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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3N8》 第十一章:十歲

《3N8》

第十一章:十歲

小男孩?

神秘人說什麼?

不明不白的說話,沒印象的一個人,他突然轉身,並把門關上,一步一步走過來,非常緩慢,這個房間內只有他和我,我是這樣認為,除了他的聲音,我什麼都聽不見。

神秘人純熟地開動照明,房間一下子照亮起來,使我的眼睛感到不適,我揉揉眼、眨眨眼,讓自己儘快適應環境的變化,不消一會兒,我始明白神秘人何以稱我作小男孩,望過自己身體一遍,赫然發現自己身穿卡通圖案T恤,一條運動短褲,一雙尺碼較小的過時運動鞋,身體小得可憐,這副身體大概屬於一個十歲的小男孩,換句話說,我變小了。

怎麼可能?

我到過那裡?做過什麼?遇上誰?何以突然變成小孩,我本是個成年人才對。

神秘人來到眼前,他示意我需要坐好,房間是封密的,沒有一扇窗,更沒有窗簾,這裡既像辦公室,又像會議室,有很多椅子,還有一張窄長的會議桌,彌漫沉悶氣氛,死氣沉沉,使人昏昏欲睡,還添上一點恐懼感。

神秘人在附近隨便找來一張椅子,嚴肅地盯著我,看他的樣子,應該是在工作,而且應付的對象就是變小了的我。他身穿一件淺藍色長袖恤衫,下半身是一條長西褲,還有一雙破舊皮鞋,看清楚一點,他束著小平頭,顯得清爽有型,身形不錯,長得高大健壯。

神秘人作自我介紹:「我是張探員,或者,你叫我阿勇也可以。」

我呆滯地回應:「哦,阿勇。」

探員?

即是說,這裡是警局之類的地方吧。

阿勇臉上肌肉稍為放鬆,似笑非笑地說:「小男孩,或者,叫你阿生會自然一點。」

我用大人的口吻說:「沒問題。」

阿勇似是明知故問:「阿生,你可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

我爽快答道:「是警局吧?」

阿勇點頭說:「對了,這裡是警局的盤問室,我需要問你一些問題,需要你合作幫忙。」

事情變得古怪,卻有趣,無緣無故我怎會來到警局呢?

這裡是盤問室,有犯罪嫌疑的人才會被送到這裡,我有過犯嗎?想不起來,我一直討厭犯罪,活得小心翼翼,儘可能面面俱圓,惹上官非的話可是相當麻煩。聽到阿勇的說話,被他挑起內心好奇,我開始想進一步尋找真相。

我搖頭說:「我不明白,我犯罪了嗎?你看得見的,眼前的我只是個小男孩,沒有能力作奸犯科。」

阿勇察覺我的焦躁,用右手輕按我的手臂以作鼓勵,對一個小男孩來說,他的手顯得相對地巨大,有點可怕。用小男孩的角度去看世界,有另一番味道,一事一物頓成龐然大物,盤問室的空間亦大得誇張,在只有兩個人的情況下,十分空洞。

阿勇眨過眼後說:「的確是,對於我來說,你所犯的罪微不足道,盤問是上司的命令,是例行公事,我需要遵從,這算是一份優差。」

我懷疑問道:「那到底是什麼罪?」

阿勇嚴肅地說:「偷竊。」

我再問:「你的意思是……我是小偷?」

阿勇笑著說:「對了。」

這些對話已經被阿勇記錄下來,他沒有親手筆錄,其恤衫的口袋裡放有一部錄音機,把對話一字不漏地記錄,他的做法很聰明,我在想,只有笨蛋才會邊說話邊筆錄,他顯然有點小聰明。

我繼續追問:「那我偷了什麼?」

阿勇說出古怪的兩隻字:「法則。」

我大笑起來:「哈哈!完全想不明白。」

我終於想起來,曾以為這是兒時往事的重播,由得它發展下去,漸漸發現稍有不同,另有變化。

小時候,我的確是個小偷,偷過父母藏在家中的錢,在玩具店偷過不少玩具模型,常說「上得山多終遇虎」,我也不例外,多次僥幸避過發現,成功偷竊,在打算收手前的最後的一次卻不幸被捕,我被轉送到警局處理,巧合地,那個探員就是叫阿勇,和現在的情況十分相似,經過探員一輪盤問,我仍然堅持那是我的第一次犯案,在這樣的情況下,誠實真的有效嗎?就算是今時今日,成年的我還會選擇隱瞞過去,試圖減輕自己的刑罰。由於那是兒童犯罪,只要定期到警局報到,並接受警司警戒,在十八歲的成年前不再犯罪,記錄便會自動在成年後刪除,我欣然接受這個做法,自此我亦得到應有的教訓和刑罰,不再犯罪,因為後果可以是更嚴重和麻煩的。

阿勇沉默不語,維持差不多兩分鐘。

我追問下去:「我偷的不是玩具模型嗎?」

阿勇笑說:「沒錯,十歲那年,你的確偷過玩具模型,但你應該明白,你不再是小男孩,已經長大成人。」

假裝天真無知,假裝自己仍然是個小男孩,企圖胡混過去,卻給阿勇知道了我的想法。

我唯有坦白說:「可惡,給你看穿了。」

阿勇說:「看穿與否並不重要,這只是我的工作,盤問時間只餘下十分鐘,你會在我面前說出真相嗎?你會坦白嗎?我不這樣認為,十分鐘過後,你便可以離開。」

同時間,我亦看穿了阿勇,他的立場明確,這只是一份工作,他不執著於查找真相,十分鐘過後,我離開,他亦離開,各自獲得釋放。

我提出要求:「我需要一杯咖啡。」

阿勇驚訝地說:「哇!真懂得享受,被盤問時還要求喝咖啡。」

我點頭說:「那可以嗎?」

阿勇把問題忽略過去,他只是說:「這裡只有罐裝的冰咖啡。」

我欣然接受:「也可以。」

我喜歡咖啡,不論是冷或熱,不論是昂貴還是廉宜,沒什麼所謂,給我喝便可以,喝咖啡的習慣也是模仿自過往的洛克,他深深影響那個心靈破碎的我。

然後,阿勇用盤問室裡的電話要求同事送來兩罐咖啡,分別是他和我的,看來我們都有了喝咖啡的癮,不喝咖啡,難以集中精神,懶得說話和幹活。兩分鐘過後,咖啡終於送到,那個探員也是個男人,比阿勇年輕,小幾歲,應該是他的下屬。我們各自握住一罐咖啡,一口接一口的喝進去,感覺十分痛快。時間還剩下八分鐘,我便可以輕鬆離開,喝咖啡是用來拖延時間的計謀,我似乎成功了。

阿勇煞有介事地說:「你不好奇自己偷了什麼嗎?」

我被突如其來的問句嚇住,差點吐出嘴裡的咖啡,待吞下後才回應:「你說是法則,我卻完全不明白。」

阿勇問:「你最近都在忙什麼?」

我坦白說:「寫小說。」

阿勇說得莫名其妙:「你的小說正逐步改變世界,有些人擁有超能力,有些人不再相信神,有些外星人來到地球,有些人的戀愛運欠佳,特別是女生,社會上出現了所謂的剩女現象。」

他的說話毫無水準,使我啼笑皆非,我故意高聲說:「哇!這些都關我屁事。」

阿勇不予理會,忽略我的誇張反應,他再說:「你寫了多久?」

我想了想後回答:「一年吧。」

阿勇用肯定的語氣說:「世界被你影響了整整一年,問題出自你所寫的小說。」

我壓抑不住怒火,向他破口大罵:「胡說!荒謬!我寫的又不是死亡筆記,沒有那種寫上名字便會導致他人死亡的情節,我用筆記本電腦寫作,內容都記錄在文字檔案裡,難道這樣會有問題嗎?」

