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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短篇《時光機》

短篇《時光機》

第一節:酒吧裡的鬼主意

一個午夜,一家久違的小酒吧,名字是過時的「愛琴海」。

三個大男孩相約敘舊,包括兩位舊同學,少克和志健,還有我,阿喆。三個人,半熟的二十四歲,從中學時代開始,依然是經常見面的好朋友。

步進店內,找來一張咖啡色沙發坐下,軟軟的,很舒服,洗去日間工作所帶來的倦意。這裡燈光昏暗,使雙眼模糊,除了眼前的兩位朋友外,別人的臉龐和五官像被故意塗掉似的,甚至是酒吧的裝潢也顯得不清不楚。

身在酒吧,沐浴在懶洋洋的氣氛之中,暢快的喝酒,輕鬆的聊天,這樣很足夠。

我的心情有點糟,工作造成壞情緒。保險經紀從來都不是容易混的職業,每個月都要跑業績和佣金,在市道欠佳的時候,自然交不出好成績,上司不會接受任何解釋,那個老女人只會視作藉口,她渴求的是業績和數字,花最少的時間賺取最大的利益。

今天午後,我被她狠狠教訓了一個小時,她滔滔不絕,向我作出人身攻擊,嘴臉醜陋極了,我心情沮喪,卻好像習慣了這種事,差不多每天都會遭受責罵和埋怨,我在想,自己和機器人的分別似乎不大,感覺好孤獨。

兩位朋友心情不錯,志健剛於軟體設計比賽中獲獎,國際企業正準備收購他的公司,還會買下其餘五款軟體,其中兩款的用途是拿手機來當魔術表演道具。

「那些魔術軟體好像有點無聊,其實可以拿來幹什麼?」我懷疑。

架著眼鏡的少克眉頭一皺,苦無頭緒,他顯然不懂得作答。

設計者志健呢?

他正是這晚聚會的發起人,向來表情豐富,動作活潑,他嘴角一動,似是有話要說,我們靜待他的答案。

「那是用來追女生的。」志健一臉自豪的道。

「追女生……」我愣了愣。

少克沒說話,露出苦笑,然後喝一口果汁。

順帶一提,這傢伙是天生不能喝酒的,原因是自小患上的敏感症,無藥可醫,只能用藥物壓抑病情和避免喝酒。

「對啊!就是用來追女生,你們不會覺得玩魔術的過程很神奇、很厲害嗎?」

我和少克有默契地微微搖頭,等待志健說出更誇張、更神奇的話,他就是這樣的人,我們都了解透徹。

「嘿嘿,我明白的,你們就是不相信。」

「在表演魔術的時候,女生會專注看著男生,在那一刻,兩個人四目交投,女生意圖看穿魔術的破綻,當表演成功後,她們必然佩服男生,被魔術的神秘魅力所迷倒。簡單來說,又酷、又帥、又厲害,用魔術來追女生真的是事半功倍。」

志健挺起胸膛,抬起頭來,假裝遙望酒吧的某個角落,自信的姿勢使人感到噁心,同時透露了一個事實,他著實陶醉於自己的演說之中。

「大概是,嘿嘿。」

我乾笑兩聲,少克也順著形勢點頭附和,我們都感到無奈,由於早就找到固定女朋友,我們漸漸對追女生的話題不感興趣,依然單身的志健卻樂此不疲,總是說個不停。我們不合作的話,志健將會繼續自吹自擂,阻止他成為我和少克的共識。戰略取得成效,志健安靜下來,一邊享受白酒,一邊享受我們丟出來的讚許。

在圈子內,取得朋友的認同倒是重要的。

外表酷似古天樂、架著太陽眼鏡的調酒師給我們換來一盤新的零食,是花生和蝦片,味道不錯,我十分欣賞。

三個人喝喝酒、吃吃零食,談著無聊的話題,包括中學時代的往事、近日熱門的電視劇、網絡上的話題人物等。我熟悉這些話題,特別是後兩者,不熟悉也不行,難以活下去。在這個繁榮城市裡,為了逃避孤獨,讓心靈被同化、被和諧,願意配合一下,一切事物都會變得很美好。

「孖吉。」少克低聲道。

「怎麼突然叫這個外號……」我被他嚇壞了,孖吉這個外號只會在中學時代使用,給他這樣一喚,我大吃一驚。

「好久沒喊過了,孖吉使我想起過去的時光啊。」少克笑著解釋。

「那又如何?」我假裝激動。

志健一口氣喝掉杯內剩餘的白酒,一臉感慨的說:「真叫人懷念,真想擁有一台時光機器啊!」

「世上那會有什麼時光機器,你這個色鬼又在懷念什麼啊?」我讓情緒延續,大聲罵道。

「一定是懷念那些中學女生。」少克取笑志健。

「對啊,這傢伙向來是追女生的高手。」我點頭附和。

志健搖頭,晃動食指打出一個手勢,是表示「不」的手勢。

「你們都想多了。」

「那有!」我和少克同時衝口而出。

斷斷續續的聊天,重複又重複的話題,三個人懷念走得老遠的舊時光,時間彷彿滯留在小酒吧之中,這個午夜的節奏異常緩慢,藍藍的,像純粹的爵士樂,使人暫時忘卻不快和緊張。

忙於把玩空酒杯的志健露出邪惡表情,含糊地說:「不如……」

我和少克被挑起興趣,立即注視過去,緊盯那一雙小眼睛,期待他把話說完。忘了說,志健的外型酷似瘦弱版的演員王喜,在中學時代,每個人都喚他「王喜」,他並不受落,常常作出抱怨。

志健續道:「我有一個主意……」

第二節:給司機幽了一默

志健故弄玄虛,不斷轉換話題,玩弄我們的焦急。少克其實也被耍得不耐煩,但那傢伙不會把心情寫在臉上和掛在嘴裡,他拘謹、克制、冷靜,保持微笑,裝出謙謙君子的模樣。

再次進入沉默不語的狀況,短短的五分鐘,沒有人吐出半聲,等待其中一人率先開口,打破寂靜。這彷彿成為了朋友間的小遊戲,最能忍耐的人便是贏家。自中學時代,我們一直在玩這個,志健狡猾,少克沉著。

我嗎?

幼稚單純,性子急,輸家總是我,這一次也不例外。

「到底是什麼鬼主意?」我終於按捺不住。

「嘿。」少克冷笑。

「哈哈、哈哈!」贏家志健盡情地取笑。

「唉,快點說,今天工作不順利,我心情不好呢。」我苦著臉埋怨。

他們都明白我心情不好的原因,馬上體貼地配合,不再故作神秘。

「志健,不會又是關於追女生的吧?」少克猜說。

「哎呀,難道我的關鍵詞只可以是『女生』嗎?」志健假裝無辜。

我搶著插話:「還有王喜。」這句話具有報復的作用。

對志健來說,這是最可惡的一個答案,又是最忌諱的痛處,卻換來笑聲連連。他從來不敢面對這個人生路上的污點,所以不曾看過《烈火雄心》系列。幾年前,正值王喜演藝事業順利,常常在電視節目亮相,志健甚至徹底不看電視,逃避王喜,整天躲在房間玩網絡遊戲。

志健吐噥:「唉,玩什麼人身攻擊?」

「志健,快點面對現實,誰叫你天生小眼睛,又長得像王喜。」少克分析道,與其說這是分析,倒不如說是班中所有同學的共識。

「哎呀……不要這樣嘛。」志健表情為難。

「王喜。」我立即說。

「王喜。」少克接著說。

志健一臉死灰、無地自容的樣子,卻喚醒我們的回憶,想起過去的好時光。

「好了,你們饒了我吧。」志健向來充滿自信,絕不輕易認輸,這個時候,還是丟下白毛巾,宣告自己被徹底打敗。

「快點說說你的鬼主意吧。」少克是唯一立於不敗之地的人。

難得的救贖機會降臨,志健不會讓它白白溜走。

他尷尬地說:「不如到學校走一趟吧,我想念那裡。」

「天荒夜譚」四隻字立時在我的腦海浮現,我內心震驚,一時間說不出話來。

「你想在什麼時候回去?」少克表現得若無其事,冷靜得有點過分。

「現、在。」志健瞪眼答道。

在午夜時分,一個長得酷似王喜的年輕瘋子提議三個大男孩一起到母校走一趟,企圖把其餘兩個人都咬成瘋子,這是我的夢境抑或幻覺?散發著夢幻的味道。

「孖吉,吃驚什麼?」志健問我。

「現在是午夜兩點……」我語言能力恢復過來。

「有什麼問題?難道你們明天有空回去嗎?我們都是成年人,要工作,要每天不停地工作,像頭刻苦耐勞的牛呢,那有空回去。就算是假日,也是忙得不可理喻,你們都要陪女朋友逛街,我要找更可愛的女生……」

我先搖頭,後點頭,少克不動如山,他知道志健還未說完。

「我很想念那裡啊,雖然歲月沒有回頭路,我們都回不到過去的時光,但我還是很想到那裡一趟,一次便足夠了,你們就答應我吧,一起乘上時光機器,讓我緬懷一下。」

「王喜,你是認真的嗎?」少克問。

「夠了,這就是需要認真的時候,暫時不要作弄我。」

「嘿,是我不對。」少克說。

志健把視線轉移到我的臉上,故意瞪向我那雙比他稍大的眼睛。

我無辜地說:「千萬不要用這種眼神看著我,我根本沒說話。」

「孖吉、少克,試試好嗎?」眼神誠懇,苦苦哀求,似乎是酒精使他憶及往事,一時感觸,這個人到底還是志健嗎?

我和少克互望一下,他用手輕托眼鏡,這個小動作偶爾便會出現,算是一個暗號。我們不用開口交談,憑一個眼神、一副表情便完成討論,在眉宇之間作出爽快的決定。

「起來,走吧!」我大聲喊道。

少克淺笑,表情沒有透露想法,我和志健的傻勁似乎影響不到他的冷靜。幸好,經過昔日的相處,我們都不會誤解他是個冷漠的人,由於互相了解,他成為我們三人組的重要一分子。

少克喝掉果汁,我喝掉啤酒,志健早就準備就緒,隨時動身離開,一切盡在不言中,我們坐言起行,實踐回到母校的瘋狂計劃。

當成年人也有好處,有工作便不愁錢包沒錢,這個行動是有點瘋狂,不過我們還是理智的,起碼不會笨到以步行的方式回到學校,有錢好辦事,我們走往距離愛琴海不到半條街的便利店,恰巧有一輛計程車停放路邊,似乎這是命運的安排,注定我們將會乘上司機的車子。

「哇!大叔,這什麼味道?」

志健搶著上車,立即大罵,司機緩緩轉身,睡眼惺忪,神情呆滯,顯然不在狀態,是通宵工作使他身心俱疲吧?他望向後座位,迷糊地尋找那個說三道四、魯莽衝動的人。

「是那個人在不滿啊?」司機淡然問道。

「是我!」志健個性向來如此,勇於承擔,除了外號一事,逃避不是他的作風。

「哦,原來是你。」司機鎖定目標並打量志健。

「是我,又如何?」志健露出逞強的樣子。

「嘿,沒什麼。」司機的笑容帶點狡猾。

我和少克冷眼旁觀,以看好戲的心態保持沉默,魯莽的志健好像挑起了戰爭,我們可以做的事不多,除了冷靜,還是冷靜。

「沒什麼?那你幹嘛一直看著我的臉啊?是我臉上有飯粒嗎?」志健漸感不安,開始語無倫次。

「你嘛……長得像王喜呢。」司機的坦白很可愛,道出我和少克的想法,我們都正確無誤,志健長得酷似王喜。我不禁向司機豎起拇指,加以讚賞,
少克也禁不住發笑,此時此刻,我們的心情十分痛快,有幸看到志健的明星臉,有誰會不發笑呢?

