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象與鳥》
憶起孩童時代,懷念住過的小鄉村,曾經的前路遙遙,經過幾小時的車程,目的地就在眼前,那舊房子仍在。
小時候,某一夜,趁家人熟睡,悄悄從睡床爬到大廳,輕輕抬頭,架著近視眼鏡,透過屋頂天窗,昂首仰望星月夜,月光溫柔,似在輕撫,幼小的心靈立時平靜下來,不再亂跳亂飛。
看到星月間的一點異樣,雲朵間閃現一頭活潑飛象,飛翔天際,無拘無束,代表自由,代表幻想,我一直堅守秘密,拒絕透露飛象真相,擔心牠會被活捉,失去自由,拿來煮吃。
另一夜,半夢半醒,迷迷糊糊,飛象降落房子,身上只有淺藍色皮膚,牠把我帶走,共遊天際,直闖月球。
我們穿越雲層,轉眼間,抵達月球,只許逗留片刻,尋尋覓覓,卻有點失望,因為找不到傳說,找不到樹,找不到兔子,甚至不小心遺下眼鏡,回程時候,模糊了雙眼。
時間如流水,如何追趕,如何追憶,往事都成過去,一去不返,後悔,亦來不及。
十八年後,人已長大,走出家庭,面對殘局,單純不再。
車子停下,抵達目的地,踩著青草地,別有一番感觸。
重回故地,熟悉的小鄉村,面目全非,人與事,剩下陌生。步入大門,看到荒廢舊房,差不多的午夜,相似的天色,獨個兒來到大廳,再次抬頭,與天窗的距離拉近,星月仍在,溫柔如昔,送我一片珍貴的平靜。
今非昔比,就如自己,放棄近視眼鏡,改用薄薄的軟膠片,放棄鄉村,走到喧鬧城市工作,放棄家人,選擇獨個兒蝸居,放棄想像,放棄飛象,始知道真相,飛象是由科技製造的大鐵鳥,硬生生,冷冰冰。
如今日的社會,如月光下的自己。
熱門文章
-
《凌盜》改 故事簡介: 「諷刺的是,異人必須依從條約,我們吃記憶、他們吃人體,這些行為都屬於條約的認可範圍。」 這是個充滿奇幻味道的故事,有著光明與黑暗兩方勢力,分別是凌盜者和吃屍族。兩方在表面上對立,在本質上,卻是同屬一族的異人,在對抗的同時,追求長久的平衡。...
-
電影《Inception》給我的感覺,好像不及《Shutter Island》帶來的震撼。 故事的某些設定很相似,例如主角Cobb的太太在故事展開之前已經是個死人,但又會偶爾出現並試驗一下Cobb的心理狀況。Cobb喜歡大叫大嚷,表現得時而冷靜,時而衝動。 整齣電影的說服...
-
《3N8》 第三十四章:命運 幾秒鐘後,世界翻天覆地,一眨眼,眼前一黑,沒有留下痕跡的覆蓋著我們的咖啡室,徹底的黑暗維持不到兩秒鐘便結束。老實說,我不懼怕黑暗,甚至對它有著輕微的好感,我也敢於面對馬政,直至目前為止,他都沒有做出傷害我的行為,根據我的猜測,他會留住我的性命...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短篇《王子》
短篇《王子》
這是逃走的一天,離開那個封閉宮廷,我假扮平民,輕易騙過所有守衛,他們故意視而不見,我清楚了解,原因不過是身份,簡單的一個決定,足以把他們置諸死地,世界便是如此不公平。
這是現代社會,人們依賴科技,甚至是過分依賴,幾歲小孩手握最新科技產品,失去童真。小時候,我們不是玩小遊戲,便是做運動、打球、追逐、捉迷藏,相當天真單純。每當看到小孩,他們都在打電玩,目不轉睛,認真專注,眼神銳利得快要吞噬熒幕似的,令人不寒而慄。
幸好,三十歲的我沒有孩子,害怕那一天會到來,幾歲的兒子向父親討手機,十分遙遠,也不敢想像。
時至今日,這個國家還存在皇室制度,王權仍然絕對,國會是不中用的裝飾品,一切大權握在國王手上,我是所謂的王子,原是個平民,真正身份卻是國王私生子,也是唯一兒子。兩年前,他們找到隱姓埋名的我,重新確認地位,從此,名字由「梓」變成「遙」,展開絕然不同新生活。
出走和微服出巡扯不上關係,我換上厚厚外套,穿上平民才喜歡的牛仔褲,揹負背包,一個人,有目的地。
正值寒冬,外套不能保暖,被衣物重重覆蓋的身體有點受不住,出現輕微咳嗽,額頭發熱,我明白自己著涼,將會病倒,卻不打算走回頭路,我要前往一個地方,找一個人,向他傾訴,還有敘舊。
跑過一段路,乘過地下鐵,轉乘公車,再走一段路,走到山區,繞過河流,來到一個只有我們的地方,是絕對的野外,沒有建築,只有一片密林,是個保護區,是傳說中的發源地,只要王室存在,這裡尚會保留,不會發展為城市一部分。我不相信,傳說很多時候來自謊言,經過口述,形成口誤,逐漸成形,化作公認的事實,我知道國王抱有相同看法,他親口說過「我認為那是不可信的謊言」。
國王是個親切的人,待我很好,欣賞我,教導我,友善得不像一國之君,他只得五十歲,仍然年輕,極具魅力魄力,人民對他既驚且畏,不奇怪,他的慈祥只會出現於宮廷內,面對國事,他殘忍果斷,「不絕情,難成王」,我佩服,且心服口服。
密林被稱為「松林」,名字不重要,不過是一片土地,而且這裡除了動植物外,幾乎什麼都沒有,荒蕪得令人不想逗留。
我踩過泥濘,穿越無數枝葉,小腿開始疲累,走過六十分鐘路,沒有路線,沒有提示,沒有地圖,憑記憶一步一步地走,前往那個久違的地方。
在大樹下,我不可能忘記眼前的樹,兩年前,曾用軍刀在樹幹刻上記號,兩年後,記號逐漸模糊,我仍依稀認得,那是一顆六角星,曾經代表我們的理想。
不知何故,草地呈濕漉漉,今天下過雨嗎?
沒印象,天氣報告說是天晴,沒有下雨記錄,我認為是野狗在這裡撒尿,牠們喜歡在固定地方排尿,留下自己氣味,霸佔地盤。這個推斷不會錯,我蹲下嗅過,有難聞尿味,沒有走開,因為氣味熟悉,我不介意。
難得有一天不用被稱呼為「遙王子」,心情舒服得多,壓力大減,內心卻是戚戚然,忐忑不安。
挨靠大樹,以樹幹作支撐,我閉上眼,享受熟悉的尿臭味,不曾忘記自己是平民,就算名字不同,身份不同,衣著不同,行為不同,我不會因此而變得尊貴。每當看到鏡子的反映,就明白自己仍然低賤,是纏繞一輩子的低賤,滿身看不見卻抹不掉的痕跡。
面向空氣說:「遙,兩年過去。」
當然,最好的朋友不會回應我,我想念他,只有他明白真正的我。
「離開這裡,離開你,經已兩年,我後悔不已。」
遙說:「後悔什麼?」
「當上王子,無論那一刻,我都很完美,得到所有人的肯定,連國王也欣賞我的才能,視我為最適合的繼任人,他也完美,你了解的。」
遙說:「我當然了解,不過你到底後悔什麼?宮廷生活不是很理想嗎?」
「可惜,我不是真正的王子。」
遙說:「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我已經是個死人,所有知情者都被我們除去,後來,你又把我殺死,死人守得住秘密,而且相當可靠。」
「哈哈,可惜我愛上她。」
遙說:「梓,你說過不會愛人,因為只有不愛,才懂得絕情,你說的,我都記得。」
「她是鄰國公主,完美,像國王般完美,身上散發不一樣的氣質,才智過人,知書識禮,最重要的一點,她是真正的公主。」
遙說:「那又怎樣?你已經是王子,是國家的未來君主,只要國王一死,你便可以繼位,心恨手辣一點,除去國王,奪取王位,也可以。」
「時移世易,我不再是當年的梓。」
遙說:「這可不像我認識的你,從小到大,我一直欣賞你,心服口服,就算卑鄙,就算恨心,就算絕情,你仍然是最有才幹的梓。」
「給你說中,我永遠不會是平平無奇的遙。」
遙說:「但你是王子,本身也是個人才,就算披上假身份,你們還是天作之合。」
「對不起,兩年前的梓才配得上她,兩年後,我是遙,虛假的遙,只要她在身邊,披上王子面目的我,仍然是個下賤平民,沒有誰知道,但心知肚明,只要我一息尚存,真相還在世上,正如和我對話的你……」
遙說:「是你想像出來的遙,因為我已經是個死人。」
「嗯,你平凡,卻了解雙面的我。」
遙說:「我的確了解,知道你把真正的遙殺死,利用他的身份,進入王室,我一早知道你的野心,理應除去你,但……」
怎麼?
聲音奇怪,意思奇怪……
這個人竟然不是遙,我馬上睜眼,根據聲音方向,回望後方,立時目瞪口呆,卻不感詫異,他是國王,偷偷跟蹤我,來到埋藏秘密的松林。
我笑說:「國王,竟然給你發現真相。」
國王身穿深灰色西裝,五十歲的他充滿魅力,單看外表,最多只有四十歲,仍然年輕。
國王說:「兩年前,我已經知道真相,你殺死我的獨生子,我不但沒有揭發你的罪行,而且刻意栽培成才。」
「這不是很奇怪嗎?到了兩年後,你才記得報仇嗎?」我懷疑問道
國王叉腰,一副從容不迫的表情,沒有怒髮衝冠,卻足夠使我心寒。
他說得認真:「告訴你,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聽後,我的臉隨即掛起一個問號,他的表情和語氣都輕鬆,仍然友善,卻營造出不刻意的可怕。
他續說:「五歲那年,一次墮馬意外,那畜牲踏過我,害我永遠失去生殖能力。」
我回應:「那遙是?」
國王回答:「二十歲那年,我親自製造出一個複製人,而那個複製人嬰孩,就是你的好朋友。」
聽完這番話,我才真正感受到巨大的震撼,呆呆地說:「換句話說,我殺死你的分身,而世上根本沒有王子?」
他說:「對!複製人的性格不像我,他友善,沒有野心,不曾嘗過恥辱,是個失敗產品。你卻不同,比遙絕情,比我殘忍,你的手段曾經把我深深迷住,是令人陶醉的藝術。」
我以微笑作回應:「謝謝誇獎,事實上,你應該感到失望,我不再是當年的梓,失去作為魔鬼的動力,對不起,我感到抱歉、感到慚愧。」
國王問得自然:「梓,你希望我用什麼方法去處理?」
同一時間,他從腰間拿出手槍,換句話說,當場把我解決,是其中一個選擇。
我回答:「就算真相怎樣,我也不是王子,配不上真正的公主,把我殺死會是最適當的做法,你絕情,你辦得到,不會傷心。」
國王卻說:「可是,你還未知道所有真相。」
我保持笑容說:「難道還有別的秘密嗎?」
國王走到背後,槍口對準我的後腦門,我感受到一股強大的壓迫感,他打算殺死我,事情只會這樣發展,他只得一個選擇。
「公主很完美,不是嗎?」國王把話說得莫名其妙。
我點頭回應:「完美的外表、內在、身份,不能挑剔。」
靜寂幾分鐘,我沒有追問,耐心等待他開口,他似乎打算披露另一個秘密。
國王語出驚人:「她是我製造出來的機械人,在她身上播下完美的種子,難怪你被她深深迷倒。」
怎麼可能?
