著陽光,我抬頭望向一片灰色的天,它還是強忍著雨水,雲朵裡閃現過數次閃電,知道暴風雨在暗暗醞釀,明天將會是一個麻煩的雨天,可惜我失去感到煩憂的機會。

神父的樣子很慈祥,像我生前的一位同事,他的洋名是艾頓,胖胖的、傻乎乎的,甚為惹人喜愛,他開始讀出一連串沉悶冗長的禱文,齊集的眾人都沒有將一字一句聽進耳裡,他們都在回憶與我有關的往事,我沒有細聽禱文,只是不斷四處張望,眾裡尋她,盼望看見那嬌小的身影,可惜偏偏沒有出現,我感到失望,還有痛心,可能我的生或死,對她來說不再重要,可以毫不在乎。

她的名字是霞,是我的青梅竹馬,亦是前妻,以為她還會記掛著我,以為她忘不了我們一起有過的種種經歷及回憶,以為在生命裡的最後一場電影,仍然可以見她一面。

或許,霞的工作太忙了吧。

或許,霞有要事在身,正駕著私家車前來。

事實上,我了解她不會前來,虧欠她的實在太多,那三年間,我活得相當自私,不曾顧及她的感受。

漸漸透明的我開始支撐不住,軟弱得跪坐到草地上,挨到別人的墓碑旁,大概將來會有另一個透明人借自己的墓碑來挨一下,我樂意給予這樣的幫助,可惜我不會目睹什麼。

眼睛快要睜不開,我勉強瞇著眼關視前方,目光停留在一眾憑弔者身上,終於找到霞,她站在前方的第二排,我滿心歡喜,可惜喜悅只是閃現過一瞬間,轉過眼,便知道那是比她小四歲的妹妹,她已經長大成人,她們的長相多麼相似,在妹妹的臉龐裡,看見那個活在過往的霞,憶起她為我做過的一切、一切。

妹妹很喜歡我這個前度姐夫,她喜歡喚我大哥,小時候,很疼愛淘氣搗蛋的她。她禁不住悲傷,淌下熱淚,她不停用紙巾抹走臉上的一滴滴,越阻止悲傷,越感覺悲傷,她的淚再也控制不住,不斷往下流,最終的落腳點是草地。

我勉強站起來,踏著東倒西歪的路線往前走,透明的我穿越一個接一個的親友,彷彿向他們說出最後一聲再見,直至穿過了五排人,逐一作過道別後,我不再回望眾人,還有那冷冰冰的軀殼,我亦向它說了再見。

告別了,大家。

我打算轉身離開自己的墓地,第一趟來到這裡,亦會是最後一趟,靈魂將會化作一縷輕煙,消散於空氣當中,分分秒秒、日日月月過後,他們會逐漸遺忘我,那份傷感亦會隨著時間而淡化。

我花了不少時間及氣力才走到墓地邊緣的石梯級,從身體的透明程度,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可能只剩下短短的幾分鐘,我將會徹底消失。

突然間,下方傳來了一陣陣「嗒嗒、嗒嗒」的急促腳步聲,聲音引起我的注意,不期然期待那個人會是霞,這是生命盡頭前的緊張關頭,那個人到底是不是我錯失過的霞?

果然,那是霞。

披著黑色大衣的她,與往日有點不同,她削去長曲髮,束著不曾有過的短髮,架著一副粗框眼鏡,眼皮浮腫,雙眼通紅,淚水徘徊在眼眶與眼皮之間,我知道她哭過,而且曾哭至呼天搶地的程度。

霞的腳步頻密得難以置信,快要穿過透明的我,就在活人與靈魂碰撞到的一剎那,我像觸電般整個人呆住,竟然感到些什麼,她的心意把我震懾和震撼。

事隔兩年,霞仍然深愛我,我悄悄的說出一聲聽不見的「我愛你」,自知說得太遲,一切再也挽不回,錯失了她,委屈了她,她卻一早原諒了過往的那個我。

這時候,我的心情出現極大矛盾,看到霞,感到欣喜若狂,看到霞,感到慚愧,無地自容。

霞快步走往眾人那邊,我背向她,準備沿著梯級往下走,離開這片灰色,灰飛煙滅前,嘗到最後一口甜蜜,卻懷著化不掉的哀傷。

天空終於下雨,不是說過的暴風雨,而是綿綿細雨,它悄悄的哭,為故事寫下最後的落幕。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短篇《傻乎乎》

短篇《傻乎乎》

這是個簡單的故事,圍繞著一個傻乎乎的約定。

不曾見過面的我們是網絡朋友,剛認識的時候,彼此無所不談,坦白說出自己的想法,久而久之,我們之間建立出情,用「情」去形容它,是因為自己純粹的不理解,它是不明不白的曖昧?眾裡尋他的愛情?關愛對方的知己?還是什麼都不是?