「哼,你們夠了。」志健垂頭喪氣,放棄爭辯似的。

「長得像王喜的臭小子,擁有一張明星臉,很不錯啊,我也想要一張。」司機毫不吝嗇唇舌,努力不懈地揶揄志健,少克見狀,立即機靈的轉移話題。

「司機先生,這裡的確有一股難聞的味道,是怎樣一回事?」

「有點臭,好像壞掉的食物啊。」我加入對話。

「對啊,超臭的!」志健趁機埋怨。

司機感慨地長嘆一聲,眼神落寞茫然。

「事情是這樣的,剛剛於這裡下車的乘客,是個男人……」

我們三個人同時關注司機的臉,像在聽睡前小故事的男孩們,不過我們已經是不折不扣的成年人了,二十四歲,還裝什麼幼稚。

「他好像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一副醉醺醺的樣子,他就在你們的坐位上嘔吐……」

「什麼?在這裡嗎?」志健一臉震驚,急忙檢查坐位。

「王喜小子,不用擔心。那時候,我已經把車子停好,他正準備付款,我看著倒後鏡,憑多年喝酒的經驗,一看便知道他會嘔吐,於是我把膠袋遞給他,他在裡面吐了五分鐘,真是超級臭!我有點受不住,甚至調低了車窗,抽了一支薄荷煙,才勉強抵受得住那些惡臭,要不然我已經沒命了。」

計程車司機真的不好當,錢賺得很辛苦。

「可是還是很臭啊。」志健無奈說道。

司機說:「沒辦法,他沒有吐在車子裡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你還埋怨什麼?」

志健用手掩鼻,喃喃自語:「說的也是……」

「司機先生,你的話很多,背後有沒有原因?」我想到便說。

「嘿嘿,小子,城市裡的每個人都寂寞,難道你敢說自己不寂寞嗎?」

我頓時啞口無言。

「大叔,你居然說出這樣厲害的話,假如不當司機的話,可以當電台節目主持人或作家,出路很多呢!」志健興奮莫名。

沉靜的少克也說:「司機先生的確厲害。」

「小子們,少說廢話,想乘車到那裡去?」司機一下子認真起來。

說到底,我們上車是為了乘車,而不是沒完沒了地聊天;司機也在工作,利用車子賺錢討生活。大家各有目的,儘快開動車子,氣昂昂的前往學校好了。

「司機先生,我們要到王肇枝中學。」少克代表回答。

「沒問題。」司機爽快說道。

車程中,我暗中猜說司機超速駕駛,志健說沒有,少克說有一點點超速,但不過分。我傾向相信少克,因為他只在酒吧裡喝過果汁,喝過酒的志健是個不值得信賴的人物。

經過十分鐘,我們奮力抵抗嘔吐留下來的臭味,計程車抵達目的地王肇枝中學,眼前是叫人懷念的母校,當年校舍的外觀殘破老舊,後來經過好幾次的翻新改建,情況大有改善,煥然一新。

「小子們,不要玩得太晚,記得回家啊。」

司機找回零頭錢給少克,並把三張名片一併遞來,名片設計簡陋,純粹是一張空白的紙卡,沒有任何圖形色彩,用原子筆寫有「陳波,計程車司機,手機號碼:92xxxx15」,這張名片既不美觀,又缺乏特色,或許簡陋也是一種美。

「幹嘛給我?」志健問道。

「方便你往返電視城趕拍劇集嘛。」司機說得漂亮,幽了一默,看來他們會是逗人發笑的歡喜冤家,或許是志健命中注定的剋星。

志健頓時無話可說,露出可憐的神情,卻得不到我和少克的憐憫,我們在旁冷笑,志健憤怒地舉起中指,不禮貌的手勢是給司機、少克、我,還有他自己的臉,他肯定想到韓國進行一次整形手術,把雙眼弄大一點,會比較不像王喜。

下車後,別過司機,座落在不遠處的便是經已改頭換面的母校。

第三節:翻不過的鐵閘

我們先把司機陳波的名片收妥,然後步往學校大門,步伐不緩慢、不急促,其實沒有著急的理由,發起行動的人是志健,我和少克只是陪襯的角色,硬著頭皮的回到母校。

「唉,那個大叔真的很過分……」志健對被取笑一事耿耿於懷,幸運的是,他是純粹介意,而不是發怒,假如他進入了「暴走」狀態,可不是我們應付得來的。

所謂的物以類聚,我們三個人的高度相若,約是十百七十五公分,並肩而行的感覺舒服自在,我用手輕按志健的肩膀,試圖使他冷靜下來。

我安慰說:「那個司機只是隨便說說,想得正面一點,他的計程車不就是時光機器嗎?它順利的把我們送來值得懷念的老地方。」

「我明白的……」志健的無奈,誰也看得見。

少克接著說:「李志健,你已經長大了,不要這麼孩子氣,好嗎?」

「唉,這麼多年了,你們都不明白我的心情……」志健呢喃。

「的確不明白。」我點頭。

少克再說:「我和孖吉沒理由會明白的啊。」

志健反應激烈,迅即揮拳打向身旁的少克,略帶醉意的他偏偏打不中目標,少克側身一閃,輕盈的身影順利躲開軟弱無力的一擊。

「慢得很。」少克囂張笑道。

「好像比中學時代稍微快了一點。」身為旁觀者的我插話。

「只是一點是沒意思的,我一直在進步,不要看輕我。」少克說話的神情像極一個不服氣的小男孩。

志健突然拉著我的手臂說:「孖吉,不要阻止我,我要狠狠的揍這傢伙一頓!」

我卻反過來箝制他,搖頭說:「志健,算了吧,少克的身手很好,速度又快,你打不過他的。」

「可是……」

志健一臉茫然,就在猶豫之際,少克突然給志健送來一個深情的擁抱,沒料到他竟然有這一著,我們都看傻眼了,頓時說不出話來。

「王喜又好,志健又好,你就是你,是我和孖吉眼中的你,我們三個人是好兄弟嘛。」少克抱著志健耳語,流露這個晚上最認真的眼神,我統統看在眼裡,志健仍在發呆,來不及反應。

我猛然點頭說:「對嘛,我們是好兄弟!」

少克放手,讓志健鬆脫,料不到志健的心靈真的被我們所打動,感動得熱淚盈眶,哭出來是早晚發生的事,這場面不容易應付,我和少克尷尬地對望一下,用眼神完成討論,決定儘快轉移話題。

「快點走,不要鬧,學校已經近在眼前。」我高聲喊道。

志健不確定的問:「真的嗎?」他的酒醉程度似乎頗為嚴重。

少克答:「多拐個彎便是了。」三個人恢復當初並肩而行的樣子。

所言非虛,我們正通過一條昏暗的冷巷,右方是一所體育館,轉向左方的話便是學校,很快會見到屬於學校範圍的停車場。

三個人呆視著停車場入口的鐵閘,一時衝動的我們竟然沒有認真考慮這個問題。這裡的大門和鐵閘一般會於晚上九點後被鎖上,現在是午夜兩點多,我們有可能成功進入嗎?

「唉,是我疏忽大意。」志健自責。

「不是大意,你是喝酒太多,喝醉了。」少克分析。

「不是醉了,你本來就是一個瘋子。」我把無聊的對話延續下去。

「啪啪」的聲音突然出現,響徹寂靜無聲的午夜,是志健用力拍打後腦門所發出的聲音,他在惱怒自己的魯莽、衝動和疏忽,這舉動是一種懲罰。

「算了吧,改天再來。」少克說得若無其事。

志健語氣堅決:「不行!絕對不行!」

「為什麼不行?」我內心好奇。

志健吞吞吐吐起來,咕噥說:「因為……」

這傢伙真的很有趣,在酒醉的情況下,他雖然有話要說,卻不懂得怎樣表達,一下子失去說話能力似的,大概是患上近年流行的溝通障礙症。

少克見狀,體貼地說:「既然來了,便進去吧,我們嘗試翻越鐵閘。」

「你也瘋了嗎?」我驚疑地看著身旁的兩個瘋子。

「嘿嘿,四眼果然是我的好兄弟!」志健喜形於色,表情有了急劇轉變,一下子,三個人的外號都齊集了,分別是孖吉、王喜、四眼。

我抬頭仰望三公尺高的鐵閘,有著「望門輕歎」的唏噓,。近年來,國內的同胞為了上網,常常需要「翻牆」,想不到我們三個笨蛋卻需要翻越鐵閘。我不是缺乏信心,而是覺得無謂,雖然志健是我們的好兄弟,但用不著這樣瘋、這樣傻吧,改天不行嗎?

答案就是不行。

他們二人行動迅速,清晰地表達了無堅不陷的決心,我們既沒有學習攀山,也不是受過訓練的特工,面對這道熟悉的鐵閘,手腳笨拙起來。不過他們的雙手已經抓住了鐵閘,我也需要有所行動,立即趕上進度。

幸好這是午夜時分,夜深人靜,不會有人偷偷給我們拍下照片,給別人看在眼裡,會以為我們是美國英雄人物蜘蛛人。

爬啊爬,我開始掌握一些技巧,很快趕上他們的進度,三個人並排而爬。我們咬緊牙關,專心一志地攀爬,幸而閘上有不少位置方便我們踏踩,幫助保持身體的平衡。正當我們快要完成創舉,翻到鐵閘的另一方之際,後方傳來一陣腳步聲,我們的行動會遭到發現嗎?

「什麼人?是賊嗎?」一把中年男人的聲音從後方傳來,聽起來十分鎮定,完全不把我們視作一回事。

「呃……」三個人的反應相若。

一道刺眼的強光立時從下方照射過來,我們不欲正視。

「原來有三個人,快點下來吧。」中年男人用上勸說的語氣,使我略感意外。三個人連忙在半空中用眼神商討對策,馬上得出結論──回到地面。

那個人已經發現我們,不可能再爬到學校裡面了。假如那個人是個八卦的途人,我們可以應付得來;假如那個人是學校職員,他有可能打電話報警,不過商量一下便可解決;假如那個人是警察,我們會被送進警局查問一番,將會惹上一些麻煩,不是三言兩語解決得到。

我們急忙爬回地面,慌亂的志健甚至在中途直接躍下,狼狽的身影不但陌生,而且相當罕見。我和少克不慌不忙的爬下去,我們不擔心被抓住,倒是害怕跌斷雙腿,或是弄破眼鏡。始終我們都已經二十四歲,是個成年人,日子久了,開始學懂人情世故,就算真的發生什麼事情,只要裝作無辜,耍點手段,花費金錢,問題最終都會迎刃而解。

「你們三個人嘛,快點挺起胸膛,挨著鐵閘站好。」

我們表現得戰戰兢兢,我是假裝的,少克也是,志健嗎?他害怕得要命,每根手指都在發抖,身體也不斷顫動,他現在的困窘在將來肯定會成為我們的笑柄。我們依照那個人的吩咐,以異常端正的姿勢站立,那個人握著的似乎是手電筒,光線非常刺眼,我們根本看不清他的臉,聲音有點熟悉,卻無法找上聯繫。

那個人好像聽到我的心聲,他關掉手電筒,湊上前小聲說:「嘿,原來是你們三個臭小子。」

志健搶著說:「咦?你是?」難道他已經找到了和那個人有關的記憶和印象?

少克卻做出奇怪的拱手姿態,恭恭敬敬地說:「強叔,好久不見了,我們三個人實在很失禮,打擾到你的休息,對不起。」

強叔……

眼前人的高度和我們相若,滿面鬍子,樣子既像小老鼠,又像北極熊,是個中年胖子,他的名字是強叔?

疑惑一掃而空,這個人不是誰,而是這裡的駐校校工強叔,難怪聲音熟悉親切,他可是我們一班男生的好伙伴,不論喝酒、抽煙、賭馬、賭波、六合彩、說粗話、追女生,他都會循循善誘,作出適當指導,是我們在人生路上的一位恩師,地位超然。

「嘿嘿,我還記得你們的外號,王喜、孖吉、四眼,我們又見面了。」

他一字不漏的唸出三人組各自的外號,記憶準確而厲害,我在心裡佩服。

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重遇我們幾個老朋友,當然值得高興,強叔為此而笑不攏嘴。同時間,我們也鬆一口氣,因為發現我們的人只是不拘小節的老朋友強叔,大家本來就是同一伙人,他不會介意。

「原來是強叔,我一直很想你啊!」我誠懇說道。

「強叔,再次和你見面,我覺得很高興,但可以忘記我的外號嗎?」志健的確很倒霉,整個晚上都被大家「王喜、王喜」的叫喚。

此時,強叔習慣地摸摸自己的大肚子,看起來發胖不少,我記得那件灰色的破舊T恤,他在當年很喜歡穿著,不過牛仔褲似乎是新買的,節儉的他終於捨得買新褲子了嗎?很有可能是舊的那條真的不能再穿,他才願意花費買新的。

以往的他總是說:「衣服這種東西不重要,自己又不是年輕人,做著粗重的工作,穿得多光鮮都沒用。」

強叔瞇起眼睛,開懷大笑,他又說:「哈哈哈,我真的很大意,竟然忘記你不喜歡這個外號,請原諒。」

「唉……」志健再次露出無奈的神情,我和少克禁不住偷偷取笑。

強叔友善地說:「下次要來的話,不要偷偷摸摸,給我打個電話便行。你們忘記我是駐校校工嗎?意思是住在學校裡,這裡就是我的家,隨時可以打開大門讓你們進來玩玩,嘿嘿。」

事實上,我們都記得強叔的身份,忘了的是他的手機號碼,大家已經有很久沒有聯絡,怎會想到在某個把酒言歡的午夜會需要他的幫忙呢。

把事情弄個明白,我們在閘外寒暄一番,強叔替我們打開鐵閘,他順便回家。大家在裡面又閒聊幾句,都是「很久不見、近況如何」之類的話。這是一個意想不到、充滿驚喜的晚上,我們三個人回到滿載回憶的母校,重遇當年的老朋友,心裡湧上一股暖意,有著霎時的感動。

強叔打算回到宿舍,即是他的家,他補充:「有什麼需要便過來敲門,我還要玩網絡遊戲,你們想玩什麼便隨便玩吧,反正明天是學校假期,我會有充足時間收拾你們留下來的爛攤子。」

「強叔,這裡有籃球嗎?」志健舉手提問。

強叔裝作嚴肅地盯著他說:「王喜,你救火太忙,什麼都想不起來嗎?這個地方叫學校,不會缺籃球的。」

「說的也是。」我點頭。

「有道理。」少克接著說。

志健再次遭受打擊,低著頭,慚愧地說:「是……」

然後,強叔從校工宿舍找來一個籃球,再捧到志健手裡,爽快地說:「給我拿好,快點去打球吧。」

第四節:拾不到的時光機

三個人繞過校工宿舍,接著是新校舍,再走到舊校舍那邊的籃球場,緩緩的走,回憶種種往事。球場本來一片漆黑,但貼心的強叔開動了部分照明,讓我們不用摸黑打球。

為什麼要回來打籃球?

我和少克都不了解,既然志健有了主意,便順著其意思去辦,偶爾打球也無妨。

我們把袋子和背包放在球場一旁,卸下礙手礙腳的外套,做一下暖身運動,跑進球場打球。時間無聲無息的流走,我們很久沒有一起打球,不論拍球、運球、上籃、投籃、防守各方面,我們都弄得亂七八糟,我覺得自己表現不濟,不禁懷疑我們幹嘛來到球場。

打上十分鐘的籃球,我們氣喘如牛,二十四歲的年紀依然很嫩,身體卻虧得像個中年人,只怪大家平日缺乏運動。以往都喜歡做運動,例如游泳、跑步、打球,習慣的去做,固定的去做。離開學校後,只顧埋首上網、打電玩、玩手機、追女生,我們都是腐敗不堪的成年人,過著荒唐的生活,度過荒謬的日子,再這樣下去,我們將會變成糟透的中年男人,白白浪費生命。

我和少克都累了,直接坐在地上休息,志健卻沒有放棄,依然嘗試投籃。看在眼裡,知道他根本沒有投進多少球,只是在瞎投而已。

他突然叫道:「喂,你們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我和少克狐疑起來,我們都沒料到今天會是值得紀念的日子,如果是重要的事情,我們都會把它記錄在手機的行事曆上,既然手機沒有提醒,這更加不可能是現在的事,是關於中學時代的嗎?

