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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3N8》 第十章:背後

《3N8》

第十章:背後

手機失而復得,我理應感到安心,實際上,心情卻是矛盾,它的消失和重現皆存在值得懷疑的地方,於是我馬上把手機塞進自己揹負著的袋子裡,以防它再遭不測。

妥當後,我立即上前,緊張地按著深啡色辦公桌,我知道自己的臉上肌肉開始扭曲,再也壓抑不住內心激動,我呼天搶地的說:「洛克!這到底是怎樣一回事?」

洛克向我展露一個詭異笑容,他選擇坐下來,然後若無其事地說:「沒什麼特別。」

我驚疑起來:「不特別?那是我的手機,怎可能在你手裡,還有那間會議室,那些血淋淋的畫面,六具支離破碎、重疊起來的屍體,你說不特別?不可能……不可能……你在說謊!」

阻止自己、壓抑情緒,這些舉動刻不容緩,雖然我了解,卻偏偏辦不到。

洛克奇怪地將矛頭指向我:「你不明白?你才是始作俑者。」

我差點罵出來:「什麼?叫我來這裡的人是你,你才是始作俑者,我依時應約,理由是我們過往的賓主關係,我們是朋友,離職後我忙於寫小說,分身不暇,沒有做過任何事,不是嗎?」

洛克搖頭說:「看來你弄錯了……這次見面是由你所提出……」

「胡說什麼?」我感到憤怒。

他迴避話題,忽然點頭說:「不過你已經說出重點。」

我深感疑惑:「重點?那裡是重點?難道什麼也沒有做過就是重點嗎?」

洛克糾正說:「錯,是小說。」

我按捺不住的破口大罵:「關小說屁事,何況你根本沒有讀過我所寫的小說。」

洛克擠出尷尬的笑容說:「抱歉,我讀過所有。」

我茫然地說:「怎可能?很多故事和章節都不曾公開,只有我這個作者才知道內容。」

洛克似是道出真相:「不妨告訴你,公司提供的辦公軟體內含木馬程序,洩露你的秘密,你一直在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運行它,不是嗎?」

我呵呵大笑說:「哈哈!那又怎樣?那些不過是小說,都是虛構情節,是瘋子的白痴幻想,不會有人想閱讀和知道!」

狂妄的笑容是一種技巧低劣的掩飾。

洛克正經八百地說:「你的幻想正逐漸改變世界。」

看他臉上嚴肅的神情,絕對不像在開玩笑。

我用力搖頭,拒絕相信他的話,並質疑說:「改變世界?你是指《寂寞監獄》還是《愛愛、愛》?不要告訴我是《唏!我真的很想你》,這些都是寫實愛情小說,這個世界根本存在愛情,我改變不了什麼,世界亦沒有被改變,實情就是這樣,明白嗎?」

說畢,洛克顯得更嚴肅,呼出深深的一口氣後說:「你忘記那個叫《凌盜》的故事嗎?你曾經花盡心思完成,為了寫出結局,由午夜開始寫,寫到另一個大清早,完成約一萬字的結局,記得嗎?」

我咬牙切齒說:「當然記得,我很喜歡《凌盜》,那屬於科幻作品,與眾不同……可是又怎樣?」

洛克引導說:「聯想一下會議室和這篇作品的關係。」

關係?

這是一道難題,給洛克這樣一說,我立即陷入沉思,程度嚴重至不堪設想,抓破頭也想不透,《凌盜》共有二十章節,很多情節已經想不起來,我唯有跳至記憶裡,尋找所謂的關連,會議室和《凌盜》……

首先,回想離開升降機後的順序:

來到辦公室,看到昏睡的良哥,再往前走,那六個職員沒有在工作,不在現場,然後又發現廁所和會議室,那裡是個血淋淋的罪案現場,我目睹使人感到不適的畫面,還記得那血腥味道,記得自己當場嘔吐,我想逃跑離開,卻不小心遺下手機,考慮過後,不顧一切的躲進廁所,冷靜自己的情緒。一段時間過後,回到會議室,發現一切絕然不同,六個職員活生生地進行會議,地毯上沒有遺下血跡、嘔吐物、手機,於是我再次離開,碰到清醒的良哥……

最後,我來到洛克的房間,組織和重溫一次事情經過,始明白兩者之間的關係,說出一個漸感陌生的名詞。

我不欲給出答案,吞吞吐吐地說:「幻……幻景。」

這個想法太可怕,太驚人,幻景是我虛構出來的情節,竟然發生在自己身上,身受其害,體會當中的可怕之處。幻景由熟悉的人製造,洛克把我誤導,使我陷進恐懼,以為身陷險境,難以置信,更不欲相信。

那個幻景實在太逼真、太完美。

洛克作了一個豎起拇指的手勢說:「嘿!很好,你終於想出來。」

我帶著恍惚的眼神問道:「我用了多少時間?」

洛克望了望電腦熒幕,然後正經八百地回答:「五分鐘。」

我沒神沒氣地說:「我的腦袋仍然具有效率。」

洛克點頭回應:「所以你能夠不斷改變世界。」

「一踏進辦公室,便困身於幻景,看到的人和事都是虛幻,六個職員沒有死去,他們的死亡屬於幻景的一部分,難怪我的嘔吐物和手機都消失了,原來不過是一場幻景,謎底已經解開,我卻不願意相信。」我把話說完。

沒錯,我仍然試圖否定自己想出來的答案。

洛克補充說:「其實,當你第二次離開廁所,已經回到現實世界,幻景已被回收,我的能力有限,幻景只能維持一段時間,不可能把你困住一輩子。」

我不期然又想到一個疑問:「難道這裡也屬於幻景?」

洛克回答:「曾經是,現在已經不是,幻景隨著流沙存亡,沙粒流完,幻景破滅,沙漏隨即消失,不是嗎?」

我點頭表示明白,假如這是個遊戲,我漸漸了解一些規則。

然後,我把注意力轉移到顯眼的桌球桌上,它仍然存在,很有可能屬於現實世界的一部分,它亦是房間裡最值得炫耀的裝飾品,我欣賞這個古怪念頭,佩服洛克能夠說到辦到,這是真實的,洛克也是我認識的那一個,一位別具一格的大人物。

洛克見狀,不禁發笑:「哈哈、哈哈!你竟然懷疑桌球桌是幻景,你把我洛克看得太輕,那是我的夢想和計劃,在有生之年一定能夠實現。」

我刻意換個話題:「好了,不要再說什麼幻景,我來到這裡,你身在這裡,我們的見面到底有什麼目的?是什麼事情?」

洛克苦笑說:「很不幸,話題仍然圍繞著幻景。」

我對幻景不太感興趣,聽到他這樣說,馬上又有了新的打算:「哈哈,好了,我離開,我不喜歡幻景,以後都不會再寫和幻景有關的小說。」

洛克胸有成竹的說:「你將會不捨得接下來的二十分鐘,這會是一種前所未有的體驗,我會把你送往過去。」

堅定銳利的眼神代表他信心十足。

我仍然拒絕:「我不這樣認為。」

洛克用肯定的語氣說:「你逃不了的。」

我執意離開,立即跑往玻璃門,希望趕得及在幻景形成前逃走,洛克迅即有所行動,可是沒有拿出沙漏,我才驚覺沙漏並不是製造幻景的關鍵,而且它已經隨上一個幻景一同消失。

洛克竟然在桌面上指手劃腳,所用的是一本書?一頁紙?一塊鏡?還是別的什麼?

我放棄猜測,奮力狂奔,出口近在眼前,只要伸手拉開玻璃門,再踏兩步,便可以……

媽的!

我非常大意,十分愚蠢,完全沒有考慮幻景的有效範圍,是洛克的房間?是整個辦公室?還是整個地區?