阿勇說:「其實寫作沒有問題。」

我試圖以說話技巧洗脫罪名:「所以這是強加的罪名,是吧?」

阿勇沒有承認或否認,他繼續說自己的話:「我們希望你停手,不要再寫下去,而且需要刪除所有小說,包括你自己保存的,還有網絡上流傳的所有版本,假如有印刷成書的,請你把其碎成廢紙。」

我斷言拒絕:「絕對不可能。」

阿勇命令說:「你得服從,否則會惹上更多麻煩。」

我用不甘心的語氣說:「對不起,那些小說都是我的生命、我的心血,無論如何都不會答應!」

阿勇轉移話題:「你的老闆已經擁有法力,你知道嗎?」

我假裝不明白:「法力?什麼法力?」

我的確知道洛克能夠製造幻景,至於他會否擁有別的法力,則不得而知。

阿勇加以說明:「洛克擁有法力,懂得製造幻景,我們正身處他所製造的空間內,明白嗎?」

我反問他:「那又如何?我們相識多年,他是個好人,絕對不會利用法力作亂的。」

阿勇再說:「洛克沒有任何問題,他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大,懂得如何運用,問題是……將會有更多人擁有法力,被啟蒙成超凡人,時間會證明這一切,只要你的小說一直存在,世界會變得更為混亂,我說得很淺白了,相信你能明白當中意思。」

我點頭說:「明白了,這個世界會多了一班超凡人,然後造成世界大亂,或者構成世界大戰,總之會為世界帶來一定、一定的影響,對吧?對吧?」

阿勇一臉滿意地說:「嗯!你知道了。」

「可惜你是天生的獅子座,個性非常頑固,難以順利說服,希望有朝一日,你會接受勸說,好好考慮我的提議,刪除小說,放棄寫作。而且你本來就討厭麻煩,只要一直寫下去,你會惹到不能預料的大麻煩。」

阿勇說完一段話,我給出的回應卻是:「我比較想知道真相。」

阿勇錯愕問道:「什麼真相?」

我問:「寫作怎可能影響到世界呢。」

阿勇再次把話說得莫名其妙:「只有神才知道。」

我先在心裡暗罵:「呸,神什麼神?我才不願意相信神。」

然後,在嘴裡說:「媽的!我根本不相信神的存在。」

阿勇保持冷靜地說:「你不是寫過伊伊奇的故事嗎?」

我不禁搖頭嘆息:「唉!那是虛構的,那是胡扯的,不要傻。」

阿勇卻說:「祂已經是這裡的神。」

不論眼神或語氣,他都是出奇的認真,這使我甚感猶豫。

我啞口無言:「怎可能……」

我們沉默過一段很短的時間,然後阿勇突然說:「我們的對話很愉快,我還想繼續說下去,不過時限已到,你我都需要離開,在門外有人等待你,會接你回家,快走過去吧,你會喜歡下一個畫面的。」

我沒有選擇的機會,依照阿勇的意思步往大門,門外站了三個人,父親、母親、姐姐,我想起十歲那年的偷竊和被捕,和當年一模一樣的情景,他們把我從警局帶走,我的眼淚不禁湧出來,感到相當慚愧,無地自容,這是使他們難堪的家醜,我犯了錯,但保證永不再犯。

這畫面使我憶起母親,她已經不在人世,離開我們一家好幾年了,這時候,在這個幻景內,她牽著我的手離開,帶我回家,感覺十分溫暖,和我內心的冰冷形成了強烈對比。

我垂下頭說:「對不起,母親。」

母親默然不語,父親和姐姐亦然,他們沒有意欲開口,這個時候,這種情況,的確使人難以啟齒,我一直不明白他們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帶我走,是感到羞恥?憤怒?痛心?

從小到大,我頑劣叛逆,自以為是,總是不受教,犯過不少錯,今次真的犯下了確確實實的罪案,是偷竊……

我對不起家中的每一位,父親、母親、姐姐,使他們蒙羞。

大家都帶著沉重腳步離開警局,我不敢去看他們的表情,但知道必定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母親捉得我的手更緊,使我倍感難過,不願意接受自己,原來從進出警局這一天開始,我漸漸討厭自己、鄙視自己。姐姐和我不同,她孝順父母,用功讀書,做事井井有條,測驗和考試的成績均很理想。我不及她,討厭讀書,有自己的想法,難和世界配合,總是格格不入。

不咬弦,不對勁,不協調。

畫面扭曲起來,顯得東倒西歪。

我懷念那些年,雖是苦澀,仍然懷念,那裡有自己最愛的母親,還有完整和幸福的家庭,我渴望回到過去,但清楚了解這不單是種盼望,更是不能達成的奢求,母親確實離開,走得很急,未有說過一聲再見。家不是家,不再溫暖,變得冷清,我的靈魂零零碎碎,生命支離破碎,像行屍走肉,像活死人。我希望這裡不是幻景,希望二十分鐘能成永不幻滅的永遠,這是一個回到過去、改變過去的機會,我希望事情如自己所想般發展,可惜事與願違,我回到一個位於辦公室的房間,這是我的第一次到訪,或許亦會是最後一次。

我看到一張熟悉的臉,以前的老闆:洛克。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四章:她帶來的灰色

《好想你》

第四章:她帶來的灰色

懷念阿妍,懷念和她有關的回憶,想起曾經喜歡她的自己,想起傷透我心的她,還有那一次疼痛的分手,那個蒙在鼓裡的自己天真得不可理喻。

我們的第一次戀愛發生得很快,亦結束得很快,幾個月的幸福光景眨眼逝去,連伸手抓回的機會都沒有,兒戲的展開,兒戲的結束,似乎不屬於愛情。

那天,天色灰灰的,再看到相似的天空,便自然的想起那天、那事情。

人們常說:「灰色存在於黑與白之間。」

我會說:「它是好與壞之間,抉擇與放棄之間。」

我不曾愛過灰色,討厭它的模稜兩可,鄙視有些人對它的依賴。經常會聽到一句:「我發覺自己有一點點喜歡她。」

喜歡一個人假如是一百分,「一點」可以先減去二十五分,「另一點」再扣去二十五分,計算後的答案就是這句說話的真正含義。

那時候的我單純幼稚,不知天高地厚,以為喜歡一個人就是絕對的很喜歡,好感不過是和好朋友相處的感覺,把愛情和友情區分得一清二楚。

這天的約會使我心緒不寧,不知道問題所在,是純粹和天色有關?是不舒服的溫度?是阿妍和我?我茫無頭緒,直覺的認為是自己的問題多於周遭的氣氛。

在我們步進電影院之前,我望過那片灰冷冷的天空一眼,還記得當時的畫面,它彷彿在說著什麼、警告什麼,我和天空有過幾秒鐘的對望,身上立時添上一層看不見的陰霾。

由於我們的住處距離很遠,見面機會不多,我亦特別珍視每一次的約會,我相信阿妍亦然。這是我們第一次的電影約會,我倍感緊張,擔心做出或說出一些使她不悅的事情和說話,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這是我對待一段感情的方式。