公主是人,是完美的人類,怎會是機械人,他在說謊,我肯定,我牽過她的手,那嬌嫩的肌膚,滑不溜手,那含蓄笑容顛倒眾生,她的一舉一動,我記得一清二楚,假如那是冷冰冰的機械人……
想到這裡,我感到心寒,心裡冒出一個問號,禁不住懷疑:「那我是……」
行刑前,國王遺下一句話:「你是怪物,擁有天才基因,野獸意志,還加入我的絕情殘忍,你是頭合成怪物。」
「砰」的一聲,我不清楚到底是子彈抑或聲音把我結束。
國王製造遙,同時製造梓,只有我……明白其用意……
我甚至想像到他的下一步將會如何瘋狂。
而公主,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完美得可怕的夢。
這是逃走的一天,離開那個封閉宮廷,我假扮平民,輕易騙過所有守衛,他們故意視而不見,我清楚了解,原因不過是身份,簡單的一個決定,足以把他們置諸死地,世界便是如此不公平。
這是現代社會,人們依賴科技,甚至是過分依賴,幾歲小孩手握最新科技產品,失去童真。小時候,我們不是玩小遊戲,便是做運動、打球、追逐、捉迷藏,相當天真單純。每當看到小孩,他們都在打電玩,目不轉睛,認真專注,眼神銳利得快要吞噬熒幕似的,令人不寒而慄。
幸好,三十歲的我沒有孩子,害怕那一天會到來,幾歲的兒子向父親討手機,十分遙遠,也不敢想像。
時至今日,這個國家還存在皇室制度,王權仍然絕對,國會是不中用的裝飾品,一切大權握在國王手上,我是所謂的王子,原是個平民,真正身份卻是國王私生子,也是唯一兒子。兩年前,他們找到隱姓埋名的我,重新確認地位,從此,名字由「梓」變成「遙」,展開絕然不同新生活。
出走和微服出巡扯不上關係,我換上厚厚外套,穿上平民才喜歡的牛仔褲,揹負背包,一個人,有目的地。
正值寒冬,外套不能保暖,被衣物重重覆蓋的身體有點受不住,出現輕微咳嗽,額頭發熱,我明白自己著涼,將會病倒,卻不打算走回頭路,我要前往一個地方,找一個人,向他傾訴,還有敘舊。
跑過一段路,乘過地下鐵,轉乘公車,再走一段路,走到山區,繞過河流,來到一個只有我們的地方,是絕對的野外,沒有建築,只有一片密林,是個保護區,是傳說中的發源地,只要王室存在,這裡尚會保留,不會發展為城市一部分。我不相信,傳說很多時候來自謊言,經過口述,形成口誤,逐漸成形,化作公認的事實,我知道國王抱有相同看法,他親口說過「我認為那是不可信的謊言」。
國王是個親切的人,待我很好,欣賞我,教導我,友善得不像一國之君,他只得五十歲,仍然年輕,極具魅力魄力,人民對他既驚且畏,不奇怪,他的慈祥只會出現於宮廷內,面對國事,他殘忍果斷,「不絕情,難成王」,我佩服,且心服口服。
密林被稱為「松林」,名字不重要,不過是一片土地,而且這裡除了動植物外,幾乎什麼都沒有,荒蕪得令人不想逗留。
我踩過泥濘,穿越無數枝葉,小腿開始疲累,走過六十分鐘路,沒有路線,沒有提示,沒有地圖,憑記憶一步一步地走,前往那個久違的地方。
在大樹下,我不可能忘記眼前的樹,兩年前,曾用軍刀在樹幹刻上記號,兩年後,記號逐漸模糊,我仍依稀認得,那是一顆六角星,曾經代表我們的理想。
不知何故,草地呈濕漉漉,今天下過雨嗎?
沒印象,天氣報告說是天晴,沒有下雨記錄,我認為是野狗在這裡撒尿,牠們喜歡在固定地方排尿,留下自己氣味,霸佔地盤。這個推斷不會錯,我蹲下嗅過,有難聞尿味,沒有走開,因為氣味熟悉,我不介意。
難得有一天不用被稱呼為「遙王子」,心情舒服得多,壓力大減,內心卻是戚戚然,忐忑不安。
挨靠大樹,以樹幹作支撐,我閉上眼,享受熟悉的尿臭味,不曾忘記自己是平民,就算名字不同,身份不同,衣著不同,行為不同,我不會因此而變得尊貴。每當看到鏡子的反映,就明白自己仍然低賤,是纏繞一輩子的低賤,滿身看不見卻抹不掉的痕跡。
面向空氣說:「遙,兩年過去。」
當然,最好的朋友不會回應我,我想念他,只有他明白真正的我。
「離開這裡,離開你,經已兩年,我後悔不已。」
遙說:「後悔什麼?」
「當上王子,無論那一刻,我都很完美,得到所有人的肯定,連國王也欣賞我的才能,視我為最適合的繼任人,他也完美,你了解的。」
遙說:「我當然了解,不過你到底後悔什麼?宮廷生活不是很理想嗎?」
「可惜,我不是真正的王子。」
遙說:「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我已經是個死人,所有知情者都被我們除去,後來,你又把我殺死,死人守得住秘密,而且相當可靠。」
「哈哈,可惜我愛上她。」
遙說:「梓,你說過不會愛人,因為只有不愛,才懂得絕情,你說的,我都記得。」
「她是鄰國公主,完美,像國王般完美,身上散發不一樣的氣質,才智過人,知書識禮,最重要的一點,她是真正的公主。」
遙說:「那又怎樣?你已經是王子,是國家的未來君主,只要國王一死,你便可以繼位,心恨手辣一點,除去國王,奪取王位,也可以。」
「時移世易,我不再是當年的梓。」
遙說:「這可不像我認識的你,從小到大,我一直欣賞你,心服口服,就算卑鄙,就算恨心,就算絕情,你仍然是最有才幹的梓。」
「給你說中,我永遠不會是平平無奇的遙。」
遙說:「但你是王子,本身也是個人才,就算披上假身份,你們還是天作之合。」
「對不起,兩年前的梓才配得上她,兩年後,我是遙,虛假的遙,只要她在身邊,披上王子面目的我,仍然是個下賤平民,沒有誰知道,但心知肚明,只要我一息尚存,真相還在世上,正如和我對話的你……」
遙說:「是你想像出來的遙,因為我已經是個死人。」
「嗯,你平凡,卻了解雙面的我。」
遙說:「我的確了解,知道你把真正的遙殺死,利用他的身份,進入王室,我一早知道你的野心,理應除去你,但……」
怎麼?
聲音奇怪,意思奇怪……
這個人竟然不是遙,我馬上睜眼,根據聲音方向,回望後方,立時目瞪口呆,卻不感詫異,他是國王,偷偷跟蹤我,來到埋藏秘密的松林。
我笑說:「國王,竟然給你發現真相。」
國王身穿深灰色西裝,五十歲的他充滿魅力,單看外表,最多只有四十歲,仍然年輕。
國王說:「兩年前,我已經知道真相,你殺死我的獨生子,我不但沒有揭發你的罪行,而且刻意栽培成才。」
「這不是很奇怪嗎?到了兩年後,你才記得報仇嗎?」我懷疑問道
國王叉腰,一副從容不迫的表情,沒有怒髮衝冠,卻足夠使我心寒。
他說得認真:「告訴你,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聽後,我的臉隨即掛起一個問號,他的表情和語氣都輕鬆,仍然友善,卻營造出不刻意的可怕。
他續說:「五歲那年,一次墮馬意外,那畜牲踏過我,害我永遠失去生殖能力。」
我回應:「那遙是?」
國王回答:「二十歲那年,我親自製造出一個複製人,而那個複製人嬰孩,就是你的好朋友。」
聽完這番話,我才真正感受到巨大的震撼,呆呆地說:「換句話說,我殺死你的分身,而世上根本沒有王子?」
他說:「對!複製人的性格不像我,他友善,沒有野心,不曾嘗過恥辱,是個失敗產品。你卻不同,比遙絕情,比我殘忍,你的手段曾經把我深深迷住,是令人陶醉的藝術。」
我以微笑作回應:「謝謝誇獎,事實上,你應該感到失望,我不再是當年的梓,失去作為魔鬼的動力,對不起,我感到抱歉、感到慚愧。」
國王問得自然:「梓,你希望我用什麼方法去處理?」
同一時間,他從腰間拿出手槍,換句話說,當場把我解決,是其中一個選擇。
我回答:「就算真相怎樣,我也不是王子,配不上真正的公主,把我殺死會是最適當的做法,你絕情,你辦得到,不會傷心。」
國王卻說:「可是,你還未知道所有真相。」
我保持笑容說:「難道還有別的秘密嗎?」
國王走到背後,槍口對準我的後腦門,我感受到一股強大的壓迫感,他打算殺死我,事情只會這樣發展,他只得一個選擇。
「公主很完美,不是嗎?」國王把話說得莫名其妙。
我點頭回應:「完美的外表、內在、身份,不能挑剔。」
靜寂幾分鐘,我沒有追問,耐心等待他開口,他似乎打算披露另一個秘密。
國王語出驚人:「她是我製造出來的機械人,在她身上播下完美的種子,難怪你被她深深迷倒。」
怎麼可能?
公主是人,是完美的人類,怎會是機械人,他在說謊,我肯定,我牽過她的手,那嬌嫩的肌膚,滑不溜手,那含蓄笑容顛倒眾生,她的一舉一動,我記得一清二楚,假如那是冷冰冰的機械人……
想到這裡,我感到心寒,心裡冒出一個問號,禁不住懷疑:「那我是……」
行刑前,國王遺下一句話:「你是怪物,擁有天才基因,野獸意志,還加入我的絕情殘忍,你是頭合成怪物。」
「砰」的一聲,我不清楚到底是子彈抑或聲音把我結束。
國王製造遙,同時製造梓,只有我……明白其用意……
我甚至想像到他的下一步將會如何瘋狂。
而公主,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完美得可怕的夢。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人生》 第六章:赤裸裸的溫暖
《人生》
第六章:赤裸裸的溫暖
『安達臣篇』
「先生,奉上你剛才點的Blanc de Blancs。」
阿森的說話再次打破這裡的沉默,展露親切的微笑,向我提供友善的慰問。
「謝謝。」我向來習慣以禮待人,帶著客套的語氣來回應。
「不用客氣。」我估計這亦是阿森的習慣,或可稱之為職業操守,在工作時間內,他有必要禮待客人,儘量溫和客氣。。
然後,阿森繼續忙工作,他的表情表示自己正享受幹活,樂在其中,這應該是一份適合他的工作,到目前為止,他的言行舉止都切合交際應酬的需要。
「安達臣,我未喝過這種酒呢。」迷人的小二邊說邊將身體挨向我的胸膛。
「其實……」我有點吞吞吐吐,難以啟齒。
「咦?」小二好奇地關視我的臉。
「其實……我沒喝過。」我突然坦白,有點不知何故,但實實在在地感到內疚。
「哈哈哈,那一起喝吧!不要這麼沒精打采啦。」
小二的表情像一個人,經常在電視劇裡見到的一個人,是個可愛的美少女偶像,我反覆思索,想過一遍又一遍,腦袋環跑虛擬地球一個圈後,給出肯定的答案:楊丞琳。
「小二。」我忽然叫道。
「什麼啊?安達臣。」小二瞪眼問道,看起來可愛極了。
「你不會就是楊丞琳吧?」猶豫的我還是問出口,其實,腦筋清醒一點的話,我就不會問這種腦殘問題。
「嘿嘿。」阿森突然冷笑一聲,我理解不到他到底在笑什麼,我們的對話和他有何關係?
「哈哈、哈哈!」小二的笑聲緊接出現。
我嘗試活動一下肩膀,伸了一個懶腰,鬆弛身體,嘴巴不禁發出連聲「嗄嗄」,是表示舒服暢快的聲音,讓自己從疲勞中獲得釋放。
我是慢條斯理的代名詞。
一會兒過後,我才施施然問:「你們都在笑什麼?」
阿森再送來「嘿嘿」笑聲,含糊地向我說:「你問小二吧。」
他將焦點和回答的責任轉移到小二身上。
我不禁在心裡懷疑:「她真的是楊丞琳嗎?長得超級像!」
我望向旁邊的小二,那張俏臉寫上「難為情」三隻字,眼神既害羞,又無可奈何。
「我真的不是她啊!」她舉手展示又小又白的手心,搖搖頭,甩甩手,又是另一番可愛味道。
她咕噥說:「已經是今晚的第二個人了……」
小二眼神閃爍,不經意的投向阿森那邊,我嘗試大膽揣測,她的意思應該是指……我是這個晚上第二個說她像楊丞琳的人,而望向阿森的舉動是暗示阿森是第一個人嗎?