不要嚇唬什麼,我不認為會是整個香港。

這裡屬於現實,並不是虛構出來的小說世界,洛克擁有的法力可能是超乎想像的厲害……

果然,我逃不出洛克的招數,他順利把我送往另一個幻景。

這裡的感覺局促,黑漆一片,看不見、嗅不到,卻清楚知道這裡是個房間,因為只有封閉的房間才會散播出一種獨有的局促感,我決定舒展身體,然後摸黑探索,縱使在二十分鐘過後,我將重返現實世界,但洛克堅持要我進入幻景,一定有他的理由。

我伸直手臂,晃動頸項,趕走身上倦意,寫小說很累人,寫好一章便坐上好幾個小時,消耗精神和心血,修改舊小說,又坐上好幾個小時,無時無刻保持著金睛火眼,自從開始寫作後,一天一夜都累得要命。

奇怪,怎麼身體沒有疲倦感,反而有了飢餓感。

奇怪,怎麼活動身體的感覺不自然、不協調。

我用手觸摸身體上的各個部位,每一處都好像變小了,手腳長度變得短小,身上肌肉不再結實,變得肥胖鬆弛。

我嘗試喊出一聲:「媽的!」

產生出詭異的聲音,有點娘娘腔,有點孩子氣,搞什麼鬼?這是誰的聲線?像女生和小孩,缺乏成年男人該有的厚實。

「吱嗄」一聲傳來,光線立時進駐房間,光芒刺眼得過分,迫使我半開半合眼睛,嘗試探頭看看是誰把門打開。

一把不認識的聲音說:「小男孩,該說出實話了。」

一把嚴厲、凌厲的聲音,帶有命令的口吻,他不把我放在眼內,他竟敢稱我作小男孩?

這是可能的嗎?

我的成人禮早就成了歷史一部分,早就忘得一乾二淨。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三章:運動場上的每一步

《好想你》

第三章:運動場上的每一步

冬天的某個晚上,我如常出沒,目的地就是那個熟悉的運動場。由於愛上跑步,由於一身的累,我染上一個壞習慣,在下班後會先到便利店或超級市場買一排黑巧克力,然後一口氣吃掉,再出發跑步。來到這個晚上,我已經戒掉黑巧克力,儲備了充足的體力去應付十多個圈的目標。

從家中出發,直至走到運動場,本來不打算說明整段路程,但仔細一想後,還是想說一下。

我必須乘坐那笨拙而孤單的升降機離家,一身不尋常的運動裝束經常引起住客們的奇異目光,大概是因為近年愛作運動的人不多吧。部分友善的住客會主動向我打招呼,說些鼓勵說話,我沒有多大的感覺,那些人對我來說只是陌生人,我的回應大多是點點頭或說聲「你好」。

離開孤單的升降機,來到大廈大堂,每晚都會遇到時常打瞌睡的管理員大叔,看到他在坐位上呼呼入睡,我倒是鬆了一口氣,不用和他寒暄,不用回答他的無聊問題,輕鬆自在。

繞到住宅大廈背後,那是一家中式酒樓,馬路的另一旁是一家小酒吧和寵物美容店,上方是另一座住宅大廈,那街道給我陌生的感覺,因為我不是一個愛喝酒的人。往前走,會看到一家新開張的甜品店,我曾經質疑到底有沒有人會來到這麼偏僻的地方吃甜品,事實卻使我略感意外,這家店經常坐無虛席,那些甜品真的很可口、很吸引嗎?有些客人甚至要坐到店外進食,每當我經過這些客人面前,他們又會一臉懷疑的注視我,或許他們認為我是個怪胎,這年頭果真沒有什麼人會努力做運動……

以下是本人和朋友的一段對話:

我問:「你有多久沒有做過帶氧運動啊?」

朋友甲:「噢,給我一點時間想一想……可是到底那些是帶氧運動?」

「不會吧?你連這個都不知道,真無知呢!」我禁不住取笑他。

朋友甲:「哎呀,告訴我吧。」

「簡單來說,跑步、游水、踏單車等都可以叫作帶氧運動,你到底有多久沒有做過這些呢?」我用著無奈的語氣說道。

朋友甲正經八百的說:「半年吧,我是認真的。」

嘿,我有著一百二十巴仙的無奈,時下年輕人沉迷玩樂,疏於運動,難怪這一代人老化得如此急速,有些朋友的年紀比我小,卻長得像三十多歲的中年人,很有趣呢。

別過偏僻的甜品店,走到陰暗的行人隧道,我總是小心翼翼的走過,這段小路的危險之處是其異常黑漆的環境,伸手不見五指,不注意一點就會踩到那些可惡的狗糞。

捱過黑暗,躲過狗糞,我來到一個使人內心平靜的世界,就是游泳池跟運動場一帶。晚上的八點至九點是所謂的黃金時間,最少也有數十人在場內做運動,有些人做著暖身運動,有些人在散步談天,有些人在第七、第八跑道上練習長跑,有些人利用內線練習短跑衝刺。

至於我是那一種人?

我喝下一口水,完成十分鐘的暖身,立即拼了命、無間斷的跑圈,一跑便是十多個圈,是個徹頭徹尾的傻瓜。

在運動場上,在跑步期間,在歇息時候,我會不小心聽到不少對話。

健碩男人向體態健美的女生說:「以女生來說,你真的跑得很快呢!」

女生一臉驚奇的問:「真的嗎?我經常努力練習的,有了進步嗎?」

男人昂首說:「當然有啦,我們每晚也一起來練跑的。」

女生沒話說,給出一個甜絲絲的微笑,他們可能是朋友,可能是戀人。我孤身來到運動場,一個人跑步,拖著自己的影子離開,在我眼中,有人願意在身邊相伴、努力、奮鬥,已經是一種難得的幸福。

有一次,看到幾個中學生在場邊休息。

學生甲問學生乙:「你會參加今次的運動會嗎?」

乙一臉死灰的說:「不會啦……」

這個人似有難言之隱。

無知的甲追問:「為什麼?今次的三千公尺賽跑很少人報名參加,你有機會取得獎牌呢!」

乙臉色一沉:「上一次,我就是參加了三千公尺賽跑,老師將我的成績計算錯誤,最後竟然由第三變成包尾……」

聽到這番說話,我幾乎爆笑出來,這個男生真倒霉,觸手可及的獎牌竟成為夢幻泡影。

人們常說學校是真實社會的縮影,我覺得運動場亦是一個小社會,有著各形各色、各行各業的陌生人,聚集在一個平靜的地方。很喜歡看到一個畫面,那些帶著孩子的一家幾口,來到這裡作輕鬆的散步,假如小孩子在我身邊走過,我會向他們點點頭,交換一個簡單的微笑。

曾經看到一個腳受了傷、行動不便的年輕男生,他坐在場邊,一直注視著外面的跑道,我想他一定是個熱愛跑步的人。我在心裡祝福他能夠及早康復,再次踏上親切的跑道,留下新的足跡。

我拼命跑了十多個圈,完事後,故意不喝水,把瓶子帶來只是以備不時之需。離開前,我再做了一些舒緩關節的運動,又花上十分鐘時間。當我打算步出運動場,卻突然降下傾盆大雨,面對如此困局,本應等待停雨才離開,但考慮到身上只有一個瓶子和一身汗水,所以我決定快步離開。回家的路可以用五分鐘跑完,乾脆將臭汗跟雨水來一次混合。

路上,我遇上為數不多的途人,他們都提著傘,早就為下雨天做好準備,唯獨我是怪形怪相的光著上半身、淋著雨,只好怪自己沒有像手機製造商宏達電子般關注天氣狀況,懂這個冷笑話的人可以和我一起發笑,不懂的話也沒有辦法,我不會介意的。