記得那個負責檢查戲票的阿姨,她取笑我們是情侶,我為此感到尷尬,卻又有一種甜在心頭的溫馨。

阿姨笑說:「只看一眼便知道你們是情侶,不需要分開檢查戲票啦。」

我將兩張戲票直接遞給她說:「麻煩你呢,阿姨。」

同時間,阿妍緊緊依靠我的肩膀,我們並肩而行,我喜歡這種溫暖。那是我們的小時候,阿妍的衣著十分樸素,每次見面她都穿上漂亮的裙子,吸引著那個傻乎乎的我。這一次卻是例外,我們有默契的穿上深藍色的牛仔褲和淺色的外套,如此巧合的情侶裝,我暗自樂透了。有些情侶故意購買相同款式的衣服,挑選類似的飾物和手錶,像雙生兒般走到街上,我看到的話會禁不住發笑。刻意的情侶打扮有點滑稽,我較為喜歡不經意的浪漫。

我們選看一齣愛情浪漫喜劇,情侶都愛看這類電影,輕鬆胡鬧,十分公式化。故事開始時,男女主角互不相讓,總是吵吵鬧鬧的罵個不停,共同經歷過一些逗趣又難忘的情節後,最後修成正果,成為羨煞旁人的佳偶。

阿妍喜歡電影,享受浪漫的氣氛,我沒有太大的興趣,電影播畢,她的臉掛著滿足的微笑,主動牽我的手離開,她的手很小、很可愛,和她牽手時會有一種愛護她的衝動。

離開電影院和購物中心,我們在街上散步,漫無目的走了十分鐘,天真的我以為這會是一輩子的幸福,想用力抓住愛情,渴望和她手牽手走下去,直至永遠。其實我們只是十多歲的小孩子,如此幼稚的愛情又怎可能是一生一世呢。

阿妍沒有預告的鬆開我的手,走到前方不遠處,她背向我,她垂下頭,一頭長直髮剛好阻去我們的目光,頓時間,斷去所有眼神接觸,她呼了一口氣,又吸了一口氣,欲言又止的默默無語,我不了解真相,卻清楚她的舉動並不尋常。我不知所措,選擇了和她一樣的沉默,暗自在心裡祈禱,如罪犯般等待法庭的最後判決。

阿妍再呼了更深的一口氣,然後開口說:「分手吧。」

異常沉重的氣氛早就給我心理準備,但聽見這使人討厭的三隻字,我依然震撼萬分,這是絕對的意外,這分手來得毫無理由。

我呆上一段未能計算的時間,如靈魂出竅般呆滯,那幾秒鐘,又可能是幾分鐘,我似乎失去了意識,只留下灰色的軀殼,完全不懂反應,說不出話來。

「為什麼?」我回過神來,說出經典的一句對白。

「因為……我有另一個他……」阿妍支支吾吾的說道。

「你可以和他分手,繼續和我一起,你是喜歡我的,我很清楚這件事。」說得理直氣壯,事實上,我逐漸失去理性。

阿妍搖頭說:「不可能的……我不可能離開他,我喜歡你,亦喜歡他,可是你才是遲來的第三者,我不能放棄他,對不起。」

「我真的是你們之間的第三者嗎?」我立即否定。

阿妍含糊其詞:「我不知道……不懂得作答……」

我捉緊她的雙手怒吼:「我不能理解,你一直和他一起,卻又突然喜歡上我?」

阿妍用著冷淡的語氣說:「女生同時喜歡兩個男生是常見的事……」

這句說話帶來更大的震撼,見識淺薄的我不曾聽說這種事,阿妍的愛情觀竟然如此兒戲,和我的想法有著相當的差異,我甚至懷疑自己是她的第幾個男朋友。

第三者抑或第四、五者?

阿妍再次鬆開我的手,用平淡而缺乏起伏的聲音說:「不要為我傷心,再見。」

「……」

這些省略號代表了一段長時間的沉默,孤單的、無助的,我不明不白的受了傷,她無緣無故的說分手,一切來得毫無先兆,我討厭這樣突然的草草收場。

我沒有告別阿妍,亦沒有作出挽留,我缺乏戀愛經驗,抵受不住失戀的打擊。一個人垂下頭,面向一幅孤獨圍牆問了無數次「為什麼」,幻想那是一幅只屬於自己的牆,像頑童般在上面任意塗鴉,畫上心情,落得一片毫無章法的凌亂,寫下一句又一句「我很喜歡阿妍」。

我強忍著眼淚,淚水多次在眼眶中意圖墜落,我每次都挽救回來,一次比一次用上更大的力量和勇氣,身處於脆弱和堅強之間,腳下踏著處處矛盾的灰色。最長的車程煎熬著車廂裡的我,我一直在發呆,視旁人如死物,沒興趣了解周圍發生的事情,忽略任何聲音,把自己封閉起來。歲月不能消去所有痛楚,這次失戀對年少脆弱的我造成嚴重打擊。

下車後,我頭也不回的奮力向前跑,一點也不在乎會否撞到途人,頃刻間,身邊的一切事物都消失得無影無蹤,只剩下孤單的自己,拼命似的跑回家。可幸的是家裡沒有人,不會有人知道我在傷心、我在哭。

自踏入家裡的一刻,我的眼淚禁不住往下流,讓自己放肆的哭,我不想思考前因後果,不想動用腦袋,讓淚水自然的流成河,讓失戀的人過著失戀的時刻。我躲進廁所,把花灑懸在額上,冰冷的水溫卻無法使我冷靜下來,我嘗試說服自己那些只是洗澡水,而不是苦澀的眼淚,我沒有為她而哭,她不再是我的誰。

事情發生後,我學懂了一個道理:「原來女生同時喜歡兩個男生是理所當然的。」

阿妍選擇了那個陌生的他,鬆開牽過的手,含糊的要我離開,這是她和我的第一次戀愛,亦是第一次分手。

在尋找記憶的午夜裡,我想向阿妍說:「過了這麼久的往事,你還記得嗎?可曾明白我那天的傷心?我有將它牢牢記好,就算你早就遺忘,我也會細心的為你收藏。」

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短篇《關掉》

短篇《關掉》

大清早,躺於睡床,知道房門是打開的,隱隱的看得見住所大門,人處於半夢半醒之間,感覺迷糊,由於工作關係,她早就自行離開了。

那時候,她打開大門,站在門框的中央,向我揮揮手說再見,我意識薄弱的說了聲缺乏朝氣的「哦」,然後又昏睡過去。手機鬧鐘斷斷續續的傳來音樂,意圖依時把我弄醒,感到不耐煩,又懶得動手把所有鬧鐘關掉,總共的次數大概是十次。

同時間,我明白自己不可能把它們關掉,到頭來會換來惡果,必然一睡不起的缺席上班。

不知道是第幾回,我漸漸變得清醒,隱隱約約的聽到扭動門把的聲音,由模糊至清晰,由懷疑至確定,再次睜眼望向大門,閃耀出刺眼光芒,使雙眼疼痛,門被打開,門框中央似是站著一個人,是個身材苗條的女生,身穿貼身衣物,乍看來就是離開了一段時間的她。

意圖開口喚她過來,嘴巴竟不聽使喚,軟軟弱弱的開不了口,本打算一直瞪著大門方向,可惜那團光芒猛烈得沒法抵抗,為眼睛帶來一股異樣的灼熱,該死的鬧鐘再次響起,吵耳非常,我急忙轉身把它關掉。

內心焦急,我馬上轉身回復本來的姿勢,著急是由於那個站於大門位置的人,她沒開口,亦沒有步往睡房,那個人竟然在剎那間消失了,過程流暢無比,絕不可能是個夢,我保證自己的意識保持清醒,在兩次轉身之間,雙眼都是張開的,那……麼她怎會消失了?