我望向阿森,他只笑不語,故作神秘。
我鼓起勇氣向她邀酒:「小二,你想試試喝一口Blanc de Blancs嗎?」
小二先是發呆,同時收起笑容,然後羞澀地點頭,看起來毫無理由,卻相當可愛。
剛才,她向我邀酒時十分爽快,對換角色後,她卻把態度也改變過來,我大惑不解。由始至終,我們都是僅僅知道名字的陌生人。此時此刻,我不了解她的想法是理所當然的。
「小二,喝吧。」出來攪局的人是阿森,他忙於整理用具和工具之餘,雙眼和雙耳依然不忘留意我們的對話。
這個時候,甚至連一個更陌生的年輕人也來搭訕,他經過我們背後的一瞬間,送上支持小二的說話,由於環境太陰暗,我看不清他的臉,那男生只隨口丟下一句「喝吧」,然後又走到酒吧的其他位置坐下,我猜他走到大門那邊的出入口處,遠離我的視線範圍。
猶豫了好一陣子的小二有所行動,提起白酒杯,吐了吐舌尖,緩緩地品嘗由我付款買下的香檳酒。
「啊!」小二突然驚叫。
我被尖叫聲牽動,連忙安撫她,隔著薄如絲的小背心,輕揉那暖烘烘的背部,感受那不高不低的體溫,我猜測,她一入口就受不住香檳酒的強烈味道。
她的喉嚨發出「咳咳、咳咳」的聲音,我的手自然地往上游,貼心地按摩那些沒有被衣服覆蓋的部位。
經過三數分鐘。
「安達臣,謝謝你,我沒事。」小二的狀況好轉過來,送出微笑,向我表達謝意。
轉過頭來,阿森又來插嘴,細心地解釋說:「其實這是一款個性強烈得有點霸道的重量級香檳,一般是用來搭配風味濃郁的主菜,小二之前沒嘗過,所以受不住。」
「小森,你很過分!」小二埋怨道,這張臉更酷似楊丞琳。
不知不覺間,是自己不經意?還是潛意識在背後所操作的點點刻意?我的右手還停留在小二那白滑無比的背上,手心粘貼她那接近完美無瑕、白晢嫩滑的肌膚,感應一段段急促心跳聲,我暗中揣測,到底引起其動盪的是我?還是烈酒呢?
我竟然對這個女生產生感覺?我不該擁有這種感覺吧?
不該,不配,我明白。
我害怕重蹈覆轍,害怕有第二位受害者出現。
我赫然發現這個狀況,幾秒後,我以不尋常的速度急忙移離那隻不停顫動的右手,當作我們之間什麼都不曾發生,甚至勉強將話題轉移到阿森和香檳之上。
「阿森。」
「是?」他又轉身面向我,他一定感到好奇,何以我會主動挑起話題。
「其實這酒真的是香檳嗎?」我提出一個愚不可及的問題,這東西不是香檳,難道會是啤酒嗎?
「真是個好問題!」阿森的回應乾淨利落,超出我所預計,這樣爛的問題需要認真看待嗎?
我屏息以待,小二亦不敢貿然作聲,我們都在默默地、悄悄地等待阿森開口。
「其實,這酒有濃郁厚重的陳皮味,以至於中等偏高的酸度都被罩住,而礦物風味亦被包裹住,在口中也難以感覺到氣泡,要不是看到杯中纏綿起舞的氣泡,一般人難以相信這會是香檳!這更像一款濃重酒體的干白啊!」
阿森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好傢伙,我這個人經常喝不同的酒,但對酒的認識仍然接近零,他竟然毫不介意,願意向我詳細解釋一番,由這一刻起,我喜歡他的為人、個性、修養,還有品格,結論是:喜歡他。
「怪不得!」我假裝聽得懂解說,然後迅即從小二手中將酒杯搶過來。
先用鼻子嗅一嗅香檳散發出的酒香,初聞之下發覺有奶油殘存的香味,然後是陳皮味,接著是海水味。
「對啊!正正是大海的鹹腥氣息,強烈而持久。」我吐露想法。
「說得好!」聽到我的驚嘆,阿森為之激動興奮。
然後,我才喝進第一口酒,他們不約而同關注我的反應,我有一種被當作稀有動物的感覺,有點怪異、陌生、不舒服。
「味道的確如阿森所言啊,雖然有點剛烈,不過是好酒!」
我一說完,立刻有一連串「啪啪、啪啪」的拍掌聲從耳邊傳來,做出這種白痴行為的人,當然就是那個抵受不住烈酒的小二。
「很高興你認同了Blanc de Blancs。」阿森激動地說道。
「你很喜歡喝?」我問。
「除了冰咖啡,我最愛喝的便是Blanc de Blancs。」他答道,並作出一個意外的舉動,便是除下太陽眼鏡。
「難怪啊。」我頓時放下心頭大石。
因為阿森一直架著太陽眼鏡,我一直看不穿鏡片後的他,一直揣測他的確實眼神和表情,他卻突然把眼鏡除下,然後向我顯露一雙明亮眼睛,第一眼就給我帶來強烈印象,他……很像古天樂,無論五官、臉形、眼神等等,而且更高大,更健壯,我沒有把這些話說出來,只是暗暗吃驚。
「這是我的小休時間,你們慢慢喝吧,我要到外面抽煙,放鬆一下。」阿森大聲喊道,他已經離開工作崗位,正正站到我們眼前,一副輕鬆的樣子。
「待會見嚕,小森!」小二揮揮手說,動作很大,很誇張。
「再見,阿森。」我揮別阿森,動作很小。
於是,圍繞這張檯的人只剩下小二和我,阿森一直沒有再回來,我們等了又等,提了又提,想了又想,直至大家選擇放棄,不再提起阿森。小二原來是這裡的常客,差不多一年前開始,每隔兩晚便會來這裡一次。
這裡是「愛琴海」,我不刻意去記,卻偏偏記得這家小酒吧的名字。
小二說過一些莫名其妙的話,說自己有一項任務在身,說阿森是狼人,說自己將會離開這個暫住十年的地方,回到那個遙遠的舊地,那個沒名字的故鄉,不再歸來。我認為這些都是她編出來的天方夜譚,統統都是最美麗的少女幻想,換轉來說,假如我將自己荒謬的記憶和人生都告訴她,她亦絕不會輕易相信。
原來,我們都活在幻真幻假的荒誕世界。
可能是由於阿森的暫別,我們都沒有再點酒,只是輕鬆地閒聊,從對話裡知道我們各懷心事,有所保留,要說出真心話,是難事嗎?我想隨便找一個人,認真的、專注的去聽自己說神話故事,同時間,我卻不敢將自己暴露於人前,坦蕩蕩展示內裡的一切,我辦不到,不想再有別人成為另一個她……
小二無聊的把玩著空酒杯,裡面沒剩下半滴,經已乾涸,她讓酒杯在檯面任意滾動,在墜落前,到最危險的一刻才把它接住,這個幼稚遊戲很無聊,她卻樂在其中。
「安達臣,我想知多一點她的事,她到底在那裡?」小二的表情變得異常認真。
「我不是說過她在病院嗎?」我有點不耐煩,討厭重複說話,亦討厭重複的人生和記憶。
「那究竟是什麼病院?」她繼續追問,似乎不滿意我用來打發她的回答。
「沒什麼大不了……」我呢喃自語。
「又是這一句?嘗試打開心窗好嗎?」我望得見她那關切的眼神,並不尋常。
「……」
「不要沉默下去。」她肯定地說道,堅定得可怕。
這個時候,小二緊緊擁抱我,像母親安慰小孩,像姐姐照顧弟弟,此刻的親密接觸和性愛扯不上關係,我們的心跳頻率沒有出現瘋狂加速,而是寧靜地、平穩地、一步一步安靜下來。這個女生使我大感意外,這是前所未有的擁抱感覺,她在溫暖一顆寂寞心靈,我背負太多,每一段生命,每一份記憶,總是不斷地糾纏我,沒有喘息機會,缺乏傾訴對象,失去了解自己的某人,當那個她知道真相後,她受不住,然後精神崩潰,那到底是神的出錯?還是我犯下的罪?我要孤獨地承受這一切嗎?活該嗎?
這個時候,我又會想,結束生命有用嗎?
在我的例子上卻是絕對沒用。
我們相擁相依,我向距離不足一厘米的小二耳語:「我可以帶你去見她……」
這一次,她輕撫我的背,把我當作小孩,我彷彿回到那段單純天真的童年歲月,是久違的、懷念的、帶有遺憾的母親……給過的感覺。
「可以嗎?安達臣。」她問道,就算她喚我這一世的名字,依然覺得溫暖。
「嗯。」我欣然答應。
然後,我們離開躺滿醉酒鬼的愛琴海,亦沒有再發現阿森的蹤影,至於那個曾經鼓勵小二喝香檳的年輕人,我在推開大門前,特意環顧店裡一遍,每一張臉都沒有絲毫印象,是我認不出他?還是他已經離開?
最後,我們到附近的廉價旅館住上一晚,費用相當廉宜,微不足道的三百五十塊錢,值得,甚至是超值。
赤裸裸地睡在一起,我在睏,她在累,窩在那張帶有陌生異味的白色棉被裡,我們相擁入睡,她撼動我封閉已久的內心,前所未有,我安靜地酣睡,是這一世的人生裡的第一次。
她像我真正的母親,所以我們之間沒有發生性愛。
我躺在小二懷中,這裡洋溢暖意。
同時間,我流下眼淚。
第六章:赤裸裸的溫暖
『安達臣篇』
「先生,奉上你剛才點的Blanc de Blancs。」
阿森的說話再次打破這裡的沉默,展露親切的微笑,向我提供友善的慰問。
「謝謝。」我向來習慣以禮待人,帶著客套的語氣來回應。
「不用客氣。」我估計這亦是阿森的習慣,或可稱之為職業操守,在工作時間內,他有必要禮待客人,儘量溫和客氣。。
然後,阿森繼續忙工作,他的表情表示自己正享受幹活,樂在其中,這應該是一份適合他的工作,到目前為止,他的言行舉止都切合交際應酬的需要。
「安達臣,我未喝過這種酒呢。」迷人的小二邊說邊將身體挨向我的胸膛。
「其實……」我有點吞吞吐吐,難以啟齒。
「咦?」小二好奇地關視我的臉。
「其實……我沒喝過。」我突然坦白,有點不知何故,但實實在在地感到內疚。
「哈哈哈,那一起喝吧!不要這麼沒精打采啦。」
小二的表情像一個人,經常在電視劇裡見到的一個人,是個可愛的美少女偶像,我反覆思索,想過一遍又一遍,腦袋環跑虛擬地球一個圈後,給出肯定的答案:楊丞琳。
「小二。」我忽然叫道。
「什麼啊?安達臣。」小二瞪眼問道,看起來可愛極了。
「你不會就是楊丞琳吧?」猶豫的我還是問出口,其實,腦筋清醒一點的話,我就不會問這種腦殘問題。
「嘿嘿。」阿森突然冷笑一聲,我理解不到他到底在笑什麼,我們的對話和他有何關係?
「哈哈、哈哈!」小二的笑聲緊接出現。
我嘗試活動一下肩膀,伸了一個懶腰,鬆弛身體,嘴巴不禁發出連聲「嗄嗄」,是表示舒服暢快的聲音,讓自己從疲勞中獲得釋放。
我是慢條斯理的代名詞。
一會兒過後,我才施施然問:「你們都在笑什麼?」
阿森再送來「嘿嘿」笑聲,含糊地向我說:「你問小二吧。」
他將焦點和回答的責任轉移到小二身上。
我不禁在心裡懷疑:「她真的是楊丞琳嗎?長得超級像!」
我望向旁邊的小二,那張俏臉寫上「難為情」三隻字,眼神既害羞,又無可奈何。
「我真的不是她啊!」她舉手展示又小又白的手心,搖搖頭,甩甩手,又是另一番可愛味道。
她咕噥說:「已經是今晚的第二個人了……」
小二眼神閃爍,不經意的投向阿森那邊,我嘗試大膽揣測,她的意思應該是指……我是這個晚上第二個說她像楊丞琳的人,而望向阿森的舉動是暗示阿森是第一個人嗎?