我在腦海裡想了又想,茫無頭緒,找不到答案。

「唉。」志健長嘆一聲,顯得相當失望。

「不是三月二十日嗎?有什麼特別?」我追問。

「要說便說,不要吞吞吐吐。」這是少克的個性,渴望知道的時候便會說這一句。

「還記得中四那年的班際三人籃球比賽嗎?」

給志健這樣一說,印象隨即湧現。

我搶著說:「我記得,我們在決賽以一分之差落敗。」

「哦……我也想起來,那一次我們很努力,十分難得。」少克的記憶也回來了。

「記得……誰是輸波……罪人嗎?」志健一邊投籃一邊提問,斷斷續續的。

我和少克異口同聲地高呼:「王喜。」

「唉,你們真的只會記著那記失敗的空氣球。」志健拾回籃球,抱在手裡,搖頭嘆息。

我和少克拍拍屁股站起來,踏足球場,再次並肩作戰,我輕按志健的肩膀,以示鼓勵:「現在作出補償,重投那一球吧,你可以在同一個位置進球的話,我們會將那件糗事抹掉,絕口不提。」

「真的……可以嗎?」志健語帶懷疑。

少克以點頭作回答,我大聲喊:「絕對可以。」

最後,毅力驚人的志健替我們的球賽劃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那傢伙一直站在接近底線和三分線的零角度位置,花上三十分鐘,終於投進那記遲來的致勝球,沒有算過空氣球的次數,因為他能夠進球已經算是一個奇蹟。那個位置,我總認為只有高比拜仁才能投進,怎料到志健也辦到了,真是一個好傢伙。

「哇、哇!太酷了!是零角度的起手!」我情不自禁,高聲的吶喊歡呼。

「終於做到了,好累啊!」志健喘氣嚴重,卻無損他的喜悅,表情夾雜著興奮、自豪和感動。

少克還是一如既往的冷靜,悄悄走到志健身旁,沒有說多餘話,只是用力握住他的右手,是成功進球的神聖右手。

我們三個人興奮得擊掌擁抱,彷彿回到了中四那一年,用汗水和氣力贏回那一場決賽。當時的結果其實不重要,輸了也是一種遺憾美,我們只需要記住感動時刻,記住那個一起努力打拼的故事。

回首過去,輸贏也是我們三個人的共同承擔,那記印象難忘的空氣球,絕非志健一個人的責任,一次味道苦澀的挫敗,卻為我們帶來一段恆久真摯的友情。

回到了母校,卻回不了過去,不能改寫比賽的結果。

踏著確確實實、崎嶇不平的人生路,我們都需要珍惜身邊的老朋友、好伙伴。長路遙遙,多難行也好,多無奈也好,直至老去死亡的一刻,都需要努力奮鬥。這種事要單獨承擔又是一種痛苦,所以在朋友的支持下,互勵互勉,步伐自然變得輕快活潑。

這個午夜,我們懷念舊時光,一起哭成淚人,三個二十四歲的大男孩扭作一團,樣子難看極了。估計在若干年後,我們都會記得志健是籃球比賽的大英雄,他投進了最為重要的關鍵球,取得致勝的兩分。

有些記憶永不磨滅,使人百感交集,包括那個獨一無二的中學時代,那場三人籃球決賽,還有這個霎時感動的晚上。回程時,我們試著打電話給那個計程車司機,他沒有接聽,估計已經安然入睡。我們改變計劃,愚蠢的走起路來,三個人一步一步、肩並肩的走著漫漫人生路,或許能夠在路上拾獲一台時光機器,讓我們真的回到過去,徹底扭轉比賽的結果。

會發生這種夢幻嗎?

天曉得。

雙眼矇矓的走啊走,我們唯一預料得到的事情是,假如坦白承認今晚的瘋狂故事,說出真相,我和少克會給張倩藍和葉子螢狠狠的教訓一頓,這就是迎接我們的命運。至於志健,他還是繼續鑽研魔術來追女生好了。

【本故事完】

2011年11月17日 星期四

《3N8》 第三十章:瞎猜

《3N8》

第三十章:瞎猜

我刻意的不去想、不去猜,把視線轉移到十點鐘方向的一對年輕男女身上,他們身穿中學校服,看來都是未成年的孩子,旁若無人的摟摟抱抱,在眾目睽睽下,上演一幕真人情欲表演,兩人之間的愛撫技巧熟練得像與生俱來。

我再用手機記錄事件:「年輕男女在月台的金屬椅上親熱,渾然忘我之際,突然走來一個車站職員,並向他們作出嚴厲警告。」

男女的親熱畫面很沒趣,看著看著,使我昏昏欲睡,連打數個呵欠,要捱過短短二十五分鐘殊不容易。這裡是平凡的車站月台,驚喜不會無故出現,刺激感覺更加不可能說有便有。

半夢半醒之際,畫面的右方有人突入,他身穿運動套裝,沒記錯的話,這正是車站職員的制服。他上前喝止那對年輕男女,要他們在月台範圍循規蹈矩,要不然,他會報警辦理,男女神色慌張,立即不敢亂來,作出連聲道歉,職員再囉嗦幾句,小風波才告一段落。

怎麼會這樣?

筆記再次影響眼前發生的事實,我還可以說服自己這是巧合嗎?我想起洛克說過的話,假如我再寫小說,世界將會繼續變化,剛發生的兩件小事似乎證實了他的說法。我不禁又想,是不是該停止寫作呢?

「成功逃走後,再作打算吧。」我告訴自己。

這時候,關心世界安危是多餘的,倒不如先照顧自己,神秘的馬政會在列車到站前找到我嗎?給他發現的話,我根本逃不了,那是一條死路;再者,到了八哥狗指示的地方沙灘,表示我會安全嗎?又是很難說的。

縱使這裡仍是伴我成長的現實世界,但它已經逐步改變,變得接近由我所創造的小說世界,現實將和小說混合,演化成一個幻真幻假的新世界、新空間。

我有不好的預感,也有面對最壞情況的心理準備。

第三次從袋子拿出手機和打開記事軟體,我寫下如此瘋狂的一句:「前往沙灘的列車將提前十分鐘到達,奧治順利登車,期間沒有發生任何意外。」

我懷疑地望著手機熒幕,計算剩下來的時間,尚有一分鐘,現在是十二點四十九分,我站起來,抬頭望向月台上方的電子告示板,那裡顯示的文字使我振奮,「沙灘」、「一分鐘」的文字同時出現,即是說,前往沙灘的列車將在一分鐘內到達,我賭贏了,列車來早十分鐘,我節省了十分鐘,事情順利得難以置信。

列車到站的同時,月台廣播傳來一段提示:「此列車以沙灘為終點站,每天只有一班,以沙灘為目的地的乘客請立即上車,機會轉眼即逝,請勿錯過。」

果然如此,八哥狗說的都是事實,每天只有一班列車前往沙灘,我毫不猶豫的登車,相信火車會在沙灘放下我,只有到達那裡,才有機會逃出馬政的魔掌。

至於馬政何以追捕我,我完全沒有概念,我們僅有過一面之緣,說過幾句廢話,算不上是認識,在快餐店的相遇,懷疑是他刻意安排的一次見面。我相信事情背後埋藏著陰謀,馬政是個魔王,把我視作一顆棋子或工具,助他達成某些目的。換句話說,就算被他擒下,我仍然有機會在短時間內保住性命,當然這都是我的假設,未能作準。

不能否定的是,魔王馬政是個謎一般的敵人,為我帶來前所未有的壓迫感。

廣播完畢,車門隨即打開,列車到站前的一瞬間,我特意觀察過數個車廂,裡面都塞滿乘客,一到站,很多人都選擇在這裡下車,只餘下為數很少的乘客。在上車前,我左顧右盼,希望尋找一些同伴,但發現一同登車的人數竟然是零。

在這個月台上,打算前往沙灘的人,似乎只有自己一個。

登車後,我首先抬頭閱讀一下火車路線圖,屈指一算,尚有十個車站才會到達目的地,估計整段車程約為四十五分鐘。

哎呀,我大意搞錯了,揉揉眼睛再讀一次路線圖,我才明白這是不停站的直通車,即是說,它不會在沿途停下,而是以高速直接駛往沙灘,對我來說,這是個絕對的好條件,由於這是直通車,車程將可能縮短至三十分鐘,為我節省不少時間。

大部分乘客已經下車,車廂內騰出不少座位,我隨便坐下並環望四周,發現同一個車廂內,把自己計算在內,共有六個乘客,包括一個中年男人、一對看起來是學生的年輕男女、一個忙於打電動的男生,最後是一個年紀老邁的婆婆,六個人各據一方,各忙各的。

中年男人低著頭睡覺,看不清他的長相。

年輕男女在聊天,男方說笑話逗樂女方,表面上幸福甜蜜,相處融洽。

忙於打電動的男生長得像個宅男,我沒有興趣作詳細介紹。

婆婆是個八十歲上下的老人家,眼睛瞇得很小,額上和臉上都布滿皺紋,她一個人乘車,身體應該沒有什麼大毛病,精神尚算不錯。

第六人便是自己,我握住手機,沒有亮起熒幕,只是無聊地觀察車廂內的一事一物,身為作者,無時無刻都喜歡觀察身處的環境和遇到的人物,有需要的情況下,用手機或紙筆記錄想法和靈感。我準備妥當,手機握在手裡,只要一有靈感,馬上動手記錄下來。

一分鐘過去,車門自動關閉,在此之前,沒有人再跑進車廂,這裡仍然維持六個人的狀況,我不動聲息的暗中觀察,每個人身上都有自己的故事,這裡共有五個陌生人,幸運的話,我會獲知一些鮮為人知的有趣故事,從中挑選為寫作材料。

誰會成為第一個給我帶來靈感的陌生人呢?

這時候,中年男人突然抬頭,他雙眼深陷,披頭散髮,一臉倦容,好像有一段時間不曾睡覺,他望向對面的一個男生,即是我,我們四目交投,但他的眼神非常空洞,使我想起葉子螢給我的最後一個印象。男人和我的眼神接觸僅是表象,實際上,我們完全缺乏交流。

不過,我對男人的樣子竟然有些印象,曾經在某個地方碰面,而且印象絕不模糊,我想了想,得出一個確定的答案:他是快餐店裡的瘋子!

隔了一晚,我們再次相遇,而且是在唯一一列前往沙灘的直通車上,這裡對我來說非常重要,我決不容許出現任何突發狀況,這個男人會不識趣的攪局嗎?

我在擔心,也在害怕,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不會在意別人的感受,不介意對誰造成傷害。

瘋子像喝醉酒,走起路來歪歪斜斜,跌跌碰碰,他走到車廂的正中央,又是眾人圍繞的正中央。他身穿的衣服和昨夜相同,未有更換衣服,我猜他大多是在外面過夜,我們恰巧是有家歸不得的人,同病相憐,看著他,我才想起自己也沒有更衣呢。

瘋子的行動引起眾人關注,包括我在內,我們的目光都停留在他身上,彷彿等待著驚人的事件發生,或許,日常生活實在平淡乏味,每個人都渴望找到一點額外的刺激。在場的每個人都自動自覺的閉嘴,卿卿我我的年輕男女放棄打情罵俏,同時注視著瘋子。婆婆雖然年老,仍禁不住好奇,目不轉睛的看著瘋子,她的眼睛瞇得很小,要細心看才知道她不是睡著的。唯一一個人是例外,他沉醉於個人空間,耳機使他獨立於我們的世界,阻隔外面的聲音,他專注地打電動,沒錯,我說的就是那個宅男。

我一邊觀察瘋子的一舉一動,一邊用手機記錄事件,這個人物具有很多潛在可能性,例如他瘋掉的原因,會是由於感情路上的挫折?事業的阻滯?童年的精神創傷?家庭裡的困擾?

說到底,每個瘋子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著實迷人。

一下子被四個人盯著,瘋子又怎可能沒有反應呢,他環視這裡的五個人,草草的看過每張臉一遍,年輕男女慌張起來,露出驚恐的神情。婆婆倒是表現鎮定,敢於和瘋子對視,膽識過人。

至於宅男……

不要說了,他仍未察覺這裡的氣氛出現變化,一直專注的打電動,假如這種人走到危機四伏的國家,如菲律賓、埃及、利比亞,可能會有很大的生命危險。

還有我呢?

我假裝玩手機,焦點落在熒幕上,我知道瘋子的眼神曾經掠過,仍裝作懵然不知,擔心他會把我認出。

感覺不舒服的五分鐘過去,瘋子有所行動,走到婆婆那邊,展露一個誇張的詭異笑容,擠眉弄眼,婆婆卻沒有任何回應,表情也不見變化,他見狀,又輕輕拍打婆婆的手臂說:「老婆婆,睡著了嗎?」

婆婆不動如山,一臉木訥的說:「沒有,我是清醒的,而且和你對望著。」

瘋子大笑說:「哈哈!你的眼睛實在太小了。」

我在偷聽他們的對話,差點就要發笑。

婆婆乾脆說:「我不認識你,請你滾回去。」

這一下真的會使人傻眼,這個場面告訴我絕對不要看輕任何一位老人家,婆婆的確膽識過人,能夠如此敢言的衝撞陌生人,我自愧不如。或許,當她了解眼前人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時,她會表現得更厲害。

「對不起,我只是想問一句,你是否八十五歲?」

聽其語氣,瘋子對待婆婆的態度也不算太壞,不過他突然猜測婆婆的年齡,究竟用意何在呢?我著實為之好奇。

婆婆也露出震驚的表情,支支吾吾說:「沒錯……為什麼……你會知道的?」

什麼?