我沒有讓腦袋停下來,立即打開手機,查看短訊功能,裡面竟然空空如也,我不放棄,查看近期的通話記錄,亦是沒有發現,記憶中的她、在先前向我揮別的她怎麼都突然消失了?

關掉手機,再次啟動,情況依然,摸了摸旁邊的枕頭,亦沒有發現,睡床只餘下自己的枕頭。記憶裡有她,看得見的證據偏偏硬生生的消掉了她。

我依然躺著,內心泛起茫然若失的感覺,沒意識的呆望頭頂的天花板,白白灰灰的顏色使人倍感空虛無助,看著看著,廉價掛燈化作一個黑色的小洞,和天花板的白色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感覺不可思議,散發出詭異的味道。我目不轉睛的觀察,看得如此入神,是由於黑洞給我的感覺很像一顆眼,還以為這個想法只是胡思亂想,料不到那顆眼竟然作了一個疑是眨眼的小動作,我自然的捽了捽眼,覺得難以置信。

始料未及,在兩秒鐘過後,我聽見一連串「唦唦」的聲音,籠罩著整個住所,聲量誇張,震耳欲聾,又是一瞬間,聲音沒預告的結束,黑暗取代了眼裡的景象,凍結了這一個世界,亦吞噬了我的意識。

沒什麼,期待有人再次啟動機器,或許還記得這兩個人物。

《3N8》 第十章:背後

《3N8》

第十章:背後

手機失而復得,我理應感到安心,實際上,心情卻是矛盾,它的消失和重現皆存在值得懷疑的地方,於是我馬上把手機塞進自己揹負著的袋子裡,以防它再遭不測。

妥當後,我立即上前,緊張地按著深啡色辦公桌,我知道自己的臉上肌肉開始扭曲,再也壓抑不住內心激動,我呼天搶地的說:「洛克!這到底是怎樣一回事?」

洛克向我展露一個詭異笑容,他選擇坐下來,然後若無其事地說:「沒什麼特別。」

我驚疑起來:「不特別?那是我的手機,怎可能在你手裡,還有那間會議室,那些血淋淋的畫面,六具支離破碎、重疊起來的屍體,你說不特別?不可能……不可能……你在說謊!」

阻止自己、壓抑情緒,這些舉動刻不容緩,雖然我了解,卻偏偏辦不到。

洛克奇怪地將矛頭指向我:「你不明白?你才是始作俑者。」

我差點罵出來:「什麼?叫我來這裡的人是你,你才是始作俑者,我依時應約,理由是我們過往的賓主關係,我們是朋友,離職後我忙於寫小說,分身不暇,沒有做過任何事,不是嗎?」

洛克搖頭說:「看來你弄錯了……這次見面是由你所提出……」

「胡說什麼?」我感到憤怒。

他迴避話題,忽然點頭說:「不過你已經說出重點。」

我深感疑惑:「重點?那裡是重點?難道什麼也沒有做過就是重點嗎?」

洛克糾正說:「錯,是小說。」

我按捺不住的破口大罵:「關小說屁事,何況你根本沒有讀過我所寫的小說。」

洛克擠出尷尬的笑容說:「抱歉,我讀過所有。」

我茫然地說:「怎可能?很多故事和章節都不曾公開,只有我這個作者才知道內容。」

洛克似是道出真相:「不妨告訴你,公司提供的辦公軟體內含木馬程序,洩露你的秘密,你一直在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運行它,不是嗎?」

我呵呵大笑說:「哈哈!那又怎樣?那些不過是小說,都是虛構情節,是瘋子的白痴幻想,不會有人想閱讀和知道!」

狂妄的笑容是一種技巧低劣的掩飾。

洛克正經八百地說:「你的幻想正逐漸改變世界。」

看他臉上嚴肅的神情,絕對不像在開玩笑。

我用力搖頭,拒絕相信他的話,並質疑說:「改變世界?你是指《寂寞監獄》還是《愛愛、愛》?不要告訴我是《唏!我真的很想你》,這些都是寫實愛情小說,這個世界根本存在愛情,我改變不了什麼,世界亦沒有被改變,實情就是這樣,明白嗎?」

說畢,洛克顯得更嚴肅,呼出深深的一口氣後說:「你忘記那個叫《凌盜》的故事嗎?你曾經花盡心思完成,為了寫出結局,由午夜開始寫,寫到另一個大清早,完成約一萬字的結局,記得嗎?」

我咬牙切齒說:「當然記得,我很喜歡《凌盜》,那屬於科幻作品,與眾不同……可是又怎樣?」

洛克引導說:「聯想一下會議室和這篇作品的關係。」

關係?

這是一道難題,給洛克這樣一說,我立即陷入沉思,程度嚴重至不堪設想,抓破頭也想不透,《凌盜》共有二十章節,很多情節已經想不起來,我唯有跳至記憶裡,尋找所謂的關連,會議室和《凌盜》……

首先,回想離開升降機後的順序:

來到辦公室,看到昏睡的良哥,再往前走,那六個職員沒有在工作,不在現場,然後又發現廁所和會議室,那裡是個血淋淋的罪案現場,我目睹使人感到不適的畫面,還記得那血腥味道,記得自己當場嘔吐,我想逃跑離開,卻不小心遺下手機,考慮過後,不顧一切的躲進廁所,冷靜自己的情緒。一段時間過後,回到會議室,發現一切絕然不同,六個職員活生生地進行會議,地毯上沒有遺下血跡、嘔吐物、手機,於是我再次離開,碰到清醒的良哥……

最後,我來到洛克的房間,組織和重溫一次事情經過,始明白兩者之間的關係,說出一個漸感陌生的名詞。

我不欲給出答案,吞吞吐吐地說:「幻……幻景。」

這個想法太可怕,太驚人,幻景是我虛構出來的情節,竟然發生在自己身上,身受其害,體會當中的可怕之處。幻景由熟悉的人製造,洛克把我誤導,使我陷進恐懼,以為身陷險境,難以置信,更不欲相信。

那個幻景實在太逼真、太完美。

洛克作了一個豎起拇指的手勢說:「嘿!很好,你終於想出來。」

我帶著恍惚的眼神問道:「我用了多少時間?」

洛克望了望電腦熒幕,然後正經八百地回答:「五分鐘。」

我沒神沒氣地說:「我的腦袋仍然具有效率。」

洛克點頭回應:「所以你能夠不斷改變世界。」

「一踏進辦公室,便困身於幻景,看到的人和事都是虛幻,六個職員沒有死去,他們的死亡屬於幻景的一部分,難怪我的嘔吐物和手機都消失了,原來不過是一場幻景,謎底已經解開,我卻不願意相信。」我把話說完。

沒錯,我仍然試圖否定自己想出來的答案。

洛克補充說:「其實,當你第二次離開廁所,已經回到現實世界,幻景已被回收,我的能力有限,幻景只能維持一段時間,不可能把你困住一輩子。」

我不期然又想到一個疑問:「難道這裡也屬於幻景?」

洛克回答:「曾經是,現在已經不是,幻景隨著流沙存亡,沙粒流完,幻景破滅,沙漏隨即消失,不是嗎?」

我點頭表示明白,假如這是個遊戲,我漸漸了解一些規則。

然後,我把注意力轉移到顯眼的桌球桌上,它仍然存在,很有可能屬於現實世界的一部分,它亦是房間裡最值得炫耀的裝飾品,我欣賞這個古怪念頭,佩服洛克能夠說到辦到,這是真實的,洛克也是我認識的那一個,一位別具一格的大人物。