我放棄探究,反正「情」確實存在。

回到當初,我經常嚷著要約她吃火鍋,每次提起,她都欣然答應,她到底抱著什麼態度來看待那些邀請呢?

她一定以為是在開玩笑。

事實上,由第一次的邀請開始,我已經是認真的。後來,我們說好了要在一年後到火鍋店吃火鍋,這就是故事裡的約定,不有趣,不浪漫,第一次約會的地點竟然是熱鬧非常的火鍋店,現在想起來,也覺得自己笨得可憐,應該一起看場愛情電影,又或者到更有情調的西餐廳吃晚餐。

阿珊,不起眼的名字配合著平凡的個性,她給人傻乎乎的感覺,電腦熒幕永遠死氣沉沉,但字裡行間卻流露著獨有的傻氣,初時,我認為她是個簡簡單單的傻瓜,以為她一直過著簡單,而且沒煩惱的生活。

直至某一個午後,我們忙裡偷閑,聊起過去,她提及一首歌曲,指歌詞的文字完全符合自己的想法,我本身對歌曲沒有印象,因為對廣東歌一直興趣缺缺,還是喜歡國語歌多一點,歌詞寫得精美,歌手的歌藝也較為出色,且富有感情。就是這樣,重複又重複去聽那首歌,歌名是可憐兮兮的《如無意外》。

阿珊的故事是個謎,我猜不出來,她為某件事情深感後悔,應該是其生命中的最大遺憾,我不曾追問究竟,短暫的時光過去,開始漸漸了解她的個性,她喜歡把話說得模模糊糊,特別是關於自己的往事,她總認為自己不夠優秀,不配被善待,甚至有點看不起自己。

結果,我始終不了解阿珊的往事,嘗試根據歌詞暗自猜測,假如沒有意外,她與他應該過著美滿的生活,會成為他的妻子,他會努力工作維持家庭的經濟,甚至誕下自己的孩子,一男一女的,會是個一家四口的幸福家庭。

該出現的意外還是會發生,情節往往喜歡捉弄主人翁,合襯的兩人最終分開,阿珊抱著遺憾,度過往後的每一天,事發前後的她大概是兩個不同的人,單純的女生不再快樂,一次意外足以致命。

阿珊習慣早睡早起,在繁忙都市裡算是個異數,早上醒來,除刷牙、洗臉、更衣、整理行裝外,她還需要架上一個虛幻面具,在別人面前假裝精神奕奕,滿面笑容,喜歡說個不停。我知道面具底下的她悶悶不樂,懷著心事,缺乏傾訴對象,就如其面書裡,有著數百個朋友,卻沒有一個知己,有些時候,很寂寞。

這是我想像出來的阿珊。

因為阿珊的故事,我漸漸喜歡上《如無意外》,每天也要聽數遍,無論仔細還是隨便的聽,都會想起那個抱著遺憾的女生。後來,我們真的定下吃火鍋的約定,日子就是相識的一周年,亦即是今天。

事情發展總是不如人意,約定的不久後,我們漸漸失去聯絡,她沒有再在網絡上出現,我們沒有交換手機號碼,不可能給她打電話,唯有嘗試其他方法,我發過很多電郵,可惜每一封郵件都出現傳送錯誤的回報,換句話說,我們真的聯絡不上,她不見影蹤。

五個月前,我再次認真的想起阿珊,重新閱讀那些對話記錄,幸好沒有多餘的刪掉,從文字裡,我再次記起她的喜好,她喜歡親自炮製食物,如麵包、蛋糕、曲奇餅等,還發過一些食物照片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些長得像炸雞塊的曲奇餅,每個人也會認為那是KFC叔叔裡買到的炸雞塊,她卻狡辯說自己是用麥粉來當材料的,所以才會長得那麼醜,這樣的解釋教人啼笑皆非,她還開玩笑的說過,一定要找機會給我試試,我勉為其難的答應。