我望向阿森,他只笑不語,故作神秘。
我鼓起勇氣向她邀酒:「小二,你想試試喝一口Blanc de Blancs嗎?」
小二先是發呆,同時收起笑容,然後羞澀地點頭,看起來毫無理由,卻相當可愛。
剛才,她向我邀酒時十分爽快,對換角色後,她卻把態度也改變過來,我大惑不解。由始至終,我們都是僅僅知道名字的陌生人。此時此刻,我不了解她的想法是理所當然的。
「小二,喝吧。」出來攪局的人是阿森,他忙於整理用具和工具之餘,雙眼和雙耳依然不忘留意我們的對話。
這個時候,甚至連一個更陌生的年輕人也來搭訕,他經過我們背後的一瞬間,送上支持小二的說話,由於環境太陰暗,我看不清他的臉,那男生只隨口丟下一句「喝吧」,然後又走到酒吧的其他位置坐下,我猜他走到大門那邊的出入口處,遠離我的視線範圍。
猶豫了好一陣子的小二有所行動,提起白酒杯,吐了吐舌尖,緩緩地品嘗由我付款買下的香檳酒。
「啊!」小二突然驚叫。
我被尖叫聲牽動,連忙安撫她,隔著薄如絲的小背心,輕揉那暖烘烘的背部,感受那不高不低的體溫,我猜測,她一入口就受不住香檳酒的強烈味道。
她的喉嚨發出「咳咳、咳咳」的聲音,我的手自然地往上游,貼心地按摩那些沒有被衣服覆蓋的部位。
經過三數分鐘。
「安達臣,謝謝你,我沒事。」小二的狀況好轉過來,送出微笑,向我表達謝意。
轉過頭來,阿森又來插嘴,細心地解釋說:「其實這是一款個性強烈得有點霸道的重量級香檳,一般是用來搭配風味濃郁的主菜,小二之前沒嘗過,所以受不住。」
「小森,你很過分!」小二埋怨道,這張臉更酷似楊丞琳。
不知不覺間,是自己不經意?還是潛意識在背後所操作的點點刻意?我的右手還停留在小二那白滑無比的背上,手心粘貼她那接近完美無瑕、白晢嫩滑的肌膚,感應一段段急促心跳聲,我暗中揣測,到底引起其動盪的是我?還是烈酒呢?
我竟然對這個女生產生感覺?我不該擁有這種感覺吧?
不該,不配,我明白。
我害怕重蹈覆轍,害怕有第二位受害者出現。
我赫然發現這個狀況,幾秒後,我以不尋常的速度急忙移離那隻不停顫動的右手,當作我們之間什麼都不曾發生,甚至勉強將話題轉移到阿森和香檳之上。
「阿森。」
「是?」他又轉身面向我,他一定感到好奇,何以我會主動挑起話題。
「其實這酒真的是香檳嗎?」我提出一個愚不可及的問題,這東西不是香檳,難道會是啤酒嗎?
「真是個好問題!」阿森的回應乾淨利落,超出我所預計,這樣爛的問題需要認真看待嗎?
我屏息以待,小二亦不敢貿然作聲,我們都在默默地、悄悄地等待阿森開口。
「其實,這酒有濃郁厚重的陳皮味,以至於中等偏高的酸度都被罩住,而礦物風味亦被包裹住,在口中也難以感覺到氣泡,要不是看到杯中纏綿起舞的氣泡,一般人難以相信這會是香檳!這更像一款濃重酒體的干白啊!」
阿森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好傢伙,我這個人經常喝不同的酒,但對酒的認識仍然接近零,他竟然毫不介意,願意向我詳細解釋一番,由這一刻起,我喜歡他的為人、個性、修養,還有品格,結論是:喜歡他。
「怪不得!」我假裝聽得懂解說,然後迅即從小二手中將酒杯搶過來。
先用鼻子嗅一嗅香檳散發出的酒香,初聞之下發覺有奶油殘存的香味,然後是陳皮味,接著是海水味。
「對啊!正正是大海的鹹腥氣息,強烈而持久。」我吐露想法。
「說得好!」聽到我的驚嘆,阿森為之激動興奮。
然後,我才喝進第一口酒,他們不約而同關注我的反應,我有一種被當作稀有動物的感覺,有點怪異、陌生、不舒服。
「味道的確如阿森所言啊,雖然有點剛烈,不過是好酒!」
我一說完,立刻有一連串「啪啪、啪啪」的拍掌聲從耳邊傳來,做出這種白痴行為的人,當然就是那個抵受不住烈酒的小二。
「很高興你認同了Blanc de Blancs。」阿森激動地說道。
「你很喜歡喝?」我問。
「除了冰咖啡,我最愛喝的便是Blanc de Blancs。」他答道,並作出一個意外的舉動,便是除下太陽眼鏡。
「難怪啊。」我頓時放下心頭大石。
因為阿森一直架著太陽眼鏡,我一直看不穿鏡片後的他,一直揣測他的確實眼神和表情,他卻突然把眼鏡除下,然後向我顯露一雙明亮眼睛,第一眼就給我帶來強烈印象,他……很像古天樂,無論五官、臉形、眼神等等,而且更高大,更健壯,我沒有把這些話說出來,只是暗暗吃驚。
「這是我的小休時間,你們慢慢喝吧,我要到外面抽煙,放鬆一下。」阿森大聲喊道,他已經離開工作崗位,正正站到我們眼前,一副輕鬆的樣子。
「待會見嚕,小森!」小二揮揮手說,動作很大,很誇張。
「再見,阿森。」我揮別阿森,動作很小。
於是,圍繞這張檯的人只剩下小二和我,阿森一直沒有再回來,我們等了又等,提了又提,想了又想,直至大家選擇放棄,不再提起阿森。小二原來是這裡的常客,差不多一年前開始,每隔兩晚便會來這裡一次。
這裡是「愛琴海」,我不刻意去記,卻偏偏記得這家小酒吧的名字。
小二說過一些莫名其妙的話,說自己有一項任務在身,說阿森是狼人,說自己將會離開這個暫住十年的地方,回到那個遙遠的舊地,那個沒名字的故鄉,不再歸來。我認為這些都是她編出來的天方夜譚,統統都是最美麗的少女幻想,換轉來說,假如我將自己荒謬的記憶和人生都告訴她,她亦絕不會輕易相信。
原來,我們都活在幻真幻假的荒誕世界。
可能是由於阿森的暫別,我們都沒有再點酒,只是輕鬆地閒聊,從對話裡知道我們各懷心事,有所保留,要說出真心話,是難事嗎?我想隨便找一個人,認真的、專注的去聽自己說神話故事,同時間,我卻不敢將自己暴露於人前,坦蕩蕩展示內裡的一切,我辦不到,不想再有別人成為另一個她……
小二無聊的把玩著空酒杯,裡面沒剩下半滴,經已乾涸,她讓酒杯在檯面任意滾動,在墜落前,到最危險的一刻才把它接住,這個幼稚遊戲很無聊,她卻樂在其中。
「安達臣,我想知多一點她的事,她到底在那裡?」小二的表情變得異常認真。
「我不是說過她在病院嗎?」我有點不耐煩,討厭重複說話,亦討厭重複的人生和記憶。
「那究竟是什麼病院?」她繼續追問,似乎不滿意我用來打發她的回答。
「沒什麼大不了……」我呢喃自語。
「又是這一句?嘗試打開心窗好嗎?」我望得見她那關切的眼神,並不尋常。
「……」
「不要沉默下去。」她肯定地說道,堅定得可怕。
這個時候,小二緊緊擁抱我,像母親安慰小孩,像姐姐照顧弟弟,此刻的親密接觸和性愛扯不上關係,我們的心跳頻率沒有出現瘋狂加速,而是寧靜地、平穩地、一步一步安靜下來。這個女生使我大感意外,這是前所未有的擁抱感覺,她在溫暖一顆寂寞心靈,我背負太多,每一段生命,每一份記憶,總是不斷地糾纏我,沒有喘息機會,缺乏傾訴對象,失去了解自己的某人,當那個她知道真相後,她受不住,然後精神崩潰,那到底是神的出錯?還是我犯下的罪?我要孤獨地承受這一切嗎?活該嗎?
這個時候,我又會想,結束生命有用嗎?
在我的例子上卻是絕對沒用。
我們相擁相依,我向距離不足一厘米的小二耳語:「我可以帶你去見她……」
這一次,她輕撫我的背,把我當作小孩,我彷彿回到那段單純天真的童年歲月,是久違的、懷念的、帶有遺憾的母親……給過的感覺。
「可以嗎?安達臣。」她問道,就算她喚我這一世的名字,依然覺得溫暖。
「嗯。」我欣然答應。
然後,我們離開躺滿醉酒鬼的愛琴海,亦沒有再發現阿森的蹤影,至於那個曾經鼓勵小二喝香檳的年輕人,我在推開大門前,特意環顧店裡一遍,每一張臉都沒有絲毫印象,是我認不出他?還是他已經離開?