洛克見狀,不禁發笑:「哈哈、哈哈!你竟然懷疑桌球桌是幻景,你把我洛克看得太輕,那是我的夢想和計劃,在有生之年一定能夠實現。」

我刻意換個話題:「好了,不要再說什麼幻景,我來到這裡,你身在這裡,我們的見面到底有什麼目的?是什麼事情?」

洛克苦笑說:「很不幸,話題仍然圍繞著幻景。」

我對幻景不太感興趣,聽到他這樣說,馬上又有了新的打算:「哈哈,好了,我離開,我不喜歡幻景,以後都不會再寫和幻景有關的小說。」

洛克胸有成竹的說:「你將會不捨得接下來的二十分鐘,這會是一種前所未有的體驗,我會把你送往過去。」

堅定銳利的眼神代表他信心十足。

我仍然拒絕:「我不這樣認為。」

洛克用肯定的語氣說:「你逃不了的。」

我執意離開,立即跑往玻璃門,希望趕得及在幻景形成前逃走,洛克迅即有所行動,可是沒有拿出沙漏,我才驚覺沙漏並不是製造幻景的關鍵,而且它已經隨上一個幻景一同消失。

洛克竟然在桌面上指手劃腳,所用的是一本書?一頁紙?一塊鏡?還是別的什麼?

我放棄猜測,奮力狂奔,出口近在眼前,只要伸手拉開玻璃門,再踏兩步,便可以……

媽的!

我非常大意,十分愚蠢,完全沒有考慮幻景的有效範圍,是洛克的房間?是整個辦公室?還是整個地區?

不要嚇唬什麼,我不認為會是整個香港。

這裡屬於現實,並不是虛構出來的小說世界,洛克擁有的法力可能是超乎想像的厲害……

果然,我逃不出洛克的招數,他順利把我送往另一個幻景。

這裡的感覺局促,黑漆一片,看不見、嗅不到,卻清楚知道這裡是個房間,因為只有封閉的房間才會散播出一種獨有的局促感,我決定舒展身體,然後摸黑探索,縱使在二十分鐘過後,我將重返現實世界,但洛克堅持要我進入幻景,一定有他的理由。

我伸直手臂,晃動頸項,趕走身上倦意,寫小說很累人,寫好一章便坐上好幾個小時,消耗精神和心血,修改舊小說,又坐上好幾個小時,無時無刻保持著金睛火眼,自從開始寫作後,一天一夜都累得要命。

奇怪,怎麼身體沒有疲倦感,反而有了飢餓感。

奇怪,怎麼活動身體的感覺不自然、不協調。

我用手觸摸身體上的各個部位,每一處都好像變小了,手腳長度變得短小,身上肌肉不再結實,變得肥胖鬆弛。

我嘗試喊出一聲:「媽的!」

產生出詭異的聲音,有點娘娘腔,有點孩子氣,搞什麼鬼?這是誰的聲線?像女生和小孩,缺乏成年男人該有的厚實。

「吱嗄」一聲傳來,光線立時進駐房間,光芒刺眼得過分,迫使我半開半合眼睛,嘗試探頭看看是誰把門打開。

一把不認識的聲音說:「小男孩,該說出實話了。」

一把嚴厲、凌厲的聲音,帶有命令的口吻,他不把我放在眼內,他竟敢稱我作小男孩?

這是可能的嗎?

我的成人禮早就成了歷史一部分,早就忘得一乾二淨。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三章:運動場上的每一步

《好想你》

第三章:運動場上的每一步

冬天的某個晚上,我如常出沒,目的地就是那個熟悉的運動場。由於愛上跑步,由於一身的累,我染上一個壞習慣,在下班後會先到便利店或超級市場買一排黑巧克力,然後一口氣吃掉,再出發跑步。來到這個晚上,我已經戒掉黑巧克力,儲備了充足的體力去應付十多個圈的目標。

從家中出發,直至走到運動場,本來不打算說明整段路程,但仔細一想後,還是想說一下。

我必須乘坐那笨拙而孤單的升降機離家,一身不尋常的運動裝束經常引起住客們的奇異目光,大概是因為近年愛作運動的人不多吧。部分友善的住客會主動向我打招呼,說些鼓勵說話,我沒有多大的感覺,那些人對我來說只是陌生人,我的回應大多是點點頭或說聲「你好」。

離開孤單的升降機,來到大廈大堂,每晚都會遇到時常打瞌睡的管理員大叔,看到他在坐位上呼呼入睡,我倒是鬆了一口氣,不用和他寒暄,不用回答他的無聊問題,輕鬆自在。

繞到住宅大廈背後,那是一家中式酒樓,馬路的另一旁是一家小酒吧和寵物美容店,上方是另一座住宅大廈,那街道給我陌生的感覺,因為我不是一個愛喝酒的人。往前走,會看到一家新開張的甜品店,我曾經質疑到底有沒有人會來到這麼偏僻的地方吃甜品,事實卻使我略感意外,這家店經常坐無虛席,那些甜品真的很可口、很吸引嗎?有些客人甚至要坐到店外進食,每當我經過這些客人面前,他們又會一臉懷疑的注視我,或許他們認為我是個怪胎,這年頭果真沒有什麼人會努力做運動……

以下是本人和朋友的一段對話:

我問:「你有多久沒有做過帶氧運動啊?」

朋友甲:「噢,給我一點時間想一想……可是到底那些是帶氧運動?」

「不會吧?你連這個都不知道,真無知呢!」我禁不住取笑他。

朋友甲:「哎呀,告訴我吧。」

「簡單來說,跑步、游水、踏單車等都可以叫作帶氧運動,你到底有多久沒有做過這些呢?」我用著無奈的語氣說道。

朋友甲正經八百的說:「半年吧,我是認真的。」

嘿,我有著一百二十巴仙的無奈,時下年輕人沉迷玩樂,疏於運動,難怪這一代人老化得如此急速,有些朋友的年紀比我小,卻長得像三十多歲的中年人,很有趣呢。

別過偏僻的甜品店,走到陰暗的行人隧道,我總是小心翼翼的走過,這段小路的危險之處是其異常黑漆的環境,伸手不見五指,不注意一點就會踩到那些可惡的狗糞。

捱過黑暗,躲過狗糞,我來到一個使人內心平靜的世界,就是游泳池跟運動場一帶。晚上的八點至九點是所謂的黃金時間,最少也有數十人在場內做運動,有些人做著暖身運動,有些人在散步談天,有些人在第七、第八跑道上練習長跑,有些人利用內線練習短跑衝刺。

至於我是那一種人?