再次通過行人隧道,我站到甜品店的一旁,碰到這個雨夜的唯一生命共同體,是個一臉無奈、望天打卦的女生,看上去約是二十二歲,頭髮長度介於耳垂和肩上之間,皮膚白晢,衣著斯文。她給我的感覺集陌生和熟悉於一身,陌生的是外表和長相,熟悉的是一種虛幻的感覺,我不自覺的想起了另一個人。

我把女生的樣子簡單的記下來,假如有雨傘在手,我會毫不猶豫、絕不吝啬的和她分享,可惜在此時此刻,這個機會並不屬於我。

有些東西越不明白就越想弄懂,特別是那種虛幻的熟悉感覺。我花了整個午夜來翻閱腦海裡的舊日記憶,一頁一頁的仔細閱讀,想了解更多。腦袋十分奇妙,能夠裝下很多複雜的東西,不過要打開那些關閉已久的檔案卻不容易,它的延遲值高得可怕,看來要花更多時間去回想。假如腦子失靈,那熟悉的感覺將會變成失蹤人口,再也找不回來。

晚上遇上的人是個女生,這似乎是唯一的線索,她的出現使我憶起某一個人,可能是喜歡過的女生,而且印象深刻,只是碰巧遺忘了。我有點固執,沒有放棄聯想,又將一些存放已久的信件從櫃子裡挖出來,希望找到一些有用的線索。

印象中,我曾經將舊手機裡的短訊備份下來,靈機一動的用電腦搜尋一下,用上「SMS」這個關鍵字,不出幾分鐘結果就會跑出來,這是電腦戰勝人腦的優勢,人腦對關鍵字可以是視而不見的。我頓時欣喜若狂,那個檔案仍然存在,它會是我的最後希望。

不久之前,我才取笑過一位朋友。

朋友丁:「換手機真的很麻煩,要將聯絡人和號碼備份起來,還有短訊呢,也要啊!」

我冷笑說:「這是什麼年代?還用短訊?還要備份?真的有需要保留嗎?我不覺得有什麼值得紀念的地方。」

朋友丁:「那些說話都是回憶,對我來說很重要。」

那時候,我覺得朋友丁是個傻瓜,這一晚,我也成了自己口中的傻瓜。

仔細的看一段段對話,大多是閒話家常,有些是相約在那裡見面的廢話,有些是沒意思的無聊話,多年以來,累積了幾百個短訊,我早就忘得一乾二淨。直至讀到最久遠的一個短訊,發件人是那個離開了的女生:阿妍。

我對這個短訊沒有印象,我們已經成為對方的失蹤人口,失去聯絡方法,失去重疊著的生活圈子。我對短訊內容相當好奇,那時候,她究竟想說什麼?

「對不起,我要走了。」

她到了那裡?

我沒有任何概念。

阿妍的聲音彷彿在我耳邊再次播放,一段段回憶、一句句對話再次浮現,腦袋果然神秘奧妙,以為忘記的卻依然存在,刻意丟下的又不得不彎腰拾起。

記憶湧現的同時,痛心的感覺越趨激烈,我呢喃自語:「我真心喜歡過阿妍嗎?」

「唏!我真的好想你,不知道你現在到底在那裡?」

這該死的歌詞由房中的揚聲器狠狠的打進心窩。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3N8》 第九章:流沙

《3N8》

第九章:流沙

我的腳步再次變得頻密,事情每一秒改變,再拖延下去,再浪費時間,很是無謂。屍體無故變回活人,假如再變回屍體也不無可能,我心急如焚,強迫自己奔跑,離開那個詭異會議室,走到半路卻在通道碰到良哥,他已經醒過來,手裡捧著一堆文件,反應遲鈍,狀況狼狽。

良哥如常地處理工作,顯得精神奕奕,昏睡表情和輕微鼻鼾聲成為過去,臉上毫無睡意,細小的眼睛睜得又圓又大。

我順帶一問:「啊!良哥,知道洛克在那裡嗎?」

良哥笑嘻嘻地說:「哈哈!在他自己的房間,你來找他嗎?」

這還用問的嗎?這裡是洛克的公司,跑過來當然是為了找他。

我續說:「那……那裡是他的房間?辭職前後,我都沒有來過這裡,不清楚路怎樣走。」

良哥笑說:「哈哈!向前走,先轉左,再轉右,經過倉庫,沿通道一直往前走,自然會看到。」

我點頭說:「謝謝你。」

把話說完,我再次走往神秘的洛克房間,有點不知所以,究竟自己在急什麼,大概是因為洛克說過時間倉猝,一想起這一句便不期然著急,急於找到怪事真相,還有尋回手機。

通道相當狹窄,不足以容納兩個人通過,幸好在期間沒有碰到任何人,順利來到洛克房間,我站到門前,乍看來,這裡面積大得誇張,比我的老家還要大,最過分的是,裡面擺放著一張標準桌球桌,和比賽專用的桌子無異,十分專業和認真,洛克終可達成夢想,在辦公室放置桌球桌,事情既可怕又可敬,他用自己的能力完成內心想法,雖有點不可思議,卻教人心服口服。

一道玻璃門阻隔著洛克和我,他馬上注意到我的出現,朝門外揮手,我以勉強的苦笑作回應,在這個時候,思緒混亂,笑不起來。看到房間內外井然有序,相信有人負責打掃整理,可是我的腦子裡播放著的影像仍是會議室裡血腥的一幕幕。

辦公室裡的洛克私人房間,感覺誇張,卻不豪華,桌球桌以外一切以實用為主,貫徹他的風格,不論辦公桌、大班椅、文件櫃,甚至是桌子前放置的兩張單座位沙發,不約而同是深啡色,假如我是這裡的主人,配搭肯定不一樣,感覺上,深啡色土氣過時,過分傳統,他的口味沒使我意外,我喜歡簡約,黑和白的配合相得益彰,具有時代感。

我在各方面都佩服他,但我們卻是各走極端的兩類人。

我推開玻璃門,踏進深藍色地毯範圍,即是洛克房間,門未有上鎖,溫度被調較得很冷,相信只有二十度或以下,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因為這個人非常怕熱,就算是寒冬,他仍然可以赤裸身體在家裡享受冷氣,假如在炎熱或寒冷之間作出選擇,他會傾向葬身於寒冷。

終於來到目的地,一個約定地點,陌生的地方,熟悉的人物,體會過會議室的詭異,我不禁在想,其實洛克是否如我想像般熟悉呢?

我揮手喊道:「老闆,你好!」

洛克笑著回應:「阿生,你很少這樣稱呼我。」

很久不見,免不了寒暄一番,他仍然是老模樣,身材矮小肥胖,身穿一件黑色T恤,一條運動長褲,最能引人注目的是一頭古怪髮型,幾乎是一個禿子,卻束有一條不協調的小辮子,前衛有型,很難相信他已經是個中年男人,而且是一家公司的老闆。

我坦白說:「當然啦!我還是喜歡直接叫你洛克。」

洛克點頭認同:「這樣比較親切一點,而且你不再為我打工,又不是公司的職員。」

我說出埋藏已久的心底話:「你不單是我的老闆,我視你為朋友、兄長、父親多一點。」

洛克指著沙發說:「先坐下吧,兩張沙發,任擇其一。」

我選擇左方的沙發,理由簡單,辦公桌上的大型電腦熒幕阻隔著洛克的視線,我討厭直接看到他的眼神,往往有種莫名奇妙的壓迫感,今時今日,就算他不再是老闆,我不再是職員,但壓迫感的存在仍是在所難免,始終習慣這東西不會一朝一夕就改變。