最後,我們到附近的廉價旅館住上一晚,費用相當廉宜,微不足道的三百五十塊錢,值得,甚至是超值。
赤裸裸地睡在一起,我在睏,她在累,窩在那張帶有陌生異味的白色棉被裡,我們相擁入睡,她撼動我封閉已久的內心,前所未有,我安靜地酣睡,是這一世的人生裡的第一次。
她像我真正的母親,所以我們之間沒有發生性愛。
我躺在小二懷中,這裡洋溢暖意。
同時間,我流下眼淚。
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短篇《海玲與若倫》
短篇《海玲與若倫》
人來人往的車站,繁忙的正午十二點,認識兩年的男女出現在畫面右方,他們挨在出閘口外面的一幅牆。
二人都是廿二歲的年輕人,相同的年齡,合襯的外表。
女的堅強獨立,總是忙這忙那,喜歡自由,不甘受到束縛,視裙下之臣為朋友,名字是「海玲」;男的痴心單純,對愛情有著憧憬,投入每次戀愛,將滿潟的愛向對方傾注,渴望搏紅顏一笑,名字是「若倫」。
二人透過朋友認識,初時大家都沒有特別感覺,只視對方作點頭之交。經過數次多人聚會,他們聊起戀愛,若倫發現外表平凡的她有點特別,性格鮮明,渴望獨立自由,討厭被監管,害怕被一段關係綁得死死,喜歡自由自在的一個人睡。
若倫自知他們是兩種人,回想過往,兩段曾經的關係裡,從來不懂收放自如,只要一旦喜歡,定必全力以赴,給予對方最多的愛,自己被愛淹沒,對方被愛淹死,最後留下遺憾。
在熱情的若倫苦苦要求下,海玲留下聯絡資料,分別是手機號碼、面書、即時通等,初時,她表現得有點抗拒,害怕走得太近,擔心出現如夢魘般的壓迫感,所以總是不自覺的與他保持距離,偶爾熟絡,偶爾疏遠,就這樣子,在兩年間,關係如知己好友。
回到忙碌的車站,若倫作出勇敢的表白,短短一句「我喜歡你」,包含莫大決心,他了解海玲的個性,於是把情感壓抑,將近一年,就像無了期的監禁,親密的說話不能說,越軌的行為不能作,其他的女生不敢想。
車站內川流不息的數百人裡,眼裡只有她。
海玲默默無語,表現得模稜兩可,甚至逃避對方的眼神,她不曾認為這一天會出現,以為他會懂得妥協,以朋友的方式交往下去,所以這突如其來的坦白,教她不知所措,一時間,反應不及。
十五分鐘轉眼過去,若倫有所行動,衝動地嘗試牽手,他犯下大忌,手指觸碰的瞬間,她立即把手甩開,選擇轉身離開,逃進車站,登上火車離開,沒有遺下半句。
若倫沒有立時哭得死去活來,強忍著淚水,讓它留在眼眶裡,他明白自己犯禁,多餘的一個舉動,嚇怕朝思暮想的她,沒有勉強去追,因為不可能一錯再錯,再追等同判處自己死刑,永不翻身。
一陣子過後,若倫轉身離開,前往工作的地方,每一步都懷著怛惕不安的心情,路程很短,步行只需十分鐘,卻感到舉步維艱,途人的臉頓化幻影,略過眼前,他沒有專心望著前路,仍然苦苦的想,關於海玲。
手機突然震動,他收到一個來自海玲的短訊,內容是「對不起,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時間是一個星期,我最近都在忙,暫時還是不要見面,不要聯絡,一星期後,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再見。」
若倫讀過短訊,心情複雜,短短幾十字,字裡行間難以猜透海玲的想法。平日,二人總是不斷對話,話題源源不絕,包括手機短訊、面書、即時通,他喜歡聊天的每一刻,渴望了解海玲更多,沉醉在介於戀人和朋友的曖昧,他以為事情順著自己的想法發展,以為時機來到,是時候表白,怎料到,她這樣的一逃,為故事留下難以預料的伏線。
又經過難捱的兩天,若倫對時間有了不同的概念,只不過是兩天,感覺就如兩年,是時間突然間走得慢了?還是他過於著急呢?這是場老掉牙的龜兔長跑,他知道自己是擁有過度自信的兔子,走得既急且快,總是不小心做錯決定,時間是不斷努力的烏龜,慢得可憐,卻從不鬆懈。
分秒的價值,對每顆心來說,各有不同,焦躁不安的兔回望落後的龜,禁不住跑回去推牠一把,可惜那沉重的龜殼卻使其努力白費,時間仍然走得緩慢,甚至比平日更慢,若倫的心情猶如那移不開的龜殼,同樣沉重。
專心工作,更多睡眠,讓時間過得比較容易,多餘的時間裡,若倫故意不去想,結果腦海浮現的只有海玲,於是強迫自己去睡,逃進隱藏的異空間,八小時過後,來到清早,睡眼惺忪的自言自語:「啊……天亮啦,又過了一天,真好呢!」
很多人把一星期視作等閒,轉眼就過去,若倫卻認為度日如年,一星期很是漫長,時時刻刻留意手機,渴望收到海玲的短訊及來電;長期連上即時通,打開對話盒發呆,盼望收到一句簡單的「哈嚕」;長期凝望面書的海玲專頁,留意最新動態。以上這些,讓日子過得更慢更苦,苦候的味道教人難受。
友人說得若無其事:「這星期你可以過得很自由啊!」
若倫卻不可能認同,視一星期如刑期,感到空虛寂寞,不容許主動找她,越去想什麼,越感到難過,別的女生提出約會,他不為所動,因為了解自己沒有心情結識別人,繼續看海玲的面書動態,讀她的照片,從記憶中找出二人對話的時刻,憶起表情、舉動、聲音。
捱過沒味覺的一星期,終於來到約定會面的一天,地點同是車站,時間同是午間,海玲故作鎮定,眼神卻隱隱閃爍,看來有所決定,到底會給出怎樣的回覆呢?
相對地,若倫表現得出奇地冷靜,展露微笑,狀甚輕鬆,沒有作出催促,讓時間緩緩的走,讓對方好好調整心情,說出猜不透的答覆。
「對不起……」
開場白往往是一聲對不起。
若倫輕輕點頭,鼓勵海鈴說下去。
「我認為還是當朋友……比較好。」
看來答覆不似預期,足以創傷一顆心,他會哭至呼天搶地嗎?會像個瘋子般緊握一雙纖幼的手,怒吼一聲「為什麼」嗎?會像個小孩般拂袖而去,逃避現實嗎?
出乎意料,他只是抿嘴一笑,一臉溫柔的說:「不要緊。」
一般來說,作結的總是一聲一甘心的不要緊。
雙眼通紅的海玲懷疑的問:「真的嗎?」
她沒有討厭若倫,只是不想投入戀愛,不喜歡被關係約束,希望自由自在一點,同時間,她了解他的認真執著,擔心不小心造成傷害。
她珍惜他。
若倫笑得自然,說得淡然:「沒什麼的,我想通了,不會為難你。」
海玲禁不住多問一句:「真的嗎?」
若倫瞇起眼回應說:「肚子餓嗎?我很想試試那家新開張的日式拉麵店,好嗎?」
她想了想,才欣然回答:「好啊。」
兩個背影走得漸遠,並肩離去,沒有牽手,保持著似遠還近的距離,介於戀人和朋友之間。
人來人往的車站,繁忙的正午十二點,認識兩年的男女出現在畫面右方,他們挨在出閘口外面的一幅牆。
二人都是廿二歲的年輕人,相同的年齡,合襯的外表。
女的堅強獨立,總是忙這忙那,喜歡自由,不甘受到束縛,視裙下之臣為朋友,名字是「海玲」;男的痴心單純,對愛情有著憧憬,投入每次戀愛,將滿潟的愛向對方傾注,渴望搏紅顏一笑,名字是「若倫」。
二人透過朋友認識,初時大家都沒有特別感覺,只視對方作點頭之交。經過數次多人聚會,他們聊起戀愛,若倫發現外表平凡的她有點特別,性格鮮明,渴望獨立自由,討厭被監管,害怕被一段關係綁得死死,喜歡自由自在的一個人睡。
若倫自知他們是兩種人,回想過往,兩段曾經的關係裡,從來不懂收放自如,只要一旦喜歡,定必全力以赴,給予對方最多的愛,自己被愛淹沒,對方被愛淹死,最後留下遺憾。
在熱情的若倫苦苦要求下,海玲留下聯絡資料,分別是手機號碼、面書、即時通等,初時,她表現得有點抗拒,害怕走得太近,擔心出現如夢魘般的壓迫感,所以總是不自覺的與他保持距離,偶爾熟絡,偶爾疏遠,就這樣子,在兩年間,關係如知己好友。
回到忙碌的車站,若倫作出勇敢的表白,短短一句「我喜歡你」,包含莫大決心,他了解海玲的個性,於是把情感壓抑,將近一年,就像無了期的監禁,親密的說話不能說,越軌的行為不能作,其他的女生不敢想。
車站內川流不息的數百人裡,眼裡只有她。
海玲默默無語,表現得模稜兩可,甚至逃避對方的眼神,她不曾認為這一天會出現,以為他會懂得妥協,以朋友的方式交往下去,所以這突如其來的坦白,教她不知所措,一時間,反應不及。
十五分鐘轉眼過去,若倫有所行動,衝動地嘗試牽手,他犯下大忌,手指觸碰的瞬間,她立即把手甩開,選擇轉身離開,逃進車站,登上火車離開,沒有遺下半句。
若倫沒有立時哭得死去活來,強忍著淚水,讓它留在眼眶裡,他明白自己犯禁,多餘的一個舉動,嚇怕朝思暮想的她,沒有勉強去追,因為不可能一錯再錯,再追等同判處自己死刑,永不翻身。
一陣子過後,若倫轉身離開,前往工作的地方,每一步都懷著怛惕不安的心情,路程很短,步行只需十分鐘,卻感到舉步維艱,途人的臉頓化幻影,略過眼前,他沒有專心望著前路,仍然苦苦的想,關於海玲。
手機突然震動,他收到一個來自海玲的短訊,內容是「對不起,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時間是一個星期,我最近都在忙,暫時還是不要見面,不要聯絡,一星期後,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再見。」
若倫讀過短訊,心情複雜,短短幾十字,字裡行間難以猜透海玲的想法。平日,二人總是不斷對話,話題源源不絕,包括手機短訊、面書、即時通,他喜歡聊天的每一刻,渴望了解海玲更多,沉醉在介於戀人和朋友的曖昧,他以為事情順著自己的想法發展,以為時機來到,是時候表白,怎料到,她這樣的一逃,為故事留下難以預料的伏線。
又經過難捱的兩天,若倫對時間有了不同的概念,只不過是兩天,感覺就如兩年,是時間突然間走得慢了?還是他過於著急呢?這是場老掉牙的龜兔長跑,他知道自己是擁有過度自信的兔子,走得既急且快,總是不小心做錯決定,時間是不斷努力的烏龜,慢得可憐,卻從不鬆懈。
分秒的價值,對每顆心來說,各有不同,焦躁不安的兔回望落後的龜,禁不住跑回去推牠一把,可惜那沉重的龜殼卻使其努力白費,時間仍然走得緩慢,甚至比平日更慢,若倫的心情猶如那移不開的龜殼,同樣沉重。
專心工作,更多睡眠,讓時間過得比較容易,多餘的時間裡,若倫故意不去想,結果腦海浮現的只有海玲,於是強迫自己去睡,逃進隱藏的異空間,八小時過後,來到清早,睡眼惺忪的自言自語:「啊……天亮啦,又過了一天,真好呢!」
很多人把一星期視作等閒,轉眼就過去,若倫卻認為度日如年,一星期很是漫長,時時刻刻留意手機,渴望收到海玲的短訊及來電;長期連上即時通,打開對話盒發呆,盼望收到一句簡單的「哈嚕」;長期凝望面書的海玲專頁,留意最新動態。以上這些,讓日子過得更慢更苦,苦候的味道教人難受。
友人說得若無其事:「這星期你可以過得很自由啊!」
若倫卻不可能認同,視一星期如刑期,感到空虛寂寞,不容許主動找她,越去想什麼,越感到難過,別的女生提出約會,他不為所動,因為了解自己沒有心情結識別人,繼續看海玲的面書動態,讀她的照片,從記憶中找出二人對話的時刻,憶起表情、舉動、聲音。
捱過沒味覺的一星期,終於來到約定會面的一天,地點同是車站,時間同是午間,海玲故作鎮定,眼神卻隱隱閃爍,看來有所決定,到底會給出怎樣的回覆呢?
相對地,若倫表現得出奇地冷靜,展露微笑,狀甚輕鬆,沒有作出催促,讓時間緩緩的走,讓對方好好調整心情,說出猜不透的答覆。
「對不起……」
開場白往往是一聲對不起。
若倫輕輕點頭,鼓勵海鈴說下去。
「我認為還是當朋友……比較好。」
看來答覆不似預期,足以創傷一顆心,他會哭至呼天搶地嗎?會像個瘋子般緊握一雙纖幼的手,怒吼一聲「為什麼」嗎?會像個小孩般拂袖而去,逃避現實嗎?
出乎意料,他只是抿嘴一笑,一臉溫柔的說:「不要緊。」
一般來說,作結的總是一聲一甘心的不要緊。
雙眼通紅的海玲懷疑的問:「真的嗎?」
她沒有討厭若倫,只是不想投入戀愛,不喜歡被關係約束,希望自由自在一點,同時間,她了解他的認真執著,擔心不小心造成傷害。
她珍惜他。
若倫笑得自然,說得淡然:「沒什麼的,我想通了,不會為難你。」
海玲禁不住多問一句:「真的嗎?」
若倫瞇起眼回應說:「肚子餓嗎?我很想試試那家新開張的日式拉麵店,好嗎?」
她想了想,才欣然回答:「好啊。」
兩個背影走得漸遠,並肩離去,沒有牽手,保持著似遠還近的距離,介於戀人和朋友之間。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短篇《挫敗感》
短篇《挫敗感》
二千一零年,十月十五日。
午後兩點鐘,陽光異常猛烈,穿過窗戶,透射到睡床上,無情的把我弄醒。
三位家人外出工作,家裡剩下自己一個人。我是個三十歲的男人,正值盛年,也有一份正當工作,在大企業裡糊裡糊塗的混過幾年。今天是珍貴的額外休假,因為公司有一項政策,員工可以在每年裡選擇三個工作天,到慈善機構當義工,那天既不用上班,而且可以換來額外的休假,相當划算。
睡眼惺忪的我醒過來,立時口渴非常,赤裸著上半身,下半身僅穿著通花內褲,吃力地爬到客廳,打開冰冷冷的雪櫃,想找些喝的,可惜裡面沒有汽水、果汁、益力多,只餘下一壺開水,沒有選擇的情況下,我找來一個杯子,倒下半杯開水,準備開動。
三秒鐘之前,我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感受著了無生氣的一片死灰,這裡只得自己一個,悶得心裡發慌,同時間,由於電視機壞掉,這裡沒有半點聲音,機器靜待維修,沙發上什麼都沒有,只餘下白白的一個我。
我提起杯子,一個全透明的圓柱體,不期然的喜歡它,它像個酒杯,格外晶瑩剔透,諷刺的是,我從來不喝酒,這是三十年來的堅持。
我仰望著自己喜歡的透明杯子,它裝載著半杯分量的透明開水,我的心情也是平平無奇的呈透明狀,我將杯子的尾部稍稍提升,呈現微微傾斜的狀態,起床後未曾刷牙的我張開臭氣沖天的嘴巴,打算將水倒進嘴裡,在現實世界,這個行為一般被稱作「喝水」。
不過,在最後的零點二秒,我突然改變主意。
請不要提問,三秒鐘,零點二秒,這些短暫的瞬間到底是用什麼方法作計算,反正,時間只是一種概念,我說出大約的時間,別人聽得懂,便是……在荒謬的世界裡,大家不是總喜歡以糊裡糊塗的態度混過去的嗎?