我喝下一口水,完成十分鐘的暖身,立即拼了命、無間斷的跑圈,一跑便是十多個圈,是個徹頭徹尾的傻瓜。

在運動場上,在跑步期間,在歇息時候,我會不小心聽到不少對話。

健碩男人向體態健美的女生說:「以女生來說,你真的跑得很快呢!」

女生一臉驚奇的問:「真的嗎?我經常努力練習的,有了進步嗎?」

男人昂首說:「當然有啦,我們每晚也一起來練跑的。」

女生沒話說,給出一個甜絲絲的微笑,他們可能是朋友,可能是戀人。我孤身來到運動場,一個人跑步,拖著自己的影子離開,在我眼中,有人願意在身邊相伴、努力、奮鬥,已經是一種難得的幸福。

有一次,看到幾個中學生在場邊休息。

學生甲問學生乙:「你會參加今次的運動會嗎?」

乙一臉死灰的說:「不會啦……」

這個人似有難言之隱。

無知的甲追問:「為什麼?今次的三千公尺賽跑很少人報名參加,你有機會取得獎牌呢!」

乙臉色一沉:「上一次,我就是參加了三千公尺賽跑,老師將我的成績計算錯誤,最後竟然由第三變成包尾……」

聽到這番說話,我幾乎爆笑出來,這個男生真倒霉,觸手可及的獎牌竟成為夢幻泡影。

人們常說學校是真實社會的縮影,我覺得運動場亦是一個小社會,有著各形各色、各行各業的陌生人,聚集在一個平靜的地方。很喜歡看到一個畫面,那些帶著孩子的一家幾口,來到這裡作輕鬆的散步,假如小孩子在我身邊走過,我會向他們點點頭,交換一個簡單的微笑。

曾經看到一個腳受了傷、行動不便的年輕男生,他坐在場邊,一直注視著外面的跑道,我想他一定是個熱愛跑步的人。我在心裡祝福他能夠及早康復,再次踏上親切的跑道,留下新的足跡。

我拼命跑了十多個圈,完事後,故意不喝水,把瓶子帶來只是以備不時之需。離開前,我再做了一些舒緩關節的運動,又花上十分鐘時間。當我打算步出運動場,卻突然降下傾盆大雨,面對如此困局,本應等待停雨才離開,但考慮到身上只有一個瓶子和一身汗水,所以我決定快步離開。回家的路可以用五分鐘跑完,乾脆將臭汗跟雨水來一次混合。

路上,我遇上為數不多的途人,他們都提著傘,早就為下雨天做好準備,唯獨我是怪形怪相的光著上半身、淋著雨,只好怪自己沒有像手機製造商宏達電子般關注天氣狀況,懂這個冷笑話的人可以和我一起發笑,不懂的話也沒有辦法,我不會介意的。

再次通過行人隧道,我站到甜品店的一旁,碰到這個雨夜的唯一生命共同體,是個一臉無奈、望天打卦的女生,看上去約是二十二歲,頭髮長度介於耳垂和肩上之間,皮膚白晢,衣著斯文。她給我的感覺集陌生和熟悉於一身,陌生的是外表和長相,熟悉的是一種虛幻的感覺,我不自覺的想起了另一個人。

我把女生的樣子簡單的記下來,假如有雨傘在手,我會毫不猶豫、絕不吝啬的和她分享,可惜在此時此刻,這個機會並不屬於我。

有些東西越不明白就越想弄懂,特別是那種虛幻的熟悉感覺。我花了整個午夜來翻閱腦海裡的舊日記憶,一頁一頁的仔細閱讀,想了解更多。腦袋十分奇妙,能夠裝下很多複雜的東西,不過要打開那些關閉已久的檔案卻不容易,它的延遲值高得可怕,看來要花更多時間去回想。假如腦子失靈,那熟悉的感覺將會變成失蹤人口,再也找不回來。

晚上遇上的人是個女生,這似乎是唯一的線索,她的出現使我憶起某一個人,可能是喜歡過的女生,而且印象深刻,只是碰巧遺忘了。我有點固執,沒有放棄聯想,又將一些存放已久的信件從櫃子裡挖出來,希望找到一些有用的線索。

印象中,我曾經將舊手機裡的短訊備份下來,靈機一動的用電腦搜尋一下,用上「SMS」這個關鍵字,不出幾分鐘結果就會跑出來,這是電腦戰勝人腦的優勢,人腦對關鍵字可以是視而不見的。我頓時欣喜若狂,那個檔案仍然存在,它會是我的最後希望。

不久之前,我才取笑過一位朋友。

朋友丁:「換手機真的很麻煩,要將聯絡人和號碼備份起來,還有短訊呢,也要啊!」

我冷笑說:「這是什麼年代?還用短訊?還要備份?真的有需要保留嗎?我不覺得有什麼值得紀念的地方。」

朋友丁:「那些說話都是回憶,對我來說很重要。」

那時候,我覺得朋友丁是個傻瓜,這一晚,我也成了自己口中的傻瓜。

仔細的看一段段對話,大多是閒話家常,有些是相約在那裡見面的廢話,有些是沒意思的無聊話,多年以來,累積了幾百個短訊,我早就忘得一乾二淨。直至讀到最久遠的一個短訊,發件人是那個離開了的女生:阿妍。

我對這個短訊沒有印象,我們已經成為對方的失蹤人口,失去聯絡方法,失去重疊著的生活圈子。我對短訊內容相當好奇,那時候,她究竟想說什麼?

「對不起,我要走了。」

她到了那裡?

我沒有任何概念。

阿妍的聲音彷彿在我耳邊再次播放,一段段回憶、一句句對話再次浮現,腦袋果然神秘奧妙,以為忘記的卻依然存在,刻意丟下的又不得不彎腰拾起。

記憶湧現的同時,痛心的感覺越趨激烈,我呢喃自語:「我真心喜歡過阿妍嗎?」

「唏!我真的好想你,不知道你現在到底在那裡?」

這該死的歌詞由房中的揚聲器狠狠的打進心窩。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3N8》 第九章:流沙

《3N8》

第九章:流沙

我的腳步再次變得頻密,事情每一秒改變,再拖延下去,再浪費時間,很是無謂。屍體無故變回活人,假如再變回屍體也不無可能,我心急如焚,強迫自己奔跑,離開那個詭異會議室,走到半路卻在通道碰到良哥,他已經醒過來,手裡捧著一堆文件,反應遲鈍,狀況狼狽。

良哥如常地處理工作,顯得精神奕奕,昏睡表情和輕微鼻鼾聲成為過去,臉上毫無睡意,細小的眼睛睜得又圓又大。

我順帶一問:「啊!良哥,知道洛克在那裡嗎?」

良哥笑嘻嘻地說:「哈哈!在他自己的房間,你來找他嗎?」

這還用問的嗎?這裡是洛克的公司,跑過來當然是為了找他。

我續說:「那……那裡是他的房間?辭職前後,我都沒有來過這裡,不清楚路怎樣走。」

良哥笑說:「哈哈!向前走,先轉左,再轉右,經過倉庫,沿通道一直往前走,自然會看到。」

我點頭說:「謝謝你。」

把話說完,我再次走往神秘的洛克房間,有點不知所以,究竟自己在急什麼,大概是因為洛克說過時間倉猝,一想起這一句便不期然著急,急於找到怪事真相,還有尋回手機。

通道相當狹窄,不足以容納兩個人通過,幸好在期間沒有碰到任何人,順利來到洛克房間,我站到門前,乍看來,這裡面積大得誇張,比我的老家還要大,最過分的是,裡面擺放著一張標準桌球桌,和比賽專用的桌子無異,十分專業和認真,洛克終可達成夢想,在辦公室放置桌球桌,事情既可怕又可敬,他用自己的能力完成內心想法,雖有點不可思議,卻教人心服口服。

一道玻璃門阻隔著洛克和我,他馬上注意到我的出現,朝門外揮手,我以勉強的苦笑作回應,在這個時候,思緒混亂,笑不起來。看到房間內外井然有序,相信有人負責打掃整理,可是我的腦子裡播放著的影像仍是會議室裡血腥的一幕幕。

辦公室裡的洛克私人房間,感覺誇張,卻不豪華,桌球桌以外一切以實用為主,貫徹他的風格,不論辦公桌、大班椅、文件櫃,甚至是桌子前放置的兩張單座位沙發,不約而同是深啡色,假如我是這裡的主人,配搭肯定不一樣,感覺上,深啡色土氣過時,過分傳統,他的口味沒使我意外,我喜歡簡約,黑和白的配合相得益彰,具有時代感。

我在各方面都佩服他,但我們卻是各走極端的兩類人。

我推開玻璃門,踏進深藍色地毯範圍,即是洛克房間,門未有上鎖,溫度被調較得很冷,相信只有二十度或以下,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因為這個人非常怕熱,就算是寒冬,他仍然可以赤裸身體在家裡享受冷氣,假如在炎熱或寒冷之間作出選擇,他會傾向葬身於寒冷。

終於來到目的地,一個約定地點,陌生的地方,熟悉的人物,體會過會議室的詭異,我不禁在想,其實洛克是否如我想像般熟悉呢?