竟給瘋子隨隨便便的說中了?

婆婆和我同感意外,他怎會知道婆婆的真實年齡,是瞎猜抑或另有原因?難道他擁有神秘法力,能夠輕易看穿別人的年齡?

我對瘋子說話的延續有所期待,在這段前往沙灘的車程裡,由於他的出現,事情變得有趣起來。我續用手機記錄婆婆和他的對話情形,一字一句的記下,瘋子的世界果然迷人。

瘋子冷冷的瞪過婆婆一眼,眼神凌厲,這一次的情況不同了,婆婆不再鎮靜,取而代之的是恐懼,身體產生出一陣陣異常的抖動,嘴裡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含糊聲音,我看得見,也聽得見。她沒有說話,不是不想說,而是害怕得不敢再說。

我待上一段時間,連期待都冷卻下來,瘋子始終沒有回答婆婆的問題。

奇怪了,我還以為瘋子會繼續糾纏婆婆,他卻意外地轉身離開,走向宅男身前。他做出同樣的動作,輕輕拍打宅男的手臂,引起他的關注,宅男一臉錯愕,看來他對瘋子和婆婆的事情懵然不知。我明白宅男的處境,他沉迷打電動,十分專心,如同我的寫作,只要稍一分神都會前功盡廢。小時候,我曾經瘋狂的沉迷打電動,玩得廢寢忘食,就如車廂裡的這個宅男,看著他呆滯的樣子,就如看到昔日的自己。

不知道宅男是反應遲鈍或是不為所動,他只是愕視瘋子,我看不穿他的思想。

瘋子再次拍打宅男手臂,聲聲作響,動作幅度加大,相信力度也是倍增,在一些情況下,使用適量暴力是有效用的,這時候亦然,宅男終於不敢怠慢的卸下耳機,他逃避了現實一段時間,始嘗到被威嚇的滋味。

宅男臉上掛著無辜的神情,既滑稽又搞笑,如此不安的一張臉好像刺中了瘋子的某大條神經,一瞬間,他猙眉突眼,五官扭曲,這表情上的轉變只是歷時半秒鐘的事情,他又把宅男手上的手提遊戲機搶去,並丟到車廂的另一邊,產生「呯嘭」一聲,塑膠製的外殼立時爆裂,他所用的力度非常猛,絕不兒戲。宅男被嚇傻了,一副欲哭無淚的樣子,如痛失心愛玩具的孩子,他敢怒不敢言,這時候具有勇氣開口頂撞瘋子的人只會是天下間最大的笨蛋。

瘋子把右手搭到宅男肩膀上,他的表情又起變化,沒有先前那麼憤怒,他輕聲說:「年輕人,你是否二十歲了?」

宅男呆上五秒鐘,若有所思的,然後連忙點頭,這個動作不能滿足瘋子,他重複問一次:「你是否二十歲了?難道你是個啞巴?快用嘴巴說話,快回答我!」

車廂內的氣氛驟然緊張起來,我們目擊宅男的寶貝遊戲機被瘋子破壞,見識到他的暴力,明白眼前有一個難以估計的不定時炸彈,我們都感到害怕,明白恐懼,我亦然,不過仍然用手機記錄著眼睛看到的情形,像個身處死亡邊緣的戰地記者。

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人生》 第十五章:最喜歡的衣服

《人生》

第十五章:最喜歡的衣服

『小二篇』

我隨著安達臣找到那一家位於大城市的精神病院,那裡有他的老婆,名字是妙紫,多富詩意的一個名字,眼前的她卻是個如假包換的瘋子,她突然向我說了一大堆莫名奇妙的話,很多也聽不懂,但憑語調和眼神,我還是清楚知道她的態度談不上是友善。她認為我冒犯了她,以為我是搶走安達臣的人。

我開始了解他們之間的關係,什麼前世今生,關於輪迴,關於記憶,也解開安達臣一直愁眉不展的原因。他的身上總是籠罩著一層陰霾,他的話不多,苦惱得不想回憶,更不欲開口說話,他渴望獲得真正的解脫。

我決心幫助他,還有她。

「不過有一項條件。」

我向安達臣說出這句話的一刻,清楚自己不再是那個五官標致的地球人類少女,也了解眼前的安達臣並不簡單,他不只是二千多年前那個影響地球人類極深的響噹噹人物,還改變了宗教、信仰、政治、社會、風俗,甚至進行革命。他不斷轉世,每一世也為這個藍地球帶來一定的轉變和影響,有好有壞,除此之外,他懷著前世、往世的記憶和智慧,他根本是一件完美精緻的容器,故鄉需要一件安達臣,對軍方來說,他會是將來很有力的武器。

「告訴我……」我收到他傳來的訊息,這個人很聰明,這麼短時間內已經輕易掌握了傳心術的操作。

「我說過我有任務在身,因應那項任務,我需要帶走一件地球上很重要的東西,而那件東西……我在這晚找到了。」

我指的東西是安達臣,在十年的觀察下,他就是云云生物、死物之中的不二之選,我一直為此事煩惱,什麼地球上最重要的東西可以被我神不知鬼不覺的帶走呢?

我想過很多,如某國總統、首相、總理、國王、頂尖運動員、音樂家、科學家、歌王、宗教領袖?

我要帶走他們的難度不高,利用剛才進入安達臣思想的技倆便行,但同時要大費周章,花一些工夫才可以完美地達成任務……而且當中還有一個問題,他們都只是這個時代的領軍人物,我最多得到他們這一世的記憶,和安達臣不同,他簡直就是百貨公司裡的輪迴記憶大賤賣,只要得到他就等於帶著二十多人的記憶回去,這項交易很划算,我需要做的只是進入安達臣老婆(也是孫女)的腦內,將裡面和安達臣有關的記憶統統刪掉,然後再編寫一段新的記憶,讓她離開精神病院,當一個失婚婦人,故事真實與否絕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讓那個叫妙紫的女人相信便行。

「你指的是我?」他問。

這個人真的很聰明,要不是他被二千多年的記憶苦苦糾纏,在今世絕對不會是一個平凡而倒霉的中年男人,他很有用,所擁有的記憶更是絕對的有用。

「差一點答對,是你那累積了二千多年的記憶。」我說。

「你會怎樣做?」他禁不住追問。

「方法你不用了解,反正動手操作的人是我,簡單的告訴你,我會將妙紫腦內有你的部分記憶洗去,我還會調較她的腦袋,將她變回正常人,可以正常地生活,之後她會以為自己是個失婚婦人,重投社會。」

我將計劃直接告訴他,憑直覺我認為這會是個絕佳的方法,相信他一定會答應這項交易,對他來說非常吸引,真的沒道理拒絕。

的確,他的樣子告訴我,他覺得很划算,甚至對這項對他百利而無一害的條件感到驚訝。

他懷疑:「條件只是帶走我?」

我毫不猶豫地點頭。

「會帶我到那裡?」

安達臣說話時的眼神還是很虛無,我卻感受到裡面潛藏著一些期盼,他渴望有人可以助他解脫,助妙紫重生。他最終還是個幸運的人,只是等了二千多年便遇上我,一個長得漂亮的外星來客。

「到我們的地方……」

我不想浪費時間去解釋,不是不願意為他解釋,此時此刻,最急切要辦的事情是實行剛才的計劃,替妙紫刪掉過去並改寫記憶,我望了妙紫幾秒,只需幾秒便足夠,不多不少、不偏不倚的關視她,我要進入她腦子裡最隱藏的地方,然後找出那個收藏記憶的盒子。

我小心翼翼地搜索,整個空間都是淡淡的紫色,有一種花香,香氣很熟悉,我一定在地球嗅過,不過一時之間想不起它的名字,這裡便是妙紫的最私密空間,就算是人類醫生也不曾成功探索這裡的秘密,而我只需要和人類對望幾秒便可以輕鬆進入,來去自如。

至於處於被動的安達臣,他一直停留在靜止狀態,因為未有我的准許,他根本不能作出任何活動,一直眼巴巴的看著黑漆的世界。

我蹲下來、伏下去,找遍了妙紫的紫色異空間裡的每一處角落,我終於找到它,是那盒子!那白色的木製小盒子,內裡就是她的記憶資料庫,我爬到盒子的那方,流著汗、忍著淚,因為以異空間的時間概念來計算,我在裡面整整待了三天,都是忙著以上的東西,不斷的找、來回的爬,我已經筋疲力竭、汗流浹背。我勉強站起來,於盒字上方指手劃腳,用手指於凌空之中寫上自己的真正名字,用來記錄到底誰打開過這個盒子,盒子上的記錄呈一片空白,我是有史以來唯一一個嘗試打開盒子的人。

然後,它的蓋子隨即自動彈開,我看到的是一片耀眼但寂寞的光線,從盒子裡無限伸延至紫空間的每一處,淡紫迅即徹底被光線所掩蓋,我見到的只有代表著妙紫記憶的光芒,仔細閱讀她的每一寸記憶、時光、片段,我嘗試利用關鍵字眼進行搜索:安達臣、老公、爺爺、戀愛、結婚、吻等等,一切和安達臣有關的東西都被我抽出來,我讀過,所以我記得,我會代妙紫緊記著,會記得她有多愛安達臣,會記得他們的邂逅、了解、戀愛、結婚的一天、安達臣性格突變的一天。

還有……妙紫被告知真相的一天,那半秒間她完全崩潰,成為另一個人,一個為真愛而癲狂的人。

一邊讀記憶,一邊刪記憶的我不禁哭出來,這是一場愛情倫理大悲劇,他們都是無辜不幸的可憐人,安達臣無緣無故的帶著一世接一世的記憶,妙紫突然得接受安達臣是她爺爺的可怕真相,最後終結這場悲劇、收拾殘局的人卻是我這個外星人,他們無奈無助,一個被困於記憶監獄,一個被困於精神病院,我一直對自己說「我不難過」,可是眼淚還是一直往下流,我決定代他們好好守護記憶,就算將來他們都不會記得這一切,我還會用那小盒子好好裝載。

這同時意味著我將會永遠懷著別人的傷悲活下去。

一個沒所謂的我,換來兩個人的解脫,也很好。

每個人的心裡面都藏有那個神秘的木製小盒子,地球人類不曾知道它的存在,作用是保存記憶,擁有無盡的容量,人類不必擔心盒子的空間會用盡,不會有那一天。很多人類都想刪掉不愉快的記憶,例如事業失敗、親人離世、情人離開、朋友背叛,總之每一個人的背影都包含著一段段故事,有喜有悲,有些人會以為悲的比例一定佔著大多數,這並不絕然,那個盒子的特性是悲傷的記憶特別深刻和較易顯現,歡樂的時光跑得很快,人類很容易就忽略它們,想清楚一點,試找多一遍,快樂的記憶其實還在的,只是很簡單便被人類所忽略。

那小盒子。

我別了屬於妙紫的那小盒子,揉著眼睛,抹掉不爭氣的眼淚,讓自己的外表看起來很冷漠,像沒事發生過一樣,再次走到外面的世界,回到地球上的正常空間。實際上,時間只是過了三分鐘,紫空間的三天並不等同地球上的三分鐘,可以是更長,也可以更短,是一種隨機性的變數,大多來說,裡面的時間跑得比較快,外面的世界會維持著一種近乎停止的狀態,比電影的慢鏡慢上一千倍,假如從紫空間往外看,我甚至可以清楚看到一粒粒的沙塵於空氣之中懸浮著,一切都顯得一目了然,就如他們的記憶……已狠狠的劃到我心上。

任務完成,我回來了。

安達臣定過神來,他這張臉、這副表情活像二千多年前的第一個他,我看過他的畫像,顯然那未必會是真正的第一代安達臣,但的確酷似,就算那些畫像、那些歷史都是杜撰的,都不要緊,他仍是那個徹底改變地球的人類,傳說中的神之子,而我會將他帶離地球,回到我們美麗的星球上,交給那個喜歡紫色和黑色的領導人物手裡,有人說過他是個好人,有人說過他是想了解地球多一點,有人說他另有企圖。

屬於妙紫的一切都回復正常,什麼是正常?便是人們眼裡的正常,我明白對妙紫本人來說,她的正常世界是需要安達臣的存在,也明白決不可能讓她活於真實世界裡,那些過去對她來說只是地獄,她死去活來,穿越我為她所編的一片記憶森林,她將夢醒,遠離地獄般的惡夢,再作一個虛構的美夢,性格變得開朗樂觀,她是一個住在安達臣舊居的失婚婦人,和安達臣有關的痕跡都被我一一毀掉,事情辦得乾淨利落。

然後,我在旅館裡睡上兩天,先前的消耗實在太大,花費太多心神,平日的我是睡一天、活一天,好讓模具休養和恢復狀態,這一次我要睡兩天,飽飽的兩天兩夜,我猜安達臣一直躺在床上作伴,他不曾侵犯我的模具,我開始明白當中的原因,其實真相並不是只得一個,他活了二千年,不想再做愛,還有我給他的感覺是溫柔的,如他的親母馬利亞般散發著一種撫慰寂寞心靈的偉大力量:母愛。我不自覺的散發出母愛,以一個無兒無女的人來說,這是一件可笑的事,但安達臣的確感受到並享受著,原來一個人類活了那麼多年,到頭來最渴望的大概只是母愛和親情,可能還有些許戀愛。