我突然激昂地說:「哇!很厲害的辦公室,裝潢很不錯啊!」

我用誇張的語氣說話,這是虛假的演技、一些客套句子,事實上,和金錢有關的東西,我向來不感興趣。

洛克想過後說:「喔!我現在才記起你沒有來過。」

我不盡信他的這一句,認為這不過是演技,他又在演戲,我們暗中較勁,看誰演的戲比較出色,看誰的假面具較逼真。

我回應:「在我離開以後,你們才搬進這裡的。」

洛克說得像煞有介事:「就是差那一點點的緣分。」

他的話逗得我呵呵大笑:「哈哈,其實我們緣分不淺的。」

洛克一如往常,邊工作邊聊天,幸好電腦熒幕的阻隔,我不用直接面對他的銳利眼神,一旦出現眼神接觸,我會立即潰敗下來。

洛克點頭說:「我認同,相識多年,你用寶貴的青春為公司拼搏,毫無怨言,我認為自己虧欠了你。」

我笑說:「哈哈!你在開玩笑嗎?事情簡單不過,你給薪水,我努力辦事,青春?每個人也有過,沒聽說過青春無悔嗎?我不曾為自己的青春後悔,命運一直掌握在我手裡,從不輕言後悔。」

洛克收起笑容,似有暗示地說:「果然……」

我懷疑問道:「什麼?」

洛克續說:「果然,你就是不一樣。」

我為之詫異:「我不明白。」

洛克暫停說話,不發一言的關注熒幕,一副忙碌的樣子。一直以來,我所知道的洛克總喜歡邊工作邊說話,一心二用,能力很高。跟隨他工作多年,學習了某些作風,使我同樣成為這種人,經常同時做兩件事情,仍能處理得很不錯。

一瞬間,其神情出現徹底改變,用凌厲眼神瞪住我,不尋常、不友善,我不曾見過這樣的眼神,他一直待我友善,視作朋友,說話溫柔,現在竟然有點陌生。眼睛不懂說話,卻能傳遞訊息,這一刻,看不透其想法,使我陷入迷惘,頓時呆住。

幾秒鐘過後,洛克有所行動,突然站直,以超乎想像的速度擲出一些東西,我看不清楚是什麼,那東西直飛過來,照道理只會出現一種結果:我成功閃避,那東西撞破後方的玻璃,造成一波震撼,產生刺耳的碎裂聲。

咦?

有點不妥。

洛克的表情硬直,臉上肌肉有點不自然,他是活生生的人,行動卻甚為緩慢,比古稀老人更加慢,這會是個正常的畫面嗎?

房間的聲音也變得古怪,像電影裡的慢鏡撥放,彷彿聽得見每一台機器的運作聲,還有空氣的流動也聽得一清二楚。

我保證一切皆在活動,只是移動速度比正常為慢,連冷風把洛克頭髮吹起來的一瞬間,也是清晰可見,假如沒有仔細去看,會以為一皆處於靜止。我集中精神重複觀察,始能看出微乎其微的變化和移動。

沙漏的出現,是個幾乎錯過的差別。

這件陌生物件引起我的關注,辦公桌上的沙漏在何時出現?它是一直存在?還是不曾存在?純粹是件裝飾品?還是有名堂的法器?

一個個問號突然又跑出來,擾亂我的思緒。

從外表上判定,它肯定是個沙漏,有一個呈三角形的木製框架,和房間配合的深啡色,裡面有兩顆稍尖的球形流沙池,可以握在手裡的大小。恆久以來,它富有意義,表示時間,肩負重任,為人們進行倒數。

至於另一件東西,那正在飛行的神秘東西,到底又怎麼樣?

我略感意外,神秘東西無緣無故消失眼前,沒道理,很奇怪。我決意找出它,先回望後方玻璃門,那裡完好無缺,沒有撞擊痕跡,我再站起來,望向洛克那邊,嘗試站高和蹲下,重複看數遍,看得眼睛也感疲累,沒有發現任何異樣,那麼……那東西被洛克擲到那裡去?

唯一的異樣終於出現,問題在於沙漏,上方的流沙突然以高速流向下方沙池,這剎那間的變化,眨過眼便錯過,當沙粒流盡的同一秒鐘,我終於知道那東西的真面目,「噗」的一聲,劃破寧靜,世界似乎回復正常,它隨之跌在地毯上,沒有產生巨響,未有頭破血流,它只是一部沒殺傷力的機器,一部手機,是我在會議室門前遺下的伙伴。

我迅即彎身拾起手機,啟動熒幕,檢查機子狀況,知道它操作正常,儲存有超過一半的電量,未有遭受損毀,畫面上方的提示欄一片空白,沒有未讀短訊、郵件和來電,我為我們的重逢感到慶幸,活在現代社會,知道遺失手機是件麻煩事,它提供一定的安全感,握在手裡,倍感安心。

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好想你》 第二章:微妙的關係

《好想你》

第二章:微妙的關係

聽罷阿九的說話,我先是呆了一呆,凝視著猶豫不決的她,一會兒過後,我故作冷靜的說:「是好事啊!」

阿九聽見我的回應,眼神變得更加迷惑。

我又說:「我是贊成的,你知道嗎?我們認識之後,你都沒有談過一次戀愛,所有追求你的男生都被你一一拒絕。」

「……」阿九沉默起來。

我們都默默無語,空氣的流動彷彿靜止了不止五分鐘,她奇怪的垂著頭,不知道是在發呆還是在考慮什麼。

阿九和我是很要好的異性朋友,對她的好感亦只限於好朋友或知己階段,她長得不錯,算是中上的程度。眾所周知,我的審美要求向來苛刻,但我保證阿九在將來必定輕易嫁出。內在方面,她的性格亦討人喜愛,活潑好動、有愛心、溫柔、體貼……優點數之不盡,不算是完美,但有一個如此優秀的女生在身邊也會使人羨慕不已。

縱使如此,我一直沒有愛上這個「小格子女生」,無格子不歡是她的一大特徵,她鍾情於具有格子圖案的衣服、袋子、鞋子。

大概是因為自己一直只把阿九視作知己好友,沒法子在腦內騰出喜歡她的空間,或許是內心深處有著某些東西久久放不低,可以是一種虛無縹緲的感覺,可以是一個追逐不到的幻影,又可以是一件件經已過去但仍然苦苦糾纏的往事。

阿九終於開口,再次把話說得莫名其妙:「你……真的不會介意嗎?」

「喔?」我感到錯愕。

然後又說:「我怎可能會介意呢,你有機會談一場戀愛,而且對象還是我的朋友。介意的地方是有的,你我的見面時間將會減少,但我仍然會在意你、關心你,因為友情是不會輕易變化的。」

說得冠冕堂皇、理直氣壯。

我不是白痴,當然明白阿九的部分想法,誰也知道一個女生當了自己三年知己就必然懷著多少傾慕之情,有些人會說男女之間很難存在單純的友誼,我偏偏不相信,好朋友的關係是一輩子的,不會很容易就分開,戀人的關係卻很難說,方便麵的戀愛比比皆是,我也有過些少類似的經驗。

阿九再度無言,只是作了一個舉動,有欠自然的喝下一口暖水。

「他很好,我們都清楚他的為人,他花了兩年時間等你,始終沒有變心,這種好人十分珍貴,唯一的問題是他實在太喜歡你了,喜歡至不能自拔,經常向我套取你的情報,有點煩。」我抵受不住寂靜的氣氛,隨口說些話。

「我知道的……他真的沒有缺點……」她點頭認同。

「那就好了,下定決心和他一起吧,我對他信心十足。推開心窗,試試戀愛的味道,這會是一件美好的事,我也想找一個女朋友,可惜現在沒有對象,哈哈哈!」

其實,這樣的話如同利刀,足以刺痛阿九的心,說出口的時候我卻沒有特別在意,還以為自己很聰明,以為作為她的好朋友,應該更積極的勸導她接受另一個他。

想起來,我似乎是個真正的白痴。

戀愛的課題就此結束,在分岔路上,我們踏上各自回家的路,我向來沒有送女生回家的好習慣,不論朋友抑或女朋友都是一視同仁。這些事沒有什麼了不起,亦沒必要拿來炫耀,或許,我早就把某些戀愛經歷忘記得一乾二淨。忘得了的,都是兒戲的戀愛。

後來的事情發展得合情合理,合乎我的預計,阿九答應了他的追求,他們很合襯,相處得愉快甜蜜,他們早就應該在一起,阿九的擔心實在多餘。

阿偉──阿九的男朋友,也是我的朋友。怎樣看也會覺得這是一個很平凡的名字,每個人身邊總有一堆阿偉、阿欣、阿兒,既然這是小說故事,怎麼不給他一個較為突出、印象深刻的名字呢?