我揮手喊道:「老闆,你好!」

洛克笑著回應:「阿生,你很少這樣稱呼我。」

很久不見,免不了寒暄一番,他仍然是老模樣,身材矮小肥胖,身穿一件黑色T恤,一條運動長褲,最能引人注目的是一頭古怪髮型,幾乎是一個禿子,卻束有一條不協調的小辮子,前衛有型,很難相信他已經是個中年男人,而且是一家公司的老闆。

我坦白說:「當然啦!我還是喜歡直接叫你洛克。」

洛克點頭認同:「這樣比較親切一點,而且你不再為我打工,又不是公司的職員。」

我說出埋藏已久的心底話:「你不單是我的老闆,我視你為朋友、兄長、父親多一點。」

洛克指著沙發說:「先坐下吧,兩張沙發,任擇其一。」

我選擇左方的沙發,理由簡單,辦公桌上的大型電腦熒幕阻隔著洛克的視線,我討厭直接看到他的眼神,往往有種莫名奇妙的壓迫感,今時今日,就算他不再是老闆,我不再是職員,但壓迫感的存在仍是在所難免,始終習慣這東西不會一朝一夕就改變。

我突然激昂地說:「哇!很厲害的辦公室,裝潢很不錯啊!」

我用誇張的語氣說話,這是虛假的演技、一些客套句子,事實上,和金錢有關的東西,我向來不感興趣。

洛克想過後說:「喔!我現在才記起你沒有來過。」

我不盡信他的這一句,認為這不過是演技,他又在演戲,我們暗中較勁,看誰演的戲比較出色,看誰的假面具較逼真。

我回應:「在我離開以後,你們才搬進這裡的。」

洛克說得像煞有介事:「就是差那一點點的緣分。」

他的話逗得我呵呵大笑:「哈哈,其實我們緣分不淺的。」

洛克一如往常,邊工作邊聊天,幸好電腦熒幕的阻隔,我不用直接面對他的銳利眼神,一旦出現眼神接觸,我會立即潰敗下來。

洛克點頭說:「我認同,相識多年,你用寶貴的青春為公司拼搏,毫無怨言,我認為自己虧欠了你。」

我笑說:「哈哈!你在開玩笑嗎?事情簡單不過,你給薪水,我努力辦事,青春?每個人也有過,沒聽說過青春無悔嗎?我不曾為自己的青春後悔,命運一直掌握在我手裡,從不輕言後悔。」

洛克收起笑容,似有暗示地說:「果然……」

我懷疑問道:「什麼?」

洛克續說:「果然,你就是不一樣。」

我為之詫異:「我不明白。」

洛克暫停說話,不發一言的關注熒幕,一副忙碌的樣子。一直以來,我所知道的洛克總喜歡邊工作邊說話,一心二用,能力很高。跟隨他工作多年,學習了某些作風,使我同樣成為這種人,經常同時做兩件事情,仍能處理得很不錯。

一瞬間,其神情出現徹底改變,用凌厲眼神瞪住我,不尋常、不友善,我不曾見過這樣的眼神,他一直待我友善,視作朋友,說話溫柔,現在竟然有點陌生。眼睛不懂說話,卻能傳遞訊息,這一刻,看不透其想法,使我陷入迷惘,頓時呆住。

幾秒鐘過後,洛克有所行動,突然站直,以超乎想像的速度擲出一些東西,我看不清楚是什麼,那東西直飛過來,照道理只會出現一種結果:我成功閃避,那東西撞破後方的玻璃,造成一波震撼,產生刺耳的碎裂聲。

咦?

有點不妥。

洛克的表情硬直,臉上肌肉有點不自然,他是活生生的人,行動卻甚為緩慢,比古稀老人更加慢,這會是個正常的畫面嗎?

房間的聲音也變得古怪,像電影裡的慢鏡撥放,彷彿聽得見每一台機器的運作聲,還有空氣的流動也聽得一清二楚。

我保證一切皆在活動,只是移動速度比正常為慢,連冷風把洛克頭髮吹起來的一瞬間,也是清晰可見,假如沒有仔細去看,會以為一皆處於靜止。我集中精神重複觀察,始能看出微乎其微的變化和移動。

沙漏的出現,是個幾乎錯過的差別。

這件陌生物件引起我的關注,辦公桌上的沙漏在何時出現?它是一直存在?還是不曾存在?純粹是件裝飾品?還是有名堂的法器?

一個個問號突然又跑出來,擾亂我的思緒。

從外表上判定,它肯定是個沙漏,有一個呈三角形的木製框架,和房間配合的深啡色,裡面有兩顆稍尖的球形流沙池,可以握在手裡的大小。恆久以來,它富有意義,表示時間,肩負重任,為人們進行倒數。

至於另一件東西,那正在飛行的神秘東西,到底又怎麼樣?

我略感意外,神秘東西無緣無故消失眼前,沒道理,很奇怪。我決意找出它,先回望後方玻璃門,那裡完好無缺,沒有撞擊痕跡,我再站起來,望向洛克那邊,嘗試站高和蹲下,重複看數遍,看得眼睛也感疲累,沒有發現任何異樣,那麼……那東西被洛克擲到那裡去?

唯一的異樣終於出現,問題在於沙漏,上方的流沙突然以高速流向下方沙池,這剎那間的變化,眨過眼便錯過,當沙粒流盡的同一秒鐘,我終於知道那東西的真面目,「噗」的一聲,劃破寧靜,世界似乎回復正常,它隨之跌在地毯上,沒有產生巨響,未有頭破血流,它只是一部沒殺傷力的機器,一部手機,是我在會議室門前遺下的伙伴。

我迅即彎身拾起手機,啟動熒幕,檢查機子狀況,知道它操作正常,儲存有超過一半的電量,未有遭受損毀,畫面上方的提示欄一片空白,沒有未讀短訊、郵件和來電,我為我們的重逢感到慶幸,活在現代社會,知道遺失手機是件麻煩事,它提供一定的安全感,握在手裡,倍感安心。

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二章:微妙的關係

《好想你》

第二章:微妙的關係

聽罷阿九的說話,我先是呆了一呆,凝視著猶豫不決的她,一會兒過後,我故作冷靜的說:「是好事啊!」

阿九聽見我的回應,眼神變得更加迷惑。

我又說:「我是贊成的,你知道嗎?我們認識之後,你都沒有談過一次戀愛,所有追求你的男生都被你一一拒絕。」

「……」阿九沉默起來。

我們都默默無語,空氣的流動彷彿靜止了不止五分鐘,她奇怪的垂著頭,不知道是在發呆還是在考慮什麼。

阿九和我是很要好的異性朋友,對她的好感亦只限於好朋友或知己階段,她長得不錯,算是中上的程度。眾所周知,我的審美要求向來苛刻,但我保證阿九在將來必定輕易嫁出。內在方面,她的性格亦討人喜愛,活潑好動、有愛心、溫柔、體貼……優點數之不盡,不算是完美,但有一個如此優秀的女生在身邊也會使人羨慕不已。