我立即跑到睡房,移開兩張已成多餘的薄被子,在睡床上尋找一件重要的物件,翻開兩張被子,看了又看,一無所獲,曾經以為物件靜悄悄的躲進裡頭,卻猜錯了。於是,我又換個想法,認為它應該跌在地板上,彎身像個傻瓜般繼續進行搜索,又得到多一次的遍尋不果,經過連續兩次的挫敗,我開始感到沮喪,像頭死屍般躺到睡床上,希望得到意外的想法,躺得貼貼服服,閉起雙眼進行不一樣的冥想,我突然注意到一些異樣,一些不舒適。
在後腦門!一定是在後腦門。
我赫然發現真相。
頑皮的物件竟然偷偷躲在後腦門之下的枕頭之下,難怪枕頭有點怪怪的,我在睡床上向右翻滾半圈,又移開那布滿唾液痕跡的枕頭,它果然在這裡,它便是那部被自己遺忘的手機,不僅忘記它的存在,而且昨夜在睡覺前也忘記給它充飽電。
按下開關按鈕,手機熒幕隨即亮起,我感到相當詫異,竟然在睡眠期間,沒有任何來電和訊息,難道命運終於懂得體諒我嗎?每天也在辛勤工作,勞勞役役,像個愚昧的奴隸,甚至比奴隸更加可憐,洶湧的來電和短訊嚇怕了我,一直承受著沉重的工作壓力,不為外人所道,甚至在會議上沉不住氣,向漂亮的女同事動武,那動作是猛烈的一下「飛筆」,假如傷及她,我將會被立刻辭退。
找到手機,我掀起嘴角,咧嘴一笑,這個午後有別於平日,放棄喝水的時機,跑回睡房尋找手機,果然這是個絕對正確的決定,我感到相當安慰。
它是具有觸控熒幕的智能手機,我用指尖在熒幕上指手劃腳,打算查閱郵件,讀讀今天的新聞,這是日常習慣,就如老人家喜歡在每個早上都拿著報紙,總是改不掉的習慣。
咦?怎麼?
再一次教我吃驚的是手機的電量,只有可憐的七個巴仙,相信當連上網絡,完成郵件的同步化後,手機將會自動關機。這時候,我冷靜得可怕,像個絕情殺手,我沒有依照原定計劃去看郵件和讀新聞,來一個漂亮轉身,成功的懸崖勒馬,因為我又要找東西,那是手機的充電接線。
兩秒鐘過後,我再一次遭受挫敗,用右手緊緊握著手機,身體卻不聽使喚,軟弱的盤坐在地板上,睡床為我支撐著腰部,要不然,我很有可能直接攤在地板上。
第三次挫敗的真相,是那條接線的所在位置,是公司裡的某一個抽屜,白痴的我竟然一時遺忘帶它回家,真可惡,又犯上人類的其中一種劣根性:粗心大意。
我喵過手機熒幕一眼,更感沮喪,它殘酷地告訴我,手機的電量是五個巴仙,它快要掛掉,這是個沒有別人的空間,呼天不應,叫天不聞。
我不可能立刻跑到街上買一條接線,單是乘車到購物中心,也得花上三十分鐘,就算真的要買,也只會是吃過午餐後的事。
我望著小得可憐的幾巴仙,換上一個狐疑的表情,沉醉於深思熟慮當中,想了想,大概的幾秒鐘過後,終於想到該用這幾巴仙來作什麼,我再度指手劃腳,按下了通訊錄,然後手指頭作出上下來回的高速滑動,儘量爭取時間,終於找到那個人的名字。
那是個數年前交往過的對象,她是個小我兩歲的女生,名字是充滿古典風味的「小倩」。
我二話不說立即撥號,打電話給很久沒有作過聯繫的小倩,我在想,她最近過得可好呢?這一刻,她在幹什麼呢?這個突然的來電又會為我們帶來什麼影響呢?
通話接駁中,我耐心等候,聽筒傳來一些胡鬧的跳舞音樂,我從來不欣賞小倩的愛好,包括聽音樂的取向,我喜歡懷舊,喜歡細味,她喜歡刺激,喜歡舞蹈,我們是絕然不同的兩種人,難怪最後會以和平的方式分開。
小倩精神奕奕的說「喂。」
我冷靜的道:「是我,你的前男友。」
小倩恍然大悟說:「哦……原來是玉龍。」
「你在那裡?我在家,突然想打電話給你,想知道你的近況。」我問道。
「我在街上啊。」小倩說得活潑,心情看來不錯。
我又問:「哦,在逛街嗎?」
小倩回答:「逛完了,剛買了手機,現在打算回家。」
「手機?難道是傳說中的蘋果四代?」我嘗試猜測。
小倩帶著愉快的口吻說:「哈哈,你怎麼會知道的?」
「唉,最近的女生都只愛買LV和蘋果,不用猜也知道吧。」我無奈答道。
「哈,你真聰明呢……」這幾乎是小倩遺下的最後一句對白。
媽的!
我的手機突然傳來陣陣「嘟嘟」的聲音,它肯定在提示,電量快將用完,通話即將完蛋,我遭受到第四次挫敗,非常沮喪,甚至不欲說話,小倩那邊傳來的聲音越見沙啞,手機差不多沒電,通話質素也會受到影響,我默默無言,小倩卻不斷的喊出「喂、喂」,乍聽下,以為她遭遇意外,所以聲音慌張,我知道真相不會是這樣,這個城市太擠迫,根本不會留有發生意外的空間。
我看了看手機,熒幕徹底變成絕望的黑色,代表手機完蛋,通話無疾而終,數年後再次聽見小倩的聲音,沒有多少感觸,反正我們都是不存芥蒂的普通朋友。
事情完結後,我遺下失去靈魂的手機,離開缺乏動力的睡房,一個人傻乎乎的走到廚房,慢條斯理的煮好一個即食麵,清楚記得,那是麻油味的出前一丁,是我的最愛,也是小倩的最愛,這是我們難得一起擁護的事物。
時間走得很急,又走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多個小時,不知道多少秒,我懶得計算下去,很麻煩。
今天同樣是十月十五日,同樣是小倩的死忌,一年前她接過我的電話後遭遇交通意外身亡,是命運?是巧合?天曉得。
一年前的兩點鐘,她捧著心愛的新手機,就是那部鬧得熱烘烘的蘋果四代,新手機的第一個來電是屬於我的,我們寒暄一番,內容相當無聊乏味,然後我的手機因為耗盡電力而自動關機,通話也被迫終止,小倩突然被這個狀況嚇呆,一心以為是新手機出了毛病,很是擔心,慌慌張張,眾人皆了解蘋果四代有著嚴重的訊號接收問題,難怪她會有這種想法。
那時候,她身處人多車多的市中心,忘記注意交通燈號,行人過路燈顯示的是生硬的紅色人形圖案,代表路人不容許通過馬路,她卻不自覺的走到馬路中央,那一刻,通話中止,嚇得她目瞪口呆,站著不動,不幸隨即降臨,一輛大型貨車以高速衝過馬路,正好撞向小倩嬌小的身體,她立時被撞飛至十字路口的另一方,巧合地又有一輛小型貨車駛過,司機反應不及,小倩慘被輾斃。
這場交通意外造成很大的轟動,登上翌日的報紙頭條,原因相當無稽,其中的一個標題是「蘋果美女用家慘遭輾斃 手機卻絲毫無損」。
原來大眾市民關心的不是人命,而是那部用錢就買得起的智能手機,那只是部死物,死不足惜,小倩卻一去不返。
數巴仙的手機電量,害我無緣無故打電話給小倩,害她手持著自己鍾愛的手機,命喪於繁忙的十字路口,這到底是我的錯?手機的錯?還是蘋果四代的錯?
我沒有勉強思考答案,因為根本不會擁有滿意的答案。
事後,我下定決心,以後也會為手機充飽電才使用,以後絕對不會買蘋果牌的手機,至於為什麼?是因為討厭蘋果嗎?才不是,只是不想憶起憾事。
今天是小倩的死忌,我握著新換的三星手機,它理所當然的被充飽電,要不然,我根本不敢打電話。神推鬼拱下,無聊的再打電話給小倩,俗語有說「好奇心害死貓」,突然而來的好奇心到底會帶來什麼呢?我渴望知道小倩用過的手機號碼現在落在誰的手裡,假如是個聲音甜美的女生,我應該也會冒昧的聊上幾句,碰碰運氣。
我打電話,十五至二十秒過後,電話終於接通,我竟然聽到一把非常熟悉的聲音,我幾乎立即摔破自己的手機,幾乎對著空氣破口大罵一番,幸好新手機才到手兩天,理智壓抑著近乎失控的手臂,我神情呆滯,勉強聽完那把聲音所說的一番話,才掛斷通話,軟弱的跪到地板上,我在家,我在吐,吐了大半天,不得不送院觀察。
很想忘掉那段說話。
「你好哇!我是人見人愛的小倩倩,我現在沒有空喔,有事情要告訴我的話,請在『嘟』的一聲後留下遺言,這裡是小倩倩的遺言信箱……」
我身處擠迫的醫院,整整的三天三夜沒有吃過什麼,葡萄糖水給我補充些微體力,又再想吐,不過還可以吐出什麼?
我又想起小倩的遺言,不期然在怨天尤人。
怎麼,那部蘋果手機沒有被輾過?
怎麼,小倩的家人仍然在用那部手機和號碼?
怎麼,他們會忘記刪掉留言信箱裡小倩的錄音?
我一下子就整理好以上幾個問題的解答。
第一個問題的解答:這不是兩位司機的錯,十萬火急之下,他們又怎可能準確將貨車撞向蘋果四代呢?
第二個問題的解答:小倩買手機的時候簽下兩年使用合約,她的家人只是在廢物利用,始終那是合約,手機到手後,還是要履行合約的。
第三個問題的解答:這是人類的劣根性,一時遺忘或粗心大意,用手機的人一般不會注意自己的留言信箱,反正那只是給別人聽的,注意來幹啥。
結果,我的精神飽受打擊,在醫院住上兩個星期,瘦了整整一圈,比卡到陰還要可怕的留言信箱,嚇得久久不敢碰手機。
二千一零年,十月十五日。
午後兩點鐘,陽光異常猛烈,穿過窗戶,透射到睡床上,無情的把我弄醒。
三位家人外出工作,家裡剩下自己一個人。我是個三十歲的男人,正值盛年,也有一份正當工作,在大企業裡糊裡糊塗的混過幾年。今天是珍貴的額外休假,因為公司有一項政策,員工可以在每年裡選擇三個工作天,到慈善機構當義工,那天既不用上班,而且可以換來額外的休假,相當划算。
睡眼惺忪的我醒過來,立時口渴非常,赤裸著上半身,下半身僅穿著通花內褲,吃力地爬到客廳,打開冰冷冷的雪櫃,想找些喝的,可惜裡面沒有汽水、果汁、益力多,只餘下一壺開水,沒有選擇的情況下,我找來一個杯子,倒下半杯開水,準備開動。
三秒鐘之前,我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感受著了無生氣的一片死灰,這裡只得自己一個,悶得心裡發慌,同時間,由於電視機壞掉,這裡沒有半點聲音,機器靜待維修,沙發上什麼都沒有,只餘下白白的一個我。
我提起杯子,一個全透明的圓柱體,不期然的喜歡它,它像個酒杯,格外晶瑩剔透,諷刺的是,我從來不喝酒,這是三十年來的堅持。
我仰望著自己喜歡的透明杯子,它裝載著半杯分量的透明開水,我的心情也是平平無奇的呈透明狀,我將杯子的尾部稍稍提升,呈現微微傾斜的狀態,起床後未曾刷牙的我張開臭氣沖天的嘴巴,打算將水倒進嘴裡,在現實世界,這個行為一般被稱作「喝水」。
不過,在最後的零點二秒,我突然改變主意。
請不要提問,三秒鐘,零點二秒,這些短暫的瞬間到底是用什麼方法作計算,反正,時間只是一種概念,我說出大約的時間,別人聽得懂,便是……在荒謬的世界裡,大家不是總喜歡以糊裡糊塗的態度混過去的嗎?