可惡的陽光從破爛的窗戶透射進來,我無奈的醒過來,掛起一張睡眼惺忪的臉,安達臣在我旁邊,側臥於狹小的睡床上,表情溫柔寬容,我看著看著,覺得渾身都很舒服,他微笑著,那笑容足以讓一切哀傷都溶化,我得以暫時忘記他們的記憶和往事。

「你的精神很好。」我說道。

「還好吧,你睡了兩天呢。」他微笑說道。

「你知道我為何要睡這麼久的。」我猜他知道。

「知道,因為你不是地球人。」他的答案正確得無法挑剔。

我愕視他,因為他的話未說完,我的嘴巴想動,在未動的時候,他已經決定說下去。

「因為你不是地球人,你和我遇過的每一個人都不同,無論多少年,那怕是二千多年,我遇過的都是地球人,他們身上都帶著同一股味道,只有你是不同。你的身體散發出近似人類的味道和氣息,可是我依然嗅得到那一絲異樣,我知道你不可能是地球人,你只會是外星人,或者神……」

他微笑著,發出「嘻嘻、哈哈」的笑聲。

安達臣的淺笑使我覺得他已經獲得真正的解脫。

「對嗎?小二。」他喚著我在地球裡的外號。

我先是吃驚,他說的話都很中,我不是外星人便是神,但我們的世界裡沒有神,只有一顆顆有大有小的星體、排列有序的星群、一片一望無際的宇宙,沒有神。

「你猜對了,不過我的故鄉沒有神。」我作簡單的回應,如此說道。

「那很好啊!」他的臉就是在興奮莫名。

「有什麼好?」我卻莫名其妙。

「你知道我的身份的。」他故弄玄虛。

「對啊,你是一個對地球影響極深的人物。」我用人類少女嬌甜的聲音答道。

「那是我的第一段生命,他們每一個人都把我叫作神之子,我根本不曉得世上是否真的有神,害得我以為世界上真的有神,以為自己就算不是神之子,也有可能和祂有著一定的關係。」

「那現在清楚了嗎?」我問他。

「很好,我發覺自己最後只是一個無能為力的小小人類,要你這個外星人幫忙才得以解決難題,唉!」他的嘆息並不嚴重、並不悲傷,倒是有點像自嘲。

「安達臣,聽清楚我的話,我會帶你回到我的故鄉,而我們會在那邊生活,好嗎?」我的話簡短而易明。

「我們?」他的臉很茫然。

「對。」我肯定。

「我們嗎?」他還是有些懷疑。

「你會成為我們的一分子,成為那個星球的人,你不再孤單,也不需要掛念地球的一切,或許你已經討厭這裡的一切,都不要緊,你會一直在那邊住下來,我們會陪著你生活。」

我解釋一遍。

他沒說話,像孩子般傻笑著,眼睛瞇起來,我第一次看見一個中年男人可以樂成這副樣子,毫不羞澀、毫不掩飾,是最真摯的笑容。

「安達臣,在我們離開這裡之前,我們需要到很多地方。」

「還有任務嗎?」他天真的問。

「老實說,我來到地球十年了,很喜歡地球,甚至愛上了地球,覺得這裡很美,雖然你會說這裡已經越變越醜,但它還是很美,我愛它,我想出外走走。」他會是第一個得悉我愛上地球的人類。

美麗的藍地球啊。

「沒問題,想到那裡?」他爽快答應。

「我要到陽光下散步!」我說出這個容易達到的要求。

「沒問題!」安達臣笑著說道。

豁然開朗是用來形容這一刻的他,和當初於愛琴海遇上的他不同,彷彿成為另一個人,聲音清脆,眼神柔和,不再滿懷心事,也不需要記掛妙紫,我樂見這個精神抖擻的他,散發著一股獨特吸引力,可以凝聚人們的魅力,我明白他怎麼會是一個大人物,原來他真的有點與眾不同。

我換上印滿圓點圖案的吊帶裙,裙子由上至下大部分都是粉藍色,底部是數行列不同色彩的橫間,整條裙子都被印上藍色、紅色、綠色的小圓點,買了一段時間,但連續的雨天總讓我打消穿上它到街上走走的念頭,衣服大概需要配合天氣和心情,這一天,我認為是時候到街上散步了。

那是一條漂亮、清新、青春的小裙子。

哎呀!

差點忘記大草帽,我要戴上它,說用來阻擋陽光好像是胡說,實際上只是貪它漂亮,這個原因相當足夠,我將草帽拿到手上仔細觀賞一番,茫無頭緒,到底在何時買下它的?

我忘了。

門外的安達臣沒有作出催促,他不曾哼出半聲。我在心裡取笑他,一個等了二千年的人當然不介意多等幾分鐘。後來我才知道他到了旅館的公眾廁所,他說他那時候尿急,很想去小便,我的取笑竟然大錯特錯了。

哈,我也需要學習他們,偶爾自嘲一番。

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那一年,我們望著《星空》


那一年,我們望著《星空》

雨下一整夜,在烏雲籠罩下的夜晚看電影《星空》,是一種具有趣味的矛盾。

選擇看不看一齣電影,在我而言,是憑剎那間的衝動。看過預告片後,最吸引我的不是梵谷所繪「星夜」、改編自幾米的故事、徐嬌的演出、具有純愛味道的片段,而是由五月天主唱的同名主題曲《星空》,聽了一遍便上癮。

「那一年我們望著星空 有那麼多的燦爛的夢
以為快樂會永久 像不變星空 陪著我……」

最能抓住心靈的便是副歌裡的這一句,不斷在腦海中奏出,剎那間的感動促使我作出決定。我幾乎沒有看過幾米的作品,在多年前看過《向左走、向右走》和《地下鐵》的電影版,內容忘得一乾二淨。當然,我也沒有看過《星空》的原著。

這裡不設故事簡介,直截了當的談想法。

山上的純樸生活、疼愛自己的爺爺、閃爍的星空,一一成為小美最懷念、最珍貴的回憶。畢竟那是小時候的故事,即使渴望回到那些生活裡,十三歲的她還得躲在城市裡和父母一起居住。城市和學校都讓她感到孤單寂寞,回到家裡,面對關係陷入僵局的父母,他們貌合神離,埋下了婚姻破裂的伏線。

這不是和成長後的我們有點相似嗎?

我們都想念回不了頭的從前,懷念可一不可再的童年,渴望重溫昔日的青春,終究還是需要面對殘酷冷漠的世界,如何逃到故事裡的幻想空間,如何逃到回憶世界,怎樣也好,到了醒來的一刻,嗅到的依然是順著時間線行走的空氣。

「兩個人之間的愛會消失嗎?」

電影裡一句挺深刻的對白,小男生的回答雖然冷漠,使人感覺沮喪,卻正好反映凡事不能永恆長存的道理。

不拐彎抹角,小美父母的結局是離婚,女的遠走法國再婚,男的和小女兒相依為命,他們之間有過愛,隨著時間而變化,不能恆久。

爺爺的離世對小美造成沉重打擊,疼愛自己的親人總會有離開的一天,生老病死被說成人生必經階段,誰也無力改變。

山上的星空無比吸引,使人著迷,為之神往。

在大霧籠罩的夜晚,即使身在野外,同樣看不見星空。回到高樓大廈林立的城市裡,也沒有那個星空,看得見的只是造成光害的晚間照明。

隨著時代的演進、科技的發展,人們的距離卻漸變疏離,城市人的星空變成了手機裡的Sky Map;緊握的不再是親人和愛人溫暖的手,而是冷冰冰的科技玩意;關注的不再是眼裡見到、手指頭摸到的真實世界,而是網絡上的八卦無聊。

逃避將要面對的事實,一起離家出走,回到山上爺爺住過的小屋,過程有驚無險,兩個孩子的冒險又勇敢、又有趣。兩個人並排躺下,哭出眼淚訴說心事,手貼著手,互相支持。

誰比較幸福?

好難說,他們擁有不愉快的童年卻是不爭的事實。

小孩子想要的是一個幸福完整的家庭,不要家無寧日,不要暴力對待;將電影和現實比照,有些父母並不稱職,以為豐富的物質生活能夠使孩子健康成長,以為過度溺愛便是真正的關愛,以為遞給他們一台智能手機或遊戲機便能解決眼下問題,縱容只會壞掉事情,養育孩子更不能敷衍了事。

好多人,忘記了關心和了解。

說了這麼多,電影其實不像我所寫的文字般沉重,在欣賞的時候,請抱著輕鬆的心情,舒服自然的進入幾米和導演的幻想世界,陪伴主角抬頭仰望夜空繁星,世界和心胸自然變得廣闊。

小美說過:「我們一起去看星星,好不好?」

所謂的星空不一定是郊區才有的那一種,每個人心中目的星空都不一樣。回到現實生活,珍惜身邊事物,不要過於關注和自己關係不大的八卦,不要忽略原本密切的那些人。如故事用力說著的一個道理,就算知道很多事都會變成過去,沒有所謂的永恆,此時此刻,真切感受的、享受喜歡的,至少能抓多緊,就要抓多緊。

故事終有結束的一刻,熒幕播出一幅接一幅幾米的繪畫,音響放出五月天創作的主題曲,好美麗的時刻,讓淚水盈在眼眶也是一種感動。

2011年11月4日 星期五

《3N8》 第二十九章:短劇

《3N8》

第二十九章:短劇

八哥狗不見了!

這是個非常震撼的事實,我坐直起來,姿勢端正,假裝一切如常,以免引起其他客人的注意。我先留意自己身邊的座位,沒有別人,也不見八哥狗的蹤影,再環望一遍快餐店的其他地方,同樣未有發現,我的內心出現一個疑問:「難道牠真的離開了?」

碰巧,有一個快餐店職員路過眼前,丟進我的傳喚範圍,於是我作個手勢把她召來問話。

「先生,有什麼事情可以幫忙?」

我木無表情,故作冷靜地提問:「請問有見過我的寵物狗嗎?」

職員掛起疑惑表情,想了一想後回答:「是那一種狗呢?」

我肯定地說:「是一頭八哥狗。」

友善的職員微笑說:「先生,對不起,我沒有見過你所說的八哥狗,不如我替你問一下其他職員,他們可能會知道的,請你稍等一會,五分鐘後,我會帶消息回來,這樣安排好嗎?」

我點頭說:「嗯,沒問題,謝謝你。」

再一次等待,而每一次等待的對象都不同,近來的我總是花時間去等待某個人、某件事,彷彿這裡有一股力量要我不停處於被動。時間這東西完全沒有原則可循,有些時候走得很急,快得完全察覺不到分秒的流逝;有些時候走得太慢,使人痛不欲生;傷心的時間像烏龜和蝸牛,慢得不可思議,遲鈍得不可理喻。

這一次的等待轉眼就過去,不過是短短的五分鐘。

職員匆匆走回來,單看其額上冒出的一灘汗水便知道她是個處事認真和盡責的人,為了替我打聽八哥狗的消息,在短短的五分鐘裡,在擠擁的快餐店內穿梭來回、忙個不停。

她沮喪地說:「先生,對不起,我問過所有職員了,沒有人對八哥狗有印象。」

「所有?」

「對啊,我已經問過在這裡工作的每個職員了。」

我質疑:「這不可能吧?我帶著一頭八哥狗來快餐店,怎麼可能沒有人見過牠呢?牠現在走失了,那是我最疼愛的寵物狗,你教我怎麼辦?」

聽罷,職員雖是慌張,卻仍能作出冷靜分析,她問我:「呃……請問你是那時候來到快餐店的?」

我如實回答:「是午夜,大概是昨夜三點鐘以後。」

職員靈光一閃,似是恍然大悟,她試解釋說:「怪不得沒有人見過你的寵物,其實我們的快餐店是實行輪班制度的,上一班職員在早上九點鐘已全數下班,即是說,現在工作的職員裡,沒有一個曾經見過你的寵物。」

職員的一番話把事情變得合情合理,我再問下去也是徒然,浪費時間,於是,我隨便說些廢話來打發她,並勸她回去忙自己的工作。至於我,仍然坐著原來的坐位,作出一些思考,樂觀的想法是八哥狗走到外面呼吸新鮮空氣,說不定我離開快餐店後便能重遇牠。

長久以來都知道吃東西會使心情愉快,能消除精神緊張,於是我走到收銀櫃檯買了一個套餐,包括雞肉漢堡包、炸薯條、可樂汽水,先用食物填飽肚子再才作打算。食物的味道一如既往的一般,公式化的口味缺乏驚喜。我老是不明白這種專賣垃圾食物的快餐店何以開至成巷成市,當中的魅力到底在那?

諷刺的是,我也是食客的一分子,忙於咀嚼垃圾食物,感到枯燥乏味,想不明白原因所在,沒有個性的繼續沉迷。

十分鐘過去,我呆滯地吃完套餐,準備提起袋子和隨身物品離開快餐店,習慣地打開袋子檢查一次所有物品,確定沒有遺漏才動身離開。我害怕遺失物品,在這個城市要尋回失物是件難事,只要物品具有價值,拾到的人便會拿去變賣,所以我的習慣是小心為上。

找了找,我赫然發現一張陌生紙條。

有人寫下吩咐:「對不起,我沒有告別便自行離開。由於成功助你逃脫,我的任務已經完成,詛咒也被解除,重獲狼人身份,可以回歸古堡,再過原來的生活。至於你,我有一些忠告,馬政會想盡辦法追捕你,只有逃離這個城市才能保證安全,唯一方法是乘坐每天下午一點正的火車,前往一個叫『沙灘』的地方,請保重。」

「補充:看到你袋子裡有兩隻扭蛋玩具,我取走了八哥狗的那一個作為紀念品,請勿介意。」

我自言自語:「我不會介意的……」

沒有疑問,這是八哥狗的留言,牠取回原來的身份,變回狼人,即是說,牠不會再以小狗形態回來我身邊,陪我冒險,失去一個患難之交,我頓時患得患失,剩下自己一個人面對未知的危險,茫茫然的,淒冷冷的。

同時間,我聯想到一件事,馬政將對我作出追捕,我有可能身陷絕境,必須儘快逃走。馬政如此需要我,千方百計要找到我,那他到底懷有什麼企圖或壞主意呢?