因為那傢伙的名字的確是阿偉。

在我心目中,阿偉是一個幾近完美的男生,特別是性格方面,他樂於助人、願意遷就朋友、說話溫文有禮,又是個運動健將,又是個讀書考試的天才。對每個人都友好,十分容易相處。

認識一個如此出眾的男生,我難免用他和自己比較,亦難免感到自卑,我渴望擁有他的一半特質,不用太多,一半上下便足夠了。

在小學時代,阿偉和我已經認識,他早就出類拔萃,早就教我吃不消。正由於有著本質上的差距,我只會把他視作朋友,而不是相當親近的好朋友。人們常說「憎人富貴嫌人窮」,似乎就是這個意思。欣賞別人長處並加以學習,抓出自己不足並加以改善,可惜幼稚的我還是學不懂。

人際關係是一門奧妙的學問,我決不會把阿偉標籤成好朋友,他卻待我如親兄弟般親切,他主動向我分享快樂和悲傷,傾訴心事,我們這個組合相當完美,他選對了傾訴對象,我是個不錯的聆聽者,樂意給予適當的建議。

阿偉和阿九的相識也是因為我。

三年前的中秋節,我們為數十多人正進行一個燒烤晚會,那兩個人由於沒有節目,於是都被我邀請過來,阿偉對她一見鍾情,當時我以為他是悶慌了才會輕易動心,料不到他是認真的。

離開燒烤場時,阿偉在我耳邊悄聲說:「她叫阿九嗎?如果你不會喜歡她的話,可以介紹給我認識嗎?」他說話時的表情活像阿八般可憐,使我印象難忘。

「好吧,她只是我的朋友,我保證對她沒有興趣。」

「介紹給你不是一個問題,問題是……我知道她不會輕易接受任何人,包括你在內。」

「大哥,謝謝你,我會加倍努力的!」阿偉頓時精神抖擻起來,表情轉換之快使我詫異。

大哥這個稱呼當然不是認真的,他比我年長半年,我只可以當他的小弟,他有求於我,自然變得客氣恭敬。

對了,痴心的阿偉苦等三年,終於得到了意外的答案,如果我把他們的故事寫下來,肯定會是個使女性動心的愛情故事,加插幾幅浪漫的少女漫畫插圖,足以成為暢銷之作。

後來的發展如我所料,剛開始的時候是三人行,我逐漸不想當他們的電燈膽,因為那是一件苦悶的差事,他們在談情說愛、打情罵俏,根本沒有我的份兒。

阿九和我的聯絡和見面都減少了,這個情況很正常、很自然,我亦願意接受。阿偉的改變不大,仍然把我視作兄弟,我不期然在心裡疑問:「在別人眼中,我們會是好朋友嗎?」

人生的確奇妙,當每天都想著如何品嘗平淡穩定的日子時,自然會出現一些新鮮事,在這個時候,我亦找到一件新鮮事,就是「跑步」。

我是個後知後覺的笨蛋,跑步這種優質有益的活動,早就應該好好練習,假如在兒時開始訓練,說不定現在已經是個運動健兒了。我家附近有一個運動場,又有一個公眾游泳池,初時我會在晚上圍繞游泳池跑四至五個圈,一個圈約是八百公尺,那就等於運動場裡的八個圈。

內心湧現沒道理的幹勁,擁有難得的熱情,我不斷努力,挑戰自己的身體極限,經過一段時間,我終於順利「畢業」,在人生路上踏出重要一步,走進運動場跑步。八個圈、十個圈、十六個圈,一直增加運動量,最厲害的紀錄是二十個圈,這可不是一般人的能耐,我引以為傲。

懂性以來,我的預感都是準確無誤的,這是我與眾不同的特質,自從有了跑步的覺悟後,直覺一直告訴我:「只要堅持跑下去,必定會有事情發生。」

堅持嗎?

跑步時,我只會穿上一條剔牌的運動短褲,上半身是絕對不穿衣服的,這亦是一種堅持。

運動場離我家很近,近到我不想去計算距離,跑完那變態的二十個圈,我拒絕喝下一口水,直接步行離開。在路上,我會刻意繞過一大圈的路,走過那些酒吧和便利店,然後才捨得回家。想起來,真對不起所有看過我赤裸上半身的途人,一個披著大汗的男生足以使他們感到不安,只好說聲抱歉。

每個星期裡,我都會花四個晚上來跑步,偶爾會和那裡的陌生人交談起來,這個地方給我一種莫名的親切感,或許這是愛跑步的人獨有的感覺,就是「不跑不舒服」。完成整天的工作後,披著一身的累,卻希望在跑道上尋找一些不著邊際的依賴和慰藉。

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寂寞監獄》 第八章:使你意外的結尾

《寂寞監獄》

第八章:使你意外的結尾

『幾年後的結局』

「康康……」喚我名字的人是女朋友小佩。

「什麼?」我呆呆地答道,手上把玩著手機,遊戲實在太刺激,不能輕易分心。

「你很過分啊!」小佩抿嘴說,耍著淘氣。

「什麼?」我還是繼續回答「什麼」,不假思索,只是嘴巴的反射動作。

「我的唐表弟要結婚了……」小佩續說。

「什麼?那個樣子笨笨的張什麼健嗎?他長得很像林海峰呢。」我有點吃驚,被她的話嚇住,幾乎連手機都跌翻。

「是張唯健啊!他要娶那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呢。」她說。

「那個女人好像叫杏怡。」補充的人是我。

「為何你會記著她的名字?找死嗎?」小佩裝出一副憤怒樣子,兇巴巴的。

「因為她長得比你漂亮……」我輕聲說。

「康康,你真是越來越過分!」小佩的怒點有所調整,比以往更易被激怒。

「記得嗎?唯健因為保護那個女人而住院兩個星期。」她續說。

「記得,那是很偉大的行為,他果然是個男子漢,假如你遇到危險,我同樣會奮不顧身的保護你。」我說得認真,真心真意,假如那種情況在我們身上發生,我真的可以連自己的性命都不要,因為我就是很愛很愛小佩。

「唯健將他們相識的經過一一告訴我,雖然有點古怪,他當時只是十八歲,而那個女人比他大整整十一年……想不到還可以開花結果,世事無奇不有呢!」小佩流露出一副羨慕的表情,看來想給我暗示,希望我快點娶她。