那時候,覺得這個女生很有趣,開始懷念她的傻氣,總認為在段段對話裡,她曾經在電腦熒幕前流露出難得的真摯笑容,我的冷笑話曾經逗樂她。

對話記錄中,阿珊說過很想擁有時光機器,給她機會回到過去,改變犯過的錯,扭轉原來的結局。碰巧地,我看過一位作者ocoh的小說,故事裡提及過時光機器,決定再看一遍他的所有小說,我認為那些情節都是源自真人真事,於是每天都在研究那篇關於時光機器的小說《人生》,希望找到有用的線索。

兩個月後的一個午夜,我依循小說的提示,幾乎找遍半個城市,終於來到一家叫「愛琴海」的酒吧,原來愛琴海是真實存在的,沒有借助谷歌地圖的街景功能,走過不少大街小巷,花了差不多兩個月時間,來到ocoh妙筆下的酒吧,假如小說情節屬實,酒吧裡一定發生過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

我如小說裡的安達臣,拉開沉重的木門,進入環境嘈雜的愛琴海,雙眼在昏暗的環境下來回亂跑,終於找到一個感覺親切的中年胖子,他的頭髮很古怪,染上紫紫綠綠的髮色,身穿普通的灰色T恤,黑色的運動長褲,個子矮小,這個人不就是酒吧的老闆洛克先生嗎?

難得來到愛琴海,絕對不可能白走一趟,我不理會其他客人,立刻衝跑到洛克先生身前,緊緊的握著他的雙手說:「你是洛克先生嗎?」

如無意外,胖子會告訴我,他不是什麼洛克,然後叫我滾回去之類。

他一臉從容的說:「我就是,你找我嗎?」

對我來說,這是個天大的喜訊,酒吧是存在的,洛克先生亦不是虛構,他活生生的站在眼前,需要好好把握這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我興奮莫名的說:「我想借你的時光機器來用,可以嗎?」

洛克爽快回答:「我可沒有什麼時光機器在身。」

什麼?

那個午夜,我糾纏了洛克數個小時才肯罷休,最後相信他的說話,他沒有那部iPad模樣的時光機器,我向他表明來意,他亦解釋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作者ocoh是他的朋友,所以小說裡出現了酒吧及洛克,至於時光機器?的確是不存在的,ocoh眼中的洛克是個瘋狂的蘋果產品支持者,所以特意用iPad來暗暗諷刺洛克。

離開的時候,洛克打算康概送我一部全新的iPad,初時我不打算收下,但盛情難卻,他不斷將iPad往我手裡推,結果尷尬地收下禮物,他說那是見面禮。

世上果然沒有時光機器,ocoh欺騙了我的忠誠,本來還打算當他的忠實支持者,自此以後,我放棄再讀他的所有小說,他根本是個胡說八道的騙子,不再值得擁護。

找不到時光機器,我亦沒法為阿珊改變已發生的過去,本來希望在吃火鍋的晚上將機器送給她,但事到如今,不得不放棄,只好兩手空空的赴約。

約定的晚上終於來到,吃火鍋一事,阿珊還記得嗎?

我一直牢牢緊記,因為這是個重要約定,我在火鍋店門外呆呆站著,已經一個多小時,沒有感到失望,如無意外,她應該不會出現,這樣無聊的火鍋約定,忘掉是理所當然的。

我沒有緊盯著升降機,就算阿珊真的會從那裡跑過來,我亦執意的望東望西,抱著一顆安靜的平常心,不著急,不焦慮。

時間一秒一秒的流逝,我差點以站立的方式睡著,環境喧鬧,卻更添睡意,沒焦點的雙眼已經呈半開合的狀況,不知道時間又走過了多少。

突然間,有人連續拍打我的左肩膀,我「啊」的一聲驚叫出來,一個外表冷酷又陌生的年輕長髮女生出現,她帶著凶狠的眼神望過來,我立即驚醒,氣氛十分凝重,開不了口,偏偏知道這就是阿珊,她依約前來,情況卻有著說不出的古怪。