我立即跑到睡房,移開兩張已成多餘的薄被子,在睡床上尋找一件重要的物件,翻開兩張被子,看了又看,一無所獲,曾經以為物件靜悄悄的躲進裡頭,卻猜錯了。於是,我又換個想法,認為它應該跌在地板上,彎身像個傻瓜般繼續進行搜索,又得到多一次的遍尋不果,經過連續兩次的挫敗,我開始感到沮喪,像頭死屍般躺到睡床上,希望得到意外的想法,躺得貼貼服服,閉起雙眼進行不一樣的冥想,我突然注意到一些異樣,一些不舒適。
在後腦門!一定是在後腦門。
我赫然發現真相。
頑皮的物件竟然偷偷躲在後腦門之下的枕頭之下,難怪枕頭有點怪怪的,我在睡床上向右翻滾半圈,又移開那布滿唾液痕跡的枕頭,它果然在這裡,它便是那部被自己遺忘的手機,不僅忘記它的存在,而且昨夜在睡覺前也忘記給它充飽電。
按下開關按鈕,手機熒幕隨即亮起,我感到相當詫異,竟然在睡眠期間,沒有任何來電和訊息,難道命運終於懂得體諒我嗎?每天也在辛勤工作,勞勞役役,像個愚昧的奴隸,甚至比奴隸更加可憐,洶湧的來電和短訊嚇怕了我,一直承受著沉重的工作壓力,不為外人所道,甚至在會議上沉不住氣,向漂亮的女同事動武,那動作是猛烈的一下「飛筆」,假如傷及她,我將會被立刻辭退。
找到手機,我掀起嘴角,咧嘴一笑,這個午後有別於平日,放棄喝水的時機,跑回睡房尋找手機,果然這是個絕對正確的決定,我感到相當安慰。
它是具有觸控熒幕的智能手機,我用指尖在熒幕上指手劃腳,打算查閱郵件,讀讀今天的新聞,這是日常習慣,就如老人家喜歡在每個早上都拿著報紙,總是改不掉的習慣。
咦?怎麼?
再一次教我吃驚的是手機的電量,只有可憐的七個巴仙,相信當連上網絡,完成郵件的同步化後,手機將會自動關機。這時候,我冷靜得可怕,像個絕情殺手,我沒有依照原定計劃去看郵件和讀新聞,來一個漂亮轉身,成功的懸崖勒馬,因為我又要找東西,那是手機的充電接線。
兩秒鐘過後,我再一次遭受挫敗,用右手緊緊握著手機,身體卻不聽使喚,軟弱的盤坐在地板上,睡床為我支撐著腰部,要不然,我很有可能直接攤在地板上。
第三次挫敗的真相,是那條接線的所在位置,是公司裡的某一個抽屜,白痴的我竟然一時遺忘帶它回家,真可惡,又犯上人類的其中一種劣根性:粗心大意。
我喵過手機熒幕一眼,更感沮喪,它殘酷地告訴我,手機的電量是五個巴仙,它快要掛掉,這是個沒有別人的空間,呼天不應,叫天不聞。
我不可能立刻跑到街上買一條接線,單是乘車到購物中心,也得花上三十分鐘,就算真的要買,也只會是吃過午餐後的事。
我望著小得可憐的幾巴仙,換上一個狐疑的表情,沉醉於深思熟慮當中,想了想,大概的幾秒鐘過後,終於想到該用這幾巴仙來作什麼,我再度指手劃腳,按下了通訊錄,然後手指頭作出上下來回的高速滑動,儘量爭取時間,終於找到那個人的名字。
那是個數年前交往過的對象,她是個小我兩歲的女生,名字是充滿古典風味的「小倩」。
我二話不說立即撥號,打電話給很久沒有作過聯繫的小倩,我在想,她最近過得可好呢?這一刻,她在幹什麼呢?這個突然的來電又會為我們帶來什麼影響呢?
通話接駁中,我耐心等候,聽筒傳來一些胡鬧的跳舞音樂,我從來不欣賞小倩的愛好,包括聽音樂的取向,我喜歡懷舊,喜歡細味,她喜歡刺激,喜歡舞蹈,我們是絕然不同的兩種人,難怪最後會以和平的方式分開。
小倩精神奕奕的說「喂。」
我冷靜的道:「是我,你的前男友。」
小倩恍然大悟說:「哦……原來是玉龍。」
「你在那裡?我在家,突然想打電話給你,想知道你的近況。」我問道。
「我在街上啊。」小倩說得活潑,心情看來不錯。
我又問:「哦,在逛街嗎?」
小倩回答:「逛完了,剛買了手機,現在打算回家。」
「手機?難道是傳說中的蘋果四代?」我嘗試猜測。
小倩帶著愉快的口吻說:「哈哈,你怎麼會知道的?」
「唉,最近的女生都只愛買LV和蘋果,不用猜也知道吧。」我無奈答道。
「哈,你真聰明呢……」這幾乎是小倩遺下的最後一句對白。
媽的!
我的手機突然傳來陣陣「嘟嘟」的聲音,它肯定在提示,電量快將用完,通話即將完蛋,我遭受到第四次挫敗,非常沮喪,甚至不欲說話,小倩那邊傳來的聲音越見沙啞,手機差不多沒電,通話質素也會受到影響,我默默無言,小倩卻不斷的喊出「喂、喂」,乍聽下,以為她遭遇意外,所以聲音慌張,我知道真相不會是這樣,這個城市太擠迫,根本不會留有發生意外的空間。
我看了看手機,熒幕徹底變成絕望的黑色,代表手機完蛋,通話無疾而終,數年後再次聽見小倩的聲音,沒有多少感觸,反正我們都是不存芥蒂的普通朋友。
事情完結後,我遺下失去靈魂的手機,離開缺乏動力的睡房,一個人傻乎乎的走到廚房,慢條斯理的煮好一個即食麵,清楚記得,那是麻油味的出前一丁,是我的最愛,也是小倩的最愛,這是我們難得一起擁護的事物。
時間走得很急,又走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多個小時,不知道多少秒,我懶得計算下去,很麻煩。
今天同樣是十月十五日,同樣是小倩的死忌,一年前她接過我的電話後遭遇交通意外身亡,是命運?是巧合?天曉得。
一年前的兩點鐘,她捧著心愛的新手機,就是那部鬧得熱烘烘的蘋果四代,新手機的第一個來電是屬於我的,我們寒暄一番,內容相當無聊乏味,然後我的手機因為耗盡電力而自動關機,通話也被迫終止,小倩突然被這個狀況嚇呆,一心以為是新手機出了毛病,很是擔心,慌慌張張,眾人皆了解蘋果四代有著嚴重的訊號接收問題,難怪她會有這種想法。
那時候,她身處人多車多的市中心,忘記注意交通燈號,行人過路燈顯示的是生硬的紅色人形圖案,代表路人不容許通過馬路,她卻不自覺的走到馬路中央,那一刻,通話中止,嚇得她目瞪口呆,站著不動,不幸隨即降臨,一輛大型貨車以高速衝過馬路,正好撞向小倩嬌小的身體,她立時被撞飛至十字路口的另一方,巧合地又有一輛小型貨車駛過,司機反應不及,小倩慘被輾斃。
這場交通意外造成很大的轟動,登上翌日的報紙頭條,原因相當無稽,其中的一個標題是「蘋果美女用家慘遭輾斃 手機卻絲毫無損」。
原來大眾市民關心的不是人命,而是那部用錢就買得起的智能手機,那只是部死物,死不足惜,小倩卻一去不返。
數巴仙的手機電量,害我無緣無故打電話給小倩,害她手持著自己鍾愛的手機,命喪於繁忙的十字路口,這到底是我的錯?手機的錯?還是蘋果四代的錯?
我沒有勉強思考答案,因為根本不會擁有滿意的答案。
事後,我下定決心,以後也會為手機充飽電才使用,以後絕對不會買蘋果牌的手機,至於為什麼?是因為討厭蘋果嗎?才不是,只是不想憶起憾事。
今天是小倩的死忌,我握著新換的三星手機,它理所當然的被充飽電,要不然,我根本不敢打電話。神推鬼拱下,無聊的再打電話給小倩,俗語有說「好奇心害死貓」,突然而來的好奇心到底會帶來什麼呢?我渴望知道小倩用過的手機號碼現在落在誰的手裡,假如是個聲音甜美的女生,我應該也會冒昧的聊上幾句,碰碰運氣。
我打電話,十五至二十秒過後,電話終於接通,我竟然聽到一把非常熟悉的聲音,我幾乎立即摔破自己的手機,幾乎對著空氣破口大罵一番,幸好新手機才到手兩天,理智壓抑著近乎失控的手臂,我神情呆滯,勉強聽完那把聲音所說的一番話,才掛斷通話,軟弱的跪到地板上,我在家,我在吐,吐了大半天,不得不送院觀察。
很想忘掉那段說話。
「你好哇!我是人見人愛的小倩倩,我現在沒有空喔,有事情要告訴我的話,請在『嘟』的一聲後留下遺言,這裡是小倩倩的遺言信箱……」
我身處擠迫的醫院,整整的三天三夜沒有吃過什麼,葡萄糖水給我補充些微體力,又再想吐,不過還可以吐出什麼?
我又想起小倩的遺言,不期然在怨天尤人。
怎麼,那部蘋果手機沒有被輾過?
怎麼,小倩的家人仍然在用那部手機和號碼?
怎麼,他們會忘記刪掉留言信箱裡小倩的錄音?
我一下子就整理好以上幾個問題的解答。
第一個問題的解答:這不是兩位司機的錯,十萬火急之下,他們又怎可能準確將貨車撞向蘋果四代呢?