當我陷入沉思之際,馬政竟然無緣無故的現身,他仍是那副老模樣,未有更換衣服,我們的長相不相似,氣質卻離奇地相近,我感覺到這一點。對付自己的敵人就在眼前,我有一堆問句卡在嘴裡,正打算開口追開,他卻搶先把我阻止。

馬政沒有如上一次般坐到我的身邊,他維持站立的姿態,沒有注視著我,一雙眼睛猶如失去焦點的呆望空氣,他淡然的說:「奧治,你不用回答我什麼。」

我驚訝得目瞪口呆,真的說不出什麼。

「這是一個只有你才有資格看到的虛幻影像,在城市內多個角落都會播放,請不用擔心,我仍未知道你的確實位置,要查出來是需要花一些時間,在此之前,你仍可把握機會逃走。」

原來眼前的只是立體影像,我立即鬆一口氣,差點被馬政嚇死了。可惜,我的放鬆維持不了很久,實際上,內心的恐懼已然形成,馬政這傢伙能輕易把虛幻影像安排在市內各處播放,證明他的法力遠遠超過我的估計,面對這個不懷好意的神秘敵人,我剩下的選擇便是逃亡。

「奧治,把握機會……」

我沒有待馬政把話說完,馬上揹負袋子離開快餐店,看了看手機,現在離一點鐘尚餘四十五分鐘,我要立即前往火車站,趕上每天唯一一班通往沙灘的列車。

走了走,走出運氣來,行人道旁邊竟然有一輛沒有載客的計程車駛近,司機是個肥胖的中年男人,保守估計其腰圍約有四十吋,我自然地想起自己的筆下人物陳波,眼前人和他又有幾分相似。為了節省時間,我向他作了個手勢並選擇上車。我有點擔心這個人是陳波,決定證實一下,最方便的方法是查看他的姓名,由於司機有責任把姓名張貼在車內當眼處,我探頭一看,知道他的名字是「張俊仁」。幸好不是陳波,要不然,我又會抓狂。

我吩咐司機載我到火車站,順便問一下需要多少時間,他說是十分鐘,我相信他的話,假如我們能順利到達目的地,時間將會非常充裕,早到總比遲到好,根據八哥狗留下的紙條,前往沙灘的列車每天只有一班,錯失了,便要等待下一天,一天的時間,足夠給馬政找出我,一天的時間,我又要再找地方躲藏,不會容易。

十分鐘,可以做的事情不多,我打開袋子,拿出流動充電池,接上手機充電,手機只餘下可憐的十個巴仙電量,用作上網瀏覽的話,一轉眼,十巴仙便會耗盡蒸發,這便是智能手機的壞處,每一部都是吃電力的怪獸。

我只好用這段時間來欣賞車外景物,這區域很陌生,沒有親切感,缺乏人情味,人在這裡不如老家般自在,我將會離開此地,甚至離開整個城市,前往那個叫沙灘的未知之地,一個使我聯想至夢幻的地方。

幸運把計程車帶到我眼前,計程車順利把我帶到火車站,我在內心感激司機,我不曾明言,他卻看出我的焦慮,非但沒有為了賺錢而故意繞路,而且其駕駛甚具效率,花了少於十分鐘時間,走完我們要走的路。

「謝謝你,司機大哥。」

「年輕人,不用謝啦,繼續趕你的路吧。」

下了車,我來到火車站大堂,這裡人山人海,要走到出入閘機是有困難的,我不斷作出閃避,以免碰撞來來往往的人群,我討厭這個繁忙時段,單是這些閃避動作就浪費了很多時間,粗略計算,最少是五分鐘,這樣的五分鐘對我來說已是非常重要。

拍過卡,我走進閘內的世界,這裡沒有外面那麼擠迫,我驟感輕鬆,改變本來頻密的腳步,放慢一點的走過數步,轉過身踏上電梯並走往下一層。下方便是供乘客等候列車的月台,我踏在實實在在的地板上,才真正的鬆一口氣,接下來只要繼續等待,列車便會把我帶到安全的沙灘。

十二點三十五分,列車尚有二十五分鐘便會到站,樂觀的我假設它將會依時來到,接下來的一切都會順利,沙灘會是我的下一個落腳點;同時間,悲觀的我明白命運的奧妙,有著情有可原的擔憂,事情會有阻礙也屬合情合理。

月台上設有一些座位供人們坐下休息,那些都是金屬製的座椅,坐上的感覺十分冰冷,向來討厭這些座椅,平日甚少使用,不過今天的情況略有不同,我將用上二十五分鐘時間來等候,大概是平日的五倍候車時間,假如站立這麼久,只會害苦自己的雙腿,不如寬容一點,給它們休息一下。

我沒有打開正在充電的手機,沒有聽音樂,沒有想什麼,希望讓腦海呈出一片平靜,不去想由昨夜開始的一連串離奇事件,包括小說人物入侵現實世界這樣胡扯的怪事。我恍恍惚惚的,懷疑自己身處現實或是夢境,希望這是個漫長的惡夢,夢終會醒來,人終會回到現實,回到原點,一切重新開始,忘記種種不快事,不用面對,不用逃亡,直接跳回殘酷的現實世界。

我不期然的呵欠連連,這時候的自己倒像個散發悶氣的老人家,使我想起社會上的一群獨居老人,他們無依無靠,生活無聊,度日如年,白白浪費每分每秒的虛度著人生,沒有人喜歡這些生活,喜歡這樣沒用處的自己。曾經年輕的他們沒有選擇的機會,歲月的流逝把他們從社會上淘汰和擠掉,沒有人為此感到可惜和可憐,始終是個現實世界,憐憫不能飽肚,每個人的生存也是為了自己。

一連串的慨嘆,無休止的呵欠,繁忙的車站月台,一個個來去匆匆的乘客,他們在這裡只會逗留五分鐘,然後登車離開,前往各個目的地。我的情況有點不同,還要呆上一段時間,等待那班前往沙灘的列車,它很是神秘,不曾乘坐,不曾知道,我對它一無所知。

畫面一成不變的播放著,男女老幼爭先恐後,只為自己著想急於登車,無視正步出車廂的乘客,他們硬要搶先一步跑進車廂,不知道在急什麼。這代表人性自私的一幕,這麼多年以來,都有很多出色演員主動請纓擔綱演出,每天在各地如常上演,我看得厭倦,總想他們得到應有的報應。

我拿出手機,打開記事軟體,寫下一段文字:「車站月台裡,急躁的年輕人企圖搶先登車,卻被後方的一個男人拉住手臂,兼被責罵一番,他們起了爭執,雙雙錯過登車的機會,活該……」

這是寫作筆記,在往後的日子裡,我可能會把它們用於小說上。除了文字筆記外,我偶爾會用手機拍攝照片,記錄眼前的事物,有意思、沒意思、亂七八糟的也有,這種記錄方式十分方便。

剛才寫的一段並不全是虛構,眼前的確有一個年輕人,而他的身後又有一個中年男人,列車尚有不足一分鐘便會到達,他們將會如常登車,相安無事。

不過,我仍默默期待他們起爭執的一刻,這是人類的其中一種劣根性:喜歡看別人倒霉的樣子,喜歡目擊不幸的發生,喜歡幸災樂禍。我的內心也有這些傾向,免不了的,我始終是個人類,被世俗污染心靈,不再單純。

年輕人和男人的列車終於到站,車門打開的一刻,車上有五、六個乘客打算下車,一時間,車門內外塞滿了上下車的乘客,年輕人看來很焦急,他真的打算不理會別人而硬闖車廂,巧合地和我的胡說符合,他快要成功之際,後方的中年男人突然出手拉住他的右手臂,硬生生的把他拉回月台。

年輕人惱羞成怒,轉過身,怒罵對方:「先生,你在搞什麼鬼?我要上車,我很忙,突然給你這樣攪局,我會遲到的,後果不堪設想,你立即向我道歉!」

男人冷靜地回應:「道歉的人是你才對,每個人都需要遵守規則,先讓車上乘客下車,然後上車,你魯莽衝動,假如撞倒老人家和孕婦,那怎麼辦?請你道歉。」

年輕人笑說:「現在發生了事故嗎?有人受傷嗎?」

男子搖頭輕嘆,沒他辦法。

年輕人續說:「現在的確有了事故,火車離開了,我需要等待下一班列車,換句話說,我的面試將會泡湯,還未作過嘗試便失去被聘請的機會,唉……媽的!我失業了大半年……」

男子不慌不忙的回應:「這是你咎由自取,怪不到誰。」

年輕人發出幾聲冷笑,然後又說:「嘿嘿!你是個滿口道理的瘋子,不了解我的心情,你突然把我拉住,用這個舉動來炫耀自己虛假的正義感,你才是個自私鬼!」

男人臉色一沉並轉身離開,走到較後方的位置候車,他冷冷的拋下一句:「我不想和你浪費時間。」

年輕人站在原地罵個不停,我沒有理會他在罵什麼,反正如何聲嘶力竭都和我無關,我仍然安坐於金屬椅上,欣賞一齣精彩短劇。

意想不到的是,他們的故事發展和我的筆記內容相符,這是刻意的安排抑或屬於一連串的巧合?

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人生》 第十四章:暖暖的狼人堡

《人生》

第十四章:暖暖的狼人堡

『阿森篇』

機不可失!

我一下子使出全身潛藏的爆發力,猛然撲向麥格理叔叔,一口噬向他的左手臂,劇痛使他慘叫一聲,傷口不算太深,卻立即血流如注,血不是如常般流出來,而是應聲噴湧出來,乍看來像人類的血,呈熟悉的深紅色,我用敏銳的鼻子嗅出一種帶有豐富鐵質的味道,可惡的是我竟然認為這種味道誘惑迷人,我快要壓抑不住埋藏已久的獸性,意圖繼續狙擊他,特別是那處最能吸引惡狼目光的傷口。

我再次撲向他的左手臂,實力比我強橫的叔叔卻聰明得很,於地板上施展一個翻身,迅即閃過我的爪擊,打亂我的陣腳,他趁機從地板反彈至半空之中,然後作簡單一躍,成功逃出便利店。我朝兩位阿姨方向一看,她們都嚇至臉上發青,冷汗直流,四顆眼珠的都停在最正中的位置,並失去了焦點,我猜她們準是進入了立定狀態,可幸的是叔叔已經逃出這裡,表示她們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脅,我也可以離開此地。

正所謂「此地不宜久留」,在這個時候用上這句俗語的確有些不恰當,不過我還是在心裡自語一番,我不會再留在這裡,我有自己的事情要辦,追逐狼狽逃跑的麥格理叔叔,在關看兩位便利店阿姨期間,叔叔已經逃至不見影蹤,我還可以憑什麼技倆去追蹤他?

不用多想,當然是上天賦予狼人的卓越嗅覺,我動一動鼻子,只需一瞬間,就立刻感應到他的大概去向,這種特殊能力於小範圍之內絕對比全球衛星定位系統來得有效,就是這樣子展開了我們兩叔姪的追逐之旅。

由於這個晚上下過一段長時間的雨,路面有點濕滑,但對我的影響卻是微乎其微,前方是區內最著名的交通黑點,在日間是個繁忙、混亂的十字路口,這裡在平日發生交通意外的頻率甚高,大概一星期會有兩至三宗意外。人多車多,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漠視交通燈號,職業司機為了工作也不顧路人安危,雙重原因之下造成了這種沒完沒了、重複又重複的惡果,沒有人願意想出完善的解決方法,不了了之。

結束感言,在這個時候說這些話並不恰當。

我決定一躍飛過無人無車的馬路,這種程度的跳躍對變成狼人的我根本是輕而易舉的小動作,一秒後我輕鬆降落在馬路的另一方,前方是一座小型購物中心,店舖當然都在休業,購物中心的鐵閘也被重重鎖上,唯一尚在營業的是一家聞名全球的西式快餐店,我遠瞻那方,只餘下數個客人,草草一看,發現他們都是年輕人,靠在一起玩電動遊戲,圓桌上放著數杯喝剩半杯的可樂汽水,我沒猜錯的話,他們應該是在玩那個叫《魔物獵人》的聯機遊戲,屬於動作冒險類,在近期廣受歡迎。

稍為分心之後,我需要再嗅一次作重新定向,發現麥格理叔叔的體味殘留在快餐店門外的路面上,我繼續奔跑,再跨步跳過馬路,我還得繼續往前跑,狼人的體味濃烈,叔叔逃走時留下來的氣味多得使我有點想吐,有著快要窒息的感覺,路邊的位置有個計程車站,有數輛車子在等候乘客,裡面的司機都在睡覺,看得出他們已經苦候了一段時間,都沒有乘客敲過車門,依這夜的天氣狀況來看,他們注定需要等到清晨時分才可以離開這個可憐的計程車站,我也注定需要馬不停蹄的跑往未知的前方。

眼前是個供市民買彩票的投注站,我停步在平日人山人海的露天廣場的正中央,環顧四周感覺到絲絲淒涼,經常和午夜調情的冷風吹打到我的背上,我感到的並不是冷,而是孤單。等待四年,終於找到自己的同類,我理應感到欣慰,叔叔卻突然狂性大發,我對前路有些懷疑,應該就此放手,還是繼續找出叔叔以查清真相?

我望著投注站門旁的玻璃,反映出我的狼人模樣,看著自己,的確是有些猶豫,叔叔的體味從右方傳來,我該走向那裡,還是轉身離開?