她抿著嘴說:「你就是那個傻瓜?」

我擠出一個苦笑,支支吾吾的說:「我……就是……」

然後,她從小紙袋裡掏出一個用來裝載食物的透明膠盒子,遞到我的手裡,一臉認真的說:「傻瓜……」

她邊說邊弄開膠盒子的,然後又說:「這是我們說好的炸雞塊呢,哈哈!」

她的表情在一瞬間轉變,瞇起眼傻笑起來,隱藏著只有我才了解的吸引力,相當迷人及自然。

我卻垂頭喪氣,看到她的笑臉,使我難以啟齒,只好儘量把話說完:「對不起……我……找不到你想要的時光機器。」

「什麼?」聽罷,她顯得一臉茫然。

我續說:「沒有時光機器,我們改變不了過去。」

她卻若無其事的回應:「哦……你說的是這件事。」

然後,她彎下身嘗試與我作眼神接觸,說實在,她不說話的時候,樣子真的有點冷漠,會令人不期然膽怯。

我鼓起勇氣關視她的大眼睛,然後問:「你不會怪責我嗎?」

她想過一會兒,表情又來一次徹底的轉換,眼睛再次瞇起,帶著最切合她的傻氣笑著說:「不要緊的,過去已成過去,你可以試試改變我的將來嗎?」

來到傻乎乎的故事的最後一個畫面,兩個第一次見面的傻瓜在一家擠迫的火鍋店裡進行第一次約會,約會的地點是火鍋店,他們毫不浪漫地夾起牛奶窩裡熱騰騰的食物,一起狼吞虎嚥。

感言:

忘掉什麼是很多人的意願,忘不掉很多是更多人的遭遇,世上沒有隨手買來的洗腦機器,亦沒有電影中的時光機器。往往,我們需要背負著沉重的記憶來度過每一天,親人的離世,遺憾的戀人,朋友的背叛,不愉快的因子纏繞心靈,快樂的卻需要苦苦回想才能憶起,矛盾的兩者不斷在無數條生命線上來回奔波,過去是個包袱,記憶是種壓力,壓得人快要窒息,抖不過氣來。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短篇《獨生子》

短篇《獨生子》

這是二千年起的第十年,十一月的第十七天,該來的季節依約到來,是亙古以來世界的約定。

大約是冬季,是叫人又愛又恨的冬,喜歡她冷得可怕,不得不躲在暖暖的被窩裡,不捨的賴著床,抱著枕頭大睡,初初忘記上學,後來又忘記工作,最後是忘記生存,她是個誘惑人們逃避現實的季節,有些人總是對溫暖充滿渴望,可惜那只是虛空。有些人擁有不一樣的想法,視冷冽寒風作等閒,身穿薄薄的運動背心,一條短無可短的跑步褲,一雙保護性顯然不足的運動鞋,就是這個樣子,頂著強風到街上奔跑。

來到晚上七點鐘,黑夜提早降臨,這是它的忙碌,太陽不為什麼的趕著回家,這是它的休息,在晝夜交替之間,眼下放著一場生動有趣的動畫,影像中出現了兩個男子,身穿差不多的裝束,分別在於顏色,一個是黑,一個是白。

在寂靜無聲的單車道上,這裡沒人,也沒有單車,整個空間似為他們而設,沒資格的人統統都消失了,只容許這兩個人出現。路旁的大樹緊繃地、僵硬地站直,不敢哼出半聲,還有附近一帶的流浪動物,狗兒、貓兒、鳥兒、蟲兒紛紛去找安全的地方躲藏,動物擁有敏銳的觸覺,在遭遇危險之前已經選擇了逃亡。

危險是在步步進逼嗎?

還是這是牠們天真的以為呢?