第二個問題的解答:小倩買手機的時候簽下兩年使用合約,她的家人只是在廢物利用,始終那是合約,手機到手後,還是要履行合約的。
第三個問題的解答:這是人類的劣根性,一時遺忘或粗心大意,用手機的人一般不會注意自己的留言信箱,反正那只是給別人聽的,注意來幹啥。
結果,我的精神飽受打擊,在醫院住上兩個星期,瘦了整整一圈,比卡到陰還要可怕的留言信箱,嚇得久久不敢碰手機。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短篇《戀棧》
短篇《戀棧》
眼裡看到的戒指。
兩年間。
它,曾經是珍視的信物,
它,曾經閃閃發亮,
眼裡看到的,不單是戒指,
而是不惜代價的憧憬。
分別後的日子裡,
有些時候,喜歡用指尖輕輕的磨擦它,
那一刻,淚在眼眶不期然打轉,
憶起很多不堪記的往事,
憶起那張簡單的笑臉。
午夜三點鐘,
仍然沒用卸下它的勇氣,
環狀的金屬體依然糾纏,
就如淡淡的思念裡,
隱含著絲絲的憂傷,
木訥的關視它,眼神凝重,
勉強的戀棧一件死物,
留得住冰冷的金屬軀殼,
卻留不住昔日的光輝。
如今,戒指表層已然暗淡,
人的每一步已然沉重,
受過的傷口不可能痊癒,
破裂的關係不可能挽回,
看來,沉重的不單是步伐,
而是放不下的無奈,
一輩子的包袱。
眼裡看到的戒指。
兩年間。
它,曾經是珍視的信物,
它,曾經閃閃發亮,
眼裡看到的,不單是戒指,
而是不惜代價的憧憬。
分別後的日子裡,
有些時候,喜歡用指尖輕輕的磨擦它,
那一刻,淚在眼眶不期然打轉,
憶起很多不堪記的往事,
憶起那張簡單的笑臉。
午夜三點鐘,
仍然沒用卸下它的勇氣,
環狀的金屬體依然糾纏,
就如淡淡的思念裡,
隱含著絲絲的憂傷,
木訥的關視它,眼神凝重,
勉強的戀棧一件死物,
留得住冰冷的金屬軀殼,
卻留不住昔日的光輝。
如今,戒指表層已然暗淡,
人的每一步已然沉重,
受過的傷口不可能痊癒,
破裂的關係不可能挽回,
看來,沉重的不單是步伐,
而是放不下的無奈,
一輩子的包袱。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短篇《陰天》
短篇《陰天》
『改編自友人Joshua的一篇短文,非常感謝提供靈感』
陰天,愁雲慘霧,天空快哭下雨,經過大半天,它仍然欲哭無淚,大概是上天於心不忍,讓雨留待另一天才哭出來。
棺木裡躺著一副熟悉的軀殼,以第三者的角度去看自己,感覺大不相同,老實說,我不喜歡自己的長相,不英俊,不醜陋,幾乎缺乏任何特色,平凡得可憐,就是本來的一個自己。
一場葬禮正在舉行,墳場彌漫著哀痛氣氛,用顏色去形容,最接近的應該是灰色,一張張熟悉的面孔齊集,這個地方對他們來說很是陌生,不過朋友、舊同學、同事們、親人還是準時前來,沒有人預料到今天的出現,一場嚴重的交通意外造成了今日的局面。
眾人排立得相當整齊,與我一起憑弔死者的遺容,化妝師的鬼斧神工叫人驚嘆,它幾乎與生前的我無異,只是臉頰稍稍飽滿了一點。
一個呈半透明狀態的自己……
一個屬於自己的葬禮……
一點都不好受……
烏雲阻擋著陽光,我抬頭望向一片灰色的天,它還是強忍著雨水,雲朵裡閃現過數次閃電,知道暴風雨在暗暗醞釀,明天將會是一個麻煩的雨天,可惜我失去感到煩憂的機會。
神父的樣子很慈祥,像我生前的一位同事,他的洋名是艾頓,胖胖的、傻乎乎的,甚為惹人喜愛,他開始讀出一連串沉悶冗長的禱文,齊集的眾人都沒有將一字一句聽進耳裡,他們都在回憶與我有關的往事,我沒有細聽禱文,只是不斷四處張望,眾裡尋她,盼望看見那嬌小的身影,可惜偏偏沒有出現,我感到失望,還有痛心,可能我的生或死,對她來說不再重要,可以毫不在乎。
她的名字是霞,是我的青梅竹馬,亦是前妻,以為她還會記掛著我,以為她忘不了我們一起有過的種種經歷及回憶,以為在生命裡的最後一場電影,仍然可以見她一面。
或許,霞的工作太忙了吧。
或許,霞有要事在身,正駕著私家車前來。
事實上,我了解她不會前來,虧欠她的實在太多,那三年間,我活得相當自私,不曾顧及她的感受。
漸漸透明的我開始支撐不住,軟弱得跪坐到草地上,挨到別人的墓碑旁,大概將來會有另一個透明人借自己的墓碑來挨一下,我樂意給予這樣的幫助,可惜我不會目睹什麼。
眼睛快要睜不開,我勉強瞇著眼關視前方,目光停留在一眾憑弔者身上,終於找到霞,她站在前方的第二排,我滿心歡喜,可惜喜悅只是閃現過一瞬間,轉過眼,便知道那是比她小四歲的妹妹,她已經長大成人,她們的長相多麼相似,在妹妹的臉龐裡,看見那個活在過往的霞,憶起她為我做過的一切、一切。
妹妹很喜歡我這個前度姐夫,她喜歡喚我大哥,小時候,很疼愛淘氣搗蛋的她。她禁不住悲傷,淌下熱淚,她不停用紙巾抹走臉上的一滴滴,越阻止悲傷,越感覺悲傷,她的淚再也控制不住,不斷往下流,最終的落腳點是草地。
我勉強站起來,踏著東倒西歪的路線往前走,透明的我穿越一個接一個的親友,彷彿向他們說出最後一聲再見,直至穿過了五排人,逐一作過道別後,我不再回望眾人,還有那冷冰冰的軀殼,我亦向它說了再見。
告別了,大家。
我打算轉身離開自己的墓地,第一趟來到這裡,亦會是最後一趟,靈魂將會化作一縷輕煙,消散於空氣當中,分分秒秒、日日月月過後,他們會逐漸遺忘我,那份傷感亦會隨著時間而淡化。
我花了不少時間及氣力才走到墓地邊緣的石梯級,從身體的透明程度,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可能只剩下短短的幾分鐘,我將會徹底消失。
突然間,下方傳來了一陣陣「嗒嗒、嗒嗒」的急促腳步聲,聲音引起我的注意,不期然期待那個人會是霞,這是生命盡頭前的緊張關頭,那個人到底是不是我錯失過的霞?
果然,那是霞。
披著黑色大衣的她,與往日有點不同,她削去長曲髮,束著不曾有過的短髮,架著一副粗框眼鏡,眼皮浮腫,雙眼通紅,淚水徘徊在眼眶與眼皮之間,我知道她哭過,而且曾哭至呼天搶地的程度。
霞的腳步頻密得難以置信,快要穿過透明的我,就在活人與靈魂碰撞到的一剎那,我像觸電般整個人呆住,竟然感到些什麼,她的心意把我震懾和震撼。
事隔兩年,霞仍然深愛我,我悄悄的說出一聲聽不見的「我愛你」,自知說得太遲,一切再也挽不回,錯失了她,委屈了她,她卻一早原諒了過往的那個我。
這時候,我的心情出現極大矛盾,看到霞,感到欣喜若狂,看到霞,感到慚愧,無地自容。
霞快步走往眾人那邊,我背向她,準備沿著梯級往下走,離開這片灰色,灰飛煙滅前,嘗到最後一口甜蜜,卻懷著化不掉的哀傷。
天空終於下雨,不是說過的暴風雨,而是綿綿細雨,它悄悄的哭,為故事寫下最後的落幕。
『改編自友人Joshua的一篇短文,非常感謝提供靈感』
陰天,愁雲慘霧,天空快哭下雨,經過大半天,它仍然欲哭無淚,大概是上天於心不忍,讓雨留待另一天才哭出來。
棺木裡躺著一副熟悉的軀殼,以第三者的角度去看自己,感覺大不相同,老實說,我不喜歡自己的長相,不英俊,不醜陋,幾乎缺乏任何特色,平凡得可憐,就是本來的一個自己。
一場葬禮正在舉行,墳場彌漫著哀痛氣氛,用顏色去形容,最接近的應該是灰色,一張張熟悉的面孔齊集,這個地方對他們來說很是陌生,不過朋友、舊同學、同事們、親人還是準時前來,沒有人預料到今天的出現,一場嚴重的交通意外造成了今日的局面。
眾人排立得相當整齊,與我一起憑弔死者的遺容,化妝師的鬼斧神工叫人驚嘆,它幾乎與生前的我無異,只是臉頰稍稍飽滿了一點。
一個呈半透明狀態的自己……
一個屬於自己的葬禮……
一點都不好受……
烏雲阻擋著陽光,我抬頭望向一片灰色的天,它還是強忍著雨水,雲朵裡閃現過數次閃電,知道暴風雨在暗暗醞釀,明天將會是一個麻煩的雨天,可惜我失去感到煩憂的機會。
神父的樣子很慈祥,像我生前的一位同事,他的洋名是艾頓,胖胖的、傻乎乎的,甚為惹人喜愛,他開始讀出一連串沉悶冗長的禱文,齊集的眾人都沒有將一字一句聽進耳裡,他們都在回憶與我有關的往事,我沒有細聽禱文,只是不斷四處張望,眾裡尋她,盼望看見那嬌小的身影,可惜偏偏沒有出現,我感到失望,還有痛心,可能我的生或死,對她來說不再重要,可以毫不在乎。
她的名字是霞,是我的青梅竹馬,亦是前妻,以為她還會記掛著我,以為她忘不了我們一起有過的種種經歷及回憶,以為在生命裡的最後一場電影,仍然可以見她一面。
或許,霞的工作太忙了吧。
或許,霞有要事在身,正駕著私家車前來。
事實上,我了解她不會前來,虧欠她的實在太多,那三年間,我活得相當自私,不曾顧及她的感受。
漸漸透明的我開始支撐不住,軟弱得跪坐到草地上,挨到別人的墓碑旁,大概將來會有另一個透明人借自己的墓碑來挨一下,我樂意給予這樣的幫助,可惜我不會目睹什麼。
眼睛快要睜不開,我勉強瞇著眼關視前方,目光停留在一眾憑弔者身上,終於找到霞,她站在前方的第二排,我滿心歡喜,可惜喜悅只是閃現過一瞬間,轉過眼,便知道那是比她小四歲的妹妹,她已經長大成人,她們的長相多麼相似,在妹妹的臉龐裡,看見那個活在過往的霞,憶起她為我做過的一切、一切。
妹妹很喜歡我這個前度姐夫,她喜歡喚我大哥,小時候,很疼愛淘氣搗蛋的她。她禁不住悲傷,淌下熱淚,她不停用紙巾抹走臉上的一滴滴,越阻止悲傷,越感覺悲傷,她的淚再也控制不住,不斷往下流,最終的落腳點是草地。
我勉強站起來,踏著東倒西歪的路線往前走,透明的我穿越一個接一個的親友,彷彿向他們說出最後一聲再見,直至穿過了五排人,逐一作過道別後,我不再回望眾人,還有那冷冰冰的軀殼,我亦向它說了再見。
告別了,大家。
我打算轉身離開自己的墓地,第一趟來到這裡,亦會是最後一趟,靈魂將會化作一縷輕煙,消散於空氣當中,分分秒秒、日日月月過後,他們會逐漸遺忘我,那份傷感亦會隨著時間而淡化。
我花了不少時間及氣力才走到墓地邊緣的石梯級,從身體的透明程度,知道自己時日無多,可能只剩下短短的幾分鐘,我將會徹底消失。
突然間,下方傳來了一陣陣「嗒嗒、嗒嗒」的急促腳步聲,聲音引起我的注意,不期然期待那個人會是霞,這是生命盡頭前的緊張關頭,那個人到底是不是我錯失過的霞?
果然,那是霞。
披著黑色大衣的她,與往日有點不同,她削去長曲髮,束著不曾有過的短髮,架著一副粗框眼鏡,眼皮浮腫,雙眼通紅,淚水徘徊在眼眶與眼皮之間,我知道她哭過,而且曾哭至呼天搶地的程度。
霞的腳步頻密得難以置信,快要穿過透明的我,就在活人與靈魂碰撞到的一剎那,我像觸電般整個人呆住,竟然感到些什麼,她的心意把我震懾和震撼。
事隔兩年,霞仍然深愛我,我悄悄的說出一聲聽不見的「我愛你」,自知說得太遲,一切再也挽不回,錯失了她,委屈了她,她卻一早原諒了過往的那個我。
這時候,我的心情出現極大矛盾,看到霞,感到欣喜若狂,看到霞,感到慚愧,無地自容。
霞快步走往眾人那邊,我背向她,準備沿著梯級往下走,離開這片灰色,灰飛煙滅前,嘗到最後一口甜蜜,卻懷著化不掉的哀傷。
天空終於下雨,不是說過的暴風雨,而是綿綿細雨,它悄悄的哭,為故事寫下最後的落幕。
訂閱:
文章 (Atom)