縱使如此,我一直沒有愛上這個「小格子女生」,無格子不歡是她的一大特徵,她鍾情於具有格子圖案的衣服、袋子、鞋子。

大概是因為自己一直只把阿九視作知己好友,沒法子在腦內騰出喜歡她的空間,或許是內心深處有著某些東西久久放不低,可以是一種虛無縹緲的感覺,可以是一個追逐不到的幻影,又可以是一件件經已過去但仍然苦苦糾纏的往事。

阿九終於開口,再次把話說得莫名其妙:「你……真的不會介意嗎?」

「喔?」我感到錯愕。

然後又說:「我怎可能會介意呢,你有機會談一場戀愛,而且對象還是我的朋友。介意的地方是有的,你我的見面時間將會減少,但我仍然會在意你、關心你,因為友情是不會輕易變化的。」

說得冠冕堂皇、理直氣壯。

我不是白痴,當然明白阿九的部分想法,誰也知道一個女生當了自己三年知己就必然懷著多少傾慕之情,有些人會說男女之間很難存在單純的友誼,我偏偏不相信,好朋友的關係是一輩子的,不會很容易就分開,戀人的關係卻很難說,方便麵的戀愛比比皆是,我也有過些少類似的經驗。

阿九再度無言,只是作了一個舉動,有欠自然的喝下一口暖水。

「他很好,我們都清楚他的為人,他花了兩年時間等你,始終沒有變心,這種好人十分珍貴,唯一的問題是他實在太喜歡你了,喜歡至不能自拔,經常向我套取你的情報,有點煩。」我抵受不住寂靜的氣氛,隨口說些話。

「我知道的……他真的沒有缺點……」她點頭認同。

「那就好了,下定決心和他一起吧,我對他信心十足。推開心窗,試試戀愛的味道,這會是一件美好的事,我也想找一個女朋友,可惜現在沒有對象,哈哈哈!」

其實,這樣的話如同利刀,足以刺痛阿九的心,說出口的時候我卻沒有特別在意,還以為自己很聰明,以為作為她的好朋友,應該更積極的勸導她接受另一個他。

想起來,我似乎是個真正的白痴。

戀愛的課題就此結束,在分岔路上,我們踏上各自回家的路,我向來沒有送女生回家的好習慣,不論朋友抑或女朋友都是一視同仁。這些事沒有什麼了不起,亦沒必要拿來炫耀,或許,我早就把某些戀愛經歷忘記得一乾二淨。忘得了的,都是兒戲的戀愛。

後來的事情發展得合情合理,合乎我的預計,阿九答應了他的追求,他們很合襯,相處得愉快甜蜜,他們早就應該在一起,阿九的擔心實在多餘。

阿偉──阿九的男朋友,也是我的朋友。怎樣看也會覺得這是一個很平凡的名字,每個人身邊總有一堆阿偉、阿欣、阿兒,既然這是小說故事,怎麼不給他一個較為突出、印象深刻的名字呢?

因為那傢伙的名字的確是阿偉。

在我心目中,阿偉是一個幾近完美的男生,特別是性格方面,他樂於助人、願意遷就朋友、說話溫文有禮,又是個運動健將,又是個讀書考試的天才。對每個人都友好,十分容易相處。

認識一個如此出眾的男生,我難免用他和自己比較,亦難免感到自卑,我渴望擁有他的一半特質,不用太多,一半上下便足夠了。

在小學時代,阿偉和我已經認識,他早就出類拔萃,早就教我吃不消。正由於有著本質上的差距,我只會把他視作朋友,而不是相當親近的好朋友。人們常說「憎人富貴嫌人窮」,似乎就是這個意思。欣賞別人長處並加以學習,抓出自己不足並加以改善,可惜幼稚的我還是學不懂。

人際關係是一門奧妙的學問,我決不會把阿偉標籤成好朋友,他卻待我如親兄弟般親切,他主動向我分享快樂和悲傷,傾訴心事,我們這個組合相當完美,他選對了傾訴對象,我是個不錯的聆聽者,樂意給予適當的建議。

阿偉和阿九的相識也是因為我。

三年前的中秋節,我們為數十多人正進行一個燒烤晚會,那兩個人由於沒有節目,於是都被我邀請過來,阿偉對她一見鍾情,當時我以為他是悶慌了才會輕易動心,料不到他是認真的。

離開燒烤場時,阿偉在我耳邊悄聲說:「她叫阿九嗎?如果你不會喜歡她的話,可以介紹給我認識嗎?」他說話時的表情活像阿八般可憐,使我印象難忘。

「好吧,她只是我的朋友,我保證對她沒有興趣。」

「介紹給你不是一個問題,問題是……我知道她不會輕易接受任何人,包括你在內。」

「大哥,謝謝你,我會加倍努力的!」阿偉頓時精神抖擻起來,表情轉換之快使我詫異。

大哥這個稱呼當然不是認真的,他比我年長半年,我只可以當他的小弟,他有求於我,自然變得客氣恭敬。

對了,痴心的阿偉苦等三年,終於得到了意外的答案,如果我把他們的故事寫下來,肯定會是個使女性動心的愛情故事,加插幾幅浪漫的少女漫畫插圖,足以成為暢銷之作。

後來的發展如我所料,剛開始的時候是三人行,我逐漸不想當他們的電燈膽,因為那是一件苦悶的差事,他們在談情說愛、打情罵俏,根本沒有我的份兒。

阿九和我的聯絡和見面都減少了,這個情況很正常、很自然,我亦願意接受。阿偉的改變不大,仍然把我視作兄弟,我不期然在心裡疑問:「在別人眼中,我們會是好朋友嗎?」

人生的確奇妙,當每天都想著如何品嘗平淡穩定的日子時,自然會出現一些新鮮事,在這個時候,我亦找到一件新鮮事,就是「跑步」。

我是個後知後覺的笨蛋,跑步這種優質有益的活動,早就應該好好練習,假如在兒時開始訓練,說不定現在已經是個運動健兒了。我家附近有一個運動場,又有一個公眾游泳池,初時我會在晚上圍繞游泳池跑四至五個圈,一個圈約是八百公尺,那就等於運動場裡的八個圈。

內心湧現沒道理的幹勁,擁有難得的熱情,我不斷努力,挑戰自己的身體極限,經過一段時間,我終於順利「畢業」,在人生路上踏出重要一步,走進運動場跑步。八個圈、十個圈、十六個圈,一直增加運動量,最厲害的紀錄是二十個圈,這可不是一般人的能耐,我引以為傲。

懂性以來,我的預感都是準確無誤的,這是我與眾不同的特質,自從有了跑步的覺悟後,直覺一直告訴我:「只要堅持跑下去,必定會有事情發生。」

堅持嗎?

跑步時,我只會穿上一條剔牌的運動短褲,上半身是絕對不穿衣服的,這亦是一種堅持。

運動場離我家很近,近到我不想去計算距離,跑完那變態的二十個圈,我拒絕喝下一口水,直接步行離開。在路上,我會刻意繞過一大圈的路,走過那些酒吧和便利店,然後才捨得回家。想起來,真對不起所有看過我赤裸上半身的途人,一個披著大汗的男生足以使他們感到不安,只好說聲抱歉。

每個星期裡,我都會花四個晚上來跑步,偶爾會和那裡的陌生人交談起來,這個地方給我一種莫名的親切感,或許這是愛跑步的人獨有的感覺,就是「不跑不舒服」。完成整天的工作後,披著一身的累,卻希望在跑道上尋找一些不著邊際的依賴和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