拜託!其實我怎樣也逃不出結婚的命運,只是早與遲的問題。

「年齡不是問題呢,杏怡的樣子比你還要年輕好幾歲,哈哈!」我故意挖苦她。

「哼!看來我要買多些護膚品及化妝品,保養得年輕一點,當然錢是由你來付啦。」她笑著回應。

為什麼這樣子 你拉著我 說你有些猶豫
怎麼這樣子 雨還沒停你就撐傘要走
已經習慣不去阻止你 過好一陣子你就會回來
印象中的愛情好像頂不住那時間

我握著的手機竟然收到來電,熟悉的周杰倫歌曲再次響起,是小佩最愛的來電音樂。

「喂。」我說。

「阿康嗎?」永遠捧著一個大肚子的中年上司問道。

「是我啊,偉大的上司。」這是我取笑及作弄他的說話,他總以為自己是特種部隊的領導人物。

「公司有急事,快點回來。」他的語氣相當急切,看來是件麻煩事。

「今天是我的休假喔!」我漫不經心地回答,有著特別的含意,獲得珍貴的休假,怎可能就此放棄呢。

「薪水算你雙倍的,快過來!」算他聰明。

「成交!」我說。

接著我立即更衣,那種工作還是穿得輕便一點才好應付,所以我換上恤衫、牛仔褲、黑皮鞋,還有一個背包便出發,返回公司。

「不是休假嗎?」小佩挨在門邊埋怨說。

「薪水是雙倍啊!拜託。」我喊道。

「又如何?」她的眼睛充滿哀怨,我只好逃避。

「不賺多點錢回來如何娶你呢?」我笑著回答,相信這句話合她心意。

這個時候,小佩已經笑逐顏開,女人需要的是一個承諾及一份安全感,只有命中注定的男人能夠給予。

看來我真的需要賺多點錢來準備結婚,她的表弟張唯健只有廿多歲,大學畢業後,成功開創事業,擁有自己的公司,成就不凡,而我……還是在一人之上,萬人之下,是個微不足道的小員工,需要努力一點。

【本故事完】

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3N8》 第八章:辦公室

《3N8》

第八章:辦公室

洛克的親哥哥,別人大多稱他作良哥,長得略胖,酷似曾為可口可樂公司代言的北極熊,不帥不醜,卻挺可愛。他是個沒有家庭負擔的中年男人,這樣的形容很動聽,沒有婚姻、孩子、女朋友、寵物,年齡約四十歲,度過平凡半生,不怎麼了不起。

我偶爾會這樣想:他過得快樂嗎?

良哥挨在牆壁昏睡,一幕畫面猶如殘影,重疊在我的腦海內,留有印象,揮之不去。公司的新辦公室比以往更具規模,以我所知,其面積約是一萬多平方呎,既是辦公室,亦是倉庫,這樣廣闊的面積才能滿足洛克對事業的野心。這裡空間感十足,主色調是白色和灰色,很沉悶的配搭,卻毫不花巧,相當實用。甫踏入辦公室,已經感受到死寂的氣氛,使人昏昏欲睡,我強迫自己提起精神,否則,或落得和良哥相同的下場。

走過一段通道,我來到眾人工作的地方,這裡共有九張辦公桌,以三行三列的形式排列,職員的數目比桌子少,何以需要這麼多桌子呢?心裡產生懷疑,卻立即被我忽略過去,認為這是裝模作樣的排場,符合洛克誇張的作風,沒什麼大不了。

桌子上,每台電腦主機均處於運作狀態,畫面亮出公司一直沿用的辦公軟體,我了解如何操作,而且經驗豐富,已經用上好幾年的東西,那有可能不純熟呢?

熒幕顯示出一些痕跡,原本有人在工作,畫面中有好幾個結構複雜的試算表,一堆密麻麻的產品介紹,大量使人生厭的金額數字。熟悉的工作方式,了無生氣,使人生氣,不久之前,我仍需要每天面對,事到如今,可惡的一切終於結束,我需要面對的是密麻麻的文字,不斷進行創作,作無數次修改,這可能會是另一個地獄,我卻更為享受。

原本在辦公室工作的六個人,究竟到了那裡?

我要查出真相,找出他們,事情變得像個模擬偵探遊戲,留下的線索不多,容許的聯想亦不多,重點在於我正身處現實世界,我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不是名偵探,不是超凡人,自身能力有限,唯一自豪的技能便是寫作,但幫不到忙。

我走向左方,走過數步後,又突然停步,回身走回那堆辦公桌,我模仿電視劇集中的偵探,蹲下並輕按數張椅子的墊子以作檢查,隨即發覺只檢查數張並不足夠,於是再按所有墊子一遍,得出結論,六個人坐過椅子,六張椅墊殘留體溫,其餘三張都是發涼的,代表六個職員都有上班。不久之前,他們仍在這裡工作。

離開這個場景,我再度走向左方,看到牆壁上貼有的提示,知道走過通道便會到達會議室,這應該是洛克時常逗留的地方,他喜歡進行會議,甚至可以把他說成會議的極度愛好者,總是忙個不停,在會議上滔滔不絕,可以連續進行數個小時而不作休息,戰鬥力和持久力相當驚人。

進入會議室前,我發現廁所的存在,還知道自己情緒緊張,在手心、額上和頸項都冒出冷汗,我需要洗掉緊張的證據,環望四周,沒有可疑聲音,亦未有出現人影,這表示不會有人看見我的慌張神情。

廁所的大門是打開的,我立即進入,輕輕關門,留下一道不足兩公分的隙縫,刻意避免產生關門聲,現時的狀況不明不白,我需要小心一點。我仔細進行每一個動作,無論洗手、洗臉、整理髮型皆細緻緩慢,在這個時候,粗心大意只會打草驚蛇,誤了大事,魯莽衝動不會帶來好處。

花去幾分鐘時間整理儀容,終於可以離開廁所,縱使精神緊張引起排尿意欲,我卻否決了小便的主意,身為男生,我清楚了解小便是很容易產生出聲音,先有排尿時的一串串水滴聲,「嘀嗒、嘀嗒」,然後是誇張的馬桶沖水聲,「咕噜、咕噜」,很容易被人察覺。所以,在這裡小便實屬不智,我一向自恃聰明,並不容許自己犯下這樣的錯。

我小心翼翼,拉開廁門離開,放輕每一步,走得前所未有的謹慎,冷汗已被抹去,卻難掩緊張心情,眼睛在閃爍,手腳在抖動,前路並不明朗,並不好走,我的確懼怕,騙不了誰。

拐彎後,我終於來到會議室,第一個活躍的器官是眼睛,然後是嘴巴,緊接而至的是左手,然後又回到眼睛,我到底在幹什麼?

答案是吃驚。

我誇張地瞪大眼睛,卻不想看多一眼,前方的畫面,畫面裡的一切,一切帶來的血腥味,使我幾乎要吐,非常倒胃口,內臟的不適感源源不絕湧上來,一瞬間,嘔吐物卡在喉嚨裡,幸好我的左手反應極為迅速,立即掩住嘴巴作勉強的壓抑,才不致於嘔吐當場。

絕不希望回想整個畫面,偏偏那是故事的一部分,又不能自私地略過細節,我只好細說一遍。

事情是這樣的,會議室的面積比想像中小,有一張會議桌,長度約為三公尺,闊度兩公尺,擺放在房間的正中央位置,吃掉大部分空間,剩餘的地方用作放置多張椅子、一部蒸餾水機、一部迷你型雪櫃,還有六具人體,血肉模糊,交疊在一起,他們都是死人,面目猙獰,一臉不甘心,再往下看,看到地毯上血跡斑斑,傳出陣陣血腥味,使我更加想吐。

我卻一時大意的忘記掩住鼻子,犯下愚蠢的錯,直接吸入部分血腥味。我的身體未能抵受惡臭,頓時手腳發麻,全身乏力,失去平衡的跪到地上,就算用上右手亦阻擋不住嘔吐的衝擊力,哇哇的吐了一地。

我不欲多看一眼,包括會議室內的六具屍體、手中的污穢、地上的嘔吐物,希望把印象忘得一乾二淨,我轉身就跑,目標直指剛才到過的廁所,但不幸再次降臨,我的手機竟從褲子的口袋溜出來,跌在會議室門前的地毯上,回望地上的手機,我頓感猶豫,該即時拾起與否?