回到畫面的中央,兩個男子做著暖身運動,儘量伸展身體,目的是增加肌肉的反應和敏感度,進行暖身接近十五分鐘,他們好像沒有開始跑步的意欲,冷風無情地吹打臉頰,看兩人的表情卻是毫無懼色,說不定,他們都擁有超人一等的勇氣啊。

長髮男先開口:「知道,到這裡的原因嗎?」

「天曉得。」小平頭展露自信十足的笑容。

長髮男似有所思,瞇眼笑說:「說的沒錯,的確是天曉得。」

小平頭換上另一個表情說:「來這裡是為了跑步。」

認真的、嚴肅的、專注的,他不是在開玩笑。

長髮男模仿對方,收起笑容作回應:「錯不了。」

對話一下子結束,事情由這一刻出現了重大變化,在路旁的一棵大樹下,有著一片不起眼的小樹群,有著一堆不幸的落葉,也不知何故,從那看不見的洞裡跑來了一頭混種的黑色流狼狗。說得動聽是「混種」,事實上,人們更喜歡叫牠「狗雜種」,牠拼命似的逃跑,直奔他們那邊,牠和長髮男之間只餘下三公尺的距離,牠跑得狼狽,完全超越了自身的極限,是為了保命嗎?

可惜牠犯下了一個致命的錯誤,意圖逃離原來的危險,卻遇上了不能避免的劫數,所謂「在數難逃」,一切自有主宰,大概是這樣吧。

狗雜種邊跑邊發出「哇嗚、哇嗚」的吠叫聲,是種煩憂和討厭的聲音,聲量逐秒遞升,直到沒先兆的被制止下來,時間的消耗是人類無法察覺的,牠連發出最後悲嗚的機會都被奪去。

牠死了。

這是結局。

揉揉眼睛去看清楚,殺狗的兇手不是長髮男,而是距離較遠,年紀較小的小平頭。剛才,他指向狗雜種,在約為半秒鐘的一瞬間,牠灰飛煙滅,恍似不曾存在於世上,恍似經歷了一場短暫的夢,生命渺小如幼沙,怎樣抓也抓不住。

「哈哈!」冷冷的一笑來自長髮男。

他關視著小平頭,說:「這到底是什麼來的?很神奇,很有趣,完全超越我的想像,你太厲害了!」

形容這一段話是種讚嘆,倒不如說是技巧低劣的嘲諷,長髮男顯然在諷刺對方,故意假裝不明不白,事實上,他洞悉一切,了解所有,他在裝傻罷了。

小平頭的反應有些不尋常,他沒有為嘲諷而表現憤怒,反過來,他露出含蓄內斂的笑容,一臉滿意地說:「沒什麼,不過是鵰蟲小技,真的沒什麼。」

虛偽的語氣把小平頭的心意出賣,在剛才的殺狗影像裡,他故意出手,施展出不留痕跡的魔法,在一瞬間殺掉一頭狗,把牠分解於空氣之中,這麼偉大的魔法在人類眼中才不可能是小技,小平頭在炫耀,在撒謊,似是興奮的心情沖昏了頭腦。

「穿梭時間的畫面的鐘 從反方向 開始移動」

一首流行曲出現在冷冷的街,這是一首半老的歌,感覺沉重,意識消極,關於時間,也關於記憶,這是一首代表長髮男的歌,歌聲來自他的手機,是他最喜歡的來電音樂。

「誓言太沉重淚被縱容 臉上洶湧 失控」

歌曲未捨得播完,像龍捲風般旋轉,只因長髮男沒有接聽來電,通話未能建立,歌不由自主的一直播放,沒完沒了的,脫離了時間的約束,歌來來回回的播過幾遍,一如剛說的,沒完沒了的,直到……

「怎麼不聽?」小平頭感到好奇。

長髮男反問:「那歌,你不喜歡嗎?」

小平頭無奈搖頭:「是厭了。」

長髮男低頭沉思一會兒,歌一直在放,沒完沒了似的,他忽然又問:「你可有方法不弄壞手機,不按下按鍵,不制止來電者,卻可以令音樂消失呢?」

此時,風吹得更盛,而且來得不尋常,像一股看不見的力量突然顯現,像個不懷好意的第三者,暗中觀察著兩人的一舉一動……

當然,以上的只是虛幻的聯想,畢竟,那只是一陣源自大自然的風,冬季有風正常不過。

小平頭作個招手的手勢,示意對方把手機遞來,長髮男沒有異議,二話不說奉上手機,這些都是在幾秒間發生的事情。

然後,小平頭一臉自信的握住手機,瞄過一眼,沒有啟動手機熒幕,沒有按下任何按鍵,音樂也沒有停止下來,他的身體往後一挨,揮動右臂,令人意外的全力把手機擲出去。

哎呀,長髮男的其中一項要求,不是「不弄壞手機」的嗎?怎麼小平頭會做出這樣不符合條件的舉動?難道他不懂規矩嗎?難道他是個白痴嗎?