一顆不安定的心在動搖,搖擺不定。

正當我處於人生的交叉點、矛盾的分岔路,眼前的世界都在天旋地轉,想了又想,我還是決定要依循那味道走下去,原因是想知道叔叔逃跑的真相,拼了命都想知道他到底在玩什麼遊戲、打什麼主意。

我將一切都擱在一旁,專心一志尋找味道,我甚至不再理會自己跑在什麼路面之上,是行人道、馬路、天橋、草地、爛泥,都顯得不重要,反正四條強而有力的狼腿有著用不完的氣力,以超越一般人認知的速度狂奔,合上眼睛,靈敏的嗅覺替我導航,讓我安心避開任何障礙物,包括欄柵、路旁的大樹、隨地亂丟的垃圾、報紙、用過的水樽、爛掉的雨傘等東西,直至我感受到黑暗,就算沒睜開過雙眼,我也知道面前只是一片黑暗,我已經越走越遠,雖然前路是黑漆一片,卻未必會是盡頭,因為叔叔的氣味一直彌漫著,一直在我身邊,他故意留下氣味,刻意讓我追上,我有點懂了,他要我來到這裡,這肯定是他的計劃之一,我的一舉一動都在其計算之內,我只是一頭被愚弄的小狗。

我沒有張開眼睛,身處這樣的無盡黑暗之中,張開眼睛又如何?閉上又如何?當怎樣也沒所謂的時候,我選擇保持現狀,享受難得的閉眼時刻。

叔叔的氣味變得更為強烈,是一種屬於狗或狼的獨有味道,兩者很近似,而狼的氣味又比狗的來得強烈十倍,味道是源自皮膚分泌出的一種體油,作用是保暖和保持身體清潔。

我終於觸摸到光,首先感應到光的是身上的毛孔,然後才是眼皮下的瞳孔,分隔了一陣子,變得有點陌生的光線使我全身感到陣陣麻痹,我喘定氣息,緩緩的、謹慎的、不慌不忙的睜開雙眼,赫然發現自己踏著的是一片綠油油的青草地,空氣格外清新,頭頂的雲朵就像觸手可及,我以為自己不曾到過類似的地方……

不!

我可能來過,不過好像忘記得一乾二淨,只曉得這裡和我們身處的繁榮城市很不同,這裡不緊張、不焦急、不孤單,環境使本來緊繃的身體放鬆下來,肌肉和神經變得鬆弛,我沒有再勉強維持狼人形態,只顧著眼前的大自然美景,貪婪地欣賞,讓美景盡入眼簾。這是久違了的自然環境,是它離開我們,還是我們自私地放棄和它共存?我明白到以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都給不出任何實質的答案,我放棄思索並安然坐下,瞬間變回人類,不再是那個兇猛殘忍的狼人,屁股坐著的是草地、是黃花,還有蒲公英。

還有清爽的涼風,有輕輕的風聲,動聽極了。

「森仔。」

從背後傳來一把叫喚我的聲音。

我記得這聲音,就是曾經癲狂的麥格理叔叔,他的語調平穩,沒有絲毫緊張,就像安靜的草原,也像這一刻悠然自得的我。

「叔叔,我終於來到這裡。」我微笑著回應他。

就算看不見他的樣子,我同樣知道他已經變回人類的肉身,任何一頭狼人來到這裡都會平靜下來,身上懷著狼人血液的我很明白,內心經常有著矛盾的我們最需要這種安靜,最不想受到打擾。

他從後方慢慢走過來,我不計算他花費的時間,好像很久很久,最後他選擇坐在我的身旁,輕輕按著我的肩膀,似是鼓勵、像在安慰。照耀著我們的光線竟不是陽光,這個時分太陽還在休息,月亮躲在雲朵之後,這裡的光是一種神秘卻具有生命力的謎樣光茫,淡淡的、平靜的、不刺眼的,它不但照耀著我們,還有這裡的一草一木,光是從遠方的古堡建築物映射出來,那裡有著一股使我感到好奇的力量,是灌溉著各種生命體的法力。

「森仔,前方那座建築物便是我們擁有的狼人古堡,它有數百年歷史,所有狼人都聚居在這裡,那些光是來自然的生命之光。」叔叔說道。

「那些光到底來自什麼地方?」我有點不知所以。

「是來自一顆深黑色的石頭,看著它的感覺恍似看著黑洞,不會看得見盡頭,它是生命體,有著無窮無盡的生命力,它會發出照料生物的光,和它黝黑的顏色絕然不同,擁有比陽光還要溫暖的奇異光芒,只要一旦接觸到這些光,我們的心境都會回復平靜,就像你剛才自然的變回人類一樣,我們稱那顆石為『生命黑石』。」叔叔解說著這陌生的異象。

「剛才你是故意引我來這裡的吧?」我提出最基本的疑問。

「的確是,我們都是受過訓練的狼人,所以並不會突然狂性大發,你剛才因為危急和憤怒,受刺激之下也變成狼人,這種狀況其實是可以控制的,喝蜜瓜奶時我也曾說過我們是可以控制變身的,而且變身不一定需要是在月圓夜,每個晚上也可以,那機關在我們的腦袋裡頭,當你掌握到那些技巧,就可以純熟地切換於人與狼之間。所以我希望先讓你嘗嘗突然變身的滋味,再把你引來古堡範圍,教導你怎樣去當一個狼人。」叔叔解釋得很詳盡,解開了不少疑團。

我卻眼神堅定的瞪著他說:「叔叔,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麥格理叔叔沒說話,只是用慈祥的眼神示意我繼續說下去。

我決定將每個字清清楚楚的說出來,這會是一種請求、一種期盼、一種渴望,我鼓起勇氣開口,完全想像不到叔叔會給出什麼回答。

「我想變回最平凡的人類!」

「可以嗎?」

我迫不及待要知道答案,那怕最後的答案會帶來一場可怕的悲劇。

我緊盯著叔叔的嘴巴,只要稍稍移動都會牽動我的思潮,我的內心狀況很混亂,一方面處於緊張,另一方面在生命之光的照耀下,感覺溫暖,我陷於兩種極端的狀態之間,內心苦苦掙扎,有著前所未有的矛盾。

「你知道嗎?」他開始說話了,不過卻是一些更奇怪的話。

我不知所以的搖搖頭,讓他繼續說。

「哈哈,這件事你一定不會知道,我們狼人族有自己的族譜,在裡面我們會剔除家屬之中所有正常的人類,即是說我們的族譜之內不會有你的父母,因為他們都是很正常的人類,狼人的血並沒有在他們身上爆發,十八歲就是一個所謂的期限,這期限一旦過去,我們都不會變成狼人。」

「我是在十八歲時突然變成狼人的。」我點頭並回應他的話。

「你的父母是正常人類,依照狼人族譜來說,我算過了……」

向來豪邁的他竟然在說著斷斷續續的話,我始料未及。

這一刻,我真正關心的只是自己能否變回人類,叔叔卻繞道而行,說出一些不著邊際的話,我感到萬分無奈。

「我查證清楚,你是我唯一的兒子。」

我驚訝地愕視他,從未想過會出現這種狀況,聽到這樣奇怪的話,遇上這樣離奇的關係,我不斷暗自否定,事情再離譜的發展下去,我也不可能是麥格理叔叔的兒子吧?

「不會的……」我呢喃說道。

叔叔再輕按我的肩膀說:「難以置信?」

「我拒絕相信!因為我是父母的兒子!」我堅定地答道。

叔叔說:「假如你是純正的人類,假如你不是狼人,就可以是他們的兒子,就這樣簡單。」

「那我就是他們的兒子好了!」我試作反駁。

「不過你是狼人,得接受現實。」

「我不接受這他媽的現實!」我再次反駁,用著更強硬的語氣說道。

「現實都是殘酷的,誰叫我們身上都流著狼人的血,我當初也不想當狼人,不過日子久了,逐漸接受這個身份,繼承狼人古堡,成為這裡的領導……」

話未說完,我已硬生生的打斷他的話。

「叔叔,我只會視你為叔叔,無論任何代價我都要變回人類,我要當回人類,當回父母的兒子,我的要求就是這樣簡單!」

叔叔狐疑地看著我的臉,似在思考和盤算一些事情,我估計他有辦法,身為狼人領導的他一定有辦法幫助我。

「辦法不是沒有,而且很簡單,簡單至你只需要吃下一顆由生命黑石的碎片提煉而成的黑藥丸,然後昏迷幾天,你就會變回完全的人類。」

他的話使我振奮起來,給我帶來莫大希望,需要的只是一顆藥丸,條件不過是昏迷幾天,這些代價根本就是微不足道,根本就是太過值得,就算是一千顆苦藥,需要昏迷整整一年,我也會嘗試,條件實在太吸引了!

但我知道事情永遠不會如此簡單。

但我知道命運永遠都在玩弄我們。

「叔叔,讓我知道餘下的條件,一定還有的,請開門見山說。」我選擇勇敢的面對現實,不可能永遠一廂情願去逃避有喜便有悲的世界。

「你以後的壽命不會長,就算將來如何保養身體、如何保持健康,你大約只會有四十歲的壽命,就算你怎樣努力,最多只能延長數年,你一定會早死,還有……」

叔叔禁不住流下眼淚,我不清楚他是否對我流露著父親的愛,他的眼神無奈無助,這個晚上重遇他之後,我第一次看到這樣的眼神,我的人類父親也不曾用過這種眼神去看我,這一刻我就像在戰爭中被徵召往送死的小伙子,狼人父親竟然為我哭出來,這是真摯的眼淚。

他在真情流露,我感受著他的親情,他是萬般的不願意。

「繼續說。」我要求。

「你千萬不要育有孩子!」他狠狠的說出來。

「我的孩子會變成狼人嗎?」我看過很多小說,劇情大多是這樣發展下去,但這一次呢?會有例外嗎?

「不,問題會發生在為你生孩子的女人身上。」答案真的使我意外,這不是夢境,也不是小說,只是努力活著的現實。

「什麼?說清楚一點!」我彷彿被雷電擊中,此刻我想起了珍珍,一個我不能失去的人。

「為你生孩子的女人會早死,而且會死得比你還要早,大約只能活到四十歲前。」

我沉默著,沒有過度吃驚,只是在思考一件事情。

叔叔的眼神彷彿在問我:「你還堅持不顧一切變回人類嗎?」

我沒有理會他,只是在想自己的事情,讓自己陷於思潮起伏之中,我得作個決定,記得珍珍說過不一定要孩子,其實自己也不是太喜歡孩子,我的父母、她的父母也沒有說過生育是必要的,這是大家達成的共識。

沒錯。

在這個年代,不一定要有自己的孩子,我和珍珍將來結婚之後可以收養別人的孩子,而且那孩子不會擁有狼人的潛在基因,不會得到這種苦苦糾纏的煩惱,這樣很好啊!

四十歲的生命,我還有十八年去好好享受,我一樣可以過得很好、很美麗,那怕它只剩下所謂短短的十八年,生命不在乎長短,最重要的是我們有否珍惜生命並讓它的花開得更燦爛奪目,我有點懂了,知道自己的意向,決定用餘下的十八年去更愛惜自己、更珍惜身邊的她、我的人類父母,燃燒餘下的生命去讓自己無悔無憾的離開,我絕對不願意背負身為狼人的包袱。

「我只想當人類!」

我的心聲和嘴巴同步起來,是身體在擅自作主,它在蠢蠢欲動,它同樣想當回人類,而不是半人半狼的怪異生物。

「我明白,森仔,我會尊重你的決定。」

他點點頭,我同時以點頭作回應,我不願意看見他的淚痕,這卻是抹不掉的事實,我不會忘記這個晚上,狼人父親以最真摯溫柔的態度待我,不會忘記這裡的草地、野花、古堡、那顆使人溫暖的生命黑石。

「不過我也有一個條件。」

我問:「什麼?」

「我要你緊記我們的父子關係。」他說得簡單,毫不意外,卻足以撼動我的心靈。

「嗯」的一聲,我強忍著眼淚,讓它苦苦的、悄悄的留在眼眶裡,我猜到麥格理叔叔這夜特意找我的原因,雖然他不曾真正說過出口,我卻略知一二,他想將我帶回狼人古堡,讓我繼承這裡的一切,因為我是他的狼人兒子,他原本的計劃很有可能是這樣,不過最後卻因為我的斷言拒絕使他大失預算。

結果,他還是接受我的請求,給我機會變回人類,我一輩子都會掛念他、感激他,那怕只剩下十八年生命。

以下是由我口述的最後一幅畫面:

我們肩並肩步向狼人古堡,這外表古老的建築物,內裡卻似是被狼人們翻新過無數次,結構穩固,並且設施齊全,第二層是教堂,第三層是展覽館,中間的層數都是他們的住所,最頂端是瞭望台,憑藉大型望遠鏡可以看得見我所居住的城市。

叔叔找遍了古堡裡用來放藥的木櫃子,因為數目太多,我放棄去計算,叔叔花費很多時間,大概是半天,別的狼人都幫不了忙,因為這一代見過藥丸的狼人只有叔叔一個,叔叔把不收好藥丸的原因告訴我,因為一直以來都沒有狼人選擇變回人類,這一代大概只有我這個怪胎會選擇這條路。

最終,麥格理叔叔找到了那顆紫黑色的藥丸,外表看起來超像毒藥,他動作生硬的放到我手心裡,同時間一個長得很美的長髮女狼人又給了我一杯溫水,然後我像小孩般喝下兩口水並爽快吞下藥丸,我一點也不緊張,在生命黑石的照料範圍,就算是臨死的一刻也可以是輕鬆和暖暖的,這裡的確洋溢著與外面世界不同的氣息和味道。

就這樣子,藥力一發作我便昏暈過去,然後陷入一直的沉睡,可能因為我的體質異於常人,只是昏睡過一天罷了。當我再次清醒,已經徹底變回人類,可惡的狼人基因終被收服,神秘的月亮捨得離我而去。

起床的時候是白天,古堡內還是暖意滿滿的。

四年的「苦苦」終於完結,苦苦的追尋,苦苦的等待,苦苦的埋怨命運,最後得到一個圓滿結局。

我餘下的煩惱只是向珍珍解釋一整天的去向。我一身輕鬆,這感覺讓我很想找一處好地方旅行,歐洲嗎?是珍珍一直嚮往的國度,她說過想到丹麥,聽說那裡是全地球最快樂的地方,說不定我們會有機會到那邊走一趟。她也說過要到土耳其,那裡的料理甚具特色,世界聞名,也可以是下一個目的地。

我選擇步行離開,隻身走著回家的路,回望背後遠方的古堡,我大概不會再來訪,但會想念這裡的一切,暖暖的,平靜的。

【阿森篇告一段落】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

《3N8》 第二十八章:容身

《3N8》

第二十八章:容身

我回望八哥狗,輕聲問道:「葉子螢怎麼呆得像個蠟像?」

八哥狗拒絕作出正面回答,只是說:「這個地方不宜逗留,魔王將會前來追捕,你必須跟我離開。」

「魔王?」我在心裡暗自驚嘆。

牠用肯定的語氣完成簡短的一句話,又可以說是一個命令,屋內隨即湧現出一股詭異邪氣,葉子螢仍然呆住不動,如剛才所言般化身成一個逼真的蠟像。同時間,我又看到一團黑霧正籠罩著我們身後的客廳,而且正以高速散播,目標直指飯廳,我還可以視若無睹的不當作一回事嗎?