濕漉漉的雙手透露答案,先到廁所清潔妥當,然後回來拾回手機,就這樣決定好了。

重臨廁所,這一趟我不再注重細節,特別是關於聲音的環節,我把水龍頭的力度調較至極限,瘋狂地洗刷雙手,聲聲作響,務求洗掉一切污穢,洗手液本有一半容量,完事後,只剩下兩滴,我用鼻子重複地檢查雙手,確定沒有任何味道才捨得罷休。另外,我決定小便,尿急的問題比剛才更嚴重,讓膀胱釋放尿液,讓自己釋去緊張,排尿過後,我「啊」的一聲叫了出來,這時候,小便成為享受,閉上眼,腦袋空白,是一片刻意營造的空白,故意不去想在會議室目睹的場面,不斷回想色情片的片段,讓原始欲望掩蓋理智,支配思想,阻擋真實。

「究竟是怎樣一回事?」

「我怎可能知道。」

「這間辦公室相當古怪,一個人昏睡,六個人死亡。」

「我也這樣認為。」

「那……怎麼辦?」

「看來還是立即離開。」

「但……我要遵守約定,洛克仍在等候。」

「他應該在自己的房間。」

「在睡覺?」

「大概是。」

「動身去找他?」

「好主意。」

媽的!搞什麼鬼?

我怎可能在自言自語,一人分飾兩角,作內心鬥爭和對話,這會是人格分裂的徵兆嗎?過分恐懼造成幻覺的產生,使我不自覺地說出一段對話,一些廢話,我嘗試捽捽眼,舒緩情緒,忘卻不快,洗去心理殘象。

步出洗手間,選擇不關門,我懷著戰戰兢兢的心情再度前往會議室,這是個艱難時刻,欲拾回手機,代價是重臨現場,再次感受血腥,再和景象重遇,和屍體重逢,我所認識的六個職員,不怎麼喜歡他們,卻說不上是憎恨或討厭。我想刪去和屍體有關的記憶,擔心到了將來,每個渴望安睡的午夜,惡夢又會依時來訪,產生心理陰影。

咦?

奇怪,血腥味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陣陣煙草味,和血相比,我從不把香煙視作一回事,因為早就習慣。此起彼落的議論聲從會議室傳出,隱隱聽見幾句說話,我加快步伐,站到門前,探頭一看,發現所謂的六具屍體安然無恙,坐在各張椅子上,再往中央位置看,桌面雜亂無序,一頁頁文件亂成一團。綜合以上條件,足以構成一個事實,會議正在進行,他們皆是活人。

霎時間,腦子裡走出一個個問句,我深感疑惑。

他們不是死人嗎?怎麼好端端的圍在一起?怎麼場面變得絕然不同?

我假裝若無其事,先開口打招呼,他們不約而同向我展露微笑,首先回應我的人是艾頓,他是個矮小的胖子,是個中年男人,老是掛著傻乎乎的表情,惹人喜愛,我一直認為他的樣子很適合當神職人員,看上去,很慈祥,又和藹可親。

艾頓用力揮手並問道:「阿生,怎麼會來了?」

我擠出笑容說:「啊……我來這裡是找洛克的,他躲在那裡?」

艾頓苦著臉回答:「他應該在自己的房間午睡吧。」

我一邊說話,一邊暗中觀察地毯,經過一輪搜索,尋找手機不果,它消失了,尋找嘔吐痕跡不果,都消失了,地毯十分潔淨,事情顯然不尋常,六具屍體轉眼投胎成活人,而且向我說話,眼前人是真實的、活生生的艾頓,我深信自己沒有被幻覺影響判斷力。

和艾頓及眾人寒暄幾句,大家問及我的近況,似是發自內心的關懷,使我感到一點窩心,我未曾向他們透露寫小說一事,所以在這個時候,只好隨便找個藉口胡混過去,他們不是熟人,更不是朋友,胡說往往是最恰到好處的回答。

我急於離開會議室,需要找到洛克作當面對話,他是這家公司的老闆,知道的只會比別人多。

《3N8》 第七章:扭蛋店

《3N8》

第七章:扭蛋店

巧遇麥慧晶,拯救小男孩性命,時間尚早,不過是四點十五分,我繼續走一個人的路,前往洛克辦公室,這是真實世界的洛克先生,名字同樣是洛克,不神秘,沒法力,更不會送我蘋果牌的平板電腦,他本來就是我的老闆,經營一家電腦產品批發及零售公司,是個很有主見的人,在賺錢方面甚具腦筋和投資眼光,認識他的人都知道其厲害,我也十分尊敬他。

目送母子的背影遠去,我呆呆站上五分鐘,直至兩人徹底離開我的視線,走到遠處的另一條馬路為止。

何以會看這麼久?

我的內心出現不祥預感,有點不安,多年不見的麥慧晶,突然在一個午後遇上,她認不出眼前的我,誤以為是陌路人,我卻把往事記得一清二楚,命運在開玩笑,我們當不成戀人,卻當了其兒子的救命恩人,在出手的一刻,我不求回報,純粹希望拯救一條生命,小男孩不過是五六歲,尚有漫漫長路要走,假如被貨車撞斃,太不值得。

預感卻告訴我,這會是最後一次遇到麥慧晶。

我準備轉身繼續前行,兩秒鐘過後,卻再次回望右方,我意外發現一家新店開幕,對我而言,那店極具吸引力,因為它是一家玩具扭蛋專賣店,我不是極端的扭蛋愛好者,偶爾看到扭蛋機才會碰碰運氣。一般來說,我的身上都不會帶備五元或十元硬幣,所以經常錯失扭蛋良機。

這一回碰到新店,而且手握麥慧晶給我的兩個五元硬幣,這個巧合未免過分刻意,我本來打算保存兩個硬幣,到將來才使用,此時此刻,為數不少的扭蛋機當前,我又怎可能把持得住呢。

新店的名字是「扭扭樂」,土氣非常,有點倒胃口,我刻意逃避造型誇張的招牌,不去想這幾隻字,直接走進店裡。果然是幸運的一天,裡面沒有客人,只有一個店員,她是個中年女人,負責看店,表情呆滯,像昏昏欲睡,我向她點頭示好,她遲鈍地點頭回應。由於沒有其他客人,我放心花時間挑選合心意的扭蛋機,由於身上只有兩個五元硬幣,即是說,最多只有兩次機會,我決不容許自己抽中討厭的玩具。

我叉著腰,暗中計算,算出不多不少,眼前共有六十台扭蛋機,數字相當驚人,每列共有上下兩行,每行有五台機子,排列整齊,眼花繚亂。

我換上認真的表情,查看每台機子的介紹,玩具五花八門,種類繁多,包括迷你模型、動漫畫角色玩偶、特攝片怪獸、貓狗之類的寵物、日式料理、遊戲機觸控筆、美國英雄人物,還有電玩遊戲角色、可愛的卡通人物,應有盡有,目不暇給。

無意中,我注意到非常重要的一點,近年間,碰運氣的價錢變得昂貴,六十台機子當中有一半以上是貴價貨,每次機會需花費十元或十五元,屈指一數,手上只有兩個五元硬幣的我,可以選擇的機子只剩下可憐的五台,事情一下子變得容易,因為選擇並不多。

最後,我選定兩個目標。

第一個,是美國英雄人物小拼圖,當中包括金鋼狼、美國隊長、綠巨人浩克、鋼鐵人,還有我最喜歡的「失敗的人」,即是Spiderman,常說的蜘蛛人,我投進一個五元硬幣,希望好運氣會粘著自己,閉眼祈禱,縱使沒有宗教信仰,還是祈求抽中蜘蛛人,硬幣落下,發出清脆碰撞聲,我轉動手腕,機關產生「咯咯」的聲音,兩秒鐘過後,又出現「嗒」的一聲,扭蛋玩具準備就緒,我伸手去拿,口中唸唸有詞,卻不含意思,拿來一看,我立時感到一定程度的震撼,竟然真的給我抽中蜘蛛人,這真是幾生修來的好運氣!