我感到迷惑了。

一切事物很接近完全的靜止,還在移動的只剩下被擲出來的手機,按道理它將硬生生的和石地碰撞,然後跌得支離破碎,按道理,按常規,事情會順著這個方向發展下去,這是誰都可以想像得到的。

然而,手機竟然在半空中消失,假如這裡是個表演場地,假如小平頭是魔術師,假如這裡存在一定數目的觀眾,他們會被嚇得目瞪口呆,然後再發出雷動掌聲,鼓勵那外表不起眼的偉大表演者。

這肯定是魔法,手機消失了,音樂消失了,小平頭徹底辦到了,這場演出實在是神奇精彩,值得花一輩子去讚嘆。

那麼,長髮男又在忙什麼呢?

原來他沒有被嚇倒,還氣定神閒的說:「很好,你果然做到了,很完美,很神奇,你成功了。」

小平頭高興得不亦樂乎,眼睛瞇得小小的,幾乎看不見瞳孔,他打算走近長髮男,看來有話要說,而且要在最接近的距離才願意說出來。

他激地動按著長髮男的雙臂,然後大聲高呼:「因為我是被選中的人,我是那傢伙的獨生子,我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足以愚弄每一個劣種人類,哈哈哈……」

小平頭笑得非常狂妄,假如笑聲傳播開去,這裡又是精神病院的話,他鐵定是個瘋子。

長髮男懷疑問道:「是神嗎?冒昧一問,祂不是只有一個獨生子的嗎?」

小平頭勉強壓抑自己的笑聲,他回應說:「第一個獨生子已經不在人世了,所以在日光之下,我成為祂現在的唯一。」

長髮男續問:「嗯,打算愚弄人類,那麼……你會殺掉我嗎?」

小平頭花掉兩秒去考慮,他想得認真,這關乎一條性命,不過他應該不在乎,甚至以行動來表達想法,再次運用自己的右手,五指緊合,以手刀刺向長髮男的胸膛,是心臟的所在位置。一擊命中,小平頭在血淋淋當中瘋狂挖取,他打算取走什麼呢?

這時候,被襲擊的長髮男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他是死了或是怎樣了?

「啊!」

短促的驚叫聲響徹雲霄,震撼本來寂靜的晚上,本來靜止的一切事物再次活動,包括花草樹木、流浪動物,甚至是沉著的空氣,還有曾經歇息的冬季的風。

畫面出現了半秒的靜止,然後是一道閃電掠過,點陣圖再次轉換為動畫,長髮男和小平頭,究竟這兩個人的結局將會如何?

畫面的正中央出現了一個男人的背後,他披著一頭凌亂長髮,身體完好無缺,狀甚輕鬆,他作出起跑的準備,打算通過眼前的行人隧道,卻突然回身一望,半空中出現熟悉的人體,原來是小平頭,他被橫放在空氣之中,沒有半點氣息,像個死人,或許他已經是個死人。

長髮男伸出左手向橫屍那邊指手劃腳,然後出現奇怪的「咔嚓」一聲,像個神秘的暗號,小平頭應聲消失,音樂聲再度揚起,歌唱至這一段「痛不知輕重 淚水鮮紅 全面放蹤」,本來消失的手機再次出現,並回到長髮男手中,他自言自語,說出一句:「對不起,世上從來不存在第二個獨生子,這是胡說的代價。」

風再次激動起來,捲起地上散落四處的落葉,一股微形的龍捲風神奇地形成,飛往長髮男的身後,如影隨形。

長髮男起跑,與風並肩前進,他對著空氣說:「父啊,我不喜歡這種訓練。」

經過三秒鐘的寂靜,他再說:「是契約嗎……殺死一個人類朋友實在很沒趣。」

再重複一次相似的三秒鐘,他又說:「可惜他不了解你的身份,才會上當。」

五秒鐘過去,他遺下最後幾隻字,然後加快跑動的速度,前往下一個目的地。

「你是惡魔……」

長髮男的身影消失於空氣之中,音樂聲隨之消失,一切恍似回到當初,當然,時間還是不留情地流走。

狗雜種和小平頭是消失了或是死了?

如小平頭所說,天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