我強烈地警告自己「一定要逃」,危機迫在眉睫,黑霧、邪氣彷彿代表一頭惡魔,它不顧一切的吞噬這個空間,我不知道當眼前事物皆被黑暗掩沒的結果,無法預料,不敢想像,我寧願相信八哥狗的說話,立即就逃。

我沒有懷疑的向八哥狗點頭,表示我們必須馬上離開此地,如牠所言,這裡不宜逗留,勉強待下去的話,得到的結局可以是不堪設想。來到此時此刻,面對如此困境,離開是必然的選擇,尚要考慮的是:我該帶走葉子螢嗎?

八哥狗知道我的猶豫,牠早有打算,而且態度堅決,輕輕搖頭說:「不必理會她,要離開的人是你和我。」

「葉子螢會安全嗎?」

牠再次強調:「不必理會她!」

瘋狂的黑霧企圖撲向我們,在差不多的最後關頭,我始把大門拉開,八哥狗迅速跳到大廈走廊,我頭也不回的跟隨牠離開,還做出一個可能是多餘的行為:把門關上,大門能否阻擋黑霧的攻勢乃是未知之數,關上門,是順便的自然反應,也是一種心理安慰。

我們很直覺的放棄乘坐升降機離開,八哥狗帶頭跑往梯間,我不敢質疑牠的決定,一同往下跑過十三層樓梯,終於順利離開這座不可思議的福明大廈,這裡有難以解釋的怪事,有突然來襲的黑霧邪氣。我的筆下人物葉子螢舉動異常,八哥狗故意把碗踢番,不用亂想也知道食物存在問題。

這裡有些懷疑、有些謎團,一下子衝著我而來。

離開福明大廈,馬路的另一邊便是我的新居唐樓,我不期然有個疑問,唐樓和大廈如此鄰近,假如我們躲進去,能否保證安全?我需要一些實際建議,現在能提供意見的人只有身旁的八哥狗。

由於剛才跑得太急,使我有些氣喘,不得不把話說得斷斷續續:「喂……八哥狗,那邊是我的家……我們可以躲進去嗎?那裡還安全嗎?」

我同時指向外表殘破的唐樓。

八哥狗的態度堅決如鐵,牠肯定地回答:「不安全,你不可能躲到那裡,馬政一定找到你。」

從這句說話裡,我似乎找到一道線索,於是我再追問:「馬政?他到底是誰?」

馬政和葉子螢認識的小政是否同一人,我仍未能肯定。

我們漫無目的,邊走邊說,隨便找個方向走,既然不能回家,我們的共識便是儘快遠離福明大廈和唐樓這一帶,至於跑到那裡,其實一點都不重要,我只認為跑得越遠便越理想。

走著走著,經過一段時間,八哥狗才回應我剛才的疑問,牠一臉沮喪地說:「馬政……」

「什麼?」

牠續說:「他是個和你氣質相近的人。」

我裝傻說:「喔?真巧呢,來到這座大廈之前,我好像在快餐店碰到他,那個人自稱是馬政,是個年輕男生。」

然後我試著把男生的長相和打扮形容一下。

八哥狗猛然點頭說:「就是他!單看外表,你們絕對不相似,但行為、個性、氣質倒是相近。不過他處事的方式比你決絕得多、狠毒得多……」

我輕易聽出八哥狗語帶相關,話中有話,牠尚未說完,我已經禁不住要追問下去:「決絕?狠毒?你這樣說是否因為他對你作過嚴重傷害?」

八哥狗坦然說:「沒什麼,不過是把狼人變成八哥狗罷了。」

我驚叫一聲:「狼人?那你認識麥格理嗎?」

第一個浮現的想法:連《人生》裡的狼人族也跑來現實世界嗎?

第一個聯想到的人物,自然是狼人領導麥格理,那個酷似演藝明星劉德華的中年男人,他的背後也有一堆故事和一些冒險。

八哥狗欣喜地說:「當然認識,他是我們狼人族的風雲人物,每個狼人都尊敬他。」

聽罷,我幾可肯定小說人物正逐漸入侵現實世界,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已經粉墨登場的人物包括:古絲、葉子螢,還有本為狼人的八哥狗,牠雖不是我創造而來的人物,卻的確認識我筆下的麥格理,換句話說,牠也活在小說世界。

我放肆地大笑,世界變得瘋狂,現實和小說混成一團,一切開始不合常理,漸漸脫軌,面目模糊,到底這是個怎樣的世界?

未來,我看不見,如何用力瞇眼看,也看不見。

洛克被賦予超凡人法力,能夠製造逼真的幻景,曾經把我困住,又把我帶回童年在警局的那一幕。

古絲找我算帳,甚至要求洛克為她製造幻景來對付我,可幸的是她的法力對我無效,我僥幸逃過一死,她失望離開。

光明超凡人葉子螢行為古怪,不斷說我是小政,主動熱情的把我引到她的住所,又煮宵夜給我吃,我差點吃掉有問題的方便麵。

還有,被馬政變為八哥狗的狼人,本來不諳人類語言,卻突然開口並識破葉子螢的陰謀,救我一命。

一堆謎團當中的最神秘傢伙,非馬政莫屬,他在咖啡室現身,主動和我對話,感覺又陌生又熟悉,因為他的行為、舉止皆和我相像,而且相似得可怕,但我們是素不相識的。既然葉子螢錯認我是馬政,即是說,他們二人有所聯繫,她加害於我,可能也是由馬政一手策劃。

我在心裡不斷作出假設,試繪出一幅簡單的人物關係圖,然後再作推理,毫無疑問,馬政會是最關鍵的人物,他神秘得可怕,似是高深莫測,要查出他的陰謀實在艱難。假如這不是現實,又不是小說,而是一個老掉牙的角色扮演遊戲,我會是個無知無助的勇者,而馬政必定是躲在最後關卡的邪惡魔王,就是八哥狗曾經提及的魔王。

午夜時分,離開大廈,我們走到街上,既不能回到有潛在危險的唐樓,火車也已經停駛,回到老家也不是我的可行選擇。八哥狗漸現疲態,步伐緩慢起來,我的狀態同樣好不了多少,我們勉強苦撐著,不知道可以捱多久。時間來到三點鐘,我抱著昏睡的八哥狗站到寂靜無聲的行人道上,分外徬徨無助。

我明白眼前的路已走過第三次,再走下去也沒有意思,我不熟悉這一帶的路,找不到暫時的落腳點,只能不停盲目亂走。在之前的七天裡,我都躲在家寫小說,而唯一一次外出便是到訪洛克的辦公室。

我撐不下去,禁不住要打呵欠,眼睛快要睜不開,在這個時候,不想理會現實世界和小說人物,就算他們企圖入侵世界來一場大亂鬥,也不必來找我,我一心想睡,掛念著睡床和枕頭,不欲理會世上的任何紛爭和戰亂。

快要倒下之際,我有了一個念頭,既然八哥狗一直住在葉子螢的家,她如此寵愛八哥狗,當然會帶牠到處散步,根據這個常見的習慣,八哥狗可能會知道這一帶有否任何容身之所。

我輕輕拍打八哥狗的臉,要弄醒一頭狗是件容易的事,牠們就是在睡,警覺性仍然很高,一有風吹草動,便會馬上驚醒。

八哥狗的眼睛半開半合,睡眼惺忪,向我搖頭問道:「是什麼事?」

我表示歉意,低頭向牠說:「對不起,我也不想吵醒你的,不過我們應該先找個安全地方好好睡一睡。我很累了,很想睡覺,而你則一早睡著,不是嗎?」

我的問題使八哥狗陷入沉思,其神情嚴肅得像個頑固的老人家,額上皺紋顯得更為突出,我很想發笑,卻控制著情緒,不敢打擾牠。等待使人煩悶,特別是不知道是否真的出現結果。一等便是五分鐘、十分鐘,百無聊賴地看看夜空、道路、建築物,煩悶的感覺加倍,這樣的十分鐘比一個小時更為漫長,我想叫牠放棄、勸牠去睡,牠卻突然瞪眼,眼睛睜得更圓、更大、更誇張,我擔心它們會跌下來。

八哥狗提議:「我們到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

我懷疑問道:「喔,又是那裡?遇到葉子螢之前,我已經到過那裡了,你到底有沒有其他更好的提議?」

八哥狗皺著眉頭說:「什麼?到過一次便不能再去嗎?你現在是個無家可歸的人,以為自己還有很多選擇嗎?給我閉嘴!」

我看不見牠的眉毛,但其表情的確帶有皺眉頭的感覺。

我呵呵大笑說:「好了,好了,就聽你的,我根本沒有選擇。」

半推半就之下,我接受了八哥狗的提議,再次前往那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我還是抱著狀似棉花糖的牠,讓牠伏在我的肩膀上睡覺,其嘴裡溜出少許唾液,沾濕我的衣服。看到其趣怪睡相,我不會為此介意,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可愛友善的八哥狗。

由於有了新的目的地,我好像獲得了新的動力,步伐由沉重變得輕鬆,八哥狗身體帶來的負重也好像減輕不少,我沒難度的再走十分鐘,終於再次來到快餐店。

看了看手機熒幕,時間是三點三十分,我抱著八哥狗,站在行人道上並朝快餐店觀察,知道裡面客人不多,我可以隨心所欲的挑選合心意的座位,我又望了望熟睡中的八哥狗,看了兩秒鐘……我如雷轟般意識到一個可惡的問題:快餐店是不容許客人携帶寵物入內的。

唉,千算萬算,我們竟然大意忽略了這種小事,剛才作討論時,我們均感到十分疲累,完全沒有考慮過當中的細節,隨隨便便的下決定,看來我們又要放棄這個選擇,另找別處。

我站在快餐店門前猶豫不決,該進去還是離開?

我又想,不如乾脆找個小公園睡覺,當一天露宿者也很過癮,反正不曾有過這種體驗。

我想要轉身離開之際,玻璃門上的一個提示卻使我精神大振,我看到一個小狗的剪影,這東西使我傻眼,我不確定是屬於那一種狗,但肯定不會是頭部呈方形的八哥狗,似乎會是史納莎或近似的品種,剪影旁印有幾隻字,是「歡迎客人携帶寵物」,我差點驚叫出來,這個提示使我喜上眉梢。提示聞所未聞,而且非常古怪,卻正正合我心意,適合我們的處境,助我們安然解決一道難題。

我再次弄醒八哥狗,並緩緩的把牠放到地上,告訴牠我們可以光明正大的走進店內,這裡歡迎寵物、歡迎狗,雖然是匪夷所思,不過我喜歡!

這一次,我沒有刻意進入咖啡室,反而選擇了快餐店中央的座位,那裡沒有窗戶,早上的陽光不會把我們吵醒,我打算在這個地方睡上一段時間,可以多久,便睡多久,我實在太累,全身都有著前所未有的疲累。

我放下一直揹負的袋子,如釋重負,然後把八哥狗放到我的大腿上。這個地方冷氣充足,溫度有點冷,牠為了取暖而自然地捲曲身體,動也不動,活像一件玩具。我的身上衣服單薄,慶幸自己仍然擁著八哥狗,牠不經意的送來溫暖,使我能漸漸入睡。

這一覺睡得不錯,我很滿足,最滿意的地方是沒有作夢,在身心俱疲的情況下,再作一些無謂的夢,只是一種疲勞轟炸,使人倍感疲累。我是個很容易作夢的人,不斷作夢的情況常有發生,有些時候,我只想擁有幾個小時具有質素的睡眠,而不是不由自主的進出無數夢境。

睡醒是迫不得已的,我被人們說話的聲音吵醒,時間來到第二天的午間十二點鐘,快餐店再次座無虛席、熱鬧非常。我伏在木檯上,悄悄的睜開一隻眼,觀察情況略起變化的快餐店,周遭的客人多是學生或家庭主婦。昨夜的記憶仍然殘留,我記得寂靜無聲的午夜,記得這裡的客人寥寥無幾,這樣的反差實在太大,使我內心湧現或多或少的震驚,久久未能平服。

我再望向自己的大腿,尋找一些安全感,料不到反被唯一的異樣所驚動,我小聲的自言自語:「怎麼八哥狗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