我差點控制不住臉上肌肉大笑起來,但一想到這裡只有店員和自己,立即壓抑內心激動,微微掀動嘴角,咧嘴一笑,一個機會,一個硬幣,我便得到自己想要的蜘蛛人,相當划算,我把扭蛋收進袋子,準備再度出擊。

第二個目標是扭蛋玩具狗,又稱「波波狗」,當中包括不少種類的寵物狗,有迷你雪納瑞、長毛臘腸狗、蝴蝶犬、金毛尋回犬、八哥狗等,我的目標明確,就是長相可憐的八哥狗,所有狗種之中,唯獨牠得我歡心。我屏氣凝神,再次閉眼祈求,一定要抽中八哥狗,重複一次扭蛋過程,只需幾秒鐘,我已經獲得答案,如我所願,成功抽中八哥狗!

運氣,怎可能爆炸般好?

真奇怪。

是因為今天做過好事,得到相應回報?

我呢喃自語,感謝久違的麥慧晶,感謝撲朔迷離的命運,感謝難得的運氣。

我把第二隻扭蛋收好,放進袋子,沒有即時打開,我喜歡在家裡拆開玩具包裝,放到手心,仔細欣賞一番。有些時候,扭蛋是純粹的碰運氣,用幸運換取好心情,無論是五元、十元、十五元的嘗試,換來的都是不值錢、沒用處的小玩意、小擺設。

今天,我幸運地抽中了蜘蛛人拼圖和八哥狗玩具,代表運氣好得很,我悄悄地享受勝利的香甜味道。

回望店員,她似乎否定了我的存在,目光不曾停留在我身上,她在搞什麼鬼?在忙什麼?

她可是這裡的唯一一位店員,店員的職責不就是看店嗎?我嘗試看清楚她的表情,她心不在焉似的,低下頭,往下看,像在閱讀什麼,我不禁聯想:她不會又是我的讀者吧?

我走到櫃檯那邊,假裝欣賞玻璃櫃裡的特色玩具,裡面置放了一系列的小熊維尼餐具,賣相可愛,造型吸引,我向它們投下注目禮。

離開對小熊的幻想,回到現實畫面,把注意力轉移到店員身上,原來她正在玩手機,專注、投入,手機是理所當然的蘋果牌,難怪她愛不釋手,這可是最容易使人上癮的時款玩具啊。

我出其不意地說:「謝謝你。」

店員反應很慢,沒有馬上正視我,先是呆住,兩秒鐘後,始顯得一臉詫異,她回應:「先生,什麼事?」

語氣不怎麼樣,沒神沒氣的。

我帶著微笑說:「只花了兩個五元硬幣,便抽到兩件心頭好,都是拜你的好運氣所賜,謝謝你!」

我絕對相信自己的真誠笑容,不懷惡意,不可能使店員感到不安。

推斷正確,聽了我的話,店員展露含蓄微笑,她輕輕搖頭說:「不客氣,這是你自己的功勞,運氣只會屬於一個人的。」

說話似乎有所暗示,我感到不妥,於是直接問她:「不會是兩個人的運氣嗎?你是故意這樣說嗎?不妨直接告訴我。」

店員想了想才回答:「哈哈,怎可能呢,我們只是素未謀面的陌生人。」

我把嘴巴停住,稍作考慮後說:「的確是,看來是我想多了。不過,還是要謝謝你,我一直喜歡扭蛋,知道這家店後,以後會再來碰碰運氣的。」

店員以行動作回應,把扭蛋店的名片遞上,我習慣性地收下,收到名片,總會不自覺地伸出雙手,可能是所謂的職業病。瞄過名片一眼,再次碰到那不對味的店名「扭扭樂」,差點使我忍不住發笑。

我們的短暫對話就此結束,她繼續埋首玩手機,至於是否在讀我的小說,則是一個未了解的謎。

離開扭蛋專賣店,我向左走,再次踏上擬定的路線,前往洛克辦公室,途經石地足球場、小學、中學、住宅大廈,走過一段又長又狹窄的小路,路旁種滿大樹,擋去大部分陽光,路上沒有途人,寧靜的路,寂寞的人,沿著此路前進,將通往工業區,除非是工作關係,一般人根本不用走這條路。

記憶中,小時候來過這裡一次,走過相同的路,憑腦海中的模糊地圖繼續前進,經過十分鐘,向右轉,快將到達目的地,只要走到馬路對岸,便是數座工業大廈,洛克辦公室位於其中一座的某層,對不曾來訪的我來說,這裡會是個新鮮的地方。

我打開手機,查看聯絡人,找到洛克的名字,檢視詳細資料,知道地址是工業中心第二座八樓B室,大廈共有三座,外牆皆塗上灰色和藍色,沉悶的配色和工業區匹配,了無生氣。

依照指示,我走到第二座,發現大門開放,保安鬆懈,不用輸入密碼,能輕易進入大堂。這裡的面積小得可憐,只能容下最多十人站立,前方有兩部大型貨物升降機,右方是管理員的崗位,他不在,減少一個惹到麻煩的機會,我按下升降機的按鈕,耐心等待了五分鐘,其中一部終於下降至大堂,我徐徐進入升降機,它以裝載貨物為主,內部十分寬闊,該可以容納十數人或以上。

手機突然震動,引起我的注意,看過熒幕,知道是洛克的來電,我二話不說的選擇接聽。

我提高聲調說:「喂。」

這是最經典的開場白,親切自然,卻不甚得體。

洛克用沙啞的聲音說:「阿生,走到那裡去?怎麼還未到呢?」

我笑說:「哈哈,我就在工業大廈的大堂,正打算乘升降機上來。」

洛克又說:「哦,還以為你忘記這次會面,快點吧,時間很倉猝的。」

我嘴裡說:「沒問題,馬上來。」

表裡不一,嘴裡這樣說,心裡卻起了懷疑,洛克說時間倉猝,究竟有關係嗎?時間尚未到五點鐘,辦公室的工作時間到七點鐘才結束,離下班仍有兩個多小時,他不用急於離開。

我又注意到洛克剛才所用的語氣,有點不尋常,他似乎認真看待這次會面,表現嚴肅又積極,他可能有很多話想說。很久以前,相識以來,我一直尊重他,但討厭和他對話,因為十分費時,他有不少獨特想法,天馬行空,把話說得詳細、複雜、天花龍鳳,我少有插話機會,只能迷迷糊糊的聽他說教。

升降機到達第八層,機門自動打開,我急步走到走廊通道,探頭一看,察看到牆壁上的指示,B室就在右方,我的腳步變得頻密,因為知道洛克已經等得不耐煩。轉眼間,我來到公司門前,赫然發現自動門已經打開,這狀況並不常見。

自動門內的空間,死氣沉沉,了無生氣,前方是一家運作中的公司,環境卻寧靜得沒有說服力。潛意識給我提醒,叫我小心翼翼地走每一步,不斷把步距收窄,腳步聲隨之變小,我知道這裡有異樣,該小心提防。

我的站處距離辦公室入口約三公尺,看到第一個認識的人,他是洛克的哥哥,也是公司職員,身形肥胖的他挨靠在通道旁的牆壁,我頓起懷疑,他到底是死了還是睡著?要了解真相,只好蹲下去觀察,很快便知道他仍有呼吸,並發出輕微的鼻鼾聲,我估計他只是昏睡過去。

我鬆下一口氣,懷著戰戰兢兢的心情,繼續往前探索,這裡充斥著代表危險的怪異氣味,我嗅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